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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制度

时间:2023-11-07 15:44:3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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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带薪休假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带薪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制度1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20xx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带薪休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带薪年休假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得到落实,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

  第三条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确认)。

  第四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六条 新入职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本人应提供在其它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各类离岗人员。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七条第(一)~(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年休假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个人意愿,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次休完。

  第十条 坚持企业安排与个人申请相结合、企业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年休假。职工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和公司安排。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职工年休假实施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落实职工休假计划。

  第十一条 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但须按请假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年休假。公司鼓励职工因病或因事需请假时,优先选择申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审批和通知程序如下: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车间)工作情况和年休假安排计划,与职工本人沟通后,提前一周填写《职工年休假安排通知单》(以下简称年休假通知单),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年休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部门将年休假通知单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休假人工作年限及休假天数及本年度休假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后,由休假人直接负责人通知休假人,并指定职务代理人、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四)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通知单随考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主动申请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职工本人提前一周填写《职工年休假申请单》(以下简称年休假申请单),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年休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部门将年休假申请单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休假人工作年限及休假天数及本年度休假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后,由休假人部门负责人通知休假人,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四)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申请单随考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见职工年休假取消/调休通知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本年度内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五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职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第十六条 公司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司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xx年1月1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带薪休假制度2

  四川将完善带薪休假制度,春节后出台政策

  带薪休假将纳入集体合同内容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我省将从机制上推动带薪休假政策,要求企业把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列为企业的重大事项,还要通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来推动其落到实处。要求企业工会与企业代表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据了解,过去一些企业的集体合同签得太过笼统,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条款。春节后,要求企业签的集体合同更细致,要把落实的细则和具体措施纳入合同中。

  与此同时,人社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会将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让企业员工参与对企业集体合同满意度的评价。四川还将要求企业把带薪休假纳入单位的规章制度。

  现身说法:保障福利会更有利于员工创新

  对带薪休假抱有期待的'人很多,但如何说服企业主主动落实?

  “现在企业发展靠什么?不是单靠加班加点了,更多要靠创新!”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说,首先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经营者对带薪休假制度的认识。用身边的榜样现身说法,员工休息好了,员工福利得到更好保障了,会加倍投入到工作中去,这也更加有利于创新,推动企业的发展。

  同时,省人社厅还要推动企业高层领导休假。因为去年我省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一线职工休假比例远高于管理和技术人员,企业高管带薪休假比例仅为23。2%。

  该负责人说,企业高管带头休假,会在企业形成一种良性的休假风气,也更能推动带薪休假的进程。

  焦点回应:企业奖励旅游也可算是落实带薪休假

  我省对落实带薪休假政策的推动,还将表现在考核的弹性方面。比如一个企业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奖励项目是华东五市七日游,旅游的这几天,算不算被奖励者带薪休假?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明确,可以算带薪休假。

  不能想休就休企业根据生产情况安排

  落实带薪休假,对员工来说是个好消息,对企业而言却有些发愁。有企业经营者担心:如果员工集中休假,影响生产经营工作怎么办?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带薪休假不是员工想休就休,而是由员工提出申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安排。一句话,何时休假要企业与员工达成共识后才能实施。

  相关国家规定:

  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xx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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