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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8 06:55:4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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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瓦斯隧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瓦斯隧道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管理制度1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隧道工区区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分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分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分部主管副经理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管理档案由分部物设部负责建档保存。

  每周用风速测定仪对风速进行人工检测,检测结果与自动监控系统相应时间、位置、风速值进行核对,确保风速满足施工要求且回风巷风速不得低于0.5m/s。

  7、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工区区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的,当班人员报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瓦斯隧道管理制度2

  1、设立隧道瓦斯检测班组,建立瓦斯监控室,在隧道工区区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分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 。

  2、瓦斯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瓦斯检测的操作规程,熟悉瓦斯监测设备性能,随时注意各类瓦检设备的运行状态。

  3、隧道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瓦斯监控中心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不间断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现象发生。

  根据各类瓦斯检测仪表的检定周期,提前做好计划,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严禁随意更改瓦斯传感器的参数设定,发现各类传感器数据显示异常时,应及时通过其他检测设备进行校核检测,同时报告工区区长、项目分部主管副经理进行处理。

  4、瓦斯人工检测制度。

  瓦斯人工检测实行三班倒24小时连续检测,每班三人,确保掌子面、模板台车、随时有一名专职瓦检员,另一名瓦检员巡回在横通道、断面变化处检测。

  带班作业人员及工班长进洞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做到对作业工作面瓦斯浓度巡视监测及即时监测。

  重点部位使用光学瓦检仪。

  5、瓦斯自动监控系统使用瓦斯断电装置连续监测,其探头悬挂位置要能反映隧道风流中瓦斯的最高浓度。

  6、人工检测频率规定:正常工序工作地段各作业面每小时检测一次,特殊工序如电焊作业、防水板焊接、塌方处理等重点部位,必须保证全过程检测。对各种通风死角每班进洞检测一次。对瓦斯浓度超过0.3%的'地段,必须加强检测,增加检测的频率为每20分钟一次。隧道内爆破作业的瓦斯监测按照“隧道爆破安全管理规程”执行。

  瓦检员如检测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立即报警,停止超标区所有工作,组织超标区域人员撤出,切断电源,立即通知监控室,加强通风。待该区域瓦斯浓度降低到0.3%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7、瓦斯检测结果签认制。

  瓦检员每次检测后,必须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工作面带班工班长,形成书面检测报告,必须有工作面工班长或带班人员签认。

  8、当班瓦斯检测结果校核制。每班人工瓦斯监测结果须交瓦斯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人员与自动监控系统相应位置、相应时间的自动监控记录进行比对,确认后由工区区长签认、分部主管副经理签字后报项目分部安质部。

  9、瓦斯监测浓度异常报告制度。

  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先组织撤离人员,立即断电停止作业,命令加强通风等),同时报告监控室,由监控室报告项目分部调度,分部调度报告工区区长、主管生产副经理、项目分部经理,同时上报项目部调度。

  安检员要将当日瓦斯最高浓度记录通知工区区长和分部主管副经理,并报项目分部调度。项目分部调度对瓦斯浓度超过0.5%以上的瓦检记录立即报告分部项目经理或值班领导,同时上报项目部调度。

  10、瓦斯自动监控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及传输线路,项目分部每10天检查一次,工区区长每天作例行检查,瓦检员、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做好日常巡查。项目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11、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瓦斯监控档案必须保持连续性,完整性,分类建档,专人负责。

  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自动监控系统监控记录必须进行备份。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每天对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分部主管副经理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每天晚上八点前将当日瓦斯检测记录表报项目部调度。

  当班瓦检人员进洞前必须将所用的记时工具与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同步,人工检测结果经与自动监控系统相应数据校核签认后,由项目分部安质部归档保管。

  12、交接班制度。瓦检员、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工区区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13、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瓦斯隧道管理制度3

  1、隧道瓦斯仪器、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便携式瓦检仪器统一编号后由专职瓦检员使用,日常校核及保养由监控中心负责。

  项目分部安质部、物设部分别建立瓦检仪器使用、检定台帐,瓦检仪的定期检定工作由分部物设部负责。

  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及通风系统及其它改装设备的的各类瓦斯监测设备的'定期检定由物设部负责。

  3、不能正常工作的瓦检仪器不得随意拆卸和继续使用,要送签定部门校核维修,出现人为损坏,要由责任人赔偿。

  4、洞内照明、动力线路、接头、插销、局部通风均要采用防爆型(专职电工每日检查一次),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5、凡是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器设备及机具传动部分,必须有加装的护罩或遮拦,使用的机具、设施要满足运转良好,制动有效,不产生静电、火花。

  6、使用矿灯的人员不能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矿灯如有漏液、电线破损、灯销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使用, 使用的矿灯必须编号发放。

  7、使用仪器、矿灯、电瓶等充电室离洞口不小于50米,并有专人负责。

  8、风机要由专人操作、检修保养,确保风机的正常连续运转。

  9、凡用于施工的设备、防爆电器等安装就位后,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乱撞乱拆。

  10、安全部门定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仪器、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落实的负责人和整改时间。

  11、凡要求整改的仪器、设备、机械,相关落实部门无条件按期整改到位。

  12、洞内严禁带电处理维修施工机具、电器设备,仪器、设备的维修签定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13、不能使用的防爆器材、设施要报物设部统一维修、校核处理,该列销的要由分

  部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和项目分部领导共同确认。

  14、在高内,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的,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瓦斯隧道管理制度4

  1、项目分部工程部负责编制隧道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经项目分部总工审批后成立,同时应急预案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

  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根据预案要求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由预案编制者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明确分工及职责。

  3、由分部主管副经理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4、项目分部物资设备部门负责采购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负责保证应急物资设备的有效性,应急物资不得挪作他用,做到常备不懈。

  5、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救援中心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中心汇报,应急救援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应急预案启动。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统一协调应急行动,按照预案程序要求,各司其职,组织现场抢救、人员疏散、撤离危险物品等。

  6、应急抢险的结束。

  应急行动终结后,由项目分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内容。

  物资设备部门及时补充损耗的应急物资设备。

瓦斯隧道管理制度5

  1、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3、“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程序为:放炮前,由班组长清点人员无误后派人警戒,并检查各避炮处顶拱、支护情况是否完好,瓦检员检查瓦斯合格后,告之爆破工,爆破工发出放炮警号(三声长哨)进行放炮。

  4、安全部负责为隧道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5、专职爆破工进洞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与瓦检员、班组长一起进行作业,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瓦检员根据三个时段检测数据填写具体内容,并应由班组长、爆破工签名,下班后进行整理上报安全部。

  6.安全部必须认真审核记录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保存。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报表的施工队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7.安全员负责“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工作,瓦斯检查员负责对“一炮三检”数据的填写。

  8、放炮前,施工队必须断开回风流中一切电源,瓦斯检查员确定无误后,方可发出放炮命令。

  9.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发出命令恢复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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