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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2 02:30:58 制度 我要投稿

物品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品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物品管理制度1

  1.危险物品是指化学物品、药物、易燃、易爆、腐蚀及有毒物品;

  2.危险物品的采购,应由保管员申请,园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并控制购买数量;

  3.危险物品的保管、发放,应专人保管、发放,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并妥善处理剩余有毒物或残余品;

  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分开储存,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库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及时清理过期药物。

  6.危险物品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无安全隐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危险物品的使用,应由医生或教师严格把关,登记发放数量,及时收集残余物;

  8.严格按规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物品管理制度2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3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及车间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 事业部购销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 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 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以书面形式(废旧物资处理单)上报设备能源部及生产技术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转到购销部,由购销部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

  2、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由事业部购销部、设备能源部、生产技术部、后勤服务中心现场监督清点签字认可后方可装车,由购销部开具车辆出入申请,由后勤服务中心开具出入证后方可进行废旧物资的拉运。

物品管理制度4

  一、门窗:

  做到窗明几净,门面整洁,开关门窗用力轻缓,没有用脚踢门的行为,放学后关好门窗,冬季防光,限用白纸将底层玻璃贴封。

  二、课桌:

  课桌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凳面上没有钝器、彩笔或其他物品刻画的痕迹,保持桌椅凳面整洁,搬运桌椅要轻拿轻放。

  三、卫生橱、书橱、讲台:

  卫生橱、书橱、讲台摆放位置固定,簿本、粉笔等物品堆放有序,卫生橱顶上放置1--2个无碍学习环境的装饰品,值日生每日将其打扫干净。

  四、黑板:

  不可用粉笔以外的.物品涂画,槽内无积灰、粉笔头,各项记录统一记在黑板右下角,放学后擦净黑板。

  五、灯、电扇、开关:

  定期打扫卫生,电灯、电扇确保无积灰,节约用电,教室无人时,电灯、电扇应关掉,启动开关动作轻缓。

  六、卫生用品:

  簸箕、扫帚等卫生用品在固定位置摆放有序,不可用扫帚等作玩具玩耍,打扫卫生注意正确使用卫生用具。

  七、电教设备:

  投影仪、电视机、电扇等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开或关要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

物品管理制度5

  根据我酒店物品携出的批准权限和管理状况,保安部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酒店物品携出的管理办法,以保证酒店物品的安全。

  1、属酒店的物品,员工需借出店外的一律填写公物携出单。

  2、外单位、酒店客人需携酒店物品出店时,必须填写公物携出单,然后由许可部门总监和原物品管理部门总监签字后方可离店。

  3、公物携出单必须填写清楚,携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必须与实际相符;否则虽然已经签字,保安部仍不予以放行。

  4、属于外单位所有的物品进入酒店后,须由接待部门经理填签公物携出单,再经部门总监批签后,方可出店。

  5、归还物品时应填写公物归还单,由部门总监签字。

物品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系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有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在安排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条 公司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负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办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培训。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项目部负责在计划新建、扩建、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建设项目时,对项目的安全符合性进行审查,协助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

  (三)保卫部门负责爆炸品、剧毒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采购及公路运输的合法证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 负有监督检查责任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建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时,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第十二条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实行资质认定。

物品管理制度7

  为了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私有财产的安全,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进一步规范物品出入管理秩序,切实做好门卫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携带教育教学设备、基建材料、实训设备器材等公物出门,须持后勤处和保卫处共同开具的物品外出单,方可出门。安保人员须收回物品外出单预留备查。同时安保人员有权查验,对可疑、手续不全物品有权扣留待查。各类公物夜间(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门。

  二、师生携带电脑或其它私物出门,请自觉接受安保人员核实和登记后方可外出(学生须凭借班主任签条认可)。

  三、部门或个人有处理废弃物需要出门,必须要有主管部门领导和保卫处的签字认可,再凭借“物品出入单”方可出校门。

  四、校园内食堂、超市及各类营业场所的物品进出校区时,请相关负责人主动提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证明,在进出校园时向安保人员出示,在安保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出。

  五、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带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如因工作需要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须事先持有关证件到保卫处登记,并由相关部门到校门口接洽确认后,由专人负责,方可进入。

  六、处理的'废弃物、污染物等有害物品,应预先告知保卫处,并由后勤处协同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回收并在指定地点统一销毁处理。

  七、所有出入物品,须按安保人员指定的路线搬运,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八、校园“物品出入单”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印制,发放各处室系部。

物品管理制度8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精神,做到物尽其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需新增或补充的财产,由请购人提前三天向校长室领填请购单,经校长审核并审批后交总务处办理。

  二。总务处组织人员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属专用物品,由使用人参与采购、负责质量、数量、规格选择。

  三。添置的财产如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商品,需年初前做好采购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鞍山初级中学物品验收制度

  物品的验收入库应该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执行。

  1、对照物品的型号、规格、物品名,数量查看是否和发票上开具的型号、规格、物品名、数量相同。

  2、大件物品开箱验收时,应查看是否有说明书、质量卡、保修卡等相应文件。如附有清单和附件的应该认真核对物品清单和相应的附件。

  3、产品保修方面需要用户填写相应信息并寄回给供应商的,应在验收合格入库后,填写相应的文件并立即寄出,以确保产品今后的使用性能及为提供保修服务作准备。

  4、验收时应查看物品的外观和内在使用性能是否损坏,如发现损坏,应拒收有损坏的物品。如果不是立即使用的物品也应和供应商签订协议,确保在今后的使用中出现问题,应由供应商为之解决。

  5、电子类产品应按照有关电子类产品验收程序进行测试,确认无任何问题,方可验收入库。

  鞍山初级中学物品领用制度

  一、学校各类财产统一由总务处管理,教职工领用物品适应领取符合范围的物品。如不属领用范围,或未经同意的,财产管理员应予以拒绝。

  二、领用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可直接向财产管理员领取。各组室的办公室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年级组长或指定专人向财产管理员领取。

  三、领用的物品,按规定方法办理手续,其中低耐品、固定资产除了在领用时签字外,需要及时记入部门登记账或个人登记帐,遇有变动,需要及时更改或注销,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鞍山初级中学物品出借制度

  一、 学校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确实需要借用、调出的,必须经校长室研究决定。

  二、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三、 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四、 批准借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要注意爱护,精心保管。

  五、 校内其他部门借用物品,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六、 校外其他单位借用物品,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七、 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八、 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九、 调出人员要自觉归还自己领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鞍山初级中学物品赔偿制度

  一、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进行协助。

  二、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摆放、取用不当;

  2、 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被盗;

  3、 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

  三、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发到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与用品,包括各种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时,由领用人自行进行赔偿。

  2、公共物品损坏、丢失,该物品的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3、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学生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将其处罚事由通知家长。

  4、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相机、电脑、乐器等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由于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时,由责任人赔偿。

  5、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要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 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在办财产移交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

  五、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责任人将有关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写成书面报告,交总务主任签字后,交分管校长申核批准,到财务室交款。

  六、本校职工的亲属及来客损坏我校财产,由该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制度对职工的'规定处理。

  七、赔偿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赔偿款项,平时的款项应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室。

  鞍山初级中学移交接制度

  一、学校有关人员工作变动必须按有关移交接制度办理手续

  二、 校长工作变动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财务人员工作变动,须按计财科规定填表,列清所有移交物品、证章票据及其他须交办的事情。

  四、财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清点,交接清各类帐簿等有关物品。

  五、其他人员工作变动,须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

  鞍山初级中学财产清查制度

  学校物资器材的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国有资产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是当前学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管理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因此各学校在每年年度终了前应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物资器材必须在每年年终,以学校财产管理小组为首,对全部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 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有清查小组研究决定,发生盈亏,查明原困,并填制“物资器材盘盈、盘亏报告单”,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 物资器材使用年限过长,损坏不能使用或由于技术进步淘汰时,必须通过有关程序报批,核准后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四。 已报废报损的物资器材,经上级部门审定后有关处理意见办理。

  五。 财产报废的材料出售时,不得由个别部门擅自作价处理,必须经财产管理小组认定后方可出售,残值交财务入帐。

  鞍山初级中学报废、报损制度

  一、专用仪器、办公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非人为关系导致的损坏以致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二、报废报损专用仪器、办公设备及器材图书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低值耐久品由学校领导批准,固定资产须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三、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专用仪器,办公设备及器材图书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专用仪器、办公设备器材、图书明细帐。已报废报损的专用仪器、办公设备及器材应交总务部统一处理。

  四、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室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物品管理制度9

  一、物品采购程序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大宗物品采购,由总务处提供相关资料,经校长同意后,报送区政府招标办,按程序招标采购。

  3、应急物品采购需提前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具体流程为:处室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处室主任审批→总务主任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不能在区教育局装备中心记帐购买的,1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4、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品采购。

  二、物品采购制度

  1、各类物品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食品设备及材料,一般情况下由总务处协同相关处室专业人员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还应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监督指导采购。

  3、财务室、固定资产管理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帐及资产登记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多家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校内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敬畏有关财经制度和纪律的规定要求,确保所购物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严禁收受卖家馈赠或宴请。

  4、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品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五、说明: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10

  (一)氧气、乙炔的使用及贮存

  1、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2、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砼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暴晒。

  3、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8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2)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地消防器材。

  (2)开启油料、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4)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5)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6)货物堆码不应超高,垛底应有垫衬。

物品管理制度11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部门负责交送供应贸易部回收。

  第五条:供应贸易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应贸易部门出售。销售款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供应贸易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第八条:供应贸易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品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本办法所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办公设备、用品、印刷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条公司钥匙的保管

  公司钥匙由人事行政部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可将钥匙随意转交他人保管;

  第三条办公室购置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需行政部门请款进行购买。

  第四条采购物品的付款方式通常情况下是以支票形式支付,若金额较少或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说明原因方可支付现金。

  第五条公司固定资产均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保管卡,任何员工不经人事行政部批准不允许私自进行调换、改装或其它类似行为。若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属正常办公消耗时所领用办公用品需经公司行政登记领用。

  第七条员工办理离职时,应归还借用、领用及公司规定之应归还的办公用品、管制消耗品以及固定资产,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相关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检验并进行确认、索回。若有损坏或丢失,按其损坏程度予以经济或实物赔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将公司用品据为己有。

  第八条报销

  1.报销时间:每周及每月按规定时间报销费用。

  2.用于公司各种用途的.费用在报销时,需附上相关的正式发票及原始凭证,经部门主管签字,送至人事行政部审核,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交由财务部,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交至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其款项。

物品管理制度13

  1 、总则

  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2 、采购原则

  2.1 比价、定点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是能在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纳入定点采购,不能列为定点采购的,按采购原则,进行市场比价采购。

  2.2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2.3 按审批计划采购,不准采购计划外的物品。

  3 定点供应商确定原则:

  3.1 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方能定为定点供货单位。

  3.2 每月进行询价、比价、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淘汰定点供应商。

  3.3 建立供货商名录,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的证照。并每年对供应商做出评价。

  3.4 建立《采购台账》(件附件一),要求记录全面、准确、真实。

  4 采购程序

  4.1 办公室随时了解厂内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并确定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厂领导和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4.2 办公室按需求统一购买。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到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物件,力争达到货真价实、优质低价。

  4.3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附件二),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根据申请单审批费用指标,按照采购原则进行办理

  5 验货

  5.1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5.2 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6 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7 采购纪律

  7.1 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7.2 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7.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物品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方针,加强全公司危险物品的管理,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潜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定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术语:

  危险品: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总称。如汽油、酒精、煤气、香蕉水、油漆、ab液、异丙醇等。

  4.职责

  本管理办法由安全环境部负责制订并监督执行。

  5.使用与管理

  5.1、本公司危险物品的范围主要是汽油、酒精、异丙醇、ab液、煤气等易燃易爆液体。

  5.2、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与使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严格使用制度。

  5.3、公司设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危险品仓库库门上要有安全可靠的门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内外,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危险品进入仓库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储存和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出库前应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表》,做到领用要计量,使用有监督,用后要回收,按程序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使用纪录。

  5.4、各车间、部门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责任明确,领用时写明用途、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等,严格办理出库手续。领用时,应根据使用情况分多次领用,每次领取最少数量,不是加入叉车的汽油必须使用铁制容器进行装入。对使用危险品的员确认,否则给予处罚100元。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公司将按照《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5.5、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操作,严禁将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随意带至室外。使用完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空容器、废油布、废弃溶液残渣等必须妥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就随便乱倒,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

  5.6、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要严格按需要进行购置,并定量定位进行存放,必须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经营此类危险品的合法部门采购。

  5.7、搬运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应专车运输。严禁携带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8、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车间、部门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车间主任应详细指导监督,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9、建立安全制度

  5.9.1、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桶装油要直立存放在阴凉处,避免爆晒;装桶不宜太满,留有7%的空间,防止受热溢出或胀裂油桶并且仓库周围10米内不准电焊、明火现象出现。

  5.9.2、加强危险物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防盗措施。物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清楚,防止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

  5.9.3、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5.10、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1、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境部,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物品管理制度15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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