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2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机构的设置:
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为方便工作,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财务部主管及出纳分别管理,其它部门需加盖章者要备案登记。
六、财务报表制度
1.公司财务人员在月底结帐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报关有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2.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每位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附公司债权、债务和其它有关科目明细。3.会计财务人员每月向董事长、总经理报送财务状况说明书。4.会计年度终了,公司财务人员要将会计报表装订归档保管。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2.会计档案不到规定年限,不得销毁。3.会计档案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携带出公司,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内部借款制度
1.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借款部门、原因,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
2.借款人在办理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额。
3.公司财务人员对内部借款进行监督,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可在工资中扣除。
九、报销制度
1.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财务审批的权限划分,公司流动资金、小型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维修、费用开支,材料采购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帐,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大型建设项目、董事会的各项费用等不属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开支,需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负责审批。
2.公司对外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要按规定索取正规票据。
3.经办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持有效票据,需办理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分别填制票据传递单,预付帐款通知单或成交付款通知单,先经部门主管人员同意,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①公司对材料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②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帐③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并加盖验收章和验收人员手章,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供应部主管人员和董事长签字,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2.材料领用:材料领用填制领/投料单一式三联,由各部门主管、领料人、发料人同时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领用部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同时作为材料出库凭证,生产部门填制的投料单要保证原料、辅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库价格以平均价计算。
3.车间生产: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投入生产,对领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续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仓库并以红字填制投料单冲减,生产车间领用的材料在生产过程及存放过程中发生变质,不能使用,丢失等现象,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生产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4.产品入库:车间加工完成产品或半成品要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负责验收,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仓库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车间留存,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5.每月25日公司劳资人员,行政后勤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向财务报送当月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及当月水电费用,财务部收集以上数据,和当月发生其它制造费用进行汇总,以每批产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产品间进行分摊,计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
6.产品销售:产品销售由销售内勤根据业务员出具的销售单填制产品出库单一式四联,由销售内勤和业务员同时签字,注明合同号、购货单位名称,第一联销售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第四联为出门证。
7.库存管理:公司成品库、半成品、材料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库存台帐定期进行盘点,并与每月25日和财务部门核对,对盘点过程中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由仓储部门主管人员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一份留仓库调整台帐,一份报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8.票据传递:为保证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票据传递,保证在材料采购入库、领用出库、产品生产入库、销售出库三日内将票据传递到财务。
十一、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公司原有固定资产,仓储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
2.公司新购固定资产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3.公司即购即用不能周转,一次性耗废的低值易耗品可不办理入库手续,凭原始发票到财务报销。
4.公司购入的可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设备等,要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要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办理领用、退库、报废、报损等相关手续。
6.公司财务和仓储部门要定时对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十二、处罚办法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计算公司的财务成果,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济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
1.3必须实事求是,讲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诚实守信。
1.4会计人员必须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公证地提供会计信息。
1.5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税法及企业规章,做到坚持原则。
1.6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更新知识,增强职业判断能力,适应工作要求,做到自觉提高职业技能。
1.7会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的业务流程,运用并掌握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
1.8会计人员必须具有鲜明的服务意识、文明的服务态度,做到强化服务。
2.财务部岗位职责
2.1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
2.2负责确定会计核算控制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3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成本表,及时检查下署工作完成情况。
2.4负责督促检查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2.5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准确完整记账、算账、报账及财务档案整理工作。
2.6负责往来账目核算与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工作。
2.7负责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
2.8负责财务人员离职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领导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2.10负责对保管员、材料员进行定期培训。
2.11负责同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工作。
2.12负责落实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负责质量保证金反款工作,前题在综合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备案证、竣工报告)。
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会计制度建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接受监督。
3.3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表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表;(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月末30日报成本表,下月l0日前报税务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4拒绝接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假票据等)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5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报销审批制度,按程序审批。
3.6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和亏损,及时向主管财务领导汇报,以保证账物相符。
3.7成本会计必须到所负责的工地与保管员进行出、入库票据的传递交接工作,并将传递的票据及时的对账、记账,与保管员进行月末盘点工作。
3.8成本会计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况,数字要真实、准确,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3.9成本会计定期将各工程水、电量签字函复印件及时从保管员处取回报送财务部。
3.10成本会计必须按规定时间内报表(每月20日盘点,30日报成本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11工程竣工后成本会计必须在一个月内上报竣工成本表。
3.12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4.出纳员岗位职责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
4.2保管库存现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并对其安全和完整负责。
4.3负责办理现金的结算业务办理时,应按照核定的库存限额和现金支付范围内使用现金,如有违反,负激励100元。
4.4复核或授权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及时向相关会计岗位传递会计凭证(传递时间不能超过三天);迟报一天负激励l0一50元。
4.5根据收付款会计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曰进行日结和账实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及时核对,查明原因,违者负激励50元。
4.6监督和维护财经纪律,依照规定阻止违法和违规的行为,合理利用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5.现金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5.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5.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5.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5.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5.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5.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5.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5.10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5.11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12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5.13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5.14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6.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6.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6.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6.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7.财务印章的管理
7.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7.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7.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7.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8.报销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的操作标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现制定如下报销审批制度:
8.1材料员在购入材料发货票及入库单上签上经手人姓名,交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8.2企业内部报销时,(包括:办公用品、汽油、修车、差旅费等各项支出)由经办人到财务部领取专用借据和报销票据,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或支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销,报销时按规定粘贴,经手人在专用票据规定位置及原始发货票的后面签字。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借款超过规定时限,(三天、特殊情况一周内)挂个人借款处理。
以上报销审批程序缺少一项,拒绝报销,发现虚报,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其责任,罚款处理。
9.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在发生以下变动情况时,应当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9.1在本企业内部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或离职。
9.2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2)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财务印章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3)没有填制完的记账凭证应当填制完毕,没有登记的账簿应当登记完毕,并在各账户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移交人员名章。
(4)对未完事项写出书面材料,整理签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员未履行完毕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开原会计工作岗位。
9.4移交时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完善。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3
1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财务管理属于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随着建筑企业对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视,其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也一直在不断的提高,从国内的范围来看,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基本已经实现了五统一,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相应的进展,但随着目前经济体制的转变,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的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无法适应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下各方面的变化,因此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开始逐渐显现:首先,改革理念落后。建筑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针对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做了必要的改革,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新型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实施的实际行动上,仍然有所欠缺。其次,企业的财务管理缺乏自主权。目前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一直沿用的都是传统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即财务管理如何进行,完全要依照领导层的意愿来执行,这大大的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自主权,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状况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最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状况混乱。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与其他企业是存在一定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并不是仅仅在企业内部进行,大多数时候需要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这就使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变得非常混乱。
2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由目前的经济体制决定的。我国的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要做出相应的改革才能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威胁已经变得越来越大,同时其发展和壮大也开始要依靠自身的实力,这种情况反应到财务方面,便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次,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建筑企业只有进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改革,才能通过财务管理来有效的对自身的各类成本进行控制,从而最大程度的节约其费用,使其经济效益能够达到最高的标准。最后,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与国际制度相比存在差距。想要使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发展范围能够超越国家的范畴而进军到世界领域,就一定要使其在制度方面能够与世界的标准相适应,但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还并未达到这一标准,因此对其进行改革非常必要。
3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措施
(1)更新观念。企业的观念是一个企业能否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落后的思想观念会导致企业的体制同样也得不到发展,这对企业的改革和创新非常不利,因此企业想要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一定使发展观念得到更新,使其能够符合目前社会发展的趋势。建筑企业想要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管理制度,首先就一定要更新企业发展的观念,要改变以往以政策支持为主要发展依靠的观念,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自身的经济实力以及综合实力变得强大,才能使自己有机会发展壮大。因此,建筑企业一定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如今财务管理制度的`弊端,从而规范财务管理的状况,使其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2)要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对建筑企业财务人员不仅是一种约束,同时也是能够使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一个平台。对于建筑企业自身来说,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可以使财务预算的布置、审批和批准变得更加方便,同时也能够使企业对财务预算的监督和查询变得更加便利。同时,通过财务会议的召开,建筑企业还能够及时的发现自身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其能够及时的提出一定的策略对其进行解决,避免由于问题的出现而带来的麻烦,这对提高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构建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利的。
(3)要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为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一定要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身上。要将财务管理部门人员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负责财务管理中不同的内容,这样在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时,企业便可以向某一小组追究责任,这样可以有效的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筑企业还可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建筑企业形成一套较为合理的科学责任制,使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促进企业制度的完善,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稳定的生存下去。
4结语
建筑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其财务管理制度与其他企业是存在一定差别的,想要使建筑企业能够构建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一定要针对特殊性来制定一系列措施,同时还应根据建筑企业目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这样才能保证建筑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改变自身固有的缺陷,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使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改革和完善,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变得更加规范。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条 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人员均直属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向总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总公司。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 会计报表由各级财务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签名。会计报表应分别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 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
第二节 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总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资金,设立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总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总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
第四条 总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其他分公司及项目部与总公司其它管理部门均无权办理上述业务。
第五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对外筹集资金应根据总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所筹资金的用途应符合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融资审批权限:500万元以下的融资由资金管理中心决定,500至1500万元由总公司董事长审批,1500万元以上总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三、资金管理
第七条 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权限包括资金筹集、帐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等各方面。
第八条 各分公司可根据需要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和若干个一般帐户,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开设帐户必须由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分公司及项目部均不得白行设立帐户。
第九条 为减少沉淀资金,各分公司每半年应对现有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银行帐户要进行销户处理,在销户前应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办理。销户的银行帐户资金全部汇入分公司基本帐户。
第十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存入资金管理中心帐户,使用的资金由资金管理中心按计划调拨;如收取的款项为承兑汇票或现金,应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按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意见办理。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资金书面报告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资金计划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写。
第十二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用资金的,将对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次分别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中的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出的,应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计划中调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时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资金收款计划同时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表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列,对资金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 要款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要款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经理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预算员编制决算书及进度报表并办理甲方、监理签字手续,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参与要款工作,并办理项目付款手续;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对项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层关系;财务人员负责要款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款项回收。
第十六条 要款程序
1、进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项目预算员编制进度报表,提请监理和业主代表审批,根据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况提出要款计划数额,必要时项目预算员可请分公司经营科协助,经营科必须给予支持。
(2)项目经理或预算员与业主(总包)方主管人员沟通和协商,获取付款承诺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
(3)分公司经理获知付款信息后,应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数额的指示,必要时亲自或指派经营科长、副科长协助办理;
(4)分公司财务科长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财务科其他人员到业主(总包)办理要款手续,回收资金。
2、年终要款规定
(1)年终根据分公司下达的要款指标,分公司经理应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副科长、项目经理、财务科长专门研究,拟定年终要款计划,明确责任人; .
(2)相关责任人根据分工积极投入要款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经理每周主持召开要款工作碰头会,将业主承诺、资金动向及要款进展情况相互通气,并针对要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阶段要款方案;
(4)年终要款的操作程序参照进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决算要款规定
(1)项目预算员根据工程审计部审计后的决算书与业主(总包)办理完决算手续,需要社会审计的工程完成社会审计后,方为预算员在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调到新的项目后仍须承担原项目的决算办理工作,分公司经营科承担领导、协助和协调的责任;
(2)项目经理如未调离本分公司,仍为工程决算要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为要款直接责任人,要给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项目经理调离本分公司情况下直接负责要款工作。
第十七条 要款工作必须满足本分公司资金周转要求,同时满足公司上交款规定数额,上交款中下列款项必须无条件确保:
1、项目使用的机械、料具,根据公司内部标准计算的租金;
2、根据分公司人数确定的上缴资金;
3、应上交的利润;
4、应上交的陈欠款;
5、公司垫资的计划回收款。
第十八条 要款奖罚
l、对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处罚,公司财务总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权进行处罚;
2、要款指标奖罚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标,有关规定见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四、资金调度
第十九条 总公司资金调度权归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项目部不得拒绝执行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下达的资金调度指令,必须将指定的款项汇入指定单位的开户银行。
第二十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因经验不足或计划不周,发现所报资金使用计划有漏项或少报的,可及时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补报手续;经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总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办埋。
五、资金结算
第二十一条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划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上交总公司的资金后,原则上归各分公司及项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存放在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当资金不足使用时,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可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各分公司向集团申请借款的条件:工程收款达到合同应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规定收回陈欠款无法满足垫资工程资金。
第二十三条 各分公司向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应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逾期不能还款的,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加收罚息;该罚息将直接从该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指标考核奖励中扣除。
六、资金使用
第二十四条 资金使用审批规定
1、分公司和项目部按照月计划使用的资金,由分公司经理及付款程序办理,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分公司经理签字,50—100万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签字,10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财务科长联合签字。现金会计必须严格把关,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报总公司资金管理中批准。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分公司总经理(执行经理)签字,50万元以上由总公司总经理签字。
3、对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应由财务人员审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须由财务科长签字确认。在支付款项时感情用事、不把关,出现超付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以上,严重的降职或开除,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支票与财务印章管理
支票与现金必须分人保管,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支票与现金由现金会计保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条 对外付款规定
l、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确认后报项目预算员,由项目预算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按照分包合同审批签署付款意见后报分公司经营科,由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后转分公司财务科审核已经付款的情况,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经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决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工程完毕后编制分包工程决算书,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应保证甲方、监理已经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转交项目预算员对决算书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食堂会计、材料会计对发生的伙食费、材料费进行决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后报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并申请工程审计部进行分包审计,票据审计部按照审计资料审批有关票据后由分公司财务科根据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写付款凭证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分公司经理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决定或报总经理批准签署付款意见,分公司财务科根据本意见支付相应款项。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据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由材料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由材料科长签字认可;如为材料预付款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支付;材料进场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购员交使用单位的仓库和收料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经理对材料付款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4、对于向我方人员行贿的,一经查实扣罚总价的10%。
5、本条由监事会、票据审计部和分公司经理行使处罚权。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 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五条 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四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备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的其它开支;
6、各种业务招待费;
7、购买农副产品。
第二条 公司办理劳保福利,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条 分公司库存现金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必须事先报总经理和开户银行批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必须填写备用金领用单或借款单,总公司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其他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建立台帐,财务审计部应经常对其进行审计。
第六条 符合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经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签字后由现金会计支付现金。
第七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后填制凭证,交总经理签字,由现金会计发放现金,并由财务部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条 现金会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入与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决算,帐款相符。
第九条 财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资金、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
第五节 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对公司经济往来的票据分两种办法进行审批,即原则上采用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或在董事长批准的部分分公司及项目部采用计划审批法。
第二条 审批要求:一、审批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公司各种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二、必须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办事;三、必须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四、必须查清预算价和实际发生量方可审批;五、遇特殊情况或各种干扰时,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六、对分包工程款必须在工程审计完毕后方可审批;七、对低值易耗品必须根据指导价审批;八、其它材料必须附有符合规定的招投标手续和合同方可审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续必须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则对责任人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条 在审批发票时,必须做到连续编号,发票上写明所附单据张数,凡发现不在报支范围内的发票,当场撕毁。
第四条 凡是单独发生的发票,包括汽油发票,必须张张审批,坚决不允许粘贴在封面上审批。现金会计、成本核算登记员要严格把关,配合好审计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 在逐张发票审批的同时,把票据的金额、编号及发票本身号码同时输入计算机。
第六条 不管任何人报销发票,发票上都必须具备对方开好的日期,如发现没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无效处理。发票审批时,所有手续必须完备,如发现搞形式主义补办手续的,不予报销并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开除。
第七条 差旅费、过路费、定额发票等除在封面上签字审批外。对里面的小单据必须张张签字或盖章,以防再次重复报销。定额发票必须连号且盖有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差旅费也必须与实际相符。如发现无正式车票的或缺车票的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八条 原则上各类发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签字、监督,不属直接主管的不得无原则的签字与表态,发现后发票作无效处理,并当场撕毁,同时追究签字人的责任。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把好签字关,通过审批发现误差的,一切损失由签字人全额承担,并加倍罚款。
第十条 凡是各种费用指标包干,均须凭实际票据报批,节余部分归个人所有,超支不予报销。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的票据审批权归试点单位经理(总经理),在报批过程中超出计划部分由审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 大额费用每月编制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2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
第十三条 平时管理费开支(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每半月申报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一份报票据审计部,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个人备用金按照制度规定,在计划内领用。
第十四条 公司对该财务和票据每两月进行一次审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审批,不论金额大小,第一次罚审批人2000元,第二次罚5000元,第三次取消审批权,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五条 市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由审计部制定标准,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市外出差人员在出差之前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事先向办公室通报,不通报的做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出差,乘坐轮船、火车及长途汽车须凭相应的票根报销。报销标准:项目经理、科长报销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一般管理人员报销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须投入工作,可以夜间乘火车,报销硬卧。
第十八条 工地与工地之间调遣以公共车为主。
第十九条 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专车时,应事先以书面说明
原因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凭发票和经批准的书面申请报销。
第二十条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交通费,如发现按票据额的两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 出差伙食补助不论职务高低,往返途中统一每天补贴30元,并且地区之间来往路程时间要超过8小时才能补贴。
第二十二条 出差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婚假、产假、大中专毕业生每年一次探亲假、丧假报销来回路费。其余一律不报。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第二十四条 500元以上的餐费报销必须附上菜单明细,对白纸抄写的部分菜单,必须盖好与饭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则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对总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费用考核的正确性,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另附说明,要写明费用事由和列支部门,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成本核算登记员必须把发生费用的部门和人员记录清楚,不得串户,不得徇私舞弊记在领导的帐上,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不得将下属的餐费拿来报支,坚决杜绝利用公司名义招待自己的亲戚好友或公司内部人员,一经查实,发票当场撕毁,同时给予双倍处罚。
第二十七条 项目招待费在十七项指标中考核,在指标70%内项目经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约30%用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对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须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员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额,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同意。
分公司经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员尽量让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项目经理一起参加,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重复支出。
第二十九条 不允许将超额发票分开报销,一经发现,当场撕毁,并予以双倍处罚。
第三十条 逢年过节拜访的合作单位及上一级部门,额度都得事先请示总经理,并列出明细,报销时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复,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办公费审批规定
第三十一条 添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必须先向总经理书面申请,不得事后补办手续。购买工程上所需要的书籍,应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总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购买,凡没有申请签字的,或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经同级办公室主任签字。
第三十二条 小型办公用品(如各类手头文具、计算器、质检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统一采购,公司对每个职位的管理人员核定限额,管理人员在限额内领用。小型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办理采购和发放事务。
第三十三条 一般管理人员办公桌、办公椅等,原则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员增加必须添置的,一般人员办公桌不得超过每张350元,并事先征得审计部同意。
第三十四条 项目办公室办公家具标准:
1、3万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50000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传真机、饮水机、文件柜、空调、计算机;如有项目总工,总工办公室费用30000元,包括计算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
2、3万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30000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文件柜、电话;
3、主体项目必须安装固定电话。
第三十五条 对管理人员手机话费实行包干,标准由票据审计部核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标手续及质保书、保修卡方可审批,报批时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合同内属我方采购的材料,如不争取而归甲方采购的,对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分别罚2000元;对我方采购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购而在价格上弄虚作假的,罚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标手续弄虚作假的,罚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材料负责人、经营科副科长、项目经理各10000元,材料员,、预算员各5000元。以上三种情况由监事会主席和票据审计负责人处罚。如连续出现三次,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八条 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而采购的材料价格,如经材料监督员询价发现价格偏高的,责任人赔偿50%;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100%赔偿,并对以上人员罚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条 所有甲供材料转帐单必须凭公司领货凭证上的实际数量,由材料会计办理好各项手续,核对后方可进行审批,只提供转帐凭证无领货凭证的作无效处理,不予审批并进行处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条 对分包队伍票据的审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关招投标手续的规定进行审批,无合同约定的不能审批,并查清有关事情的来龙去脉;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担进度、质量、安全和付款责任,配合费按规定收取;(2)必须查清当地的预算价和我方的实际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后,才可审批。
八、拖延发票报销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毕后一个月内办理报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招投标材料、设备及工程发包,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将合同交票据审计负责人,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所领用的备用金(不含定额备用金),一个月内必须结一次帐,否则超过一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0%;超过两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5%;超过三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20%。
第六节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应该以会计期间分期决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 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总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 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年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 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七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总部备用金的领用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不在当地时,由副总经理批准(重大款项副总经理通过电话请示总经理);分公司工作人员备用金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其它分公司的资金一律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批准使用任何资金。
第二条 有关人员的备用金额度规定如下:
总经理2万元;副总经理1.5万元;分公司经理1万元;分公司生产(副)经理3千元;经营科长5千元;项目经理、部门及其他科室负责人3千元。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分公司经理需领用备用金,可自行到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人员一律按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条 特殊情况因公务确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签字后按照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八节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体制
第一条 总公司实行总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项目部三级核算,对于个人往来项目必须核算到个人。其中总公司和分公司实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项目部实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分公司及项目部分别为利润中心、利润指标中心和成本指标考核中心。
第二条 总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设立财务科,各分公司、机具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科,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由预算/定额员兼任)。总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均独立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
第三条 总公司与分公司为总分公司关系,分公司受总公司领导,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分公司财务部(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部对各分公司财务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科对项目部成本核算员行使指导职能。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各级财务机构人员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人员调配、培训的责任。
第四条 总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各级会计人员必须对总公司负责,各级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由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分公司及项目部对会计人员有使用权。
第五条 总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处理对外关系,协调与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关系,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凡涉及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相关事宜必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管理郡请示、汇报,未经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纳税申报由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办理后报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总公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总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总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编制总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如实反映各自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内部独立核算,年终将当年会计利润上交分公司财务科,分公司财务科要对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
第八条 分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之间经济往来的协调工作,保证各分公司“内部往来”资料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 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控、监督。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格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承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条 分公司及项目部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负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加工公司向机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开具材料调拨单;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双方均通过“内部往来”列帐。
第十二条 年度末,各分公司将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交分公司财务科。会计处理如下: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内部往来一公司财务科;如为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流程按总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各级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总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十七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科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现金会计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十八条 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九条 为保证发票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公司制度规定发票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条 分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分公司及项目部每月按计税工资进行预提。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发票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年度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二十二条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经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 5年
三类:施工机械 10年
四类:运输设备 10年
五类:生产设备 10年
六类:电子设备 3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发票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发票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发票重新列帐,如发票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每月按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条 年度末各项目部应对未完工程成本进行盘点,不允许通过调节未完工程成本调节利润,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未完工程盘点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预算、材料、财务人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盘点时可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2000元以下的生产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一次性摊销到有关项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条 对应收帐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分公司总帐会计和材料会计每月要和甲方核对往来帐目,防止和纠正差错,并办理签认手续,参与收款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间内部往来)。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审批的发票,正确归集各项目部的成本、费用,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二条 成本、费用与收入要成配比,要准确划分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调节未完工程成本来调节利润。
第三十三条 确认收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只能暂按内部预算确认收入。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发票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事前审核准备工作,完备各种手续,以保证各种成本费用能及时进帐,提高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五条 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费;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临设费、其它);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工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三十六条 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和通报分公司财务机构。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工时统计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工人用工计划,通过生产管理部组织工人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用工总量,防止工时超耗,每月25日完成当月工时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机械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各分公司之间要每月核对一次内部往来款,防止少计、漏计成本、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为加强对项目部成本的监控力度,分公司经营科应协助、督促项目部按月下达各项目部制造成本指标,以便财务部门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产值报表,不得上报虚假报表,任意抬高或压低产值,预算核算的资料准确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条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四十二条 分包工作量应单独编制报表,并按各自的取费标准分别列出并作出对比分析表,若为包清工的,应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条 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总帐会计、材料会计及公司成本核算科、会计科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四条 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第四十五条 人员工时统计按下发的报表统一填写,内容正确、时间及时、项目分列清楚,并每月与分公司工时统计部门核对清楚,找出差异原因;不正常未出报表的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落实填制补充报表。
第四十六条 平均人员数按大、小年分别对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计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计算。
第四十七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 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四十九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五十条 会计报表实行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负责制,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都要在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
第五十一条 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五十三条 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为加强对分公司及项目部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分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
第五十五条 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十六条 分包单位开发票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发票给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发票给我方。
第五十七条 分公司需对外投资的,必须经总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擅自对外投资的,将对批准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各分公司均不得对外进行投资。
第九节 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节 财务管理奖罚条例
第一条 严守财务机密,对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随意泄露,泄露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第二条 每月30日对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结帐,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如有错误每次处罚扣分。
第三条 对公司规定的上交资金统计表、收款收据使用表、工程量、应收款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迟一天处罚扣分。
第四条 要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定期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得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要进行处罚。
第五条 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人员增开银行帐户,必须书面申请,向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报批,擅自增开罚款1000~2000元。
第六条 发现签字手续不全和残缺不全的票据,每次对报批人罚款50元。
第七条 登记帐簿的文字要求数字准确,无刮、擦、涂、抹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50元。
第八条 使用虚假的发票,发票不予报销,每张罚款100元,并且在内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企业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各种票据、分包工程款、万元以上材料招投标和有关费用包干执行情况的审计,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审查、评价。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有:财务审计部、票据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审计部门直属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领导,为股东服务,除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及其指派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干涉上述部门的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只有询问和索要资料的权力。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开除。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工程预算等相关业务,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当地施工预算定额,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 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财务、会计、金融、税务、外贸、外经等法规以及工程预算和电算化技术。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群众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要依据国家法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在选择审计依据时,必须选择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依据,即选择与审计事项期限相一致的凭据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规、制度为依据。擅自改变审计依据或凭主观想象审计的,经查实后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 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证据,以判断、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达标程度,并作出正确、公正的审计结论及合理化建议。若有违背,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帐表、决算书,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必须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严重浪费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否则对审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审计人员主观臆断、处事不公的,罚款500元以上。监事会主席、总公司董事长负责处罚。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以种种理由百般刁难、阻挠和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者,应及时向监事会主席汇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扣除当年工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审计附件(与审计有关的各种证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 票据审计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总结,必要时在总公司董事会上要进行汇报。
本制度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5
为加强管理,严格财务开支手续,规避风险,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使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财务开支管理
一、财务开支大计划
项目部收到业主拨款后,由项目部经理向建筑公司经理报告,出纳报告财务科长。项目部经理组织书记、总工、财务、技术、计划、物资、办公室等负责人制订财务开支大计划,并报建筑公司经理签字批准。财务按以下顺序进行开支。
1、计划工程进度用材料款。
2、计划工程进度用机械设备租赁费。
3、施工队的工资。
4、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
二、项目部财务开支程序
项目部的财务开支在大计划内执行,由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签字批复后执行。财务科长后期补充完善财务手续。
1、材料款
按照项目部制订的大计划,物资科填好支付单,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收据,办理好项目部签字手续,领着客户到财务科开具支票。
2、机械设备租赁费
按照项目部制订的大计划,由物资设备科填好支付单,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收据,办理好项目部的签字手续,领着客户到财务科开具支票。
3、施工队工资
每月底,项目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到现场进行验工计价和材料盘点,计划科根据现场工程师和总工出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必须附在验工计价表后面。并为施工队作好工资发放表。由办公室、现场工程师、财务到工地监督发放工资。
4、备用金
备用金实行定额制度。业务员2000元,小车司机3000元,借支一次,报销一次,清理备用金一次,做到一次一利索。备用金于年终清理完毕。
食堂管理员按照项目部的人数每人每天1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月底报销。
5、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建筑公司统一造表,财务审核,建筑公司经理签字批复,统一发放。
三、财务印鉴、网银u盾、空白支票的管理
财务印鉴必须要分开保管。财务公章和空白票据由出纳保管,,私人印鉴由项目部经理保管。
网银u盾必须分开保管。制单功能u盾由出纳保管,审核功能u盾由项目部计划科主管保管,授权功能u盾由项目部经理保管。
空白支票的管理,业务员出门办理业务需使用空白支票的,先请示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授权出纳办理。出纳必须要对空白支票采取限额控制措施。业务员归队后24小时内必须要到财务科补办财务手续。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如果在外丢失支票,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科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项目部经理和财务科写出书面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第二章报销管理
1、报销的签字批复
所有项目部的报销单据由由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签字,以建筑公司经理的签字为最终批复,财务科按照建筑公司经理的批复给予报销。财务科长后期补充完善财务手续。
2、报销时间规定
所有发生的间接费用开支报销时间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后财务不再受理。
3、贴发票
贴发票一律用A4白纸,从右往左,从下往上粘贴发票。
4、差旅费
职工差旅费一律凭出差报告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由办公室或者项目部领导安排乘坐出租车的,出租车票由办公室或项目部领导在发票后面签字方可报销。职工休假差旅费执行公司制度。
5、招待费
业务招待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部有关的单位及个人。业务招待费的报销仅限于项目部各科室主管以上人员。
6、办公费
办公用品由项目部经理安排,办公室统一购买,由工程部点数量,发放到职工手中后,领用人签字,由办公室作好台账登记。
7、小车费用
小车司机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办公室核实。小车司机的加油票由办公室按照路程公里数判断是否超标。小车修理费用,凭修理厂家打印的修理清单和发票,据实报销。
8、通讯费
手机话费按照项目部制订的标准统一发放。
9、取暖费
按照公司的标准,年终统一造表发放。
第三章各科室的相关职责
1、工程部
每月底组织相关科室和业务员到工地现场验工计价、盘点材料。向计划科开具施工队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并根据物资科的发料数量与计划用料数量进行对比,为施工队是否超额使用材料、浪费材料作出判断,并开具扣款单据交计划科。并做好工程量的台账登记。与计划科进行工程量核对。
2、计划科
每月底对施工队、租赁的机械设备费用进行验工计价,完善项目部内部签字手续后交财务科记账。每一次业主批复的结算单交财务科入账。作好验工计价的台账登记。完善施工队拨款的手续,填制支付单,计划科负责审核施工队工资表。与财务科进行验工计价、拨款事项核对。
3、物资科
物资科在每一笔业务发生后,把点验入库单和发票粘贴一起,完善报销手续后交给财务科入账。如果当时对方没有开具发票,物资科把点验入库单交财务科记账。月底根据施工队当月的进、出库数据,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的实际情况,编制一份材料消耗报表交财务科入账。完善材料款开支的财务手续,填制支付单,并作好台账登记。与财务科进行材料入库、出库、消耗、客户的债务进行核对。负责填制物资日报表。
4、劳资员
每月底,依据考勤表作工资表。并作出工资汇总表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
财务科长,作为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完成公司的上交款;巡回检查、监督各项目部的财务开支、财务报销等相关的各种业务,完善财务手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负责检查、监督计划科、物资科的台账;负责经济活动分析;向建筑公司经理和项目部经理提供项目部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数据;牵头责任成本核算;负责与公司归口业务部门联系、沟通。
项目部出纳,作好资金的管理,空白票据的管理,财务印鉴的管理,网银u盾的管理。并办理财务收支手续,税务手续。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与会计对账。并负责与税务局联系,缴纳营业税、印花税、个税等各种税款。负责填制资金日报表。
会计,负责记录会计账,编制报表。并与各业务科室核对台账,为领导提供各种财务数据。负责与项目部的各科室联系、沟通。
第四章奖惩措施
为保障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保障财务工作顺利、及时地完成,特制订本措施。各科室的平时表现,作为年终评比重要的事实依据。
1、项目部所有人员报销不及时的,超过一个月不报销的,财务科不再给予报销,费用自己负担。
2、办公室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冰箱(柜)、办公桌、床铺等大件没有登记,或者登记遗漏的,罚责任人200元。
3、计划科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不能及时把业主验工计价表送交财务科
(2)不能及时施工队的验工计价表送交财务科
(3)不登记台账,或者台账工程量与工程部核对不上,造成给施工队多计价、少计价,经项目部经理、总工核实错误在计划科的。
4、物资科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采购材料,点验入库单报销不及时的
(2)月底不作材料消耗报表或者不及时的
(3)不登记台账,或者台账登记错误的
(4)遗漏发票,经财务科提醒又不向客户索要发票的
5、劳资员月底不及时给财务科送交工资统计表,罚款200元/每月。
6、项目部出纳,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不及时登记出纳账本,没有做到日清月结的
(2)经盘点现金库存,银行账户,与账面不符,经核实挪用单位资金的,除了交回挪用资金外,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
(3)单据保管不当,造成单据遗失的。
(4)空白票据、银行印鉴、网银u盾保管不当,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除了及时弥补单位损失外,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
(5)合同保管不规范,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没有登记编号。
7、会计,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收到出纳交来的单据,当月不登记会计账的
(2)不与出纳核对资金账的
(3)不与计划科核对业主、施工队的往来账的
(4)不与物资科核对材料入库、出库、消耗报表的,不与物资科核对客户的债务
(5)合同保管不规范,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没有登记编号。
第五章执行解释附表格
本制度经20xx年7月26日建筑公司管理会议审核通过,经理签字日起(20xx年7月28日),开始执行。
因建筑公司管理人员配备不全,制度中有些规定与会计理论冲突,但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出台本制度,本制度由建筑公司财务科负责解释。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计算公司的`财务成果,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济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
1.3必须实事求是,讲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诚实守信。
1.4会计人员必须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公证地提供会计信息。
1.5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税法及企业规章,做到坚持原则。
1.6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更新知识,增强职业判断能力,适应工作要求,做到自觉提高职业技能。
1.7会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的业务流程,运用并掌握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
1.8会计人员必须具有鲜明的服务意识、文明的服务态度,做到强化服务。
2、财务部岗位职责
2.1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
2.2负责确定会计核算控制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3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成本表,及时检查下署工作完成情况。
2.4负责督促检查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2.5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准确完整记账、算账、报账及财务档案整理工作。
2.6负责往来账目核算与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工作。
2.7负责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
2.8负责财务人员离职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领导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2.10负责对保管员、材料员进行定期培训。
2.11负责同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工作。
2.12负责落实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负责质量保证金反款工作,前题在综合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备案证、竣工报告)。
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会计制度建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接受监督。
3.3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表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表;(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月末30日报成本表,下月l0日前报税务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4拒绝接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假票据等)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5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报销审批制度,按程序审批。
3.6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和亏损,及时向主管财务领导汇报,以保证账物相符。
3.7成本会计必须到所负责的工地与保管员进行出、入库票据的传递交接工作,并将传递的票据及时的对账、记账,与保管员进行月末盘点工作。
3.8成本会计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况,数字要真实、准确,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3.9成本会计定期将各工程水、电量签字函复印件及时从保管员处取回报送财务部。
3.10成本会计必须按规定时间内报表(每月20日盘点,30日报成本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11工程竣工后成本会计必须在一个月内上报竣工成本表。
3.12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4、出纳员岗位职责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
4.2保管库存现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并对其安全和完整负责。
4.3负责办理现金的结算业务办理时,应按照核定的库存限额和现金支付范围内使用现金,如有违反,负激励100元。
4.4复核或授权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及时向相关会计岗位传递会计凭证(传递时间不能超过三天);迟报一天负激励l0一50元。
4.5根据收付款会计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曰进行日结和账实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及时核对,查明原因,违者负激励50元。
4.6监督和维护财经纪律,依照规定阻止违法和违规的行为,合理利用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5、现金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5.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5.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5.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5.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5.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5.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5.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5.10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5.11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12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5.13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5.14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6、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6.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6.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6.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7、财务印章的管理
7.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7.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7.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7.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8、报销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的操作标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现制定如下报销审批制度:
8.1材料员在购入材料发货票及入库单上签上经手人姓名,交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8.2企业内部报销时,(包括:办公用品、汽油、修车、差旅费等各项支出)由经办人到财务部领取专用借据和报销票据,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或支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销,报销时按规定粘贴,经手人在专用票据规定位置及原始发货票的后面签字。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借款超过规定时限,(三天、特殊情况一周内)挂个人借款处理。
以上报销审批程序缺少一项,拒绝报销,发现虚报,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其责任,罚款处理。
9、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在发生以下变动情况时,应当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9.1在本企业内部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或离职。
9.2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2)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财务印章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3)没有填制完的记账凭证应当填制完毕,没有登记的账簿应当登记完毕,并在各账户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移交人员名章。
(4)对未完事项写出书面材料,整理签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员未履行完毕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开原会计工作岗位。
9.4移交时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完善。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6
1.财务计划管理:
公司财务计划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争取达到的目标利润,是计划实现的收入、支出、利润、融资、投资以及资本投入等目标的组合。财务计划为企业运作的管理与控制提供了依据。公司财务计划一般以年度为单位,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与调整。
1.1目的:财务计划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节约行政费用提供依据,并据此进行日常管理和目标考核。
1.2公司财务计划的组成
1.2.1各项目年度开发进度说明
1.2.2各项目销售进度目标、销售资金回笼目标
1.2.3各项目成本投入时间及金额
1.2.4公司年度工资、奖金、福利、行政费用、专项费用、广告费用等开支计划
1.2.5公司开发项目预计盈利目标计划
1.2.6公司年度现金流动预算
1.3职责:
1.3.1财务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董事会研究决定。
1.3.2总经理室企业发展中心负责于年末发出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包括编制计划的内容,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1.3.3各部门负责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编制内容。负责完成总经理下达的归口计划任务。
1.3.4财务计统部负责根据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定期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财务计划分析报告,提出调整财务计划的建议。
1.3.5总经理负责对财务计划控制与考核。
1.4公司财务计划的编制
1.4.1公司财务计划由总经理根据上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各部进行讨论,确定年度利润。
1.4.2公司设计研发部、工程部负责提出项目开发开工目标,进度目标,总经理确认。
1.4.3公司经营部根据确认的项目开发进度提出项目销售及资金回笼目标,总经理确认。
1.4.4公司审计部根据确认的项目开发进度提出项目投资进度计划,总经理确认。
1.4.5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事规划提出公司工资、奖金、福利费人均标准及年度开支计划、根据公司实际状况提出公司行政管理费用开支计划(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修理费、交通费等),总经理确认。
1.4.6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往年实际情况协助总经理提出包括交际应酬费、差旅费、顾问费、售后服务费等专项费用开支计划。
1.4.7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公司年度财产摊销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公司财产状况提出财产更新计划。
1.4.8公司经营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广告费开支计划。
1.4.9总经理室企业发展中心根据总经理确认的公司各部门提出的经营目标计划汇总成公司年度计划
1.4.10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年度计划编制成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年度经营效益计划、提出年度现金安排计划,总经理对财务部报送的财务计划初稿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调整意见,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意见重新编制公司财务计划。
1.4.11公司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财务计划,董事会对公司财务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公司财务部根据董事会意见调整编制公司财务计划。
1.4.11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财务计划
1.5公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控制与考核
1.5.1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向总经室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1.5.2总经理室企业发展中心发现公司财务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发生偏差时,应向相关负责部门提出询问并决定改正意见。
1.5.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有疑义时,向公司总经理提出质询。
1.5.4公司财务部负责年度财务计划的总结分析,提交总经理。
1.5.5财务计划的总结分析,作为下一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并作为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参考。
1.6公司财务计划调整
1.6.1当公司财务计划执行的外部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财务计划与原计划发生重大偏差并可能导致公司现金周转困难时,财务部提出调整公司财务计划的建议。
1.6.2半年度公司进行一次财务预算考核与调整,公司总经室负责制定公司财务计划调整的具体方案。
1.6.3总经室负责调整后公司财务计划的控制与考核。
2.财务支出管理
目标:为执行年度计划,控制各成本费用的开支,保证资金的有效的使用,保证年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费用支出管理
公司费用主要包括员工工资性支出、日常行政性费用支出、员工奖金(佣金)支出、专项费用支出、财产性支出等五大部分,具体支出管理规定如下:
2.1.1员工工资性支出管理
2.1.1.1公司工资性支出主要包括:员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待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会经费等支出。
2.1.1.2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薪酬预算办理日常支出管理,财务部负责监督、控制并及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2.1.1.3公司工资标准等级组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方案,薪酬委员会讨论,总经理批准。
2.1.1.4公司员工工资等级由部门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负责考评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
2.1.1.5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员工工资等级编制日常工资表单,并负责其准确性,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审核支付。财务部对工资表单有疑义的应予核实,必要时可提请总经理批准支付。
2.1.1.6公司员工工会经费、公积金、养老金、待业保证金的参保人员与金额表单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与工资表单一并支付。
2.1.1.7公司劳保福利金支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使用,人力资源部应合理安排劳保福利项目,并充分征求公司员工及公司总经理意见,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支出,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审核支付,1万元以上支出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支付。
2.1.1.8财务部定期汇报员工工资性支出情况,公司总经理或董事提出质疑时,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1.2员工奖金(佣金)支出
2.1.2.1员工奖金发放以经批准年度奖金支出计划为依据,根据季度销售完成情况,由财务计统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当季公司发放奖金总额。
2.1.2.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批准的奖金管理制度确定当季各部门奖金分配总额
2.1.2.3员工奖金由各部门经理评定,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制表,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计统部发放。
2.1.3日常行政性费用支出
2.1.3.1日常行政支出主要包括:办公用品用具、通讯书报费、水电费、培训费、修理费、运输费等支出。
2.1.3.2日常行政费用支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年度费用预算安排合理使用,行政人事部应会同财务部进行充分市场调查,尽量定点批量采购,提出(包括采购、维修及保险等)合格供应商名录,交财务部备案。行政采购应在确定的合格供应商范围之内,并按〈行政保障制度〉的规定办理日常开支。
2.1.3.3人力资源部行政采购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支付;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3.4通讯费支出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合理规则,报总经理批准;日常支出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支付;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3.5水电费、运输费、人事招聘费等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内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支付;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3.6人力资源部应会同财务部编制详细的分部门员工培训费使用计划,按计划项目使用,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内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支付;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3.7修理费、保险费等支出人力资源部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选择合理的商户合作;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支付;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3.8财务部定期汇报日常行政性支出情况,公司总经理或董事提出质疑时,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1.4专项费用支出
2.1.4.1专项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交际应酬费、差旅费、财务费用、售后服务费、其它不可预见费等支出;专项费用支出由分管副和总经理负责根据年度费用预算安排合理使用。
2.1.4.2交际应酬费主要按公司年度收入、开发成本投入、贷款余额等制定年度支出预算,支出时由部门经理申请,财务部审核,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批准支付;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上,应再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4.3差旅费支出:由出差部门申请,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批准支付;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上,应再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4.4财务费用:主要包括财务年检费、抵押见证费、抵押资产评估费、税金等支出,财务费用由财务部根据国家法规计算,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批准支付;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上,应再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4.5售后服务费
A.空房管理费:由物业公司经办,由经营销售部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支付。
B.物业补贴:
前期介入若由物业公司申报,财务计统部按照前期介入费拨付标准审核,由分管副总、总经理核准后,财务支付。
其他物业补贴由物业公司根据计划申报,由分管副总、总经理核准后,财务支付。
C.售后维修:施工单位保修期满后,发生的'工程质量维修费用,由客户服务部经办审核,2万以下由客户服务部提出价款审核意见(2万以上由转审计部、财务部提出价款审核意见)报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实支付。
2.1.4.6其他不可预见费用:主要指临时性、非正常的专项支出,支出时由经办部门经理提出,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支付;单项支出超过10万元的,需增加一名董事签字批准支付。
2.1.4.7财务部定期汇报专项支出情况,董事提出质疑时,分管副总、总经理负责解释。
2.1.5财产性支出
2.1.5.1财产性支出主要为公司使用财产的购置及摊销。
2.1.5.2财产购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财务部参与询价,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审核支付;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总经理批准支付。
2.1.5.3财产的摊销原则由财务部根据会计税务法规确定。
2.1.5.4财务部定期汇报财产性支出情况,公司总经理或董事提出质疑时,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2工程付款审核程序
2.2.1工程及设计合同管理
2.2.1.1工程及设计合同发包:根据《招投标管理》规定程序,公司发布招标邀请并组织相关部门审查投标单位,并接受合格投标单位(分承包方)标书。
2.2.1.2发包条件审核:由总经室组织公司工程部、设计研发部、审计部、财务部共同参与讨论确定发包条件及合格分承包方。
2.2.1.3合同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签署合同,超过500万元的,须加一名董事附签后合同生效,财务部根据生效的合同控制支付有关款项。
2.2.2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支付
2.2.2.1工程进度款:项目部审核并签署的施工进度和签证资料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建议,由工程部经理确认;审计部根据工程定额、施工进度等文件资料,审核当月施工成本并报财务部复核;财务部根据相关资料复核无误后根据合同规定须安排付款的,财务部给予安排支付。
2.2.2.2设计进度款:设计研发部根据合同规定及设计实际进度提出付款申请,审计部审核,财务部复核,经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给予安排支付。
2.2.2.3甲供设备款:由项目部审核设备到场验收情况,提出设备付款请示,由工程部设备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确认,审计部审核,财务部复核,财务部根据相关资料复核无误后根据合同规定须安排付款的,经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给予安排支付。
2.2.2.4政府规费:外联部经办的政府规费付款,由外联部提出申请,外联经理确认,审计部审核,财务部复核,经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安排支付。
2.2.2.5对于不符合合同付款条件,但工程实际需要提前的,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支付,对于符合条件,但公司资金不足支付的,报总经理协调解决。
2.2.3决算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提出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审计部根据合同、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签证资料,审核项目总工程成本,并将审核结果报财务部复核;财务部复核无误后,报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最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决算金额,按照合同规定计算最后应付款项给予安排支付。
2.2.4保修款付款
2.2.4.1施工单位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部安排维修队进行维修,程序执行《客户服务管理程序》3.5,客户服务部每季度根据维修性质将维修费用区分为“应由公司承担”和“由施工单位承担”两类,2万以内由客户服务部审核,2万上须汇总报审计部审核,报财务部据实入帐或扣款。
2.2.4.2施工单位保修期满时:由工程部呈报付款申请,转物业公司及客户服务部提出验收审核意见后,财务部计算应付尾款,报分管副总批准支付。
2.2.5工程零星费用支出
工程零星费用支出指项目开发过程发生的没有签定正式合同的成本类支出,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支出,由工程部或设计研发部提出,审计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财务部审核支付,1万元以上支出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支付;
2.2.6财务部定期汇报项目成本支出情况,公司总经理或董事提出质疑时,工程部、审计部、设计研发部负责解释。
2.3广告费用的支出管理
2.3.1由经营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季度广告费开支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经营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财务部门监督审核。
2.3.2经营部根据广告计划合理安排投放时间,并提前半个月呈报工作计划,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同时抄送财务部,由经营部安排实施。
2.3.3计划发布户外广告的,经营部应安排广告公司编制制作费预算,送审计部、总经室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签定合同,财务部根据合同及验收决算支付广告制作费。
2.3.4经营部应根据广告计划与有关媒体签订长期发布协议,有关条件送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签定合同。支付广告费时,由经营部提出申请,财务部根据合同及经营部提交的发布证明进行复核,支付媒体发布费。
2.3.5计划聘请广告策划公司的,经营部应提前提出候选名单,组织评选确定并签定合作合同,广告策划公司建议发布的广告设计内容应报送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支付时,由经营部提出申请,财务部根据合同及批准文件进行复核,支付广告策划费。
2.3.6计划印刷广告宣传资料的,经营部应提前提出候选名单及印刷价格,经评审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签定合同后执行,财务部根据合同及验收情况支付印刷费。
2.3.7零星广告宣传费用由经营部呈送请示单,由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支付。
2.3.8财务部定期汇报广告费支出情况,公司总经理或董事提出质疑时,经营部负责解释。
2.4财务费用支出
2.4.1财务费用主要指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
2.4.2财务部要根据董事会决议办理银行融资手续。财务部按合同规定的利息率计算利息额,将资金预留帐户,避免罚息。财务部对每月计息单要根据合同约定利息率进行审核。
2.4.3财务部定期汇报支出情况,公司总经理或董事提出质疑时,财务部负责解释。
2.5公司非经常性支出管理
2.5.1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关联企业资金正常往来由财务部协调安排,
2.5.2向下属公司投资拨款,由下属公司呈报请示报告,分管副总、总经理研究批准,财务部视资金情况分批核付;单项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财务部支付。
2.5.3捐赠赞助支出
2.5.3.1部门经办的捐赠赞助支出由各部门呈报,并需办妥符合税务抵扣条件的手续,由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核付。不符合条件的,总经理需签注意见。
2.5.3.2单项10--100万元的捐款须加一名董事批准支付,100万元以上的捐款须董事会批准支付。
2.5.4财务部定期汇报公司非常性支出情况,公司董事提出质疑时,总经理负责解释。
2.6业务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
2.6.1业务借款管理
2.6.1.1业务暂借款借款程序
各部门因公急需办理费用暂借的,应先填写一式三联的公司费用借款单,办理借款手续。
2.6.1.2业务暂借款审批
A.若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需经经办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批准即可支付。
B.若借款金额在3000--2万元(含2万元),需经经办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支付。
C.借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需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6.1.3业务借款的管理
A.借款时,财务会计应将借款单中的第三联(即会计记账联)作为原始凭证挂借款人的账。第一联及第二联暂存会计处保管,待费用暂借人持手续完备的费用报销或请示单来财务冲账时,会计应在保留的两联费用暂借单中签注本次报销金额和多退少补金额;此后,将第二联(即报销联)作为冲账的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的后面,而第一联应退还给费用暂借的经办人。
B.各借款人事后应即时冲账,若超过一个月未办理冲账手续,财务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经办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负责督促经办人在10天内做好冲账手续。10天内还未办好冲账手续,财务部将通知人力资源管理部扣回的经办人当月工资,不足部份,部门经理负连带扣款义务。并抄报总经室有关情况
福建元洪房地产有限公司融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费用借款单
部门
部门经理
本人经办:
需付给:
对方账号:
开户行:
现金()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支票()
因未具报销手续,先暂借,请挂本人账户,待后结算。
借款人:x年xx月xx日
总经理
财务部审核意见:
本次报销金额:
实退(补)金额:
审批
已办妥结算手续退回此联。
财务经办人:
备注:费用暂借款三联单的用途。
第一联存根,费用暂借款冲账手续办好后,退还费用暂借经办人;第二联报销联,作为冲账的依据附在会计凭证后;第三联记账联,作为记账的依据。
2.6.3费用报销办法
2.6.3.1为规范现金管理,控制提取现金次数,财务部规定每周一至周五四点三十分之前为费用报销时间,其它时间不进行费用报销单的报销(特别支出除外)。
2.6.3.2费用报销单应规范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A.各项费用开支应根据开支的类别分别粘贴报销,且报销单据应用胶水粘贴整齐。
费用报销单应填写规范,包括内容、单据张数;并经部门经理签字。
B.经办人员应在每张报销单据后签名。物品购买要经办人及验收人同时签字。
C.索取的原始单据要填写单价、数量、金额、物品名称,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D.有关交通费用的原始单据,经办人员应在单据后注明起点、终点的名称。
不能用费用报销单,需用请示单形式报销的费用项目有:
A.没有收据及发票的费用,请以请示单形式报销。
B.广告费用报销一律用请示单形式报销。
C.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公司财产的采购应填写请示单。
2.6.3.3公司财产的购入,应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完入库、出库手续后方可报销。公司购书,需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库、借出手续后方可报销。
财产入库验收单
单位:
品名规格
编号
数量
单价
总额
备注
上列财产已由我部验收入库,性能规格合乎规定。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x年xx月xx日
经办人:
验收人:
财产领用单
单位:
品名
规格
编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上列财产已由我部领用,若发生毁损丢失等,将由我部负责。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x年xx月xx日
领用部门:
领用人:
仓管员:
备注:(1)使用方法:入库单和领用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留存财产保管部门;第二联记帐联,送财务部门作财产入账依据;第三联由经办人保管。
3.分支机构财务管理的规定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经济责任,公司决定对分支机构采取目标管理模式。公司将侧重对分支机构进行经营目标考核,同时下放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从而客观地评价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效果。
3.1计划制定
公司在每个年度的2月底之前,召开各分支机构财务计划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财务计划指标,公司考核的财务计划指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3.1.1年度经营收入计划及受托财产经营收入计划;
3.1.2经营成本支出及管理费用开支计划
附:
A.人员编制计划及薪酬支出计划
B.财产购置及摊销原则计划
3.1.3经营利润计划
3.1.4现金流动计划、投资计划、借款计划
年度财务计划由分支机构提出草案,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财务计划应说明制定依据,收入计划应提供必要的市场调查依据,收支项目应分门别类,尽可能明细。
3.2权限设置
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财务计划合理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及批准财务收支,但下列财务活动需上报公司财务部并转公司总经理批准:
3.2.1超出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的财务支出;
3.2.2抵押或销售公司财产;
3.2.3收入项目及定价原则和标准以及合同范本;
3.2.4总标的在10万以上的支出项目或合同;
3.2.5单笔支出在1万以上的应酬费用开支;
3.2.6超过财务支出计划或可能导致超过财务支出计划的财务支出;
3.2.7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认为可能存在违规违法但分支机构负责人坚决要求支付的财务支出。
3.3分支机构财务收支基本程序如下:
3.3.1收入管理
3.3.1.1分支机构必须使用公司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受控的财务收入凭据;
3.3.1.2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必须制定收入审核程序,坚决杜绝存在收入环节的漏洞。
3.3.2支出管理
3.3.2.1财务支出必须由具体经办人填写支出申请单据,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送财务部门审核;
3.3.2.2分支机构财务部门在审核时必须认真检查票据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属超计划、超权限支出,并签署审核意见,转呈分支机构负责人;
3.3.2.3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支出申请必须检查其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作出是否批准支付或转报公司批准支付的决定;
3.3.2.4财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支出申请办理付款;对于财务部门认为不宜支付或需上报批准才能支付的支出而分支机构负责人却坚持要求立即支付时,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可以先口头向公司财务总监报告,财务总监同意或经请示同意先予配合办理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先予配合支付;之后,将支出申请单送公司财务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财务总监经请示仍不同意先支付的支出,分支机构财务部门不能办理支付手续,并将支出申请送公司财务部。
3.4考核
3.4.1分支机构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组织定期编报。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核查,并定期通报。
3.4.2年度财务计划会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召集,分支机构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作计划执行情况汇报,公司财务总监作财务计划核查情况报告,公司总经理作总结评价报告,公司董事、副总、人事负责人参加听取会议。
3.4.3分支机构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良好的,公司给予奖励,具体金额在每个年度计划中体现;
分支机构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不佳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应说明原因,公司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5责任
3.5.1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会计法规、公司财务制度;
3.5.2分支机构负责人对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企业经营效益负全部责任;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3.5.3分支机构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委派,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综合考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并协同分支机构负责人与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由其财务负责人推荐,分支机构人事部门及公司财务部负责考核;
3.5.4分支机构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贪污、挪用公款或严重渎职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予免职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3.6生效
本规定已经公司研究批准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4.资产管理制度
4.1公司财产的范围
4.1.1凡公司购入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房屋同时具备单项价值2000元以上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
4.1.2低值易耗品是指企业使用的单项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能多次使用且基本上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品。包括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和工程用低值易耗品两类。
科目名称
核算内容
备注
固定资产
2000元以上的财产
在固定资产软件上辅助核算
办公用低值易耗品
价值在200-2000元的所有办公桌椅、电话及电话线、电脑及外延设备、以及小于2000元的打印机等
在固定资产软件上辅助核算
工程用低值易耗品
500—2000元
在固定资产软件上辅助核算
材料样品
如:三洁具
周转材料
如:电缆
工器具仪器
如:测绘、电量具等
4.2职责
4.2.1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除工程上使用财产的统一采购及统一管理。并负责年度内不定期盘点及配合年终盘点。
4.2.2工程上使用的工器具,材料样品由工程材料部采购及管理。
4.2.3财务计统部负责所有财产的核算,定期报告反映。并负责组织一年一次财产盘点。
4.2.4各部门文档员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管理配合工作。
4.2.5公司所有职员都有责任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及爱护公司财产。
4.3程序
4.3.1办公用财产的管理
4.3.1.1购买、入库
----各部门需用办公用的各种财产,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公司财产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
----财产购入后应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财产入库验收单(详见附表1)。仓管员应核实数量及规格。
——工程验收时,如果有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工程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参根据经审核的施工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参与验收。并先进行实物管理。
4.3.1.2领用
各部门领用财产时,由部门经办人统一向人力资源部领用,并填好财产领用单(详见附表2)。同时,将财产领用单附在报销单或请示单后一起送财务部进行会计核算。
4.3.1.3盘点
----平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办公财产的不定期盘查,以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一年一次财产盘点,并填写财产盘存表(详见附表3)。人力资源部对盘盈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人事部出具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会计核算。
---属于正常损耗的,记入有关费用。
---属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属于不正常损耗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4.3.2工程用财产的管理
4.3.2.1购买、入库
----由工程材料部提出购买样品、工具、器具及仪器的申请,由工程部经理签批后,报相关副总批准,财务支付。工程财产由工程部专业人员负责采购。
----请示单需划分使用项目,明确用途;货到时需填写财产入库验收单,由工地仓管签字。然后经办人持财产入库验收单、发票及相关单据送到财务入帐。
----仓管负责工程财产的妥善保管与领用登记。
4.3.2.2领用和转移
工程上领用样品及材料,应填写财产领用单,并及时将财产领用单等报送审计部,由审计部在施工决算中扣回。
旧项目结束,组建新项目组时,要作好工程上财产盘点转移工作,作好财产转移记录。该工作由项目组经理负责。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4.3.2.3盘存、报损
工程上财产由工程部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终(工程竣工)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填写工程财产盘存表。对盘盈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区别不同情况,报经批准后,按规定列支。
----属于正常损耗的,记入有关成本科目。
----属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属于不正常损耗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4.4.财产处置程序
4.4.1各部门对于本部门不能继续使用的财产或不需用的财产,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作出统一调度。
4.4.2人力资源部每季5日前汇总前一季度财产变动情况表给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4.3人力资源部采取变卖、捐赠等到办法进行处理时,应呈报请示单,写明名称、价值、状态、处理方式和价格。部门经理认可后,报副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处理。
4.4.4处理后钱款及请示单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附表1财产入库验收单
单位:
品名
规格
编号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上列财产已由我部验收入库,性能规格合乎规定。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x年xx月xx日
经办人:
验收人:
附表2财产领用单
单位:
品名
规格
编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上列财产已由我部领用,若发生毁损丢失等,将由我部负责。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x年xx月xx日
领用部门:
领用人:
仓管员:
备注:使用方法:入库单和领用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留存财产保管部门;第二联记帐联,送财务部门作财产入账依据;第三联由经办人保管。
附表3公司财产盘存表
部门:
盘点日期:年月日
品名
期初帐面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帐面数
期末盘存数
备注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盘盈
盘亏
合计
盘点人:
盘盈(亏)原因
备注:盘存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留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核算,第三联供盘亏、盘盈时送有关领导审批。
5.相关文件
5.1财务报告编写流程(第三层次文件)
5.2财务档案管理程序(第三层次文件)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7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支配;审核各项资金运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公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依据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依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帮助帐刚好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本钱核算和本钱管理,设置本钱归集程序和本钱核算帐表,做好本钱核算,限制本钱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本钱数据资料,刚好、正确地为本钱意料、限制、分析供应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协作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本钱帮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推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根据。
5、协作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需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需对印章的运用状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供应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状况需要公司予以协作支付给第三者,必需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探讨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探讨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需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状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确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缘由,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修理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修理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修理点,修理费用一般实行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运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选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支配。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依据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需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需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干脆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刚好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本钱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其次章工程本钱管理制度
1、公司全部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本钱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托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意料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选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选购,确保设备材料刚好供应,主动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本钱的总体限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刚好精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本钱的构成及用款支配。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确实定和最终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支配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看法,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8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第五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
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山东建筑大学跆拳道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计算公司的财务成果,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济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
1.3必须实事求是,讲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诚实守信。
1.4会计人员必须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公证地提供会计信息。
1.5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税法及企业规章,做到坚持原则。
1.6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更新知识,增强职业判断能力,适应工作要求,做到自觉提高职业技能。
1.7会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的业务流程,运用并掌握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
1.8会计人员必须具有鲜明的服务意识、文明的服务态度,做到强化服务。
2.财务部岗位职责
2.1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
2.2负责确定会计核算控制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3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成本表,及时检查下署工作完成情况。
2.4负责督促检查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2.5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准确完整记账、算账、报账及财务档案整理工作。
2.6负责往来账目核算与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工作。
2.7负责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
2.8负责财务人员离职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领导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2.10 负责对保管员、材料员进行定期培训。
2.11 负责同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工作。
2.12 负责落实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负责质量保证金反款工作,前题在综合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备案证、竣工报告)。
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会计制度建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接受监督。
3.3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表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表;(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月末30日报成本表,下月l0日前报税务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4拒绝接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假票据等)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5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报销审批制度,按程序审批。
3.6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和亏损,及时向主管财务领导汇报,以保证账物相符。
3.7成本会计必须到所负责的.工地与保管员进行出、入库票据的传递交接工作,并将传递的票据及时的对账、记账,与保管员进行月末盘点工作。
3.8成本会计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况,数字要真实、准确,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3.9成本会计定期将各工程水、电量签字函复印件及时从保管员处取回报送财务部。
3.10 成本会计必须按规定时间内报表(每月20日盘点,30日报成本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会计必须在一个月内上报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4.出纳员岗位职责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
4.2保管库存现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并对其安全和完整负责。
4.3负责办理现金的结算业务办理时,应按照核定的库存限额和现金支付范围内使用现金,如有违反,负激励100元。
4.4复核或授权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及时向相关会计岗位传递会计凭证(传递时间不能超过三天);迟报一天负激励l0一50元。
4.5根据收付款会计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曰进行日结和账实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及时核对,查明原因,违者负激励50元。
4.6监督和维护财经纪律,依照规定阻止违法和违规的行为,合理利用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5.现金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5.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5.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5.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5.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5.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5.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5.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5.10 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5.11 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12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5.13 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6.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6.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6.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6.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7.财务印章的管理
7.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7.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7.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7.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8.报销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的操作标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现制定如下报销审批制度:
8.1材料员在购入材料发货票及入库单上签上经手人姓名,交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8.2企业内部报销时,(包括:办公用品、汽油、修车、差旅费等各项支出)由经办人到财务部领取专用借据和报销票据,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或支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销,报销时按规定粘贴,经手人在专用票据规定位置及原始发货票的后面签字。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借款超过规定时限,(三天、特殊情况一周内)挂个人借款处理。
以上报销审批程序缺少一项,拒绝报销,发现虚报,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其责任,罚款处理。
9.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在发生以下变动情况时,应当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9.1在本企业内部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或离职。
9.2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2)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财务印章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3)没有填制完的记账凭证应当填制完毕,没有登记的账簿应当登记完毕,并在各账户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移交人员名章。
(4)对未完事项写出书面材料,整理签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员未履行完毕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开原会计工作岗位。
9.4移交时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完善。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9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工程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第 2 页 共 42 页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6、财务室每季度组织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每次并处罚款50-1000元,根据违规情况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0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5)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1)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2)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3)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2)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3)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1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各地区机关、各项目部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建立公司内部资金、会计、财务与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运行。
3、负责管理公司资金调配,控制项目现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项目部收付款计划,督促项目部按计划进行资金安排。
4、负责公司税务工作,承办各种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负责外经证、税务资料的管理。
5、负责公司各类会计报表、财务决算、年度报表的汇总、编制工作,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
6、负责编制公司各机关管理费用支出预算计划,负责公司各机关日常经费支出报销和核算工作。
7、负责公司筹资管理,办理公司对外银行信贷的申请、展期、归还,负责各类保函、资信证明的开立、展期和撤销。
8、负责公司清欠报表等资料的整理上报,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负责公司审计稽查工作。
10、负责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资金部经理岗位责任
1、协助总会计师全面管理财务工作,制定每年财务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2、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
3、半年组织一次公司财务工作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4、协助总会计师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 、每季度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拟定公司会计核算规定,组织、检查、指导公司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解决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7、编制总部及审核汇总分支机构年度机关费用支出计划,审核总部地区职工借款与报销凭证;
8、审核公司向上级及银行、税务、工商等报送的各种报表,保证报表质量;
9、组织安排公司内部工程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负责配合上级或外部审计机构搞好外部审计事项;
10、检查、指导财务稽查工作,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问题;
11、完成本岗位其他工作及总会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资金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经理指导下管理公司资金、财务、审计、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3、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及财务工作大检查;
4、协助财务资金部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加强银企关系,做好融资工作;
5、负责公司清欠工作,组织长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审核各项目进度款、急用款、项目经费申请及总部地区职工借款和报销凭证;
7、组织每两月自、联营项目资金例会,全面制定和落实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
8、负责督促、审核新开工项目资金策划并指导项目资金策划;
9、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10、负责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和目标;
11、负责审计、稽查、审核审计稽查报告工作及跟踪检查、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定期形成稽查报告报公司总会计师;
12、检查、指导各地区、项目税务管理工作,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处理好税务会计核算,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防范税务风险;
13、制定年度本级机关费用支出计划,按季组织召开实际支出和节超分析会,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和控制措施;
14、组织检查联营项目对外支付款的执行情况、现金流量和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性;
15、分析、总结项目成本管理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按月汇总项目成本表报部门经理和总会计师;
16、审核各期财务会计报表,确保报表质量;
17、制定年度审计稽查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具体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
18、按季度检查、指导、考核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向总会计师和总经理报送书面报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主办会计(总部)岗位职责
1、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
2、编制机关账套会计报表、及时上报企业快报并及时编报财务报表;
3、上报统计报表(综合统计报表里有关的财务报表)及有关固定资产统计表;
4、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审核并汇总所有账套报表;
5、审核并汇总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种测试底稿、审定分析、总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报表;
6、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组织检查公司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和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7、管理联营项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联营方擅自收款,审核联营项目资金额度审批表的本期和累计应付款、已付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按月监督、检查联营方依审批表付款,防止联营方转移资金,规避债务风险;
9、按月编制各个联营项目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核实联营项目会计员上报的月现金流量表、债权债务表的真实性,并汇总上报;
10、负责联营项目的竣工财务结算与管理,负责联营项目收款对帐与管理,确保公司债权回收;
11、负责公司联营项目内外合同和结算书等资料的管理和装订,并汇编项目业主付款方式小册和联营项目以公司名义签订对外合同汇总表;
12、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13、负责组织核对公司内部往来和局往来以及现金流量往来;
14、按规定办理公司固定资产业务、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编报有关固定资产报表;
15、及时备份机关账套,及时打印、装订机关账套的会计凭证及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6、负责机关账套往来相关函证工作;
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主管(分公司)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管理地区机关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出纳员填制凭证;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审核本地区职工报销凭证,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
3、管理分公司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4、协助项目部收回本地区所有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入账;
5、审核、办理自联营工程对外付款业务,协助办理联营工程甲方对帐签认单,按合同、制度办理对外财务结算;
6、办理和管理本地区税务外经证,办理所在地区联营项目税款申报、缴纳业务;
7、按规定编报公司、税务等内外需要的各期财务报表,并按时上报总部审核;
8、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按季编报机关管理费实际支出节超分析表,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
9、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机关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机关会计档案及本地区各类合同、结算书、纳税申报、对账单等各种资料,保管项目移交的会计档案;
11、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本地区各项目会计员的工作,协助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全面管理本地区会计核算工作;
12、负责组织本地区月内部往来和现金流量往来,编制汇总表;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会计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资金主管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
2、负责日常项目进度款、项目急用款、项目经费审批表的整理并登记台帐;
3、负责应收帐款台帐资料收集和登记台帐;
4、负责督促各地区各项目内部往来的转入帐工作,按时收取内部往来表并核对汇总;
5、负责督促项目上报月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和各地区资金月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6、负责编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报上报工作;
7、负责总部网银行业务的审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纳员严格执行资金安全操作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8、协助组织两月一次的资金会,负责资金会资料的收集、核对和编制;
9、办理公司税务外经证,并管理总部纳税资料;
10、负责管理公司项目内外合同、结算书等资料,并按要求和时间编制项目业主付款方式汇编上报;
11、在部门主管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各类银行信贷业务,办理银行信用等级证书、各地区银行信贷卡及年审和注册资金验资业务;
12、办理融资贷款和银行信用额度具体业务,按银行规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资料与担保资料及办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承兑汇票业务;
13、登记贷款、保函、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台账,按月与财务账核对相符;
14、按规定编制各类保函、承兑汇票使用情况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五局。
15、按规定报送银行、工商、统计等对外需要的会计资料和报表;
16、管理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登记使用台账,严格按规定用途审批使用;
17、审核总部机关网上银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出纳岗位职责
1、填制所在地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
2、及时划转、传递内部单位往来款,按月核对内部往来的货币资金业务;
3、协助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员收取有关帐务的原始凭证;
4、装订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收据发票等会计档案资料;
5、复核支付机关职工报销,按制度和审批程序办理职工借款,督促职工及时冲账或及时扣回职工借款,杜绝备用金借款坏帐;
6、按公司领导付款审批单,准确无误办理各项对外付款业务,确保网银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规定,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执行;
8、按规定时间准确向总经理和总会报送资金旬报和月报;
9、办理付款业务热情主动,违背制度不能办理时做解释说明;
10、安全保管各种债券、股票证等有价证券、法人等印鉴章、空白收据发票及有价值物品,管好开户预留印鉴卡;
11、按规定限额安全管现金,定期盘点库存,按月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确保帐实相符;
12、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安全操作规程办理收付款,做好货币资金安全保护,资金被划、被冻结控制在制度范围内;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按会计制度建立项目会计核算账套,及时收集项目经济业务资料,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复核、办理本项目职工报销和对外支付款业务,按工程合同条款,及时催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款;
3、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保证往来账相符;
4、审核本项目材料收发凭证、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结算单,办理材料、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财务结算,按规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编报本项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6、按月组织本项目成本分析会,编写成本分析报告,及时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议;
7、按规定编报本项目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
8、按月编报本项目现金流量表,保证完整、准确、及时;
9、按月打印与装订项目会计凭证,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项目各类合同、结算书、对账单等各种经济资料,将已竣工结算项目的会计账套和会计档案,及时办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营工程付款审批流程
说明:
1、请款人按要求时间、格式内容填制请款单
2、以送达或传真形式传送请款单
3、要求在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
4、程序审核过程中遇审核人外出可跳跃审核,但须补审签
5、付款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或电话请示同意(但须补签批)联营项目付款审批流程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2
建筑工程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条 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均直属公司财务部管理,向公司负责;
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公司。子、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年度土建自3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止(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其它子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三个月为一个会计季度,从会计年度起始日期确定,如土建的会计年度第一季度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依此类推。
第六条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 会计报表由各级财务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签名。会计报表应分别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 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
第二节 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解放沉淀资金,设立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 第四条 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除土建与房地产子公司外,其他子、分公司与公司其它管理部门均无权办理上述业务。
第五条 土建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如需向金融机构贷款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授权后方可办理,其它子公司均无权办理。
第六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对外筹集资金应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所筹资金的用途应符合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融资审批权限:500万元以下的融资由资金管理中心决定,500至1500万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1500万元以上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三、资金管理 第八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权限包括资金筹集、帐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等各方面。
第九条 各子公司和土建、房地产分公司可根据需要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和若干个一般帐户,各单位开设帐户必须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子、分公司均不得白行设立帐户。
第十条 为减少沉淀资金,各分公司每半年应对现有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银行帐户要进行销户处理,在销户前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办理。销户的银行帐户资金全部汇入分公司基本帐户。
第十一条 各单位、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存入资金管理中心帐户,使用的资金由资金管理中心按计划调拨;
如收取的款项为承兑汇票或现金,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按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意见办理。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资金书面报告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资金计划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写;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料具租金、应上交的人均利润、40%的陈欠款和其余资金全部调入决算中心账户,不得留存,其中料具租金、应上交的人均利润、40%的陈欠款必须无条件确保。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如发现有挪用资金的,将对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次分别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 各单位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中的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出的,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计划中调整;
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时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资金收款计划同时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表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列,对资金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做出说明。
四、土建工程要款 第十六条 要款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要款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经理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预算员编制决算书及进度报表并办理甲方、监理签字手续,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参与要款工作,并办理项目付款手续;
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对项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层关系;
财务人员负责要款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款项回收。
第十七条 要款程序 1、进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项目预算员编制进度报表,提请监理和业主代表审批,根据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况提出要款计划数额,必要时项目预算员可请分公司经营科协助,经营科必须给予支持。
(2)项目经理或预算员与业主(总包)方主管人员沟通和协商,获取付款承诺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
(3)分公司经理获知付款信息后,应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数额的指示,必要时亲自或指派经营科长、副科长协助办理;
(4)分公司财务科长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财务科其他人员到业主(总包)办理要款手续,回收资金。
2、年终耍款规定 (1)年终根据土建子公司下达的要款指标,分公司经理应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副科长、项目经理、财务科长专门研究,拟定年终要款计划,明确责任人;
. (2)相关责任人根据分工积极投入要款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经理每周主持召开要款工作碰头会,将业主承诺、资金动向及要款进展情况相互通气,并针对要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阶段要款方案;
(4)年终要款的操作程序参照进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决算要款规定 (1)项目预算员根据工程审计部审计后的决算书与业主(总包)办理完决算手续,需要社会审计的工程完成社会审计后,方为预算员在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调到新的项目后仍须承担原项目的决算办理工作,分公司经营科承担领导、协助和协调的责任;
(2)项目经理如未调离本分公司,仍为工程决算要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为要款直接责任人,要给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项目经理调离本分公司情况下直接负责要款工作。
4、二年以上陈欠款 (1)二年以上陈欠款由分公司经理制定要款计划,并亲自组织要款工作,分公司经营科长、副科长配合或根据经理要求办理本项事务0 (2)陈欠款的要款必须制定时间表,每年要回的资金不得少于40%,对正常程序无法回收款项的,必要时分公司经理要会同法律服务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 要款工作必须满足本分公司资金周转要求,同时满足公司上交款规定数额,上交款中下列款项必须无条件确保:
1、项目使用的机械、料具,根据公司内部标准计算的租金;
2、根据分公司人数确定的上缴资金;
3、应上交的利润;
4、应上交的陈欠款;
5、公司垫资的计划回收款。
第十九条 要款奖罚 l、对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财务总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土建公司财务部经理均有权进行处罚;
2、要款指标奖罚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标,有关规定见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第二十条 安装公司、装潢公司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资金调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资金调度权归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各单位不得拒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下达的资金调度指令,必须将指定的款项汇入指定单位的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因经验不足或计划不周,发现所报资金使用计划有漏项或少报的,可及时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补报手续;
经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办埋。
六、资金结算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划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在扣除各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资金后,原则上归各单位使用,不收取利息;
各单位存放在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当资金不足使用时,各单位可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该利息支出列入该分公司经济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 各分公司向申请借款的条件:工程收款达到合同应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规定收回陈欠款无法满足垫资工程资金。
第二十五条 各分公司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应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逾期不能还款的,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加收罚息;
该罚息将直接从该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指标考核奖励中扣除。
七、资金使用 第二十六条 资金使用审批规定 1、土建和房地产分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的资金,由分公司经理及付款程序办理,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分公司经理签字,50—100万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签字,10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财务科长联合签字。现金会计必须严格把关,如果现金会计不能把关,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15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报公司资金管理中批准。
2、其它子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子公司总经理(执行经理)签字,50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3、对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应由财务人员审核, 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须由财务科长签字确认。在支付款项时感情用事、不把关,出现超付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以上,严重的降职或开除,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支票与财务印章管理 支票与现金必须分人保管,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子公司(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支票与现金由现金会计保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否则发现一次由审计部和财务管理部罚现金会计200—500兀。
第二十八条 对外付款规定 l、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确认后报项目预算员,由项目预算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按照分包合同审批签署付款意见后报分公司经营科,由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后转分公司财务科审核已经付款的情况,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经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决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工程完毕后编制分包工程决算书,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应保证甲方、监理已经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转交项目预算员对决算书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食堂会计、材料会计对发生的伙食费、材料费进行决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后报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并申请工程审计部进行分包审计,票据审计部按照审计资料审批有关票据后由分公司财务科根据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写付款凭证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分公司经理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决定或报总经理批准签署付款意见,分公司财务科根据本意见支付相应款项。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据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由材料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由材料科长签字认可;
如为材料预付款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支付;
材料进场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购员交使用单位的仓库和收料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经理对材料付款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4、对于不按照上述支付程序办理的,轻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元;
收取对方礼物的,1000元以内罚款lO倍,1000元以上开除。
5、对于向我方人员行贿的,一经查实扣罚总价的10%。
6、本条由监事会、票据审计部和分公司经理行使处罚权。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 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五条 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2000元以上。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四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备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子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的其它开支;
6、各种业务招待费;
7、购买农副产品。
第二条 公司办理劳保福利,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条 分公司库存现金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必须事先报总经理和开户银行批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必须填写备用金领用单或借款单,公司人员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土建子公司人员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其他子公司人员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建立台帐,财务审计部应经常对其进行审计。
第六条 符合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经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签字后由现金会计支付现金。
第七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后填制凭证,交总经理签字,由现金会计发放现金,并由财务部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条 现金会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入与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决算,帐款相符。
第九条 财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资金、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差额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差额的两倍,差额在2万元以上的开除,同时罚没该年度和上年度工资。
第五节 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对公司经济往来的票据分两种办法进行审批,即原则上采用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或在董事长批准的部分子、分公司采用计划审批法。
第二条 审批要求:一、审批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公司各种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二、必须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办事;
三、必须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
四、必须查清预算价和实际发生量方可审批;
五、遇特殊情况或各种干扰时,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六、对分包工程款必须在工程审计完毕后方可审批;
七、对低值易耗品必须根据指导价审批;
八、其它材料必须附有符合规定的招投标手续和合同方可审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续必须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则对责任人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条 在审批发票时,必须做到连续编号,发票上写明所附单据张数,凡发现不在报支范围内的发票,当场撕毁。
第四条 凡是单独发生的发票,包括汽油发票,必须张张审批,坚决不允许粘贴在封面上审批。现金会计、成本核算登记员要严格把关,配合好审计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 在逐张发票审批的同时,把票据的金额、编号及发票本身号码同时输入计算机。
第六条 不管任何人报销发票,发票上都必须具备对方开好的日期,如发现没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无效处理。发票审批时,所有手续必须完备,如发现搞形式主义补办手续的,不予报销并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罚款500元/次,严重的罚款1000元/次并在《中南之窗》曝光,屡教不改的开除。
第七条 差旅费、过路费、定额发票等除在封面上签字审批外。对里面的小单据必须张张签字或盖章,以防再次重复报销。定额发票必须连号且盖有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差旅费也必须与实际相符(如海门到青岛只能用一种车票)。如发现无正式车票的或缺车票的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八条 原则上各类发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签字、监督,不属直接主管的不得无原则的签字与表态,发现后发票作无效处理,并当场撕毁,同时追究签字人的责任,严重的在《中南之窗》上曝光。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把好签字关,通过审批发现误差的,一切损失由签字人全额承担,并加倍罚款。
第十条 凡是各种费用指标包干,均须凭实际票据报批,节余部分归个人所有,超支不予报销。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的票据审批权归试点单位经理(总经理),在报批过程中超出计划部分由审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 大额费用每月编制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2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
第十三条 平时管理费开支(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每半月申报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一份报票据审计部,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个人备用金按照制度规定,在计划内领用。
第十四条 公司对该财务和票据每两月进行一次审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审批,不论金额大小,第一次罚审批人2000元,第二次罚5000元,第三次取消审批权,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五条 市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由审计部制定标准,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市外出差人员在出差之前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事先向办公室通报,不通报的做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出差,乘坐轮船、火车及长途汽车须凭相应的票根报销。报销标准:项目经理、科长报销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
一般管理人员报销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须投入工作,可以夜间乘火车,报销硬卧。
第十八条 路费单程报销标准:
海门一青岛、海门一潍坊140元;
海门一济南140元;
海门一北京200元;
海门一大连260元;
济南一大连180;
北京一大连140兀;
青岛一大连130元;
南京一大连230元;
青岛一济南60元;
青岛一北京120元;
青岛一上海150元;
济南一上海150元;
北京一上海160元(上海原则上以火车为主);
济南一北京70元;
北京一南京150元;
济南一南京130元;
青岛一南京130元;
海门一南京60元;
海门一临沂100元;
青岛一烟台30元;
济南一临沂50元;
北京一烟台160兀。
工地与工地之间调遣以公共车为主。
第十九条 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专车时,应事先以书面说明 原因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凭发票和经批准的书面申请报销。
第二十条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交通费,如发现按票据额的两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 出差伙食补助不论职务高低,往返途中统一每天补贴20元,并且地区之间来往路程时间要超过8小时才能补贴,如济南至青岛、济南至北京、海门至上海、海门至南京等,不予补贴;
在没有公司分支机构的地方出差,出差期间每天补贴20元。
第二十二条 子、分公司之间出差一律住公司招待所,不报支住宿费,特殊情况须分公司办公室出具证明。需要在外住宿的住宿费报销标准:北京、上海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7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20元以内;
大连、青岛、深圳、南京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6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10元以内;
其它地区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5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00元以内;
一个人出差的在上述住宿费标准上增加30%。
第二十三条 子、分公司间出差一律在公司食堂用餐,计人个人生活费。
第二十四条 出差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婚假、产假、大中专毕业生每年一次探亲假、丧假报销来回路费。其余一律不报,报销时婚假必须附结婚证书,丧假必须附死亡证书。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第二十六条 500元以上的餐费报销必须附上菜单明细,对白纸抄写的部分菜单,必须盖好与饭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则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对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费用考核的正确性,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另附说明,要写明费用事由和列支部门,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员。
第二十八条 成本核算登记员必须把发生费用的部门和人员记录清楚,不得串户,不得徇私舞弊记在领导的帐上,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不得将下属的餐费拿来报支,坚决杜绝利用公司名义招待自己的亲戚好友或公司内部人员,一经查实,发票当场撕毁,同时给予双倍处罚。
第二十九条 项目招待费在十七项指标中考核,在指标70%内项目经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约30%用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对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须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管理人员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额,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同意。
分公司经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员尽量让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项目经理一起参加,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重复支出。
第三十一条 不允许将超额发票分开报销,一经发现,当场撕毁,并予以双倍处罚。
第三十二条 逢年过节拜访的合作单位及上一级部门,额度都得事先请示总经理,并列出明细,报销时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复,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十三条 在公司内部食堂招待客人和有关领导,可按150元一桌的菜和30元一瓶酒的标准,其余一般人员可按80元一桌的菜和10元以下一瓶酒的标准。安全员、质量员陪同甲方对口人员尽量在食堂用餐。
第三十四条 凡外出不在食堂就餐且没有在就餐时间前3小时向食堂打招呼的,按照3元/次记人个人帐上。
五、办公费审批规定 第三十五条 添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必须先向总经理书面申请,不得事后补办手续。购买工程上所需要的书籍,应由各科室负责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购买,凡没有申请签字的,或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经同级办公室主任签字。
第三十六条 小型办公用品(如各类手头文具、计算器、质检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统一采购,公司对每个职位的管理人员核定限额,管理人员在限额内领用。小型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办理采购和发放事务。
第三十七条 一般管理人员办公桌、办公椅等,原则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员增加必须添置的,一般人员办公桌不得超过每张200元,并事先征得审计部同意。
第三十八条 项目办公室办公家具标准:
1、3万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IOIXIO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传真机、饮水机、文件柜、空调、计算机;
如有项目总工,总工办公室费用5000元,包括计算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
2、3万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2000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文件柜、电话;
3、主体项目必须安装固定电话。
第三十九条 对管理人员手机话费实行包干,标准由票据审计部核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条 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标手续及质保书、保修卡方可审批,报批时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 合同内属我方采购的材料,如不争取而归甲方采购的,对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分别罚2000元;
对我方采购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购而在价格上弄虚作假的,罚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各10000元;
凡是招投标手续弄虚作假的,罚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材料负责人、经营科副科长、项目经理各10000元,材料员,、预算员各5000元。以上三种情况由监事会主席和票据审计负责人处罚。如连续出现三次,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十二条 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而采购的材料价格,如经材料监督员询价发现价格偏高的,责任人赔偿50%;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100%赔偿,并对以上人员罚款1000元以上。
第四十三条 所有甲供材料转帐单必须凭公司领货凭证上的实 I乐数量,由材料会计办理好各项手续,核对后方可进行审批,只提供转帐凭证无领货凭证的作无效处理,不予审批并进行处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四条 对分包队伍票据的审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关招投标手续的规定进行审批,无合同约定的不能审批,并查清有关事情的来龙去脉;
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担进度、质量、安全和付款责任,配合费按规定收取;
(2)必须查清当地的预算价和我方的实际工程量;
(3)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后,才可审批。
八、拖延发票报销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毕后一个月内办理报批手续,如有拖延每天罚采购员100元。
第四十六条 招投标材料、设备及工程发包,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将合同交票据审计负责人,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第四十七条 所领用的备用金(不含定额备用金),一个月内必须结一次帐,否则超过一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0%;
超过两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5%;
超过三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20%。
第六节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应该以会计期间分期决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 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子、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 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年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 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轻则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
第七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土建公司总部备用金的领用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不在当地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重大款项办公室主任应通过电话请示总经理);
土建分公司工作人员备用金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其它子公司的资金一律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批准使用任何资金。
第二条 有关人员的备用金额度规定如下:
总经理2万元;
副总经理1.5万元;
分公司经理1万元;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3千元;
经营科长5千元;
项目经理、部门及其他科室负责人3千元。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分公司经理需领用备用金,可自行到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人员一律按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条 特殊情况因公务确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签字后按照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现金会计不按照规定办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借款管理规定 第五条 工人结婚可借款lOOO元,工人生病可借款200元,需住院由项目医生和项目经理证明,费用由公司代缴,最后按有关规定归户。如家中遇丧事可借1000元,其余情况一律不得借款。本条规定由项目经理认可后,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六条 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如遇盖房或结婚而需要借款的,可借款10000元,坚决不允许透支借款,如生病可借款500元,需要住院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最后按有关规定归户。本条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项目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生病可借款lOOO元,住院费用由公司支付并按规定归户,盖房和结婚的可借款2万元。本条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除以上情况外,不允许借款。特殊情况需借款的,2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把关,500元以内由分公司经理把关,1000元以内由子公司经理把关,1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如发现采用弄虚作假手段借款的,按借款总额的20%罚款。
第十条 如利用领取备用金的形式占用公款金额超过5万元者视为挪用公款,公司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 现金会计及审批人对重复借款把关不严的,超出规定部分对审批人和现金会计按10%罚款。
第八节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体制 第一条 公司实行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四级核算,对于个人往来项目必须核算到个人。其中公司和子公司实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项目部实行成本核算;
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为利润中心、利润指标中心和成本指标考核中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土建公司、房地产公司设财务部,其它子公司设立财务科,各分公司、机具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科,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由预算/定额员兼任)。公司、子、分公司均独立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受公司领导,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子公司财务部(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
土建子公司财务部对各分公司财务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
分公司财务科对项目部成本核算员行使指导职能。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各级财务机构人员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人员调配、培训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各级会计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各级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子、分公司对会计人员有使用权。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处理对外关系,协调与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关系,各单位凡涉及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相关事宜必须事前向公司财务管理郡请示、汇报,未经公司财务管理部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纳税申报由各单位办理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公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
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各子公司负责对本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如实反映各自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土建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内部独立核算,年终将当年会计利润上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土建子公司财务科要对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
第八条 土建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之间经济往来的协调工作,保证各分公司“内部往来”资料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 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控、监督。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格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承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条 子、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负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加工公司向机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开具材料调拨单;
土建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各单位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双方均通过“内部往来”列帐。
第十二条 年度末,土建各分公司将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会计处理如下:借记:本年利润;
贷记:内部往来一公司财务科;
如为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生物医药公司、建筑机械公司、租赁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各级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十七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科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
现金会计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十八条 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九条 为保证发票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
公司制度规定发票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条 土建子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子、分公司每月按计税工资进行预提[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及时记人成本、费用和应付工资。农历年末由土建子公司财务科根据工资决算单决算员工工资,并根据分公司、项目部人员工时使用情况将决算的工资分配给各分公司、项目部,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数。
第二十一条 根据预提的应付工资按月计提工资附加费,计提标准: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1.5%。
预提的福利费列入“应付福利费”科目,预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列入“其它应付款一工会经费”、“其它应付款一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农历年末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分配的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的工资附加费。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发票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
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年度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二十三条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经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 3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 6年 三类:施工机械 8年 四类:运输设备 10年 五类:生产设备 10年 六类:通讯设备 5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发票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发票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发票重新列帐,如发票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
每月按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
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
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建固定资产项目(如办公楼、学校等)一律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如属捐赠项目(如学校、幼儿园等),待工程竣工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自用项目组建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在建固定资产领用项目上的甲供料,一律开材料调拨单按市场价转公司总部财务科,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项目部承担;
如属领用的是项目上的外购料,项目部按成本价调公司总部财务科,总部财务科列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甲供料差价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三十条 年度末各项目部应对未完工程成本进行盘点,不允许通过调节未完工程成本调节利润,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未完工程盘点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预算、材料、财务人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盘点时可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 分公司2000元以下的生产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一次性摊销到有关项目部的成本。
第三十二条 对应收帐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分公司总帐会计和材料会计每月要和甲方核对往来帐目,I兜止和纠正差错,并办理签认手续,参与收款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间内部往来)。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审批的发票,正确归集各项目部的成本、费用,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五条 成本、费用与收入要成配比,要准确划分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调节未完工程成本来调节利润。
第三十六条 确认收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只能暂按内部预算确认收入。
第三十七条 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发票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事前审核准备工作,完备各种手续,以保证各种成本费用能及时进帐,提高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八条 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费;
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f临设费、其它);
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三十九条 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四十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和通报分公司财务机构。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
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工时统计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工人用工计划,通过生产管理部组织工人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用工总量,防止工时超耗,每月25日完成当月工时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机械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各分公司之间要每月核对一次内部往来款,防止少计、漏计成本、费用。
第四十二条 为加强对项目部成本的监控力度,分公司经营科应协助、督促项目部按月下达各项目部制造成本指标,以便财务部门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三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产值报表,不得上报虚假报表,任意抬高或压低产值,预算核算的资料准确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四条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四十五条 分包工作量应单独编制报表,并按各自的取费标准分别列出并作出对比分析表,若为包清工的,应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六条 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总帐会计、材料会计及公司成本核算科、会计科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七条 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第四十八条 人员工时统计按下发的报表统一填写,内容正确、时间及时、项目分列清楚,并每月与分公司工时统计部门核对清楚,找出差异原因;
不正常未出报表的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落实填制补充报表。
第四十九条 平均人员数按大、小年分别对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计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计算。
第五十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一条 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 会计报表实行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负责制,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都要在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 第五十四条 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五十六条 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 为加强对子、分公司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子、分公司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子(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
第五十八条 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十九条 分包单位开发票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发票给我方;
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发票给我方。
第六十条 子公司需对外投资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擅自对外投资的,将对批准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各分公司均不得对外进行投资。
第九节 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节 财务管理奖罚条例 第一条 严守财务机密,对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随意泄露,泄露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第二条 每月30日对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结帐,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如有错误每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对公司规定的上交资金统计表、收款收据使用表、工程量、应收款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迟一天罚150元。
第四条 要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定期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得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款300元以上。
第五条 管理人员的帐号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统计人员随意添加一个帐号罚300元。
第六条 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增开银行帐户,必须书面申请,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批,擅自增开罚款1000~2000元。
第七条 未经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擅自以个人名义存储套取现金的,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工时统计人员对职工出勤、工时、奖分、级别分登记不仔细、公布不及时,经查实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罚500元,第三次开除。对于工长弄虚作假的情况,如是先签字后填工时罚款200/人次;
先用铅笔填写后修改的罚款500元/人次;
扣发调走工人的工时,罚款1000元/人次,严重者开除;
挪用工时给他人的(不包括制度规定调控部分)每人次罚款300元。
第九条 发现签字手续不全和残缺不全的票据,每次对报批人罚款50元。
第十条 登记帐簿的文字要求数字准确,无刮、擦、涂、抹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50元。
第十一条 使用虚假的发票,发票不予报销,每张罚款100元,并且在内部报纸上曝光。
本制度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由检查组负责处罚;
其余情况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十一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企业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各种票据、售房价格、分包工程款、万元以上材料招投标和有关费用包干执行情况的审计,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审查、评价。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有:财务审计部、票据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审计部门直属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领导,为股东服务,除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及其指派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干涉上述部门的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只有询问和索要资料的权力。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开除。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工程预算等相关业务,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当地施工预算定额,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 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财务、会计、金融、税务、外贸、外经等法规以及工程预算和电算化技术。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群众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要依据国家法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在选择审计依据时,必须选择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依据,即选择与审计事项期限相一致的凭据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规、制度为依据。擅自改变审计依据或凭主观想象审计的,经查实后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 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证据,以判断、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达标程度,并作出正确、公正的审计结论及合理化建议。若有违背,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帐表、决算书,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必须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严重浪费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否则对审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审计人员主观臆断、处事不公的,罚款500元以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长负责处罚。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以种种理由百般刁难、阻挠和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者,应及时向监事会主席汇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扣除当年工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审计附件(与审计有关的各种证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 票据审计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总结,必要时在公司董事会上要进行汇报。
本制度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4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条计划
公司管理部门生产安全部、技术研发部、机械动力部、财务部根据市场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造计划等共同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利润增量等经济指标,提交公司领导审查。
第二条审批
工程项目计划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查并报董事会批准,方可进入项目改造。
第三条立项
对工程项目改造,应由技术研发部编制工程项目计划表,列明项目名称、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一式四份,分送财务部、机械动力部、技术研发部、主管领导。
对计划外的工程项目,技术研发部必须填写项目申请表,写明项目投资原因,资金使用金额,审批后,一式二份,分送财务部和机械动力部。
第四条受理
财务部接到计划表后,列项对在建工程进行项目管理核算,包括:支付设计费管理,材料领用管理,设备采购管理,基础施工管理,外协管理,安装调试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第五条支付设计费管理
1、填单:技术研发部填写汇款通知单,注明工程名称。
2、审批: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技术研发部主管签字,经办人签字。
3、付款:财务部经理负责安排款项支付,会计人员填写支票(现金支票由出纳填写除外),出纳负责汇款。
4、追索发票:汇款往来单位应在不晚于付款一个月内开具发票,技术研发部负责索取发票。
第六条材料领用管理
由技术研发部填写工程领用材料清单,授权使用部门领用,由使用部门设备员(专人)到仓库领用。仓库保管员填写领用单,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设备员要填写工程名称、领料部门,并签名。
仓库不得以发票未到,而迟开领料单,本月发出的工程材料领料单,本月必须送达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领料单,在月末将其材料差异和进项税额转出,增减工程成本。
第七条设备管理
A、设备采购由技术研发部申请采购,经主管领导审批,授权物资管理部采购。物资管理部填制汇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部门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一式二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留底。财务部接到审批后的汇款申请单后,由财务部领导安排资金款项支付,会计人员填制支票(现金支票除外),出纳负责汇款。
物资管理部购买大宗设备,需要订立购买合同,并经价格审查委员会批准,复印件交财务部。财务部应按照购买合同要求,执行汇款事项。对于分期付款的设备,要求物资管理部及时索取发票。
B、验收购买的设备,应由仓库专人管理,根据发票(买价、税金和运费等)和实物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技术研发部、一份留底。
C、领用使用部门应由设备员(或专人)领用设备,由仓库保管员填制设备领用单,注明设备名称、规格,设备员填写工程名称,领用部门并签名,一式三份,一份送技术研发部、一份送财务部、一份留底。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填制设备领用单,不得白条抵库,设备领用单应及时送至财务部,财务部以便及时核算工程成本。
第八条基础设施管理
1、交表:由技术研发部负责将预算表、合同书、标书交财务部。
2、监督:技术研发部、生产安全部、机械动力部、财务部负责施工项目的现场跟踪监督,对现场不可预测,不可抗力造成的预算超支,应及时填写隐蔽记录,编制追加预算表,并及时送至财务部。
3、预付款:合同上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合同上无规定的,根据技术研发部签审的工程进度表付款。
4、结算时间:合同上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合同上无规定的,按不早于项目完工验收日结算。
5、结算:财务部根据预算表,结算表、追加预算表和验收单并按合同规定的'预留比例,扣留保修金后付款,合同未规定保修金的,按3%预留保修金后付款。
6、工程索赔原则:
a、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b、必须注意积累资料
c、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
第九条机加的管理
工程项目需要加工的,必须由生产,技术研发部填写派单表,机械动力部接到派单表后,方可进行机加。机械动力部填写机加明细表,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用料、人工、机加时间等明细项目,机加过程由技术研发部、生产安全部现场监督,机加费用明细表应由使用部门、技术研发部、财务部、生产安全部审核签字,一式四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生产安全部,一份送技术研发部,一份由机加部门留底。
第十条外协管理
技术研发部根据工程项目要求,需要进行外协加工的,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派单表给机械动力部,机械动力部根据派单表进行设备外协加工。外协加工应订立加工合同,复印件交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合同支付加工费用。支付程序同设备采购。
机械动力部负责设备加工的质量、技术检测。
第十一条安装调试管理
由技术研发部、机械动力部、财务部、使用部门共同参与,技术研发部负责填制安装调试费用明细表,注明项目名称、材料、人工等明细费用,由技术研发部、机械动力部、财务部、使用部门审核签字。安装调试费用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技术研发部,一份机械动力部留底。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安装调试费用表,增加工程项目成本。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
验收由技术研发部负责,财务部、机械动力部、使用部门、施工单位共同参加。
工程验收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商记录;
3、技术设备说明书;
4、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5、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
6、工程设计规定及竣工规定。
竣工验收单由技术研发部填写,应注明项目名称、技术改造内容、移交生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意见。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一式四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技术研发部、一份送使用部门、一份机械动力部。
第十三条结转工程,
增加固定资产项目竣工验收后,技术研发部、机械动力部应配合财务部结算工程,增加固定资产。由技术研发部、机械动力部填制固定资产结算单,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增加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固定资产的结转单应由技术研发部、机械动力部、使用部门、财务部盖章后,一式四份,分送财务部、机械动力部、使用部门和技术研发部。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结转单结转工程,增加固定资产,并协同机械动力部将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增设固定资产卡片。
第十四条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确认标准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或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十五条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计提方法每年半年结束或年度终了时,按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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