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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09 07:08:41 制度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1

  1目的

  确定本公司管理体系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确保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最新版本,并通过检查和评审使之持续有效,以确保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管理体系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xx)

  4职责

  4.1安环质监部负责制、修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公司通用部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更新;负责监督组织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其所分管专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获取、识别、更新;负责组织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各专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所分管专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将《公司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简称《清单》)中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给职工并遵照执行。

  4.4安环质监部负责将经识别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学习内容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5工作程序

  5.1与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国际公约,如《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等;

  ──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行业规范、规章、标准;

  ──相关管理或执法部门的规划、通知和公告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与识别

  5.2.1公司安环质监部应与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全公司通用部分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各专业主管部门应与相应的上级专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

  5.4.3公司安环质监部每年和不定期对各专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4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其所分管专业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及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清单》的内容更新、增加与作废

  5.5.1当《清单》所涉及的内容更新、增加与作废时,公司安环质监部及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识别、确认,提出《清单》修改意见。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更新或增加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电子版的方式每月底前报送给公司安环质监部(若有)。

  5.5.2公司安环部对经识别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审核,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将更新或增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补充到《清单》中,以供各单位遵照执行。

  5.6审查、评审及不符合纠正

  5.6.1安环质监部及各专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检查情况,对不符合项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5.6.2每年9月,公司各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并在9月底前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报公司安环质检部,由安环部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发送各专业主管部门。

  5.6.3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审查、评审过程中提出的不符合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整改,安环质监部及各专业主管部门组织不符合项跟踪验证工作。

  6记录

  6.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6.2文件发放、培训记录

  6.3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6.4不符合项整改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回执单)

  取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同时,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电子网络、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2.2公司安环质监部及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准确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并填写《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5.2.3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清单》连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电子版原文(如有)及时汇总交安环质监部。公司安环质监部负责审核并编制《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执行。

  5.2.4安环质监部和各专业主管部门应确保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最新、有效版本。

  5.2.5对上级部门阶段性工作安排的通知、公告或仅个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的法律法规适用性要求一般不纳入《清单》。

  5.2.5公司现有规章制度未作明确规定、需直接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可经公司安环质检部及各专业主管部门识别,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执行单位。

  5.3培训、沟通

  5.3.1经识别更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及时进行宣贯、培训。安环质检部负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5.3.2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宣贯与培训;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将经识别、更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相关内容及时传递给有关相关方。

  5.3.3各单位或公司职工可根据需要上网检索查阅或向各专业主管部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5.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与监督

  5.4.1安环质监部及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及时为各单位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按要求执行。公司现有规章制度已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规定的,执行公司制度、文件;公司没有明确(文)规定的,直接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4.2各单位应根据《清单》,严格遵照执行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同时保

  存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如:

  a)许可证、执照; b)项目申报、评审、验收报告、“三同时”报告;

  c)检验、监测记录; d)自评报告等。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公司各部门可通过政府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运营部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3.3程序

  1.公司各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规范、规定等名单上报运营部汇总。

  2.运营部按汇总明细将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并上交至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3.各职能部门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传达和培训员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运营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使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4.更新

  1.运营部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及相关方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四、附件

  《适用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3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获取、识别适用于本本企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评审、更新并传达给有关人员及相关方,实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各项管理制度中的融入,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适用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等方面的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xx〕128号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负责获取、识别、评审、更新、传递与本企业相关的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获取业务相关的安全法规,并汇总到公司生产部。

  4管理要求

  4.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内容包括:

  4.1.1国际公约和条约: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

  4.1.2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4.1.3法规: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

  4.1.4部门规章:国务院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公司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4.1.5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1.6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告等其他要求。

  4.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

  4.2.1从计算机网络上获取;

  4.2.2从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获取颁布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3从专业出版社、发行机构、专业报刊杂志上获取;

  4.2.4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咨询机构获取;

  4.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

  4.3.1将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

  4.3.2生产技术部负责将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到由本部门负责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当中。

  4.3.3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应及时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不符合条款进行修订。

  4.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评审与更新。

  4.4.1公司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管理规定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评审,评审结论应形成记录。凡符合要求的,通过完善体系制度文件予以保持,不符合的应及时更新,并将过期和作废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从《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删除。

  4.4.2公司生产部应该及时更新《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和文本,并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4.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传达

  4.5.1 收集的法律法规文本通过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等方式下发。

  4.5.2重要的法律法规内容通过宣传栏、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传达。

  4.5.3依据相关方要求将相关法规文本传递给相关方。

  5记录

  5.1 《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2《合规性评价记录》

  5.3《合规性评价报告》

  6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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