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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讨论制度

时间:2023-12-05 07:17:1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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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讨论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病例讨论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1

  一、护理部应选择适当的疑难病例,举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护理讨论会。

  二、疑难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几科(如大内科、大外科)联合或全院举行。

  三、医院或科室每次进行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疑难病案所在科护士长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

  四、科内讨论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科或全院性讨论由护理部主持,所在科护士长或主管护师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作总结。

  五、凡遇疑难病例,由护士长组织科内护理人员参加科主任主持的疑难病例讨论会,以便明确诊断和治疗,尽早提出合理的护理方案。

  六、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护士长须派科内护理人员参加科主任举行的术前讨论。根据手术方案,制定围手术期护理方案及具体要求。

  七、凡遇疑难病例讨论、重大或新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应有专门记录,经科护士长修改审查后的全部或摘要可归档保存。

  一、在护理工作中,凡遇到特殊病例、危重抢救病例、疑难病例、新手术开展等应进行会诊、讨论,集思广益,提高护理质量。

  二、对病情需要特级护理的抢救病员,护士长应组织全病区的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病情,配合治疗,拟定护理计划,落实护理措施,必要时成立特护小组进行护理。

  三、凡需要其它科室参与护理工作的病员,应由病区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师(主管、主任护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疑难病例护理讨论过程中,可邀请主管医师参与讨论。

  四、对死亡病例的护理讨论,由参加抢救的护士汇报抢救的经过,护士长或主管护师就抢救配合、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护理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五、讨论情况经整理后,记录于护理会诊登记本中。

  1、为了解决疑难问题,总结临床经验,提高护理质量,对疑难护理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临床讨论会。

  2、护理讨论会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以上人员主持,提出讨论目的、分析意见,并由主持人作总结。

  3、临床护理讨论会可以本科室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或举行全院性讨论,必要时可邀请医疗方面人员参加。

  4、病例讨论会由管床护士汇报病情、护理问题和采取的护理措施,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或抢救的经过、并发症以及经验教训等。

  5、疑难护理病历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护士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护理措施,提出方案。

  6、讨论会内容记入讨论登记本。

病例讨论制度2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1)医院将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3、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摘要记入病历。

病例讨论制度3

  一、入院后三日内不能确诊的,需进行科室内讨论;入院后七日内未能确诊的,需组织全院讨论。

  二、疗效不满意病例的讨论: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三日内完成科室内讨论;仍不能控制的,七日内完成全院讨论。

  三、门诊病例讨论:凡是在我院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

  四、医技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或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有疑问,要组织讨论,必要时复验,并由副主任医(技)师审核签发。

  五、危重病例讨论: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时内完成科室内讨论;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提请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医务科在24小时内组织完成院级讨论。

病例讨论制度4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确诊、病情不稳定、治疗效果不佳、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者;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讨论由科主任或医务科或院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参加。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当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经管医生应当系统收集讨论病例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讨论会成员。

  四、讨论时由经管医生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责任医生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参加讨论的人员应当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召集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疾病诊断,确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五、经管医生应当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召集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的重点内容、讨论意见、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等。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录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并经责任医生审核后交会议召集人签字确认。

  经管医生须将确认后的讨论内容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病例讨论制度5

  1、疑难病例是指门诊病人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住院病人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病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疾病;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学科协作抢救病例以及科室认为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

  2、遇门诊疑难病例,由主治及以上医师进行诊查。必要时,进行门诊多学科综合讨论。

  3、遇住院疑难病例,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疑难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

  5、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病人所在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并作发言准备。

  6、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病人所在科室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主持,负责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主管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7、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经主持人签字,归入病历存档。科室需要在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本中登记。

  8、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病人所在科室的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例讨论,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

病例讨论制度6

  一、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护理讨论会。

 二、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进行,也可几科联合进行。

  三、进行病例讨论时,必须事先作好准备,责任护士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以备作好发言准备。

  的.人员,以备作好发言准备。

  四、讨论时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主持,并负责介绍及解答有病情、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五、凡遇疑难病例护士长或主管护士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及时组织讨论,尽早确定护理措施。

  六、护理病例讨论科室每季度不少于1次。讨论会应作好记录。

病例讨论制度7

  一、护理查房、病例讨论范围包括:病情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以及死亡病例等。

  二、病区护理查房每月≥1次、病例讨论每季度≥1次;需多专业协作讨论的病例,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协调。

  三、病区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由病区护士长主持;科护士长查房、病例讨论由科护士长主持;全院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讨论时由责任护士汇报病例,介绍患者病情、目前存在的护理问题、采取的护理措施等,并提出问题。与会的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并结合患者的护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1、护理病例讨论范围: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罕见、死亡等病例。

  2、护理病例讨论方法:护理部或科室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形式采用科内和几个相关科室联合举行。

  3、护理病例讨论要求

  (1)讨论前明确目的,护士长或分管床位的护士准备好患者及相关资料,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做好发言准备。

  (2)讨论会由护理部或护士长主持,分管床位护士汇报患者存在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4、护理病例讨论重点

  (1)讨论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病例:根据面临的疑难、特殊问题及时分析、讨论、提出护理方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2)讨论罕见、死亡病例:结合患者情况,总结护理实践的成功经验,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提高护理实践能力。

  (3)病例讨论应做好记录,讨论资料归于业务技术管理档案中,作为业务技术考核内容。

  5、由责任护士做好护理查房、病例讨论记录。

病例讨论制度8

  一、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室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参加人员,并负责协调院内、外疑难病例讨论。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五、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科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六、全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负责撰写病历摘要,科主任主持,参加医师均应发言。

病例讨论制度9

  疑难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先进行科室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如需多科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病例讨论。

  三、举行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经治医师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病例讨论制度10

  一、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医务部主任主持。

  二、由医务部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参加人员,并负责协调门诊内、外疑难病例讨论。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医务部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五、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医务部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

  六、全门诊的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接诊医师负责撰写病历摘要,医务部主任主持,参加医师均应发言。

病例讨论制度11

  (一)各种病例讨论规定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入院三天内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五天内完成科内讨论或专科会诊,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一周内完成院级会诊。(2)病情危重的病例应及时进行科内讨论和院级会诊。(3)病情复杂、疗效较差以及其他科内认为必须讨论的病例。

  2、死亡病例讨论

  (1)住院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病例讨论;特殊情况下应及时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一周内完成。

  (2)讨论应围绕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及抢救处理等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对疑难、危重、死亡即规定需讨论的.术前病例、自动出院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提出病例讨论,科主任应按时组织召开相应的病例讨论会。

  2、病例讨论会除科内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外(不得无故缺席),死亡病例讨论应通知质量管理处人员参加。

  3、科内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诊疗组主诊医师或科主任主持,院级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或分管院长主持,主持者综合会诊意见作出最后决定。

  4、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中负责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提供有关医疗资料,必要时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将病历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5、会诊记录者将讨论情况记在科室疑难危重、术前、死亡或自动出院病例讨论记录本内;经治医师应将讨论情况及时记在病历中。记录要求见《绍兴市病历书写规则》。。

病例讨论制度12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至十五天内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须组织院内会诊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会诊讨论,非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会诊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4.1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4.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5.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程记录

  9.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9.2“讨论意见”栏简明扼要记录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意见以及最终诊断,治疗意见,要求集中主题,归纳讨论总结性意见,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病例讨论制度13

  一、凡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以及死亡病例,均应进行护理病例讨论。

  二、讨论会由护士长主持,全科护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及问题相关专家)。分管床位的护士汇报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由护士长进行总结。

  三、护理病例讨论的主要内容有:护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经验教训及借鉴问题,讨论中围绕病例护理中的难点和疑点进行循证分析、讨论,专家提出指导性的方案。护士长要对讨论的重症患者护理情况及效果进行追踪。

  四、外科大手术病例,要讨论患者的'术前、术后护理,预防术后患者可能出现的护理并发症。

  五、对死亡病例的护理讨论,必须在患者死亡一月内进行(特殊病例及时讨论),并请护理部人员参加。参加抢救的护士,要汇报抢救的经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就抢救配合、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护理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六、病例讨论应做好记录,讨论资料归于业务技术管理档案中。

病例讨论制度14

  一、疑难病例讨论

  1、对本科疑难病例必须形成一种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制度;

  2、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3、由经管住院医师报告病历,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疾病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讨论记录摘要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入病历病程录。

  二、术前病例讨论

  1、对重大手术、疑难手术、新开展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和有关人员参加;

  3、讨论重点是检查手术前准备情况、确定手术方案、明确手术后需重点观察或监护事项、护理要求等;

  4、讨论情况要记入病历;

  5、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尤其是第一次承担新手术的医师,术前病例讨论尤为重要。

  三、出院病例讨论

  1、出院病例讨论一般由病区诊疗小组负责人主持,也可由科主任主持,每月1~2次;

  2、经管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参加;

  3、对已出院病例依次进行回顾性审查,审查内容为:

  ①查看病历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是否恰当;

  ③查病历页次排列是否规范;

  ④查看病人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⑤看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可以吸取。

  4、通过出院病例讨论,对出院病历归档作最后审查。

  四、死亡病例讨论

  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召开,凡特殊病例(尤其是有医疗纠纷的病例)要及时讨论(原则应在72小时以内);

  2、尸检病例,除按一般死亡讨论外,还应待病理报告后再正式讨论;

  3、死亡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要报请院医务科派员参加;

  4、由原分管该病例的住院医师整理讨论意见摘要,经主治医师审改后记录进病历;

  5、每个病房要专设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簿,以备上报查阅。

  五、临床病理讨论

  1、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临床病理讨论是一种促进加强医院业务技术管理和提高病房医疗质量的好形式;

  2、临床病理讨论的特点就是临床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挑选的病例通常是已死亡的病例;

  3、可以是本院的'病例,也可以是院外的,可以一科举行,但通常是多科联合举行; ①查看病历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是否恰当;

  ③查病历页次排列是否规范;

  ④查看病人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⑤看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可以吸取。

  4、通过出院病例讨论,对出院病历归档作最后审查。

  四、死亡病例讨论

  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召开,凡特殊病例(尤其是有医疗纠纷的病例)要及时讨论(原则应在72小时以内);

  2、尸检病例,除按一般死亡讨论外,还应待病理报告后再正式讨论;

  3、死亡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要报请院医务科派员参加;

  4、由原分管该病例的住院医师整理讨论意见摘要,经主治医师审改后记录进病历;

  5、每个病房要专设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簿,以备上报查阅。

  五、临床病理讨论

  1、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临床病理讨论是一种促进加强医院业务技术管理和提高病房医疗质量的好形式;

  2、临床病理讨论的特点就是临床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挑选的`病例通常是已死亡的病例;

  3、可以是本院的病例,也可以是院外的,可以一科举行,但通常是多科联合举行;

  4、如果挑选本院病例,则由科主任主持,经管主治医师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和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通过讨论,由病理科宣讲病理诊断结果;

  5、如果挑选院外病例,作为全院性业务考核性质的临床病理讨论则由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主持,由医务科负责筹找病例,整理材料分发各临床科室,各科主诊医师通过在其所属范围内的讨论后确定对病例的分析意见;

  6、讨论会上每位主诊医师都要表明自己对病例分析的观点和结论,讨论结尾也由病理科宣讲病理诊断结果。

病例讨论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使疑难病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二、定义

  凡科内遇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超声科医师负责执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超声科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监督和检查全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医疗院长、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疑难病例讨论的执行。

  四、程序

  1、讨论对象

  各种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的病例、病情复杂的病例。

  2、讨论提出

  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医师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医务部,医疗院长参加或者由医务部组织全员性讨论。

  3、讨论前准备

  讨论前由经治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参加讨论人员应查阅相关医学资料,认真准备。

  4、讨论程序

  ①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旨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②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三级医师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欧冠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5、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

  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

  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