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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30 10:55:26 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1、学校固定财产是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的.重要物质条件,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态度共同管好、用好,使各类设备发挥最好的效益。

  2、全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总负责管理,各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3、总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财产总帐,各部门建立固定财产分类明细帐。凡属固定财产范畴不论自购、自制、分配、赠送按规定登记入帐。

  4、学校各类设备如有报废、损坏、遗失或需要增加,应由负责人填写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总务处报告,经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

  5、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实帐务。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报告校长室,经校长同意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6、财产管理部门的保管员调离岗位,由总务主任监交,必须按规定办理实物明细帐和财产物资的清点和交接工作,并在余额栏加盖移交人、接收人双方的印章。

  7、各部门设立固定财产领用、保管责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由总务处留存。固定财产每年核查一次,要求帐、物、表三者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强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少损失和浪费,经深入研究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固定资产的标准指:由公司购置,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价值x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设备等实体资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负责、分级管理制,人事行政部与财务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部门,保管使用单位(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的具体管理部门。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编制固定资产新增、更新计划;

  (二)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清产核资,要求固定资产“帐、卡、物”一致;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并设立管理台帐,填制卡片;

  (四)负责审查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废、租赁等手续。随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确认;

  (五)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说明等资料的收集并交机要室保管,为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供其他保障服务;

  (六)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具体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协同人事行政部对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及明细帐管理,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入帐、转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转移、报废的审核与财务处理,定期与人事行政部核对。

  四、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对所使用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

  一、 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按照公司采购制度执行,并会同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及时根据实物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建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管理台帐需有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

  (二)公司各部门于每年1月10日前制定本年度固家资产增加计划,交人事行政部汇总上报,等待审批。每年12月20统计本年度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交人事行政部汇总审核,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并交财务部备案;

  二、固定资产的盘点

  盘点时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配合,共同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分别报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审核,及时根据盘点情况完善固定资产卡片,设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

  三、 固定资产的租入

  租入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调拨/租赁单》,交行政人力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租入资产实物由行政人力部门负责管理,建立实物台帐,此类资产参加定期固定资产盘点;使用结束后行政人力部门负责核销。

  四、固定资产的调入

  各部门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需求方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复核,经分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审核,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作帐务处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对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计价。

  (三)具体的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入帐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原是暂估价调整为实际价值;

  5、发现原记价值有错误。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按财务有关规定计提。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要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国家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因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而购置的单价值在x万元以下的测试器、试验装置等固定资产;

  5、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6、已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清查

  一、 固定资产卡片由人事行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管理部进行明细核算,一份由人事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员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门保管。

  二、 固定资产卡片应记录下列内容:

  (一)卡片编号(适应电算化核算需要);

  (二)资产的主件、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出厂序号、计量单位、数量和安装使用地点;

  (三)资产的来源、原值和变动情况;

  (四)资产的购买日期、启用日期和使用保管单位及使用人;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登记、管理资产卡片,保证卡片记录正确无误,并根据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卡片记录同时,人事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和卡片编号在实物上设置标识,标注名称、购买日期、编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为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管理台帐、报表等均须采用电子与纸质形式结合的办法;传递可通过网络传递、电子邮件方式。

  五、对无利用价值、闲置的固定资产,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整理,由资产管理员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提出意见呈报分管领导批复后处理。

  六、每年截止6月30日和12月31日,公司分别开展两次全面清产核资。各部门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及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分别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和《固定资产增减表》,报公司人事行政部与财务管理部。人事行政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帐、卡、物不符合情况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盘点情况,明确责任人或部门,予以处理,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备案分析。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减少

  一、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当使用的固定资产出现主要部件陈旧、损坏严重,经技术部门或由技术部门外聘的专业机构鉴定再予大修也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或虽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或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情况时,使用保管单位可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申请报废。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1、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或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使用保管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技术部门或由技术部门外聘的'专业机构鉴定后,交财务管理部门复核,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与购置时相同。

  2、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在报废申请批准后,将固定资产卡片撤出并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簿予以登记。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由人事行政部门上报领导批准后处理。处置收益及时交存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账务核算。

  3、对处理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如出现虚报、谎报,故意压低报废资产价值等相关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和价值多少处以x的罚款,造成损失金额在x元以上者,公司可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二、固定资产的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分清责任,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盘存单》分别报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金额在x元(含)以下人事行政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作相应处理,个人承担责任的应按损失金额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金额在x元以上到x元(含)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事行政中心会审,分管副总审批后处理。金额较大的需经集团总裁审批后处理。

  三、固定资产的出租

  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集团范围内固定资产对外单位的出租,应由出租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和《固定资产租赁合同》,报人事行政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租处理。

  四、 固定资产的调出

  固定资产调出相关规定同固定资产调入

  第七章 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

  一、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发生故障,则由使用单位提出修理申请,由人事行政部核实后安排维修;需要支付费用的,须经总经理(集团经分管副总裁)审批,方可联系安排修理。

  二、人事行政部严格控制维修费用,充分利用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在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安排外单位修理,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三、维修验收后,经办人将维修清单附于发票后交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

  四、对有固定资产损坏的情况,人事行政部应会同维修人员查明损坏的原因,界定事故责任,如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应追究责任人、保管人的相应经济责任,责令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第八章 附 则

  一、 固定资产的保险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二、本规范由集团人事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各成员公司参照本规范执行并制定公司内部制度,但不得与本规范相关精神、原则发生冲突。

  三、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及卡片;

  2、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第四条固定资产核算部门的职责:

  1、财务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部门协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至少每年一次),做到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转移、调拨:

  固定资产增加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1、外购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供应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并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入库凭证。财务部门根据供货单位发票及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成本等及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入库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签章的领料单,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及登记簿。

  2、自营建造增加的固定资产。由管理和使用该固定资产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自营完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财务部门根据验收交接凭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和登记簿。

  3、出包建造增加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设立“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预付款和基建领用材料,根据施工进度,测算资金需要量;会同负责建设的部门对出包完工的固定资产进行竣工验收,并将竣工决算书送交有关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根据审定的造价结转在建工程,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和登记簿。

  4、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由调入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调出部门主管同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调出部门销账,调入部门登账,并报财务部门据此单转账。

  5、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投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并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入库凭证。财务部门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入库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签章的领料单,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及登记簿。

  第六条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应厉行节约。经改造和更新后固定资产新增的价值,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报财务部门入账。

  第七条固定资产出售。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第八条固定资产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公司负责人批准;

  2、财务部门依据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依据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该制度涵盖了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处置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购置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包括预算编制、审批、采购、验收等步骤。

  2、登记管理: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账目,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价值等信息。

  3、使用管理:规定资产的`分配、借用、归还流程,以及日常使用的责任和义务。

  4、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保养机制,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5、处置管理:明确资产报废、转让、升级等处置方式,以及相应的审批程序。

  6、审计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一、管理分工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土地;

  2.2房屋及建筑物;

  2.3机器设备;

  2.4电子设备;

  2.5运输设备;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人事行政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4财务部协助人事行政部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除外);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人事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5.3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6.2人事行政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人事行政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xx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学校固定资产负有收存和管理责任,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

  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设备、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属于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同意后批转总务处组织购置。较大数额的购置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

  四、固定资产建账建制

  1、凡是固定资产必须入帐管理。入帐时先由保管员验收建帐,再由报帐员连同发票报送核算分中心报账。

  2、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建立电子实物账,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3、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总务处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总责,全面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的领取和借用,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报总务主任审批,办理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重要、贵重固定资产外借须请示校长同意。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酌情赔偿。

  2、学校各功能室固定资产,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负责人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设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3、教室内固定资产(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多媒体平台等)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4、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电脑等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5、教职工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报废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应保证帐、物相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必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损失不得擅自调帐或处理。

  2、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责任人负责填写报修单,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工作。

  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责任人提出,经资产管理员核实填写报废单送交总务主任审查,报校长审批后按程序上报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第1章 总那么

  第1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第3条 公司综合部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4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2章 资产购置

  第6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综合部行政总务负责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申购情况、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与预算、安排资产购置等事项。

  第7条 每年年底综合部向各资产使用部门下发《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附件1〕,各部门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综合部。

  第8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开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工程还需进行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分析,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于3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应当考虑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可行性研究成果、公司领导审批意见连同需求统计表一并提交综合部。

  第9条 综合部行政总务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固定资产购置方案表》〔附件2〕,经综合主管审核后,提交财务主管、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

  第10条 每月方案工作会前,综合部应当根据年度固定资产购置方案安排本月固定资产购置方案与预算,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附件3〕,提交公司工作方案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会议要求负责平衡资金收支工作。

  第11条 制定月度购置方案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

  〔2〕单批购置固定资产金额到达5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和成交合同交财务部备案。

  〔3〕对不宜招投标的,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和多渠道询价,然后确定供货商。

  〔4〕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12条 综合部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给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第13条 预算外固定资产临时购置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附件3〕,经综合主管、财务主管、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还应当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和相关费用。购置申请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3章 资产的验收、登记与领用

  第14条 综合部采购人员接到供给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行政总务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4〕。

  第15条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行政总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2.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

  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4.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标牌号应与账面编号一致; 5.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16条 综合部行政总务负责建立固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综合部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在每一张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使用年限、购建的资金来源、折旧率、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第17条 为了汇总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使固定资产卡片适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要求,综合部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附件5〕,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序时核算,每月结出余额。

  第4章 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18条 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帐;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行政总务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19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综合部行政总务,以便及时组织维修。各部门应将固定资产质量及供给商的售后效劳情况报行政总务备案。

  第20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并按财务制度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

  第21条 综合部行政总务应当于每年年末编制固定资产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应当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22条 每月方案工作会前,综合部行政总务应当编制月度固定资产维修方案,月度维修费用应当纳入月度部门预算,提交方案工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财务部门备案。

  第23条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部行政总务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并在《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附件6〕上签字确认。

  第25条 综合部行政总务提交维修经费付款申请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预算外修理费用支出时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

  第5章 资产报废与报损

  第26条 每月,综合部行政总务在方案工作会前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报废情况,编制月度固定资产报废方案并纳入部门月度预算,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附件7〕,经综合主管、财务主管、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27条 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综合部应当要及时进行实物处理、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管理台帐相关信息;财务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28条 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遴选。通过适当维护、修理,能够继续使用的物品由行政总务负责调剂给有需求的部门使用;对已批准报废并经遴选后剩下的物品由行政总务进行作价处理,物品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29条 当固定资产破损或丧失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附件8〕,提交综合部审核。

  第30条 综合部对固定资产报损或报失情况进行核实后,在《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内填写调查意见,并签字确认,并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送财务部审核。

  第31条 财务部对报损、报失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填写相关数据,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32条 综合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更新固定资产的台帐和卡片的相关信息,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进行报损、报失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第6章 资产出售与捐赠

  第32条 固定资产出售是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

  第33条 在资产出售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出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原因进行说明,并在此根底上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附件7〕,报综合部审核。综合部审核签字后,财务主管填写处置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执行。

  第34条 处置申请中应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35条 处置完成后综合部应当及时注销相关资产的卡片、台帐。

  财务部应对已销固定资产及时取得销售发票和有关税、费票据,记录和汇报固定资产的销售情况,防止出现资产已处置而固定资产账面未注销的情形,同时要对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进行资金管理和监控。

  第36条 固定资产捐赠是无偿产权转让,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综合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注明处置方式为捐赠后报财务主管、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审批前方可办理捐赠手续。

  第37条 企业办理固定资产捐赠手续,必须取得固定资产捐赠接收方的相关接收凭证,并作为财务部账务处理的凭证。财务部在处理捐赠固定资产账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第7章 固定资产清查

  第38条 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公司综合部行政总务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39条 行政总务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方案、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8〕。经综合主管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方案,进行人员的安排,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40条 在实地盘点时,应由综合部行政总务、财务部会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第41条 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综合部行政总务、财务部会计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别由综合部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42条 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由综合部行政总务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建议,落实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表》并上报综合主管、财务主管、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43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属于建设工程的,应冲减工程本钱。

  第44条 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对属于建设工程的,应计入工程本钱。

  第45条 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总务负责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台帐,财务部负责更改固定资产相关账务。

  第8章 附那么

  第46条 本制度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7条 综合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2、固定资产以购买时的价值计价核算。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10%,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用固定资产,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5、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应尽量不分摊,如数额较大的经总部批准可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6、根据价值与实物相结合,使用与保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固定资产的分级归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以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7、固定资产的采购由财务经理及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核,不允许超出年度管理预算。.

  8、固定资产的采购经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总部集团采购负责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并安排送货。

  9、管理处对收到的固定资产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0、管理处有关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必须办理出库领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保管使用。

  11、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经专人检验,确认必须需要报废后,连同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相片、报废申请表及书面报告报送公司总部,经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处理。

  12、凡属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部领导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13、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有权调剂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各部门之间调剂固定资产时,必须报总部财务部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14、各管理处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出售、转移、投资、抵押等。

  15、任何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行为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第一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相关财会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⒈为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而持有的;

  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⒊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条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接合××饭店(以下简称“饭店”)的具体情况,本制度将由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饭店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⒈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⒉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及播音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保龄球系统及设施、桑拿设备设施;

  ⒊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⒈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⒉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移动电话、幻灯机、饮水机、微机、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⒊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

  ⒋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

  ⒌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

  ⒍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⒎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⒏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⒐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⒑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⒈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条饭店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擅自处置、变卖、毁损、报废饭店资产,无权以饭店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第五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根据《××饭店管理合同》的规定,饭店管理人员行使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第二章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第六条每个会计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利用情况、资产维修计划、资产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建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部门。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第八条财务部门会同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饭店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条饭店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饭店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饭店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第十一条饭店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第十二条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第十三条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饭店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第十四条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饭店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饭店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饭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⒈饭店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⒉上级公司财务部负责饭店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⒊上级公司财务部应会同饭店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⒋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第十八条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⒈饭店总经理对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饭店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⒉饭店财务部虽不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⒋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饭店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⒌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证资产的和有效使用。

  ⒍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⒎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形成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⒏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⒈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⒉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类

  ⒈房屋

  营业用房年

  非营业用房年

  简易房年

  ⒉建筑物年

  (二)机器设备类

  ⒈供电系统设备年

  ⒉供热系统设备年

  ⒊中央空调设备年

  ⒋通讯设备年

  ⒌洗涤设备年

  ⒍维修设备年

  ⒎厨房用具设备年

  ⒏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年

  ⒐电梯年

  ⒑相片冲印设备年

  ⒈复印设备年

  ⒉其他机器设备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⒈客车

  大型客车(座以上)万公里年

  中型客车(座以下)万公里年

  小轿车万公里年

  ⒉行李车万公里年

  ⒊货车万公里年

  ⒋摩托车万公里年

  (四)电器及影视设备类

  ⒈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年

  ⒉音响设备年

  ⒊电冰箱柜年

  ⒋空调器柜式年窗式年

  ⒌电影放映机年

  ⒍其他电器设备年

  (五)文体娱乐设备类

  ⒈高级乐器年

  ⒉游乐场设备年

  ⒊健身房设备年

  (六)消防设备年

  第二十一条饭店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饭店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责任部门应时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作出报告经饭店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第二十六条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饭店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饭店当期损益(第二十七条情况除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饭店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上级公司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取得联系。

  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饭店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饭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十条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⒈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⒉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⒊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⒋能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⒌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⒍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⒎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⒏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论证后,由饭店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饭店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第三十五条对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了保管与使用和维护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要想管理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首先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管理,抱着负责任的态度,共同维护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下面就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文: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

  1.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①学校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对电教中心办公室总帐帐卡一一对应,清清楚楚,并按帐卡分类管理。

  ②办公室对应各个部室负责人,按本部室所管辖范围的固定资产类别,分别建立该部室的分帐目,使电教中心总帐目与分帐目相符合,由部室负责人负责实物管理,使其部室分帐目与本部室的固定资产实物完全符合(详见附件表一)。

  ③各个部室分帐目表上的每一项内容,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或遗失。

  2、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制:

  ①三级管理方式按承包责任制形式,分别承担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各自所负责的义务。

  ②具体负责人应分别保管好固定资产的总帐目或部室的分帐目,以便定期进行三级管理检查或抽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与遗失的人员,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③承包责任制条文详见附件1。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报增

  ①本单位添置新的固定资产物品后,首先由校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实物上贴好标签,办理好相应手续,然后由办公室人员与本部室负责人,在部室固定资产分帐目表上,填写好新添物品的具体内容和保管人

  ②对固定资产的低值物品采取与上条相同的方式管理。

  2、固定资产的报减

  ①首先由具体保管人向部室负责人提出原因或理由,经部室负责人同意后,填写电教中心报减单(详见附件表二),由办公室人员根据报减单内容与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保管人负责将所报减物品交回到学校。

  ②对非正常原因造成报减,由保管人具体写清楚原因,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电教中心主任签署意见,报校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3、固定资产的交接

  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固定资产保管人需要更换的,由部室负责人与原保管人进行部门分帐目与实物的清点,核实无误后,再确定并转交给新保管人,最后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及时变更总帐目帐卡与调整保管人。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和规范街道固定资产管理,保障街道、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第二条:街道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和检查。

  2、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信息录入、数据上报以及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处置等日常工作。

  3、监督管理街道各部门和各社区固定资产的合理配备,节约、有效使用,杜绝闲置及浪费。

  4、对每一项固定资产按统一格式进行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5、每年组织街道各部门和各社区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账、卡、物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帐务处理,由街道财务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登记入帐。

  第五条:固定资产购置

  1、20xx、街道各部门、各社区新增固定资产时,需根据《区年政(X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政办秘20xx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常用办公资产配置定额20xx的通知》财〔20xx〕号文件精神,按规定流程进行固定资产采购。

  2、申请部门先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经固定资产管理人员XX复核并由街道主任审批后交由区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如原有固定资产XX报废,需要重新购置时需填写《街道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复核审批同意后,再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申请购买。

  3、采购的固定资产运抵街道后,由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负责验收,确认无误后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最后签字确认再交财务入帐。

  第六条:固定资产范围

  1、凡价值在xxx元以上(含,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均为本单位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土地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音像资料,家具、用具、装具等,其中:房屋、土地及构筑物,指本单位拥有《产权证》或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及构筑物。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储用房等。

  3、车辆及专用设备,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文体设备、防盗报警设备等。

  4、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碎纸机、空调、电风扇、传真机、电话机等。

  5、文物和成列品等。

  6、图书和音像资料等。

  7、家具、用具、装具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

  街道固定资产的使用,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资产发生的损坏、遗失、维修等情况负责。

  1、领用:固定资产领用由资产管理人员统一发放,街道各部门、各社区需填报《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凭《登记表》领用资产。

  2、借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内部相互间借用资产,不超过个1月的,由借入与借出部门间办理借用手续;超过个月的,借出部门应于借出与归还时书面告知街道党政办。

  街道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对外出借,如因特殊原因需出借的,使用者需经街道分管和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的固定资产要保证完好无损,否则按价赔偿。

  3、调拨:固定资产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内部转移调拨,必须在确保不影响相互部门间开展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以:

  (1)进行内部调拨:本部门闲置、不需要使用;

  (2)部门因开展工作需要长期使用的。填报《固定资产调拨单》,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街道党政办存档。调用后的固定资产由调用人负责保管,调用期间出现无故损坏丢失的情况,由调用人负责赔偿。

  4、接受捐赠和无偿调入:街道各部门、各社区接受外单位捐赠或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统一由街道党政办办理接收手续,统筹安排到各部门和各社区使用。

  5、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由党政办负责监督管理。

  6、公务用车由街道党政办统一管理,采取“三定”制度。XX按区每年提供的目录库,确定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单位,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公务用车离市需办理审批手续后再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应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对没有明确使用年限的资产,有行业使用年限标准的,从其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本着节约、经济的原则确定资产处置事项。

  固定资产达到以下使用年限后可作处置:依据政办〔xx〕号、财〔xx〕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和要求,⑴交通工具:车辆购1030(2)置超过年或行使里程超过万公里数的;电脑、复印机、网络(63)8等办公设备达到年以上;空调、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达到年10以上;

  办公桌椅、档案柜、家具等设备达到年以上;

  (1)专用设备:根据专门性能和专业用途,以相关行业标准或技术部门鉴定为准,(56)如无具体行业标准或技术鉴定的,按照不低于年的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或其他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年限确定。以上有新文件按新的规定执行。

  (2)、固定资产处置范围:闲置不用的资产;报废、淘

  (3)汰、超使用年限的资产;盘亏、非正常损坏的资产;因单位撤

  (4)销、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使用权转移的资产;其他需要处置的资产。

  2、车辆和专用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报废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废处理;未到报废期而需要报废的,必须经专业技术部门出具报废鉴定书。

  3、房屋及建筑物的处置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对需要处置的资产,各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符合处置条件的,由街道党政办报区有关部门审批,并对审批同意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注销处理及帐务核销。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残体,各部门、各社区不得私自处理,应交党政办统一安排处理。

  第九条: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条: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处置固定资产。违反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区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使用期间固定资产被盗、遗失的,按其原因及固定资产的价值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授权总务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产保管员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

  (二)固定资产的核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调入、捐赠的资产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申报:根据学校各组室的工作需要,须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资产的项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审核批准,确定经费来源。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区政府采购办有关文件要求,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区政府采购办要求、方式,进入规范、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标确定后才能进行购置;凡属分散采购的设备,应由校务会、总务处及提出申请的'组室等方面人员组成集体评议小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的各项工作。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接收时,应由财产保管员进行验收,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登记。

  (五)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该组室的使用人员也须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固定资产在本单位的使用部门之间发生转移时,财产保管员应同时调整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的相关内容,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修理:使用部门必须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资产的项目提出申请,经过检验、确认、审批手续,才能进行修理。其中,提请修理部门和实施修理的单位或个人应相互分离,或至少应有其他方面的监督;修理完工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修理单位分别验收签字。

  (九)固定资产的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原则上每6个月会同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报单位领导及时进行处理。

  (十)固定资产的核销:固定资产发生报废与核销时,使用部门应填写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与核销金额的大小,经财产保管室审核后,分别报总务处负责人、校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接批复后,会计人员按规定进行及时账务处理,并通知财产保管员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注销该资产。转出、赠送他人的固定资产手续比照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它事项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各后勤经营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和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学校固定资产,依照本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其主要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国资办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 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 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五) 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 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 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

  (一)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印刷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文体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的固定资产。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类的固定资产。

  (三)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类的固定资产。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划分的范围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三)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四) 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 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 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七) 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 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学校的固定资产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房屋及构筑物;(二)土地;(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 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 (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 (十) 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 图书; (十二) 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 家具;(十四) 行政办公设备; (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

  第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 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 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 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 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工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 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 机构调整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 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四)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 六 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二)处置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资办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 单位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

  (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的布置、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定期与学校财务账簿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审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固定资产卡片打印,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分析。

  (三)使用部门按系统的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手续,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送图书数量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 各级 资产管理员均应按《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置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位价值大于20xx元人民币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2.编码规则:

  2.1.编码组成:aa――bb――ddd―cc:类别―大类细分―产品序号―成本中心代码

  2.2.类别明细(aa):01:电脑;02:办公家俱;03:办公设备;04:汽车;05:网站外设;06:电脑外设;07:软件类;08:仓储设备;09:通讯设备。

  2.3.成本中心(cc):见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中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购买:

  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可由产品线、采购部帮助询价),并经部门经理、ceo签字确认,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同时附报价单及<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

  3.3.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将<收货领用单>复印件交财务做资产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资产领用时,使用人须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

  3.5.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于月末登记固定资产系统帐。

  3.6.<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保存在财务部存档。

  3.7.<收货领用单>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档。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

  4.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行政部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2.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固定资产暂借单>,不做帐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

  4.3.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4.4.每月由财务部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帐。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确认其可行,在<收货领用单>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且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4.<固定资产调拨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统的资产调拨要及时准确,以便财务月末计提折旧的准确。

  6.固定资产的维修:

  6.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交由行政部处理。

  6.2.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帐,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6.3.维修后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交财务部;并更新<收货领用单>;

  6.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网络设备升级:

  7.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由itsupport处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请单,确认其升级的必要,申请升级硬件,

  7.3.由it部门进行统一购买,请款单后应附<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

  it部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复印件交行政部,并进行<收货领用单>的变更;

  7.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5.<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8.固定资产的盘点:

  财务部应定期(建议季盘,可抽盘)由行政协助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出据盘点报告并与固定资产帐核对。

  9.固定资产的报损: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其责任 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由本部门经理、公司ceo签字,并经专业人士确认,交由行政部备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我园财务状况。

  二、财务管理

  1、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2、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并由会计负责全校的资金统筹,监督财经纪律、会计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做好移交清册,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须在清册上签名盖章。为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在一年度内不得自立新帐。

  4.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将预算内收入列为预算外,或长期留作暂存。更不得将收入不入帐,不得设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5、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要分清资金渠道,按用途办理支出,不得互相挤占移作他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6、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7、严格审批制度,做到由部门请购,园长审批,然后由总务后勤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的程序,再由需求人用领物单等一系列手续,做到先入库再使用的原则。

  8、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不得挤占和移作他用。

  三、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幼儿园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保管责任到人。做到室室有人管、物物有人管。

  3.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总账、卡予以登记。记好财产、物资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和各级使用部门保管员核实,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一个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期初、期末、每季要求各责任人填写资产情况表进行登记、自查,后勤组对全校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况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对已无法维修的并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并将需报废的资产进行整理、清点,堆放在固定地点以便装备中心回收。发现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追究责任。

  5.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强化维修管理意识,对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小故障不维修,日后大修理增大支出。对不同的资产分别采用日常维修、定期维修和重点维修。延长促用寿命,使财产的使用价值得以提高。每学期末利用寒暑假联系厂家或相关维修人员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6.妥善保管库存财产。设立储藏室堆放库存财产,使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7.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进行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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