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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0 17:37:13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工厂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工厂管理制度

工厂管理制度1

  1、本厂车辆负责运送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

  2、工作时间只可做与工作有关的运输任务,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捎人带货,每发现捎货一次扣司机50元。

  3、下班收车后,车辆一律到公司院内停放。

  4、驾驶车辆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

  5、非专职驾驶员,未经同意严禁驾驶车辆。

  6、饮酒后或身体严重不适,严禁驾车。

  7、车辆在发车前,收车后须认真检查机油、水箱、灯光、喇叭、刹车等是否正常,行驶时须随时注意车辆状况,有异常时停车检查。

  8、车辆停车时,须拔下车钥匙,并上窗锁门,不可将车交给任何未经领导同意的人驾驶。

  9、车辆发生故障后,经主管领导查看确认后,到指定汽修厂修理。

工厂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此乃仓库作业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

  二、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四、验收及保管

  1、物资的验收入库

  1.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发货单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过IQC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来料检验员、物控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1.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采购单要求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1.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2 、物资保管

  2.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

  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2.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物资的领发

  3.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3.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物控主管,物控主管按要求填写采购单,经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及时采购。

  3.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4 、物资退库

  4.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4.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物料报废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4.3退货时,必须有退货清单并有总经理签字,仓库方可接收,并办理相关退库手续.

  五、规定

  1 、仓储管理规定

  1.1物料收货及入库

  1.1.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收货确认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1.1.2采购将“送货”给到仓库后,仓库人员需要将货物放到仓库内部,不允许放在仓库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仓库外,下班后必须将货物检查放在仓库内部。

  1.1.3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送货单”,没有时需要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并填写入库单。仓库人员负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1.1.4所有产品入库确认必须仓库人员和采购共同确认。新产品尤其需要共同确认。新产品需要仔细核对物料的产品描述,以避免出错。

  1.1.5仓库与采购共同确认入库单物料数量时,如发现送货单上的数量不符,应找相应采购签字确认,由采购联络处理数量问题。

  1.1.6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8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1.1.7原则上当天收货的物料需要当天处理完毕。不测试的当天安排点数,进行“入库单”入库信息的统计,点数入库。

  1.1.8仓库入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是确认登帐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到底和解决完成。(有借料的需要见到产品借用单据,测试坏的需要补单且不能登帐入库,如登帐入库需要开“退货单”扣除等同入库数量)。

  1.1.9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

  1.2物料出库(出库领料)

  1.2.1需严格按照“物料领料单”来发物料,并填写“出库单”“借用单”进行作业。

  1.2.2取货时注意不要堆积过高损坏产品。取货后和入库时将货物放在指定位置。

  1.3工具借用

  1.3.1需严格按照“工具领用表”来发工具,并填写“借用单”进行作业。

  1.3.2 “借用单”上特别需要注明工具产品名称及规格,以便于后续识别进行工具入库作业。

  1.4工具归还

  1.4.1已办理归还的可以装订存档,未归还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直到归还工具或开具相关单据作归还手续。

  1.4.2工具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

  1.5物料及工具报废

  1.5.1需按照“物料报废报告单”进行作业。

  1.5.2发现库存物料及工具不良时需要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处理。

  1.5.3需要严格区分开库存物料报废部分、采购入库来料不良不能退回报废部分、客户退回不良报废部分并分别保管和做标示。

  1.6退货物料处理

  1.6.1需按照有关“退货单“的进行作业。

  1.6.2采购来料不良物料需要及时给采购部门处理并要求其签字,可以暂放仓库。

  1.7仓库卫生、安全管理

  1.7.1考量物料区域摆放是否合理,并做合理摆放和规划。

  1.7.2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按仓库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7.3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1.7.4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1.7.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1.8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8.1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1.8.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1.8.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1.8.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1.9单据、帐务管理

  1.9.1仓管员依据单据做手工帐和电子档,需当天按时完成。

  1.9.2需要给到财务的单据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起按时给到财务。

  1.9.3每月的单据登帐人员需要保管好。上月仓库所有单据统一由指定责任人进行分类保管。遗失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1.10盘点管理

  1.10.1盘点时作业人员根据“盘点内部安排”文件进行相关作业。

  1.10.2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1.10.3盘点时需要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等,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需要根据情况追查相关责任。

  1.11帐物不符处理

  库存物料发现帐物不符时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轻重进行处理。

  2、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

  2.1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

  2.2仓库工作人员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3 、其他

  3.1下达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保证工作品质。

  3.2上班时间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聊天、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3.3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3.4仓库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必须办理账目及物料、设备、工具、仪器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主管等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3.5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如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6仓库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爱护公司财产,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

工厂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

  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党员代表大会:

  (4)团员代表大会: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管理委员会: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

  (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QC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四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pnb0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pnb0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工厂管理制度4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我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职责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坚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坚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坚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坚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坚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坚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工厂管理制度5

  1、烘焙师傅对车间内设备、设施、器具、原材料做初步的计划后,按照工作需要做合理的定位、定人、定责管理。

  2、当值师傅严格按照设备、设施、器具等管理制度规定的日清洁及周清洁执行。

  3、每月对车间进行一次5S管理,具体内容参照办公室《5S管理文本》。

  4、所有的器具、材料必须离地篱墙放置,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污染。

  5、操作工具在每天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后方可使用,下班前清洁干净后方可下班。

  6、每周一次原辅料要货,正常要货量+库存为一周半的用量(节假日除外),要货单与货、发货单相对应,如有不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做最后的追踪。

  7、对来货的原辅料进行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漏气、发霉、变质等情况,且做好相应的储存处理。

  8、每周周日对车间所有的原辅料进行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漏气、发霉、变质等情况,且做好相应的上报处理。

  9、对当天为用完的开启原辅料、调制馅料密封后根据材料特性用正确的保存方法储存,避免储存不当造成浪费。

  10、如车间内安装有紫外线灭菌灯,班前开启30分钟,班后开启30分钟,在操作前提前15分钟关闭待气味散净后方可进入车间。

  11、正确穿戴工作服、鞋帽,按公司标准执行。

  12、操作员工禁止留长指甲,长胡须,头发包裹在帽内;不能穿短裤,露脚趾脚跟的鞋上班;讲究卫生每次进出车间都要对手进行消毒且在手腕以上。

  13、禁止车间内进入与生产或工作不相关的人员,一经发现马上制止。

  14、按照公司要求的配方进行调制、按照公司产品要求进行制作、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及手法进行操作,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禁止擅自改动。

  15、禁止穿着工作服外出车间外,进入车间首先对手部至手腕以上进行清洗消毒。

  16、保证全套工作服整洁、挺直,无油渍污渍,无破损。

  17、食品操作人员要求无传染性疾病,上岗前佩戴好健康证。

  18、车间内定为每月28日至30日为车间大扫除,由公司指定检查组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贴于办公室公布栏。

  19、每天班后对车间日清洁进行彻底清扫以及地面和垃圾进行处理。

  20、每天班后关闭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排风机、切断电源、煤气等。

  21、烘焙师在每天下班前检查第二天的原辅料是否充足,提前做好补救措施,避免影响生产品质及生产效率。

  22、当班师傅在下班之前先行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完成,确定完成后通知车间负责人方可填写下班时间下班。

  23、上班提前5分钟到店更换好工作服,填写签到表,开启必要电源,到办公室领取统计好的要货单。

  24、在生产过程中合理的编排出高效率高品质的工作是生产的关键,做好相应的生产记录,及生产流程记录。

  25、禁止在车间嬉戏、打闹、抽烟、喝酒等行为。

  26、作为食品行业的操作人员,首先从我们的道德意识、行业意识、卫生意识、对顾客身体健康负责的意识做起,才会有社会的进步,自身素质的提高。

  28、作为公司员工最基本的就是服从安排,如感觉不合理先执行后向上上级反映;搞好与同事间的`人际关系才会更有效的工作。

  2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如未完成一定要及时反馈回复信息。

  30、如有设施、设备需要维修请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请求快速处理。

  31、在操作时养成随手清洁、随手归位的好习惯,保证车间内所有的卫生。

  32、消除车间内潜在的安全隐患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33、车间烘烤报废品或其它不合格品都有月记录且有相应的整改措施(针对不正常报废)。

  34、车间禁止投放老鼠药,对食品有害的化学品单独存放,上锁管理。

  35、每位员工都要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提高产品、提高工作效率!

  36、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如有工作需要的变动上班经上级同意后方可调整。

  37、在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降低店内的营运成本。

  39、违反以上制度者给予警告、通告或直接处罚,严格执行。

  40、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车间人员进行考核,仔细认真的填写员工当日制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给予扣分项目。

  生产部门要求

  1、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2、生产领班工作职责

  3、操作工的工作职责

  4、包装人员工作职责

  生产间卫生要求

  目的:通过对生产间卫生的规范和要求,加强员工的卫生意识

  1﹑预进间

  2﹑生产车间

  机械设备(包括和面机﹑分割机﹑整形机﹑醒发室﹑烤炉﹑打蛋机等)

  3、成品库

  4、包装间

  5、卫生大扫除

  生产作业标准

  目的:为统一生产作业的规范标准,特制订本标准,作为员工技能考核之依据。具体内容包括:

  作业标准

  1、配料

  2、搅拌

  3、分割整型

  4、制作成型

  5、烤炉区

  6、包装

  7、成品库存

工厂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在法定节假日前两天由办公室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并予以通知。

  2、门卫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

  3、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4、领导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领导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领导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二)员工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为主。

  2、值班要点:

  1)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2)值班接待来宾要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二)门卫值班

  1、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纺织公司财产遭受损失。

  2、实行分班制,保证24小时有人当班。

  3、值班要点:

  1)保证通讯系统畅通;

  2)防止公司财务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邮件。

  (三)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查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后勤事务的处理;

  3)电话记录、处理、转达;

  4)领导交办任务。

  四、值班规定

  1、遵守直板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聊天等无关工作的事务。

  3、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

  4、接待来宾文明礼貌,既热情招呼,又要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的信息至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要冷静,敢于负责,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并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公安部门报警。

  7、交接班制度,检查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候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8、值班人员遇到职能单位进行检查公务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登记当天来访人员和值班情况。

  10、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11、全体员工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表执行。

  12、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单位办公区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13、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1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保密工作。

  15、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门窗。

  16、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17、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在办公室登记,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18、由于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19、值班室的用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

工厂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为规范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物资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仓库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仓库物资一律采用金额管理。

  (二)管理员职责

  1.依照仓库管理制度和批次管理要求对进库产品分类堆码、挂牌标示,做好进出库数据记录卡;

  2.负责进、出库的清点核实工作,及时、准确地登记当日出入库数据;每月做到盘存一次并配合上级部门对实物进行核对;

  3.掌握好物品的安全库存,根据生产的季节变化及时合理的向上级部门反应最高和最低库存信息;

  4.对化学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注明标识,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5.月底对仓库相关记录交部门办公室归档;

  6.库内应清洁卫生,内包装、外包装、辅料仓库应通风良好、无灰尘,做好对仓库物品防虫防鼠工作,对发生霉变的物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7.做好各种原始单据及电脑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物资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车间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车间退料。

  (四)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

  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科部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部长批;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五)物资出库

  1.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物资出库按月平均单价计量出库。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6.对于车间领料,属车间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车间领料,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创造五好仓库(安全、优质、方便、多储、低耗)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需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工厂管理制度8

  1.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2.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3.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4.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工厂管理制度9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小加工厂管理制度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办证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小加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工厂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全部区域。

  2、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发工作。

  7、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00)的前后15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门口交通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3、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人员出入管理

  1、工作时间(9:00—17:00)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车号、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或部门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会客单》者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公司必须出具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条》,方能放行。

  3、厂区内临时作业,需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公司施工,用工部门应事前将施工期限、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并须领取《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凭证进出公司,并且佩戴《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将要求其离开公司。

  4、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1、2条执行。

  5、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无预约一律谢绝访问。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异者不得进入公司。

  7、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8、各类团队来公司参观,参观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和带队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放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参观、拍照录像。

  9、上级单位领导来公司调研、指导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在门口迎接的,门卫应予以放行。

  第八条、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因事出入公司时,需填写《车辆来访登记表》,不填写者不得入内

  2、门卫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引导,维持停放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应立即报告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第九条、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公司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物资出条》,由相关人员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门卫核对物资无误后方可放行。

  2、外来物资

  a、供货商送货入库时,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或主管部门开具的《XX放行单》,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b、外来运输车辆进入公司时,门卫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等须向相关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日常安全巡逻管理

  1、保安管理部门(办公室)根据各部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或调整保安巡检线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组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分配。

  2、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b、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c、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

  110、消防单位

  119或救护单位120。

  d、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e、保安在当值时间出现周界监控报警或接到中控室警报通知,须迅速确定方位、立即出动处理,并且及时向中控室或公司领导回馈现场状况,如状况危急须即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事后填写《治安报警处理记录表》。

  3、日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班每1小时巡逻一次。各当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进行首次巡逻,并按规定将巡逻情况记录在《保安值班记录》。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整巡逻间隔时间,保安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4、保安在巡逻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多听多看,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5、常规工作时间(9:00—17:00)结束后,对公司公共部位进行巡逻,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6、如发现火警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四章紧急或意外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意外事故

  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或拨打120,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二条、纠纷事件处理

  a、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b、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c、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d、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e、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f、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助。第十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a、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b、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c、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d、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e、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第十四条、被盗事件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事后做好记录。

  2、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取证。

  第五章勤务制度

  第十五条、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为三班两运转,分设日班和夜班,日班为7:30—19:30,夜班为19:30—7:30;交接班时间分别为7:30和19:30,交接班时需做好记录。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班内做好《保安值班记录》,班组交接时互通消息并签名确认。

  3、班组交接时,对安全防护器械进行确认,如有损坏遗失须在《保安值班记录》中作出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交接。

  4、超过交接班时间,半小时内未接班视为“迟到”,1小时内作出解释并补办请假手续视为事假,超过1小时则视为“旷工”。

  5、交接班时间已到,接班人未知至,当班人员应与岗位带班长联系,由带班长负责安排人员替换;如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回馈。第十七条、工作考核

  1、保安由各保安带班长负责记录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数记发工资。

  2、保安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病假(病假须有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或调班者,必须事前报告保安带班长,保安带班长报告公司办公室(二水厂保安报厂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数计扣工资。

  3、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放行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4、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5、未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开除处罚,并赔偿公司损失。

  6、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7、未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8、未按要求执行门卫交接班,造成权责不清,所经手班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9、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10、每发生一次“过错”则扣除岗位(基本)工资的25%;连续两个月累积发生“过错”3起、一年内累积发生“过错”6起者,除按规定分别扣除岗位(基本)工资外,还将作辞退处理。

  11、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行为操守

  第十八条、工作态度

  1、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条、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二十条、保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管理制度11

  ⑴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⑵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⑶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⑷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⑸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⑹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⑺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⑻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⑼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⑽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⑾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⑿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⒀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⒁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工厂管理制度12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 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 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 5115-20xx 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xx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419-20xx 绿色食品 大米》、《NY 21-1986 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 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 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纸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 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 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 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 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 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 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 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 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 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 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 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 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 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 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 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 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 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管理制度13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工厂管理制度14

  1、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坚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坚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坚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坚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工厂管理制度15

  为加强车间及班组建设,强化车间管理,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经研究现对车间管

  理体制通知如下: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但必须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必须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情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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