安全管理制度[精]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管理制度[精]](/uploads/00/d6c6b6c805_6136d9e1db7f1.jpg)
安全管理制度1
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提高在运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订《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由公司财务部、品质培训部负责管理、解释。
合同的申报、审核、审批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期限在3个月以内,管理中心(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方进行约定,约定可以选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执行前5天向公司品质培训部、财务部报备。每月底以书面形式报备财务部及品质培训部。
第四条:合同总金额超过500元,管理中心(处)在与合作方确定意向后,草拟合同报公司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报审的合同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签程,合同的'审核审批应在接到合同后7个工作日(含周六、周日)内完成,遇相关负责人出差,审核审批时间自动顺延,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管理中心(处)反馈。
第六条: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合同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意见的反馈。
第七条:修改后合同由管理中心(处)再次报公司审核审批,执行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直至盖章签约;
第八条: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我方原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份,管理中心(处)留存复印件,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将复印件送至财务部备份;
第九条:管理中心(处)负责合同的执行,严格履行合同内容,接受公司品质培训部、财务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它
第十条:其它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多种经营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为《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经营班子、部门会签后生效。
安全管理制度2
1、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管理公司管理员每天对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有关人员处理。
3、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按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保养工作。
5、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进行检验。
6、物业管理公司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7、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求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程进行。
8、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3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令和指标,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适时讨论解决重点安全问题。
4、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重点安全检查,对重点不安全隐患组织整改。对避开重点事故发生的相关人员予以重奖。
5、主持各类重点事故的调查处理,订立防范措施,落实“三不放过”原则,严格处理事故责任人。
二、安全员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订立、修订、批准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扬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生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和相关人员的工作。
4、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帮忙解决问题,组织实施整改。 5、订立或修订公司的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工业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加各类重点事故的调查鉴定。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
8、立刻报告事故,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备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觉的问题设置整改人员、措施和时限。
10、办理动火手续。
三、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决议。
2、负责新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3、班前强调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立刻报告事故,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7、组织生产现场的清理、布置,管理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认真操作,严格掌控工艺条件,记录乾净、精准、牢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适时巡检,发觉异常适时处理。正确分析、判定、处理和保护事故,并适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珍惜和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始终保持作业现场的乾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正确使用和妥当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用具。
6、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异常、严重不安全有权停止作业,并适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4
一、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用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应符合规定,新增添用电用气设备及线路,必须向中心提交申请,经过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安装。
二、照明灯具不得靠近可燃物,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三、厨房一切电器设备,不准私增容量,不准超负荷或过载运行。
四、油炸食品时,锅内食油不得太满,以防溢出与明火燃烧,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严格掌握油的'温度,厨房排烟、通风设备工作时必须及时开启,锅灶和炉门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质。
五、厨房内不准存放煤气罐,不准火炉和液化气混用,不准在餐厅内存放易燃物、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可离开。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的填写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5
一、在全院各级护理人员中坚持经常性的护理安全教育活动,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各专业的疾病护理常规,护理工作要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八对:床号、姓名、年龄、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有效期);严格执行输血、输液有关常规,减少输血、输液反应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护士长、责任护士查房制度。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按照药学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1、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并加锁。
2、每班交接,清点并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1次并签字。遵照医嘱使用后,由医师开麻醉处方,取药补齐。
3、每周检查毒麻药品有无变质、沉淀、变色或过期等情况,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4、毒麻药品不得随意外借,一般只供本病区患者使用,医务人员不得处方自用。
五、医用氧和中心吸引管理制度
(一)中心供氧及氧气筒,切实做好“四防”即防震、防火、防油、防热。
(二)室内应通风、干燥,发现漏氧现象及时通知氧气站。工作人员与患者不能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病房。
(三)患者及家属不能把包、物品袋挂在氧气、吸引阀门及快速接头上。
(四)安装湿化瓶操作应熟练,不能硬推、硬拉造成快速接头损坏。
(五)中心吸引应经常检查负压瓶是否通畅,及时倾倒负压瓶内污物,以防污物吸入管道,造成管道阻塞,影响患者的抢救和治疗。
(六)氧气筒内氧气不可用尽,压力表上指针降至0.49Mpa2(5kg/cm)时,即不可使用,以防灰尘进入筒内,再次充氧时引起爆炸。
(七)严格遵守用氧操作规程。
(八)吸氧患者,按照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更换湿化瓶和鼻导管及面罩等。
(九)对未用或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满”或“空”的标志,以便及时调换氧气筒,避免影响抢救。
六、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根据医嘱留陪人。
(二)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院。
(三)小儿、老人、危重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各种仪器或热水袋(瓶),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烫伤或损伤等。
(四)跌倒、压力性损伤高危患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五)各种器械或治疗用品,均应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合格方可使用,以保证患者安全。
(六)用药安全:
1、严格执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2、药物过敏试验
(1)药物种类:青霉素、破伤风抗毒素、普鲁卡因、含碘的造影剂、青霉素族药物、头孢类药物等。
(2)药物过敏试验原则
①做过敏试验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有过敏史者不可做试验。对过敏体质的患者,试验时应特别慎重。
②试验前,询问无过敏史,药物必须经双人核对无误方可使用,并在医嘱单相应栏内签全名。并将试验结果输入患者信息的备注栏内。皮试阴性者方可用药,青霉素皮试阴性需备注栏内注明批号。
③试验结果阳性者,禁用该药。应在门诊病历、床头卡、手腕带上用红笔注明,标志要醒目,在床头牌内放置警示牌,并告知患者与家属。在HIS系统中进行阳性药物的维护。
④配置试验的溶媒,一般采用生理盐水,不宜用注射用水,以免产生假阳性。
⑤溶媒要专用,用后在标签上注明。各类药物过敏试验用的注射器及针头均需专用。
⑥试验药液现配现用,药液浓度、剂量要准确。
⑦各类药物试验前的24~48h禁用抗组织胺类药物,以免影响皮试结果。
⑧疑为假阳性者,应做对照试验。对照试验药液采用生理盐水为宜。
⑨青、链霉素药物停用24h或在用药过程中更换批号,均需重做过敏试验。
⑩门诊患者注射药物后,需留观30min,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防止发生意外。
各类药物过敏试验前备好抢救物品,药品,以备急用。
七、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手术室的有菌、无菌物品必须分别放置,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手术室的消毒隔离制度。
(二)接患者时,应严格查对患者的腕带及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查对手术台次,查对患者携带物品等。手术前巡回护士需再次查对,并按要求摆好体位。
(三)将患者安置于手术床后,要适当约束,意识障碍,小儿,老年人等,身边需有人陪护。
(四)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在手术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要严格查对手术用物(器械、缝针、纱布垫、纱布等),并做好记录。
(五)在手术过程中,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要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手术中途不得换人。
(六)手术用药、输血等,要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如电刀,吸引器等。
(八)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方可送化验。
八、产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床头交接班,了解孕妇产程进展及胎儿情况。
(二)确保产妇安全,认真观察产程,防止产妇坠床。
(三)做好接生准备,保证准确及时接生。
(四)上台接生前准备好新生儿辐射床,并调好床温,以免新生儿灼伤。
(五)新生儿应让产妇看清楚性别并复述,系好腕带。
(六)加强产房的消毒隔离措施,按时进行产房及待产室的空气消毒,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七)经阴分娩的.产妇,禁止阴道填塞纱布。确因病情需要者,要详细记录,并严格交接班。
(八)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接产中不得随意换人。
九、血液净化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项技术操作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二)透析管路水处理及透析过程中各项技术操作均按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及无菌技术操作要求进行。
(三)合血、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将两个患者的血放置在一起。
(四)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内瘘穿刺部位的胶布固定法及静脉插管部位换药固定法进行,避免穿刺针脱落及插管部位感染。
(五)透析过程中随时巡视,观察穿刺部位及插管部位有无渗血,位置有无移动。观察透析器有无凝血,肝素追加量是否准确注入。
(六)透析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血压、脉搏、呼吸情况及患者的主诉,如心悸、出汗、头晕、耳鸣、肢体抽搐等症状,及时发现,汇报透析医师,及早妥善处理,避免各种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七)注意患者透析前、后的体重监测,及时观察,准确计算患者的干体重,作为超滤脱水的有效参考指标,避免透析中失衡。
(八)对透析管路及脱透析器进行彻底的透前生理盐水冲洗,保证有效足够的透析器闭路时间,防止发生热源反应,以便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九)严格区分阳性与阴性患者透析管路及透析器,阳性患者的透析用物单独隔离处置,并固定单独房间、机器。
十、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分诊护士应严密观察候诊患者意外病情变化,如有变化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医师诊治处理或就地配合抢救。
(二)各诊区配备急救物品、药品、氧气,有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每日清点记录,处于备用状态。
(三)对确诊或高度疑似的传染病患者要及时隔离,护送至传染性疾病科就诊。
(四)正确预检分诊,防止肠道传染病、肝炎、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五)各诊区治疗室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消毒液浓度准确,器械消毒符合规范。
(六)各项护理技术操作、用药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各诊区的医用氧气、氮气有管理措施,定位放置,专人管理。
(八)下班前检查关闭水龙、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确保诊室及设备安全,有不安全因素及时与安全保卫部联系。
十一、急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急诊患者就诊时由急诊护士接诊,经初步分诊后,送患者至相关科室值班医生诊桌前。
(二)需留观患者由急诊护士及时与各病区联系,危重抢救患者需留观而无床位时,白天分诊护士及时与护士长联系;夜间分诊护士及时与院总值班联系。
(三)三无患者的处理:白天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护士长、门诊部(业务部)、安全保卫部及相关科室的科主任;夜间由值班护士及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院总值班室。交通肇事者,及时与122联系。
(四)同一科室同时抢救2位或2位以上患者时,在征得当班医生同意下,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各科室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支援急诊参加抢救。
(五)遇特、重大抢救时,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护士长、急诊科主任,及时组织人力参加抢救。
(六)转出患者的处理:由责任护士通知分诊护士结帐并做好出院指导。病情稳定者在分诊护士与各病区联系好后,工勤人员送至病区;危重患者由责任护士记录好呼吸、血压、心率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至病区。
(七)抢救仪器、物品与药物的保管,实行当班负责制。由分管诊室的值班护士及时检修、补充,做到班班检查,及时补充。
(八)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患者,由分诊护士及时登记并填写疫情报告卡。
(九)非抢救患者用药或输血,均需2人核对。首先由分诊护士接药或血,查对无误后在病历打钩签字,交给治疗护士;再由治疗护士核对,执行后打钩、签时间、签姓名。抢救患者医嘱的核对遵照医嘱查对制度执行。
(十)当发生医疗护理纠纷时,由分诊护士及时通知护士长,再由护士长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二、注射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注射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认真执行有效医嘱,不执行任何理由的无效医嘱;遇有特殊用药时,应与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1、核对内容包括:医嘱书写正规、清楚,用药剂量准确,浓度正确,无配伍禁忌用药。
2、有效医嘱指的是:应用药物的时间日期与实际相符合;有医师签名,医嘱字迹清晰,剂量准确,清楚,无配伍禁忌用药。
(二)严格查对制度。认真检查药物制剂的有效期,有无破损,溶液有无混浊,异物。根据患者病历的医嘱,查对姓名、年龄、药物、剂量、浓度、用法及时间。
(三)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输液反应及各种感染情况的发生。
(四)注射操作时,注意再次核对记录输液的用药情况,便于查询,输液过程中做好健康教育,告诉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五)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到一人一巾一擦手,一针一管一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六)严格执行注射原则,无投诉和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应用青霉素药物时,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禁做试验;无过敏者需做过敏试验,结果阴性者,方可应用;对于应用超过24h后,或更换药物批号时,应重新做过敏试验,防止过敏反应发生。
(八)破伤风抗毒素(TAT)注射时,要做皮内试验,结果阴性后,给予注射;结果阳性者(﹢),在必须用药时,可在有医生的医嘱情况下,实施脱敏注射。
安全管理制度6
1、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2、米、面、油、肉、调料等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常渠道采购。
3、采购食品必须向供货商索证,并进行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4、禁止采购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6、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性不佳的食品与原辅料。
7、所采购物品必须逐日、逐样进行登记。
安全管理制度7
总则
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确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订本条例。
二、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各级供电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坚持照章管电、依法治电的原则,应主动与政法、劳动、文教、卫生、广播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监察、检查、宣传教育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农村安全用电,符合农村社(乡)队(村)的根本利益,是用电社(乡)队(村)主要任务之一。各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用电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三、本条例适用于各级供电部门(包括自发自供和转供电单位,下同)以及社(乡)队(村)管电组织、农村电工和广大农村用户。
四、各级供电部门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都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条例。
五、对遵守本条例有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条例造成重大事故的工作人员,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章的瞎指挥,具体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组织与任务
六、各级供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全用电工作,作为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农电安监组织,配备农电安监专职或兼职人员,不断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的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摸索农电事故规律,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和指导用电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七、各用电社(乡)队(村)要建立健全有领导干部、电工、治保、医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管电组织。
社(乡)队(村)管电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社(乡)队(村)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贯彻执行本条例,制订社(乡)队(村)安全用电公约;
3、宣传安全用电常识,普及触电急救法;
4、加强法制教育,监督和检查用电安全状况;
5、负责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和消除电力设施的各种缺陷;
6、组织触电伤亡事故的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向主管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电工管理
八、社(乡)队(村)管电组织必须根据用电设备数量配备电工。农村电工的职责是:
1、在管电组织领导下,认真执行供电部门有关农村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本供电区所用电力设施的运行情况,建立健全设备台帐、缺陷记录和图表;
3、负责本供电区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定期巡视;
4、负责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教育,正确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5、配合供电部门保证高压电力设施,防止盗窃和破坏。
九、农村电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人民服务,热爱农村电气化事业;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具有相当初中文化程度,有一定电工知识,熟悉有关规程,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和触电急救法。
十、农村电工,须由本人申请,社(乡)队(村)推荐,县供电部门审查,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电工证后,才能从事电工工作。
电工应保持稳妥定,更换电工应取得县供电部门同意。
十一、凡未配备电工的用电社(乡)队(村),供电部门可不予供电。严禁无电工证的人员从事电工工作,凡无证人员造成事故,除从事处理外,还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十二、培训和考核农村电工是供电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县供电部门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农村电工进行培训。
县供电部门应做好农村电工的考核和年审工作。每年要对农村电工普遍进行一次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要暂停工作限期复试,复试不及格应吊销其电工证。
设备管理
十三、供电部门要根据农村用电季节性特点,开展安全用电大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在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停电,限期整修以后,再行送电。进行安全用电检查时可邀请公安政法部门参加。
十四、县供电部门按照规程规定、组织用户对低压电网每年进行一次检、评级和定级工作。并协助社(乡)队(村)制订整改计划。督促社(乡)队(村)消灭三类设备。
十五、社(乡)队(村)管电组织每年要组织农村电工对供电区全部电力设备进行春检和秋检,落实安全措施,堵塞漏洞,预防事故发生。
十六、架空线和接户线要有农村电工负责经常维护,定期进行全面巡视。遇有大风、大雨、大雪和用电高峰季节,要增加巡视次数,对危及用电安全的设备要及时处理,直至停用。
十七、农村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要安装触电保安器,并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八、农村新建高低压电力设施,必须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九、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包括家用电器)均应安装保护接地。
安全用电
二十、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力设备。
二十一、农村临时用电,要向供电部门申请,电力设备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在用电期间有专人看管。用完及时拆除,不准长期带电。
二十二、严禁“一火一地”用电和挂钩用电。
二十三、严禁私设电网,不准用电网防盗、防窃;不准用电网捕鱼、狩猎;不准用电网捕鼠、灭害。
二十四、不准带电维修或移动用电设备,不准使用破股线。
二十五、凡有自备电源或备用电源的用户,与电网并列运行前要向供电部门申请签订协议,并应装有防止在电网停电作业时,向电网倒送电的安全装置。
事故责任划分
二十六、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产权所属单位负主要责任:
1、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
2、设备失修或管理不善。
二十七、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供电部门负主要责任:
1、由于设备失修造成的事故产权虽属用户,但供电部门已承担代管义务者;
2、由于供电部门工作过失,错误同意不合格电力设备投入运行者;
3、由于供电部门领导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误发令、运行人员误操作、调度失误等原因,直接造成事故者。
二十八、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
1、私自攀登变压器台、电杆或摇动拉线;
2、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失修或安装不符合规程规范;
3、私拉乱接或其他违章用电;
4、在电力线路下面私自盖房、打井和从事其它私人劳动,误触合格的带电设备;
5、违章作业,自身触电。
二十九、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1、盗窃或破坏电气设备、器材;
2、私设电网;
3、私拉乱接电力设备造成他人触电;
4、利用职权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触电;
5、电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触电;
6、汽车、马车、拖拉机撞击电力设备造成他人触电;
7、在电力线下盖屋、植树、堆放物品等导致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造成他人触电;
8、向停电线路上送电,造成他人触电者。
三十、在由单位组织的生产活动中,凡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一切事故,均由组织生产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三十一、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人身触电伤亡者,不予追究责任。
三十二、凡属多种因素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者,应根据情况分清责任主次。
事故处理
三十三、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部门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任何触电伤亡事故不得隐瞒。
三十四、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用电单位,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深刻接受教训,认真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十五、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其抚恤和医疗等费用由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承担。有争议时,按有关规定由当地劳动部门提出意见,交有关各方面领导部门研究处理。如果意见仍不一致,可由政法部门裁决。
三十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触犯刑律,致死人命或造成重大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供电部门要向当地政法部门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2、玩忽职守,违章作业;
3、私设电网,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4、盗窃破坏电力设施;
5、有意用电力杀害他人和蓄意制造破坏事件。
事故统计
三十七、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县供电部门就于三日内填写“农村触电死亡事故报告表”报主管局和省、市、自治区农电主管部门。
三十八、发生农村触电死亡群伤事故,县供电部门应立即以电报报告主管局和省、市、自治区农电主管部门,并于五日内填写“农村触电死亡群伤事故报告表”报主管局和省、市、自治区电主管部门,同时报水利电力部农电司。
三十九、省、市、自治区农电主管部门于每月十日前将“农村触电死亡月报表”报送水利电力部农电司。
四十、省、市、自治区农电主管部门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年报表”报送水利电力部农电司。
四十一、凡在农村发生的任何触电死亡事故,县供电部门要认真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主管局和省、市、自治区主管农电部门,县供电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借口拒报。
附则
四十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
四十三、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1981年10月颁发的《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
附:农村安全用电须知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农村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对本须知,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印刷、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二、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低压线路应安装触电保安器,要合理选用保险丝,保险片或熔管,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
三、不要在电线底下盖房子,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演戏、放电影,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
四、在电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五、船只通过跨河线,及早放下桅杆;马车通过电力线时,不要扬鞭;机动车辆行驶或在田间作业,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六、不在电线附近采石放炮,不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七、电力线、通讯线和广播线要明显分开,发现电线与其它线搭连时,要立即找电工处理。
八、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不要绕在一起,也不要在电线上晒挂衣服。
九、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爬变压器台,不摇晃拉线,不在电线附近放风筝、打鸟,不准往电线、瓷瓶和变压器上扔东西。
十、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赶快找电工处理。
十一、小水泵、脱粒机等临时用电,不准带电移动设备,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十二、不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妥善接地。
十三、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也不要拉来拉去。
十四、广播喇叭怪叫冒烟时,要拉断开关,不要带电泼水救。
十五、发现树枝碰触电线,要马上找电工处理。
十六、禁止私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十七、非电工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开关,也不要进入配电室乱动电气设备。
十八、发现有人触电,千不要用手拉触电人,赶快拉断开关或用干燥木棍、干燥竹杆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现场急救,不能打强心针。
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激发全员安全生产源动力,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培育践行“生命高于一切”的道德价值观,培养形成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集团本质安全水平,参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安全文化,是指安全理念、安全意识以及在其指导下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是全体员工所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德和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主要包括安全观念、行为安全、系统安全、工艺安全等。安全文化是集团文化的子文化,是集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设应与集团文化建设保持一致,并服从和服务集团文化。
第三条安全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从构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出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各岗位员工作业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下称各单位),安全文化的主体是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
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实行同规划、同运行、同考核、同激励。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有关重要文件,保障安全文化建设投入的有效落实。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规章制度的编制、审核、落实、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规章制度的编制、报批、落实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认真学习、掌握安全文化建设相关知识和技能,成为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第三章基本要素
第十条安全承诺
(一)各单位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
(二)安全承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切合本单位经营特点和管理实际,反映共同安全意愿和决心;
2.明确安全问题在本单位内部有最高优先权;
3.声明所有与本单位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追求卓越;
4.含义清晰明了,并被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知晓和理解。
(三)各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应以上率下,对安全承诺作出表率,接受全体员工对履诺实践的监督。
(四)全体员工应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单位安全承诺机制,并结合自身岗位进行承诺践诺。
(五)必要时应要求相关供应商、承包商、承租商等相关方提供相应的安全承诺。
第十一条行为规范和程序
各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岗位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与权限;健全并细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教育全体员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规范各岗位员工生产作业行为。
第十二条安全行为激励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全面强化各岗位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在决定实施处罚前,应审慎对待员工的差错,仔细权衡处罚措施,避免员工因过多关注错误本身和处罚措施而隐瞒错误。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
各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岗位适任资格评估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机制,确保全体员工充分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并安排必要的培训和定期复训,建立有效的安全学习模式,实现动态发展的安全学习过程,保证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
第十四条宣传与沟通
各单位应健全安全信息宣传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宣传阵地,综合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群、简报等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概念定义、实践经验、典型案例等内容。同时,建立良好的安全事项沟通程序,确保本单位与属地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关方、本单位内部各类各级员工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有效沟通,畅通信息渠道。
第十五条参与机制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运营实际,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教育培训等活动,让全体员工和相关方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务,强化全体员工和相关方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方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第十六条审核与评估
各单位应参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对自身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的全面审核与评估。审核与评估要实事求是,客观反应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状态,着眼安全文化建设各要素的完备性和实效性,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严格落实,保证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推进与保障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阶段性、复杂性和持续改进性,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期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并保证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9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审定有关工艺、岗位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3)开展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6)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编制预防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的竣工验收
(8)参与制定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督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0)参与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11)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对事故责任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教育,提出预防措施
(12)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装置(仪器仪表)的按期检验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复审
(13)负责对消防器材的布置、检查、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14)负责办理“动火”、“高空”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并检查实施过程的安全情况
(15)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有关安全工作联系
(16)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各类安全台账
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公司、处(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2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日常管理、库房安全的自检自查、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计划等。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库房安全管理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库房管理“六要”:
a)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库房内要保持干燥、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库房外要保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库房内电源线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间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库房管理“六不准”:
a)库房内不准吸烟;
b)库房内不准设灶;
c)库房内不准点蜡烛;
d)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e)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库房物资安全管理
仓库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库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做好防潮等各类安全工作。
4.3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
库房设施、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线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在特殊工作场所,如粉尘场所,应使用密闭型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特殊场所,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4仓储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仓库主要防火责任人要定时进行日常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仓储管理部门应组织库管人员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相关员工消防意识,
4.4.2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本单位《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4.4.3应根据仓储地点的面积、储存物品的性质等特性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周围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间距。
4.4.4仓库内的电器线路搭设、连接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5仓储安全培训、检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训的管理
4.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4.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4.5.1.3对从事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5.2安全检查
应根据本单位的相关检查制度,按时对仓储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5.附则
5.1各公司、处(室)可结合本制度对本单位的《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5.2本制度由集团企管处负责解释,集团保留修改的权力。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制”原则,制定本职责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状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状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职责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职责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职责人,班主任不在的状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职责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12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内容。还应明确各项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及考核标准等。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领取程序、使用前检查标准;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种类、使用前检查标准、定期检验、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4)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作业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特殊作业是指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包括作业的组织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内容。
(5)岗位安全规范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除特种作业岗位外,其他作业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职业禁忌症,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等,女工保护,以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制度,如工作联系单、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作业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等内容。
(1)三同时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执行程序;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内容。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或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取得和管理等内容。
(5)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内容。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风等管理标准;以及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内容。
(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尘、毒、噪声、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验及控制等管理内容。
当然,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各不相同,这里所指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其中每个制度又可以分解成若干个制度制定。但是,只要每个制度能够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标准明确,就能够用于规范管理或作业行为,就是一个好的安全规章制度。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认真策划,建立起严密、完整、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并按照体系的运行管理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有了基本保障。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电梯必须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证》必须张贴在显著位置。《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电梯司机必须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订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人手一册,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电梯的'钥匙由电梯操作人员及电梯维护管理人员持有和管理。
五、为保证电梯运行安全,电梯维护人员必需经常搜检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定期进行安全机构运作实验及整体性实验。
六、货运电梯禁止乘坐人员
七、电梯运货过程当中在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常或呈现故障时,不得自行处理,应立即拨打报警乞助电话。因自行处理,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对电梯造成的破坏,由处理人员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我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为目标,充分发挥安全考核评估的职能作用,标本兼治,防治结合,全面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记分标准
(一)常规工作(300分):
1.隐患整改情况(30分)。安全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视整改情况扣10-30分。
2.安全月报情况(60分)。每月5号前上交,每少报一次扣5分。
3.安全自查情况(40分)。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照,进行安全自查,并将检查自评表上报,每缺一次扣20分,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
4.安全会议、培训等参加情况(30分)。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培训等,每缺一人次扣10分。
5.活动及演练审批情况(40分)。学校组织的运动会、逃生演练、“六一”节庆祝大会等大型活动,未制定应急预案和审批的,每缺一次扣10分。
6.伤亡事故情况(20分)。因交通、溺水等原因造成学生死亡事故的
扣20分。
7.活动总结上报情况(50分)。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开展的活动总结未上报的`,每缺一次扣10分。
8.人民来信或被投诉情况(20分)。
9.其它工作完成情况(10分)。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
(二)年终综合评估(700分)。考核内容见附件
四、实行加分和一票否决制度
1.加分项目:
(1)凡年度内安全工作受到国家、盛市、县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受奖以证件或文件为准,同类奖励不累计加分,按所受最高奖项计分。
(2)安全工作信息宣传稿件在国家、盛市、县级报刊发表或被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育信息网、简报、专刊采用的,每篇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该项加分最高20分。
(3)为盛市、县提供安全现场会的,每次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以上加分项目材料提供截止12月31日,未加入的项目,可记入下年度。
2.一票否决项目:
(1)对不安全因素或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非法游行、课、师生人身伤害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2)主管领导、安全责任人工作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案件、恶性事故或事件等,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伤害事故,使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已提出整改建议,但无有效改进措施,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
(5)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干部、教职工、学生发生违法犯罪事故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6)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案件或发生重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传播,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7)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学校组织的教学大纲规定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除外)或其它危险性劳动,参加山林等火灾扑救和防汛、抗洪活动,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
五、奖惩
按照团山子中心校与各分校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兑现奖惩。
六、加强领导
安全考核工作,考核人员要认真按照考核办法执行公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谨细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考核失实或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处分。各学校要正确对待安全考核工作,提报情况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煤场的安全管理,维护矿区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为用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进入煤场拉煤和作业的车辆一律限速5公里/小时,注意前后车辆和行人,以防发生不测。
2、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1)闲杂人员及非拉煤车辆在煤场内发生意外事故的;
(2)在非拉煤时间,购煤车辆和非工作人员在场内滞留发生安全事故的;
(3)进入煤场的车辆没有注意前后左右的车辆与行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相撞事故的;
(4)铲车在指定地点装煤时,非工作人员由于靠近铲车而造成人身伤害的;
(5)拉煤车辆在煤场装煤时没有找准位置,在装煤期间擅自移动车辆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6)进门拉煤的.车辆在过磅时没有按秩序排队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的;
3、凡是进入煤场拉煤车辆和营运人员要自觉遵守煤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煤场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发放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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