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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时间:2023-12-17 07:18:3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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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学校学生就餐制度5篇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学生就餐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学校学生就餐制度5篇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

  1、就餐地点:

  一楼、二楼学校食堂。

  说明:高三(1)部学生和补习班学生在食堂一楼就餐;高三(2)部学生在食堂二楼就餐。

  2、就餐时间:

  早餐

  6:40-7:10

  高301-309班/食堂一楼

  高315-321班/食堂二楼

  负责人

  当天值班班主任

  中餐

  11:40-12:10

  高301-309班/食堂一楼

  高315-321班/食堂二楼

  负责人

  当天值班班主任

  早餐

  5:40-6:10

  高301-309班/食堂一楼

  高315-321班/食堂二楼

  负责人

  当天值班班主任

  3、具体要求:

  ①就餐时所有学生必须从食堂东门有序进入,餐后从食堂北门有序离开。

  ②就餐时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距离,在指定的区域就餐;

  具体位置安排如下:一楼食堂从左至右依次为:301-309班(一轮)310-314+补习班(二轮)

  二楼食堂从左之右依次为:315-321班(一轮)322-328(二轮)

  ③每位学生必须使用自备单独餐具,否则不予就餐。

  ④就餐时必须在餐桌一侧就坐(餐桌对面不坐人),不得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不得说话,不得聚集、聚众就餐。

  ⑤就餐时注意养成文明就餐的习惯,餐后要主动清理桌面残渣,并倒入指定收集桶。

  ⑥餐后要及时清洗餐具,洗手、漱口、并及时佩戴口罩。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2

  学生食堂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食堂的公共秩序,加强食堂秩序管理,以推进“文明就餐”的开展,特制定本就餐指南。

  1、学校住宿生早餐、午餐、晚餐以及走读生的午餐一律在食堂用餐,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坚决杜绝外卖进校园。

  2、有序从食堂北门进入食堂,不得插队、不拥挤。就餐后从西侧小门离开食堂。

  3、餐前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参照七步洗手法规范洗手。

  4、为节约时间以及安全卫生,支付一律刷饭卡,不得用手机及现金支付。

  5、自觉遵守维护就餐秩序保持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吃饭时不嬉戏打闹,不大声喧哗,注意个人素养。

  6、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偏食,不挑食。节俭就餐,珍惜劳动成果,杜绝浪费。

  7、保持桌面干净,将用过的餐盘主动放到收残处,做到离开前清理掉在桌面上的饭菜,自己的.桌面自己清,自己的座椅自己收。

  8、用餐完毕做好垃圾分类,将一次性筷子、饮料瓶等可回收垃圾、残余垃圾等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指示牌进行分类。

  9、爱护餐厅内的一切设施:座椅、宣传标语、展板、餐具等。

  10、严格遵守餐厅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食堂管理员以及执勤同学的管理和调度。

  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食堂秩序,做到有序用餐、文明用餐,养成良好习惯。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3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寒假即将结束,新学期的号角即将吹响。本学期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的“半封闭式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午间用餐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就餐时间

  早餐:早上6点50分,以宿舍为单位,由配餐工作人员将早餐统一送到每层宿舍的东面楼梯口,由早上值班教师安排宿舍代表领早餐并有序就餐;

  中、晚餐:12:05—12:40、6:05—6:45分年级就餐。值班教师12点、5点55分到达相应班级值班点。

  初一年级各班就餐安排

  1903班:进门数单数列27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5名同学、1902、1904班2名内宿生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907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2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908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4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909班:进门数单数列27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7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初二年级各班就餐安排

  1801班2人、1802班3人、1803班2人、1804班7人、1805班2人、1806班5人在原班原位等待分餐就餐。

  1806班:共5人,在班主任带领下,从西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1808班临时就餐点(西面起第二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

  1807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15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西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西面起第一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808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16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西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西面起第二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809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18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东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东面起第二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810班:进门数单数列26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5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东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东面起第一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午托生在临时就餐区(体育馆三楼)就餐,由配餐员统一配送和收拾,值班老师维持就餐秩序。

  二、就餐要求

  1、就餐前请洗手。

  2、单人单桌单向就座。

  3、未领到餐食前,应佩戴口罩。

  4、在座位等待教师统一发餐。

  5、就餐时禁声、不走动。

  6、就餐完由教师指定统一收回餐盘。

  7、有序洗手、离开。

  三、应急处置预案

  按《xx中学就餐应急预案》执行。

  处置流程及要求要点:

  值班教师:

  1、询问学生情况,用探温枪为学生测量体温后,将该学生带离餐厅,将学生送往隔离室;

  2、通知校医和年级组;

  3、检查结果正常,解除警报;检查结果异常,送往医院就医;

  4、通知后勤,对配餐区进行消杀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4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加深教师服务学生意识,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执行。

  一、值周护校领导教师分工及要求:

  1、值周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就餐行为习惯。以身作则,做好护校教师的分工,维持好学生就餐秩序,监督护校老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监督学生安全有序用餐。值周领导必须在放学前五分钟检查门卫宿舍餐厅,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为学生安全舒心用餐创设良好的环境。

  2、三名护校教师至少提前2分钟到学生餐厅。两名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各班就餐学生人数,准确记录在学生用餐统计表中。一名教师在餐厅里维持学生打饭秩序,杜绝插队、拥挤和推搡现象,保证学生按序排队自觉刷卡取餐,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值周教师放学后做好教学楼和校园的巡逻工作:促使学生到餐厅按时用餐,制止学生吃泡面吃垃圾食品或不吃饭现象,禁止学生买零食吃零食。

  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工及要求:

  1、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积极宣传并引导学生人人在学生食堂就餐,教育学生少吃或不吃零食,杜绝在校外用餐或吃泡面现象。

  2、学期初班主任要统计好本班上灶学生人数并如实上交总务处。定期召开就餐学生会议,不定时地去食堂清点本班就餐学生,了解学生就餐情况;摸清吃泡面学生和校外就餐学生,对他们要批评教育并要求定时返校就餐;班主任要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做好对家长、科任教师和学生的正面解释和宣传工作。

  3、班主任对生活委员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好生活委员周日下午以班为单位统一充饭卡的事项,生活委员督促并统计本班就餐学生每周冲卡的生活费,和班长一起代理学生如数冲卡。二是定期帮助生活委员组织就餐学生放学后排队有序地进入餐厅打饭用餐,对跑步抢饭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制止不良用餐行为,不断促成学生自觉排队文明用餐的好习惯。三是协助生活委员做好一周饭餐的意见或建议征集,及时处理学生在用餐中得突发事件;周五下午一点前向总务处交回学生饭餐反馈单以及下周所需的菜谱。

  4、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要按时下课,积极帮助提醒生活委员组织本班就餐学生两人一排整队有序带入餐厅,并做好签名登记;督促学生及时就餐。

  三、学生就餐要求:

  1、各班学生必须听从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服从生活委员的安排,下课后拿上自己的餐具自觉排好队,由生活委员带领整齐有序地进入餐厅。做到不奔跑、不大喊大叫、不用筷子敲打餐盘;进入餐厅自觉排好队,不拥挤、不插队、不推搡,自觉刷卡取饭。

  2、节约粮食,安静专心用餐。做到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内乱跑乱窜,不偏食、不挑食、不乱倒乱扔剩饭剩菜,不把零食拿到餐厅去吃。尽量把饭菜吃完。

  3、就餐完毕,及时离开餐厅,不在餐厅里逗留,禁止在餐厅追逐打闹嘻戏。自觉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的地方后,将碗筷洗干净并节约用水。

  四、奖惩办法:

  1、各班学生就餐的秩序、人数和就餐率是每周被评为学风学纪优胜班级的'依据之一,而且纳入班主任考核之中。

  2、凡对学生就餐出力献策的老师,将在绩效工资考核中以一定比例给予体现。

  3、班主任:主要以各班就餐的人数和就餐率的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学生食堂实际情况确定每分价格。就餐人数和就餐率各占50分,就餐率以50%为起点,每升高一个百分数为一分,低于50%该项为零分;就餐人数每次以总数为基础分——50分,每少一人减一分,各次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两项分数之和乘以每分的单价即为奖金。

  注:

  1、该制度从二零一一年秋季执行。

  2、早餐按《学生早餐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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