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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时间:2023-05-17 18:54:52 欧敏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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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通用9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通用9篇)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一、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水电费收费;计生指标分配;土地征用费补偿;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对村财务管理情况展开监督。包含村级财务审计结果、村集体债务处理、审查关键性支出、严格执行继续执行村级财务“五项制度”、参予财务会签等。

  三、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占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村委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

  四、监督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继续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举行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五、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六、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展开监督;顺利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信访部门的其它监督工作。

  (一)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督村级关键性事项民主决策全面落实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小事项必须按照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研究同意。制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民主决策实行过程,例如辨认出村委会未严格遵守民主决策程序,应当严格执行其再次举行村民(代表)大会探讨同意。

  (三)监督村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事项,村委会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村委会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四)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事项出现时,必须获得有效率的凭证,标明用途,由经手人盖章,缴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订意见并盖章,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鉴后,报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审查进账。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财务审查人员必须深入细致履行职责,严苛审查严格把关,例如审查严格把关不规范,导致不良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五)监督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村务监督垂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六)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强化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报告情况。

  (七)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许可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2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

  (二)积极开展监督活动必须合乎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明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同意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村民委员会恰当决议的实行,有助于发展和平衡。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一次例会,特殊和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村监委主任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通告所有成员至可以,确因特定情况无法全部至可以的,必须存有过半数成员应邀出席就可以举办。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时一人一票,过半数委员同意决议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探讨投票表决关键性事项,若突遇票数成正比或观点意见分歧很大时,可以暂时一拖再拖议题,等待进一步调研沟通交流后,下次会议择机投票表决。也可以将争议事项递交乡(镇、筹办)纪委判决。

  (七)村监委成员对于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在行动上和组织外有反对的表示。

  (八)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议题的监督事项,表决中存有关键性问题须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明确提出,会议同意,可以暂不投票表决,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明确提出具体内容处理意见。

  (九)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遇与村委会的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十)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必须存有专人专本记录,经主任和参会成员盖章,做为村级档案留存。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3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举行一次讨论会,主要商谈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一)工作须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三)牵涉村集体或村民的关键性问题须要临时举行监委可以会议的;

  (四)乡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4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识和掌控有关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二)按照监委会分工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

  (三)大力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恰当履行职责,帮助搞好村民的思想工作。

  (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提交监委会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五)维护团结,保护平衡,自觉拒绝接受非政府和群众监

  (六)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5

  村务监督委员会内部推行明确分工。在履行职责监督职责时,应当本着内外融合、上下结合、公正、务实、求效的原则。具体内容监督内容和方法如下:

  (一)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党的建议对照,看看与否出现偏移。

  2、对群众反映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加以制止、纠正。

  3、辨认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存有违法违纪现象,情节严重的,可以轻易向乡镇纪委报告,并协调搞好调查处置工作。

  4、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所形成的决议进行监督。必要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向村党组织汇报。

  5、决议继续执行完结后,必须监督村委会及时将继续执行结果向全体村民展开官方。

  (二)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1、列席有关会议,看看村级“三重两大”等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关键性事项与否按照“四议两官方”程序展开决策。

  2、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对决策实行展开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招集有关人员展开查问,并将查问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4、决策实施结束后,要监督村委会及时将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

  (三)对村务公开、党务官方情况展开监督。

  1、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按照上级关于村务、党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公开方案。

  2、举行专题会议,深入细致审查官方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研究官方的方式、范围,对官方方案明确提出补足和健全建议。

  3、多方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如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或公开确有遗漏、不真实、不具体等情况,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在一周内予以答复或重新公开。

  4、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对于村监委的意见并无自查、并无澄清,村监委应当做为代莱监督意见明确提出,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及时将公开的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展开监督。

  1、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督促村组集体收入及时上交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3、资金开支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审查资金开支财政预算;资金开支过程,村监督委员会必须全程监督。

  4、资金支出后,必须取得有效凭证,有经手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5、监督村民委员会将财务定期官方,并于年终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6、受理村民对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并监督有关当事人对被质疑事项及时做出解释。

  7、协调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查村务账目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事项,驳回不合理支出。

  (五)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

  1、监督村两委用“四议两官方”工作法对资产、资源处理展开决策。

  2、参加招标会,监督村两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资产、资源处置,并参与处置过程,见证、监督经济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情况。

  3、在项目的`实行中,负责管理对工程质量展开全程监督,并监督每笔资金的划拨采用。4、项目顺利完成后,参予工程验收和资金财政预算审计工作。

  5、督促资产、资源收入及时上缴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资产,资源台账及时变更,并向村民进行公布。

  6、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将集体经济合约履行职责情况和招标顺利完成情况及时发布,并表述村民对有关问题的疑点。

  (六)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双述双评”制度和群众询问、质询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每半年举行一次民主评议大会和村民查问、发言大会,并提早官方时间、地点和内容。

  2、收集村民意见建议,整理询问、质询问题,并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进行通报。

  3、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及干部搞好家访述廉,对群众查问、发言的问题作出表述和表明,拒绝接受村民(代表)大会大会的民主评议和评定。

  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照民主管理制度擅自作出的决定和决策,督促其召开听证会或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5、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存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署,可以建议弹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弹劾程序的,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举行村民大会投票表决。

  6、督促村“两委”公开民主评议考核结果,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6

  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推进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村务监督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构建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行使决策权,村民委员会行使执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新型村级自治机制,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和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设置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设主任1名。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具有监督意识和能力等条件。候选人采取回避制度,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等不得列为候选人。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两委”任期相同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监督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议、决定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村务、财务等公开情况;

  (四)监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五)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办理情况;

  (六)监督对“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七)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机制;

  四、监督方式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出席或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组织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会议。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走访收集民情,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村级组织应及时处理并公开办理结果。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前,村党组织提出监督事项,说明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完成时限。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有2名以上成员同时参与。

  (四)监督事项结束后,村务监督委员应将监督情况报村党组织,并在10内公开监督结果。如有必要,村党组织应及时上报乡党委。

  (五)村务监督委员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的决定作出纠正意见,必要时可提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

  (六)村务监督委员在无法正常履行监督职责时,可向乡纪委反映情况,乡纪委要及时答复和协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学习培训。每年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一次以上,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风建设、政策法规制度等村务监督相关的财务审计知识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的工作水平。

  (二)考核评价。村务监督委员每年年底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年工作,自觉接受村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成员经常无故缺席会议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由村党组织提请村民(代表)会议终止其职务,并及时增补。

  六、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镇纪委负责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7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7——9人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代表中推选产生。组长由小组成员推选产生,小组成员任期与村委会换届同步,可连任。小组成员中应妆有具备一定文化和财会知识的村民组成。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一、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反映村民合理的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办理;

  四、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以及财务活动情况,协肋开展对集体财务审计。

  小纪镇吉汉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工作职责

  1、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2、监督、核查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3、按期审核财务账目,对收支项目存在疑问的',有权提出质询,要求当事人解释并可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4、凡向村民收取的费用以及土地补偿等收益,一切支出经进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才能报销入账。

  5、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对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并向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报告。

  小纪镇吉汉村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上级来文均需登记编号,本村一切会议有专人记录,上级文件和本村制定的各种报表资料及会议记录,年终分别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二、会计档案:有关财务方面的账、据、表,按月装订,年终入档。会计因工作,按要求移交自已保管的会计资料。

  三、村民档案:实行一组一册。村民的政治表现,例如受村委会或上级政府表彰嘉奖及先进事迹,反之受村委会或上级政府惩罚及原因,均记入档案。

  四、上述档案材料,年终由各经办人统一移交至查档案室。凡借阅档案资料,必须经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并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五、档案材料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虫鼠,不得遗失和泄密。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8

  主任:

  主要负责:

  1、本村监督委员会的全盘工作

  2、参与本村财务会签

  3、负责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委员:

  主要负责:

  1、本村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2、群众来访和各类登记表册的记录工作

  委员:

  主要负责:

  1、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会议决定情况

  2、对村务及重大事项的全程监督

  委员:

  主要负责:

  1、监督村民委员会在民政及安全排查工作

  2、对村务及重大事项的全程监督

  委员:

  主要负责:

  1、监督妇女和计生工作

  2、对村务及重大事项的全程监督

  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一)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三)涉及村集体或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召开监委会会议的;

  (四)乡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水电费收费;计生指标分配;土地征用费补偿;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五项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三、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占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村委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

  四、监督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五、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六、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权限

  1、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会议。

  2、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3、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责成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答复。

  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应予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5、参与乡农经站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职责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应自觉履行监督职责,组织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列席“两委”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本村纪检委员,应及时上报本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二、对不履行职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经乡纪委同意,村党支部可以重新提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组织补选。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享有的权利

  1、参与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向村民监督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同意,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可以审查和复制本村村务管理的相关材料;

  3、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同意,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可以对反映村级组织违反村民自治和管理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应履行的义务

  1、接受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领导,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决定。

  2、保守秘密,遵守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3、参与村民监督委员会各项活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反映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制度

  一、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二、主任列席村委会议,参与监督村务会议的决策过程;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专题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可全部列席;

  三、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并责成村委会在10日内予以答复。

  四、年终总结村务监督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村民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制度

  一、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二、财务报帐前进行审核,主任参与财务会签;

  三、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四、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合理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五、年终总结财务收支监督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六、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村民监督委员会事务监督制度

  一、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其他委员也可列席;

  二、监督重大村务决策过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三、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四、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

  五、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有权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坚持“依靠村民、合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民主集中”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村“两委”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由上级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当年村民代表信任度测评不过半的责令其辞职。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9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

  村委会公章一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发。

  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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