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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9 11:17:32 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一、司机职责与业务要求

  (一)尽忠职守,服从调度和指挥。出勤公务时,司机应随时待命并迅速就位;非出差期间,在局内正常办公并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请假并获得许可。

  (二)精研业务,熟知车辆各项性能,主动进行车辆维护。每次出行前,都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若无法自行解决,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在得到允许后,由办公室派人陪同司机将车辆送到工厂维修。返回后,要立即清洁车辆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以防意外。

  (三)坚持以安全为首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驾驶操作,坚决禁止酒驾、快速驾驶和强制超车,确保行车安全。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防止因技术不熟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二、车辆调度

  (一)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所有人必须以大局为重,优先满足公务需求。

  (二)本局车辆调度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因公用车的'人员需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时间、原因、目的地及油量需求,并报局长或副局长审批。批准后,因公用车人员需将派车单交予办公室存档,作为派车依据。办公室凭派车单调度车辆,并通知司机按时出发。无派车单或未经领导同意,办公室不得私自调度车辆,司机也不能随意行驶。

  (三)在本地处理公务,短途一般不派车。除了局领导外,其他干部长途出差通常不提供专车,确因任务紧急或繁重需用车的,且经过局长或副局长领导同意的,可安排车辆。

  (四)小汽车所需的汽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管理油票。每次出行前,司机或因公用车人员需凭派车单与办公室办理油料手续,签名领取油票。遵循"按需供给"的原则,车辆油料用量统一登记统计如下:

  三、车辆管理

  (一)建立每辆公务用车的完整档案,实现一车一档(一车一档是指车辆购置回后,即时创建一个档案,保存购车相关的审批文件等资料,并记录该车每次加油、维修、保养、购买保险等情况)

  (二)严格实施车辆定点存放和节假日封存。如果假期中需执行公务用车,需向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三定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工作,降低运行成本,便于建立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管理档案,对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费用实行单车核算,杜绝转嫁、摊派、隐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行为。

  四、本局干部、职工因私事用车

  (一)干部、职工原则上严禁公车私用,但遇到特殊情况需用车,也需填写派车单,在取得局长或副局长同意后,才可安排车辆。

  (二)干部、职工因私事用车,燃料费自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1.我们设立这个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市区建筑渣土的处置运输管理,严防渣土乱倒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漏撒"现象,保证城市的清洁卫生。依据相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结合我们的实际需求,制定了这项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等地区。其中,所谓的建筑渣土指的是建设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接下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一起加强管理。下属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则具体负责渣土的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要处理运输建筑渣土,必须先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申请,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接收地来运输。禁止没有申请批准就随意处理运输建筑渣土的行为。

  3.市区建筑渣土的运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的渣土都由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统一调配和运输。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从事渣土运输。

  另外,市区所有建设工地的渣土都必须委托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进行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不允许私自雇佣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渣土运输。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由建筑项目的总承包商协助业主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申请渣土处置运输手续。

  市区房屋拆迁和道路建设也需要持有拆迁许可证和道路施工许可证才能申请渣土处置运输手续。

  同样重要的`是,从事市区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车体改造,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颜色,发放统一标志后才能运输渣土。

  4.我们要强调的是,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保持干净出场,密封运输。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应遵守渣土管理法规,接受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的调度和指挥,完成各种渣土运输任务,不得私下承运非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调配的渣土运输业务。

  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如果建筑工地没有办理渣土申报处置手续,擅自运输渣土,将被勒令补办手续,每立方米渣土罚款50元。如若仍不改正,将被停工整顿;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施工许可证》。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本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生效。如果有与市政府以往规章、通告不一致的地方,将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1、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2、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4、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5、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6、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7、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8、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9、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10、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11、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2、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13、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14、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15、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17、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18、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9、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20、交通事故的处理。

  2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23、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5、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26、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27、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28、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9、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0、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3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3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3、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3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5、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36、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37、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8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39、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0、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1、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42、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4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4、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汽车维修保养的技巧

  1.保护车漆用汽车镀膜替代

  打蜡、封釉保护车漆是中高端车主越来越重视的汽车美容项目,经常去打蜡、封釉很是浪费时间,汽车镀膜是一款逐渐替代打蜡封釉的汽车美容项目,镀膜可以把车漆完全封存起来,在车身形成一层硬度超过车漆3-8倍的膜层,保证车漆不被氧化、腐蚀、避免轻微划痕等。汽车镀膜的质保时间能达到2-5年,中间车主只要进行洗车就可以保护好车漆。另外,内饰清洁消毒3个月做一次就可以,到专业汽车美容店进行内饰清洁,并且涂上一层保护上光剂能让汽车保持新车的感觉。

  2.简单部件自己更换即可

  雨刮、空滤等,这些二次更换与检查都比较简单,自己在网上购买自己想要的品牌,然后进行简单的检查和安装就可以了。

  3.适当做维修保养才科学

  汽车保养周期是指汽车保养的间隔里程或时间。保养要有周期性,不要像溺爱孩子一样溺爱车,频繁保养虽然不是坏事,但必须有周期性,避免因过度保养而造成内部不适。用车初期主要是正常保养,费用相对较低;当车辆使用一定年限或行驶一定里程后会进入维修期,费用就相对高一些。一般车状况良好的新车,可适当延长保养周期,而汽车状况较差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则应适当缩短保养周期。

  4.滤清器到维修店更换

  要时常注意对汽车的滤清器的清洁。不要小看它,它直接影响你的爱车耗油等情况。在汽车内燃机使用过程中,灰尘等杂质将不断混入机油中,同时空气及燃烧的废气对机油的氧化作用,会使机油逐渐产生胶质或者油泥,这不仅会加速零件的磨损,而且易造成油路堵塞。所以要定期地对汽车的滤清器进行清洁。

  5.两年只需换一次防冻液

  天气转凉,一旦冷空气来临气温骤降,很有可能影响汽车冷却系统的正常工作。这时就要及时放掉水箱中的自来水改用防冻液。如果您的车一直在使用防冻液,则不必立刻更换。防冻液的.更换周期为两年,一般防冻液的更换周期为2年~3年或是行驶3万公里~4万公里。有的防冻液存放一年后,会出现少量絮状沉淀,这种现象多半是添加剂析出造成的,不必扔掉。如果出现大量的颗粒沉淀,表明该防冻液已经变质,不能再使用了。需要给大家提醒的是,更换防冻液前别忘清洗发动机。

  6.合理购买保险

  许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经常会购买“超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即保险限额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如购买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投保了金额30万元的盗抢险,若发生全损,获得的赔偿也只能是12万元。《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即被保险人只能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不能因为购买保险从中获取超出保险标的价值的收益。另外,不足额保险,则是投保限额低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这种情况会“按比例赔付”。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公司车辆司机管理制度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一.目的

  1 为加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及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2 本制度规定了保安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责任及考核,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二.职责和权限

  3.1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培训和监督实施。

  3.2 保安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公司各部门配合制度的执行。

  值班工作时间

  4 .1根据每天早、晚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接班人需提前分钟到岗,工作交接完毕后,交班人方可离岗。交班确认无误后所发生的状况由当前值班人承担。

  三.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5.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确保小时有人值勤严格执行本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5.2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5.3 保安在岗期间应着保安服,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上班前和下班后30分钟内,值班保安必须在大门口立岗,检查过往车辆和携带物品人员。

  5.4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无故离岗、脱岗、空岗、睡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吸烟、喝酒、吃零食、聚众聊天、嘻笑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5 执勤期间注意安全,大门随开随关。

  5.6 保持保安室及责任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6 6.1 人员出入管理

  6.1.1 内部员H

  6.1.1.1 所有员工上下班期间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出入。

  6.1.1.2 上班时间因公或个人请假外出者,必须凭《出门证》才能放行。《出门证》月末报送行政部用于考勤校对查证。

  6.1.2 外部人员

  6.1.2.1 公司实施来人来访登记管理,值班保安在接待外来人员时,必须文明用语、礼貌对待,认真做好登记H作。

  6.1.2.2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须提前电话联系接待人,经接待人批准后,方可登记并佩戴厂牌(访客证、施工证等)入厂。

  6.1.2.3 针对尚无业务关系、无法自行联系接待人的来访人员,保安要认真询问,确需进厂者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卫室接待或报告行政部妥善处理。

  6.1.2.4 外来人员离厂时须将进厂时领取的证件交还给保安室。

  6.1.2.5 保安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和进厂的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6.1.3 任何人进出厂门必须接受保安的例行检查,主要检查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的,被检查人必须进行登记,由保安交由行政部调查处理。

  6.1.4 按规定时间下班以后,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住公司宿舍职工,务必于晚上点前返回公司(酗酒、醉酒者,不论时间早晚,一律不允许进入公司)。未经公司领导同意,非本厂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厂内过夜。

  6.2 车辆出入管理

  6.2.1 内部车辆

  6.2.1.1 公司公务用车外出需在门卫处登记外出时间,返回时由司机填写记录返回时间。

  6.2.1.2 公司员工车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需在相应的停车区域/车棚或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进出厂区时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6.2.2 外部车辆

  6.2.2.1 外来机动车辆须由驾驶人或随车人员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根据接待部门负责人口头或电话沟通进入的时间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领取内部相关证件佩戴进入。

  6.2.2.2 外来车辆进入后必须按指示牌行走和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厂区内随处行驶或停放。

  6.2.2.3 货车或其他任何有拉货需求并在装卸区域停留的外来车辆,离厂时要有相应的车辆/物品放行单或销货单方可放行。

  6.224外来非机动车不允许驶进厂区须有序停放在厂外规定的区域,对乱停乱放者,保安处有权按公司规定处理。

  6.3 物品管理

  6.3.1 产品外运。严格执行公司产品的提货流程,对进厂拉货的车辆认真登记,产品出厂必须凭产品出厂的相关单据证明并且根据单据的数量及型号对物品进行盘查并登记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出厂时间记录。月末将产品出门证及登记表报送行政部存档,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保安个人承担。

  6.3.2 外来物品进入公司,保安需与接待部门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登记放行。除公司生产经营、施工作业所需外,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司。

  6.3.3 保安有权对所有外出的'员工车辆上携带的物品进行抽查,凡公司物品需带出厂门者,所携带者必须出具行政部签署并加盖印章的《物品放行单》,经认真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及时报告行政部处理

  6.3.4 离职或其他原因离厂员工个人行李须带出大门的,需到行政部开具《出门证》,保安人员经认真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6.3.5 保安对任何未办理出门手续的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物料、工具等)不得放行;除销货单外,任何未加盖印章的《物品放行单》均无效,所拉物品不得放行。

  6.3.6 各部门需外送的样品、礼品、物料、工具等,所属部门需凭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放行单(注明名称、数量、规格、运输工具等),到行政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6.3.7 外来施工作业、临时务工人员所带物料和工具等出司,需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签署《物品放行单》,到行政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6.4 防火防盗及突发事件管理

  6.4.1 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和防毒工作,加强夜间巡查,定时或不定时对厂区内重点防护目标如财务室、仓库、车间、食堂、四周围墙等重点查看,同时做好夜班巡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公司财物被盗,值班保安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4.2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及时制止在公司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不予制止者,对值班保安按失职处理。

  6.4.3 119)全体保安人员,要熟练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匪警(IIO),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会组织人疏散,出现异常情况要敢于冲在前面。

  6.5 安防设施运行监督及巡逻、巡视

  6.5.1 监督管理公司所有的安防设施正常运行熟悉公司布局,重要位置重点监控,汇总异常情况的信息并即时反馈,对厂区公共安全部位的监督巡查、巡视并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行政部,保证公司及员H财产安全。

  6.6 快件函件管理

  快递员原则上不可自行进入厂区,所有发来的快件、函件需放在指定存放处,并由快递员电话联系收件人/发件人,自行到存放点处理。

  6.6.2收到总(副总)经理函件、快件登记后电话告知行政部去领取。

  五.工作考核

  7.1 门卫保安工作属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每月对保安进行考核,对因工作疏忽大意、未尽职责,给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和损失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保安进行处理。

  7.2 20-50人员、车辆、物品未按规定登记放行的,发现一次,罚款元;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7.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消除,避免公司的经济损失的公司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相关表单记录

  8.1 《门卫值班及交接班记录》

  8.2 《来访登记表》

  8.3 《出门证》

  8.4 《物品放行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豫NXW916、豫NC8138、豫N?SH108三辆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实行定人定车制度,每辆车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

  2、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务车辆的有效使用。

  3、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车辆管理员统一保存、管理。

  4、因公用车的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申请单必须有用车部门主管签字,否则车辆管理员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管理员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详细填制《公务派车单》,并签字确认;车辆管理人员不在时由综合管理中心其他人员代签。

  6、驾驶人员出车时应在《公务派车单》上签字确认,因急事如:送工伤人员就医、总经理紧急差遣等外出的,也可事后补签;事前不签字,事后拒绝补签的,每人次罚款5元。

  7、驾驶员出门时应将《公务派车单》交予门卫,由门卫签字后放行;如门卫漏签则车辆管理员有权对门卫提出批评。

  8、车辆管理员在派车时,对相似方向、相似时间的用车申请应尽量安排共用车辆,减少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9、驾驶员在接到出车任务后,必须对车辆进行基本安全检查;若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申请更换车辆;否则由此造成车辆损坏的修理费用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该驾驶员承担。

  10、根据需要,公司在临时调整司机与所用车辆时,各车辆使用人员与司机应服从局,听从公司调遣,否则每人次给予20元罚款。

  11、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否则因此耽误其它公事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罚款5—10元。

  12、驾驶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投入指定信箱,信箱上锁,钥匙由车辆管理员保管。

  13、车辆管理员每周一开箱取出上周派车单登记车辆使用信息,信箱内每缺一张派车单,则对该车指定驾驶员罚款5元,如无法确定驾驶员,则该罚款由小车班负责人承担。

  14、公司所有驾驶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下班前或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得到批准。否则,每人次罚款30元。

  15、驾驶员筏作时间驾车出入公司的,必须在门卫处填写《筏作时间用车登记表》,并有门卫签字确认。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并通报批评。

  16、帆司专职驾驶员因公用车的,按公司专职驾驶员用车制度管理。

  17、驾驶员驾驶非指定车辆的,应做好各种数据的记录以便计算油耗;否则因此造成数据无法认定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提出批评。

  18、车辆管理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公务用车记录表》以便对各种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三、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9、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附上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

  20、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和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由综合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及时到财务部报销。

  21、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22、车辆管理员应每周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公务用车派车单》中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23、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4、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5、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车辆管理员批准,并报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26、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损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知车辆管理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7、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并详细记录相关加油数据;否则造成加油事实混淆或无法认定的,对该加油人每人次罚款5元。

  28、车辆管理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9、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

  30、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记录本月车辆加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本月使用前的金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本月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本月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31、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起上报综合管理中心经理审核。

  32、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3、车辆管理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300元时,及时向综合管理中心经理申请油卡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小车班负责人从财务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财务报销。

  35、车辆管理员应每月分析一次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按照百公里耗油标准及实际里程换算出各车辆耗油量。

  36、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参照《车辆维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处理。

  五、车辆事故的处理

  37、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司机与用车人员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中心,并协助保护好现场。

  38、综合管理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现场人员做好伤员救助、事故现场保护等工作。

  39、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综合管理中心应派人协助司机做好各项理赔事宜。

  40、车辆管理员应在事后将车辆事故的发生、处理状况及司机人员的惩处状况编制成《车辆事故报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车辆管理

  1、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和安排,保证公司合理有效用车。

  2、 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者私用,违者将给予辞退。

  3、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车辆使用完毕后,专职司机应把车辆停回指定存放点,并锁好车把锁,关好车门车窗。

  车辆罚款管理

  1、车辆违章罚款

  2、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规和交通标示,不能违章行车,若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驾驶员熟知车辆停车相关规定,不得把车辆停放在不允许停放车辆的位置,否则后果自己承担。

  4、以上违章罚款若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则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和相关责任人处理。

  车辆保险管理

  1、公司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档、查阅以及保险购置。

  2、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车辆保险一览表》,实时监控车辆保险情况。

  3、综合管理部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两周,做好车辆保险市场调研,并把调研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安排统一购置。

  4、车辆档案由专人管理,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完税凭证、保险单、行车证复印件等,对于车辆信息的变更要及时存档,保证车辆档案完整性。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车辆管理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第二条车辆使用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修改编辑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营业会计稽核。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三条车辆保养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xx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无照驾驶。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AWTZD237

  页码3—3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良好的信誉,更好地促进经济效益,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内部实行法人责任制,综合管理,全员考核,职工监督的安全体制。同时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安全防范网络。

  二、公司领导必须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确保安全工作始终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全面执行驾驶员管理办法,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评,实行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对违章、肇事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公司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体制。管理机构设置:公司成立以法人代表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负责人组成。以部门负责人为首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负责管理所属车辆的'安全事项,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思想教育。

  五、公司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的领导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权负责,公司领导层的其他人员按职责分工担负综合治理责任。

  六、公司配备安全监督车、照相机、录像机、通讯设备和处理事故现场等必备工具,专职安全人员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员证,持证上岗。

  七、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经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及时组织举办违章、肇事、事故隐患驾驶员学习班。

  八、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和召开一次各部室负责人,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行车安全工作例会。遇特殊情况和重大、特大行车事故及时召开会议。

  九、安全活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由安全技术部组织进行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和公司内宣传等形式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十、每月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进行安全学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有关行车安全的法规,文件精神、分析事故,分析安全情况,提高安全要求,做到记录清晰,内容具体,有据可查。

十一、安全技术部每月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进行一次爱车例保检查。

  十二、驾驶员须对出车前,泊车后进行车辆自检,其内容包括:刹车、转向、前桥及轮胎气压,灯光及信号装置,严格把关。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员上守则作为企业内部约束员工行为的基本规则,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 辆 使 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

  二、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原则实施专人专车驾驶,专人专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出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驾 驶 员 职 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切实履行车辆管理职责。

  车 辆 维 修

  七、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

  维修金额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 辆 油 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油耗 年平均 L/100km

  十、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卡加油。用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必须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 关 奖 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责任的,按理赔责任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

  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

  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货车出门的,保安要登记车辆出厂时的公里数,去向目的地,车辆返厂时记录总里程,(一车一本登记簿记录)每月汇总。

  15.政府机关、财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车辆进出公司,无须填写《登记簿》。在进入公司的同时,保安应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条:物品出入管理

  16.外来物品进入公司(厂),客户携带工具或物品进入公司(厂)的,由客户在《登记簿》上注明所带物品,当客户离开时,保安门卫要核对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维修的公司物品、设备,由设备动力科填写维修联系单,并经生产制造中心副总鉴字,门卫凭单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需外发的原材料,门卫凭《出门证》放行。

  19.设备外借,《出门证》须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确认,门卫要作详细登记后才许放行。

  20.产成品出厂: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经核对无误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一、用车管理

  (一)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海口市内办事可以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派车,申请市区以外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提前一个工作日递交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提前半个工作日递交申请。经理级以下人员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车,紧急情况可以经总经理特批后用车。

  (二)办公室派车视目前车辆情况,并依据申请人事务重要性,紧急性等安排出车。如提交申请时,遇无日常办公车辆或司机,则申请人自行搭车。

  (三)司机出车后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谁使用谁登记签字,司机不得代签),海口市内办理公务应请示办公室负责人。长途出车在出车前、到达目的地及返回时通报办公室,以便了解与掌握车辆运行情况;

  二、油卡管理

  (一)车辆燃油实行限额管理,实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需请示总经办负责人,说明原因和用油费用,索取正规发票报销。机动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规定车辆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车辆,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专用车辆的油卡由车辆使用人自行保管,财务部统一对油卡充值;公用车辆的油卡由办公室保管,司机加油时连同车钥匙一并领取,公用车辆加油要登记数量和里程。

  三、车辆证件检查

  车辆证件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出车前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车证件一般包括: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附加税、废气合格证、保险卡、燃油附加费等),如发现遗失、过期或需变更,司机应及时反映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因没有及时进行年审或者投保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管该车辆司机承担。

  四、司机必须凭办公室负责人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关好车门窗,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车辆私自驾离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在下班前上交到办公室,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司机按公司统一调度进行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公司没有派车而私自出车者,依据公司惩处制度执行,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司机出车回公司,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

  六、因司机违章而造成的罚款均由当值司机个人承担并交纳,如没有及时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本人承担。

  七、司机驾驶证超期未按规定审验的`,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八、司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九、司机要按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公司领导或客人下车后,司机不得呆在车内抽烟或开空调;每周可到洗车场洗车一次,平时的车内卫生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十、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管理的原则,若因工作需要,驾驶人需要交换车辆,必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填写《车辆交接表》,凡车辆损坏责任不清者,由经手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司机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机,服从公司调度,如发现关机、不接听、转移或不在服务区内等状态,视情况严重性,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十二、司机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随意参与车上宾客的谈话,不得泄露车上领导或客户谈论的内容,不得查阅保存在车内的文字资料、电脑资料,不得打开保存在车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驾驶员需在入职时指定一名有正当职业的非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义务对驾驶员在本公司期间的行为负责。

  十四、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车情况,包括各部门使用车量以及月油耗情况,以及专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将当月出车情况汇总成电子文档。

  十五、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不得串岗、脱岗,应在办公场所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十六、司机外出办理保险,或取车送车等非出车任务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车。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然后拔打报险公司电话,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如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八、司机(专用车辆使用人)要保证所负责车辆的正常运行,如有问题需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如因公司领导、客人用车时有问题(没有油或者车辆不卫生、车辆有异常情况等等)或影响公司运输任务而维修或临时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九、车辆维修和保养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均须在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维修前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点厂家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金额在500至20xx元之间的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标准为大修,车辆中修、大修均需咨询二家以上报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车辆检测维修时需两名人员到现场,与修理厂办理好交接(车内物品、油量、公里数等等)并双方签字,车辆维修时车内物品必须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车内,如因司机没有及时拿回而丢失,责任由司机来承担。司机不得因修车或其他名义,故意提高维修费用或者与修理厂一同赚取公司费用,一经查实,马上予以除名,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出勤率,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车辆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现象(刹车、转向等)。

  (2)检查车辆冷却液,添加机油,到规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润滑点是否已注油。

  (3)检查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蓄电池充电是否充足。

  (4)检查车辆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转向灯、大灯等)。

  (5)检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现象,应及时排除故障。

  2、起动后的检查:

  (1)检查各种仪表针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机油压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灵活,行程是否符合规定。

  (3)发动机,排烟颜色是否正常。

  (4)检查机器各部有无异常响动和异常振动。

  (5)起动时不得使起动机持续工作30秒以上,否则就会烧坏起动机。

  (6)起动后,发动机不要立即加负荷开车或行走运行,根据天气情况怠速3-10分钟。温度达到60度以上,以保证良好的润滑。再允许起步行走。

  (7)起动时如连续三次不能起动,应停止启动,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动时不能使冷发动机以高速运转,防止拉缸等事故的发生。

  (9)新设备不允许一开始就全负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负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写运转记录本,按实际运行公里数或小时填写。

  (11)每个操作手,要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滤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驶车辆及施工机械过路口和村庄时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安全行驶,保证无安全机械事故。

  (13)设备进入冬季后,注意防冻,车辆设备必须加注合格的防冻液。未加防冻液的车辆设备,必须每天放水,水未放净,人员不得离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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