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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8 14:31:10 制度

实训室管理制度15篇【精】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训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训室管理制度15篇【精】

实训室管理制度1

  一、实训室任课老师须知

  1、运用实训室必需列入实践教学安排。如因特别状况需运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管理中心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运用。

  2、上课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需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3、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并选举一小组负责人。

  4、教化学生要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指导学生要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仔细巡察检查,刚好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嬉戏、闲聊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化。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老师的责任。

  6、严格根据相关产品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根据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平安运行。

  7、实训结束,将实训设备复原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运用记录。

  8、组织和指导学生写实训报告,并在一周之内将实训报告收回点评。

  9、负责支配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其检查、签字交接。

  10、对不仔细执行有关制度的老师,扣除该节课酬,情节严峻的赐予相应处分。

  二、实训室运用班级学生守则

  1、应依据教学安排和实训管理中心的支配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学生必需按规定的时间参与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实训前必需仔细预习实训内容,明的`确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进入实训室必需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

  3、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支配,对号入座,保持宁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嬉戏、上QQ闲聊、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一经发觉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赐予口头警告,其次次该科成果降等(最高成果为优),第三次该课程成果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进行违纪处理。

  5、留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实训室管理制度2

  1、实训前,了解实训室内的电源布置及电压等级,了解实训所用仪表、设备和工具的规范化使用方法;实训过程中不准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带任何食品进入到实训区域,不服从管理者,取消其实训资格。

  2、实训前认真检查电源、线路、设备是否正常,仔细检查设备是否有漏电,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实训时,严格按照实训步骤操作,并按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工具,各工具、设备时应轻拿轻放,放置稳妥,严禁超限程使用及违规使用。

  4、接线操作前,应确保实训装置各板块已安装牢固,并确保各元器件工作正常;接线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导线与接线柱应压紧,且无多余裸露导线露出;导线与导线如需连接,应通过端子排,不可直接连接;端子排在接线完成后应盖上盖子。

  5、学员接线完成后,应认真检查接线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再经指导老师检查,确认接线正确后方可由指导老师通电试车。在通电试车过程中,学员不得用手及螺丝刀等触及裸露的带电部分。若需改换接线,应在断开电源后进行。

  6、接通电源后,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断开电源。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实训。

  7、在实训结束离开实训室前,应先整理工位,把各种仪表、设备摆放整齐。

  8、实训结束后认真检修设备及线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修理或更换,为下一次实训做好准备工作。

  9、严禁擅自合、断电源总开关。

  10、严禁学员擅自动用本次实训无关的设备及工具。

  11、实训指导老师有权阻止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为,并有权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

  12、实训室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要经常检查开关、插座、保险等电气设施,不得任意加大保险,不得超负荷用电。二

  13、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和实验原理、步骤及操作规程,作好实验准备。

  14、保持实验环境整洁,检查所分配的仪器、工具、材料等是否齐全。课堂上不准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带任何食品进入到实验区域。不服从管理者,取消其实验资格。

  15、学生不得乱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实验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按钮、开关、指示灯。试验时,要听从教师指导,注意安全,严格按规定的实验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教师请教。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

  16、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模型和辅助工具。凡无故损坏和私自拿走仪器设备、辅助工具、模型者,除追回原物或责成其加倍赔偿外,以违纪论处;对有于不遵守或不熟悉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损坏者,也应酌情赔偿损失。

  17、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写出实验报告,交指导教师,实验报告要写清楚,数据准确,条理明晰。

  18、实验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指导书和老师的`要求进行,仪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留现场,报告老师,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19、PLC实验,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不准自搞一套、野蛮操作(如严禁带电接线,用力压线路板上的元器件)。

  20、实验过程中注意规范使用PLC设备,连接导线请按实验指导书要求进行。如有人故意损坏PLC主机和其他仪器或未经允许将实验室的设备仪器带出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理。

  21、实验完毕,一切工具、设备、导线必须整理好放回原处,打扫室内卫生,关好电源、计算机和门窗,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

  22、进入实训室的师生必须穿着符合要求,佩戴好胸卡。

  23、场地建设中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要充分注意安全问题,危险部位要有安全警示标志。不同电源要明显区分,容易混淆的电源要采用不同插座以区分。

  24、实训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严格按规程执行。

  25、电路未经证明是否有电时,应视作有电处理,不得用手触摸,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26、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首先切断电源,确认无电后方可修理,而且在电源开关上挂上“不准合闸”的标志。

  27、不属正常使用的设备、仪表,不得随便开动。

  28、设备中途停电必须关闭电闸。

  29、带电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安全绝缘防护用品,确认与地面绝缘后,方可进行操作。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30、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地面辅助人员必须带上安全帽,避免跌落物品导致事故发生。

  31、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应以60度为宜;在摩擦力较小的地面使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32、出现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立即用干木棒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并立即采取人工呼吸抢救措施。

  33、易燃类物品不得放在容易发生火花的电器附近,避免引起火灾。

  34、电气设备使用过后,要进行检查并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35、注意防火措施,实训工位不要设置过密,每室必须配置防火、灭火器材。

  36、设置安全检查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实训室管理制度3

  1.实训前,实训指导老师应检查电源线、插头及插座是否完好,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学生实训操作应根据实训指导书在老师的指导下或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3.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一切电气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电标准。

  4.电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如:冒烟、过热、声音反常、焦味、糊味、打火等,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向老师报告。

  5.实训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实训指导老师报告,在故障未排除之前,严禁强行在再次开机实训,否则后果自负。

  6.未经实训老师许可,不得随意摆弄实训车间内其他仪器设备。

  7.实训车间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打闹与嬉玩。

  8.消防器材必须摆放在规定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功能完好。

  9.一旦发现火情、触电等其他非常事故及时报警。

  10.实训结束,实训指导老师在离开之前应切断电源总开关,并锁好门窗。

实训室管理制度4

  一、实训室管理员是实训室的主要负责人,为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实训室是实验实践教学场所,除相关管理人员及当堂指导教师和学生外,任何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三、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知识,在学生进入实训室前,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当堂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

  五、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

  六、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七、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要求及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动用与课程无关的仪器和设备。

  八、汽车整车实训室为开放式实训室,为教师和学生尽可能提供备课和动手操作机会,但必须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进行。

  九、指导老师要认真填写实训记录表,上课前和下课后检查教学设备是否有问题或损坏,对不正常的机器要及时注明情况,以便进行维修。

  十、实训结束后,指导老师统一要求学生把汽车、拆散的零件、工量具等复位,并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离开实训室要关好门、窗、用电器。

实训室管理制度5

  一、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督促关锁门窗,关闭水、电开关,切断电源,清除室内外的木屑、废纸等易燃物品。

  二、提出和改进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并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三、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主任掌握,钥匙的配、发要院(系)办公室备案,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和空调,使用电炉和空调等电器时,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

  六、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七、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建立清扫制度,严禁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八、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院领导,并保护好现场,写出事故报告。

实训室管理制度6

  一、实验实训室指定专人值班及维护。实验实训室设备保管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和实验室维护人员。第一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

  二、实训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资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实验室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应明确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状况。

  三、实验实训室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不得转借、遗失,其它工作人员不能私自配备钥匙;如值班人员因故不能上班,在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先交钥匙并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管钥匙及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理,由值班人员与维护人员共同签字并记入值班表。如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仪器设备保养维修情况。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作为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工作考核成绩。

  六、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及人为损坏的,由值班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因维护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维护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如不能明确责任人,由维护人员及值班人员各赔偿一半。因学生造成仪器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的,值班人员如未能及时发现,不能确定丢失时间、班级,由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七、教学仪器设备仅为教学服务,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须由外借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值班人员与外借方履行完必备手续后,方可外借。

实训室管理制度7

  一、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场所,除当堂指导教师和学生外,任何人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入内。

  二、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悉并掌握人员、设备安全知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对实训学生必须进行实训安全教育。实训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焊接实训场地应保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室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五、实训学生要做到文明实习,实训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抽烟。

  六、实训学生实训时,要穿戴防护用品,禁止穿裙子、短裤和凉鞋;女同学要戴工作帽。

 七、实训操作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八、实训操作前应先闭合电源闸刀,然后启动电焊机;停机时,应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

  九、焊接中如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十、实训时发现设备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

  十一、实训教学中,学生不听从指导而损坏教学设备、仪器、工具、量具时,均应等价赔偿。

  十二、实训设备、仪器、工具、量具,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拿出室外。

  十三、实训操作结束后,将设备、仪器、量具、工具等放回原处,清扫场地,做好室内清洁。

  十四、离开实训室时,需做到:关门、关窗、关水、关灯、断电,做好安全防范。

实训室管理制度8

  实验(训)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做好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训)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训)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实验(训)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实验(训)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事先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4、实验(训)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5、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训)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训)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并转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点火作业。

  6、实验(训)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7、实验(训)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8、实验(训)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9、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实验(训)室管理员同意。

  10、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11、参加实验的学生离开实验(训)室后,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训)室管理员一起对实验(训)室内的仪器设备、电(气、水)源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实验(训)室门、窗。

  12、重要实验(训)室、或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训)室,应派专人值守。

实训室管理制度9

  一、锁匙管理

  1、实习室的锁匙由实训处、实习室管理教师各持有一条,其他人(特别是学生)不允许私自配制和拥有实习室锁匙。

  2、各实习室不允许私自换锁,如有需要换锁,应向实训处申请,由实训处统一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申请的`,事后应及时通知实训处。

  二、卫生管理

  1、实习学生每天放学时必须清洁自己工位。

  2、各实习班级必须在每天下午放学时进行清洁卫生,每星期必须彻底清洁一次:包括清洁门窗、拖地等。

  3、不准在实习室吃喝东西、乱扔垃圾,不准在实习室乱写乱画。

  三、安全管理

  1、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室及实习过程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在每次放学锁门前,实习教师必须对实习室进行安全检查,并断开本室总开关。

  4、实习教师每月必须对本室漏电开关作漏电试验,发现漏电开关失效应及时更换。

  四、物资管理

  1、学生使用实习器材,必须做好登记,使用完毕,实习教师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实习学生不准将实习室公有物资拿走占为己有、不准故意损坏实习室物资,否则,一经发现, 将处以赔偿并加以罚款,同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表现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五、课余管理

  1、非正常上课时间使用实习室,必须事先向实训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使用班级、使用时间、实习内容、使用原因,待实训处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负责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2、课余使用实习室实习的班级必须有实习教师在场。

实训室管理制度10

  一、各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实训室安全,以防止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二、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准确记住实训室门窗、水、电、气闸的位置开关方向。工作结束后和离开实训室前,应关闭一切门窗及水、电、气闸。

  三、进入实训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实训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整队集合并着装整齐,不允许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长头发不戴帽。

  实训室严禁任何人员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实训室管理人员对保持实验实训室的卫生、整洁环境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企业管理”的理念纳入实训课堂的管理之中,每次上实训课前学生要整队集合,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几分钟的课前教育,负责给本组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及实训内容和要求。

  初次进入实训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教育,了解了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后,方可开始实训操作。非实训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

  五、任课教师要配合实训室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凡遇有危险性的实训,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在学生掌握了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让学生动手操作。学生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和《安全及操作规程》。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喧哗及随意走动,要求学生有问题必须举手询问。并加强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做好实训室的防火工作,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要求,严禁动用明火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内应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

  七、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实训室配电线路、装置(开关、插座、保险盒等)必须布局合理、完整无损,带电部分不得外露,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在使用和操作仪器、仪表、机床等设备时,严禁违规操作,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应定期对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尤其应注意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接地线及电源线应定期检查,确保接地良好和电源线的绝缘良好。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反映。

  八、实训室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防火、防盗、防爆、防触电等实施细则,建立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在必要的地方,钉挂安全警示牌。实训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实际消防、消毒知识,配有必要的消防、消毒用品。

  九、实训室的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和贵重材料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有领用办法和使用记录。实训室内的工具柜、文件柜、重点设备电门、电钮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管理人员不得将所管场所的门锁钥匙交给学生。无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场,不得同意学生进入实训室。

  十、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训;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事故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实训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内实训室是学院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了合理使用实训室资源,充分高效地发挥校内实训室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实训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高职教育教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内实训室分为公共实训室和专业实训室两种。公共实训室即全院各个专业均可使用的实训室,主要包括机房、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等;专业实训室指由学院建设的专业性较强,为某一个系或专业服务的实训室。实训室的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公共实训室由实训与网络中心管理,专业实训室由实训与网络中心委托所在系管理。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条学院实训室内仪器设备统一建账,各系按照要求对各实训室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并办理好入库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仪器设备实行年度核查制,做到帐、物、标签相符。

  第四条各系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明细账及原始单据的管理工作。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实训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拆卸或改装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如因工作需要拆卸或改装时,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第六条校内借用仪器设备,须经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校外借用仪器设备,须经教务处长同意,主管院长审批。

  第七条如果发生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规定要求责任人赔偿。实训室如有长期积压不用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报处理。

  第三章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

  第八条实训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价值在元人民币以下(不含800元),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器材;

  学院对低值耐用品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各系负责单价在200以下(不含200元)的低值耐用品管理;单价在200元以上的耐用品由是实训与网络中心负责;

  2、低值耐用品实行登记入库制度,未登记的低值耐用品财务处不予报销;

  3、低值耐用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购买,避免浪费。购买低值耐用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使用低值耐用品时,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实训室易耗品管理办法。

  1、易耗品是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且不能复原的物资材料;或能够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或器械。易耗品由各系直接管理;

  2、各系建立易耗品明细账,并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验收、入库、记账、领用、出库程序。各系定期检查易耗品使用情况和账册,确保使用合理、账目清楚;

  3、易耗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购买,避免浪费。购买易耗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才能购买。购买后必须按规定入库,否则不予报销;

  4、使用易耗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同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第十条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保管不当,导致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事故损失在200元以下的由系主任处理,报教务处备实训与网络中心案;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报主管院长处理;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和主管院长报学院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1、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丢失;

  2、未经部门领导许可擅自使用或任意拆卸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

  3、擅自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

  第十二条赔偿处理办法:

  1、器材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按原价赔偿;

  2、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发生重大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与适当的行政处分,并按原价赔偿;

  3、丢失仪器设备零件时,可以只赔偿零配件费用。对于能够维修使用的仪器设备,可以只赔偿维修费。如果维修后质量明显下降,要按照质量降低程度,酌情赔偿;

  4、的仪器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十三条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后果及责任人态度,可以减免或加重赔偿:

  1、责任人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经本人提出,系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实训与网络中心审批,可酌情减免赔偿的数额;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报告、检讨深刻者可酌情减免赔偿;

  3、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提出赔偿处理意见,并上报系部审批。

  第十五条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后,由责任人向财务处缴款。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决定者,可以采用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十六条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章实训室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须知:

  1、进入实训室时间为课前十分钟,其他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原则上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等);

  2、禁止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严禁穿着奇装异服,穿着背心、拖鞋等学生进入实训室;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实训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口香糖及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学仪器设备、墙壁及桌面上乱写乱画;

  3、禁止在实训室内玩电脑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登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网站;

  4、严禁未经指导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教学仪器设备及空调开关,严禁在实训室内私自使用电源;

  5、实训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实训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训准备工作;

  6、实训时,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肃认真,正确操作,独立完成实训任务,不得抄袭他人实训结果,认真完成实训报告或实训作业,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7、实训中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八条实训教师须知

  1、参与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同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训指导工作;

  3、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及时登记实训考察成绩;

  4、对实训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研室汇报;

  5、初次上岗的实训教师要试讲、试做;

  6、掌握实训室各项实训的原理和技术、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能够维护常用仪器设备;

  7、保证实训室设备安全,卫生整洁,避免发生事故,使实训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实训室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二十条实训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以保证良好的'实训环境。

  第二十一条实训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设施及线路,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实训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请有关部门检修,保证器材完好。

  第二十三条实训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训室,更不准配置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擅自使用电炉、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每天实训结束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打扫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第二十五条定期对实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六条实训室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火灾、被盗、人身重大损伤等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画室管理制度

  为了完成美术教学任务,给师生创造一个美好洁净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课期间精力集中,保持画室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

  不影响他人做画。

  画室要有详细的值日安排表。

  保持画室内清洁,注意公共卫生,值日生应及时打扫画室、走廊卫生。擦门、擦窗、清理垃圾,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

  严禁损坏,涂画静物、石膏、画架等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养成良好的绘画习惯,严禁污染画室墙面、地面者负责清洁还原。

  禁止在画室、走廊、楼道吸烟,上课期间严禁酗酒、起哄、打架、斗殴等扰乱画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的行为。

  除本人自配的画具外,严禁携带画架等公共财物离开画室。

  听从老师指定,严禁移动未完作业的静物及画架,违反者扣除相应的综合测试成绩。

  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严禁在画室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随手关门、关窗、关灯。

  加强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财物,杜绝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罚。

  夏天禁止穿拖鞋及不得体服装进入画室上课。科任教师要认真履行画室制度。

  每天课程结束后,科任教师应督促值日生进行画室的清扫,并要求全体学员共同保持。

  提倡节约使用纸张,工具,严禁浪费行为,严禁偷盗,涂损、丢弃他人习作、作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望同学们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定责必行,违者必究,情节严重的,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实训室管理制度12

  测绘仪器是工程测量的主要设备,学生学习测量课程和工程测量实训的主要工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为此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测绘仪器设备的配置

  测量实训室配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水准板尺等常规测量仪器及其配套设备,用于我院工程测量及其实训教学。

  二、测绘仪器的借用与归还

  1、由任课老师负责仪器设备的借用申请,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见附录),经系负责人审批后,可安排领用人到工程测量实训室办理借用手续。

  2、实验室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申请的`仪器、配件及附件(指装在仪器箱中的仪器配件)办理借用手续。

  3、学生借用仪器时必须使用学生证等在校生的有效证件,归还仪器时,待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后领回学生证,如果仪器有损坏、丢失按责任进行赔偿。

  4、测量仪器在借领时应当场清点检查仪器工具及其附件是否齐全,背带及提手是否牢固,脚架是否完好。

  5、仪器用后要及时归还,并要整洁齐备。若有异常或损坏、丢失,借用人员要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实验室管理人员也要对归还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借用的仪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离开仪器室之前,必须锁好仪器箱并捆扎好各种工具;搬运仪器工具时,必须轻取轻放,避免剧烈震动,借出仪器工具之后,不得与其它小组擅自调换或转借。

  2、使用全站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3、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使用,务必在伞的遮掩下使用。

  4、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5、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

  6、测绘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热源。

  7、仪器设备具体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由任课老师负责告之实训学生,并要严格按其操作执行。

  8、申请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归还督查,承担借用仪器设备丢损赔偿的管理责任,领用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整洁保养和及时归还,承担仪器设备丢损的赔偿责任。

  9、其它事项参照《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进行办理。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20xx年9月

实训室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训室管理制度14

  一、进入实训室要有秩序,按指导老师编排的座位号入座,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二、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

  三、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四、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要求及操作规程操作。

  五、拆装汽车零部件时,要使用油盘,用锤敲击时要保护零件表面,防止变形损坏。

  六、车底作业时,应在举升机安全保护下进行操作。

  七、拆卸悬挂弹簧和进行制动试验时,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八、金属零件的清洗,只能用金属清洗剂或柴油,不得用汽油在实训场内清洗。

  九、指导老师要认真填写实训记录表,课前和课后要检查设备是否有问题或损坏,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注明情况,以便进行维修。

  十、实训结束后,指导老师统一要求学生把拆散的零件、工量具等复位,并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离开实训室要关好门、窗、用电器。

实训室管理制度15

  一、进入示范室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做好个人卫生。

  二、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所有教学设备和安全设施,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教学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

  三、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组织,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必须按教师的安排就位,遵守课堂要求,听从教师指挥。

  四、爱护公物,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随意使用操作设备。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原材料的加工要清洁有序的进行。边角废料不得随意乱丢,教师要组织学生做好课前、课后的清场工作。

  六、学生在操作过程中,要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操作设备。如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教师。

  七、教师要加强巡回检查,防止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八、任何人不准在操作室吸烟、吃东西。未到下课时间,教师、学生不得随意离开操作室。

  九、未经允许,不得将操作室内的原材料和加工成品及教学用具带出操作室,加工成品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自行处理。

  十、操作用具和设备必须摆放有序,便于操作,符合安全要求,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操作。如遇突发情况,教师要坚守岗位,指挥学生做好应急工作。

  十一、当班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对操作室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设备负管理责任。

  烹饪操作实训教学规程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烹饪操作实训教学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操作实训教学的教师、学生都必须遵守本操作规程:

  一、示范教学前的准备

  1、教师每次课应按时到岗,在上课铃响后10分钟内结束教学前的准备工作;

  2、在准备工作过程中,教师应检查教学设施、设备;打开安全用口,办理教学用具、原材料(主、辅料)及调味品的借(领)用手续;

  3、教师应组织学生有序进入实训室,检查学生工作衣帽的穿戴整洁情况,清点学生人数并分发实训物品。学生按教师要求就位。

  二、实训教学

  1、教师向学生布置实训的内容,并向学生讲清楚实训品种的工艺流程及实训要求;

  2、教师应对实训过程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实训过程中注意加强巡视指导;

  3、教师应对学生实训的菜点优劣进行严格评定。

  三、教学组织与纪律要求

  1、教师根据实训场所条件,按照一人做一人观摩的原则将学生分组;

  2、实训以分组的形式进行。实训学生应严格按实训要求操作,观摩学生要在观摩后进行点评。其他学生应在教师指定位置认真观摩。

  3、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应服从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甚至离开实训室,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4、学生须认真填写实习登记册,品尝菜点时,注意卫生、文明。

  四、清场与安全卫生

  1、实训教学结束(不得早于下课铃响前15分钟),教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实训室内清洁卫生,做到不留死角;2、教师办理各种物品归还手续,检查卫生、教学设施、设备(并填写设施设备使用状况表),关闭水、电、煤气、安全出口及门窗。

  五、凡进入实训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烹饪操作实训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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