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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21 09:19:21 制度

基建的管理制度(合集)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建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建的管理制度(合集)

基建的管理制度1

  1、基建立项需经行政集体讨论确定,5万以上议标,10万以上招标。

  2、图纸设计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

  3、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

  4、工程项目如单包则对工程中的'材料进出应有验收制度,如双包则对工程的质量及材料进行验收。

  5、秉公办事,以质量第一为原则。

  6、发现施工中的具体问题要集体研究、行家论证加以解决。

  7、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8、基建经费预决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9、费用支出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核减率10%以内由园方支出审计费用,核减率10%以上由施工单位支出审计费用。

  10、费用支出必须凭有效正规发票,转账支出。

基建的管理制度2

  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

  3工作职责

  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

  4.1工程管理制度

  4.1合同管理

  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施工单位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4.2.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4.2.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2.4监督施工单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4.2.5对外采购与业务洽谈,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关键设备采购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公司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4.3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4.3.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4.3.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4.3.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3.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4.3.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免延误工期。

  4.4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4.4.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4.4.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是否认施工单位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4.4.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基建办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4.4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4.4.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理。

  4.5工程资料管理

  4.5.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4.5.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4.5.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5.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4.5.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5相关记录

基建的管理制度3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操作:避免因无章可循导致的混乱和延误。

  2. 控制风险:通过制度化管理,降低工程风险,保障人员安全。

  3. 提高效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流程,提升项目执行效率。

  4. 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

  5. 节约成本: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防止浪费,提高投资回报率。

基建的管理制度4

  1、按照学校制度及有关基本建设程序政策,安排基建现场工作人员工作。

  2、召集并主持基建工作例会及有关业务、技术专题会议。

  3、负责基建工程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的起草和报批工作。

  4、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考察情况汇总后向学校汇报。

  5、按照法律、政策、制度的.规定,组织落实学校基建投资计划。

  6、审核并签证图纸会审、技术交流、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文件。

  7、根据合同,签批基建工程结算凭证,经校领导审批后支付。

  8、组织学校有关使用部门、审计部门、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基建组有关人员考察并确定主要建材、设备供应。

  9、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审计。工程交付使用时,召集并主持交付工程功能说明会。

  10、检查基建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根据各人工作表现和业绩提出奖惩意见。

  11、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基建的管理制度5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是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的一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优化资源利用。

  内容概述:

  1. 维修计划制定:定期评估设施状态,制定预防性和纠正性维修计划。

  2. 资源分配: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维修流程管理:规定从问题识别到修复完成的整个维修流程。

  4. 维修质量控制:设立标准和检查机制,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处理突发设施故障。

  6. 培训与教育:对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7. 维修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定期提交维修报告。

基建的管理制度6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成本,同时满足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

  内容概述:

  1. 项目立项与审批:明确项目启动的流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立项申请及审批等。

  2. 设计管理:规定设计方案的制定、审查、变更等流程,强调合规性和实用性。

  3. 施工管理:涵盖招标、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监控、进度报告、质量控制等。

  4. 安全与环保:设立安全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

  5. 质量检验:规定质检程序,包括材料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

  6. 工程变更:设定变更审批流程,防止随意变更导致的成本超支和质量问题。

  7.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环节,保护各方权益。

  8. 维护保养:制定设施的后期维护计划和标准,延长使用寿命。

基建的管理制度7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基建的管理制度8

  一、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基建处每周一上午进行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各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三、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五、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六、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基建的管理制度9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

  一、施工前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9、基槽开挖后,应及时钎探,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作质量评定。施工科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质检、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钎探、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各方人员签证。未经签证或基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基建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基建的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使基本建设工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员工、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确定后,应立即着手完成下列各项审批程序,以确保年度计划的落实。

  (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三)完成建设计划和审批程序

  (四)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五)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六)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

  (七)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公司总体规划与工程设计

  (一)公司总体规划应本着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由处提出初步,经集团办公会议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单体工程设计:先由使用单位提出对建筑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由行政处基建办公室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方案,经集团办公会议批准后送设计单位(由行政处会同有关部门从信誉好的设计单位中选定)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总体规划和单体工程设计费用由行政处、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设计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应本着优质、低价、高效的原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由行政处基建办公室、财务处等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初步核算。

  (二)在根据集团采购中心确定的施工单位后签定由集团采购中心、施工单位组成的双方合同。

  五、工程施工管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开工前,基建处应向监理公司报请质量监督,并办理相关手续。

  2、工程阶段性验收(如基础验收和主体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

  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基建处与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实施。特别是重要的部分、分项工程(如钢筋、混凝土、等)及关键部位(如梁柱节点、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及搭接处等)需进行有侧重的重点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人员管理

  1、工程开工后,基建处应首先了解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及各工种施工人员的人数,做到心中有数。

  2、对一些特殊工种(如塔吊工、电焊工等)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并检查其上岗证是否合格。对不持证上岗的人员坚决不用。

  3、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中,要监督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各工种人数的比例进行合理调整,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工程材料的管理

  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要保证每项材料都有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并会同监理单位对每批材料进行随机抽样化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

  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教育,并在工程施工期间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4、要求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在安全用电方面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执行。以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施工进度管理

  1、基建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在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材料、劳动力、机具计划的数量和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基建处应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督促施工单位对以上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整。定期检查实际施工进度并与计划进度向比较,如有偏差情况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找出原因尽快补救,确保合同工期。

  (六)工程技术管理

  1、施工图由基建办公室统一向各参建单位发放并作好记录。

  2、图纸会审及会签工作,由基建办公室组织进行。

  3、驻工地代表应及时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隐蔽验收工作。

  4、工程变更签证,应由行政处会同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后共同签证。

  (七)工程投资控制

  1、基建处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争取做到对没有必要的变更项目坚决不变,最大限度的减少投资。

  2、基建处应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工作量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

  3、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合理化建议,节约投资。

  4、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拨付,防止超付工程款。

  六、工程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

  (一)工程完工后,由行政处会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集团办公室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由行政处组织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务处共同进行。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由行政处组织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三)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由行政处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务处进行复验。

  (四)工程复验合格后,行政处将工程竣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科技中心档案室。

  (五)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由建办公室负责进行固定资产移交。

基建的管理制度12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3家。

  公开招投标项目由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确定施工招标小组成员,然后委托具有政府采购基建招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邀请招投标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的资质等具体事项,由招标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规,确定项目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以及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邀请书等相关文书。

  卫生院应在6月内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

  证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2、项目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基本建设程序是指立项、定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必须有先后次序的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发包,凡符合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依法确定实施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草签合同文件必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院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环节不可随意更改。

  五、竣工决算

  必须执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30日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并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办理交付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法人代表要严格把关。

基建的管理制度13

  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是指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它涵盖了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进度管理、验收与交付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前期规划:包括项目立项、设计审查、合同签订、资源调配等,确保项目顺利启动。

  2. 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人员配置及设备需求。

  3.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规范。

  4.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 进度管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监控施工进度,及时调整策略。

  6. 成本控制:进行预算编制,监控成本支出,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7.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施工噪音、扬尘等环境影响。

  8. 沟通协调:建立与业主、监理、供应商等各方的有效沟通机制。

  9. 文档管理:记录施工过程,保存相关资料,便于后期查证和维护。

基建的管理制度14

  根据徐政发[xx]5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徐政发[xx]5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为确保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全处职工安全职工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意识。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分管处长负责,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建筑物建设阶段的安全负责,计划科科长对甲供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处秘书对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安全负责。

  三、每月对全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各责任人应经常性地对所负责的安全生命生产区域进行检查、监督。

  四、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检查监督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奖励。

基建的管理制度15

  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一、基建处负责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在校长及主管基建副校长领导下,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完成学校基建任务,适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建处长的经济责任

  1.具体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基建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2.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

  3.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4.组织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

  5.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把好工程设计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工程决算关;确保投资效益的提高;

  6.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基建投资使用情况。

  三、基建主管财务的经济责任

  1.认真执行基建会计制度,严格进行工程成本核算,对会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供应,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认真履行会计监督,抵制和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基建投资计划,专款专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四、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1.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办事;

  2.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办理变更设计鉴证手续;

  3.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真实反映施工管理情况;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认真做好工程管理资料向档案员移交工作,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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