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2.1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2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3.1安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3.1.1负责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3.1.2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3.1.3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3.1.4负责建立和修订公司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3.1.5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3.1.6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3.1.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3.1.8负责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1.施工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没50m2建筑面积设2m2一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果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则防火工作,必须指定防火安全负责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两百元人民币。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新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水泥厂消防工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水泥公司发展服务。
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生逐级消防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工作积极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水泥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水泥公司以安环部为主、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并领导工作。
三、安环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六)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七)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四、水泥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环部管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业务上由安环部及安全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安环部消防职责
(一)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二)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负责监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
(六)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七)审查工业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八)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五、各单位(科室)的安全员即是消防管理人员,安环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三)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六、各单位要设立一名安全主管,负责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应与本单位的生产组织相结合,保证各生产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每季至少活动一次,组织业务学习、训练和演习,水泥公司每年举行一次义务消防员培训及演习。
七、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参加业务训练和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消防教育,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各级人员的消防责任制
一、安环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水泥公司防火安全负责。
(二)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防火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四)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二)具体负责分厂(科室)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四)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厂内的防火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安环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负责对厂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三)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四)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五)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四、各分厂(科室)负责人消防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二)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三)积极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五)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六)加强对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五、安环部安全消防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安环部长消防管理工作。
(三)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消防法》审批动火工作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六)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七)落实防火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六、各分厂(科室)安全主管职责
(一)负责分厂(科室)日常的消防管理、检查工作,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七、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
(二)检查监督所在区域的火源、动火工作和危险物品管理使用情况。
(三)发现违章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并监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八、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三)检查所在区域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四)积极学习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本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
(五)发现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班班长和领导汇报。
九、班组班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带头执行我厂的各项防火制度。
(二)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四)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出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汇报领导。
(五)制定本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六)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十、义务消防员消防职责
(一)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二)学习、宣传防火常识,带头遵守防火制度。
(三)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四)积极参加防火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第四章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
一、根据《消防法》及发生火灾后“四大原则”,我厂公司有以下重点防火部位:
(1)仓库房及油库
(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总降及所属各配电室、变压器室(4)编织袋厂房(5)职工公寓楼(6)办公楼(7)食堂
二、动火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工单。根据我厂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和发生火灾“四大”原则划分为二8个级别。
一级动火区:(1)油库区(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编织袋厂房
二级动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禁止一级动火区外的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
1、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首先由当班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签字,再由对应专业主管签字,最后有安全主管(安环部部长)审核批准。
(2)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由主管副总领导签字。
2、动火的现场监护
(1)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申请分厂(科室)负责人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3)一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中所列人员为主要安全责任
(一)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1)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消防监护人职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六)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1)油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可以填写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二)生产调度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11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环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环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各分厂(科室)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四)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厂有关领导和安环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环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单位分厂(科室)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消防定期工作
(一)全厂性防火检查,每年两次,由安环部作出部署,安环部组织实施,检查水泥公司所有单位,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二)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安环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四)每年十一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性消防培训及演习一次,各单位参加。
(五)安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六)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生产调度室备案,专职12安全(消防)员负责。
(七)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综合服务公司负责。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第六章消防考核
一、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2、厂配属各部位的器材及设施,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及我厂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4、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5、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参加防火知识培训率达100%。
6、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完好的,13建议表扬和50—200元的奖励。
7、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建议给予50—500元奖励。
8、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单位及个人,扣主管领导当月奖金10%—30%,扣配合监督负责人10—20%。
9、因误试验、维护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单位奖金和工资。
(二)考核说明
1、消防管理工作是带有法制性的管理工作,务必抓好管好,确保完好无损,处于备用状态。
2、考核范围:消防管理与设备管理范围相同,如有遗漏,以安环部裁决为准。
3、考核均为20元/项,考核与当月奖金兑现,较为严重的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水泥厂范围内的外来施工队,临时工及其他暂住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二、凡与以前有关规定不相符者,均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由生产调度室负责解释。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4
第一条进入厂区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火种进入厂区。需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第二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需要通过“机动车辆禁止通行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佩带防火帽。
第三条化工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区轻质油品等易燃物质装车台严禁穿带有铁钉子的鞋以上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合成纤维服装以防静电。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区域在生产过程中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
第五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和油罐区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时需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并严禁在以上区域用汽油等轻质油品擦洗衣物、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正常生产中不准随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状态排空时必需按排好现场监护人停止周围的一切火源有计划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间人少时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条操作岗位上发现不正常气味或其他可疑现象时应立即查找物料跑漏处进行处理采取紧急防火措施。
第八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时除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中动火必须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飞溅到易燃易爆的贮罐、机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设备上。
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3、严禁用氧气倒吹乙炔管。
4、任何设备不准带压焊补。
第十条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也面积、阻火器、报警器等必须保证完好不得随意切断或停用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易燃品罐区、易燃品仓库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烧水做饭。
第十二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区的高温管线、加热炉等设备上烘烤衣物、棉纱、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条生产区的一切消防设备应有在岗人员保管和维护并把这些设备纳入交接班内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条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了接他们的性质和用途及灭火方法。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责任人。公司消防管理员为总经理,分公司消防管理员按相关要求为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车间、班组长分别为车间主任、班组长。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防火意识,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负责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防火负责人分别对公司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重点工作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志愿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调动指挥,应能召之即来,切实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楼原有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水管、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备,应保证有效。此外,应为装置的所有建筑和关键部位以及其他工作场所提供相应类型和数量的'消防设备。上述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借故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电话119),并积极参加灭火。接到火灾报警后,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构灭火。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消防技术创新改善了消防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 .对消防工作有其他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6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7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平安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需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项目负责人支配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4)依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需作好具体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5)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具体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刚好修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觉,赐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惩罚。
7)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8)主动协作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9)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刚好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变更原用途的,责令业主复原原批准用途。
10)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8
目的: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消防。
(4)、各部门应根据岗位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重点教育和培训。
(5)、新员工(包括实习生和见习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占用安全出口通道。
(二)、应当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龙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火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排水一次,看其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9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 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 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条 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第八条 在安全状况下,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安监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 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 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条 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第十四条 严禁用热源、发烟物品靠近报警探头、喷淋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严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条 公司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公司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第五条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六条 公司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第七条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为: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侧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九条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条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一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 仓库防火管理: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_L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CTTI a (四)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六)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第十三条 厨房防火管理:
(一)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二)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三)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五)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六)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七)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
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八)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九)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十)对安全部门配置于姗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员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同时,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五条 消防责任领导岗位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七)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九)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六条 如条件允许,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十七条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进人公司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消防观念,锻炼消防技能。
第十八条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
(一)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九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人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作出整改,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三)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二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二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五)灭火预案。
第二十六条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必要时把消防工作列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日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2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司消防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消防维保质量,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管理要求,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章 维修人员行为规范
1.员工形象:
1.1在工作岗位上应穿着整洁、笔挺的工作服。
1.2不得穿着工作服进行非维修作业。
1.3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口腔清洁,避免异味。 1.4保持头发清洁整齐,不作怪异发型。
1.5不准光脚或穿拖鞋进入公共场所。
2.员工态度:
2.1服务时应面带笑容,热情饱满、和蔼可亲、精力旺盛。
2.2对工作应耐心,操作要快速、敏捷,程序要准确无误。
2.3接受评价,对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整改。
3.员工纪律:
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操作规程。
3.2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完成其它工作。
3.3严禁酒后工作。
4.员工要求:
4.1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年龄不超过55岁,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持有相关工种的职业资格证。
4.2特种设备操作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从事消防维修保养工作半年以上。
4.3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身材适中。
第三章 消防系统维护
1.设备维护保养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联动柜、消防广播、消防电梯联动、非消防电源切换的联动)、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含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的电控柜、水泵的双回路供电控制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泵的电控柜、水泵的双电源供电控制箱)、防排烟系统(含风机的电控柜、风机的双电源供电控制箱)、气体灭火系统(含空调、排气管道的防火阀)、防火卷帘、应急灯、疏散指示灯、防火门。
2.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方式:
根据维保合同约定,定期进行现场维护保养。
3.消防系统维保的服务要求:
1.必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2.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排除。
3.每年必须对消防值班人员、保卫科相关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4.必须确保维保工作的各项记录或表格完善。 5.必须配合消防监督部门的年检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4.1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4.1.1 每月检查烟感、温感、探头是否完好。
4.1.2 每月检查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变形,玻璃是否破损。 4.1.3 每月巡检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显示器的功能。 4.1.4 每月巡检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功能。
4.1.5 每季度进行火灾模拟试验,采用喷烟雾或磁石测试,抽查不少于5%的探头及5%的手动报警站、破玻按钮。
4.1.6 每季度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及时准确显示报警地址、类型和发出警报(警铃呜响)。
4.1.7 每季度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准确联动相关消防设备,如:起动消防栓泵、喷淋泵、打开风阀、联动风机、关闭防火门、接通广播、启动警铃、电梯迫降等。
4.1.8 每季度检查火警时消防中心能否接收到各设备动作后的反馈信号。
4.1.9 每季度对报警控制器、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联动控制柜进行清洁保养。
4.1.10 每半年对报警控制器、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联动控制柜、通讯主机内电器元件进行清洁保养。
4.1.11 每半年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4.1.12 每半年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主机、通讯主机、CRT平面显示系统。所有工作必须按照工程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4.2 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2.1 每月检查消火栓箱及配置的消防部件,外观是否破损,涂层是否脱落,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4.2.2 每月检查箱内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是否齐全、良好;水带是否霉烂,水枪内是否有杂物,消火栓水带水枪接口处的密封是否老化,卷盘是否有漏水现象及转动是否灵活。
4.2.3 每月检查减压阀高、低压端压力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
4.2.4 每月检查消防栓管道上各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位置,管道接口及阀门是否有漏水和锈蚀现象。
4.2.5 每月检查贮水池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
4.2.6 每月启动消火栓泵,进行试验运行。试验完毕后,在最不利的消防栓放水,观察其出水压力及流量是否足够。
4.2.7 每月检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并检查密封垫是否老化。
4.2.8 每月检查消防中心、现场水泵房及消防水泵控制柜线路。
4.2.9 每月检查和测试消防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的自动满载运行状况。
4.2.10 每月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进水阀、报警阀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4.2.11 每月检查喷淋管道上各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4.2.12 每月检查喷淋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并检查密封垫是否老化。
4.2.13 每月启动稳压泵,观察压力上升是否正常,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显示其动作信号,人工放水观察稳压泵自动起动和停止后的压力是否正常。
4.2.14 每月检查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有无渗漏现象。 4.2.15 每月检查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4.2.16 每月检查钢板消防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是否关闭。
4.2.17 每季度检查消防泵和喷淋泵启动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显示其动作信号,自动状态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其启动和停止。
4.2.18 每季度对消火栓箱及水泵控制柜和水泵控制柜内元件进行清洁保养。
4.2.19 每季度清洗保养减压阀、止回阀及给所有水泵各种转轴的连动构件。
4.2.20 每季度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并检查其消防储备水位。
4.2.21 每季度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4.2.22 每季度对喷头进行检查,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或安装喷头应使用专用扳手,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少于安装数量的1%,且每种喷头的数量不应少于10个。
4.2.23 每季度检查和测试消防水泵及喷淋水泵,包括所有消防加压泵模拟火灾状态进行联动控制。
4.2.24 每季度对各楼层进行试放水一次,检查该楼层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动作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该楼层对应的湿式报警阀是否动作,湿式报警阀动作时上、下腔压力是否正常。
4.2.24 在湿式报警阀动作时,需要检查水力警铃是否能够响亮并达到报警效果。同时,需要检查压力开关是否能够动作,并且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够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4.2.25 每季度需要进行启闭信号蝶阀的检查,以确保消防控制中心能够收到其关闭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4.2.26 每季度需要进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和信号显示的试验,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4.2.27 需要进行水流指示器、管阀、信号阀、试验闸阀放水的检查,以确保主机是否有报警信号。
4.2.28 在湿式报警阀试水装置处放水时,需要检查报警阀是否能及时动作,水力警铃是否能发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关是否能接通电路报警,以及电控柜和联动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并启动消防泵。
4.2.29 每季度需要启动稳压泵并观察其动作时管网压力是否正常,同时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够显示其动作信号。
4.2.30 每季度需要手动启动各台喷淋泵并检查其启动时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够显示其动作信号,以及出口压力是否正常。
4.2.31 每年需要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检测,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4.3 防火卷帘系统
4.3.1 每月需要检查卷帘导轨是否有变形锈蚀或周围是否有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4.3.2 每月需要检查手控按钮箱是否完好。 4.3.3 每月需要检查卷帘电源和控制器是否正常。 4.3.4 每月需要对卷帘进行试验,以确保其下降和上升是否正常。
4.3.5 每季度需要对齿轮轴等传动机构进行润滑处理。 4.3.6 每季度需要进行手动或模拟火灾联动操作启动装置,并检查其能否完成降闸控制,升降是否顺畅且到达上下限位置是否准确,以及升降时是否有异常杂声或振动。
4.3.7 每季度需要检查和测试所有防火卷帘门的控制线路,并进行除尘保养。
4.3.8 每季度需要检查和测试所有防火卷帘的转动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
4.3.9 每季度需要检查和测试传动电机性能,并对电机轴承及联动构件加油脂。
4.3.10 每季度需要检查和调整传动构件,包括轨道和应急操作拉链进行润滑保养。
4.3.11 每季度需要对防火卷帘箱顶进行除尘保养,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4.4 防火门系统
4.4.1 每月需要巡检防火门的开闭是否正常。
4.4.2 每月检查防火门是否有变形、锈蚀或周围有任何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4.4.3 每月检查防火门闭门器是否正常。
4.4.4 每季度检查闭门器,加润滑油,电动防火门检查联动功能。
4.4.5 每季度进行手动或模拟火灾联动(或消防控制室遥控)操作启动装置,测试每台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4.5 消防通风和防排烟系统
4.5.1 每月检查送风口、排烟口是否有变形、损伤或周围有任何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4.5.2 每月对现场风机控制箱、正压送风机和消防排烟风机进行检查测试。
4.5.3 每月对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进行检查测试。 4.5.4 每月检查风机与排烟连接部位是否有损伤,螺栓是否松动。
4.5.5 每月检查送风机、排烟风机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安装螺栓是否松动、损伤,传动机是否变形、损伤,叶轮是否刮壳。
4.5.6 每月检查送风风机、排烟风机的电动机的接线是否松动,传动皮带是否正常,转动部件是否正常,风机的外壳是否腐蚀,电源的供电是否正常。
4.5.7 每月启动送风(排烟)风机,检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4.5.8 每月巡视排烟阀(口)、送风阀(口)保养情况,抽查手动开启(在非联动状态下)的信号反馈及复位情况。
4.5.9 每季度对排烟阀(口)及送风阀(口)、风机电控柜进行清洁保养。
4.5.10 每季度对排烟阀(口)及送风阀(口)的机械传动、电动机的转轴(含轴承)进行润滑。
4.5.11 每年对风机电控柜内电器元件进行清洁保养。
所有工作都应按照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4.6 消防水泵系统
4.6.1 每月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恒压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恒压气压给水设备水量和水压是否正常,检查各种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4.6.2 每月检查吸水环管及阀门是否有漏水和锈蚀现象,检查水泵吸入和输出管道上各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位置。
4.6.3 每月转动各水泵转子,检查转子转动是否灵活。 4.6.4 每月检查双回路电源自投柜切换是否正常,相序是否一致。
4.6.5 每月检查水泵控制柜电源电压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4.6.6 每月打下控制柜电源总开关,检测控制柜二次回路,检查万能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是否正常,手动或自动模拟起泵,测试起泵时是否正常,检查接触器、继电器分合是否正常。
4.6.7 每月手动启动各台泵,测量水泵电动机的起动和运行电流是否正常,或查看面板上的电流表。如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4.6.8 每月手动启动水泵,检查水泵能否正常运转,压力是否能够保持稳定。如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4.6.9 每季度模拟火警状态下,检查其中一台泵故障时自动切换备用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4.6.10 每季度模拟火警状态下,检查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各台泵的起动和停止。同时检查水泵启动时,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够显示动作信号。如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4.7 消防事故广播系统
4.7.1 每月检查功放机工作是否正常。
4.7.2 每月检查麦克风播音是否正常。
4.7.3 每月检查天花喇叭和挂墙音箱是否有脱落现象。
4.7.4 每季度检查喇叭和音箱音量是否正常清晰。 4.7.5 每季度模拟火灾事故情况下,检查消防广播是否动作。如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4.8 消防对讲电话系统
4.8.1 每月检查插孔及固定话机是否齐全。
4.8.2 每月进行现场对消防中心之间的通话试验,检查通话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8.3 每月确保对讲电话通话清晰。
4.9 气体灭火系统
4.9.1 每月检查设备是否受损、堵塞或固定是否牢靠。
4.9.2 每月检查设备就位是否正常。
4.9.3 每月检查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9.4 每月检查管网和设备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4.9.5 每月检查线路连线和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9.6 每月检查灭火剂贮存、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和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确保其表面无锈蚀、保护层完好、铭牌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完好。
4.9.7 每月检查贮存压力,确保贮存压力与环境温度相适应,确保贮存器容量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4.9.8 气动驱动装置的气源压力不应少于设计压力的90%。
4.9.9 每季度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4.9.10 每季度检查所有手动和自动转换开关以及启动、停止盒的功能。
4.9.11 每季度对系统控制器进行清洁,并对控制器内电器元件进行保养。
4.9.12 每季度对手动应急操作装置的转动部位进行添加润滑油。
4.9.13 每季度对其联动控制设备进行模拟试验,检查区盘是否动作,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显示。如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
4.9.14 每半年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4.9.15 每半年检查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4.9.16 每半年检查灭火剂贮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是否松动。
4.9.17 每半年对高压软管进行检查,查看有无变形、裂纹及老化。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包括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
4.9.18 每半年对灭火剂贮存进行称重检查,确保灭火剂净重不少于设计重量的95%。
4.9.19 每半年检查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无损伤与堵塞现象,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4.10 应急疏散指示系统
4.10.1 每季度检查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是否齐全。 4.10.2 每半年检查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电池充放电是否正常。
4.11 其他消防设施保养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消防设备保养维修质量标准及规范进行保养。
第二章 消防维护保养的要求
1.月检:每月定期检查要求的项目,检查时间为每月下旬。 2.季检:在月检的同时,增加每季度第三个月的第一个星期进行一次检查。
3.半年检:每半年按保养计划检查一次项目,时间安排在每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
4.年检:每年按保养计划检查一次项目,时间安排在每年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
5.报告:每月向用户方呈交当月的维修保养报告。
6.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工作时间内必须在3小时内到场检修排除故障,其余时间(包括节假日)须在8小时内派员到场检修排除故障。
7.其他服务要求
7.1 在服务期内,必须做好其派出的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工安全。工作人员在用户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施工方负责。
7.2 维修保养单位需派出工程师负责对用户工程人员进行机组日常维护及保养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两次。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4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动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须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
15、不准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带入客房,建筑物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客房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设备。
16、餐厅、宴会厅、剧场、歌舞厅及其他人员聚散场所和娱乐场所,营业中要控制所能承载的人数,不得超员接待,并保持疏散畅通。
17、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单位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客户自备和使用的电器设备,须经工程部门检查认可,并由专业电工安装;凡可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是橡胶护套导线;因工作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提前申请,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由专业电工安装架设。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5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消防水源管理。消防水池和消防栓要保持足够的消防水源,禁止将专用消防水源挪作他用。
七、加强气源管理,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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