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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4 12:14:10 制度

(热)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设备管理制度15篇

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空压机安全管理

  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

  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

  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

  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

  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年月)。

  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

  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

  3.热交换器安全管理

  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二次全面检查。

  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

  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

  4.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

  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3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4.3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5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6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

  4.7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5.起重设备(单臂吊车)管理

  5.1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2起重机械的上下限位、小车限位等防护装置齐全、良好。

  5.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

  ①物件超负荷或液体过满不吊;

  ②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

  ③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④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

  ⑤横拖斜拉不吊;

  ⑥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吊物下不吊;

  ⑦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埋入地下物件不吊;

  ⑩安全装置失灵、行车设备有缺陷不吊。

  6.危险作业管理

  6.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高坠、触电、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2基本定义:对操作者本人,对周围其他人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危险作业。

  6.3危险作业范围:

  6.3.1高处作业(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6.3.2带电作业;

  6.3.3禁火区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的作业;

  6.3.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6.3.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3.6在轻质屋面上(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作业;

  6.3.7符合本规定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

  6.4审批手续:

  6.4.1进行危险作业,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安环技术科或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登高作业高度在2—5米时,可由(公司安全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经现场检查,审批同意后施工)。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执行部门留存,一份审批部门留存;

  6.4.2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必须口头(电话)请示安环技术科、该生产中心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并采用临时安全措施。有关审批部门到现场进行补检和填写申请单。

  6.5危险作业人员条件:

  6.5.1年满18周岁以上;

  6.5.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5.3经安全教育后,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6.6安全作业:

  6.6.1危险作业中要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6.6.2危险作业时要佩戴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6.6.3危险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6.6.4危险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清点,并向同意施工的部门报告。

  6.6:危险作业考核:

  6.6.1对违反或不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后果情况等,按违章违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3

  第一条预防性维护保养

  1、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之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之机会。

  3、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4、各系统之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之制订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之记录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

  5、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须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之影响范围),以便使受影响之业主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条紧急维修

  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时,管理处须立即通知业主,并向受影响之业主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如发生故障之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之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业主之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之保修负责人。

  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管理方工程部报告。此报告由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第三条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

  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议。

  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管理方总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业主影响最小之时间进行。

设备管理制度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5

  1、设备车间根据设备巡检内容,每10天派出相关人员与生产部跟进员共同对全厂设备进行巡检。

  2、设备巡检时提前1小时通知各部门主责。各部门主责要无条件参加本车间的设备巡检全过程,否则扣罚车间......

  1、设备车间根据设备巡检内容,每10天派出相关人员与生产部跟进员共同对全厂设备进行巡检。

  2、设备巡检时提前1小时通知各部门主责。各部门主责要无条件参加本车间的设备巡检全过程,否则扣罚车间主责50元/次。

  3、设备巡检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对待,做到“一听、二看、三摸”及利用各检测仪器协助。如因巡检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的'扣罚巡检人员100元—500元/次。

  4、若发现问题,按《设备检查评定表》的内容填写,并按实际情况向生产车间提出限期整改完成日期。完成后上交设备主管审核确认,马上发送《设备检查评定表》到设备使用部门主责手上整改。

  5、设备使用部门如无能力整改的由车间负责人报到设备车间进行协助整改。

  6、设备车间巡检员与生产部跟进员、相应部门主责按限期整改的日期对整改情况作出跟进与验收,并给予记录。

  7、设备车间将跟进后的《设备检查评定表》上交生产部审核。

  8、生产部按《设备检查评定表》的内容,半成品、原料、抛光三个车间每个不合格项扣罚相应主责10元,其余车间一个不合格项扣罚相应部门主责20元,最高扣罚额不超200元;如没在限期内整改的问题设备事项,每项扣罚相应部门主责60元。

设备管理制度6

  (1)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标识工作。

  (2)每台仪器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标识上有仪器编号、本次确认时间、下次确认时间(即有效日期)、检定员及负责人姓名。

  (3)标识分类:绿色a类标识为法定计量器具标识;绿色b类标识为自校仪器标识;绿色c类标识为未列入计量器具及自校规程的仪器标识;黄色标识为仪器限用标识,代表仪器只使用仪器的部分功能;红色标识为仪器停用标识,表明停用日期及批准人。

  (4)仪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贴有停用标志,禁止使用。

  (5)仪器设备标识的'有效期到期后,及时检定校核仪器设备,并更换标识。

设备管理制度7

  计算机校园网是我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确保校园网设备安全、高效、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网设备,是指由连接校园网的光电转换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学校网站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终端所构成,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等。

  2、严格执行学校设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新购置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向卖方提出处理意见。

  4、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报告和记录。

  5、网络中心各设备因正常磨损、报废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未经上级审批,不可报废处理。

  6、校园网各类设备均必须根据学校设备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如有更动必须办理手续,经学校网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更改网的.物理状况。

  8、网管中心是管理全校所有网络设备的重要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网管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9、校园网严格值班制度,作好运行维护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度,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结合公司开展设备点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设备点检制,是按照规定的人和时间周期,用确定的方法检查设备的指定部位,依照标准判断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决定维护检修工作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生产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二章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点检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各项有关法规、规定和规程;

  (二) 负责公司设备点检制的推进实施和点检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三) 负责组织编制、审定公司重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四) 负责对公司重点设备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审核,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点检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点检实施;

  (六)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重点设备状况分析评价,针对设备存在的技术难点组织开展攻关;

  (七)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

  (八)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推广。

  第五条 各厂设备方面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单位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的工作职责:

  (一) 生产车间的设备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的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二) 贯彻执行公司、厂部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三) 参与设备《点检标准》的制定,组织本单位点检人员学习掌握设备的《点检标准》;

  (四) 负责对本单位机修、电气、仪表和操作人员点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负责各类设备点检资料的建档归档,参与设备状况的分析评价;

  (六) 机修、电气、仪表、操作人员要熟悉掌握、严格执行设备点检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按照各项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分工,对设备状况及时检查到位。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章点检程序、具体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级种类设备的点检,按照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执行如下基本程序:

  第八条 设备《点检标准》,是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判断、分析、评价的技术准则。焦化厂各单位要对全部生产设备分类制定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并逐台设备编制点检的专用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的体系构成如下:

  第九条 制定设备《点检标准》要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 定部位,要明确指定设备的点检部位,按部位规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内容;

  (二) 定方法,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确定的方法和相应的器具;

  (三) 定标准,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明确给定状态判定标准

  (四) 定人员,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固定的人员负责;

  (五) 定周期,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有规定的时间周期。

  第十条 设备《点检标准》中对各项内容的划分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的规则。

  (一) 检查时域的划分如下:

  1. 设备运行期间的检查;

  2. 设备停机过程中的检查;

  3. 设备停运期间的检查;

  4. 设备开机过程中的检查。

  (二) 检查类别的划分如下:

  1. 日常点检,是指执行周期在24小时以内(包括24小时)的`设备检查;

  2. 定期点检,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在线运行期间的检查;3. 定期检查,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停机或离线状态下的检查。

  (三) 检查人员的划定如下:

  1. 机修,是指各生产车间机械维护人员;

  2. 电气,是指电气维护人员;

  3. 仪表,是指仪表维护人员;

  4. 运行,是指生产车间工艺人员;

  5. 专业,是指专业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及厂控重点设备(a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审定;车间重点设备(b级)和一般设备(c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各厂部审定,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各生产装置的重点设备全面实行由机修、电气、仪表、运行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的“特护包机制”,一般设备要落实“定机定人”。各类人员对分管设备的各项检查要严格执行标准,及时检查到位,并按规范的填写《点检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点检检查的原则分工:

  (一)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日常点检的内容;

  (二) 各车间机修、机动科(电气、仪表)及厂专业队伍主要负责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

  (三) 厂部负责定期对点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设备点检发现设备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及时处理和上报。设备的异常、缺陷、损坏及故障停机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填写记录。

  第十五条 公司、各厂、各车间要依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所界定的范围,定期组织对厂控重点设备(a级)、车间重点设备(b级)、一般设备(c级)的状况分级进行分析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点检管理和为设备修理、改造、更新提供决策的依据。

  第十六条 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主要依据是点检执行结果。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信息流程如下:

  设备基础数据

  动态监测数据

  点检检查情况

  故障事故情况

  检修维修情况

  其它相关情况

  资料数据整理分析

  组织专业例会评价

  编报分析评价报告

  改进点检管理意见

  设备修理、改造、更新建议

  第十七条 厂、车间要按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对设备点检的各项资料分级建档,统一归档。对设备动态数据记录要填充及时、准确,并定期汇总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结果要形成报告并及时反馈。

  第十八条 设备点检的档案主要包括:

  (一)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

  (二) 《设备点检专用标准》;

  (三) 《设备日常点检记录》;

  (四) 《设备定期点检记录》;

  (五) 《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六)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计划》;

  (七)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登记台帐》;

  (八) 《设备异常、缺陷及消缺台帐》;

  (九) 《设备故障记录》;

  (十) 《设备事故报告》;

  (十一) 《设备检维修记录》;

  (十二) 《设备状况分析评价报告》。

  第十九条 要逐步引用现代化手段,实行设备点检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管理,搞好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失效分析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设备点检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9

  1.0目的

  规范弱电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其高效率、高质量地正常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所有监控设施系统的管理,如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电视天线及卫星电视天线系统、防盗对讲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和烟感、温感报警系统。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

  3.2安全员负责监控设施的操作、日常巡视,管理处机电维修班电工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4.0工作程序

  4.1设备运行维护

  4..1.1管理处每天对弱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及机房卫生整洁、无积尘、油污,并填写《弱电设备设施系统日巡查记录表》。

  4.1.2管理处机电维修班电工根据《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4.1.3机电维修班电工每月定期对弱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需要停电/停机时,填写《停电停机申请表》,由维修班长向管理处申请,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管理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用户。

  4.1.4日常和定期维修保养中出现未能解决的问题,应通知相关的.承包商,按合同执行。

  4.1.5维修班长负责建立弱电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弱电管线图、设备台帐,并负责对设备设施作出适当标识。

  4..2用户维修申请的处理按《维修服务管理程序》进行。

  4.3应急处理

  4.3.1监控系统出现报警信号时,安全员应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处理问题,确保用户人身、财产安全。

  4.3.2遇台风/暴雨及出现紧急维修要求时,值班安全员应报告维修班长,通知机电工程部到达现场,必要时请相关服务承包商到场。

  4.4技术整改

  4.4.1弱电设备的更新/改造,由管理处提出,经机电工程部验证,并组织技术评定后,由公司机电工程部作出方案,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2凡所属项目的技术整改工程,特别是消防报警系统的整改工程,由机电工程部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0相关文件

  5.1《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xxx-qp-07-wx-01)

  5.2《维修服务管理程序》(xxx-qp-13)

  5.3《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xxx-qp-10)

  6.0质量记录

  6.1《弱电设备设施系统日巡查记录表》(xxx-qp-07-1/a)

  6.2《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xxx-qp-07-2/a)

  6.3《停电停机申请表》(xxx-qp-07-3/a)

设备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 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 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 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 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 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 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养:

  (一) 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 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 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 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 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 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 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 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

  (九) 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设备管理制度11

  一、润滑油储存

  1、不可直立放于露天环境,以防止水份及杂物的入侵污染。

  2、室内储存可立放,桶面朝上,方便抽取。

  3、拧紧封口盖,保持油桶密封。

  4、保持桶身面清洁,标识清晰。

  5、保持地面清洁,便于漏油时及时发现。

  6、做好入库登记,先到先用。

  7、新油与废油分开放置,装过废油的容器不可装新油,以防污染

  二、油品安全:

  1、油品独立存放,周围不得放置可燃品。

  2、擦试机械后之油布或清除之油污不得堆积,以免助燃。

  3、易燃的特种油品或化学溶剂分离储存并放置易燃品标志。

  三、使用注意:

  1、向专人咨询,用适当规格的润滑剂,尽量减少用油种类。

  2、每次加油前须清洁擦拭油抽、油壶等容器和工具。

  3、每种用油专用的容器,且在容器上注明盛载油品的.名称,以防污染。

  4、换油前须将机械用溶剂冲洗干净,切不可用水溶性清洗剂。

  5、每次添加或更换润滑油后,做好机械保养记录。

  四、环保和健康:

  1、严禁将废油直接排入水沟倒入土壤,以防污染环境。

  2、废油废液专桶收集,切不可乱倒。

  3、皮肤过敏者或划擦伤者,应避免直接接触润滑油。

  4、切勿穿着油迹渗透的衣物,不可将被油污染的碎布置入袋中。

  5、不可用污浊布碎抹去皮肤上的油迹,以防布碎中藏有金属碎屑可擦伤皮肤引发感染。

设备管理制度12

  酒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动态管理制度

  1设备规划、选型、购置

  (1)设备规划、选型应遵从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经营上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其工作需求、可靠性、维修性、节能性、环保性、灵活性、经济性等因素,力求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特种设备选型,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符合国家的标准;

  (2)国内通用设备的选型,由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负责;

  (3)精、大、稀设备及进口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

  (4)自制设备(包括委托设备制造厂专门设计制造的专用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负责,设备使用部门参与设计的审查,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精度及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维修性及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标准化等内容;

  (5)仪器、仪表的选型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

  (6)交通及运输车辆的选型由客务部负责。

  2设备选型、订购审批

  (1)一般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重点、重要及进口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并写出技术、经济论证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工程部审批;

  (3)《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由本单位、采购部门进行订货、采购,并严格按《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执行;进口设备订货,要明确提出修理技术资料和维修配件方面的要求,并遵守商检部门的有关要求。

  3开箱验收及安装、调试

  (1)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总监厂经理、采购部门共同做开箱验收工作,检查主机、附机、备件及技术文件是否相符,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和锈蚀,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订货合同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随机技术文件、技术图纸由工程总监/经理整理后,交部门总监秘书存入技术档案;

  (3)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由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部按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检查、精度、性能试验;空运行及负荷试验等,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设备安装、调试竣工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报告单》,并办理移交使用的正式文件,同时办理转人固定资产手续;

  (5)自制设备须经一年以上使用验证,精度和性能达到预定技术要求,图纸资料齐全,经过验收后,办理移交使用手续,正式移交使用,转入固定资产;

  (6)设备在初期使用中(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内),要加强管理,及早发现问题,收集信息并分析处理,属于设计、制造上的问题,同设计、制造单位反馈;属于安装、调试上的问题,向安装、调试单位反馈;属于须采取维修对策的,向维修部门反馈;属于规划、选型方面的问题,向规划、采购部门反馈;

  (7)进口设备在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若有供货方责任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要求索赔

  4停用、闲置设备的封存

  (1)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填写《设备封存单》报工程部、财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2)封存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挂牌标明保管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以保持完好;所有附属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3)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部门持原封存单到工程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并填写《设备启封单》;

  (4)停用封存一年以上或已确定不需要的设备,由工程部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列入闲置设备管理,并积极做好利用和转让。

  5设备移装

  (1)凡正式安装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移位,确须移装者,必须由原使用部门、调人部门会签《设备移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重要设备的移装须上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审批;

  (2)设备移装前,要经过技术论证,做好技术准备,保证设备在移装后,不降低原有技术性能和寿命。

  6设备内部调拨

  (1)调拨双方填写《内部调拨单》,逐级上报审批;

  (2)设备调拨后,及时修正设备台账和财务各账项记录

  7设备更新、改造

  (1)改造、更新方案的审批,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酒店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联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重要设备改造、更新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技术经济论证,填写《设备改造(大修)审批单》逐级上报审批;设备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

  (2)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替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必须更新;

  (3)设备改造竣工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改造(大修)竣工报告单》。

  8设备报废条件

  (1)经过测试,并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需要;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低;

  (3)大修后虽然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5)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6)因工艺变更、技术改造等换出的旧设备,又不能利用和调出;

  (7)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

设备管理制度13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设备管理制度14

  1、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

  2、设备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

  3、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主管部门领导许可,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值班室及设备运行间。

  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5、设备管理、运行、维修人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值班室、设备运行间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及相关警示标志。

  7、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8、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及搭晾衣物。

  9、设备运行间应保持通风、照明良好,应急灯始终完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并有防鼠、防蛇、防小动物进入的相关措施。

  10、每年年底前,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对所管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下一年《年度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年度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

设备管理制度15

  1、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⑴工作票制度;

  ⑵工作许可制度;

  ⑶工作监护制度;

  ⑷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打开井下高压防爆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该地点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可打开箱体;进行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设安全栅栏、挂警示牌后,方可工作。

  3、检修高压防爆电气设备控制回路或箱体内部回路时,必须将高压防爆开关的隔离拉开并闭锁,拉出手车并确认隔离绝缘板已挡好,在开关的把手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检修高压开关柜时,必须将高压开关柜的上、下隔离刀闸拉开,并使其有明显的断开点。隔离刀闸拉开后必须将操作手柄锁死,在电源侧刀闸加装隔离绝缘板并在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警示牌;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要将反送电的上一级电源开关切断,在相关的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检修高压开关柜的隔离开关或高爆开关接线腔时,必须将母线电源切断。

  6、在检修单电源高压开关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时应将三相短路接地线挂在隔离开关下方、断路器上方;对具有反送电可能的'开关,应在断路器上下两侧各挂接一组三相短路接地线。

  7、严禁打开开关门、防爆盖试送电和带电检查、排除故障,禁止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8、在检修变压器时,必须将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拉切、闭锁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9、检修带pt的高压柜时,停电后必须拆除pt的一次侧、二次侧保险,以防反送电。

  10、在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检修时,停、送电操作及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等工作应由值班电工操作,禁止维修人员自行操作;无人看守的变电所,停电开关应设专人看管。停、送电工作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警示牌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悬挂、摘取。

  11、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佩带高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验电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且合格的验电器。

  12、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一人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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