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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时间:2024-03-11 18:40:42 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和行政法规的行为,是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杜绝违章行为,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于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事故并触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节奖励细则

  第3条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车间、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第4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第5条先进车间、部门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第6条对第3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环保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 7条奖励根据所作贡献大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指通过大小会、通报等形式对有所贡献者(集体或部门)予以表扬;物质奖励指对有所贡献者(集体或部门)予以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可以一次性以现金的形式

  予以奖励,其金额从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过增加工资的`形式予以奖励,其金额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三节处罚细则

  第8条进入生产岗位上班,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9条禁止穿带铁钉、铁块的鞋进入生产区、储存区,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0条各车间员工禁止上班时间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违者一次罚款50元。禁止赤膊进入公司内,违者罚款100元。

  第11条上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按旷工处理,并罚款100元。

  第12条凡在禁烟区吸烟者,一次罚款50元;当在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却又无法查找吸烟者时,对该部门处罚100元/个烟头。

  第13条凡将小孩带入生产区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4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配电室内不准带入食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5条生产区域的设备、管线上不得凉、晒、烘烤衣物和放置杂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违反能源管理规定,则另行处罚。

  第16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库存区等禁火区域内行驶,必须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7条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有明确规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8条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属领导(各级领导)命令使用而又无措施的,对命令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19条生产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违者一次罚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产、设备、甚至伤亡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20条凡违反公司《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者,一次对该部门罚款300元,对违规者罚款50元。

  第21条进入容器(如反应釜、贮槽、塔等)、地下沟、深井作业必须办证,无证不准作业,违者罚款50元,对该单位罚款200元。

  第22条凡在禁火区内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或虽批准了但没有按动火证上审批要求落实安全措施以及超过动火时间、转借、涂改动火证和转移动火地点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

  第23条各种危险作业证未经办理完毕(如:没有签字完毕等),作业人员就进行作业的,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

  第24条各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无故拖延隐患整改的部门罚款200元。

  第25条对无证上岗独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罚款30元,对该部门罚款100元。

  第26条各级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见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应负连带责任,按违章性质轻重一次处罚30--200元。

  第27条对不服从管理,打击报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一次罚款30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8条对故意破坏各种安全设施者处以100元罚款并加倍赔偿,若造成严重后果并触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擅自移动消防、安全设施者处以100元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并触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9条对没按要求进行相应安全教育的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第30条项目建设期间,对没按相关规定进入施工区域者处罚100--500元/次。

  第四节罚款收缴办法

  第31条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安全环保部开具罚款通知单,财务部收取现金。

  第32条从罚款通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缴款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加倍处罚。

  第33条罚款资金由财务统一专项管理,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活动经费。

  第五节附则

  第34条对于部门或个人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多项者,均按累计计算收取罚款,对于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并处。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进展的前提和根底,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当进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防止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阔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清楚,建立健全鼓励和惩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嘉奖和惩处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嘉奖、惩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退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赐予嘉奖。

  5、对员工个人嘉奖、凡贴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嘉奖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赐予一次性100—1000元嘉奖;

  ⑴职工发觉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专心进展抢救和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创造制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治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举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展举报者。

  6、惩罚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展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展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假如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惩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消失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与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觉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仔细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有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觉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止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准时实行措施的,每发觉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惩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判;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惩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惩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惩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惩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赐予50元——1000元经济惩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燃烧物品者。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奖惩办法,以促使员工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通中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

  职责:

  安全生产隶属安全小组、生产部(部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

  消防安全隶属相关部门、人保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

  交通安全隶属相关部门、人保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

  奖励:

  各级应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评比和奖励先进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一般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评比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班组或员工应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奖金四种类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规、公司的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制度及规定,成绩显著,全年实行七无(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无急性中毒、中暑、无重大设备事故、无同责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的部门。

  (2)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3)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4)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5)在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成功者。

  (6)遵章守纪,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7)对公司下达的以及其它要求整改的事故隐患,态度积极,整改得力,成绩显著者。

  (8)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制度健全,防火措施得力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评比奖励程序:

  每年年底由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按上述条件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报企管办,由企管办审核后与公司先进员工名单一起报管理部批准。

  对获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惩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除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外,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因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而发生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者。

  (2)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安排无证员工进行特种作业和其它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者。

  (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等,不采取措施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者。

  (4)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既不及时整改,又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发生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者。

  (5)不落实新员工帮带责任人以及不进行严格的工段、班组二级转岗教育而造成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6)破坏事故现场,更改有关记录,弄虚作假,刁难阻碍对事故的调查甚至嫁祸于人的。

  (7)隐瞒事故真相,瞒报和拖延不报的。

  (8)出了事故不及时开分析会,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而发生重复事故的。

  (9)事故发生后,不立即报告,不积极组织抢救的。

  (10)对事故处理不坚持原则,袒护、纵容、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11)对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阳奉阴违,拖延不改而由此发生事故的。

  (12)部门领导、班组长及专职安全员,对分管及所管辖范围内违章违纪员工不加制止,不追究责任人,听之任之,不负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主要责任者的责任,给予经济处罚(三个月内奖金按70%~90%标准发给并处以200~8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情节严惩的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的。

  (2)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将消防设备、工具挪作它用,损毁或拆除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的。

  (3)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私自把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4)凡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以及未经安排擅自操作特种设备的。

  (5)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护用品、用具的一次性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6)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7)因违章造成他人伤害的,除视情节予以处罚外,肇事者须承担被伤害者医药费的10%。

  (8)对虽未造成后果,但其违章行为可能造成恶性事故发生的。

  (9)对维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人员,在制止处罚违章违纪时,进行无理取闹,围攻辱骂,甚至动手打人者。

  (10)对其它违章者按公司《关于实行停工再教育的规定》执行。

  发生下列情况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发有关部门的奖金。

  发生重伤、较严重火警一人(次)的,扣所属部门月度奖金总额的2。5%。

  发生伤亡、火灾一人(次)的,扣所属部门月度奖金总额的5%。

  (同责以上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的按5。3。1扣罚,造成伤亡的按5。3。2扣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迅速启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险情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的细则。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公司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小组,督促迅速上报小组。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施工方面由总工办牵头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3、生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迅速到达现场,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迅速通报现场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发生生产安全事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待续做好应急救援小组抵达的续报工作,保持通迅畅通,可采取口头报告方式。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通知有关社会公共职能单位,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发生火灾迅速通知119。

  3、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责成有关专业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先口头上报,承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4、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伤亡时,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通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无人员伤亡后,应由副组长迅速抵达现场。

  5、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在迅速上报事发生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小组抵达。

  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有关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时,要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报警,操作中起重物体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于紧急刹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时,应将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断电时,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动作是否正常,灵敏。

  6、司机在进行维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勿动电源”标志牌或者加锁。

  7、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更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8、起重机工作时,吊臂、吊具、钢丝绳所吊特体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少于有关规定。

  9、吊运时物体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10、严格遵守十不准吊规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负荷不吊

  ③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又没有其它联系方法不吊④无“起重机登记证”不吊

  ⑤设备带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击或风超过5级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垫好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机械驾驶员岗位职责

  1、起重机械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起重机构、性能、转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过安全生产局培训考试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2、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3、驾驶员要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零部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者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当班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将有关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委员会相同。

  2、事故发生后紧急成立抢险领导组与应急救援队。

  3、封闭事故现场,除抢救伤员外,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始模样。

  4、组织救援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上报上级主管行政部门。

  6、配合事故处理与调查。

  7、待调查完毕,经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制定事故设备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设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全权负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一、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有序进展。

  二、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总体计划,并进行督促,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正确合理运用资金,调配资源。

  四、处理好与公司、业主及各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的关系,负责与其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及评审。

  五、主持召开项目部主要职能会谇,审批奖罚建议。

  六、审批项目部的涉外报表,决算等。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团结同志,抓好职工建设。

  八、督促开展各项类似小组等有益活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认真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收信,整理资料,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文件。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项目质量计划,督促落实实施。

  二、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审核各种安全质量报表,核实报送的奖罚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

  四、组织参加项目的各种检查,并对相关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五、及时对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对不利因素和环节做出调整。

  六、督促组织有关培训,审核安全经费计划,确保安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和改进工作。

  八、督促开展各种类似QC等有益活动,促进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九、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械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确保项目所有机械完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建档、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三、负责组织机械的维修工作,并进行记录,对机械设备的进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根据生产安排,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对突发性机械故障时组织人员抢修,降低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了解公司内机械设备的封启使用情况,办理机械设备的调动封闭手续。

  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定期交资料员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内容。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10、对违章指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且应向有前领导反应。

  1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设备经理的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领导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现场救援。

  起重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

  1、制定起重机械司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汇同本单位的安全员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及塔式起重机械档案。

  5、负责联系、培训、领取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证,并监督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制定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并建立健全修进档案。

  8、不定期对起重机械司机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及集团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经报公司综合科确认后给予50元/次的奖励。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月部门百分制考核中加3分。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年终经评选给予培训人300元/人的`奖励。

  5、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公司给予部门年终安全奖励20xx元,由部门分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

  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项罚款。

  3、作业人员未劳保穿戴不全,每发现一人次处以部门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月度百分制考核扣3分。

  5、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不好,月度百分制考核扣3分。

  6、部门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丢失,按价赔偿,并考核部门领导50元/次。

  7、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给予部门领导200元罚款。

  8、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公司有权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部门安全目标未完成,年终无任何评优资格。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

  一、对安全技术规程执行的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 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资奖励。

  二、对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 人进行奖励。

  三、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或事故损失严重的,安监室取消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四、凡被各级安监部门查出存在有一般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核 实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第一次安监室通报批评,第二次检 查未整改的主要领导罚款 500—1000 元,第三次检查仍未整改的责 令停产整顿。

  五、凡被各级安监部门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立 即停产整顿,媒体曝光上报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罚款 5000—10000 元。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对单位责任人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村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三、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积分制考核。主要包括:

  1、村组安全领导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4、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情况;

  5、督促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6、年度安全事故起数、经济损失;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奖惩

  1、纳入对村组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一同进行;

  2、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胜的组和个人进行表彰;

  3、通报表彰和批评;

  4、进行物质奖励和罚款。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8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奖惩分明,实行绩效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考核办法

  3.1安全基础管理

  (1)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2)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2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

  (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

  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1)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4分。

  3.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综合部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

  (6)上岗证发放不到位,每人次扣罚综合部2分。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手套、口罩等,每项每次扣罚2分。

  (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扣罚责任人2分。

  3.5安全设施管理

  (1)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部门各项安全设施责任人明确。

  (2)按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因维修其它设施而移动、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检修后必须及时复原。

  (3)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

  (5)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2分。

  3.6加强禁火、禁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对吸烟者处以4分的处罚,对没有及时制止吸烟的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当班值班长也将处以2分的处罚,对吸烟者所在区域部门领导每人次处罚2分。

  (2)生产区域内禁止随意点火、动火,违者扣罚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在生产区内发现烟头,按照区域的划分范围,将对烟头所在部门(车间)按每个烟头2分的标准进行处罚。

  3.7事故考核

  (1)发生轻微、一般事故,每次对单位扣罚4分。

  (2)发生重大事故,每次对单位扣罚10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对单位扣罚8—12分。

  (4)按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事故赔偿扣罚。

  (5)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其它事故的处理

  3.8奖励

  (1)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励相关人员500—1000元。

  (2)在隐患整改及日常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被采纳运行效果较好的,奖建议人200—800元。

  4、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4.1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

  4.2考核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表根据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各种指标不符合项的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标准一致。

  4.3每季度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一次对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季度考核。

  4.4根据考核分数,确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300—500元,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给6—10分的扣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9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处罚

  1、处罚范围

  1.1工伤事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职责者、事故职责单位进行处罚。

  1.2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职责者、事故职责单位进行处罚。

  1.3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1.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5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职责人。

  1.9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

  1.10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处罚类型

  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景、职责大小,可处以罚款10-5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景、职责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2.4性质异常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职责。

  3、惩罚程序

  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来源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来源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四、奖励

  (一)奖励的范围

  1、在推广安全“四新”技术、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提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进取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奖励程序

  1.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2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3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三)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

  1、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基本原则

  3.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3.2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3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考核职责

  4.1公司领导、各部门、车间及车间主任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车间副主任、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5、管理内容

  5.1考核依据、时间、结果

  5.1.1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5.1.2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5.1.3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1.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5.2奖励

  5.2.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a、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b、发现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c、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d、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者;

  5.2.2一次性嘉奖,由核实验证,报公司总经理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5.2.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班组,并给予奖励。

  5.2.4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a、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b、能及时的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辩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c、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能及时整改。

  d、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5.2.5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5.2.6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a、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规章制度。

  b、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c、坚决反对不安全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d、在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果。

  e、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

  5.3处罚

  5.3.1在安全生产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警告或处罚。

  a、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首先提出警告,对方不听劝阻的;

  b、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安全用具的;

  c、擅自拆除或改动安全装置的;

  d、擅自拆除、挪用安全标志的;

  e、酒后上岗,按旷工处理;

  f、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

  g、工作中马虎草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h、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或指派者;

  i、班组未按规定组织一周一次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j、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对于无故不进行整改的;

  k、不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罚部门责任人;

  l、对压力容器(如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氩气瓶等)、化学品(如天那水、白电油等)不按规范储存、运输、使用的;

  m、对随意搭、挂、插接电源线的;

  n、工作场地的安全通道或灭火器、消防栓、配电柜(箱)周围被货物、杂物等严重阻塞,不及时清除的;

  o、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或无理取闹的;

  5.3.2违规操作发生的事故处罚

  a、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20-50%的经济责任。

  b、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c、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50-100%的经济责任。

  d、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5.3.3对上述行为的责任人,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被处罚三次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直至辞退。

  5.3.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处罚。

  a、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其补报外,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安全生产规定处理。

  b、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未能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对部门责任人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理;

  c、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3.5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e、安全培训不到位。

  5.3.6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f、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g、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5.3.7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接受安全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自行其事。

  b、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合理化建议,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d、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5.3.8罚款处理,由安全主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其经济处罚单交财务部门扣款。

  6附表: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2、管理人员、保安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对以下违章作业,违返劳动纪律人员:

  1.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脱岗或生产岗位打闹,看报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对个人罚款50---100元

  2.发生重伤事故对所在岗位及相关人员连带罚款200元.凡是发生重伤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对所在部门的领导给予降级或解雇处分,并处罚金.3.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生严重违章

  3次以上的人员,每次必须作记录在案,当事人签字给予调换工作岗位,乃至解雇处理.

  4.节假日期间查到违章违纪行国,一律加倍处罚.

  5.公司各部门组织安人活动,无故不参加的罚30元,连续两次不参加罚50元,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加重处罚.

  6.班组台账记录不全,或不规范对当事人罚20元.

  7.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整改罚50元.

  8.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灭火器安全防护装置罚100元,并处赔偿,饮酒后上岗操作罚100元,班中饮酒罚100元,并处旷工处理.

  9.检修挂牌,检修中发现未挂罚100元.

  10.员工上岗未带工作牌或未戴安全帽,衣,手套的罚20元.

  11.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罚50元.

  12.禁火区内发现烟头罚主管责任人50元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年度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3

  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

  (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

  (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

  (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4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

  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大功

  (1)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生重大影响的

  (2)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非常突出者。

  三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警告

  (1)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损失的。

  (2)工作时间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的。

  (3)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工作不认真,遗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及其他活动的。

  (6)工作期间、午餐期间,不是工作需要,擅白饮酒的。

  (7)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2.记过

  (1)凡工作有较大失误,产生较恶劣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影响工作进程的。

  (3)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工作不负责,毁坏设备、工具、浪费你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

  (5)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3.记大过

  (1)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财产及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2)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公司资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声誉,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劣的。

  (5)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xx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

  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

  处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⑴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⑵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⑶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⑷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⑸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⑹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⑴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等。

  ⑵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⑶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个人处罚

  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⑴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⑶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⑷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⑸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⑹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⑺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

  ⑴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⑵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⑶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⑷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⑸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⑹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⑺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⑻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⑼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⑽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⑾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⑿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⑴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⑵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⑶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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