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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2 08:22:06 制度 我要投稿

市场管理制度【集锦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场管理制度【集锦14篇】

  市场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三大方针,确保承包单位员工的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层层有职责、事事有人管”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开曼铝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责任人是作为承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是单位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针对综合班和各生产车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检修安装公司主管、副主管、安全员负责全车间的安全;各片区技术员负责各片区的安全;各班组班长为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教育方面:各车间综合班安全教育形式和时间计划,由检修车间统一负责报送安环处。安全教育要求各车间安全员和设备技术员同时组织。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一经查出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相应处罚。

  3、日常安全监管方面:各车间综合班班长,设备技术员、对综合班的.现场工作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各生产车间对综合班人员现场工作时的安全负有监督责任,生产车间对综合班违章情况进行通报、上报检修安装公司,检修安装公司进行考核。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每周的hse观察对综合班的违章人员进行上报。

  4、制度执行方面:

  (1)《工作票》制度:在工作票安措执行和工作票终结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同时考核。

  (2)《高空作业》制度:对违反《高空作业》制度进行作业的,对检修安装公司进行考核。

  (3)对违反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将对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考核。

  5、事故处理方面:对各承包单位发生的事故将按照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于检修安装公司在生产车间工作时发生的事故,通过分析原因,责任界定,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分别处罚。

  四、其他:

  对于在工作中对安全工作有争议的事项上报有关领导协商解决。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安环处。

  1、治安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治安队伍

  治安队伍建设,按高标准,严要求的指导思想,严抓招聘、培训、上岗、考核等关键环节,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尽职尽责。护卫员选聘以优秀退伍军人为主,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及业务技能,建立业务、绩效考核与工资、职位挂钩的机制。护卫员管理引入轮换制和淘汰制,在年终考评中,实行10%淘汰制,保持护卫员的高素质和战斗力。对护卫员的选聘和培训要求已在第二节《拟采取的管理方式》中作了阐述。

  2、入住期治安管理

  2.1确立治安重点——加大对入住期人流、物流、车流的有效监控

  物流控制——对装修材料流动实施申报制、盘查制和登记制。尤其是装修物品的搬出须提出申报,护卫员有责任和义务对物资的出入进行礼貌盘查;所有的物资流动实行登记放行手续。

  车流控制——市场设车辆进出入口,以便于管理。运输物资进入市场的汽车要进行登记,记录车主身份、车牌号、车型等信息(因为有智能化系统,所以可以取代),针对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防止对绿化等公共场所造成破坏。对汽车离开,实行登记放行手续。

  2.2治安防范——'三岗'结合。全面防范实施'三岗结合,即巡逻岗、门卫岗、机动岗三岗联合防范,着重安防点、线、面的配合与行动'。

  2.3尽快完善并发挥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安防优势。完善监控设施,使智能化安防系统全面启动,正常运转,发挥技防在治安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常规治安管理

  根据《江苏省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暂行办法》,治安管理须达到等级标准,为此,我们拟采用封闭式管理。具体措施为:

  3.1根据要求,在市场出入口实施24小时值班,安全护卫人员24小时巡查,重要部位实施24小时监控。

  3.2重要设施采取加锁防范措施,上屋面楼梯间的大门上锁,防止投毒及水源二次污染事件的发生。

  3.3对通道、应急楼梯等部位设置明显标识,以利于人员的进出。

  3.4护卫值班人员要禁止杜绝市场内私设摊点、广告牌、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

  3.5流动岗与固定岗相结合,分别在上下班高峰期与平时正常期采取不同的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停车场等重要部位的安全。

  3.6制定护卫服务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能应急处理。根据物业、经营者及业主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预案,是市场物业管理护卫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预案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到经营者及业主的生命财产是否有安全保障,间接地也会影响到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了详尽的《市场突发火警火灾反应预案》以及《刑事突发事件反映预案》,在预案中要求市场管理处全体员工增强对火警、火灾、刑事的反应能力,做到遇突发事件不慌不忙,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各项紧急措施,以确保市场内的财产经营者及业主的人身安全。

  4、治安承诺的相应的惩罚条款

  我们在前面已承诺因管理原因而产生的治安案件发生率为1‰以下。为严守承诺,特制定如下惩罚条款,以保证履行各项赔偿承诺。

  4.1因管理原因造成被盗赔偿承诺:凡同时满足下列两种情况的市场被盗案件发生,市场管理处将承担责任并给予一定赔偿。

  a)经公安机关鉴定属于外来犯罪分子以非法手段进入市场进行盗窃或抢劫的;

  b)有关职能部门鉴定属于管理不到位、人员失职等管理因素造成市场被盗或抢劫。

  4.2其他赔偿:凡经上级主管鉴定属于管理不到位、人员失职等管理这自身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如道路、交通设施、各类标牌、各类装置等,因安装有误、保养不善、标识不清等原因造成经营者及业主损失等,我们将视情给予相应的赔偿。

  市场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序言:

  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市场部门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职员的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市场营销部门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职员,系指本市场营销部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3.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销售部年度市场营销计划

  第三条基本目标

  一、基本目标之销售额目标:本公司20xx年度销售目标如下:

  (一)部门全体:xxxxx万元RMB以上;

  (二)每一员工/每月:xxxxx万元RMB以上;

  (三)每一区域办事处机构/每月:xxxxx万元RMB以上。

  二、基本目标之利益目标(含税):xxxxx万元RMB以上。

  三、基本目标之新产品的销售目标:xxxxx万元RMB以上

  第四条基本方针

  一、本公司的业务机构,必须一直到所有人员都能精通其业务、人心安定、能有危机意识并有效地活动时,才不再做任何变革。

  二、贯彻少数精锐主义,不论精神或体力都须全力投入工作,使工作向高效率、高收益、高分配(高薪资)的方向发展。

  三、为加强机能的敏捷、迅速化,本销售部将大幅委让权限,使人员得以果断抉择,实现上述目标。

  四、为达到责任目标及确立责任体制,本公司将贯彻重赏、重罚政策。

  五、为使规定及规则完备,本市场部将加强各种业务管理。

  六、为促进公司,设立销售方式体制,将原有购买者的市场转化为多元化销售的市场,使本公司具有主导代理商、零售店的权利。

  七、将出击目标放在工程建设项目,各地区经销代理商与零售店上,并致力于培训、指导其促销方式,借此进一步刺激需求的增大。

  八、如经销商与本公司在交易上订有书面协定,彼此遵守责任与义务。基于此立场,本公司应致力于达成预算目标。

  第五条业务机构计划

  一、内部机构

  (一)将设立xxxxx销售中心,分辖xxxxx区域借以促进本地市场经销商的发展及工程项目的销售活动。

  (二)将先后分别在xxxxx设立办事处,从事经销商的开发及产品的推广。

  (三)以上各新体制下的业务机构暂时维持现有公司销售制度现状,不做变革,借此确立各自的责任体制。

  (四)在业务的处理方面若有不备之处,再酌情进行改善。

  二、外部机构

  交易机构及制度将维持由本公司→代理商→零售商的旧有销售方式。

  第六条零售商的促销计划

  一、新产品销售方式体制

  (一)将福建经济较有活力地区的N家零售商店依照区域划分,于各划分区内采用新产品的销售方式体制。

  (二)新产品的销售方式是指每人各自负责本区域N家左右的店,每周或隔周做一次访问,借访问的机会督导、奖励销售,进行调查、服务及销售指导、技术指导等,借此促进销售。

  (三)上述的N家店所销出的本公司产品的总额须为以往的3倍以上。

  (四)库存量须努力维持在零售店为1~2个月库存量、代理店为2~3个月库存量的界限上。

  (五)销售负责人的职务内容及处理基准应明确化。

  二、新产品合作伙伴的建设与重点建筑工程项目推广活动。

  (一)为使以新产品的以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一合作伙伴销售方式所推动的促销活动得以开展,另外又以不同区域各主力经销商,零售店为中心,要依地区进行招商,销售与推广。

  第三章岗位责权

  第七条:岗位名称:销售部经理直接上级:营运总监

  下属岗位:区域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专员,业务员,销售内勤,市场调查员等岗位性质:全面主持公司销售部门日常的整体管理工作;

  管理权限: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指挥、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管理责任:对所承担部门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对公司产品营销进行规划,对各区域市场进行调研,根据本企业产品优势与特点,结合不同区域市场客户群体需求,配合营运部制订相关的营销政策,营销区域的划分,协助公司招商工作的规划与开展;

  2.负责制订营销管理制度,编制本部门年季月销售的计划工作;

  3.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对产品市场销售潜力的调查和分析;

  4.为公司产品进行市场定位,渠道定位,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和管理工作;对销售管理办法的研究和改进,提出改进销售和开发新产品的建议;

  5.对下属销售人员工作的考核、评比、激励,并加以制度化予以完善;

  6.本部门销售人员的销售成绩统计与分析;

  7.对客户环境的调研:客户的规模、产业链分布构成、购买力、同类产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竞争环境、竞争结构与规划、竞争内容与手段等分析;

  8.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销售情况的分析和讨论,对各区域办事处的工作进行考察检验,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处理;并认真的听取区域销售人员的意见,对办事处的下一工作进行指导。

  9.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和出差审批手续,加强对区域办事处销售人员的过程管控及营销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10.公司推行程序化层次负责制,区域经理主要对销售经理负责,销售经理直接对营运总监负责,小事周报,大事日报,重要事件及时报告,最迟距离事件发生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内;如有缺报漏包,当事人负担一切责任,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11.负责监督管控对本公司的产品销售货款回收与账物卡的核对,对存在管理漏洞方面的区域和责任人给予及时的督导改善,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各部门及各区域的工作;

  12.销售经理结合销售部的具体情况按半年一次向营运部提交各区域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销售经理有对下属的人事具有推荐权和考核、评价权,处理等。

  第八条:岗位名称:区域经理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

  销售主管,销售专员,业务员,销售内勤,市场调查员等岗位性质:全面负责公司区域办事处机构的销售管理工作;管理权限:对本区域办事处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指挥、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管理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开发新市场,根据企业产品本有的优势和该区域客户现有与潜在的购买力来做好市场的布局、造势工作、策划并提出营销主攻方向与经销商发展管理策略;

  2.制定、策划所负责区域的月、季、年的销售计划和促销方案;

  3.负责指导区域销售人员工作,对区域经销商进行培训管理并负责本区域办事处机构的正常工作;

  4.定期对所辖区域市场的整体态势及营销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形成分析报告及时的反馈给销售经理,并提出完善意见(注:该分析报告应该是全面透彻的,必须有一定的量化指标来说明问题,如销售额,广告投入额,经销商状况,部分终端客户的走访记录,营销人员日常工作记录以及广告投放记录等)。

  5.对下属人员工作的考核、评比、激励;销售成绩的统计与分析。

  6.对同业客户产品市场销售的调查和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本区域人员对销售情况的分析和讨论。

  7.负责对本区域内的产品销售货款回收与账物卡的核对,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各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

  8.完好的执行力,无条件负有监管该区域市场客户管理及售后服务,无条件负有监测当地广告的义务及了解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产品本市场相关运作模式与促销手段,并及时反馈公司产品相关的信息。

  9.公司推行程序化层次负责制,区域经理主要对销售经理负责,小事周报,大事日报,距离事件发生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四小时内,重要事件及时报告;如有缺报漏包,当事人负但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10.区域经理分季度,半年,全年对本区域进行销售情况的评价和总结,并及时上报给公司,区域经理有对下属人事的考核和评价权。

  第九条:岗位名称:销售主管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区域经理

  下属岗位:销售专员,业务员,销售内勤,市场调查员等

  岗位性质:负责公司某重点区域项目或者区域办事处机构下面片区经销商的销售及培训管理工作;

  管理权限:对本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管理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开发新市场,积极配合公司根据企业产品本有的优势和该区域客户现有与潜在的购买力来做好本市场的布局、造势工作、并提出营销意见与经销商发展管理策略;

  2.制定所负责区域项目或客户的月、季、年的销售计划和促销方案;

  3.负责指导区域销售人员工作,对所辖区域经销商进行管理并负责本公司产品在当地该项目的正常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4.定期对所辖区域市场的整体态势及营销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形成详细的分析报告及时的反馈给区域经理和销售经理,并提出完善意见(注:该分析报告应该是全面透彻的.,必须有一定的量化指标来说明问题,如销售额,经销商状况,部分终端客户的走访记录等)。5.对下属人员工作的考核、评比、激励;销售成绩的统计与分析。

  6.对同业客户产品市场销售的调查和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本区域人员对销售情况的分析和讨论。

  7.负责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产品销售货款回收与账物卡的核对,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各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

  8.完好的执行力,无条件负有监管该区域市场客户管理及售后服务,无条件负有监测当地广告的义务及了解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产品本市场相关运作模式与促销手段,并及时反馈公司产品相关的信息。

  9.公司推行程序化层次负责制,销售主管主要对区域经理负责,每日一报,距离事件发生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四小时内,重要事件及时报告;如有缺报漏包,当事人承但一切责任。

  第十条:岗位名称:销售专员,业务员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区域经理,销售主管

  岗位性质:负责公司某重点项目或者区域办事处机构下面经销商的销售管理工作;管理权限:对所辖区域职责范围内客户的工作有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管理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1.负责开发新市场,积极配合公司根据企业产品本有的优势和该区域客户现有与潜在的购买力来做好本市场推广销售工作、并提出营销意见与经销商发展管理策略;2.制定所负责区域项目或客户的月、季、年的销售计划和营销方案;3.负责指导对所辖区域经销商进行管理并负责本公司产品在当地该项目的正常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4.定期对所辖区域市场的整体态势及营销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形成详细的分析报告及时的反馈给区域经理和销售销售主管,并提出完善意见(注:该分析报告应该是全面透彻的,必须有一定的量化指标来说明问题,如销售额,经销商状况,部分终端客户的走访记录等)。6对同业客户产品市场销售的调查和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本区域人员对销售情况的分析和讨论。7.负责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产品销售货款回收与账物卡的核对,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各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8.完好的执行力,无条件负有监管该区域市场客户管理及售后服务,无条件负有监测当地广告的义务及了解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产品本市场相关运作模式与促销手段,并及时反馈公司产品相关的信息。9.公司推行程序化层次负责制,销售专员,业务员主要对区域经理和销售主管负责,每日一报,距离事件发生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四小时内,重要事件及时报告;如有缺报漏包,当事人承但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岗位名称:销售内勤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

  岗位性质:负责对公司所有销售区域的文档往来有监督,信息传递,协调管理工作管理权限:对所有的区域销售回款及所有客户的工作有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管理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销售部内所有的各类销售文档的起草及档案管理工作;对销售部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客户的咨询等;

  2.向销售经理报告各部门的来往文件,及时追踪各部门之间的文件处理进度,并加以及时提醒解决。

  3.完好的执行力,无条件负有监管各区域市场办事处和客户与销售部之间的文件传递管理及后续行动,并及时向销售经理反馈相关部门的信息。

  4.公司推行程序化层次负责制,销售内勤主要对销售经理负责,事无大小,及时汇报,重要事情要马上报告;如遇销售经理外出不在公司或因为出差外地而一时联系不上,事情需要马上处理的情况可以直接向营运总监或者董事长汇报请示处理;如有缺报漏包,当事人承但一切责任。

  第四章职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销售部职员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职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带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确又要事需离开应向主管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职员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职员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网上聊天。

  8.职员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职员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职员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职员,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职员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区域办事处以办事处具体工作制度为准。

  14.所有职员应亲自打卡(或者签到)计时,不准委托或代人打卡(或者签到),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1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16.职员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7.职员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18.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19.职员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半日论。

  20.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签到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或签到表)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21.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22.上、下班而忘打卡(签到)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者签到表)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工

  23.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4.委托或代人打卡(或者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25.职员旷工,不发当天薪资及当月奖金。

  26.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五章待遇第十三条:薪资

  27.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职员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8.职员的基本待遇有固定工资、职务补贴和销售提成加奖金,合理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等。

  29.月薪工资在次月5-10日前现金发放或存入职员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六章休假

  第十四条:法定假日

  按国家规定,职员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清明:1天(四月五日)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端午1天(六月八日)中秋:1天(九月十四日)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职员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30.一般职员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职员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31.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职员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职员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32.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职员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33.春节休假或探亲的职员,不得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34.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职员,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七章请假

  第十五条:请假职员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参照行政管理部规定。

  第八章加班

  第十六条:加班费的计算:

  35.一般职员加班工作时间记为职员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36.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37.职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论处。

  第九章出差第

  十七条:出差

  38.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职员出差,受派遣的职员,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39.职员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40.公司对出差的职员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4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十章培训

  第十八条:培训

  42.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职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43.新职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职员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职员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44.职员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5.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46.公司所有职员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职员培训登记卡》上,《职员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职员档案内。

  47.公司对职员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一条情报报告义务公司业务人员应对《客户情报报告书》的各个项目深入理解,及时搜集有效情报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条报告的种类与方法

  (一)日常报告:当面口述。

  (二)紧急报告:当面口述或电话。

  (三)定期报告:依照《客户情报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客户的级别分类按照客户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三个等级:

  (一)甲等级:以公司的大小来划分,较佳的信用状态。

  (二)乙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

  (三)丙等级:信用状况较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尚欠账款(达X万元以上)并在甲等级以外的公司。

  2.尚欠账款达X万元或以下的公司。

  3.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小公司。

  4.有信用问题前例的公司。

  5.业界评判不佳的公司。

  6.新开发顾客。

  甲等级“业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级“大多数的优良客户”不由业务人员来做判断,而由营业主管来进行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均应被列为丙等级。

  第四条定期报告

  (一)业务员依照甲、乙、丙各等级的分类,及《客户情报报告书》向主管人员定期报告。

  (二)定期报告的时间规定为:

  1.甲等级:每半年报告一次。

  2.乙等级:每季度报告一次。

  3.丙等级:每月报告一次。

  第五条日常报告

  以《客户情报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

  第六条紧急报告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紧急情报,依据情况尽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报告。

  市场管理制度 篇3

  一、市场推广工具

  1、广告:电视,报纸等。

  2、促销:赠送小礼品、优惠打折等。

  3、直复营销:网络、电话等。

  4、公共关系:亲朋好友、物业等。

  二、市场推广原则长远规划短期计划近期策划

  三、市场推广策划流程图

  1、确定目标客户

  2、确定目标

  3、设计内容

  4、选择渠道

  5、制定市场整体推广预算

  6、衡量结果

  7、组织及管理整体市场推广工作

  四、公司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1、广告宣传由企划部负责

  2、广告宣传业务工作内容构成

  (1)起草广告宣传方案

  (2)向公司内部征集广告创意,并对各种创意进行评价和选择。

  (3)、与广告公司进行交涉,联系广告制作业务(限广告牌)。

  (4)广告效果的测定与检验。

  (5)市场调查

  (6)各种用于有奖营销,展示会。庆典的纪念品,赠品和礼品的.设计制作,选择与购买。

  3、广告宣传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广告实施分为两种

  (1)定期广告,一年若干次。

  (2)临时广告。

  4、原则上采用下列广告媒体。如采用其它媒体,需经过总经理批准。

  (1)电视、电台

  (2)网络

  (3)宣传传单、报纸、杂志

  (4)交通广告、广告牌、霓虹灯

  (5)挂历、毛巾、伞等小礼品

  5、广告宣传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费预算的范围(另定),特殊情况下,须经总经理批准。

  6、广告效果主要反映在营业额上,其次多方面测评。

  7、努力与广告业者搞好关系,增进相互了解。

  (1)各种媒体

  (2)广告代理商

  (3)印刷业者

  (4)纪念品

  (5)赠品及奖品生产者

  (6)其它关系者

  市场管理制度 篇4

  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务必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务必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市场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农贸市场。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举办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承担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市场内从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进场经营者)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要求

  第一条农贸市场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告。卫生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农贸市场的选址、建筑、卫生设施和设备情况;

  (二)摊位布局情况;

  (三)农贸市场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员情况;

  (四)卫生检验设备和人员情况;

  (五)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农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建筑和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设施;

  (二)采光和照明设施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需要;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和垃圾收集设施;

  (四)市场的地面应当平整结实、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第四条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区域的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摊位分区和分类的要求如下:

  (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二)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三)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

  (四)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第五条农贸市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为农贸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按照本规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对进入农贸市场的食品和农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食品卫生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数量应当与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数量相适应。

  第六条农贸市场应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二)对进场食品的检查和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场管理制度;

  (三)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四)食品卫生违规处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七条农贸市场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人员能够开展对可疑受农药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农副产品、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

  第八条农贸市场内应当配备卫生保洁人员,保证市场内的环境清洁,维护市场内卫生设施与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农贸市场应设立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公示栏,建立食品卫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卫生检查、检测情况,对检查、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进场经营者应在公示栏公告。

  第三章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第一条市场举办者应当做好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好市场的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对市场所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指导。

  第二条市场举办者应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建立进场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档案。

  第三条市场举办者应当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卫生保证协议书,约定违反本规范的责任,加强对进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市场举办者应对所有进场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可疑受污染的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销售。

  第五条市场举办者及其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每天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检查和记录的内容有:

  (一)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及经营内容与许可范围是否一致;

  (二)经营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是否根据本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落实进出货台账制度;

  (四)禽畜肉类是否经过兽医卫生检疫,并查验检疫证明与肉类数量是否相符;

  (五)食品进货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索证;

  (六)生产、加工或经营过程是否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卫生要求;

  (七)是否有本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尤其要对食品加工、经营中使用的原料进行检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原料;

  (八)是否有其他违反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市场举办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进场经营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怀疑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发现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立即对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处理涉及食品卫生问题的群众投诉,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进场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市场内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第四章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要求

  第一条进场经营者按照规定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二条进场经营者应建立进出货台帐制度,台帐中应注明所销售食品的来源、数量、保质期,并定期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限。

  第二十二条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进场经营者均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结果报告单。顾客需要了解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的,销售者必须保证能够提供。

  第三条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卫生要求;经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卫生部颁发的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第四条在农贸市场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所需要的面积;

  (二)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加工、冷藏和防蝇、防虫设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不得佩带首饰、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鲜和清洁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剂;

  (六)营业场所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为保证食品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和条件。

  第五条生产、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鱼类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二)散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当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三)具备食具清洗、消毒条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第六条经营鲜活产品应具备能够保持产品鲜活的设施和条件。

  第七条农贸市场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下列食品或当作食品的物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过期、变质、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或使用农药后尚未超过安全间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河豚鱼、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鳌虾及死的贝壳类水产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产品;

  (八)用污秽不洁或者被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装材料盛装的食品;

  (九)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份等商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十)《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市场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市场内交通秩序,根据交管部门的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严格控管系统服务,堵疏结合的管理办法。

  1、市场内的交通秩序、交通管理,由市场管理处负责,接受交管部门指导,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移交交管部门处理,市场管理处要积极配合。

  2、所有经营者及业主车辆均须驶入指定地点。

  3、市场设立门卫24小时值班,特殊情况入区的'机动车辆,实行严格出入登记手续。

  4、巡逻护卫要经常巡视车辆进入情况,指挥行使、停放、维护秩序,督促车辆办完事后及时离开。

  5、进入停车场的机动车驾驶员,要服从车管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觉维护车辆秩序,停车程序按《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6、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指定地点,其他地方不得乱停乱放。

  市场管理制度 篇7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经公司研究讨论,为对市场营销部费用进行管理,公司制定市场营销部费用管理制度。

  一、管理构架

  目前公司的营销体系层级包括副总裁,总经理,高级经理三个级别。

  二、费用管理制度

  1、市场经营部管理费用实行总体限额控制。市场经营部当年的管理费用限额为总合同额的百分之一,其中副总裁的额度是所负责团队总合同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总经理的额度是百分之零点五

  2、市场经营部管理费用包括:副总裁为本部门员工具体项目所产生的营销费用,副总裁为本部门的整体业务开发而产生的费用,本部门没有业绩而被辞退或自动离职的员工所产生的一切营销费用。

  3、营销部门的总体费用如果超过限额,超过部分从副总裁以及总经理的业绩提成中扣除。

  4、如果发生费用超额需扣除业绩提成,先从营销提成中扣除其所负责员工的应扣费用,如果总经理的。业绩提成不足以抵扣费用,则从副总裁的提成中进行扣除。

  5、总经理、高级经理在进行日常营销费用报销时,只允许报销餐费、差旅费,其它费用不予以报销,并且这些费用在提成中扣回。如因业务需要发生以上费用,高级经理需与其直接的'总经理汇报请示,总经理需与其直接的主管副总裁汇报请示,否则不予报销。

  6、每一个自然年的年底进行市场经营部的费用清算。如发生费用超额的情况,则在下一个年度提成进行扣除。

  7、本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执行。

  市场管理制度 篇8

  为了配合富达中国名牌产品的营销活动,使仓库管理规范有序,更好、更快地服务客户,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库

  1、入库产品包括自产产品、外购产品、客户退货和杂物

  2、产品入库要按销售内勤所下的订单和验货凭证入库,验货凭证拒绝收货部分经部门经理许可方可办理入库;属订单内的产品可办理入库;客户的退货按退货清单入库。特殊货物入库要由销售内勤出具书面通知。

  3、货物入库前应验收清点清楚,包括箱数、型号、包装、包装数量、颜色、质量等。

  4、完合符合订单要求,经核实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仓管员对入库后的在库产品负完全责任。

  二、货物的储存与保管

  1、库存货要依分区及编号顺序排放,需退回车间或供应厂家的货要单独存放,及时退回。

  2、货物放置应整齐、平稳、放置场所应清洁卫生,并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潮措施,通道不可堆放物品。

  3、产品进销存吊卡内容标示要完整,包括产品名称、型号、颜色、储放位置号码、订购点、前置时间、出入库与结存记录、安全存量与最高存量等。

  4、产品进销存吊卡应标示朝外。

  三、配货

  1、为客户配货,无论客户大小,一视同仁。本着迅速、准确、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不得怠慢和疏忽大意。

  2、销售内勤要求发货的订单,如果送货单不能及时交给仓管员,由销售内勤先将订单传真给仓库,仓库立即配货,以便及时发货。

  4、配货过程中应及时填写进销存吊卡,不得错填或漏填。

  5、送货单的客户联应装入信封由仓管员放入所要发出的纸箱内上层,并在纸箱上明显位置醒目地标注“内附清单”,不得漏放、错放,不得疏漏标注。

  6、散装包装必须打包,封箱严实,做到整齐美观。

  7、配货过程中如发现不良品,立即转入退货区,不得将已发现的不良货物发给客户。

  8、配备货物按客户顺序一一配货集堆,配完后在包装箱统一位置标注发货目的地,避免错发。

  9、特殊要求的包装,按销售内勤开具的送货单备注或书面要求通知进行包装处理。

  10、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失误,要及时通知销售内勤,由于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失误,按销售内勤的要求纠正弥补。

  四、记帐、对帐

  1、及时认真登录进销存吊卡和仓库帐薄。字迹清楚、工整,记录完整。

  2、无论货物以怎样的方式进出仓库都要有单有据,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不得随意改动帐务,如需改动,履行严格的财务数据改动手续。

  4、每月5日前与财务和销售内勤对一次帐,发现错误,及时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5、各种单据应分类完整存放,不得混放或遗失。

  五、客户退货的处理

  1、客户退货提到仓库后,第一时间整理退货,24小时内开出退货入库单,不得隔天处理。

  2、退货的清理,先将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直接入仓。不良品按厂家分类整理,分区放置,随时准备退给供应商。

  3、公司产品中的不良品按公司要求返修,但货物出仓、进仓必须有相应的书面手续。

  4、对待退货中的不良品应与良品一视同仁,包装安全,规范,避免出现二次损坏,避免退给供应商运输途中遭到损坏。

  5、如退货有特殊问题,及时与销售内勤沟通,作出相应处理,并在退货单中备注说明。

  六、盘点

  1、仓库要定期盘点,每月小盘点,半年中盘点(6月底),年底大盘点(按公司要求)。

  2、每月最后一天作为定时盘点日,遇星期天则提前一天。

  3、盘点日当天,仓库物品禁止移动,也就是说,不可入库和出库。

  4、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市场部、仓管员组成,小盘点根据情况而定。

  5、盘点表一式三联,仓库自留存根联,其余分交财务、销售内勤。

  6、财务部监控盘点并以抽查的方法实施随机查验。

  7、盘点后如有差错,按财务部要求作出相应处理。如帐卡纠正、补办单据、呆废品处理及整顿等。

  8、盘点的'考核和查验结果的考核按公司及市场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七、发货

  1、仓库以最快的速度配货、备货、保证发货人员及时发货。

  2、一次性发货三家以上者,仓库员根据情况跟车装卸货物。

  3、货物出仓后,出仓货物责任人由仓管员转至发货人员,货物责任人转移时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

  八、奖惩

  1、依据公司目标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奖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市场部实施奖惩,奖罚并施:

  ①入仓出现错误或与送货人发生纠纷,一次罚20元。

  ②不按销售内勤要求的时间内配货,一次罚20元。

  ③配货出现差错,一次罚20元。

  ④帐帐不符或帐实不符,查出一次罚20元。

  ⑤所发给客户的货物中,忘记放送货单,一次罚10元。没有在包装箱上标注“内附单据”,一次罚10元。

  ⑥退货提到仓库后,24小时内没有整理出单,一次罚20元。

  ⑦盘点完全正确无误,一次奖20元,出现盘盈或盘亏,一次罚20元。

  1、为市场客户提供停车服务,搞好地下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为己任。

  2、按国家颁布的交通管理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努力维护好车场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保证安全和畅通。

  3、当车辆进停车场口时,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时停车的容量和车辆流量,认真地主动地引导车辆按规定的路线,缓慢地在指定位置停放,并摆放整齐,并及时收取存放证件,做好登记,对停放的车辆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损坏,撞损有无备胎,有无反光镜等进行登记,并让车主登记签字。

  4、对临时停放的车辆,按规定收取管理费,并按收费金额给予车主相应的票据。

  5、精心爱护车辆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特别是各种管道、交通标志和消防设备,发现总是及时报告,及时修整,保持正常的使用状况。

  6、坚持24小时服务,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

  xx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运行机制

  为保障物业管理机构高效运作,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管理运作机制图

  1、质量监管机制

  质量监管机制是在建立一整套有xx物业管理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iso9001(20xx版)质量保证标准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各岗位、各环节直至到个人,并通过质量管理小组监督检查,使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达到业户满意的效果。

  按xx物业制定的各项管理指标和创优方案,xx农贸市场管理处各职能管理人员将按照质量监管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授予权利,在实际过程中抓好权限下放和自我控制及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控制,并将目标实施的各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用图表和文字表述出来,实现目标动态控制,进行目标成果评价,确定成果和考绩,并与个人利益待遇相结合。同时,公司还会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是指运用协调管理的方法,解决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各岗位之间、工种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业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1)行政促动力,以行政职务权利为依托,以行政命令为基本形式,以奖罚为后盾的强制性促动力。

  (2)竞争促动力,运用竞争手段促使相关方面关系的协调,如通过竞争,以先进带动后进,共同完成任务。

  (3)舆论促动力,因势利导利用舆论达到协调的目的。

  (4)管理者的凝聚力,具体情况为领导者或管理人员塑造吸引力、影响力,这是今后促进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协调的核心力量。

  3、激励机制

  (1)管理日常目标、责任制、增强管理层的工作主动性,按“国优”标准制定各项管理指标,严格作好各项工作、明确奖罚。

  (2)实施奖金破格晋级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热情。管理处员工实施奖罚制度,奖金标准与工作表现和业绩挂钩,并可根据情况,对先进给予破格晋升,以形成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

  (3)依据管理、管教结合,融情于管。管理处依法与员工签定劳务合同,关心员工生活,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使其无后顾之忧,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给业户提供优质服务。

  4、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实现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必要外在约束条件,防止或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保证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1)管理者对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2)业户对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进行广泛监督,形成综合监督体系。

  (3)通过信息反馈监督,以各种手段来实现监督管理的闭环机制,保证xx农贸市场管理监督机制的有效实施。

  5、自我约束机制

  (1)经济利益促动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措施去诱发管理对象的利益敏感动机,然后由这类动机去引导对行为自我约束。

  (3)权利链条相关制约机制,建立管理对象之间相互制约的权利链条,促成相关机构、相关员工之间的自我约束机制。

  市场管理制度 篇9

  为了确保大市场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安全,使业主/经营户有一个安全、方便的经营及生活环境,使房屋、设备管理达到物业管理标准,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商户与业主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保护市场设备、设施,爱护公物。

  二、禁止乱拉、乱搭、乱接电线与管道,如确实需要,须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相关人员方可安装施工。

  三、严禁使用电炉等超负荷电器设备。

  四、大市场内所有公共部位区禁止搭建和改建,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作为经营场地。

  六、大市场内所有配套设施,如路灯、消防栓、机电设备、电表、水表、园林绿化、广场、上下水管道,沉淀井、化粪池、公厕等,不得移动、拆迁,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对责任人加以处罚。

  七、相邻房屋维修时,商户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维修工作。

  八、爱护市场公共部位(如屋顶、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机房)及公共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暖管道、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广场公厕、视频监视器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市场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 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 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 集团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 A ):集团总经理;二层级( B ):高管级;三层级( C ):经理级;四层级( D ):副理级;五层级( E ):主管级;六层级( F ):专员级。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 + 岗位津贴 + 绩效奖金 + 加班工资 + 各类补贴 + 个人相关扣款 + 业务提成 + 奖金

  6.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 8 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 D 职级(包含 D 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 各类补贴:

  6.5.1 特殊津贴:是指集团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 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 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 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 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 + 岗位津贴)的 80% 。

  7.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7.3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 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 15 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 + 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 + 岗位津贴)×缺勤天数 /20.83

  10.4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 上海户籍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1.2 非上海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上海户籍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11.3 其他非上海户籍员工一律缴纳上海综合保险。

  12、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市场管理制度 篇11

  1、市场业务员同其他员工一样一天三次点名。早晨中午下午

  2、每天填写业务汇报单,每周有业务汇报总结、业务计划。

  3、上班期间不允许办私事,有事请假或汇报,经领导同意批准方可。

  4、需要宴请客户,必须申请汇报,不能先斩后奏,凭正规发票报销。

  5、业务洽谈期间不允许不经汇报批准承诺业务以外事情。

  6、业务洽谈成功后,不准许吃、拿客户或私自交往,有事汇报经批准公事公办。

  市场管理制度 篇12

  1、适用范围

  1.1本指引主要适用于物业分公司(筹备处)在项目规划阶段开展的市场调查工作,为物业管理方案的编制提供必需的数据和信息。

  1.2对正常运营项目,物业分公司为确切比较、评价本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可参照本指引规定执行。

  1.3对外承接物业项目过程中,为保证投标的取得预期成果,物业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投标书前可参照本指引规定开展市场调查工作。

  2、物业服务市场调查的组织

  2.1在项目规划阶段,物业筹建处(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物业服务市场调查小组,拟订物业服务市场调查计划。物业服务市场调查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不限于):

  a)调查的目的;

  b)调查的方法;

  c)调查的`区域;

  d)参加调查的人员;

  e)调查的期限;

  f)调查所需的费用。

  2.2物业服务市场调查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批准后,物业筹建处(物业分公司)组织实施。

  3、物业服务市场调查的内容

  3.1法律环境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当地现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b)当地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

  c)当地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

  d)当地用工政策与规定。

  3.2经济环境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当地的经济结构;

  b)人口及其就业状况;

  c)教学设施布局;

  d)基础设施情况;

  e)地区内的重点开发区域;

  f)城建规划;

  g)居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

  h)当地的用工成本;

  i)物业服务市场营销渠道情况;

  j)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因素的调查。

  3.3社区环境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社区繁荣程度;

  b)购物条件;

  c)文化氛围;

  d)居民素质;

  e)交通和教育的便利程度;

  f)安全保障程度;

  g)环卫;

  h)绿化、空气和水质及景观等。

  3.4市场竞争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当地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b)竞争对手的管理规模、经济实力;

  c)竞争对手的管理方式;

  d)竞争对手物业管理费的定价;

  e)swot分析。

  4、编制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报告

  4.1调查小组对物业服务市场的信息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本地物业行业概况、当地的法规和政策;

  b)本地物业管理市场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分析;

  c)物业管理支持资源的调查分析(如社会化分包水平,物业人力资源调查、资薪水平);

  d)主要竞争对手(相似楼盘)的物业管理情况分析(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服务模式、服务状况);

  4.2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报告作为项目物业管理方案的编制依据,在物业管理方案报批中应连同物业市场调查报告一并提交。

  市场管理制度 篇13

  一、工作原则

  1、以公司信誉、利益为动身点,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

  2、诚恳守信、品德高尚、热诚效劳、勤奋努力、团队精神、开拓创新。

  二、工作范围

  1、公司市场开拓。

  2 、客户信息治理。

  3、市场调研,经营方案的制定,安排实施。

  三、治理范围

  1、完善市场治理制度。

  2、业务员日常业务活动的指导、聘请、培训。

  3、营销网络的'维系,拓展。

  4、业务员业务行为与业绩的考核。

  市场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并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协调机制,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农牧、动物防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按照资源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方案。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

  依法举办的农贸市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农贸市场经营者能够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市场开办

  第十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规划与建设、国土资源、房产、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状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并报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状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根据投诉的具体状况,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投诉服务站应当设有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以下简称合格计量器具)、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三)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的`证照状况、违法违章记录、市场管理制度(含农副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等;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价格、信息宣传和设施设备检修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和动物防疫协管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理解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六)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制度: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农副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农副产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市场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每一天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状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副产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副产品应立即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对病、死畜禽应在动物防疫机构的监督下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一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进行检测,市场内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抽查检测结果应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制度。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农副产品的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应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专兼职人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有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三)应当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持续整洁有序:

  (一)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

  (二)承担农贸市场职责区内的“门前三包”职责;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设置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收集容器,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设立独立家禽经营区出入口,并与其他经营区隔开,家禽经营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禽类经营区域也要相对隔开;

  (四)督促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实施每一天清洁消毒制度,对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设施,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措施;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清洁卫生。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牧)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农(牧)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免缴市场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职责:

  (一)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查验其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质量合格证明,包括:畜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动物产品检疫舍格证明、牲畜肉类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二)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外地输入的生猪肉及其产品的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每一天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应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主动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的标价签或者价目牌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资料。对物价部门规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职责。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记录农贸市场管理相关信息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状况等,供公众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应当予以协助带给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贴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农牧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对畜禽及其产品和水产品进行检疫及药物残留检测,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畜禽及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规划与建设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有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商品质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农贸市场登记注册手续擅自出租、出售市场摊位、店铺的,对贴合农贸市场开办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贴合农贸市场开办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不履行划行归市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验义务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及场外职责区范围内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无故拖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市辖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合法开办的农贸市场,不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一年内予以搬迁;不贴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二年内予以改造;逾期未搬迁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搬迁;逾期未改造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和改造期间,有关证照不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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