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教师奖惩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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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惩制度1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教师奖惩制度2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予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30元。
4、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5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100元。
6、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7、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30元。
8、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
10、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工资5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
教师奖惩制度3
为进一步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结合我校实际,特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师应提前到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如遇行政、教师值日,应及时到岗履行职责,如缺岗或迟到,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
二、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能随意离开课堂,一经发现,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师例会、周一升旗、学校集会、教研组活动、参加各类培训或其他应参加的各类活动,迟到一次扣4分。
四、眼保健操、课间操按要求教师要准时到岗,不得缺岗。在上有眼保健操的当堂课的教师应在岗,课间操全体教师均应到岗。缺岗一次扣2分。
五、教师因事请假应具备假条。事假半天以内应向值周行政请示,一天以上向校长办公室请示,准假方得耍假。事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4分。事假时间累计计算,累计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如上班时间临时外出,需向教导处或值班行政请假并登记,返校后及时消假。如发现不假外出一次扣1分。
七、不假外出、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八、病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以上病假需具备医院证明。
九、迟到、早退、病事假均累计计算。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升格处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5分,达10次,每次扣2分,10次以上,诫勉谈话,扣除当月出勤奖。
(二)、病假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病假在5天以内,按日扣发出勤奖;超过5天升格处理,每天扣除当月出勤奖3分;超过10天,扣除当月出勤奖。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以下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5%发放。
3、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5%发放。
4、凡病假满一年的,从一年后起绩效工资均按70%发放。
相关规定:
1、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不能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给与辞退。
2、凡病假超过一年的,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病情会诊认定,病情严重,应该休息的',可继续休息;会诊认定可以上班的,应该上班,如仍不上班,小病大病或以休假病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按旷工处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及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评聘资格;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3、教职工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后方可恢复工作;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病愈后上班。
4、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三)事假期间的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事假3天以内(不含第三天),按日扣除出勤奖;3天及其以上升格处理,请假一天扣6分,事假达5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0天以上(含10天),当月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从累计满一个月(30天)后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60%发放;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积180天)者,其超过天数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相关规定:
1、事假期满,仍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及时与领导联系、说明理由,按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回到工作岗位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2、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扣发请假时间工资、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连续矿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连续矿工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十、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交学校行政及绩效工资实施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教师公布。
十一、婚假、丧假、产假等规定假期按相关文件处理。
十二、每周考勤情况在教师会上宣布,一月公布一次。
十三、教师出勤情况将作为教师考核、评优的参考。
教师奖惩制度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省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班子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
2、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
3、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4、重安全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体局上报;由教体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教师奖惩制度5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办学活力,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工作,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构建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奖励
1、开课奖
注:(1)同一论文多级评选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师论文交流均按级别三等奖计算。
(3)教师论文发表,按稿费的5倍奖励,无稿费的按同级别三等奖的80%计算。
(4)教师文学作品有等第的',按同级论文级别奖励;文学作品发表有稿费的,按稿费的5倍奖励。
三、新闻、消息奖
注:(1)达到达标奖节数,每超过1节奖5元,该项封顶奖80元。
(2)未达标者每少一节倒扣2元。
五、指导奖(个人奖)
(1)学生团体奖
注:1、团体优秀奖、鼓励奖按同级三等奖80%奖励。
2、团体、个人奖只取一次,一个学期内取最高奖。
3、学生作品等第同个人级别奖励,学生作品发表视为三等奖50%奖励。
六、教师先进奖
注:(1)教师先进指: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
(2)学区以上先进由上级奖励。
(3)多级先进奖按最高级奖计算,上级没有奖金学校按低一级加200元奖励。
(4)线上集体先进,奖线上负责人,具体奖励方法同教师先进奖。
七、教师荣誉称号奖
注:(1)教师能力指:教坛新秀、教坛新苗等。
(2)多级荣誉按最高级奖计算。
八、教育科研奖
1、课题立项、结题奖
注:(1)教师个人立项奖个人。
(2)小组立项奖小组,小组少于等于4人按上述奖,多于5人按人均平均数递增。
(3)以课题结题以局文件为准。
九、教育 成果奖
(一)体育类
1、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
2、学生篮球、乒乓球(男女团体)
(二)艺术类
3、文艺辅导奖(团体)
(三)教学类
另见教导处奖励办法。
十、文明卫生办公室奖
以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抽查,以实际在办公室办公的教师为基数,每人20元。抽查对象包括全校各个科室、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等等
十一、工会活动奖(团体、个人)
1、团体奖:
十二、常规奖励:
月全勤奖:200元,包括坐班、教研活动。每月可以自主调课2节,不影响月勤奖。
会议录检查每次30元,由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教育随笔每篇20元,以校长室查阅登记为准。
教学反思每篇20元,教学月查每次分等次以教导处检查记录为主。
第二章:处 罚
一、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失职,罚款200元,涉及公共财物损失,另照价赔偿,并作校级责任事故或失职情况书面检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二、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行政处罚;伤害学生身体,除负责支付医药费外,还要写上书面检讨,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三、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擅自向学生收费者,罚款200元,并向学生退还收费款,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四、出现该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重大情况,由校委会或全体教师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教师奖惩制度6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
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西翟庄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着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着、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西翟庄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师德一票否决。
2、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和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开手机或会客、办私事、擅自离岗,全园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中间散布别人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教师和保育员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跟鞋。
(2)不准训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勤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由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四)各项活动考核制度
各项活动考核制度(20分)
为了调动和激发教师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组织活动的能力,由主管领导将每学期活动次数累计,根据教师组织参加活动的态度、积极性、活动效果综合评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学成绩考核(30分)
教师奖惩制度7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2、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3、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4、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5、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6、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7、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8、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教师奖惩制度8
为适应教育的信息化,更好的利用学校的计算机设备和校园网络,特制定白水洋小学计算机及校园网使用奖惩条例。
1、教师办公室电脑是教师用来学习和制作多媒体课件用的,严禁使用办公室电脑打游戏及看电视、电影。一经发现,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
2、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经过培训,知道展台和投影机等如何使用,且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善自使用并造成损害的追究其赔偿责任。
3、学科资源库建设中,上传课件和教案资源数一学期超过200件的,保证资源质量、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的,给予奖励。
4、学校开展的校园网应用培训及讲座,出席率不到50%的,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
5、校园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如在校园网上与学生交流,回答学生的问题多的;教研组网页质量好且更新及时的;以及学校网站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年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教师奖惩制度9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教师奖惩制度10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__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教师奖惩制度11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各级职务教师职责的规定以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政治思想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院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含兼职教师)均属考核的范围。
对下列教师不予考核:
本年度外出学习的;
探亲、休假超过本年度半年的;
公派出国的;
借调外单位(个人要求借调),但未按规定完善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的情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能、绩,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聘约情况,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以学院规定的各级职务教师职责工作总量和聘任时下达的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录,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德、勤考核满分各为10分,工作实绩考核分上不封顶。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以考核教学工作实绩为主,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其中完成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实绩考核分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实绩考核分的70%,科研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以考核科研工作实绩为主,科研工作
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70%,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分占工作实绩考核分的比重为30%。
4.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5.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自评。
(2)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
(3)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自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学院考核小组对教研室主任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学院领导班子通过以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本年度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院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
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
六、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教师奖惩制度12
一、奖励:
1、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__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推荐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带给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状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能够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
教师奖惩制度13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
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或庆元旦演出中,以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教师奖惩制度14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教育需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师德教育工作必须纳入本校各年度教育教学计划,党支部、行政、工会等部门要协同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教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成为自觉行动。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主动参加政治学习,按要求书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募捐救助活动、公益劳动、专题知识竞赛、演讲、升旗等集体政治活动。
(二)师德师风:
1、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行规范,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爱学生,不得拒收学困生和农民工子女,严禁歧视侮辱、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或驱赶学生。
3、廉洁从教,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不委托家长办私事,自觉服务于学生及家长。
4、能团结合作,积极做人处事。不随意串岗,影响他人工作,不制造上下级、同级矛盾,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5、有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勇于承担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常规及临时性任务。
6、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加教育局或其它机关部门组织的.会议与活动,维护学校集体声誉。
7、积极参加学校师德师风有关活动,按要求向学生及家长履行校务公开职责。
三、考核奖惩: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上述规定,自由散漫,在日常工作中言行失当,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教师、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按教职工常规考核的扣分标准执行,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分数,并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教师奖惩制度15
教师奖惩制度
为鼓励教师积极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绩效,为创设学习型的学校,为建设实事求是、勇于接受挑战的人文精神,特制定本职员奖励办法。
1、设奖种类:
(1)教育创新奖:面向个人或项目合作组,每学年评选一次;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
(2)优质教育教学奖:面向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奖金100元;
(3)优秀教师:面向个人,每学期评价一次;
名额为职员总数的'20%,奖金50元;
(4)优秀教研组:以科组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
2名,按照人均2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
(5)文明办公室:以办公室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
3名,按照人均2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
2、“教育创新奖”条件: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一等奖: a教育教学工作有创新之举,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或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b 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c 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很大促进。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二等奖: a 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优质高效;
b 解决学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c 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较大促进。 (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三等奖: a对学校工作形成有建设性的意见,方案等;
b通过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论文、总结、读书笔记、信息报告等。 3、“优质教育教学奖”条件:
(1)德育工作有实效、有特色,学生常规好、生动活泼;
(2)以国家课程标准,教学成绩优秀或有重大提高;
(3)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成绩突出。
4、“优秀教师”条件:
(1)敬业爱岗,热爱学生;
(2)团结同志,乐于助人;
(3)积极学习,勇于创新;
(4)为人师表、举止文明;
(5)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
5、“文明办公室”条件:
(1)团结协作、文明办公;
(2)环境整洁、气氛和谐;
(3)按时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质量高;
(4)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
6、“优秀教研组”条件:
(1)学习气氛浓,教科研工作开展好;
(2)团结协作、气氛和谐;
(3)按时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质量高;
(4)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
7、工作小组:
(1)由教代会选举产生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
(2)工作组成员应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回避对自己的评价;
(3)工作小组每学年选举产生一次。
8、评奖办法:
(1)每学期末开展评比工作;
(2)自己申报和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
(3)候选人向工作小组提供相关材料;
(4)工作小组要经常下基层,了解考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后形成评比结果;
(5)校长审批,如校长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并且理由充分,可以要求工作小组重新评比;
(6)如条件不够,指标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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