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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单制度

时间:2023-12-13 15:55:0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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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单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联系单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联系单制度

工作联系单制度1

  《工作联系单》是部门之间发生工作联系而又没有相应流程及程序文件支持时,用于跨部门工作衔接时使用,有相应流程及文件时必须使用相应流程及文件(如:报销单、采购申请单、盖章申请表、培训申请表、会议申请表等)。接单部门根据《工作联系单》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工作联系单》给予相应反馈。为保证工作联系顺畅,特对《工作联系单》使用做出如下规定:

  1、《工作联系单》由发单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经办人,根据工作联系内容填写,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发往相关部门,当部门主管因特殊原因不能签字时,可提请主管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2、发单部门必须注明需要接单部门完成工作的背景因素(即为何进行此项工作)、实现目标(即完成到什么程度或结果)、相应的`技术指标、合理的反馈时间及工作验收标准。

  3、发单部门必须对《工作联系单》内容填写清楚、要求明确;如接单部门不能清楚了解《工作联系单》内容及要求时,接单部门主管应当面或电话咨询发单部门,不能简单的以此作为拒接理由。

  4、接单部门在接到《工作联系单》时,接单部门主管必须立即签字接收并指定此项工作经办人。当接单部门不能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或无法完成此项工作时,接单部门主管必须在“A联反馈结果确认”栏注明原因并签字确认,并同时上报主管副总,当主管副总在1小时内不能解决时,必须立即上报总经理。

  5、发单部门在发出《工作联系单》后5分钟内得不到接单部门接收确认时,发单部门主管必须上报主管总经理助理,当主管总经理助理在1小时内不能解决时,必须立即上报总经理。

  6、接单部门主管因特殊原因无法书面确认《工作联系单》时,必须电话指定本部门具体经办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由指定经办人在A联主管签字栏注明“主管电话确认”。

  7、发单部门在接收到《工作联系单》B联后,必须对工作完成情况按事先填写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由验收人在A联“反馈结果及确认”栏填写验收情况后,与部门放宽共同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确认后的A联交与接单部门。

工作联系单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联系,不断提高教研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指导作用,创办一批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实验基地和示范性学校,为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改革积累经验和提供借鉴,特制订本本制度。

  一、强化教育科学理论学习

  1、教研员要切实自觉加强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当前特别要认真学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重要文件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认真领会和把握新课程改革的'背景、目标,树立新的教育观、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价值观、评价观以及各学科课标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等,带头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参与课改实验。

  2、教研员要指导联系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理论学习活动,制订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使每次理论学习活动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把新课程的教育理念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去。

  二、大力加强对联系学校的教学指导

  1、每个教研员都要确定1所以上联系学校。

  2、每个教研员每学年到联系学校听课10节以上。

  3、每个教研员在联系学校培养学科骨干教师2名以上。

  4、注重抓好各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工作,以课改新理念指导教师创造性地用好新教材,优化课堂教学,组织好课堂教学、学科研讨活动以及学科考试、教学质量评价等各方面工作。

  5、教研员与联系学校的领导、教师之间要积极互动,经常交流教育改革信息,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科研水平。

  三、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1、每个教研员必须申报立项1项以上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并将联系学校作为该课题的研究实践基地,发动和依靠广大师生共同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2、教研员要指导联系学校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职责双落实。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起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队伍,并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实验及相关工作。

  3、联系学校必须开展一个以上省(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教研员要帮助、指导联系学校制订课题研究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内容、措施以及具体的实验计划,因地制宜制订学校实施方案,明确学科组及任课教师具体的.要求,使教育科研工作有部署、有计划、规范地进行,做到校校有课题,人人都参与,以科研促课改,以课改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4、教研员要针对当前课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例如研究性学习、地方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考试考查制度改革、教育教学评价等,组织联系学校进行积极的探索和攻关,组织开展联系学校之间的互相学习、互相交流活动,在共同发展中凸现各校的办学特色,为全县中小学校提供科研兴教的典型范例。

  四、加强检查、总结和交流,提高效益

  1、教研员每学年对本人联系学校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检查不足之处,提出改进的措施。每年7月底将总结交本室办公室。

  2、联系学校于每学年结束之前对联系教研员的工作作一个简要的评价,从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等方面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改进之处,利于下一步工作。

  3、教研室每学年对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交流、评比,表彰先进,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工作联系单制度3

  一、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镇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要求,听取代表对全镇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向代表介绍镇人大工作情况,并征求代表对镇人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代表对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五、传播代表工作经验,帮助、支持代表开展工作。

  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保持同代表的密切联系,与代表探讨全镇重点工作的建设。

  七、每年与全体代表至少联系1次,充分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1、向代表宣传有关法律和政策。

  2、通报政情情况。

  3、指导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4、了解社情民意。

  5、听取代表建议、意见。

  6、接收人民代表的监督。

工作联系单制度4

  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党总支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树人中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一、干部联系基层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巡查要求。领导干部每周听课2—4节(周课时6节及以上的干部听2节,周课时5节及以下的干部听3节,无课的干部听4节,年满52周岁的干部听课节数可减半);每周参加教研或集体备课活动1次(无教师职称的干部可不参加);校级领导每周巡查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中层领导每周巡查不少于6次(其中,教务科、政教科、团委、少先队、安全办的干部每周巡查不少于10次)。

  2、领导干部联系科室要求。校级领导每月参加联系科室的工作例会2次,分管业务会1次,所联系年级的教师会1次;中层领导每月参加所在科室的工作例会4次,科室业务会2次,所联系班级的会议1次。

  3、设立校园开放日、领导接待日、群众接待室。每学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校园开放日和校级领导接待日,校园向家长和社会开放,校级领导负责接待群众的来访、处理相关事务。群众接待室设在党办室,孙永德兼任接待办公室主任。

  二、干部联系基层考核办法及细则

  (一)考核办法:

  1、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每月实行量化考核。

  2、考核由党办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查询有关记载进行量化评分。

  (二)考核细则:

  1、听课(15分):每周听课2节的,每少听一节,扣7.5分;每周听课3节的,每少听一节,扣5分;每周听课4节的,每少听一节,扣3.75分。

  2、巡查(10分):每周巡查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周巡查6次的,每少一次扣1.67分;每周巡查10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

  3、参加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5分):周少参加一次扣5分。

  4、参加科室或年级、班级会议(10分):每月参加会议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月参加会议7次的,每少一次扣1.43分。

  5、参加开放日、接待日相关工作(10分):每少接待一次扣10分。

  三、干部联系基层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核结果占干部及部门月常规工作考核的30%。

  四、附则: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工作联系单制度5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质量整改通知单内部使用,工作联系单外部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本规定“附件一”列出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流程,参建各方均应严格执行。

  本规定“附件二”为工程联系单处理意见表,由工程处、总工室技术处在受理工程联系单后填写。

  暂定价物资的选用与计价管理,在《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工程材料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重大事项联系单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增加或减少造价2万元以上;延长或缩短工期一周以上;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整体外观效果;换用或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提出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提出合同外新增项目、桩基等隐蔽工程的变更,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留出其它参建方签字、盖章的“一致意见”栏。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和管委会的`意见,及时提出工程联系单,对施工图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充,以免延误施工,引起争议和索赔。

  较大型工程的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代表或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联系单办事事项。

  对于工程设计更改,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暂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七条、因管委会自身要求或出于优化设计、改变材料设备等需要,由有关处室提出相应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见“附件三”。

  第八条、一次事件只能办理一次联系单,不得分解联系单。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审核与确认

  第九条、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由管委会工程处受理。

  第十条、工程处应及时填写工程联系单办理意见表(见附件二);属一般事项的,工程处负责人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审批;属重大事项的,经管委会领导审定后,工程处负责人在工程联系单上签字。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管委会内部机构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统一归口管委会总工室技术处受理;属一般事项的,由总工室负责人批准实施;属重大事项的,由总工室技术处填写工程联系单办理意见表,报管委会领导审批。需要与施工单位事先协商工程造价的,须经管委会工程处会签。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合同文件和工程实际,严格审核各种联系单,对涉及到的技术可行性、费用增减、工期变动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十三条、在特定情况下,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工程处的现场负责人可根据施工需要,提前批准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但必须从批准后的次日起,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工程联系单确认事项。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签发、答复

  第十四条、经批准实施的工程联系单,统一由管委会总工室技术处在工程联系单上加盖“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工程技术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时限逐级对工程联系单作出审核审批意见。

  对属于一般事项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签发或答复;对属于重大事项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签发或答复。

  第十六条、总工室技术处将加盖有工程技术专用章的工程联系单,发放到工程处;工程处根据签发时限要求,及时将工程联系单传送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工程联系单未经管委会加盖“公章”确认的,不能生效作为施工、办理竣工资料和办理结算的依据;施工单位如擅自实施,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工作联系单制度6

  为了健全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成本管理,针对现场项目施工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联系单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及索赔的依据,与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管理密切相关,各现场项目部必须加强工程联系单管理。

  二、工程联系单接收应由施工员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经办,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交资料员复印转发至预算员结算留底同时布置专业班组实施;资料员做好收发编号和记录,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三、项目部向有关单位发出工程联系单由资料员负责办理,包括汇总、填写、发件、回签,具体内容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人员提供,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重要技术(质量)更改或者5000元以上费用发生需本部主任工程师、经理审核同意。所有工程联系单须盖项目部公章。

  四、设计更改联系单必须有设计、技术审核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加盖出图印章。设计单位出具的签字或印章不全的联系单,必须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补签后方可实施。

  五、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联系单需有负责本单位工程的`责任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印章,方可视为有效,才能予以实施。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联系单,须经业主现场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说明情况,以书面形式明确更改的内容和费用,并在限期时间补发有效联系单,口头通知不予受理。

  六、在工程实施前,发生工程变更所出据的联系单,一般按预算定额计费,如有损失应附加损失金额。若在工程施工之后,发生工程变更,应在联系单内容中注明变更理由、工程量计算方法和金额,由监理单位和业主认可(明确相关费用和总计金额)后,方能实施。

  七、、工程联系单的实施。一般应做到事完单清,特殊情况应在一周内完成联系单签证认可,如果发生事完而联系单不清时,原则上不再继续受理下次联系单,以避免在工程决算中引起不必要的麻

  八、本制度所指工程联系单包括:设计更改、业主更改、施工单位建议更改、工期签证、费用签证等。

  九、附工程联系单管理流程图(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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