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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时间:2023-11-09 14:54:33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篇(实用)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篇(实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八条:各分公司、安全处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和安全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

  (一)、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1000元,主管副经理800元,项目经理800元,安全员400元。

  (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员。

  (三)、在本年度内创市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400元,主管副经理300元,项目经理300元,专职安全员100元。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加速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法的《职工奖惩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

  奖励和惩罚的种类

  1、奖励的种类:表扬、记功、晋级、记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2、惩罚的种类:批评、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在给予上述惩罚的同时,可以处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对象和奖励条件

  1、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绩突出者。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3、生产操作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要求,在防范事故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5、其他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奖励规定

  1、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每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依次量化考核评分,对成绩第一名的有关部门总负责人进行奖励,金额为100元。

  2、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每月可视情况给予1—3名员工进行奖励,金额掌握在20—50元。

  3、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4、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员、防火员,根据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由部门、车间总负责人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各部门、车间决定。

  5、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惩罚对象和惩罚条件

  1、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3、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责任人。

  4、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经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

  惩罚规定

  1、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

  2、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xx——20000元以上罚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车间,要求限期解决,逾期未整改的,对部门、车间的总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下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报告厂长进行研究处理。

  4、检查人员在工作现场直接发现的“三违”行为,按照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一般违章员工的经济处罚,每次掌握在20—100元。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

  1、嘉奖

  对仔细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榜样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奉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赐予适当嘉奖: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开事故发生者;

  1.3、准时发觉或消退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与公司xx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别奉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比,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依据标准赐予肯定的现金和物质嘉奖。

  2、惩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赐予惩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峻,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实行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仔细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峻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惩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惩罚分为行政惩罚、经济惩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惩罚依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惩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殊严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经营户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3、制定并建立驾驶员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管理台帐,安全例会记录。

  4、督促所属人员严肃履行安全职责,负责签定驾驶人员安全生产保证书。

  5、定期检查驾驶证的审验、换证、补证、二级保养维护的及时到位。

  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且有效期内参加交管部门的培训和业务学习。

  7、按车辆例行保养规范,认真做好车辆设备检查,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保持车容整洁。

  8、做到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疲劳驾驶、遵章守纪,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对人的生命国家财产负责。

  9、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司驾人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10、严格对违章违纪,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度,做好处罚、分析总结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车辆安全生产检查,由第一责任人负责。依照《道路交通法》标准,必须定时、有计划、有重点进行检查。

  2、驾驶员在工作范围内,必须先自查自检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正,责任人进行定时复查。

  3、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整改,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者应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检查中发现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整改,责任到人。

  5、贯彻边检查、边教育、边整改的精神。要求件件要落实、条条有交待,落实到位。

  6、各种形式的安全税务局,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做到资料齐全,有帐可查,有考核依据,要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三、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按要求,时间及规定路线驾驶车辆。

  2、行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做好例行保养及安全设施的确认,使车辆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听从交通民警和协警人员指挥,严禁超速行驶,严禁争道抢行,不违章驾驶和操作、保险、防滑、防火、消防等设施齐全。

  4、车辆倒车时必须先看清车后情况,慢速倒车,严禁盲目倒车,严禁盲目拖车,确保安全。

  5、卸轮胎时,应做到支撑稳固,采取有产措施防止滑动。

  6、行车中,仪表显示异常,应迅速停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车。

  7、车辆停车时,必须选择停车场或安全空旷地点,有专人看守。停车必须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道路中停放维修必须竖立安全警示标牌。

  8、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四、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等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2、驾驶员依照规定,连续驾车时间不允许超过4小时,坚决杜绝疲劳驾车。

  3、机动车驾驶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由此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和车主承担。

  4、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禁止开车吸烟、饮食、谈话。知车辆技术状况、知道路情况、知气象变化、知行人车辆动态特点、知乘载规定。

  5、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急躁车、不开麻痹车。

  6、车辆有效证件必须随车携带、妥善保管、虚心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查验检查。

  7、认真检查车辆做好日常维护,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车辆出车。

  8、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观念。做到勤清洁车辆、勤检查车辆、勤保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及时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安全行车保证书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增强每个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出车行车必须保证做到:

  1、严格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

  2、货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各种保险,按核定载重量装载,严禁超限。

  3、按要求对车辆定期检查,出车前后要及时检查,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驾驶员要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道路运输法规、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做到文明行车、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警钟常在,思想情绪集中,麻痹意识坚决丢弃,确保安全出行。

  7、不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8、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完全自负。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处罚

  1、处罚范围

  1.1工伤事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职责者、事故职责单位进行处罚。

  1.2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职责者、事故职责单位进行处罚。

  1.3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1.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5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职责人。

  1.9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

  1.10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处罚类型

  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景、职责大小,可处以罚款10-5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景、职责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2.4性质异常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职责。

  3、惩罚程序

  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来源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来源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四、奖励

  (一)奖励的范围

  1、在推广安全“四新”技术、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提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进取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奖励程序

  1.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2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3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三)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8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9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进展的前提和根底,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当进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防止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阔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清楚,建立健全鼓励和惩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嘉奖和惩处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嘉奖、惩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退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赐予嘉奖。

  5、对员工个人嘉奖、凡贴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嘉奖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赐予一次性100—1000元嘉奖;

  ⑴职工发觉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专心进展抢救和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创造制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治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举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展举报者。

  6、惩罚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展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展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假如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惩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消失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与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觉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仔细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有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觉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止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准时实行措施的,每发觉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惩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判;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惩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惩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惩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惩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赐予50元——1000元经济惩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燃烧物品者。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

  1 、总则

  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2.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2.3 、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2.4、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3.1、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2、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3.4、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奖励

  5.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5.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5.2.1、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5.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5.2.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暴力事件发生的;

  5.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5.2.5、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者;

  5.2.6、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表现突出的;

  5.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5.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5.2.10、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个人成员。

  5.3 、对于下列情况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5.3.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部门;

  5.3.2、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5.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 、处罚

  6.1、对进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应商等所有外单位,委派工作、参观学习、办事等所有外来人员。

  6.1.1、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2、作业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

  6.1.3、违反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员工标准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4、凡违反本规定多项内容的,实行数款并罚。

  6.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2、公司内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500元以内惩治警告:

  6.2.1、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6.2.2、拒签整改通知单的;

  6.2.3、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导致事故发生者;

  6.2.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6.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6.2.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2.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2.8、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6.2.10、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6.2.11、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100—2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50—100元。

  6.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擅自停用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的;

  6.3.6、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或承载人员的;

  6.3.8、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6.3.9、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的;

  6.3.10、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穿行车间的;

  6.3.11、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私自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的;

  6.3.12、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手套、围巾围裙,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6.3.15、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6.3.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插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6.3.17、下班未关闭照明,空调,电器电源,机械设备电源,手机充电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6.3.18、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水道随意倾倒废弃油液,随意焚烧垃圾、树叶、荒草,造成环境污染的;

  6.3.19、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6.3.22、违反物资出厂规定或车辆进出厂规定的;

  6.3.23、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时间逗留工作岗位的;

  6.3.25、住宿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入生产场地的;

  6.3.26、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违纪,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300—5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100—200元。

  6.4.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产现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发现违章吸烟的;对在上述区域内的无主烟头每个扣罚责任单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损坏或拆除、停用消防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责任区内消防设施损坏不清楚、不上报的;

  6.4.4、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4.5、重复隐患,重复违章的;

  6.4.5、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防震垫,没有托架的;

  6.4.6、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6.4.7、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6.4.8、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设备,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6.4.9、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6.4.10、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转向灯、刹车),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5公里/小时),把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

  6.4.11、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4.12、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游戏,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完整,没有定期点检记录或点检记录缺失的;

  6.4.13、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6.4.14、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6.4.15、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

  6.4.16、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的;

  6.4.17、盲目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的;

  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6.4.19、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0、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的;

  6.4.2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正规插头或用各种方法代替插头的以及不安装漏电保护的;

  6.4.2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6.4.23、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6.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6.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6.4.26、损坏消防、燃气、监控报警装置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6.4.27、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6.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6.4.29、聚众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的;

  6.4.30、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6.5.1、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6.5.3、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5.4、缠访领导,滋事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经劝阻无效,造成影响的;

  6.5.5、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6.1、轻伤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6.6.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险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7.1、发生重伤事故的;

  6.7.2、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发生火灾、案件、机械事故、环境污染造成影响的;

  6.7.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

  6.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奖惩程序

  7.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7.2、经济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7.3、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7.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8、考核

  8.1、实行分级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8.2、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8.3、本制度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者,安保部对公司上交降级提案。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

  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

  (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

  (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

  (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2

  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体现。为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一项工作。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重要性与构建方法:

  一、重要性

  (一)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奖惩制度对于员工的影响非常大,在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下,员工将更加注重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违章操作和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员工危机意识和反应能力,使企业的安全防护工作得到了保障。

  (二)优化企业内部管理

  建立良好的奖惩制度,有效地抑制员工作恶行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优化。

  (三)增强企业形象

  一个好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不仅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还能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信誉度。

  (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合理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了企业在事故处理和赔偿方面的费用支出,同时提高了效益和盈利能力。

  二、构建方法

  对于企业来说,建立一个完善的奖惩制度,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奖项设置、惩罚措施、实施管理办法等等。

  (一)奖项设置

  企业的安全生产奖项要有一定的激励作用,能够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设置奖项时,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员工个人的表现,设计出多种不同的奖项,如最佳操作员、最佳安全员、最佳安全团队、最佳安全管理者等。同时,奖项的形式、金额、评选标准等也需要做到量身定制,以满足员工不同的'需求和个性化的奖励方式。

  (二)惩罚措施

  除了奖项的设置外,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惩罚措施也是必要的。惩罚措施不仅能够起到威慑效果,也能够促使员工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工作。惩罚措施应包括:扣减工资、降职、停职、罚款等。

  (三)实施管理办法

  企业在奖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完整的管理办法和流程,包括奖项申请、评审、发放等程序,对于惩罚措施需要有人员调查、证据收集、处罚决定等程序。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对于奖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让员工充分了解奖项、惩罚措施和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养成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和态度。

  三、结束语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不仅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向员工和社会传递积极信号的一种方式。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奖惩制度的重要性,深入挖掘员工积极性,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企业稳健发展。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 处以罚款 50-100 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 50-1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 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100 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4

  1.目的

  为建立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奖励、惩罚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监督执行。

  3.2.管理部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规章制度的考核。

  3.3.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安全生产奖惩事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项的考核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规章制度的`考核。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

  5.管理规定

  5.1.奖励事项

  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有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5.1.1.对安全生产技术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者。

  5.1.2.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能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5.1.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5.1.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1.6.积极参加本单位、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部门、个人的。

  5.1.7.在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5.2.奖励程序

  5.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上报管理部,经审核后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5.2.2.先进部门由管理部组织各部门评选、讨论、审核通过后由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5.3.惩罚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5.3.1.事故责任者。

  5.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5.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5.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事故者。

  5.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5.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5.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5.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5.3.10.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员工不履行安全职责。

  5.4.惩罚类型

  5.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200元、赔偿损失的3-1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

  5.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辞退、开除。

  5.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5.处罚程序

  5.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管理部批准后执行。

  5.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管理部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

  1 、总则

  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2.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2.3 、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2.4、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3.1、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2、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3.4、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奖励

  5.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5.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5.2.1、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5.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5.2.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的事件发生的;

  5.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5.2.5、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者;

  5.2.6、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表现突出的;

  5.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5.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5.2.10、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个人成员。

  5.3 、对于下列情况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5.3.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部门;

  5.3.2、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5.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 、处罚

  6.1、对进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应商等所有外单位,委派工作、参观学习、办事等所有外来人员。

  6.1.1、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2、作业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

  6.1.3、违反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员工标准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4、凡违反本规定多项内容的,实行数款并罚。

  6.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2、公司内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500元以内惩治警告:

  6.2.1、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6.2.2、拒签整改通知单的`;

  6.2.3、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导致事故发生者;

  6.2.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6.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6.2.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2.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2.8、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6.2.10、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6.2.11、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

  考核单位领导100—2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50—100元。

  6.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擅自停用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的;

  6.3.6、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或承载人员的;

  6.3.8、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6.3.9、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的;

  6.3.10、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穿行车间的;

  6.3.11、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私自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的;

  6.3.12、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手套、围巾围裙,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6.3.15、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6.3.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插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6.3.17、下班未关闭照明,空调,电器电源,机械设备电源,手机充电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6.3.18、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水道随意倾倒废弃油液,随意焚烧垃圾树叶荒草,造成环境污染的;

  6.3.19、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6.3.22、违反物资出厂规定或车辆进出厂规定的;

  6.3.23、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时间逗留工作岗位的;

  6.3.25、住宿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入生产场地的;

  6.3.26、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违纪,一人/项次:

  考核单位领导300—5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100—200元。

  6.4.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产现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发现违章吸烟的;对在上述区域内的无主烟头每个扣罚责任单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损坏或拆除、停用消防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责任区内消防设施损坏不清楚、不上报的;

  6.4.4、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4.5、重复隐患,重复违章的;

  6.4.6、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防震垫,没有托架的;

  6.4.7、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6.4.8、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6.4.9、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设备,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6.4.10、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6.4.11、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转向灯、刹车),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5公里/小时),把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

  6.4.12、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4.13、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游戏,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完整,没有定期点检记录或点检记录缺失的;’

  6.4.14、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6.4.15、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6.4.16、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

  6.4.17、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的;

  6.4.18、盲目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的;

  6.4.19、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6.4.20、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1、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的;

  6.4.2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正规插头或用各种方法代替插头的以及不安装漏电保护的;

  6.4.23、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6.4.24、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6.4.25、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6.4.26、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6.4.27、损坏消防、燃气、监控报警装置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6.4.28、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6.4.29、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6.4.30、聚众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的;

  6.4.31、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6.5.1、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6.5.3、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5.4、缠访领导,滋事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经劝阻无效,造成影响的;

  6.5.5、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

  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6.1、轻伤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6.6.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险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

  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7.1、发生重伤事故的;

  6.7.2、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发生火灾、案件、机械事故、环境污染造成影响的;

  6.7.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

  6.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奖惩程序

  7.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7.2、经济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7.3、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7.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8、考核

  8.1、实行分级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8.2、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8.3、本制度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者,安保部对公司上交降级提案。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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