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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3-06-13 10:58:30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职工考勤制度【热】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职工考勤制度【热】

教职工考勤制度1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职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时到岗,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和相关活动。

  2、教职工上班有事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填写好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领导备存。应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要及时补上。

  3、各种上岗出勤,同一岗位走离2次的作缺岗一次处理;迟到、早退、走离达岗位时间一半以上的作缺岗一次处理;2分钟后到岗的作迟到处理。

  4、因小病请假(未住院)每节扣款5元,扣1分;各种公假不作缺勤、缺岗;因病短期(一个月内)住院治疗的请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的请假按上岗时间折算补助;直系亲属亡故的请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室讨论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教师调课、职工和保安员调岗、值日老师调岗、叫人顶岗等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备存,私自调课、调岗作缺勤处理。

  6、教师上课出实行学生干部、值日领导查班和教学领导查班的三层考勤制。缺勤一节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事假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走离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课教师请假单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备存。

  7、老师早读、晚修下班辅导的考勤由教学领导轮流负责。缺勤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一节、迟到、早退、高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组会和科组长会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场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教导处负责。科组会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组长会按教师例会的规定执行。场室工作人员上下午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到教导处签到,每天按2节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9、早操体育老师的考勤由值日领导(教学领导抽查)负责。每天早读作一节课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10、职工上班上午、下午实行值班制度,到总务处签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请假单交文彬主任手备存。

  11、教工例会、全校集会、升旗礼、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教工例会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离场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会、外出活动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礼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岗,班会课、班主任会议、班主任外出活动的考勤由马启良书记负责。上午、下午、晚上,缺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4分;请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会议、外出集体活动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3元,扣班导量化分1分。班会课和劳动课的出勤按老师上课考勤办法执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师量化评比。班主任的单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师工作量化评比,只列入班和任岗位量化评比。

  13、班级劳动课,文彬主任负责考勤。劳动课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走离参照教师出勤处理办法。

  14、值日老师由值日领导负责考勤。每天作2节课计,缺勤请假按教师上课考勤办法处理。工作岗(早操、早上校门、早读、午休、中午校门、晚修、晚休;后勤的早饭、午饭、冲凉、洗衣)每缺一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一岗、早退、离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后勤每缺一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请假一岗扣4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师、职工顶岗的需先报值日领导。

  15、行政会议和行政领导出勤由马启良主任负责。行政领导上下午实行值班签到签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请假半天扣款10元,迟到、早退、离岗扣款10元。行政会议缺勤一次扣款3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迟到扣款10元。行政领导请假由叶发祥校长批准,并报马启良主任备存。

  16、保安员的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马启良主任负责。按合同要求规定执行,纳入后勤职工的工作量化评比。

  17、所有负责考勤的行政领导将本周相关领导老师和职工的出勤情况累总,于下一周一上午每二节课前教导处全面记录,并将出勤统计记录表在各教师办公室张贴,老师和职工在星期一当天核对清楚。

  18、教职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评,量化分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职工全勤(无迟到、早退、走离、请假、缺勤)的得奖金15元。

教职工考勤制度2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学校应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轮流值班。

  五、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班主任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思教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提前电话请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报办公室存档。

  六、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期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将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抽查,如一月内发现有三次无原因不在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七、教学人员必须在课前一分钟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眼保健操当堂的任课教师未在教室内组织学生做操,则视为早退。

  八、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等处罚等,按学校有关条款执行。

  九、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总负责。

教职工考勤制度3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 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教职工考勤制度4

  一、请假制度

  (一) 、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 、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 、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 、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5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病须持挂钩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于当日向校办请假。患急病来不及开具证明的.须电话或托人口头通知校办,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事假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办,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吝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到校办填写有关请假安排通知书,经批准后请假通知书送达有关处室,备案调整工作。

  4、教职工结婚、产假、探亲、丧事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但必须向学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以上假期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5、教职工因公外出访问、学习,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等要请公假的,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经分管领导批准方能请假。一律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且一切费用自负。

  6、请假期满要及时到校办销假,否则继续计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员及职员考勤工作由校办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2、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作休时间表,课程表上课,不得迟到或提早下课,随意调课。如有急事调课须经教务主任同意,同教务虽安排调课并作好记录。未经同意擅自调课代课的,一经查实作旷课处理。

  3、职员必须按作息时间表准时上下班(部分职员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行政领导与全体职员要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中途不得随意离校。有关处室人员按规定时间外出采购办事,有急事,临时外出必须经处室主任同意才能离岗。未经同意擅自离岗、一经查实作旷工处理。

  4、教工大会(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缺席、迟到、早退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行政人员及职员签到考勤每月结算一次,每迟到一次扣结构工资分1分,无故不签到作旷工处理。每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每学期无故不签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级下,降一等。

  6、上述请假考勤制度的处理依据参照校内结构工资方案中有关条例。

教职工考勤制度6

  一、关于请假的规定:

  1、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时间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俞园长领导批准,送施海燕处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由他人或电话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发信息无效。

  3、签到记录:幼儿园门口设签到点,每天分上、下午两次指纹签到,如签不上的,必须立即打电话到园长室签到。学年签到的次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经过核实并有住院证明的长期病假,在绩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绩效工资。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该职工的每天实际绩效,调班请假和有班请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则上请假要先调班。

  6、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临时外出可以到园长室请假并开出外出单,送门岗陈师傅处才能出岗。陈师傅记录外出时间和回园时间。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时间累加满3小时算半天假。

  7、迟到一次扣一元,学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一学年请假满6天(含6天)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8、女教师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给喂奶时间30分钟。但要事先报园领批准。

  9、婚假、产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直系亲属去世给有关教师三天假,工资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学习、办事、进修(以通知单为准)需请假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扣款。

  二、关于旷职的规定:

  未经领导批准不在岗位,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工资100元。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费用,旷职三天视自动离职,幼儿园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其他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岗教职员工。让岗人员和办理内退手续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视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实,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要给予相关人员两倍于实际病事假的处罚。

  3、考核人员可随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位经查实按旷职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厉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加工作责任感,老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需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与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缺勤。

  3、老师应按规定时间的.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谈谈天、上网打嬉戏,不准擅离外出办私事,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及工作日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若因饮酒造成的工作失误,则由学校办公会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考勤以学校主管考勤领导的考勤登记为主,值周老师的值周检查登记为辅,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为补充。周末值周老师要向主管考勤的学校领导统计汇总。

  2、例会、老师全体会议、教研组、班级组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相关处室负责。

  3、考勤领导例会时必需将该周教职工考勤状况向全体老师做具体通报。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或特别时期,全校老师应到场,一般不给教职工批请事假。

  5、老师请假必需写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主动销假。除特别状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

  6、老师因公外出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将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交由校长签批后将假条交教务处。

  7、教职工事病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两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至五天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会争论打算。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留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

  8、请假老师自行找代课老师的,必需在假条上注明,不超假则不扣工资,超假者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未支配好代课老师消失空堂,一律按旷工记。

  9、未按要求找代课老师的请假者必需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育处支配课。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标准交代课金。法定假及公差的老师应交代课金由学校经费开支。

  10、由教务处统一支配代课的老师,上课的按每节20元发课时费,看课的按每节10元发课时费,

  三、奖惩规定

  1、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天数在下列范围内不扣发工资:本地老师三天,市外特岗五天。

  2、教职工全学期累计超过以上规定者,按下列标准扣发工资:超事假一天扣工资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资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计,迟到、早退每次520元,旷课一节4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3、班主任必需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学校例会或要求老师参与的活动集会每次按一节课计。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负责,并赐予纪律处分。

  5、因特别状况,节假日或双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数可按加班给以适当的的酬劳。

  6、学校每学期设全勤奖300元。全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免早操者除外)发全勤奖3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8

  一对请假的要求:

  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天,大龄为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号文件执行。

  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元,每节扣罚津贴元。

  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元。

  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分之,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元。

  会议迟到每次扣元早退每次扣罚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元。

  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元。

  升旗检查不在扣罚元。一月内有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元。(请假不计)

  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9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10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五、学校提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克服困难,敬业奉献。

  六、本制度自首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11

  一、请假规定

  1.凡教职工请病、产、婚、丧、事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因病住院,须持医院证明。

  2、经学校批准的函授学习和脱产进修视为公假,也按规定填写请假条。

  3、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主管部门提供。1天以内由主管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2、所有请假人员,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通知或委托别人请假,然后仍应补办请假手续。

  三、考勤奖励

  1、设立全勤奖,奖金数额50元/月。考勤奖励每月兑现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超过30天以上,按“病假累计天数×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360天”扣除。超过6个月作长病休处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30天扣全年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

  4、旷课扣30元/节,另扣当月全勤奖。

  5、教职工大会、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缺席作半天事假处理。各种会议分别由校长室或主管部门考勤,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勤。

  6、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日常考勤次数)超过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过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无特殊情况,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四、说明

  1、病假结束,请假教职工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发票)到主管部门销假。无有效证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计算(教育局规定须上班日除外)。

  3、教师上班纪律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学年修订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12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__】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13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教职工考勤制度14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

  1、教职工因病(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直接向分管领导(教学人员向年级主任,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要在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领导、分管校长批准后再向校长请假;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的要持县级以上相关材料报校长室,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审批。

  2、坚持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分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

  3、说明:

  (1)请假人应与分管领导配合妥善处理好上课或其他工作任务,若需调课应到校后补上。

  (2)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托人代为请假,需当面履行请假手续。

  (3)在无课情况下,哺乳期女职工上、下午各有30分钟哺乳时间,哺乳离校需到年级主任处填写记录。

  (4)上、下午的第三节课后,学校没有安排任务、无课或看班任务的.教师可以离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1分;事假,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2分;

  2、迟到超过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旷工,每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1分;旷课,每节扣除教师考勤成绩2分。

  3、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每周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工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考勤扣分加倍计算。

  三、奖惩

  1、对每月出满勤的,发放100元的出勤奖。

  2、对于每月未出满勤的,学校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事假每学期超过18课时,每课时扣5元;病假2周以内不扣,超过2周,每课时扣2元;旷课每课时扣10元。

  (2)政治学习、升旗仪式、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缺席的,加倍计算。

  四、误餐补助、课时津贴及福利奖金

  婚假、产假、丧假:发误餐补助、福利奖金,课时津贴不发;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病假一周内的误餐补助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病假一个月内的年终奖全发,一个月至三个月扣三分之一,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扣二分之一,六个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误餐补助一周内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事假半月内的年终奖全发,半月以上至一个月扣三分之一,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扣二分之一,三个月以上全扣。

  五、有关假期规定

  1、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0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2、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产假,怀孕3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天;怀孕3个月至7个月,假期为30天;怀孕7个月以上,假期为90天。产假正值法定节假日,不能延长休假时间,休满为止。凡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3、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丧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级规定的四种大病按有关文件执行,重大事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15

  一、考勤基本要求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值周校长将签到表每天交学校办公室王海澎处,每周统计一次。学校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上班时间中间外出)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并同时在处室考勤单、学校办公室外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注明外出及返回时间、批准人)。

  4、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要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交本处室负责人存档,回校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同时销假条交处室负责人备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返校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二、各类缺勤的界定

  凡因各种原因缺勤,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认定,否则按旷工计算。

  1、请假:有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2、事假:有必须处理的事情(服从先公后私的原则),却需离岗时可请事假。

  3、婚假:年满25周岁的.男教职工或年满23周岁零三个月的女教职工7天(含周休息日)婚假为公假。婚假提倡在寒假或暑假办。在学期前一个月和学期后的一个月一般不予批准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时,给3天公假,祖父母死亡时给1天公假。

  5、产假:女教职工法定公假为5个月(寒暑假在内)。产假15天可执行公假(以医院开据的证明为准)。产假期满仍在家育婴者或保胎者发基础工资,流产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因工伤为公假,经医院证明确需休息者凭证明条请工伤假。

  7、婴儿哺乳期时间:一周岁以内婴儿每半天一小时作为公假。由本人申请固定时间,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超出哺乳时间按事假累计计算。

  8、因工外出按正常上班对待。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至一天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中层干部向分管校长请假,副校长向校长请假,校长请假或因工外出两天以上需向局领导请假。

  四、规定标准:

  1、旷工半天扣50元。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病事假每天扣20元。同时,月累计请假6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工作量工资。

  2、上班迟到(晚到20分钟以内为迟到,月统计1次不计),早退每次扣10元。

  3、学校会议或活动(含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假每次扣20元,旷会按旷工半天处理(有病事假不再累计)。

  4、非公事外出累计外出时间并按事假折算处理。凡与记录时间不符或未作记录者,按旷工计算。

  5、任课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6、请假尚未批准即离校者或逾期不归并未经续假的,双倍计算。

  7、教职工在开学初、放假前两周请假的,双倍计算。

  8、处室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的,发现每次扣20元。

  本制度由办公室牵头,与有关负责人员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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