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16 09:16:59 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锅炉房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锅炉房管理制度【实用15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1

  一、蒸汽锅炉与热水锅炉都必须有水处理措施。运行锅炉的给水、炉水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二、水处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水质化验员,必须每2小时化验一次锅炉给水。

  四、原水的硬度、碱度、ph值每月最少测定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全分析。

  五、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水质硬度,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六、炉水的碱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同时应定期对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进行校验。

  七、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调整水处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质标准,水处理措施达不到水质标准时,应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加以解决。

  九、水质处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化验记录,不许弄虚作假、抄袭、涂改化验记录。

  十、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爱惜一切化验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缺少的化验设备、化学药剂要及时补充。

锅炉房管理制度2

  一、锅炉房是医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的供气、高压灭菌制剂等供应。

  二、工作人员要进行培训,取得合格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主要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情况等,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根据各科用气要求,统一安排用气时间,保证供气。

  四、司炉工要认真执行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并有记录。严禁非司炉工顶班,发现时要严肃处理。上班时间不能睡觉,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重地、吹牛聊天。

  五、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及时换气,防止浪费,节约用煤,及时清理煤渣,保持锅炉房清洁卫生。

  七、行政科长经常深入锅炉房检查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锅炉房管理制度3

  一、锅炉房是医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保温、高压蒸气、热水的供应。

  二、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锅炉房设昼夜值班,保证医疗工作的'随时需要。

  四、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五、不断总结烧油(气)技术,节约用油(气)。

锅炉房管理制度4

  日常运行

  一、锅炉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锅炉工保管,未经许可,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二、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每周排一次柴油的油水分离器中水。

  四、每月排污一次,排污时至水质变清,无污垢即可。

  五、每周对锅炉和机房进行一次清洁,并做好设备房的消杀灭鼠工作。

  六、每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锅炉的良好运行。

  七、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经常巡视机房内照明,如有问题报告部门主管。

  每年开机前保养

  一、清除锅炉面板、电控箱、燃烧器的油灰、污垢及水渍,保持锅炉整洁。

  二、检查电路、油路及管路连接,确保其正常投入运行。

  三、锅炉在长期停机后再投入使用时,必须进行煮炉,通过煮炉可起到侵蚀阻垢作用,提高换热效率,节约燃料,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煮炉工艺一般按照以下工序进行:

  1)将锅炉中的排空。

  2)NaOH用热水溶解后,倒入膨胀水箱,同时打开补水阀补水。

  3)媒水温度调到90℃后,开机运行,煮炉时间不少于48小时。

  5)煮炉完毕后,使媒水沉淀至少8小时后进行排污,同时补充软化水,从排污口排出污水变清时即可关闭排污阀,终止排污。

  6)最后用pH试纸测试水样,使pH值保持在10-12即可。

锅炉房管理制度5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锅炉房管理制度6

  1、锅炉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2、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5、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6、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10、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锅炉房管理制度7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代班人员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门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现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管理制度8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9

  一、锅炉投入运行前,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二、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压力,水位、温度是否正常,经常检查燃烧工况、输送系统、送引风机、给水系统、排污阀、各类仪表和锅炉本体是否正常。

  四、操作人员应做好锅炉及其辅机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锅炉停炉保养工作。

  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达现场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交班时应做到: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六、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水质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七、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及时按《互助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告。

  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九、锅炉房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十、应建立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

锅炉房管理制度10

  巡回检查

  1、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的内容

  1)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可见部们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3)管道、阀门无渗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4)炉排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转动正常、皮带不打滑、无断裂。

  5)除尘器无破损、鼓引风机运行正常。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巡回检查路线

  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构-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本体的维护保养

  1)当班司炉工应及时做好锅炉本体受热面的清焦、清灰、吹灰工作,做到勤检查、勤清理、不留到下一班。锅壳锅炉的烟火管一般每月清灰疏通一次。

  2)运行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停炉清理,检查和检修。清除水垢、水渣、烟垢、积灰。检查各受压部件及焊缝。胀接部位有无渗漏、磨损、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并作出测量和记录。在停炉检修时,水管锅炉的锅筒内应尽可能涂刷汽包漆防腐。

  3)停用锅炉必须按《锅炉及辅面操作规程》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锅炉腐蚀。

  4)做好备品备件,建立设备台帐,同时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5)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管道、阀门的维护保养

  6)水位表每班应擦抹一次,及时修复各种缺陷,做到清洁明亮。连通管畅通。开关灵活、严密。

  7)压力表存水弯管一般每半月应冲洗一次,每星期至少对表盘进行一次吹灰或擦抹,保证表盘刻度清晰。严防受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使用期满半年后,应及时校验,保证指示灵活、可靠。

  8)安全阀使用时必须作热态排汽试验并记录其始启压力和回座压力。使用后一般每月应进行一次自动或手动的排汽试验,防止阀芯与阀座粘住。

  9)温度、流量、风压、氧量等计量仪表及蒸汽超压报警装置,联锁保护装置使用时应调试准确,及时检查和修复各种缺陷、故障,并根据仪器仪表的使用性能定期校验、试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计量准确。

  10) 5炉房内的汽水阀门、旋塞等。应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清洁。对丝杆处应及时加润滑油,务使开关灵活。定期更换或加装垫料,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每年定期停炉检修时作一次全面检查。

  11) 6炉的汽水管道应有防腐、防震及保温等措施和色标。当保温层脱落,防震去撑装置等设施损坏,色标模糊时,应及时予以修复。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1)对转动机械应根据其性能和转动情况的不同。定期予以加油,调油,及时检查和消除异声、震动。风机、水泵、炉排、上煤机、出渣机变速箱等、一般每年应调油一次。炉排前后轴应每天检查其有否加油,及油孔堵塞现象。每年必须拆轴瓦检查一次。

  2)上煤机的电葫芦铅缆应经常松树其有否毛刺、断股、干燥、轧伤及绕线紊乱等。并定期予以更换。

  3)螺旋出渣机叶轮及刮板机刮板。每月应检查一次,检查是否腐蚀、磨损、断裂等现象。

  4)链条炉排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炉排片是否破裂、穿销有否磨损、变形。开口销是否断裂、脱落、前轴链轮是否完好。手烧炉也应定期对炉排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的炉排。锅炉使用时应随时检查各调风门及烟道通道板是否灵活,回定装置是否完好。

  5)锅炉炉墙及前后拱至少每半年应予全面检查一次。内外炉墙是否松动、裂纹、塌损等绝热部件的绝热情况是否良好。炉门炉门圈档风铁有无烧损,护闸板、煤闸、煤闸梁是否损坏。损坏程度严重的必须立即予以修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五不交”。

  4、1“五交是”

  1)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4、2“五不交是”

  1)不交给吃过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清洁卫生制度

  1、班司炉工接班后,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汽包水位表清晰易见。

  2、严禁烧正压。保持炉前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锅炉设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

  3、消除跑、冒、滴、漏。

  4、煤场、渣场堆放整齐。

  5、每周六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要富部位,为确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为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厂保卫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委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4、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5、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有关人员。

  6、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设施齐全完好。

  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为认真贯彻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悬浮物的化验。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四小时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的硬度和PH值。炉水的总碱度和溶解固形物(或Cf)等数据的化验。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但每班不少于一次。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发量大于2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mg/;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锅炉房管理制度11

  (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堆放或烘烤易燃、易爆物品。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照章作业。

  (4)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仪表设备,发现有裂痕、空隙或漏水漏气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进行检修。

  (5)机房内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照明设备要与热力设施保持相应距离并采取隔热措施。

  (6)司炉人员在清理锅炉、设备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7)司炉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擅离职守。

  (8)每日交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火灾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锅炉房管理制度12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锅炉房管理制度13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房管理制度14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房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千元以上(含x万元),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万元以上(含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万元(含x万元)以上、不足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锅炉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锅炉房管理制度06-19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03-18

锅炉房管理制度优秀09-22

学校锅炉房管理制度06-22

锅炉房管理制度(通用)12-13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06-10

锅炉房管理制度12篇10-16

锅炉房管理制度精选15篇10-12

锅炉房管理制度(合集15篇)09-29

锅炉房管理制度(通用12篇)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