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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时间:2023-10-31 09:03:0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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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1

  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水泥检验

  施工现场专职试验工从现场来样中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为12㎏,在监理见证下送至云阳县建设工程监督站检测所检测,代表批量最大不得大于200吨,同时供货单位提供水泥3天及28天强度报告。

  2、砂、石检验

  砂、石进场在监理见证人见证下取样送检,每项检验最大代表批量为600吨。

  3、钢材检验

  钢材本工程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取样件数,任选两根切取拉伸2件,冷弯2件,圆钢拉伸及冷弯各取2件,进场Φ6.5—Φ25钢筋,根据不同批号在监理公司见证下取样,送检。

  4、页岩砖检验

  页岩砖每15万块为一检验批,要求取样试验一次。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2

  1、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员、质检员会同现场材料员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办理入库手续,存放在规定位置,并进行标识;对需要复验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不能入库,更不得投入使用,应暂时单独存放在指定的待检区域,并作好“待验”的标识,并记录,不得投放使用。

  2、进货检验应包括的内容:

  (1)、进货文件的验证:

  a)、进货单上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标准是否与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相符;

  b)、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效。

  (2)、实物验证:

  a)、进货的实物是否与进货文件相符。

  b)、进货数量是否与进货单相符。

  c)、进货质量抽验是否符合要求。

  d)、进货材料的包装、标识、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和标识清楚。

  3、现场抽样送检,应由现场材料员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通知试验员,按规定取样并送到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结果应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确认。

  (1)、确认为合格的材料方可投入使用或办理入库手续,存放在规定位置,并将原来的“等检”标识改为“合格”标识。

  (2)、确认为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确认为质量等级达不到规定要求但可以使用的材料,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监理或顾客协商,经监理或顾客同意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后方可降级使用。

  4、所有材料验收资料及复试或试验资料要经质检人员签字认可。材料的'验收、测试或试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须由专人登记保管。

  5、材料的紧急放行:

  (1)、如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又能及时追回和更换的材料可作紧急放行处理,不能追回和更换的材料不允许做紧急放行处理。

  (2)、对需要作紧急放行的材料,必须由工长填写材料“紧急放行批准单”,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对紧急放行的材料必须由工长进行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4)、公司工程部组织项目材料人员实施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上报主管领导。

  6、工程试验人员培训上岗、持证上岗。

  7、材料进场,项目部材料员、质检员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收集材料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随行技术资料等质量保证资料。

  8、见证承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9、试验员在建设、监理单位有见证资格的人员的见证下按现有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取样。

  10、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11、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和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3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进场的控制。

  三、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经营部负责开工前提供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材料预算, 以及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3.工程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4.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5.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

  1.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的控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材料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 首先进场材料必须“三证”等资料齐全。 其次钢筋、水泥等必须经复验合格。

  最后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1)材料采购程序流程如下:

  2)原材料检验程序

  3)相关人员职责

  A.项目试验员

  对进场物资进行取样和送样并填写试验检测申请单。

B.项目材料员

  对进场物资的材质证明、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

  安排物资的贮存保管和经外观及化学性能检测合格后的物资发放工作。

4)工作程序

  A.进场物资的检验、验收

  为了保证用于工程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所有物资于进场后都必须先行接受检验或试验,经证明合格后方能允许使用。

  B.进场物资的取样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

  C.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性能检验。

  D.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填写料具验收单,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合同的`内容或事先的协定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应通知采购责任人及时与材料供应商联系协商处理。

  E.材料员根据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核对到场物资数量,并检查是否与合同要求或通常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齐全。

  2. 进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组织人员同质量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根据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 型号、数量、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验收。

  3.进场的钢材对其外观质量直径(厚度)、数量、出厂合格证(牌号、批号、 规格、数量)进行验收;检查质量证明书包括牌号、批号、规格、数量、 化学分析、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质量证明书如为复印件必须有持 原件单位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进场钢材的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及经办人签字;

  4.进场的水泥对其水泥标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及准用证(证书有效期)和质量证明书包括水泥强度等级、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安定性、细度、强度实测值等进行验收。

  5.进场的中砂、碎石对其外观质量、产地、细度模数、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进行验收。

  6.进场的砌体材料外观质量、截面尺寸(长、宽、高)、数量、强度等级、 强度实测值等进行验收。

  7.进场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必须合格的准用证和质量证明书。

8.对进场材料需卸到指定的地点,且按规定要求卸货,不得野蛮装卸。

9.对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要求退货,且做好退货记录。

  10.对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质量情况做好记录以便以后采购时作为评价依据。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4

  第一条建设单位是项目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第二条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材料、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条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除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外,单一种类材料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取样,对其产品全部性能指标按照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第六条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第七条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检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检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5

  一、做好进货接收时的联检工作。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订货进场时,项目部材料室负责组织质检员、材料员参加的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 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室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

  二、做好材料进场复试工作。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须复试的产品,由项目试验员严格按规定进行,对原材料进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材料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于设备的进场验证,由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专业工程师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调试,并填写相关记录。

  四、在进行材料、设备的检验工作完成后,相关的内业工作(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准用证等材质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及时做到位。

  五、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外埠进入不合格品"进行处置,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如可进行降级使用或改用做其它用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六、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时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执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出现问题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并追究其责任。

  七、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要做到100%,发现-次未经检验进场或未留下检验记录,分别给予当事人50-100元罚款。

  八、材料室做好材料的品种、数量清点,进货检验后要全部人库,及时点验,库管员要做好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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