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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8 07:16:0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分包、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准入、清退机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依照工程特点和需要合理选择分包队伍、租赁船机设备,严格分级管理,杜绝非法分包、转包或违规租赁船机设备。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实施的行为。

  第五条 工程分包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中国交建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条 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满足分包工程要求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齐全。

  第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有关资质予以审查,并对审核结果进行会签,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

  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分包工程,严禁转包;加强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条各单位与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签订分包/劳务协作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建筑施工分发包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指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严格管理,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乱、导致生产安全或环境保护事故、造成信誉或经济损失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予以清退。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督促分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对劳务协作队伍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施工前,各单位应组织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预控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前,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指派责任感强、施工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的现场组织、安全施工设备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协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督促监督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足额投入安全费用,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施工中,各单位应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等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参加,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船舶租赁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辅助船舶的.租赁行为。

  第二十二条所租赁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第二十三条 所租赁船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具备经船舶检验和海事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一)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船舶登记簿(国际航线)或船舶检验证书簿(国内航线);

  (三)船舶签证簿;

  (四)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五)船舶适航证书;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航);

  (七)船员适任证书;

  (八)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记录簿(国际航线、沿海400吨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簿和船舶油类记录簿(400吨以上);

  (十)乘客定额证书(交通船);

  (十一)按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书或文件。

  第二十四条租赁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机械设备应有维修、使用、保养说明书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五条 租赁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及海事安全监督部门对以下设备、设施检查合格后方可租赁:

  (一)船体:船体必须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体强度、长度、宽度、型深、吃水满足船舶规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纵系统:自航船舶的舵机有良好舵效,磁罗经、测深仪、定位及了望设施,必须经校验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机的舵效及有关操纵系统也应灵敏可靠;

  (三)信号系统:船舶号灯、号型、声响设备齐全有效,并符合国家及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

  (四)通讯系统:自航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航安全要求的通讯设备,确保联络畅通;工程船应配备满足施工作业或拖航要求的通讯设备或设施;

  (五)系泊设施:按租赁船舶等级应配备相应的系缆、锚链、锚爪、系缆柱(桩)、电动(或人力)绞车等,以满足靠泊、锚泊和编解队作业的要求;

  (六)防污系统:按租赁船舶的等级,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排污和防污设施;

  (七)消防系统:按租赁船舶等级,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辅机系统:租赁机动船舶的主机、辅机应达到施工作业和航行的要求;

  (九)应急救生系统:租赁船舶必须按其等级和使用功能,配备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赁的交通船应根据最大载客量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条 租赁船舶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船舶的船舶类型、船舶技术性能、限定的航区应满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八条 承租方在下达任务指令时,应同时告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租赁船舶在调度、使用时,不准超越其船舶技术性能,不得超负荷作业。

  第三十条严禁租赁使用不具备交通船条件的船舶作为交通船。

  第三十一条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数,不准超员航行,船上作业人员及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条 承租方应加强租赁船舶安全管理,实施船舶安全监督、定期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船舶消防、通讯、救生设施和防台、防汛、防突风袭击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三条 租赁船舶的船员,必须遵守承租方对船舶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机械设备租赁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车辆等的租赁行为。

  第三十五条 租赁特种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证;

  (四)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五)特种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六)特种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

  (二)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四)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五)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七条租赁营运车辆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动车执照(号牌);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年检合格证;

  (四)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

  (五)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

  第三十八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第三十九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赁。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四十条承租方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

  第四十一条 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租赁车辆运载超长、超高、超宽物体时,必须严格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租赁车辆运送人员时,应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不得超员,安全行驶。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

  第四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和随机(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管理,安全生产。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十七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

  第四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予以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赁船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交股安监字2007331号)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调整排潮门过架桥通道时,首先检查架桥是否牢固,然后再通过。发现架桥有损坏及时通知维修。

  2、开启蒸汽阀前,必须按操作规程首先排掉管路中积水。开阀时操作工必须站在阀门的侧面,防止阀门意外损坏导致击伤与烫伤。烘干过程中,严防蒸汽超压导致设备管路爆裂等安全事故。

  3、严防配电柜与周围电缆线因受潮等导致漏电造成意外事故。

  4、当班操作工如出现身体状况不佳,在高温时进入烘干炉作业要注意自身保护,防止因出汗过多导致痃晕等身体伤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车间的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确保劳动者及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车间在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由本车间管理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生产车间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时,应边检查边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八条:为减少和有效地控制作业环境中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危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调查与评价、重大危害因素识别及运行控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生产现场进行砼搅拌和运输材料时,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排入城市排污设施、河流或遗撒在城市道路上。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降低噪音、振动对其它环境的影响,宜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第十二条:本车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公司有关部门专门(业)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作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有缺损应及时通知机修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通知机修车间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前后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时,必须按照寒冷季节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脂(油),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二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任务、作业条件,向指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每道工序做一次性交待。遇有特殊情况,应先发出停机信号,等机械、车辆停稳后,再做交待。

  第二十六条:车间管理人员要懂得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与机械设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区内严禁站人。具体规定如下:龙门式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起吊物下、吊臂回转半径以内站人,严禁斜拉歪吊,保持垂直起吊;配备的超高、变幅、行走、旋转限位器灵敏可靠;遇20米/秒的风速或暴雨、大雾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二十八条:在生间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劳动纪律:

  (一)进入生产车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正确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戴好压发工作帽;

  (三)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

  (四)高空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

  (五)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擅自闯入危险区;

  (六)不准带小孩进入到生产现场,不准在生产现场打闹;

  (七)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质材料;

  (八)非操机人员不得操作他人的机械设备,本岗位机械设备不准交给他人操作。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凡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旨在实现安全目标责任到人,安全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一车间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1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定西昌飞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站长

  3.11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审批

  3.12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对因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负责。

  3.3安全科

  负责编制生产工艺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4财务科

  3.41负责安全费用计提和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准确支付

  3.42监督检查生产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及合理使用

  3.5办公室

  3.51负责安措项目预算费用的合适和审批

  3.52负责安措项目的发包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足额提取经费依据

  4.2专款专用管理

  安全费用应用于以下规定范围

  4.2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建设

  4.22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其中:

  a)安全设备设施:综合防护、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装载运输系统等:

  b)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4.23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24安全生产检查、验收与评估、评价支出

  4.2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26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27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防暑降温支出

  4.28安全奖励基金的支出

  4.29工伤保险费用

  4.2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3专门账户管理

  4.31财务科应将安全生产经费纳入矿里的财务计划中,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庄户核算,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年度结余下班年使用,当年计划提取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32财务科建立《计划提取的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安措项目开支情况表》等台账,每月根据安全经费到位情况形成记录,保证专款专用,形成《安全投入台账》

  4.4安全费用的财务处理

  4.41对计划提出的安全费用,分别在“制造费用”和“长期应付款”科目下设“安全费用”二级明细科目,专户核算安全费用的计划提取与使用。

  4.42从安全费用中形成的资产,安全费用应当纳入相关资产价值

  4.4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准备计划提取安全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同时确认负债,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

  4.44在定期的财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45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要求

  4.51各单位依据风险评价结果、法律法规要求、合理话建设以及安全生产需要等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措施计划。编制本单位需要整改的年度安措项目和费用,报送安全部审批

  4.52安措项目由安全科汇总,每年年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论证、确定年度安全所需的投入,形成《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表》报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4.53因生产需要立即进行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安全科、生产科室等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对风险进场评价,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形成纪要报矿领导批准后实施

  4.54安措项目的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审批

  4.55为职工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再安全费用中列出

  4.6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4.61依据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以下几个方面投入安全措施费用: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应急设备设施、事故预防、在确定安全经费投入时进行充分的论证。

  4.62在制定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盲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4.63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汽车修理厂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务必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带给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职责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职责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职责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职责的丢失,要视状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职责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状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状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为了加强在公司范围所属项目、工程公司工程测量管理,搞好工程测量,提高工程测量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在测量成果交接、复测、施工过程检查等各个工程测量管理环节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测量成果的交接

  公司所属项目、工程公司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量技术交底,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

  当项目部工程部收到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后,必须在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的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由公司精测队组织项目部测量队立即进行全线的复测,复测时要收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业主以及监理文件中有关测量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设计单位交给的控制资料同精度进行复测。复测应遵循《工程测量规范》、《公路勘测规程》以及《铁路勘测规程》等标准规范。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复测完成后由公司精测队向项目测量队办理交接手续。

  2、内部控制测量的交接及交接方式

  当完成复测工作,控制测量的精度满足设计文件及测量规范的情况下,有必要时由公司精测队牵头,组织项目测量队尽快完成导线点、水准点的加密工作,加密导线成果测量精度应与复测精度相一致,并由精测队向项目测量队办理控制测量移交手续,且精测队应备存一份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项目测量队在接到控制测量成果后,应该核实资料内容、平差计算情况以及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项目测量队把控制测量成果交给各施工队并签认,由各施工队负责保护好所管辖的控制桩橛,测量标志等,项目测量队定期检查控制桩位是否发生错位移动。

  3、竣工测量成果的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时,由项目部测量队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并复核控制测量桩位有无移动,在监理单位的参与下办理工程控制桩位的验收手续。对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应先办理竣工测量资料的移交,再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手续。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交公司精测队一份归档。

  4、交接范围

  线状建筑物一般铁路上如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都交接,有时有的设计单位不交平面控制导线点,我们可以根据设计资料沿线路方向自己敷设一条导线;一般对公路来说,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都不给出,只给出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以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面状建筑物(如机场,铁路编组站,大型工业厂房)的建筑基线、矩形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方格高程网的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橛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大范围工程(如水库,水电站)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桩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分期施工控制测量资料,控制网点规划、用途资料。

  永久水准基点,国家各等级三角点、水准点。

  各种重要测量桩橛的点之记。

  5、交接要求

  桩橛交接时,由公司精测队组织项目部测量队参加,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且点之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设计单位负补齐。每交接一个桩应把桩位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的桩橛应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做为护桩。

  控制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和可靠性分析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业余度估算资料。最终控制效果的估计精度应优于设计要求。

  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

  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有必要的说明资料。

  测量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视有效。

  交接完成后办理交接纪要,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项目部测量队留有原件一份,公司业余测队保留复印件一份归档。

  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必须做到:

  6.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

  (1)测量队应核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应由2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应作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复核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

  (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两人两种方法”制度,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3)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测量队长、测量组长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7.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组应自检复核签认,分工衔接上的测量工作,由测量队或测量组要进行互检复核和签认。

  8.项目测量队组织对控制网点和测量组设置的施工用桩及重大工程的放样进行复核测量,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现场进行检查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项目经理部总工和技术部门负责人要对测量队、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测量队对测量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

  1.项目交接桩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

  2.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

  3.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

  9.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

  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测量记录统一使用水平仪簿和经纬仪簿。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

  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

  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计算书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采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

  测量队、组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账,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由测量队、组长主持办理交接手续。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测量组应将全部测量记录资料整理上交测量队,经测量队检查合格后,经理部方可验收工程。项目工程完工,线路贯通竣工测量完成之后,测量队应将项目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按交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 1200元

  2、其他局领导: 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 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 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50%

  (5)其它部门人员20%

  (6)局领导 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每长15%.

  (3)事故部门的其他人员、对应管理、联责部门人员每次10%.

  (4)其它部门人员、局领导每次50%.

  (5)发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条款执行外,还要按局有关规定考核。

  (6)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门、联责部门发生人身事故,比照本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8)上述各条所列人身事故均指电力生产人身事故,若发生非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经调查分析后酌情处罚。

  五、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

  1、局属各部门自行收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局财务科。

  2、财务科全部收齐后,造册登记,列专帐管理,并同时抄办公室、生技科花名单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1、当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于下年初兑现。生技科根据人身安全情况造花名单报局办公,由办公室算清各有关人员受奖金额,造册后经主管局长批准,财务科进行奖惩兑现。多经部门奖惩兑现,奖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在每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时应按标准补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转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计的人身安全担抵;押金,由局财务科列专帐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七、其他事项说明

  1、职工离岗退还所缴抵押金外,若当年在岗时超过半年且未发生人身事故贶额发人身安全奖。若委超过半年发给半奖,若发生人身事故减半奖惩。

  2、新上岗职工(包括未转正定级之前),应按相应金额缴纳的风限抵押金,兑现时减发并奖。

  3、脱产学习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也不进行奖惩,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者,但不足一年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兑现时减半发奖。

  4、调换工作岗位者,当年抵押金奖惩兑现仍按原所在岗位执行。下年初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岗位兑现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针对我车间生产设施的特点,及其危险性、复杂性等。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及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月将对生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检查隐患及时处理。

  2、生产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表进行检查。

  3、生产设施的根部伐、螺栓进行打油维护保养,保证根部伐随时能关严。

  4、生产设施的压力显示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不准的压力表。

  5、生产设施的阀门必须符合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并经打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生产设施检修必须经水洗、吹扫、置换后,方可检修。部分设施必要有检修方案。

  7、每年有设备科进行检测评估一次,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根据设备科要求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为了进一步做好砖厂的生产工作,提高全厂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提高全厂工人的经济收入,确保砖厂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安全上班,必须在确保在各个机器的运转正常情况下才可以上班,如果发现机器运转有异常,必须及时修理好机器,不耽误正常上班。(这是每个班都应有的觉悟)

  2、安全意识,每一个在岗的工人,一定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每次上班之前必须检查自己的生产用具,生产岗位的机械设备运行正常,安全是第一位,这种意识要一定有。每一个工人都要按照安全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有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伍拾元。

  3、大家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融洽相处。不准打架斗殴,发现一次罚款两百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机器控制操作人员,必须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情况下,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

  5、发现设备问题,及时修理,不准拖延,以保证下一班能够高效生产,超出修理能力的问题,应及时报知厂长。作业时必须严肃认真,精神集中,禁止做危险的动作及打架斗殴。

  6、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不准私自乱接电,一经发现罚款处理。

  7、禁止带小孩和亲朋好友进入生产场地。以免发生不安全的事故。

  8、作业时禁止穿拖鞋和背心。

  9、作业时必须严肃认真,精神集中,禁止做危险的动作及打架斗殴。

  10、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1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以及不适应于正常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机上作业,酒后禁止使用各种机械和上机作业。

  12、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3、对不安全作业,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14、爱厂如家,要有砖厂是我家,发展靠大家这种意识。

  15、按照厂方的生产条件,对照各工作岗位所需做好的工作。必须完成自己的`工作同时要保质保量。

  二、产品质量: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法,热爱本职工作。

  2、水泥砖的原料配比一定要掌握好。如发现比例不对应作及时回料处理,如因工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厂上作一定严肃处理。

  3、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检查模具内是否有硬物不小心落入其中。

  4、生产完成后要大概的检查下是否有残缺砖,及时回收处理掉。

  5、要严格执行运转、码垛操作,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岗位责任制:

  1、搅拌机作业人员必须控制好水、水泥、沙的比例,确保每一次拌料100%合格。每天上班前检查搅拌机和进料系统运行是否正常,下班后对搅拌机内外进行全面清理。

  2、砖机作业人员上班前必须检查砖机运行是否正常,严格控制好水泥砖尺寸是否合格,并进行砖机的日常保养。

  3、叉车作业人员必须确保运砖的过程中对砖不造成损害。

  四、机械设备维修管理

  1、为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满足生产需要,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操作技术规程,按操作规定办事。坚持“日维修,月保养”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不带病作业。

  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和预防维护相结合”的方针。

  4、操作者在开机前,停机后应做好加油、清洁、调整、紧固、防腐等日常维护工作。

  5、使用中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其工作内容:

  a、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b、彻底清扫机器外表,检查磨损情况,更换易损件。

  c、及时对设备进行加润滑油、清洗或更换滤油器等工作。

  d、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调整制动力。

  e、紧固各部位零件。

  f、检查各种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并维护。

  g、电气部分要加重检查。

  6、有疑难问题时,要会同厂家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会诊,及时排除。

  五、奖惩

  (一)奖励

  1、砖厂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特别贡献奖两种,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1)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2)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3)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3、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定奖励,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天天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二)惩罚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警告: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5)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xx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xx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扣发当日薪资。

  (3)未按砖厂管理要求使用工具、保管工具的,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xx元罚款,并警告一次;

  (4)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xx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xx元,并警告一次。

  (5)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给砖厂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因搅拌机和砖机师傅工作的失误,超成水泥砖比例和尺寸不合格交不了货,情形特别严重者并给砖厂造成损失者除罚款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形特别严重者予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六、对本规章制度由砖厂厂长(xx)最终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确定本厂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与分工

  2、1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确认、更新,并将识别确认的法律法规纳入标准化体系。负责本厂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法律法规传达和监督执行。

  2、2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班组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并负责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贯穿于所有生产活动或工作过程。

  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确认管理

  a、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其他要求是指国家、地方、行业或上级主管单位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b、建立获取、识别与更新的程序。明确获取的途径、识别、确认和更新的方法、途径及责任人员,确保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融入管理体系,并作为体系运行的管理依据;其中,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如下:

  ——上级发文、转文;

  ——报刊、杂志登载;

  ——会议获取;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获取;

  ——上网查询;

  ——其他渠道。

  c、本厂安全科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评审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确保法律法规的适宜性。

  法律、法规的识别和确认方法如下:

  a、安全科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本厂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编制我厂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本厂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b、全体员工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班组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转化到适用的相关文件)。

  c、已确认的适用于本厂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和班组,以便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4、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

  a、通过《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对员工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

  b、针对员工对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重要性,及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义务的认识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使员工了解安全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本厂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

  c、通过召开会议,主要负责人可以对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讲解,使本厂全体员工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d、采用员工向安全科借阅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书籍、安全科对国家、行业、地方最新的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告以及编写本厂的安全手册发给在厂的每一个员工,使全体员工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满足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求。

  e、安全科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班组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f、各部门、班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g、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h、安全科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和遵守情况,并通过《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和提升情况进行跟踪。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融入的规定

  a、将识别确认出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体系的依据,纳入到各项管理制度中;

  b、通过考试、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员工法律法规的融入进行了解。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加以提升,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c、主要负责人可以用谈话、问话等方式来和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有关知识的沟通,从而掌握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融入情况。

  d、各部门、班组将本部门、班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部门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6、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教育培训计划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总则

  1、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奖惩条件

  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

  3、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4、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6、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7、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8、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9、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10、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处罚条件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5、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6、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

  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7、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8、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9、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10、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11、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12、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13、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14、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15、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16、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筏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六、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七、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一、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二、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三、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四、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五、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二、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三、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四、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五、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六、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六、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七、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八、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九、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

一、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二、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三、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四、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六、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一、设备操作工在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二、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三、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四、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五、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六、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七、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八、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九、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十、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十一、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一、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二、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三、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四、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二、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三、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四、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五、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六、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二、轮胎平衡机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

  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二、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三、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四、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五、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六、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c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七、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二、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三、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四、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五、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六、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七、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办公安全规范化管理,为单位提供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和进入本单位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该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文明办公

  1、进入单位办公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上班。

  2、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在楼道内斗殴、喧哗、嬉闹、酗酒或从事其他违禁活动。

  二、卫生管理

  1、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烟头、口香糖、纸屑、果皮等杂物。

  2、楼道内不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3、办公、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由各卫生负责人清理,不准把茶叶、剩菜、剩饭等垃圾投入便池、洗手盆或拖布池。卫生间垃圾每天要清理。

  4、不准私自在公共场所墙面上随意钉、钻、刻、割、画、贴等,保持墙面清洁。

  5、各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室内外墙壁无蜘蛛网,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装化,定点堆放,及时清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6、不准在楼道、会议室、及标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7、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三、防火及防盗安全管理

  1、任何个人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焚烧物品;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垃圾桶或可能引起火灾的角落。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不准在室内焚烧纸张、物品。

  3、财务组、各设备机房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单位库房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并标注标签,安排专人管理。

  5、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办公室门锁应处在保险位置。确保财物安全。

  四、水电安全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得随意使用超负荷功率的用电器,若未经同意擅自安装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安装者个人全权负责。

  2、严禁私自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室内电路、插座不得随意改动。

  3、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空调等一切用电(水)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车辆安全管理

  1、除专职驾驶员和特殊情况下主要领导安排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驾驶员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和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2、驾驶员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经常做好车辆保养检修工作,保持车辆内外清洁,保证行车安全。除出差和修理车辆时间外,驾驶员应按时到办公室上班,统一参加单位考勤。

  3、车辆驾驶员应当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一旦车辆发生故障或即将发生故障形成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有关负责领导,并及时进行修理,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次用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闭好,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避免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及水厂。

  三、机构与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3.2安全管理部

  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3相关部门

  公司各部门、水厂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会议分类

  4.1.1、公司级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政府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

  4.1.2、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4.1.3、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调度会议,交接班会、现场事故分析会等

  4.2会议内容

  4.2.1、公司级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传达,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4.2.2、部门级安全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部门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安全工作任务,传达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3、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4.3会议要求

  4.3.1、会议要求讲究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4.3.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4.3.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赋予实施。

  4.3.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到达会议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填写,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4.3.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正常情况下公司每月下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部门、水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可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3)水厂采用班前会、班后会形式召开水厂会议,也可与水厂安全活动结合进行。

  4.3.6、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安全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担任,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水厂安全会议由水厂负责人担任。其他现场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4会议记录及跟踪

  4.4.1、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者负责完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妥善保管;

  4.4.2、会议组织者或会议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对会议决议的跟催,并负责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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