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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1 16:03:23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15篇[精]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考勤管理制度15篇[精]

考勤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规范饭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围:饭店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制度内容: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 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 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 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 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 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 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 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考勤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50至12:00,下午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 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 迟到一小时之内,8:55—9:00到公司的算迟到,以1元/分钟处罚(主管翻倍),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5、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6、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3次,超3次者则视为旷工。

  4、 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5、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 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 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 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须有公立医院的医生证明,并经行政部门审核)

  5、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 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 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条 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 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考勤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员工考勤制度 - 七品书 - 七品书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具体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原因。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考勤管理制度6

  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标准和程序,加强工作纪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和统一,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章处罚尺度

  一、根据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分警告、记过、记大过,三次警告作记过一次,三次记过作记大过一次,记大过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条款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二、警告由人力资源部通过书面形式发放给该员工,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将由人力资源部通过书面形式发放给该员工所在部门并公示,且在该员工人事档案中存档;员工立功后可通过功过相抵。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时制: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岗位,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时间一小时(12:00至13:00)。一周五天,8小时/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驻或出差集团所属成员公司工作的,派驻人员或出差人员的考勤及工作时间按集团所属成员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所属成员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据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二、指纹打卡制度

  (一)指纹打卡是公司计算工资和考勤的依据,公司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长特批人员除外)

  (二)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员工的日常考勤记录。

  (三)由于公司实行上下班交通车制度,由于交通车原因导致上班迟到的经核实后不计入迟到考核范围。如员工上班打卡时间晚于公司班车到司时间10分钟之后的,从第11分钟开始计算迟到。

  (四)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采集打卡指纹。

  (五)上班忘记打卡或由于指纹打卡不成功原因,应于当日8点40前以公司座机向考勤负责人电话报到以便确认时间,并于当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考勤负责人备案。超过8:40报到的,算作迟到。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两个工作日)提交补卡申请的记警告一次。

  (六)当员工下班时忘记打卡需在次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考勤负责人备案。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两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的记警告一次。

  (七)月累计超过三次补卡以上者,从第四次起,每补卡一次扣罚1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未补卡的按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三、考勤扣罚

  (一)凡未请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规定上班时间(8:30)后打卡者视为迟到;凡未请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规定下班时间(17:30)前打卡者视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为进餐及休息时间,以中午吃饭打卡时间计算,若在12:00之前打卡进餐,以早退处理。

  (三)13:00仍未到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视为迟到。中午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人力资源部及行政中心将在午间不定时进行抽查,若当月部门累计被查出3次,该部门将被以书面形式进行张贴通报。(迟到、早退以分钟为单位进行计算)

  (四)迟到:

  1、公司根据员工迟到的时间及迟到次数对员工进行处罚:

  月累计迟到早退20分钟开始扣罚,21—30分钟,罚款20元;

  31—60分钟,罚款40元;1—1。5小时,罚款60元;1。5—2小时罚款80元。

  上述迟到除罚款外均给予警告一次。

  累计超过2小时以上且半天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超过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内按旷工一天计。

  上述迟到除按旷工罚款外均给予记过一次。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五次给予警告一次,超过五次者每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一次,累计三次警告则给予记过,累计三次记过则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可通过OA系统查询打卡记录(公共文件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每次提醒。

  (五)旷工:

  未请假、请假未批准、假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当班时间缺勤无合理解释的(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旷工扣罚工资3倍,记过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达到三次旷工记录则记大过一次,并根据劳动法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迟到、早退的罚款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内外出)

  (一)员工因公外出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作为考勤依据。

  (二)因公外出办事,当天来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须于2个工作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外出申请单》提交部门主管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作为考勤依据,超过规定时间的每次扣罚10元;因外出没打卡的.,只需写《外出申请单》,不需另外再写《补卡单》。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于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

  (二)加班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若部门需要加班,部门负责人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事由、地点、预计加班时数及指定的加班人员,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加班申请单》不作为核算加班时间的依据,只作为部门主管申请加班的审批依据。

  (三)加班后由员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统计单》,加班统计单要写明实际加班起止时间、加班时数及加班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在加班后两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没有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申请单》、事后没有递交或延迟递交(距加班日期超过3天者)《加班统计单》的,都不计入加班。

  (四)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含集团所属成员公司)加班必须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记录为准,做为计算加班的依据,未打卡须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办理补卡申请流程,提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加班补卡需计入当月补卡次数中按有关规定扣罚。

  (五)员工在公司范围外加班不能回来打卡的,须在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办理补卡申请流程,由部门经理确认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报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处备案。

  (六)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应在工作时间内合理安排将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而需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

  (八)加班应优先安排补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须算加班费。员工每月实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如部门需要加班工时超过36小时以外的加班一律用于补休,补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补休应提前申请,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出补休申请,而已算给加班费的,公司将不再安排其补休。

  (十)公司实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计加班超过36小时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十一)加班补休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对于加班较多的部门,主管应该及时安排员工补休,以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十二)加班费的计算:员工工作日加班以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计付,加班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以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对于加班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照特殊政策为其计算加班费。

  (十三)公司内享受业务提成的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拜访客户、参加行业报告会、公司展会等业务拓展工作不计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费核算:若无特殊规定,月度加班时间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当事人声明该法定日加班用以补休,则优先计算法定日加班费,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时,而工作日或周末还有加班,则根据上班日期顺序,从月初第次到月底将加班时间(不论工作日加班或周末加班)相加,直至与法定日(若存在)加班总数达36小时为止,作为加班费。

  (十五)补休:若员工月度加班除去当月调休以及计算加班费后有剩余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将与过去存在的加班剩余时间一起累计,如需调休,则优先从工作日加班扣除相应时数,工作日加班时数不够扣除补休时数的,则第次从周末加班继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应时数。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员工值班的,员工不得拒绝。有常规值班安排的须于每月25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门法定节假日值班必须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请,申请通过后并在人力资源部留底备案,无申请或没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计算值班补贴。

  (二)值班必须上下班打卡,以作为计算值班补贴的依据。

  (三)周末值班补贴按50元/日计算。法定假日值班按100元/日计算。

  (四)值班不用于补休。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一、请假程序

  (一)公司员工请假一律须经直接上级主管批准,并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核准,必须在OA系统中办理相关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电话请假方式,待主管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流程,不得越级请假,越级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未请假、请假未批准、假期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当班时间缺勤无合理解释的(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二)员工办理请假手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并在OA工作流中填写好请假单,依据请假时数报批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生效,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

  (三)部门主管请假所填写的OA请假流程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处备案,其他手续相同。

  二、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等,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并在当月扣发相应工资和补贴。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以旷工论处。

  (二)普通员工请假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内的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五天内的由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五天的由董事长批准。

  (三)部门负责人请假超过二天的由董事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须附授权委托书,工作交接好后方可请假,并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四)员工如经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将对其个人情况做出判断以确定其是否胜任其职位。

  三、病假

  (一)工龄不满1年,病假第一周内,薪金为日工资的45%;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30%、25%、20%。

  (二)2工龄不满3年且已满1年,病假第一周内,薪金为日工资的55%;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50%、45%、40%。

  (三)工龄已满3年,病假第一周内,当日薪金为日工资60%;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55%、50%、45%。

  (四)病假超过1个月的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须报董事长审批。

  (五)申请病假工资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合法病休建议书(盖有医疗单位的公章)及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如经常因病缺勤,公司将对其健康状况做出判断以确实其是否胜任其职位。未转正员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为了缓解员工工作压力、鼓励员工调节身心而设立的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是对员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带薪年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员工在司累计工作在1个工作年度不满1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个工作年度不满2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满一个工作年度方可申请休年假,工作年度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至工作满一年之日为一工作年度。第二个工作年度为第一个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门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休假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门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个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连休两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为年假计算起点,20xx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以该员工实际入职时间为计算起点。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积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职六个月及以上员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3天假期。申请婚假须持结婚证明书,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可延长。婚假必须于婚假十五天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员工不含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按省内来回1天,省外来回2天,路途特别遥远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四)丧假:如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给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给予丧假1天(外地员工不含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按省内来回1天,省外来回2天,路途特别遥远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五)产假:128天,申请产假须持医院证明。在小孩一周岁内母亲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假。申请产假须提前三十天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六)陪产假:男同事的爱人生产,可享受3天的陪产假,申请陪产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七)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发放全额的基本工资,按实际的休假天数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及午餐补贴。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二)员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训,必须事先在OA系统中填写公务出差申请,并提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审批,作为考勤依据。

  (三)部门主管出差必须事先在OA系统中填写公务出差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备案,其他手续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须每天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情况,部门主管对出差员工负有监督的责任。

  (五)出差人员补贴参照《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勤监督

  1、所有出差人员若出差地点无打卡考勤设备或专门负责考勤人员,均以日报表或周报表作为考勤依据,

  其余如加班、外出、请假等此类情况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无日报表周报表者又未见相关OA工作流程,以旷工论。具体见《日报表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部在抽查中发现有员工旷工现象,将立即登记,作为本月工资计发的依据,并附在当月工资表上。

  七、出勤查询

  人力资源部每月在OA系统中公布考勤明细(公共文件柜/考勤数据统计表),请各位员工自行查询并补办相关手续,人力资源部将不再行每日告知职责。

  八、出勤奖励

  (一)考勤核算周期:考勤核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二)公司对全额出勤的员工给予全勤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全勤奖:

  1、当月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计20分钟以上;

  2、当月补卡次数超过3次;

  3、当月请假累计超过1小时或请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当月有旷工记录。

  (三)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总监、副总监级、经理、副经理150元/月;员工100元/月。

  九、附则

  所用相关人力资源流程须在有限公司OA系统中办理。OA系统中无法办理的流程,请自行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领取相关表格办理流程。

  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休假天数具体参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考勤管理制度7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考勤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职能分工

  1.公司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记录、统计、报送工作,对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公司员工请休假、出差的备案登记,月末进行相关单据和各部门考勤报表核对汇总,编制考勤报表,发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呈常务副总审批;

  第三条 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

  第四条 考勤要求

  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五条 作息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17:00 ;

  2.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如需加班上下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

  3.因工作性质不能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作适当调整,但须报总经理核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到达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扣款50元/次;超过30分钟(含 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

  2.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告知部门考勤管理员按照正常出勤处理,未经请示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七条 旷工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3天固定工资,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

  3.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日以上(含),属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按第七条第2款扣除相应工资外,公司还可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补偿。

  第八条 出差考勤

  1.出差是指因公需要离开公司外出办理公务;

  2.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于出差前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3.出差期间休假需在考勤中如实反映。

  第九条 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日、调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陪护假、年假。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十条 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在请假日(或时间段)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等形式得到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并于三日之内补办请休假审批手续,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未办理请休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所有请假期满须到综合管理部销假。

  第十一条 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请假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休假

  休假是指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日。

  第十三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 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部分公民休假日: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休假半天;

  具体以国家发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事假

  1.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扣除当日岗位工资;

  2.事假可用加班充抵;

  3.月累计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月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事假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 病假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 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假期间工资:

  (1)非全月病假,按照月固定工资的70%来确定,当天工资=固定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70%;月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2)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3)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4)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3.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必须是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在病假结束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供病历、医生诊断证明、用药明细等相关材料;

  4.通过假证明、假病历等手段获取假期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除扣除病假期间已支付的工资外,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处理;员工医疗期满,仍不能痊愈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工伤的参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进入本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婚假。婚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的,不另补假;

  男职工年龄

  女职工年龄

  婚假天数

  小于25周岁

  小于23周岁

  3天

  大于或等于25周岁

  大于或等于23周岁

  18天

  说明: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天数的计算以领取结婚证时的年龄为准;

  3.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方可在本公司申请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一次休完;

  4.员工申请婚假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5.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婚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七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公司将给予员工5天的丧假,如果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职工2天路途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途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八条 产假

  1.怀孕的女职工,由开始妊娠第3个月至第6月末,每月享有一天产检假;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享有两天产检假;第9个月开始至产前每周享有一天产检假。产检假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2.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可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 凭医院证明,给予15 天带薪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带薪产假;

  4.产假期包含正常休息日、其他所有假期;

  5..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四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6.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九条 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第二十条 加班及调休

  1.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2.除工程现场因值班需要外,其它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不提倡加班;

  3.对加班员工,应尽可能安排同等时间调休,且应于加班后一个月内调休完成,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调休的,予以计算加班工资,加班申请单作为加班计酬的唯一凭证;

  4.周末加班的,加班费150元/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230元/天;

  5.员工调休也须办理请休假手续,并于请假事由中注明加班的时间。

  第二十一条 年假

  1.职工在公司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工作时间确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休年假10天和15 天的需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为准。

  4.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5.年休假按自然年度计算,有效期为一年,不累计到下个年度。

  6.出现以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8.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 销假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休假,要到公司人事岗办理销假,否则出勤视为无效。

考勤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个月4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并填报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个工作日奖励40元,2个工作日奖励100元,三个工作日奖励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 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⑶ 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 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 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 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请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产假:

  ◎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

  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

  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做警告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 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⑷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 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5.5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遗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3.7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3.2.4 /3.2.5项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13

  一、 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让企业员工具备最基本的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 适用范围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 工作时间

  1. 夏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10晨会,下班时间为20:00

  2. 冬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05晨会,下班时间为19:30

  考勤与早会10分钟时间员工须做好一切上岗前准备,早会后立即进入各自岗位的状态,若继续进行与作业无关的事情者,按迟到进行扣分。

  四、 程序内容

  1.、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签到时应按考勤机提示进行考勤,听到?“谢谢”后打卡成功:若听到“”请重新按手指“时,应重新刷指纹。

  2、未参加早会者应填写“未按时早会说明书”说明原因并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3、因外出任务不能按时打卡早会者,因提前告知领导做好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

  4、因指纹签到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

  5、员工正常休息时间为每月4天。以先后顺序为准,如超过2人,或需要调换休息时间,由员工自行协商并上报领导。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者,情况特殊可不记迟到。

  7、全勤奖:一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以签到和宣誓为准。

  8、员工连续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级原因,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员工自行离职。

  五、 迟到细则:

  1、 迟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会);

   2、 迟到30分钟以上,以早合时间为准,扣除2分即20元; 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的扣3分即30元; 11:00点以后到岗的,扣5分即50元; 单月累计迟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5分纪律分即50元。

  3、 单月累计迟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10分纪律分即100元。

  4、 单月累计迟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六、 旷工处罚制度:

  1、 未经请假,并未电话通知或转告公司领导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视为

  旷工。

  2、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各种原因须外出任务或作业时,应办理外出手

  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两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 以上旷工行为按责任人当月日双倍工资处罚。

  七、 请假的相关规定制度:

  1、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由部门主管胡立明凭本人在事假单说

  明的'实际情况进行批准,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响公司业务和正常运营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请假。

  2、 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半年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如

  特殊原因须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以本人当月工资为准。

  八、 病假的相关的规定制度:

  病假个人须提供病假单日的门诊病例或医疗证明,病假前均需报部门主管批准。相关病例证明须在病假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 其他:

  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望作为企业员工认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人事部制(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4

  公司员工假勤种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员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必须在假后两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请假制度

  事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21.75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病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实或医生的休息建议书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待遇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1)本人申请、医疗卫生部分证实后由员工所在部分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

  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养请产假,凭生养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养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养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养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养治理职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实,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近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治理部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丧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支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实,给予丧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属在外地,可按路程远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用度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进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进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5)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进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具体法定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福利照付,如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其补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或8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其中,日工资基数=月岗位工资基数/21.75

  1、4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部分人员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

  公司具体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用门禁系统的出入证打卡,电脑自动记录)。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本人填写《免打卡单》说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给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勤表,并将考勤表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除特殊情况,。过层开表彰,发放奖金,员工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对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罚款100元。

  3、忘记带卡或未打卡的员工须到前台行政助理处如实登记上下班时间。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允许忘带卡或忘打卡三次。从第四次开始,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一月内无故迟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5、员工一月内第一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20元,第三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30元。一个月早退超过三次者,或累计早退时间达到30分钟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员工旷工认定办法:

  1每天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或迟到、早退次数在3次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2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员工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

  3连续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通报批评。

  5连续旷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凡属旷工情况,除以上处理方法外,还将按规定扣发其本人部分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奖金等。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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