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物品管理制度

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4 08:57:35 制度

物品管理制度(经典1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品管理制度(经典13篇)

  物品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宾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贵重物品室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__大酒店房务部。

  第二条职责分工

  (一)前厅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二)前厅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三)总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室物品的摆放及卫生清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程序、标准及要求

  (一)贵重物品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只为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

  (三)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的违禁品、易碎物品。

  (四)本保险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小件贵重物品。

  (五)保险柜开启由前台收银员与租用客人共同开启。

  (六)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总钥匙放在前台收银处,一把放在租用客人处。

  (七)贵重物品室除总台为客人寄存物品及管理人员检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私自进入。

  (八)工作人员在贵重物品室内一律不允许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现象。

  (九)禁止将私人物品带入贵重物品室。

  (十)贵重物品寄存单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

  (十一)贵重物品寄存室的门必须24小时关闭,有客人才会开启。

  (十二)贵重物品寄存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十三)正确填写详细客人证件的有效信息及贵重物品寄存单。

  (十四)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钥匙,使客人了解钥匙的重要性。

  如果保险箱钥匙未能在离店前交回,需交给酒店人民币500元作换锁之用。

  (十五)领取物品时,正确核对客人钥匙号码并开启。

  第四条相关处罚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按照《员工手册》作出相应的处理。

  物品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

  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

  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物品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消防法》、《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有毒品、腐蚀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有害物品。

  二、各单位对在生产中储存、运输、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加强管理,遵守本制度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运营中的安全。各单位主管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人。

  三、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XXX部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可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2.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排除;

  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要求的设施、器材及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纠正。

  五、各单位在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处和作业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必要的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用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备、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六、各单位对危险化学物品要进行出入库、流向、储存量和用途的如实记录。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出相应记录,至少保存2年。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七、危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而发生各类事故。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

  八、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中要根据其不同温度、湿度或者压力变化进行控制,避免发生任何渗(洒、泄)漏而引发各类事故。

  九、安全环保部要结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制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如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事故特点,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并立即组织救援,不得拖延、推诿,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好善后工作。

  十一、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十二、本制度中未提到的安全注意事项,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危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而发生各类事故。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

  八、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中要根据其不同温度、湿度或者压力变化进行控制,避免发生任何渗(洒、泄)漏而引发各类事故。

  九、安全环保部要结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制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如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事故特点,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并立即组织救援,不得拖延、推诿,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好善后工作。

  十一、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十二、本制度中未提到的安全注意事项,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物品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学校的总务主任、财产保管员是学校财产的专职管理员,对学校房屋、其他建筑、绿化、设备、办公事务用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校各类财产总帐、分类明细账及消耗品帐,管理其它专用教室部门的财产帐。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门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凭学校统一出门证(由总务部门出具),双体日(包括节假日)物品一律不准出校门。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如需外借必须在不影响教学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须填写借用单,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时收回,并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制度执行赔款。

  三、领用物品应按“必需、节约”的原则,财产管理人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财产管理员记入个人领用卡。领用人签名后即可发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调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财产管理员提出,办好领用和清退手续。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学校的同志,应及时办理好物品清退手续。

  六、固定资产如损坏,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经主任批准,填写报废单,送上级部门审批。

  七、各种贵重物品应严格执行借、还手续,未经总务处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单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应根据个人物品领用卡记载的规格、品名、数量进行,由财产管理员写明清退日期并签名。

  九、养成爱护公物的自觉性,物品和设备保管不当造成损坏及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并适当的经济赔偿。

  物品管理制度 篇5

  一、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规定,制度如下规定:

  二、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四、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五、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装防雷保护设施;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大量销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

  八、危险物品必须双人保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了解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管和操作工作。

  九、各单位领导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取和保管,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使用和保管要安全。剧毒物品要专柜(保险柜)专人保管,领导时需经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

  十、进购和领用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要及时办妥手续,库存

  物品管理制度 篇6

  一、采购制度

  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采购人员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5、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执行情况。

  6、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后勤总务处负责。

  2、后勤总务处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校产的帐册或处室、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及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库存放,由库房保管员统一管理。

  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志同意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借用教学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校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及时销帐,在统一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请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是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

  物品管理制度 篇7

  目的:为了加强管理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统一发放标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本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范围

  限于本店专职从事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员工。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的辅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扩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年限,也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发现金。

  2、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3、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保用品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4、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在“公务费”中的“杂项费用”中列支。

  6、对本办法中未列,但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种,可根据本办法的配备原则,制定配备办法,上报店审批后执行。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1、建立总公司与各店的分级采购制度,重要的施工机具必须由店统一采购;

  2、 “三证”齐全:

  ⑴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

  ⑵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

  ⑶安全监定证。

  3、租赁或采购二手设备时,必须进行性能鉴定或检测。

  4、计划投入。根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所需经费。

  5、外出采购。由总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计划,派人到商场或厂家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6、检查验收。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具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标识的合格证的产品接收,无合格证的产品不得接收。

  7、入库保管。对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予以入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8、请领配发。依据国家和行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按时、按量向员工发放,并由请领员工签字。

  9、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经常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员工上班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10、报废更新。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报废更新。

  11、检查处罚。对上班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经济处罚。

  物品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物品采购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造成滞销、超期变质等损失,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酒店规定,不得因合同条款订立不当而给酒店带来损失。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报酒店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署。

  2、采销合同由专人统一编写、登记、编制、发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物品的采购:

  3.1物品的`采购,按每月使用计划及合理库存的需要,经营业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营业,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3.2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应根据请购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用途,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采购。管理用物品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仪器、工具、办公用品等,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买。

  3.3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请购单,已经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3.4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3.5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3.6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4、成本部每月2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财务部,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毁损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是人为因素给酒店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5、采购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经济或刑事责任。

  6、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物品管理制度 篇9

  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

  1、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2)化学危险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或者同船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施工工地人力搬运化学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和放射性化学物品时,应备有相应防护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及使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

  (5)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地点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

  (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如果必须在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设备。

  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火车的蔽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3、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前后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玻璃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运输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时,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准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桥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设施旁。

  5、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视情况需要,派专人押运或指定可靠人员负责运输。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

  6、载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要有明显标志。

  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

  4、初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会同玻璃、技术部门共同把关,严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记录。

  5、化学危险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批准并征得所在地玻璃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

  6、化学危险物品销毁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亲自指挥,雨天和夜间尽量不进行销毁工作。

  第四章附则

  1、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安全岗位责任制。

  2、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品管理制度 篇10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物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应根据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险程度,划定禁火区,并设立明显的禁止标志,严格管理火种。

  二、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储地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储存室的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m2,储存柜的总量不得超过200kg;各类化学物品必须分类储存。化学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切忌混放在同一库房,同一储存室内以免发生事故。

  三、凡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领发要有严格的手续。

  四、采购化学危险物品,要申请采购证,凭有关部门发给的采购证购买。购买剧毒物品,除严格执行凭证供应外,还应由本单位出具证明,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名盖章后方可购买。

  五、托运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附有有关证明,向指定的.运输部门办理。自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经过培训,熟悉业务、有上岗证的人员装运。

  六、安全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保管的安全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与普查以及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和指挥。

  七、安全部门必须切实做好对直接管理或接触危险物品人员的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业务上坚持上岗培训制度和经常考核。

  物品管理制度 篇12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 篇13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专人保管。

  2、旅馆需使用保险箱时,必须是住店旅客方可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使用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使用箱号的钥匙交给旅客,由旅客亲自将需保管的贵重物品放入箱内后上锁,保管人锁另一道锁。

  3、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4、旅馆丢失保险箱钥匙,应立即报告旅馆总经理,按规定请旅客填写打开保险箱委托书,在旅客面前当面撬开,损失请旅客赔偿。

  5、严禁私自配制保险箱钥匙,空的保险箱钥匙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险箱的.使用说明。

  6、严禁存放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7、严禁总台私用放置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