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工程管理制度2
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工准备三个部分。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重点及较为复杂的工程要编制网络计划。
4、项目部要定期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调整,重点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从劳力、材料、资金等方面予以保证。
5、工程部依据总体进度计划和月工程进度计划编制《阶段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报次月材料计划。
1、项目经理必须对项目组成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项目组成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2、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一次项目质量例会。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1)各工序完成后,现场技术员要对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2)定期抽查,总结提高。项目经理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施工水平。
(3)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施工记录是在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进度、变更等方面的记录;完整的施工记录不但可以全面反映施工情况,而且在工程总结时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不足,有助于施工水平的'提高。
1、工程施工记录。由项目部现场技术员逐日记录,直至工程竣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其完整性。
2、施工记录整理。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现场技术人员将逐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工程施工记录表上,并经项目经理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1)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至日期,技术资料供应情况。
(2)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施工图修改的记录。
(5)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的记录。
(6)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7)气候、气温、地质及其它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等。
本制度是在建设项目完工之后,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和移交时的相关制度,包括验收资料整理、竣工验收组织等内容。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工程名称、工艺特点、开竣工日期,以及工程总结和竣工图。
2、技术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技术变更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内部预验收记录、设备使用说明资料等。
3、现场施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表、材料和设备检验合格证或检测依据、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记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管道试压记录等。
成立竣工验收组织要根据建设工程的重要性、规模大小、隶属关系、承发包关系、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等具体情况而定。重点工程、大型项目、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验收由公司组织,一般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即可。
经竣工验收组织审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各项条件,应形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各单位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甲方)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组织的具体职责是: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项目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竣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部相关技术人员或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正式、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给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它反映了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为该项工程的竣工使用、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竣工项目一览表,设计方面的有关资料,材料质量证明和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证明,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设备安装施工和试验记录,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设备使用说明等文件资料。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经验总结;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资料和处理措施;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和重要技术施工工艺及经验总结;设计变更和施工图修改,以及施工日志、例会记录、检查记录等文件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所有施工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初步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归档。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责任人,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责任。
(2)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或者施工结束后出现问题或者事故,项目责任人要提供在施工现场的书面材料(即在施工现场办公的时间)。
工程管理制度3
第一章: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要打卡<不能代打卡>或签到,做到按时,不迟到、早退,除工作需要外,出入酒店行员工通道。
2、酒店纪律必须严肃对待,经常迟到或早退者将从严处理。
3.如酒店有应急事故发生<如:酒店大面积停电/消防安全有问题/酒店重要设备故障>,工程部的全体员工都要随时待命,不能有任何借口推托!
第二章:仪容仪表制度
1、注意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仪表要整洁,按要求着整洁干净的工作x,钮扣要齐全扣好,工号牌应佩戴在左胸前.
2、除工作需要外,不能将衣袖、裤腿卷起,按规定穿好鞋子,不得穿破损鞋和拖鞋上岗。
3.不能留长发,不染彩发,不留胡须,言行举止要检点.
第三章:排班和工作任务制度.
1、根据领导安排的班表休息,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和调整.
2、如有急事请假,需提前24小时向领导请示。请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批准,不得先斩后奏,违者按旷工处理.
3、服从上级指挥,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任务,接受上级检查,纠正差错,不许顶撞或借口推托。
4、同事之间不能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团结友爱,互勉互励。
第四章:强电维修和检查制度
1.强电维修要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值班人
员违反工作规则或因失职影响营业或损坏设备,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值班电工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酒店供电方式、状态、线路走向及所管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和模拟盘相一致,不经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运行情况,定时巡视电器设备,并准确抄录各项数据,填好各类报表,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4.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更不得在配电室逗留;参观配电室或在配电室执行检修安装工作,须经得部门领导同意后,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检修。
第五章:特种设备保养和运行参数制度
1.当班人员,每日必须对特种设备<电梯/锅炉/机房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登记,还有每日水/电/油的用量的统计和换算.
2.除工作需要外,上下楼层不得乘坐客用电梯.
3.不得在当班时在<锅炉房/电梯机房/监控机房>抽烟和喝酒.同时每天要保持这些机房内的清洁整齐.
第六章:各部门的'报修制度
1.值班人员,对于各部门的来人、来电报修时,要及时登记并即赴现场修理,工作结束后,做好工时和材料的统计工作,并要求使用方签字.
2.对于一些设备突发故障,不需要部门开维修单,当班人员应立即去现在抢修,不能无故推脱.
3.如有维修单解决不了的,是因为没有材料还是需要外修的,都要给报修部门解释清楚,并要求对方签字.
以上六大规章制度和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是同时执行的,希望全体工程
部的同事严格要求自己,互相监督。敬请李总审核!
工程管理制度4
一、定期检修保养。
人防工程主体和防护、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及照明等人防专用设备设施,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每季保养一次,每年检修一次,确保性能完好、运转正常,使之达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做好消防管理。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系统应进行日常监视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和检修,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汛期巡检。
汛期应制订防汛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落实抽排水设施,并设专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现象。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报告人防主管部门。
四、建立健全档案。
人防设备设施检修保养时要及时记录,与人防工程图纸资料一并归档,并接受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检查,年底前将档案资料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时应及时报人防主管理部门备案。
五、开发利用工程。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大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使用人防工程,应到人防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不得无证使用。
六、做到五个“禁止”。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通道;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损坏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铺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制止和向人防主管部门检举。
工程管理制度5
为了搞好本工程的管理,本着“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的基本原则,激励全体工程人员全身心投入本工程建设管理中,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技术制度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特殊施工条件,新工艺等,组织做施工组织计划以及和施工方案,保证达到规定要求,让建设方满意,如果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要求而影响工程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2、每项工程开工都要组织编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并在计划中标明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劳动力曲线表,编制人审批人,缺一项处罚责任夫100元。
3、各类技术人员要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中存在的差错,要迅速提出意见,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如果由此引起经济损失和质量事故,罚责任人不低于200元。
4、施工单位无权修改施工图,如有重大的疑难之处,只有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修改后根据设计单位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相关签证进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罚款200元。
5、技术人员要进行层层交底,保证技术措施的落实,缺少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6、技术人员要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保证项目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和零配件符合要求,进而保证工程质量,如出现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处罚责任人200元。
7、工程项目放线中出现严重的轴线移位,水平标高不正确,给予技术责任人,每点罚款100元。
8、技术责任人负责工程及竣工资料的检查和督促,保证资料竣工时完整交给项目部,如有遗失,罚责任人500元。
9、凡是各种报验,试块试验,工程验收,所有责任人员一 定要在各自范围内做好对外交涉工作,验收不了影响工程的,罚责任人500元。
10、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砼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试验,原材料复试等技术资料,负责收集好各种工程技术资料,如有遗失,罚责任人500元。
11、技术人员要对照工程量清单,认真复核工程预算,将漏算、错算、少算的工程量提供给预算员,如未提供,罚责任人每项100元。
12、技术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工程变更签证,如果甲方拖着不办,要理直气壮直到努力签到为止,如果放弃不签,每次按200元处罚。
13、施工过程中,对甲乙双方所有来往函件都要有双方签收单,并要编号登记,建好台帐,该回复的要及时回复,没有回复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重要的在有项日总经理把关签字。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3、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元以下的罚款。
4、在建工程各种洞口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安全防护网,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5、施工现场危险区还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缺少一外罚安全员100元。
6、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7、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8、各施工人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9、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分项目经画罚15000元。安全员和直接责任人罚5000元,所在工种工长罚3000元。
10、所有工程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特别是未成年人一律严禁进行工地,违者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安全员100元。
三、质量管理制度
1、在项目部各个班组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长、组长都是兼职质量员,分项分部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验收标准,合同规定去验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造成返工的由质量员承担责任。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材料供货合同要求,对项目进场材料按样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质量员要与材料部门人员同样处罚。
4、质量员要负责落实品牌工程的实施工作,要对项目职工每月进行系统的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不实施的每次罚100元。
5、工程项目发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轴线位移、标高误差、大面积空鼓等,视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
四、工程管理奖励制度
1、建立工程利润目标管理奖励机制,项目部全体工程管理人员要把实行企业效益最大利益化作为自已本职工作一项重要内容,置身其中,努力实现15%利润,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项目部管理人员贰万元,以此类推。
2、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施工图和工程量情况,及时发现工程量错算、漏算、少算情况并及时提出与甲方进行核对确认进行工程签证,对及时发现并获取工程签证人员,根据工程量大小进行每次100-200元等的奖励。
3、工程技术人员及时发现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设计问题并获得设计,监理及甲方认可,进行设计变更,视情况每次奖励工程技术人员100-200元。
4、工程技术,安全人员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视情况每次奖励有功人员100-200元。
5、管理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每次奖励提议者100-200元。
工程管理制度6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工程管理制度7
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少施工企业都制订安全管理制度,这是一项不错的措施,但要努力实施。为了方便大家,以下提供一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
1、范围
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
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工程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客户工程的管理,建立客户工程受理、设计、审查,确定供电方案、设备购置、施工、验收程序化管理机制,确保客户工程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客户工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营销部负责客户工程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四条营销窗口负责受理所辖范围内所有客户用电申请。窗口报装受理人员应向客户交代清楚用电申请内容和报装程序,指导客户正确填报客户用电申请,并应根据客户用电地址、审批权限以营销信息系统“电子工单”或“内部工作联系单”等方式及时向相应报装管理部门传递用电信息。客户用电可向所在地营业窗口申请,报装人员主动上门现场勘察。
第五条报装受理人员主动向客户介绍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名称供客户进行选择。
第六条施工阶段供电部门应不定期进行施工过程检查,指导客户工程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投入运行。
第七条报装部门在客户工程结束后及时向客户索要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章、工程受理
第八条客户办理新装、增容用电,不论用电性质、电压等级、容量大小,都必须填写客户用电申请表。
第九条供电方案确定:
1、供电方案拟定应从批准受电容量、确定供电电压、确定供电方式、确定电能计量方式、供电方案的经济性等方面考虑,根据客户提出的供电需求,遵循《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法规规定确定。报装容量在3000KVA及以上时采用专线供电;有特殊用电需求或电网现状难以满足用电需求时,供电方案应经论证后再行确定。
2、对要求提供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等双回路供电的客户,应严格按其负荷性质确定供电方案。
第十条确定的供电方案以便函或文件形式及时向客户进行书面答复,并将供电方案通知书送交客户。申请容量在1000kVA以下专变客户由分公司营销部答复供电方案。
第十一条供电方案确定后,客户委托有相应等级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
第四章、工程设计、审查
第十二条客户受电工程必须依据用电情况,按照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及一次受电装置选型。如果确实需要修改供电方案的,必须经过供电方案批复部门同意。
高压客户应送审的设计和资料内容:
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用电负荷分布图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主要设备电气一览表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配电网络布置图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三条各单位按报装管理权限,由营销管理部门召集设计单位、用电客户、生产管理等相关部室、单位完成设计审查工作,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第十四条低压客户申请容量在10kW及以下客户用电工程设计,由各供电所(营业站)负责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高压客户申请容量在10—1000kVA(不含1000kVA)客户用电工程设计,由分公司营销部组织进行设计审查工作,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第十六条申请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双电源双回路客户、专线客户用电工程设计,上报市公司进行设计审查及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第五章、客户工程管理
第十七条客户供电方案答复后,报装专责(项目经理)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与客户协商办理客户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委托,严禁办理报装业务时对客户用电工程进行“三指定”。
第十八条各设计、施工单位和生产厂家应选用国家经贸委推荐目录中的电器设备产品。
第十九条项目施工承建单位开工前应将开工报告(报告中应写明客户开工时间和预计完工时间)及工程任务进度表交报装专责以对该客户用电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中间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十条营销管理部门对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必须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及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凡用户委托我公司的所有客户工程,营销部门指定专人对用户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拿出施工规划和材料计划提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资料进一步进行施工前勘查、核实。出现不同意见的,施工单位向营销部门提出施工变更申请,经审查同意。由施工单位负责客户设备的定购,在定购设备前,必须同营销部门联系,确定要定购的设备图纸是否经过审核,同时将定购设备厂家、选型等情况报营销部门,经营销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电器设备的选型、定购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技术要求标准和规范,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经贸委和电力部门认定合格的厂家,施工单位和客户不得更改已选型设备而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没有认定的厂家的电气设备。
第二十二条对施工单位承建的客户工程,在定购设备后,应将定购设备的有关信息(包括:具体的厂家、到货时间等)反馈营销部门,以便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客观和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确定的供电、施工方案、图纸等有关事项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决定,必须与营销部门联系,在接到更改书面通知后,方能更改实施。
第二十四条在客户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公司营销部门应指派有一定工程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尤其对隐蔽工程要严格把关,确保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安装施工。
第二十五条在客户电气设备安装约2/3时开始,分公司营销部门组织有关专责人员进行中间检查,一般为1-4次,直至验收合格。高压供电的客户按照原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客户的电气设备、变压器容量、继电保护、防雷设施、接地装置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用电检查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应填写中间检查意见书(一式三份),分别交用电客户、施工单位和自存。
第六章、竣工验收供电
第二十六条报装专责(项目经理)应会同用电检查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填写中间检查意见书(一式三份),分别交用电客户、施工单位和自存。
第二十七条客户用电工程竣工后,由客户向供电方案答复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和书面供电申请。委托我公司进行建设的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3日内向营销部门提出竣工报告申请验收。
第二十八条工程验收合格后,营销部门与客户协商确定供电日期,并发出供电通知到各有关部门,组织供电。
第二十九条零星居民生活照明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一日内发出装表通知单,营销部门在二日内完善计量装置,实施供电。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条客户工程验收合格后,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后,对客户进行装表、供电。
第三十一条供电后一月内,营销部门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到现场核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和客户用电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文件相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文件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9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1.1、研究和会审图纸及技术交底
通过研究和会审图纸,广泛听取使用人员、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弥补设计上的不足,提高设计质量;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技术交底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以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了解本工程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操作要求等。
1.2、劳动力准备:施工力量的集结,能否进入正常的作业状态;劳动力的调配,工种间的搭接,能否为后续工种创造合理的、足够的工作面。
2、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2.1、施工工艺的质量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应按照'施工工艺技术标准'规定各道工序的操作规程、作业规范要点、工作顺序、质量要求进行。对关键环节的质量、工序、材料和环境应进行验证。使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符合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2.2、施工工序的质量管理: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包括影响施工质量的五个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使工序质量的数据波动处于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工序检验等方式,准确判断施工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以及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在出现偏离标准的情况下,分析产生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使之处于允许的范围内。
2.3、人员素质的管理:定期对职工进行规程、工序工艺、标准、检验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和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意识教育。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3.1、工序间的'交工验收工作的质量管理:对施工全过程的分项与分部施工的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要求班组实行保证本工序、监督前工序、服务后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业性的中间'质量检查,保证不合格工序不传入下道工序。
3.2、竣工交付使用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竣工后,由施工项目的上级部门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竣工验收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鉴定,评定等级。通过交工前的预验收,找出需要修补的工程,并及早安排施工。还应作好竣工工程的保护,以提高工程的一次成优及减少竣工后返工整修。
4、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强化验收机制。
4.1、保证工程质量,对过程实行严格控制是关健措施。对材料质量、苗木质量、施工顺序、施工操作规程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各分部工程施工严格按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之施工要点和施工注意事项执行。
4.2、所有工程材料进场都必须具有质保书和苗木检疫证,材料采购先由技术部门提出质量技术要求交材料部门,采购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同种材料以质量优者为选择先决条件,其次才考虑价格因素。
4.3、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组织工程质检验收。施工项目质检验收分三个层次进行,即项目部自检验收、公司内部验收、以业主为主由市质监站、监理公司参加的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项目部在平常检查把关的基础上,在初步完工后,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自检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由施工班组及时整改,直至达到优良标准,报公司验收。公司内部由公司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实地验收,形成公司内部验收纪要,如有质量问题,则提出需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验收结果列为对项目经理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和对施工班组长奖罚的依据。公司内部验收达到优良后报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
5、种植土、苗木、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措施
5.1、种植土是苗木生长的必要材料,园林种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本工程种植土应达到绿化种植要求,用于种植的土方,必须通过检测,并向建设方提供检测报告。
5.2、苗木是绿化工程的基础材料,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
苗木的选择。严格根据设计图纸的苗木规格和树形,尽量选择离施工现场距离较近的近郊苗圃,苗木要求长势健旺、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树形端正、树冠饱满、根系发达,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地苗尽量用假植苗。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对合格树种、苗木拍照封样。选择经有关部门检疫并取得'植物检疫合格证'的苗木。
5.3、起苗时间和栽植时间要紧密配合,做到随起随栽。施工过程中一旦确定种植时间,项目部立即由经验丰富的专职苗木质量员专程赴起苗现场监督、管理整个起苗、吊装、运输全过程,确保苗木运抵施工现场时不脱水、树形完整。
5.4、遇特殊情况,苗木运抵施工现场不能按时栽植的,都要进行假植。不同的苗木假植时,要按苗木种类、规格分区假植,以方便施工。假植区的土质不能太泥泞,地面不能积水,在周围边沿地带要挖沟排水。在阳光特别强烈的时候,假植苗木上面要设置遮阳网。
公司内部由公司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实地验收,形成公司内部验收纪要,如有质量问题,则提出需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验收结果列为对项目经理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和对施工班组长奖罚的依据。公司内部验收达到优良后报业主-镇江恒顺房地产恒美嘉园二期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
工程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体制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工程管理制度11
新校区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材料管理办公室是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材料管理部门,在新校区建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指挥部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与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人员编制甲供材料供应计划,提交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标工作。
二、与甲供材料供应商协商、落实甲供材料供应计划,协助进行材料、设备的检测、审核和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甲控材料的定价工作。
四、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12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月度结算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5)支付工程结算款应附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书。
工程管理制度13
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工程管理制度14
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
由于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施工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的统一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
2.施工的成本目标;
3.施工的.进度目标;
4.施工的质量目标。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必须按工程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而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标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其生产和经营的情况自行确定的。分包方则必须按工程分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分包方的成本目标是该施工企业内部自行确定的。
按国际工程的惯例,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或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因此,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对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负责。
二、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由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在时间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会涉及设计阶段。在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终止,在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涉及工程安全、费用、质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也涉及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实践中,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该项目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是两个相互有关联,但内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传统的较广义的术语,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和任务,既包含项目管理方面专业性的工作(专业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15
1、工程部没有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接收、保管、发放图纸,并建立和更新相应技术资料清单。
2、所有工程收发文件,由工程部档案管理员登记、收集、备案、工程竣工后移交行政部备案。
3、工程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应与工程同步完成,不允许事后补充。
4、工程部应建立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图纸资料,特别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重大议事的现场录像或数码照相影像资料形成工程重要档案资料。
5、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原件存档,特殊情况下使用复印件,但必须主明原件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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