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矿工健康的重要措施。它涵盖了矿井粉尘产生、控制、监测、治理等多个环节,旨在降低矿井内的粉尘浓度,防止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
内容概述:
1. 粉尘源头控制:包括优化开采工艺,减少粉尘产生,如湿法作业、封闭式爆破等。
2. 通风除尘:通过有效的通风系统,将粉尘排出矿井,保持井下空气清新。
3. 个体防护:为矿工配备合适的防尘口罩、防尘服等个人防护设备。
4. 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粉尘浓度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5. 清洁维护:定期清理工作面和运输设备上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6. 教育与培训: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制度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环境的清洁与安全,减少粉尘对员工健康及设备运行的影响,具体内容包括:
1. 现场防尘措施:涵盖生产区域的清扫、通风、除尘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2. 员工健康保护: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与使用,定期健康检查,以及健康教育。
3. 设备管理:涉及生产设备的.防尘设计,定期维护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程序。
4. 监测与评估:设立粉尘浓度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环境评估,确保防尘标准达标。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粉尘爆炸、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内容概述:
1. 环境控制:确保工作场所的清洁,降低粉尘积聚的可能性。
2. 工艺改进: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粉尘产生。
3. 个人防护: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口罩、护目镜等。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防尘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5.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
6. 持续改进:对防尘效果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估,不断优化防尘措施。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企业生产环境的清洁与员工健康,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减少工作场所的粉尘污染,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升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1. 粉尘源控制:识别和评估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产生点,采取技术手段减少粉尘排放。
2. 工程防尘:实施封闭、通风、除尘等工程措施,降低工作场所粉尘浓度。
3. 操作规程:制定粉尘作业的'操作规程,确保员工遵守安全卫生规定。
4.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防尘知识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
5. 监测与评估:定期监测粉尘浓度,评估防尘效果,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6.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粉尘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情况。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4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企业生产环境中的粉尘管理,降低员工健康风险,提升生产安全水平,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它通过科学有效的防尘措施,减少空气中的粉尘浓度,防止粉尘爆炸、职业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形象。
内容概述:
1. 设备管理:确保生产设备的'密封性,定期检查和维护,减少粉尘产生。
2. 工艺优化:改进生产工艺,采用低尘或无尘材料,降低粉尘产生源头。
3. 环境清洁:定期清扫工作场所,采用湿法作业,控制粉尘扩散。
4. 个人防护:为员工配备合适的防尘口罩、防护服等,减少个人暴露于粉尘环境。
5.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监测监控:设置粉尘监测系统,定期检测,确保环境粉尘浓度符合标准。
7. 应急预案:制定粉尘事故应急预案,快速应对可能的粉尘安全事故。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5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环境中的一项关键管理措施,旨在控制工作场所的粉尘污染,保障员工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并符合环保法规要求。
内容概述:
1. 粉尘产生源的识别与评估: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和工艺,评估其粉尘排放量和粒径分布。
2. 防尘设施的配备与维护:安装合适的除尘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制定粉尘产生环节的操作规程,规范员工行为,减少无谓的.粉尘产生。
4. 员工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监测与评估:定期进行粉尘浓度监测,评估防尘措施的效果,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6.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粉尘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7. 法规遵从与记录:遵守相关环保法规,保存防尘管理的相关记录,以备审查。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6
第一条、 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 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五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第六条、 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第七条、 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
第八条、 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绞车以里和转载机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
1、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机”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滚筒。
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机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
5、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
6、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道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
第九条、 掘(炮)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辅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转载点喷头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容积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条、 掘进队职责范围:从巷道口到掌子头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定期对全巷道进行全面洒水灭尘,巷道保持湿润,工作面30米以内使用软管进行冲洗煤帮,湿度要符合规定要求。
3、巷道中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安装牢固,位置合理。机掘放震动炮时,必须使用水电钻、水炮泥及水针,放炮前必须开启放炮喷雾。
第十一条、 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扒装喷雾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
2、必须湿式打眼,水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0.07mpa以内)要求,否则不能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窖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min,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
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锚喷巷道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
第十二条、 机电队职责范围:负责分管巷道的防尘设施安装吊挂、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达标。
1、负责管路的吊挂、三通阀门及集中巷水质过滤器的安装、维护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2、负责皮带巷转载点的喷雾、风流净化水幕,综采工作面的胶带巷转载点喷雾安装、使用维护符合规定。
3、对变电站每年刷白二次,卫生达标。
4、溜子工、冲洗工必须戴防尘口罩。
第十三条、安装队职责范围:负责综采新工作面清水加压泵、水质过滤器、架间喷雾、采煤机外喷雾的安装及旧工作面的回收工作。
第十四条、 皮带队职责范围:负责煤仓及皮带走廊、上仓皮带、主斜井强力皮带、胶带皮带大巷的综合防尘设施安装、维护及使用。
1、负责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巷的定期冲洗刷白(每年至少刷白二次)。
2、负责煤仓和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大巷的各转载点喷雾完好使用及一切防尘设施的维护工作。
3、负责主斜井放煤口及胶带煤库的净化喷雾安装及其使用正常。
4、负责冲洗巷道及各煤库的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五条、 综合防尘评定等级按考核办法打分,不符合标准给予罚款或者降级处理。防尘办公室要做到每旬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月底一评比,每季度奖励一次,对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应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理,如果罚款后仍拖延不解决问题的,按月计算加倍处罚,直至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各科、队被罚款部分的全部资金都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罚科、队第一责任者、分管防尘的队干、各队防尘维护工,不得摊派工人。
第十七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三旬罚款数目统计清楚,以三定表的格式,把上月下旬,本月上、中旬的重复问题找出来,通知被查单位,如果再出此问题,进行处罚,综合防尘办公室开出罚款后,财务科对被罚款单位进行扣款。由矿安监处、工会直接监督,如出现扣款不真实,由安监处负责追查处理。
第十八条、 防尘奖励奖金来源,由一通三防奖励基金中提取奖励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确实起到管理促进作用。
1、奖励条例:
(1)矿按照每季度综合防尘定级后确定(说明:每月分值=旬累计分值/3,每季分值=月累计分值/3,根据分值再排名次,按照奖罚标准进行奖励或罚款。)
(2)在综合防尘管理中,对长期保持特级标准的分管单位以及在综合防尘中作出突出的贡献的先进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3)综合防尘管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处罚条例:
(1)《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健全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每少一处管路罚款50元,少一个“三通”阀门罚款20元,拐一处死弯罚款10元,有一处不吊挂、吊挂不平直或漏水罚款20元。
(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中要求设置水幕(风流净化)的地点,缺一道罚款50—100元,漏水或者不封闭全断面的罚款20元,无手轮或者有一个喷嘴堵塞罚款5元。
(3)综采面不安设清水加压器,不安设架间喷雾,对责
任队(或者安装人)罚款150—200元,采煤司机割煤时不先开水或者不先停水者罚款30—60元。
(4)井下每发现一处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按每超1m罚款5元,累计计算,检查人员弄虚作假者罚款10元。
(5)除该面不打缺口的地点之外,凡需要湿打眼地点或放炮不用水炮泥者,罚款100—300元。
(6)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皮带走廊喷雾装置每缺一个罚款30—50元,使用不正常罚款20元。不就位,雾化差,无水轮,漏水罚款10元。
(7)各队(组)对防尘设施损坏严重者,第一责任者或维护工各罚款50—100元。
(8)井下应设隔爆设施地点少设一处罚款50—100元;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30元;无隔爆说明牌板罚款10元,无水或不及时换水,每个罚款5元,数量不足,每少一个水袋罚款5元,处罚完为止。
(9)各队(组)综合防尘牌板不及时填写,罚款10—20元;字体不清楚罚款20元;无台帐罚款20—30元。
(10)粉尘测定不符合规定罚款5元;虚报谎报数据发现一次罚款责任者50—100元,无化验罚款责任者20—30元。
(11)接尘人员不戴防尘口罩,发现一个罚款10—20元。
(12)工作面架间喷雾缺一道罚款10元,未达到标准罚款50元。
(13)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内巷道、胶带巷、采掘巷道在规定日期每少一次冲洗罚款50—100元,主要运输大巷及采区上下山在规定日期内,每少刷一次罚款100—200元,采煤工作面回风口至10米处段必须每班进行冲刷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20—50元。
(14)放炮前后不洒水罚款50元。
(15)锚喷除尘器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罚款100元。
(16)井下电缆、开关有积尘,发现1处(个)罚款20—30元。
(17)煤眼不注水罚款30—50元,少注一个工作面罚款50元。
第十九条 开展综合评比竞赛活动,按照《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和《评定等级扣分标准》由防尘领导组对全矿井防尘队组每季进行一次评定和排名,采、掘、开、机、运、通六大工种在95分以上者各奖1000元(包括95分),90分以上者奖500元(包括90分),85分以下者罚款300元(包括85分),80以下者罚款500(包括80分)。并按每月进行单位大排名,前两名奖励,后两名处罚。
第二十条、 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
1、搞好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应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由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设计、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工作。
3、每年在安排生产时,应完成防尘规划和采取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设备、器材等同生产计划一同安排,把防尘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去,切实予以保证。
4、公司应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防尘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有关防尘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在改建、新建、扩建可能产生有毒有害作业的项目时,防尘防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竣工时经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都应采取降低尘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设备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或采用隔离操作等措施。
7、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8、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9、在化验室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对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备设施。
10、对有粉尘的破碎车间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易于冲洗,并有适当的坡度和地面排水口或排水沟。
11、在产尘设备(破碎机、运输皮带、凿岩机等)要安装除尘设备设施(除尘器),在破碎车间、运矿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2、在尾矿库、运矿道路两侧、采场周围栽植树木和花草,有效降低扬尘,美化坏境。
13、进入有毒有尘作业环境,必须穿戴好个体劳动保护用品。
14、在显著位置设置告知牌,如实告知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7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管理制度旨在维护矿工的健康安全,减少因矿尘引发的职业病,如尘肺病,同时提升矿井的生产效率和作业环境。它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确保防尘设施的有效运行,降低矿尘的产生和扩散,从而保障矿井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1. 预防措施:包括优化开采工艺,减少粉尘产生;采用湿式作业,控制粉尘飞扬;定期清扫,保持作业面清洁。
2. 控制措施: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及时排除粉尘;设置防尘喷雾系统,抑制粉尘扩散。
3. 监测与评估:建立粉尘浓度监测制度,定期检测矿井内的粉尘浓度。
4. 培训与教育: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其防尘意识和技能。
5. 法规与标准:遵守国家和行业的防尘法规,确保各项措施符合标准。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8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矿井作业环境,降低矿工暴露于粉尘环境的风险,保护矿工的健康,同时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营。通过科学有效的防尘措施,减少因粉尘引发的职业病,如尘肺病,从而降低企业的医疗保健成本,提升员工满意度和企业形象。
内容概述:
1. 防尘设施:包括洒水系统、通风设备、除尘器等,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工作流程:制定明确的作业规程,如钻孔、爆破、装载等过程中防尘措施的`实施。
3. 个人防护:为矿工配备适当的防尘口罩、头盔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使用培训。
4. 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粉尘浓度检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5. 培训教育: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6.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粉尘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快速有效处理突发情况。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9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除外)。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 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 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 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9、采掘工作面主要产尘源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锚喷支护作业要实行湿式钻孔,拌料前要洒水预湿,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嘴吹无灰。
10、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至少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进行测定,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时要设置增压增流措施,保证防尘设施处足够的压力和流量,同时矿井要建立测定台帐保存备查。
11、各矿井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积尘;其它巷道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12、地面原煤、储装运系统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煤尘,不得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3、各矿井要建立专门的粉尘化验室,配备足够的测尘仪器和经过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按集团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井下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产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14、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其它相通的巷道以及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15、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16、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采掘工作面的主要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范围。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200 l/m2。
17、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煤尘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8、隔爆水棚由施工队组负责日常管理,矿井通风部门负责考核。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0
矿井要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管路要铺设到所有能产生沉积粉尘的地点,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地面静压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工作两小时的用水量。
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及ph值符合要求。
防尘用的静压水管的管径,根据各处用水量的'多少进行选择,但必须保证各处防尘用水的需要。
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的拐弯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
井下每个产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每季度对粉尘分散度测定一次;每半年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一次,煤层、岩层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测定。
通风科每半月向公司领导报送一份测尘报表,以便各级领导掌握粉尘情况和采取对策。
防尘系统的规划、设计及投产验收等应有通风部门人员参加。
各项综合防尘设施必须挂说明牌管理:地点、设施、名称、规格、数量、负责人等项目明确写明,做到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通风科应按时填制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记录、防尘设施管理台帐、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冲洗巷道记录等,做到整齐、清楚、数字准确与现场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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