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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8 17:28:50 制度

达标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达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达标管理制度

达标管理制度1

  1目的

  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单位岗位标准的建立、岗位达标的考核、评定。

  3职责

  3.1生产安全科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制定行为安全、装备护品、作业现场安全、岗位管理等岗位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2综合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制定岗位作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岗位标准的制定、考核、评定。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岗位标准

  4.1.1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该岗位人员作业的综合规范和要求,内容必须具体全面、切实可行。

  4.1.2标准内容

  4.1.2.1岗位职责描述。

  4.1.2.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4.1.2.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4.1.2.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4.1.2.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4.1.2.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4.1.2.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4.1.2.8其他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4.2制度评定,达标评定程序

  4.2.1各单位应每年对本单位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及达标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和岗位标准持续符合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评审记录、整改记录应存档保存。

  4.2.2各单位应根据评审结果、岗位变化、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岗位标准和管理制度,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以文件发布,文件发放记录存档保存。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达标管理制度2

  1、井下各作业单位必须建立班中作业的工程质量控制和班末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2、当班的所有工作,安排者必须遵循“什么事、什么标准、谁来干、什么时间干完,不符合标准怎么办,谁来考核”的原则。

  3、各作业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所从事工作的作业标准,单位内部要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班末交接班时,必须由交方和接方班队长、工程质量验收员联合对上班工程质量进行逐项验收。

  5、作业单位对当班从事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做好细致的记录,尤其对涉及安全项目的'相关参数、施工负责人,具体责任人都要记录详细。

  6、单项工程安装结束,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对其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7、工程的作业质量验收记录,单位要认真保存,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记录要认真保存。

达标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矿井动态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全公司质量标准化按山西省二级标准执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专业均按二级考核,要求专业得分在80分以上,管理制度健全,资料齐全。

  二、专业战线考核

  1、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对安全生产系统井巷工程质量及井上、下十一个专业全面检查一次,评分结果在每月安全例会上通报。

  2、每月月终,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当月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建立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并将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汇总表及自检报告上报公司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3、月打分考核奖惩:对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分不达80分以上的专业每次罚款500元,全部由管理人员(组长、班长、跟班队长、副队长、队长、分管副部长、部长)承担。

达标管理制度4

  一、目标

  企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公司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进行文件化制定下达,做到明确具体;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定的岗位标准。

  二、职责

  2.1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2.2安全生技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2.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

  3.1岗位职责描述;

  3.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3.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3.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3.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3.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3.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3.8班组安全检查

  3.1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

  3.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新进厂人员、实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3.3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峰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3.4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检查后汇总成册,上报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3.5利用各种科学手段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3.9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3.1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3.2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3.3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操作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作业记录等等。

  3.4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3.10班组安全生产

  3.1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3.1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3.13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3.14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15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1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3.17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3.18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3.19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3.110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四、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五、丰富达标形式,推动岗位达标创新。

  企业可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

  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达标管理制度5

  1.岗位达标的目标

  企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本厂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进行文件化制定下达,做到明确具体;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定的岗位标准。

  2.岗位标准主要要求

  2.1.岗位职责描述;

  2.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2.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2.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2.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2.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2.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2.8.其他要求:结合本企业、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3.建立确定评定制度和达标评定程序

  企业要建立岗位达标评定工作制度,对照岗位标准确定量化的评定指标,明确评定工作的方式、程序、评定结果处理等内容。企业岗位达标评定可以采用达标考试、岗位自评、班组互评、上级对下级评定、成立评定小组统一评定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在现场评审时,要按有关规定将岗位达标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对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的达标情况进行抽查。

  4.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5.丰富达标形式,推动岗位达标创新

  企业可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

达标管理制度6

  1目的

  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单位岗位标准的建立、岗位达标的`考核、评定。

  3职责

  3.1生产安全科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制定行为安全、装备护品、作业现场安全、岗位管理等岗位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2综合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制定岗位作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岗位标准的制定、考核、评定。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岗位标准

  4.1.1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该岗位人员作业的综合规范和要求,内容必须具体全面、切实可行。

  4.1.2标准内容

  岗位职责描述。

  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其他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4.2制度评定,达标评定程序

  4.2.1各单位应每年对本单位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及达标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和岗位标准持续符合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评审记录、整改记录应存档保存。

  4.2.2各单位应根据评审结果、岗位变化、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岗位标准和管理制度,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以文件发布,文件发放记录存档保存。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达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环境噪声的管理,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达标区是指通过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综合整治和强化管理,分别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指标和区域要求的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域内一切企业、事业、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和个人以及驶入该区域内的各类车辆,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基本标准:

  (1)达标区的区域环境噪声(包括各功能区噪声)声级,不得高于达标区建成时的分贝数。

  (2)达标区的固定噪声源排放的噪声,达到所在区域厂界标准,但不得低于达标区建成时的水平。超标在五分贝之内的噪声源数,不得大于达标区建成时数量。

  (3)达标区内的建筑施工噪声,夜间除特殊工艺经环保部门批准施工外,必须全部达到场界标准。所有建筑施工工地都须有有效的噪声管理制度及措施。

  (4)道路交通噪声和内河航运交通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的标准,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第四类功能区标准值。

  (5)对社会生活噪声,坚持执行各项管理措施。各固定性社会生活噪声源排放的噪声,必须达到所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五条环境噪声达标区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内噪声达标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噪声源的专业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各环境监测站负责各类噪声源的监测。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每年复测一次。固定噪声源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每年复测二次。建筑施工噪声随时监测。并按《xx省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监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向本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由环境保护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年度噪声达标区建设及管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噪声达标区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对本区域的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其它噪声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范围内群众对本地区的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

  第二章固定噪声源管理

  第六条厂界噪声达标的单位,必须制定噪声管理制度,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维修保养噪声治理设施,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七条由于生产工艺改变、产品结构调整、工时、班时变动等原因造成噪声源增加,移址或增、改设备,致使环境噪声变化的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重新申报登记,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经监测验收,重新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第八条经过验收合格的噪声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不用或变动。

  第九条对噪声达标区验收时遗留及新增的未达厂界噪声标准的噪声源,必须限期进行治理。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标准的要实行关、停、并、转。

  第十条噪声达标区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止产生新的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天内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施工单位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期限,排放噪声的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机械(如打桩、锯板、拌料、破碎等机械和振捣器等)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和施工方法,排放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第十三条在噪声达标区内,禁止使用高噪声强振动的锤击式打桩机和振动式打桩机,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市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每天22:00时至次日6:00时,在达标区内,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经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章交通噪声管理

  第十五条公路路政和市政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和清除路面障碍物,对挖掘和损坏的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保持路面平整、畅通,降低机动车辆行驶噪声。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应装置有效的排气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保持整车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行车噪声要符合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1495—79)。

  第十七条在噪声达标区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和气喇叭。鸣低音喇叭时,应短鸣,不准长鸣、滥鸣。夜间行车以灯光示意,任何时间不准用喇叭叫人、叫门等。消防、救护、警备和工程抢险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外,禁止使用警报器和警铃。

  第十八条禁止拖拉机在噪声达标区内行驶。特殊情况须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凭准行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九条进入城区河道的.机动船舶,应装置有效的排气消声器,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声号。船舶必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进入城市港口区域,所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1339—89)。

  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第二十条在噪声达标区内的学校、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大功率广播喇叭。使用音响器材因过大音量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商贸单位(包括个体经商者)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大声响的音响设备招徕顾客。

  第二十二条新建和新设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三条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和在室内开展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居委会,对居民的家用电器产生的噪声进行管理。

  第六章奖罚

  第二十四条对在创建噪声达标区,巩固和完善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其它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原《xx市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湖政发〔19xx〕9号)同时废止。

达标管理制度8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1、定期检查采取每月底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井下各工作面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

  2、质量检查以动态检查为主,采取动静结合,随机抽查,不分班次、不定时间和地点。

  3、检查时应将所经路线、所查地点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进行认真仔细排查。

  4、每次检查结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出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以“四定表”形式跟踪落实。对现场存在较大隐患,随时可能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5、检查过程中工作面不进行作业等待检查的,均视为不达标。

  6、检察人员现场安排的处理意见,责任单位不配合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达标管理制度9

  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是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落脚点。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为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各个班组的安全生产达标考核。

  2、本制度对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及验收作出了规定。

  3、本制度依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克标准》制定。

  二、班组安全管理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0;

  2、轻伤事故0.6%;

  3、无火灾事故;

  4、无重大安全隐患;

  5、消灭“三违”现象;

  6、“三级安全教育”达100%。

  三、管理职责

  1、各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安全主管及车间(科室)领导,负责对本单位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进行检查、管理和考核。

  2、安技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各单位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

  3、各班组班组长、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达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隐患辨识、整改;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四、管理内容

  1、班组从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活动、遵章守纪、隐患整改和文明生产六个方面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

  2、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项目、指标值、扣分标准按照《班组安全达标考核检查表》(见附录)进行。

  3、各单位的生产班组和辅助班组的考核率为100%,达标率为85%以上。

  五、检查考核

  各车间、部门领导每月依据《班组安全达标考核标准》对班组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安技环保部。安技环保部每三个月对班组进行一次考核,全年的考核情况作为班组安全达标的'依据。凡是不达标的班组均取消各类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其安全员津贴扣减50%,直至达标。

  六、验收

  1、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进行年度自评验收,年度验收评分结果应为本年度十二个月月平均分,评比结果报安技环保部。

  2、得分90分以上的班组具备评为安全模范班组的条件;

  3、得分80~89分的班组具备评为安全达标班组的条件;

  4、得分低于80分的班组为安全不达标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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