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汇总【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2
喷雾器的操作规程及安全事项
一、操作规程
1、检查喷雾器性能是否良好,将喷雾开关打开关闭。
2、治不同的病害虫,使用不同的药物配成不同浓度的药剂,将原药剂量倒入喷雾器内,盖上过滤网。
3、用桶或水管加入无杂物的清水至水位线处。
4、将喷雾器背在背上,左手拿压杆,右手执喷杆手柄。
5、左手上下压动压杆至有一定压力时,右手打开开光,根据被喷植物(或面积)的大小调节开关大小。
6、右手摆动摆杆,使喷头按要求上下或左右喷雾。
7、每次使用后,将剩余药剂倒入污水井中,再加入清水,压动压杆,打开开关,使清水喷出,清溪喷雾器,并将喷雾器倒立,使剩余的`清水流尽。
二、安全事项
1、操作人员须戴好口罩和手套,着长衣长裤,防止中毒。
2、药物要妥善保管,以免他人误用。
3、水位不超过水位线,防止药液外流,接触皮肤,引起中毒。
3、保持左手压力均匀,上下摆动次数在30次/分左右,勿使压力过大损害气压室。
5、绿化员工在使用机器喷洒杀虫剂时,应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警告人们勿靠近工作现场。
二、打药安全注意事项
(1)为了居民的安全,在每次打药前,要提前2—3天张贴打药通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带好小孩,管好宠物。
(2)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戴防风眼镜,以防中毒。
(3)根据不同的病虫害,打不同的药物进行防治。用药要严格按药品使用说明并进行配置。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3
重要性1
绿化养护管理对于公司的整体形象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提升形象:良好的绿化环境能展示公司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提升外部形象。
2、增强福祉:绿化的环境有助于员工和居民的心理健康,提高工作与生活质量。
3、生态平衡:维持绿地生态系统,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
4、节能减排:通过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绿化有助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降低能耗。
重要性2
园林绿化养护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维护至关重要。良好的绿化不仅能美化城市景观,改善空气质量,还能提供休闲空间,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有效的养护管理能延长植物寿命,减少病虫害的发生,降低复种成本,同时也是展示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
重要性3
物业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能美化生活环境,提升物业价值,还能增强业主满意度,促进社区和谐。良好的绿化环境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音污染,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空间,同时也能提高物业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租户和买家。
重要性4
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不仅直接影响公司的环境品质,还对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心理健康产生积极影响。良好的绿化环境可以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合理的绿化管理也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碳排放,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重要性5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美化:良好的绿化环境能提升整体形象,为员工或居民提供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2、生态平衡:健康的植被有助于维持生态环境平衡,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3、经济效益:有效养护能延长植物寿命,减少更换成本,实现长期经济效益。
4、社会责任:体现企业或社区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可持续发展。
重要性6
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良好的绿化环境能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身心健康;合理的资源管理有助于环境保护,符合企业社会责任;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能减少损失,保证绿化工作的'连续性。
重要性7
绿化养护不仅是美化环境的必要手段,更是维护公司形象、提升员工满意度的关键。良好的绿化环境有助于减少空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为员工提供健康的呼吸环境。优美的绿化景观能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吸引潜在客户和优秀人才。
重要性8
1、提升小区形象:良好的绿化环境是小区品质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提高小区的整体形象。
2、改善生态环境:绿化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改善小区微气候。
3、增强居民幸福感:绿色空间为居民提供休闲、运动的场所,提升生活质量。
4、防止灾害发生:合理的绿化布局能防止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的风险。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4
一、制度目的
小区绿化是小区为业主的生活创造绿色空间,美化小区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的程序和规范,确保绿化工作有序、高效、安全进行,保障小区绿化保养工作的良好效果。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所有绿化及绿化养护工作,包括:绿地、草坪、花坛、树木、灌木、景观喷泉、假山、廊架、步道等。
三、管理职责
1、业主委员会
(1)负责制定小区绿化规划、预算和年度绿化计划;
(2)履行绿化养护委员会职责,对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和养护进行管理;
(3)定期召开业主大会,通报绿化建设和养护情况,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2、绿化养护委员会
(1)负责绿化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绿化的养护、维护、保养等事宜;
(2)制定小区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定期汇报绿化养护情况;
(3)协助物业公司制定绿化养护合同。
3、物业公司
(1)根据业委会的绿化要求,制定小区绿化养护合同,并实行监督和管理;
(2)安排维护保养人员定期进行绿化养护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制定并实施绿化养护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4、业主
(1)积极配合绿化养护工作;
(2)对绿地、树木等进行合理的利用;
(3)对绿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监管和执行。
四、工作程序
1、绿化规划
为了确保小区绿化的品质、效益和生态、人文价值,业委会、绿化养护委员会及物业公司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小区的绿化规划。
2、现场检查
区域义务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巡查,对小区绿化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估表,对绿化管理进行全面分析和优化。
3、维护养护
物业公司及相关人员实行按月和按季度两种方式,进行小区绿化工作维护养护。包括花坛浇水、修剪草木、管理常青灌木、秋季除草扫叶等工作。每年按时修剪枝叶和嫁接,保证树木的健康生长和美观效果。草坪及灌木的重要养护期在春季花季、夏季等,时间上需要提前统计,集中养护维护。
5、绿化保洁
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小区绿化进行清理工作,包括清理垃圾、落叶、剪枝等工作。清理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事项,保证物业人员身体健康。
6、景观照明
物业公司及相关人员负责对小区的景观亮化工作,包括灯光升降、加装、维护等工作。
7、监督管理
绿化养护委员会及物业公司负责监管小区绿化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同时,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管理要求
1、小区绿化设施出入口应有提示标识,设立示警标志。
2、草坪区域定期进行修剪、疏松、撒肥、浇水、喷药等养护工作。
3、绿地区域开展池塘、喷泉、假山、瀑布、湖泊等景观的养护,保持水塘、水源卫生清洁。
4、花坛区域有定期换花、修剪、折枝、除草、除虫等养护工作。
5、树木区域定期实行修剪、固定、除虫、施肥和加固防护等工作,确保树木健康繁盛。
6、绿化养护施工时要注意安全事项,不得违规作业。
六、督导检查
本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绿化养护的督导检查工作,由绿化养护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联合开展,任务主要包括:
1、对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公司的选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行检查;
2、对小区绿化建设的养护、清洁、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分发评分标准;
3、对绿化技能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技能考核。
七、资金管理
1、绿化与养护资金应按照计划审核并拨付。
2、绿化的投入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
3、绿化养护资金的使用应明细详实,以减少浪费和冗余。
4、绿化养护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及时公示各类绿化养护工作项目的具体资金使用情况。
八、工作任务的年度计划
1、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应包括整体规划、花坛和草坪等景观绿化的策划以及其它特殊项目的建设。
2、年度计划应有一定的灵活性,以满足新的需求。
3、年度计划中的绿化养护工作应有具体的时间表和任务指标,以促进工作的开展。
4、年度计划应由绿化养护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负责起草,由业委会审核。
5、年度计划应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示。
九、法律责任
1、由于业主或相关人员的破坏,造成的绿化损失由相关责任方负责赔偿。
2、管理人员若对绿化规划不当、技术指导不到位、管理失职等造成的绿化损失,由其负责赔偿。
3、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采取合法、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
十、制度修订
1、本制度由业委会负责保管和修订,修订时应征询相关人员的意见。
2、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过业主大会的审议、投票批准后生效。
这些任务都是为保障小区内绿化工作质量,提高小区绿化建设保养质量,使业主安居乐业,生活愉悦,环境优美。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有效途径。为加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须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并充分论证。学院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院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养护管理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学院成立是以分管院领导、后勤保卫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日常工作,对社会绿化企业提供的绿化养护质量监督管理。
(三)、公共区域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后勤保卫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负责日常养护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公共区域摆放的盆景花卉由后勤保卫处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移动。
(三)、各部门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相关部门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日常养护由各部门负责。
(四)、校园内名贵树种、名贵盆景、型树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台帐及时养护管理。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填写注销单经后勤保卫处处长签字后才能销账,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各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后勤保卫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学院所有。
(六)、校园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绿化企业进行养护管理。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由社会绿化企业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校园建设工程涉及绿化时需提前申请向后勤保卫处申请,批准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损坏学院树木、花卉、草坪者给予批评、通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处以以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xx市城市管理局是xx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xx市园林管理处为xx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xx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xx市建成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县(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园林绿化经费。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本事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庭院植树种花,垂直绿化,美化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检举和制止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市、县(市、区)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建设、林业、公安、市政、交通、电力、通信、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六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道路绿地,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各类公园、街旁游园,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各类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
(二)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以外的其他绿地。
(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四)防护绿地:是指用于城市隔离、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五)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园林绿化供给苗木、花卉、草皮、种子的圃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具有必须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第九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市辖各县(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并分别送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医院、休(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不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不低于35%。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贴合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进行天台和屋顶绿化。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的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七)其他建设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绿化贴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不准建筑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不少于20米,省道各不少于15米,县(市)道各不少于10米,镇(乡)道各不少于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或新建干线、轻轨交通)和城市立交桥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并兼顾城市景观和交通安全。
(三)铁路沿线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五)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沿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各类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贴合国家行业标准。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十三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鼓励发展个体苗木生产基地。
第十四条:城市绿地的规划和绿化方案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各类绿地绿化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九条: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坚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地进入本市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需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达不到本规定第十、第十一条标准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职责,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它绿地、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住宅组团的绿地由物业所有权人出资,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负责。
(六)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七)铁(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八)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各管理职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护树木花草正常生长及绿化设施完好。沿街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门前绿化。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使用功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由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由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有关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交恢复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确需设点经营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和施工前制定保护措施,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赔偿职责。
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当地公安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施工,所需的相关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确需砍伐、迁移树木花草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报批:
(一)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00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200株以下或胸径80厘米以上树木的,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合理补偿。
第二十九条:电力、公安、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
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经其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实施,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交费、审批手续。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应当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需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单位或个人确需砍伐、移植属自我所有的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的,需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三十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政府投资或公民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政府所有。
(二)经鉴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属政府所有,收益归其生存地的单位和个人所有。
(三)单位附属地和由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四)由团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树木,属团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三十一条: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加强管理。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为该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修剪古树名木的,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二)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四)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坟。
(七)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使用,专款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韶府发[1987]19号)同时废止。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7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涉及: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足,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涉及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 )措施:按所规定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涉及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送、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献规定、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同一人)。重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分车带绿地每4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路侧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新区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新区城市管理科批准。
突发事件的解决。按新区的规定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特别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长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规定;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用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期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平常养护管理工作,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保证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保证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贯彻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干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干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导致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对的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批准,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涉及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用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干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①养护期内,由新区城市管理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组织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23年10月1--10日、2023年2月1—10日、2023年6月1--10日。
③考核的结果将于养护款的支付挂钩。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具体,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准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毕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新区管委会下达的任务,按质准时完毕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规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8
一、工作内容
1、绿化管理员:熟悉管理处其他部门对绿化养护的要求,定期对所辖绿化区域和绿化工具、设备进行巡查、记录、分析绿化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做出短期的工作计划,对出现的养护工作疑难进行分析、总结,拿出解决办法;安排、协调绿化工作人员的养护工作。
2、绿化工作员:清除绿地的杂草、石子、枯叶,铲理乔灌木树坑,修剪绿地边缘,剪平绿地,造型修剪乔灌木,防治病虫害,补死树死苗,浇水,施肥,处理草地鼠洞,毒杀草地蚂蚁,维护园林小品、雕塑和绿地设施完好。
二、工作要求
1、管理要求
(1)巡视:每周一次,工作全面、细致。
(2)查核:熟悉管理处领导及其他部门对绿化养护的工作意见,立即到所辖现场核实,依据客观现状分析总结。
(3)工作计划:因时、因地,依据客观,计划工作合理。
(4)工作运作: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展开工作,做好养护记录。回答有关部门意见,并落实结果。
2、养护要求
(1)清除杂草,纯净率达95%以上。
(2)清除石子、残枝败叶等杂物,保洁率达98%以上。
(3)草地边缘修剪整齐,践踏踩坏及时修复,保持完整,完整率达98%以上。
(4)浇水施肥适时适量,草地生长良好,不缺肥短水。
(5)剪草,草的高度保持3cm~5cm,平整美观。
(6)园林器械使用正确,保养及时。
(7)乔灌木树坑规范、整齐、清洁。
(8)造型修剪合理,造型优美、景观丰富。
(9)花木病虫害防治及时、准确。
(10)补种死树、死草及时,完整率在98%以上。
(11)老鼠、蚂蚁处理要准确、及时毒杀,鼠洞及时修补、植草。
(12)绿地设施完好率达98%。
三、工作考核
1、养护工作考核
每月下旬不定期进行全面工作巡查,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公布当月养护工作成绩。
2、综合考评
(1)工作人员:依据每月的工作成绩,结合岗位责任、工作规范进行综合考评。
(2)管理人员:依据工作规范和要求,结合岗位责任进行综合考评。
四、奖罚办法
每月工作成绩为综合考评提供主要依据,综合考评为年度评工作先进及辞退员工提供主要依据,以此为奖罚。
《二》更好对小区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小区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业主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业主生活更加舒适、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由管理处保安队长、保洁班长、事务助理经常对小区的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小区的绿化完好率达99%。
二、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小区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三、如发现小区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
四、每月由保洁班长定期对小区各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五、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一生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业主一个自然的环境。
六、每月由主任助理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同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0
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社区、美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往宅区的环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绿化养护组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积极培育各种花卉苗木,满足社区绿地的补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断学习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品种。
二、根据季节、大气和花卉品种确定浇水量,夏季多浇,晴大多浇,阴大少浇,雨天不浇:干燥天气多浇,潮湿天气少浇或不浇:抗旱性强的品种少浇,喜湿性品种多浇。草坪悔周淋透土水一次,土壤湿度不少于石厘米。
三、即使除杂草,保持草坪,花圃清洁。结合除草进行送土、施肥:施肥应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浓度过高造成肥害。
1、每季度除草,松土一次,并结合施肥,视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复合肥2一4两,施后覆土浇水。
2、草坪每月拔除杂草一次,并经常轧剪,草高度控制在五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一次,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施后浇水,或雨后施用
3、绿篱在春秋每季度修剪一次,剪后浇水施肥,折后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
四、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不要让其蔓延扩大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按规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畜花木安全。
五、台风前对花木要做好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干、枝,扶止培植倒斜的花木。
六、要加强绿化地管理,不要让人践踏草坪:对损坏花木的`要劝阻,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并配合保洁人员搞好绿地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后妥善保管,不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1
为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礼貌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小区绿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管理标准
1、小区内植物无杂物,无浓浮灰,坚持叶色翠绿。
2、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3、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4、枝叶修齐整,无乱现象。
5、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坚持干净。
6、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7、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二、绿化管理具体规定
1、物业绿化管理人员是本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职责如下: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保证绿地面积,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档次;
(2)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浇水。大棵的树木要予以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坚持绿化地清洁,必要时进行封闭养护,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让其生长茂盛;
(4)劝阻和制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5)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小区的共识,构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小区内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区住户是本小区绿化的受益者,负有爱护绿化、管理绿化的义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任何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
(2)严禁偷摘花草、攀登树木、涂损园林小品;
(3)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洒杂物及设置广告牌;
(4)严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严禁在绿的上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等;
(6)严禁出租车、轿车等驶入草坪;
(7)严禁在树上、建筑物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
(8)装修要礼貌施工,不准在绿化带丢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励小区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
(10)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礼貌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造成绿化带花草树木损坏的,赔偿金一律由职责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支付。对进取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与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绿化管理工作流程
1、浇水:根据不一样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4、修枝整形: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以植物品种及生长情景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
5、除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害高发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能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加强宣传教务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8、定期洗尘:由于草坪仅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2
学校绿化是美化、净化学校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x的根本途径。为加大学校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x,贴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团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学校绿化管理职责人为绿化管理员,学校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学校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职责区域职责到班,构成学校绿化维护网络。
三、学校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x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学校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职责,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学校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学校,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学校,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x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学校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x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供给的花木销售剪额x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学校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必须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教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x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3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四、工作要求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集安市头道镇中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4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保护、完善绿化带;保护、美化小区环境。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服务中心管理区域的绿化。
三、职责
1、公司经理负责审定绿化方案和确定绿化工程承包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拟定绿化方案,签定绿化工程合同。
3、物业管理员负责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监控和日常绿化管理。
4、保洁员负责绿化带除草。
四、程序
1、确定绿化方案
(1)服务中心主管根据业主管委会的委托和要求,并根据小区美化实际需要,提出初步绿化方案。
(2)服务中心主管就初步拟定绿化方案,向业主管委员征求意见。
(3)根据业主管委员的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拟定绿化方案,并提交公司经理审核、批准。
2、委托施工
(1)绿化工程承包商的确定《供应商选择程序》进出。
(2)服务中心主管与被选定的供应商签订绿化工程合同。
3、施工质量监控
(1)物业管理员按绿化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2)物业管理员对发生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记入《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并将处理单交承包商限期整改。
(3)物业管理员跟踪整改的进行,并检验整改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继续整改。
(4)对合同期限内不能完工的绿化功臣,物业管理员应向承包商寻求补偿。
4、绿化工程的验收:
(1)绿化工程施工完毕,物业管理员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参与验收的可包括:物业管理员、服务中心主管、业主管委会委派的人员,公司经理、承包商。
(3)参与验收的人员在《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上签字,即为验收合格。
(4)若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员按规定进行进行处理。
5、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自行养护。
6、日常管理
(1)物业管理员每周对绿化带至少巡视一遍,并做绿化巡视记录。
(2)服务中心主管对汇总的《绿化巡视记录》进行分析(必要时)采用统计技术进行处理。
7、日常养护
(1)除草:
A、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的.确定。物业管理员根据物业管理绿化面积,保洁员人数的多少,划分和规定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并列出《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一览表》;
B、保洁员对自己责任范围的绿化带内杂草每半个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浇水:由绿化养保员按以下要求进行:
A、对新栽绿化地,自栽种之日起十天内,须早晚各浇水一遍,待成活后,可酌情减少浇水次数。
B、持续一星期干旱时,需浇水一遍。
(3)施肥、杀虫、修剪按以下要求进行:
A、杀虫:每星期至少检查一遍,如有虫害应及时进行消杀治疗。
B、修剪:每年不少于5次,应保持绿化植物的整齐、美观。
C、施肥:每季度应施肥一遍,并保持生长良好。
D、补种: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补种。
(4)以上项目由物业管理员每月填写《绿化养护记录表》,并交服务中心主管签署意见。
8、绿化带的日常维护
(1)绿化带的开挖或占用
A、物业管理员知道或发现施工单位需要或正在开挖、占用绿化带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临时占用、开挖共用地(道路)申请表》,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占用绿化带的,按《业主违例事件处理程序》对委托该施工单位的业主进行处理;
B、物业管理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将经批准的《临时占用、开挖公共用地(道路)申请表》原件交施工单位据以施工,复印件存底备查。
C、开挖或占用完毕,物业管理员应检查绿化带恢复情况。
(2)绿化带受损的处理
物业管理员发现绿化带受损时,可以:
A、要求责任人限期恢复绿化带原状。
B、安排绿化养护单位恢复绿化带并要求责任人支付该费用。
五、记录
1、《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复印件、《临时占有、开挖公用地(道路)申请表》复印件、《绿化巡视记录》、《绿化养护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员保存一年。
2、最新的《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一览表》原件由物业管理员保存、复印件由服务中心主管保存。
3、《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员保存一年后交公司档案室。
六、附件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03-15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08-04
(推荐)绿化养护管理制度07-14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2-17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通用09-04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5篇)04-11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9篇)04-19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9篇04-19
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01-09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5篇【精选】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