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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5 11:23:36 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1、工作人员着装按照标准预防执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胶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个人防护,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运垃圾时注意垃圾袋有无破损,防止利器损伤。发生利器损伤常规处理后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疗废物严格按五类放置,即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作好交接记录,按登记本逐项填写,暂存时间不能超过2天,资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门口设明显的警示标识。如遇传染性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5、垃圾运走后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墙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喷雾消毒,地面进行冲洗,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员下班后做好个人清洁工作,更衣后方可离开工作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由广泽物业公司每日2-5pm专人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16.医疗废物的交接由广泽物业公司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了解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流程。

  二、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满, 并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做好交接登记工作。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每日对盛装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药检局处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交设备科送泉州市技术监督局统一处理。

  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应当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密封。

  八、严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得混放。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置。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专用包装袋封装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并及时送医疗废物暂存室。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每天与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人员进行认真交接,双方签名。待交接结束后及时对科室临时医疗废物暂存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1材料与方法

  对长宁区29家个体诊所、57家内部医疗机构(按市卫生局规定分类)进行全覆盖调查。根据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交接等工作环节制作调查问卷表,由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问卷,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内部转运与暂时贮存、处置与交接登记等情况。调查结果采用Excel表收集汇总,采用Stata 7.0软件统计分析。

  2结果

  2.1基本情况

  29家个体诊所中,口腔诊所20家,美容诊所3家,中医针灸诊所2家,中医推拿诊所4家,除了中医推拿诊所不产生医疗废物外,其他诊所均有医疗废物产生。57家内部医疗机构中,医院1家,门诊部(卫生所)7家,保健站(医务室)44家,村卫生室5家,产生医疗废物的内部医疗机构有39家,其中医院1家,门诊部(卫生所)5家,保健站(医务室)28家,村卫生室5家。

  2.2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

  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都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以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的建立健全(包含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贮存、处置、交接登记等内容)、发生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时应急方案的建立等方面,个体诊所稍好于内部医疗机构(表1)。

  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均配备了专(兼)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其中个体诊所专职比例为32%,兼职比例为68%;内部医疗机构专职比例为3%,兼职比例为97%。

  区卫生局每年组织1次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个体诊所中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率为92%,内部医疗机构为64%。

  2.3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

  个体诊所的主要医疗废物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无病理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产生;内部医疗机构的主要医疗废物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无病理性废物产生。个体诊所废物总体产生量大于内部医疗机构,但村卫生室的废物产生量大于个体诊所(表2,表3)。

  25家个体诊所均设置了专门分类收集点,并做到相对独立且易于管理。39家内部医疗机构中35家设置了专门的分类收集点,33家的分类收集点做到相对独立易于管理。

  25家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均符合要求,39家内部医疗机构的符合率为74%;个体诊所脚踏开启的封闭硬质医疗废物盛器符合率为56%,内部医疗机构为41%;72%的个体诊所和15%的内部医疗机构做到在医疗废物盛器上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5家个体诊所、11家内部医疗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可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进行毁形处理并浸泡消毒,医务人员均采用人工毁形方式,在毁形操作时只有2家个体诊所、2家内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佩戴护目眼镜、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常用的浸泡消毒剂有戊二醛液、消毒灵粉、爱尔施消毒片、银燕消毒粉等。

  2.4内部转运与暂时贮存

  16%的个体诊所单独设置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84%的个体诊所暂时贮存场所与分类收集点合并设置。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个体诊所做到对内部运送时间和路线有具体规定,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3%的内部医疗机构单独设置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74%的内部医疗机构暂时贮存场所与分类收集点合并设置,23%的内部医疗机构未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

  92%的个体诊所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76%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68%定期清洗消毒。41%的内部医疗机构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13%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23%定期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在个体诊所暂时贮存的平均时间为19 d,在内部医疗机构暂时贮存的平均时间为44 d。

  2.5处置与交接登记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主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由处置单位专用车辆统一上门回收,平均处置周期为21~28 d,夏季时7~14 d。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废物回收对象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不回收处置化学性废物。内部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医疗机构自行运送至附近的`公立医疗机构,由后者一并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运送车辆多为自行车、小货车,周期长短不一,部分内部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直接混入生活垃圾丢弃(表4,表5)。

  个体诊所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双方交接时,均做到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内部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双方交接时,46%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88%的个体诊所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含有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等信息。59%的内部医疗机构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完整率为86%。92%的个体诊所对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资料落实3年限期的保管工作,48%的内部医疗机构落实资料的保管工作。

  3讨论

  3.1个体诊所医疗废物总体产生量多而稳定,处置环节规范,内部医疗机构应重视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

  个体诊所中除中医推拿诊所外,其他类别均有医疗废物产生,产生种类取决于诊所类别。内部医疗机构总体产生量比个体诊所少,不同类别产生量差异明显,其中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最大甚至超过个体诊所,与其承担着乡镇地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职责相关。个体诊所的经营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运作,对外开展诊疗服务,需要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并保障患者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因而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更为重视;内部医疗机构多为企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属单位福利性质,且不对外开展诊疗活动,所以在废物处置管理方面就显得较为薄弱。内部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在承担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保健职能的同时,应重视日常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扩散,保护环境,做到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要求与规范,落实相关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与处置能力。适当投入经费用于购置存放医疗废物的专用包装袋和盛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暂存周转箱等硬件设施,使医疗废物在医疗机

  构内得到规范管理。

  3.2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染隐患更大,个体诊所与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回收应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与个体诊所相比,内部医疗机构由于没有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没有专用运输条件自行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丢弃等现象较普遍,医疗废物传播疾病与污染环境的隐患更大,这与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对较少、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减少经济成本支出等原因有关。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自行运送到其他医疗机构代为处置,在运输环节中没有专用运输设施与设备,可造成医疗废物在运输路途中的遗撒、泄露和丢失,存在疾病传播的风险与环境污染的隐患,而代为处置的医疗机构按法律要求是不得接受非本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还有部分内部医疗机构直接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在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更为回收重复利用一次性医疗器具器械提供了便利,埋下安全隐患。个体诊所与内部医疗机构应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纳入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附近医疗机构代为处置,更不得随意丢弃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村卫生室作为内部医疗-机构中的一类,具有特殊性,产生的医疗废物量比个体诊所多,更应直接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上门回收处置。

  3.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缩短上门回收的周期并加强处置废物的能力

  目前上海市具备处置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数量很少,集中处置单位具备医疗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使用标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输车辆到各医疗机构上门回收处置医疗废物,但回收处置的医疗废物种类较少。个体诊所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可回收处置,但化学性废物则被拒之门外,只能将废弃的化学消毒剂、放射诊疗使用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等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既污染了自然水体,又使部分可回收重复利用的金属银离子被浪费。内部医疗机构产生的药物性废物常常混入感染性废物一并回收处置或直接丢弃。医疗废物在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的暂存时间较长,分别达19 d和44 d,超出了法规规定的2 d期限,主要因集中处置单位上门回收处置的周期较长,一般为21~28 d,在夏季时周期稍短一些为7~14 d,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运输能力、人员数量、处置能力、处置成本等因素相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做到至少每2 d到医疗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建议集中处置单位增配人员和车辆,缩短上门回收的周期,尤其是夏季的处置周期更应缩短,避免医疗废物在高温季节的腐败变质及散发异味。集中处置单位还应加强处置废物的能力,除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的日常处置外,还应增加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的回收,确保处置能力。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1. 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可能携带病原体,有效管理能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社区健康。

  2. 环境保护: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维护生态环境。

  3.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处理导致的法律责任。

  4. 医院运营:规范的废物管理流程能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减少意外事件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xx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县级CDC、34家医疗机构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均接受县卫计委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县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接种单位。各接种单位应向县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28家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27家接种单位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27家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0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34家医疗机构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70家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未切实执行等。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2家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54家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二级医院及20家其他医疗机构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49家医疗机构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3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70家医疗机构做到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且治疗室、换药室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齐全,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名德75%酒精消毒液、利尔康外科手消毒液、德新康手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名德碘伏消毒液、德新康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2)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3)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

  (4)大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未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情况

  辖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可直接报后勤保障部或院总值班室,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消毒工作从感染性废物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9、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后的处理方法:

  a)可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的重力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

  d)保留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e)向保健科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直接参与人及其相关的'情况。

  f)根据具体情况尽快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10、对破碎体温计、血压计泄漏的水银收集方法:

  ①收集人需佩带口罩、手套,用硬纸片做成小套,收集散落的水银珠;

  ②将套内收集的水银珠放进有盖的小药瓶中,药瓶中须放有一定量的水;

  ③将小药瓶送医院设备科仪器维修部保管。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

  1、医用垃圾暂存站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无关人员进入,以及有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按照《关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达标及设置警示标志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暂存站由保洁员负责管理。贮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消毒。

  4、医用垃圾暂存站只能用于存放医疗废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贮存的医疗废物应放入带盖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发现破裂、开裂,应及时更换、修复。

  6、医疗废物暂存站内应备用应急设备和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消防灭火设备、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剂、备用容器等。

  7、医疗废物暂存站停用或转作他用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洁员对各科室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按照规定进行称重、登记,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9、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制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方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等。管理方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方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到达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方案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根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局部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

  1、各科室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

  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

  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

  9、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

  10、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00--5:00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南侧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医疗废物前,运送人员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签、标识和封条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废物暂存间。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包装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与身体直接接触。

  五、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泄漏、防遗撒、无尖角、便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输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三、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四、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六、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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