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5 18:34:17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精】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精】

档案管理制度1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地收缴并把各类信息、资料、文件归档保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的真实面貌,凡是具有凭证和信息查找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直接有关系的学年或学期指导性文件。

  2、每学期师生花名册。

  3、各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个人的`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论文、获奖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种统计资料、班主任工作手册等。

  5、学校各部门制度。

  6、学校教育教学的剪报、简报、录象、录音、图片等。

  7、其他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学校各部门上交教务处的教学资料必须充分、准确、完整。须归档的必须用碳素墨水或档案墨水,以利档案永久保存,计划、总结、方案、统计表等材料必须打印。

  五、对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归档立卷,分类编号,以利保管查阅。立卷时要做到标题明确,格式正确、字迹工整清楚,页码准确,目录与卷内文相符。

  六、重要文件、秘密文件除规定可以翻印或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载抄、借阅。

  七、借用档案时,重要文件必须校长同意,一般性资料如学生学籍,家长情况、成绩统计等可由借阅人直接与教务员联系,但要写好借条登记按时归还。

  八、借阅人不得将其文件资料转借、拆散损坏、涂改、遗失。否则追究责任。

  九、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资料,经学校同意方可借阅。

  十、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

  十一、采取保护措施,定时投放樟脑丸等以保证档案材料无虫蛀、霉变。

  十二、所有档案资料必须摆放整齐,按类整理,注意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

  十三、档案材料要进行编目登记,便于使用时查找。

  十四、学校教学用书、教学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师使用时一定也要及时发放、回收,不得遗失。

  十五、若教务员变动,必须将全部文件材料及有关业务事宜交代清楚,严格办好交接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2

  一、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 设备仪器依据性文件材料。

  (二) 设备仪器随机文件室材料。

  (三) 设备仪器运行、维护文件材料。

  二、设备档案的立卷归档要求

  凡重要设备须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设备进单位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开箱验收制度,验收时,须由档案室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双方到场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以保证设备档案的完整、齐全。验收完毕交档案室保管。

  三、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

  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是随时归档。

  四、设备档案的'立卷要求

  1、设备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系统整理,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署完备,有利于长远保存。

  2、案卷装订应在组卷、卷内文件排列和编目的基础上进行。

  3、案卷内不同尺寸的科技文件材料要折叠成统一幅面,一般以A4图幅为标准。

  4、长远保存的案卷装订必须取掉金属物。

  5、案卷不装订时,其科技文件材料要按照卷内目录的编排次序排列有序。

  6、案卷要整齐美观。

  五、设备档案的借阅和保管

  1、设备档案应及时归入档案室专柜存放。各部门需要查阅时,可按规定向档案室借阅,若要复印或常借等,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原始材料占为已有。

  2、安监局档案室负责设备档案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3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使公司管理体制的完善,非设备工程业务处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二、适应范围

  适应公司内部各部门有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的'单位和公司职员。(厂内宿舍维修不在此管理范围内)

  三、名词解释

  1、非设备工程业务:

  指未能纳入设备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产生安装、维护、制作的作业需求。

  2、安装: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安装开关、插座、水电气源、门窗、网络线、电话线、风扇、空调、标示牌等业务。

  3、维护: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需求维修、保养的业务。

  4、制造: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制作(五金类、木材类、基础设施类)箱、柜、桌、椅、台、周转车、铁棚、防护栏等业务。

  四、细则:

  1、工务课为非设备工程管理归口单位。

  2、各需求单位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按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及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办理业务。

  3、承办单位应对需求单位提出的业务需求作审查工作,发现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厂纪厂规 及其它管理制度的需求业务作意见反馈,需求部门要将改善方案呈报批示后再办理业务。

  4、承办单位审查无误应根据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安排作业,并遵守安全作业要求,完工确认后认真填写联络单。

  5、安装:

  5.1 对于安装工时在1小时以内及安装材料费用在约¥100元以下的非设备工程业务无需部门主管审核,单位主管确认方可办理业务。

  5.2 对于安装工时1―8小时及安装费用在约¥100元―¥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要需求部门主管审核,方可办理业务。

  5.3 对于安装工时超出8H及安装费用大于约¥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部门主管审核及(副)总经理核准,方可办理业务。

  6、维护:

  6.1 需求单位申请维护作业时,原则上需单位主管确认,部门审核方可办理作业(特殊情况承办单位可先执行作业)。

  7、 制造

  7.1 需求单位制造业务办理标准可参考安装业务要求办理。

  五、附件:

  1、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

  2、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

档案管理制度5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教科室教研教改资料均要立卷归档。课题结题两个月后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结题证书,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育科研或上级所发文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国家级、省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县(市)级立项课题和教研教改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由学校档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资料由教科处暂为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损坏或在档案上涂改、乱画。若需复印,要请示领导同意。

档案管理制度6

  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7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8

  一、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控制不应公开的档案信息。

  二、保存档案数据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确需联接时,必须通过安全保密审查。

  三、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管理,确保网络和使用过程的.信息安全。

  四、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

  五、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六、保存档案数据的计算机外送修理时,应将有关数据的内容清空、删除或将硬盘摘除,并做好计算机修理情况登记。

  七、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数据库和档案数据安全。所有数据至少复制两套,并异地保存。

  八、信息载体(如硬盘等)损坏,必须拆除后放入待鉴定室专门保存。

  九、磁性载体每满2年、光盘每满4年应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十、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和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拷贝件一并归档保存。

  十一、应加强对归档电子文件鉴定销毁的管理。对于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上彻底删除;对于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进行逻辑删除。

  十二、以上各条请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对违反本制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9

  为加强对机关文书档案和违纪人员档案的管理,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文书档案是机关重要的机密材料,涉档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保卫意识,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

  (三)保持存档地段的清洁,严禁在档案柜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同时由查阅档案单位负责人和本机关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查档人员只能查阅经同意查阅的档案材料,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涂改,不得拆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拍照档案材料。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借阅单位必须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毁损,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机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按照县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原则上时限在1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应移送县档案馆保存。机关各室立卷归档的文书档案,除需要移送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档案由各室自行保存。

  (六)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如有变动,应认真做好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档案管理

  (一)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务必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二)文档管理员务必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资料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构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3、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二)文书的档案立卷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齐排列,不得分开。

  3、不一样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齐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

  三、归档时光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根据各自不一样的时限要求及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暂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及时归还。

  (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管理制度12

  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细则。

  一、收集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6、保存的工程档案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程资料、档案借阅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只供查阅,不予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由管理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借阅人应做好外借档案保管工作。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借用档案,应保证档案完好无损,严禁撕损、涂改、抽页、沾污(包括划线、画图等、档案资料。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四、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

  1、施工图纸从设计院出图审查后,先送到工程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设计合同规定接收设计院分发的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微机。

  2、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文件等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先到档案室登记备案,由档案室登记发放。

  五、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

  1、招标代理公司所需图纸,必须从档案室按借阅程序借出,招标结束后,3日内送还档案室,延期管理员要尽快督促还回。施工图纸的发放由管理员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领取。

  2、施工单位等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公司负责人。 3、图纸发放由资料室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对于已领取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向档案室借阅该部分图纸。

  5、公司其他科室需在资料室借阅的图纸,借用人在资料室进行借阅登记,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6、档案室存档的图纸原则上不予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借阅,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图纸变更单执行上述规定。

  六、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施工中由于变更等原因而作废的图纸,资料室将新图纸报主管领导审查,由主管领导发布变更通知,资料室通知各使用部门将旧图纸交回资料室后,按领用程序重新领用新图纸。回收的作废图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工程竣工后

  根据建设局档案室及质检站有关的要求,由档案室对图纸、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备案。

  八、相关记录表式

  1、收文登记表

  2、发文登记表

  3、借阅登记表

  4、废图回收登记表

档案管理制度14

  1.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3.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5.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

  6.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

档案管理制度15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中心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档案的管理制度02-15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04-05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03-22

培训档案的管理制度04-24

《档案管理制度》04-16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02-20

档案培训管理制度02-26

档案工程管理制度02-25

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