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4
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内设部门和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落实。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及时检查并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6、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有关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定。
7、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有关工作。
8、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合法性,并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督促落实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测检验。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情况。
8、督促企业与车间(部门)、车间(部门)与班组、班组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记录。
三、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认真落实执行,协助上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职工做好交接班制度,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制止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安全技术知识,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操作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危及自身安全时有权撤离作业现场。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有权制止组内的违章作业行为。
8、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
企业安全生产“一法三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安全管理和安全健康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安全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广大员工在劳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制度。
一、“一法三卡”基本内容“一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
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监控法)。是指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采取排查、评估、建档、立卡等措施,建立监督控制体系,促进隐患整改的群众性劳动保护方法。三卡”即:
1、安全检查提示卡。它以表格的形式,分别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内容)。安全检查提示卡。是一种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提示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解决了工会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非常适合大桥局各项目部和工点、是我们主要使用的一种。
2、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它以应用主要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将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对人体的毒性作用,防护技术与措施等列入卡片中,提示各操作岗位的职工掌握其性能,并有针对性采取防护措施。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主要运用于化工行业。包括事故隐患作业点名称、危险等级、易发生事故种类、防护措施、监控要求、紧急预案、责任人、检查周期等内容的提示卡。
3、危险源点警示卡。它的应用主要是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基础上,将危险源点的名称,危险等级,防止措施,责任人等列入警示上,在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点挂牌警示。
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一法三卡”领导小组经常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各施工班组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安全员每天对各部室和各班组的劳动保护、遵规守纪、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职工着装是否安全有效进行检查。
各部室和班组的领导人对自已所辖范围的“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持卡检查。
电工人员对本单位的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有无违规操作和私自乱接现象进行检查。
特殊工种人员班前必须对机电、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根据季节变化,主管领导需做好防洪、防署、防冻、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工作。
三、周期检查制度“
一法三卡”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对“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提示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指定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监控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各部门提示检查人都要检查领导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当施工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主导方针。
各部门提示检查人严格检查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在施工作业中是否做到“五同时”。
各部门提示检查人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检查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各部门提示检查人检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日志和其它安全措施方案等台帐,及时查出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和整改。
四、危险源点排查识别制度各部室、各班组要从人、机电、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方面排查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
对排查识别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确认和分类。
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设置安全警示卡和标识牌。
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建立各种级别的危险源点台帐。
五、危险源整改制度已列入监控的危险源点要按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要求,设置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建立危险源点台帐。
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做到检查有记录,安全警示牌清析。
每一个监控点设定明确的监控检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严格明确其监控检查、整改职责。
危险源点监控检查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单送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事故隐患整改结果应反馈到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
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的分析和评比,并对类似的问题制定合理的预防措施。
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层次的责任及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有效管理明确职工的安全生产义务
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
对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本企业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责任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
统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数据和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
制定本职责内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案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内职工进行指导、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生产环节,要从生产计划开始,明确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时间发现的'负责立即通知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处理和上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处理事故的企业,在年度评优中给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裁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副总裁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生产副总裁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
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特别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
四、催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五、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六、组织定期或者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者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二、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即将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三、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四、应当时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六、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
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参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议;劳动保护用品的审议。
八、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三、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五、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即将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七、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暂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八、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者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者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者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二、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催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四、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时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五、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七、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三、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五、时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八、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住手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
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三、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住手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一、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
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生产技术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裁、生产副总裁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者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设置生产技术部总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
第十五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先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先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锅炉工、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者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时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安全技术考核:
一、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和北京市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二、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一、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即将纠正。
二、由于设备设施、路线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即将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即将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三、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即将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三、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普通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暂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暂时用电路线。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章建造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等工程项目的安全与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第四十九条在各类项目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有效;
二、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
三、施工人员凭身份证办理公司暂时出入证;
四、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记录。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施工现场必须有一位专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五十一条施工现场不得冒险作业。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沟、口、孔、洞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现场周围实用电设施的,应采取断电或者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有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作业者必须有身体健康,有高空作业常识的人担任。作业者不得饮酒;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第五十三章有下列情况,禁止高空作业: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二、登高梯子间距大于40cm或者捆绑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无人监护的;三、作业面下方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离普通电线一米以外;普通高压电线2。5米以外,无安全措施的;
五、天气恶劣(如风6级以上、雨雪天气等)影响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业器具不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
第五十四条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五十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的管道、电杆、机电设备、生产性建造物做吊装锚点;利用厂房预埋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
第五十六条施工现场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
第五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经有关部门复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一章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条危险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等性质,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坏。因此,对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别储存;必须有明显标识。库存量不得超过有关安全标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两本账管理。
第六十条有毒有害物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领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有主管部门两人签字,方可发放;使用后的废液必须严格保管,定点回收处理。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条依照《宪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应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六十二条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时,必须同时设计、审查、严守安全卫生设施。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参加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凡不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第六十三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必须有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
3、费用的'使用: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
(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台帐与档案管理,切实推进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境内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和矿山采掘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为矿山企业)。
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是指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本指南所称安全台帐是指矿山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记录材料。
第四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是矿山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工作。
第六条 矿山企业应设置专用安全生产资料室或档案室(柜),配备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常识的专(兼)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并对下属各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第七条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职责:
(一) 凡是在矿山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二)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部门)或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各生产班组(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三)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四)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本矿山各部门(班组、项目部)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第三章 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第九条 安全生产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项目必须与实际相符)、采矿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书;
3、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资格证书;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证书;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6、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7、企业职工基本情况登记;
8、特种作业人员目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9、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企业各部门、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检查制度(含边坡检查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8、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 职业危害预防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应急救援预案;
1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3、民用爆炸物品领用与退库制度;
14、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修订及作废的文件;
16、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17、企业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18、其他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 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1、接受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停产整顿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落实执行各类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3、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四) 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1、具有安全生产检查职责的岗位和人员登记;
2、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检查记录及整改处理情况记录;
3、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报表记录;
4、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5、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6、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及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五) 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1、企业安全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5、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6、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六) 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代理方面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七) 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内容。
1、企业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4、企业内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5、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7、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8、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9、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九) “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1、有关安全设施
“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7、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8、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9、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10、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十一) 危险作业及危险作业场所管理方面内容。
1、企业在宕面、爆破、铲装、车辆运输、用电、机械维修等危险作业或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检查情况记录;
2、民用爆炸物品的领、退和使用管理记录;
3、爆破施工方案及批复批准材料;
4、配备电设备设施维护与运行状况记录。
(十二) 事故处理方面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报告材料,事故情况经过介绍材料;
2、有关事故分析会记录;
3、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防护措施的相关材料;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材料,包括: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决定文件,事故后“举一反三”进行教育培训的记录,事故防范措施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记录等;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十三)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项活动或专项管理内容
第十条 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 归档材料须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二)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 归档材料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
(四) 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五)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十一条 归档时间。
(一) 基础建设、设备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二) 矿山及矿山下属各部门、班级、项目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台帐等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结束后归档;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材料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
第四章 台帐与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建议设置以下类别:
(一) 安全组织;
(二) 安全规章制度;
(三) 监督执法检查;
(四)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五) 教育培训;
(六) 安全投入;
(七) 工伤保险;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
(九) “三同时”管理;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一) 危险作业管理;
(十二) 事故管理。
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台帐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应形成以下基本的台帐:
(一)作业环境安全条件记录;
(二)职业卫生健康记录;
(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四)安全技措经费提取和使用记录;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
(七)当日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十六条 矿山应配置保存安全生产档案的专用柜屉和保护设备,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好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七、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八、安全例会制度
为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例会内容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及公司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为主,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活动。
三、进入会议室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议秩序,不准交头接耳。
四、确因特殊情况或执行运输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归队后次日必须补会。
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2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管理细则要求
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安全组织台帐
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安全会议台帐
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安全教育台帐
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隐患治理台帐
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事故台帐
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
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并实行三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公司(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生产主管、车间主任、班长分别是三级管理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责任。
二、组织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坚决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公司(部门)级安全检查,每半月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班组级安全检查,坚持每天一次。
三、教育为主,预防为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领导和责任人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公司(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由生产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由班长负责组织,生产部和车间主任配合。采取班前10分钟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生产内容,员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四、加强学习,自我提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每位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生产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坚持原则,赏罚分明,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1、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4、班长没有按要求召开班前会议的,取消当月班长津贴;造成安全事故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4
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维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避事故风险,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包括本企业所在的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现场。
制定程序:
1.明确主管部门、组织起草人和协作人员;
2.制定初稿,调研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企业内部意见;
3.提交初稿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送至法律部门审核;
5.实施意见反馈,并经过修改完善最终版本;
6.制定正式文件,开始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制度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协作,达成安全生产的目标。
内容: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员工的个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安全实际执行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式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措施和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2.应急预案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通过事故预案的制定,预先制定应对措施,有效减轻和规避事故风险,减少损失。
内容:制定全面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人员职责和安全设施的健康检查、维护和更新规则等。
责任主体:各级应急人员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员。
执行程序:各级应急人员执行应急预案中的预案,并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场所安全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意外伤害和事故发生。
内容:规定工作场所内的安全设备、安全出入口、安全防护用品,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和消除。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安全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消除。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文化。
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安排、每年的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安全站评估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组织宣传和教育活动。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安全检查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负责人员。
执行程序:安全检查负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务必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状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资料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务必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务必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务必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务必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资料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务必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资料,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职责。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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