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所有职工。
3.术语
3.1劳保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按照岗位需要配给,不能视为福利。
3.2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3.3个人劳保用品:按岗位和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
3.4消耗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类型。
3.5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渐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类型。此类型物品的使用寿命与使用环境、使用频次、个人的使用习惯以及保养、爱惜程度密切相关。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管理。
4.2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4.3各工序主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5、工作程序
5.1配发标准
5.1.1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限额),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1.2对临时突击而调换岗位的职工,根据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任务完成后,使用的劳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转为个人劳保用品的方式进行处理。
5.2申购
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底报生产部汇总,公司批准后转供应部采购,同时报仓库备案。
5.3采购
供应部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购,并入库。
5.4发放
5.4.1部门仓管员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初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4.3劳保用品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需按原品购入价值的.50%交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
5.5使用
5.5.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品,应该配带的地方、应该配带的时候必须配带。
5.5.2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经理批准后下发。
5.5.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50%上缴款项。
5.5.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5.5.6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对生产用工作服领用不满3月而离职的,每件扣交60元;满3个月的,则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不再扣款。
6、报废回收
各工序严禁随意丢弃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由部门领料员每月集中进行回收处理。
7、检查监督
7.1由部门经理和各工序主管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7.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制做、发放、领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要求,报营销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发放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劳保用品发放种类及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总务部负责管理和发放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服发放标准
第七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西装,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服装工本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服装工本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服装工本费。
第八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及工作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内衣,包括:衬衣、秋衣、秋裤,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购置费。
第九条
车间工作鞋为2年发放一次,每人3双,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第十条
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服,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总务部。
第三章领用程序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领用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后,由总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
新员工必须凭录用通知单,依第十一条规定领用。
第十三条
员工上岗必须着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须保持整齐洁净,违反者按《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总务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第十五条
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有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 、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 、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 、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 、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 、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 、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1、目的
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人员。
3、工作程序
3.1 计划申报和采购
3.1.1合同执行部根据仓储部提供清单进行申报;
3.1.2供应部根据审购单进行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2 验收入库
3.2.1质检部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2.2检验合格后仓库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一致性,符合后签收入库。
3.3 发放
3.3.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数量严格按《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3.3.2发放时间定在每月初;
3.3.3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当月各类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3.4标准范围内劳保用品领用由部门领导核准,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部门领导批准管理部部长核准方可领用后,二者均凭领料单发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公司安全员不定期进行此项安全检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规定是企业确保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重要管理措施,旨在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废弃处理等一系列流程。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劳保用品的种类与适用范围:明确各类劳保用品的类型、适用工种和使用环境。
2、采购与验收标准:规定劳保用品的采购程序、质量标准和验收流程。
3、发放与登记:确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频率和记录方式。
4、使用与保养:规定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保养要求和更换周期。
5、储存与运输:设定劳保用品的'储存条件、运输方式和安全注意事项。
6、废弃处理:制定劳保用品的回收、报废和环保处理规定。
内容概述:
1、法规遵从: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劳动保护法规和行业标准。
2、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劳保用品使用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3、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和员工在劳保用品管理中的职责。
4、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5、事故处理:规定在劳保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理和报告流程。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汽车等;
2、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 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门、物品采购人及内勤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行政部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注明物品领用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以及所在部门,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用品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需领取;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办公室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归还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归还登记表》,注明办公归还日期、归还品名、数量、所在部门并确认签字,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由内勤人员进行核对,方可归还;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六、办公用品的维护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因职业危害导致的`伤害。这一制度涵盖了一系列环节,包括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以及报废等。
内容概述:
1、采购管理:明确劳保用品的种类、标准和供应商选择,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
2、发放与使用:制定合理的发放标准,根据员工工种和工作环境,确保每位员工得到适当的劳保装备,并指导正确使用。
3、维护保养:规定劳保用品的日常清洁、检查和保养方法,延长使用寿命。
4、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劳保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劳保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及正确使用方法。
5、记录与检查: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6、更换与报废:设定更换周期,对破损或失效的劳保用品及时更换,严格报废流程。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劳保用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它涵盖了从采购、发放、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主要内容包括:
1、劳保用品的种类与标准:定义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类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并明确其适用的工作环境和标准。
2、采购与验收:规定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质量检验等,以及验收标准和程序。
3、发放与使用:设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如按需分配、定期更换等,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
4、储存与保管:确定储存条件,防止劳保用品损坏或失效,以及合理的库存管理。
5、检查与维护: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劳保用品性能良好,并提供维修保养指南。
6、废弃处理:规定过期或损坏劳保用品的处理方式,遵守环保法规。
内容概述:
1、法规遵从:确保所有的管理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保护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政策。
2、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劳保用品使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3、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的记录系统,追踪劳保用品的生命周期,并定期提交使用情况报告。
4、审核与评估:实施内部审核机制,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持续改进管理。
5、应急响应:制定应急措施,应对劳保用品突然短缺或失效的情况。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1.目的: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配发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职责
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员。
2、 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五、 劳保用品的类别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六、 发放标准
1、 卫生健康用品
1) 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 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 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 工作服装
1) 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发放,夏装每年5月份发放。夏季工装每年一套,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
2) 保安发放保安服装,每年1套冬装、1套夏装;厨师、餐厅服务员发放厨师或服务员工作服、水裙、胶鞋等,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职管理技术人员每两年发放1套冬装;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第一次发放1套冬装,1套夏装。
3、 防护用品
1) 手套
a)一线职工冬春季节(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b)电焊工的电焊手套按生产工具类发放。
c)三包服务人员、电工每年元月份发放1双绝缘手套。
d)化验员每半年发放1双防水手套(1、7月份发放)。
e)力工冬春季节每月2双帆布手套。
f)司炉工全年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d)特殊情况下,公司将根据消耗材料的.数量与工程量提高发放数量。
2) 绝缘鞋和防砸鞋
电焊工、装卸工、机加工每年四月份发放1次防砸鞋,电工、三包人员、喷漆工、热处理工每年发放2双绝缘鞋(1、7月份发放)。
3) 护目镜
a)车工、钳工发放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特殊情况下以旧架换新镜)。
b)电焊工发放焊接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
4) 防毒面具、电焊面具
a)喷漆工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防毒面具一次。
b)电焊工发放电焊面具,按工具类发放。
5) 安全带、雨衣
电工、三包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带、雨衣;设备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各配备安全带、雨衣一套;保卫部配备雨天巡逻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为1年。
6) 防辐射服
探伤人员配备防辐射服,由主管部门领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为3至5年,由使用人员借用,到达正常使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7) 口罩
司炉工、抛丸工每人每月1个防尘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产现场工作的电焊工、装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线员工每年发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每两年发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岗位新进员工必须领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门应准备适量安全帽备用,其他部门无安全帽人员及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现场时可以借用。
七、 发放管理办法:
1、 工作服装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发放时间提前2-3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门购买,保证按时发放。新员工在冬装、夏装规定发放时间前后1个月内进厂的,可提前发放或补发;超过1个月的按半价领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发放工装1个月内离职的扣服装款全价,1个月以上3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按75%标准扣服装款,3个月以上6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扣服装款半价。工作装、绝缘鞋等属于长期劳保用品,一线职工进厂先交纳押金,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3、 因劳动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的工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后,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公司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不再发放。
4、 因职业病、事假、外出学习、临时改工种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停发或延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间。
5、 行管部门督促检查保管员,使其必须按规定发放以上用品,严禁滥发、少发和停发。在规定的领用期限内由部门、车间或班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领取,领取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6、 按工具类发放的劳保用品计入工具费用,按公司具体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5-16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06-15
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11
[合集]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9-02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最新12-30
【热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1-23
(实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5-22
(热)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7-19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经典15篇07-19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