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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6 09:54:00 海洁 制度 我要投稿

危险品管理制度(精选2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危险品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危险品管理制度 1

  一、出入库制度

  1、危险品库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严格限制闲杂人员进库。

  2、化学危险品入库前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危化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核对运输车辆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拒绝下货验收。

  3、对于危化品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卸货验收入库。

  4、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核查所有货物的品名、标志,清点数目,细致地做好登记,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5、危险品出库时,仓库管理人员除要认真核对品名、标志、数目外,还要认真登记提货人,详细记录危险品的流向。

  6、遇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时,不得安排危险品出、入库作业。

  二、危险品物资储存安全管理

  1、入库的`化学危险品要有相应的标识,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安全和质量。

  2、在保管和装卸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合理选用装卸器具,对包装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要妥善处理再行作业。

  3、妥善安排相应的通风、遮阳、防水、防湿、温控条件,每天做好仓库内的温湿度记录。消防器材、配电箱必须确保在有效期内。

  4、仓库内除叉车外,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的进出,对进入库内的叉车要求安装阻火器。

  5、仓库内不准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采取安全措施,开出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或维修作业。

  6、危险品库房应保持整洁卫生,危险性垃圾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或销毁。

  危险品管理制度 2

  一、各相关科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

  二、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与采供科、使用科室管理,采供科与使用科室须有专人管理,有安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各相关科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

  四、凡临时储存危险品的库房,均应达到通风、配足灭火器,做到防盗、防火。

  五、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帐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帐记录,用多少领多少,确保安全使用。

  六、保卫科有专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品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七、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大火、爆炸等危险情况时,保卫科人员立即赶赴现象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 3

  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在专门仓库中,由专人保管。化学危险品仓库内做到物品隔离、隔开或分离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化学危险品仓库定时开启排气扇,保持通风、隔热、防潮。严禁烟火,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3、本制度所称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具体分类和品种应根据国家确定并公布的品种及时调整。(见附表)

  4、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库统一采购。药库应向有资质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建立台帐,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5、各科室若须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先提出申请,注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经科主任签字、保卫科备案并批准后方可交由药库采购。

  6、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7、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单张处方不得超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的最大剂量。

  8、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各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晚上向总值班报告)报告,保卫科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同查处。

  危险品管理制度 4

  目的:

  制定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标准操作程序,确保用药安全

  范围:

  药库等

  责任人药库及各部门负责人

  程序:

  1、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2、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库统一采购,药库应向有资质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建立台帐,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3、危险品应设立专库存放与管理,环境、设施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

  4、危险品库应由专人负责,清洁卫生,温湿度控制,安全、昆虫、鼠类的控制按有关条例实施。

  5、危险品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及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并按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将其分类存放,做到物品隔离、隔开或分离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

  6、危险品库必须有一定的通风设施及消防设备。定时开启排气扇,保持通风、隔热、防潮。严禁烟火,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中转库门前必须有醒目的危险品标志。

  8、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9、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各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晚上向总值班报告)报告,保卫科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同查处。

  危险品管理制度 5

  1、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项目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品事故发生,确保危险品搬运、使用、储存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品是本项目部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统称为危险品。

  2)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险品的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对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储存保管。对搬运、储存的安全负责。

  2)试验室、电焊作业班按规定领取相应物品,对使用安全负责。

  3)安全质量部对危险品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管理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搬运;

  (2)不得同车运送两种气瓶;

  (3)使用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瓶、乙炔瓶;

  (4)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6)室外使用气瓶必须做好防晒、防雨、防潮,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2)酒精、柴油管理规定

  (1)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2)使用酒精、柴油时,应检查周围环境,避免作业环境存有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酒精、柴油时,应做好周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将酒精、柴油洒落地面或溅到周围设备、设施、墙壁上;

  (4)用过的`空油桶、空瓶、废油抹布等,应放到项目部指定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3)危险品储存规定

  (1)危险品储存要用专门的仓库,配备消防设施或灭火器,设置防火防爆、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2)仓库应设在通风、防潮、阴凉的地方,不得在阳光下直射;

  (3)各种气瓶、油品、酒精要密封完好、分类储存,不得混放,不得放倒或倾斜;

  (4)危险品仓库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摆放距离要符合安全标准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5)危险品要有专人保管,分类登记上账;出入库要严格按照仓库物品管理制度进行登记、签收;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仓库,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避免摩擦产生火花;

  (7)库区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8)经常对危险品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检查与考核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本规定执行情况作定期检查与考核。

  2)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对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

  6、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规定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危险品管理制度 6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化品采购、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一、采购

  1、采购生产使用产品的数量必须按照每次生产计划的定制采购数量不得造成每批次生产完后,危化品原料剩下400公斤以上;油漆采购必须保证两周以内的用量。

  2、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4、采购人员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禁止验收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入库。

  5、采购剧毒品,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品准购证和准运证。

  6、采购人员应向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所采购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二、生产

  1、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2、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边检查,边改进,制止违章作业,及时防范和整改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每次生产前必须做好应急预案。

  3、生产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烟卷等火种进入车间和仓库。

  4、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5、目前公司的一部分产品在其他公司代加工,员工必须遵守他人公司的规章制度。如与本制度有冲突以他人公司制度为准。

  三、危险化学品销售

  1、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评估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登记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四、储存

  1、油漆部分必须委托储存在有危化品储存资质的仓库内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提出双方的责权利。

  2、生产所需的危化品存放在代加工公司的按其相关制度管理,存放在本公司库房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有化学品承运资质的单位采用专门运营汽车、专业司机进行运输,并与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提出双方的责权利。

  2、少量的样品可以由普通车辆运输,但数量不得超过50公斤,车内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

  六、处置废弃

  集中收集,统一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七、公司使用的所有化学产品,必须有理化性质、性状、包装方法、毒性学资料、危险特性、操作处置与储存、健康危害、急救措施、防护措施、废弃处理等相关资料,发放到相关部门。

  危险品管理制度 7

  一、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

  3、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

  4、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单价等信息。

  二、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货物出库时,注意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3、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等信息。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危险品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本公司危险品是指:机油类、油漆、稀料、化学溶剂等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1、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

  2、危险品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储存的原则,做到分间、分架、分类、分堆贮存,要有物质品名、安全标识等,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3、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5、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6、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防止散落,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严密把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8、库存物资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验收及领用审批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9、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10、严禁在密闭的房间内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

  11、使用危险品场所,必须事先落实防火措施,严禁火种,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并配备好相应的灭火器等防护措施。

  12、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容器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1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14、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15、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6、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人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7、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8、库房、车间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9、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危险品管理制度 8

  一、高压蒸气安全管理措施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是不得挤压。

  3、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灭菌完毕,必须待汽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

  4、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1次。

  二、氧气供应室安全管理措施

  1、氧气瓶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避热,禁油,防止撞击等常规清洁。

  2、氧气瓶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及时扫除灰尘保持清洁。

  3、整个输氧系统应不漏气,总控制阀和愤怒阀门要灵活严密,不用时必须关好。

  4、输氧管道不得用酒精等有机溶剂消毒。

  三、配电房安全管理措施

  1、奖励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因制度山的漏洞酿成不良后果,教育电工自觉的'遵守,做到令行禁止。

  2、加强电工的消防知识技术的学习,训练,切实可行的学习,训练,考核计划。

  3、配备专职或兼职熟练电工,并经常不断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

  4、安全操作,经常维护保养,及时更换和做好日常检查和管理。

  5、克服吸烟,酗酒,上班窜岗,闲聊等不良习惯。

  四、医用剧毒试剂,药品等危险品安全管理措施

  1、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每日清点1次,帐物应相符。

  2、储存危险品的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在工作服中,更不准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

  3、需要用危险品时,要及时登记,;两人登记,保管人员必须要两人同时在才能开启安全柜的锁,取完后立即锁好安全柜。

  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搞好卫生,保持整洁。

  危险品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对GPS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管理、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有效制止道路违法行为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晋中燃气汽车队危险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

  1、 GPS车载系统是为车辆准确定位和行驶提供安全保证,车辆在运输途中GPS终端要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 自拆卸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管理平台反映,以便及时维修。

  2、 车辆出车前驾驶人员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3、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人员不得关闭GPS车载系统。

  4 、车载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本汽车队汇报。

  二、GPS车辆的行驶线路及限速管理

  1、所有安装GPS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道行驶。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改道的(如塌方、道路阻断等),要请示车队领导后方可行驶。

  2、驾驶GPS车辆的驾驶员应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根据晋中市道路状况,危险物品运输车最高行驶时速为60/小时,县乡级公路限速40公里/小时。

  危险品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各类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领取使用、装卸和运输的管理。

  三、职责

  (一)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二)保管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入库、储存、支领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

  四、化学危险品采购的管理

  (一)化学危险品主要包括临床检验、消毒用的化学试剂等。

  (二)批量采购,保持正常库存,由检验科提出采购申请,报设备科批准后执行。

  (三)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四)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五)装卸搬运:装卸化学危险溶剂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识,堆放稳妥。对外包装不符和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得装卸入库。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一)保管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保管职责。

  (二)保管员应熟知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及相关要求分类、按标示存放。

  (三)保管员要负责化学危险品仓库的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

  (四)保管员要严格执行入库验收,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包装质量、数量、生产厂家等,并有严格的账目。

  (五)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执行先进先出的制度。

  (六)领取和使用:所有化学危险品的领取要根据需求由专人领取,填写危险品出库记录。

  (七)废品及包装物的处理:化学危险品的包装箱、瓶、桶等,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回收。

  六、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一)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房间、专用储存箱内。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文字标识清楚,而且要根据国家规定和其性质限量储存。

  (二)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

  (三)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四)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五)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六)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七)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一)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二)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三)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危险品管理制度 11

  为了使危险化学品(甲苯、丁酮、DMF)在保管、使用时,防止有害物质导致人身伤害及污染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物资入库出库管理

  1、凭采购订单和送货单进行实物验收。

  2、领料人员不得自由进出仓库,确需进入仓库领料的,保管员须全程陪同,禁止领料人员单独拿取物资。

  3、负责危化品报检工作。

  4、对于危化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核对运输车辆的资质,不符要求的运输车辆拒绝下货验收。

  5、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台帐。

  6、每天做好仓库内的`温度湿度检查记录。

  二、危险品物资储存安全管理:

  1、危险品化学入库前要进行严格检查,入库后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安全和质量。入库的化学危险品要有相应的标识。

  2、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甲苯、丁酮灌装后盖好桶盖,防止挥发,灌装时溢出的及时清理。在高温天气,库内温度大于33℃时,应打开仓库门进行通风。

  4、危化品仓库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灭火器必须确保在有效期内。

  5、严禁火种带入危化品仓库,对进入危化品仓库的领料人员要检查是否带有火种,并做好检查台帐,以备查。

  6、仓库禁止叉车等任何机动车辆的进出,领料必须用液压车短驳。

  7、仓库内不准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采取安全措施,开出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或维修作业。

  8、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9、送货车辆必须停在黄线外卸货。

  10、禁止在危险品仓库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危险品管理制度 12

  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是危险物品集中的场所,存放品种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往往危害大,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根据燃烧、爆炸的形成条件,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核心是对危险物的控制管理和对热源的控制管理。主要管理内容为:

  ①管理职责的落实;

  ②危险物的管理;

  ③热源的管理;

  ④消防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1.管理职责的落实

  企业应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危险品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危险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品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危险品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它危险品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国家储备库、专业危险品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它大型危险品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各类危险品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危险品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危险品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品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2.危险物的控制管理

  (1)危险物品火灾危险程度分类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贮存燃烧爆炸性危险物品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不同类别的危险物,控制管理要求不同,甲类控制要求最高,乙类次之。

  (2)防止共存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贮存管理要注意两方面的情况,一是要避免不同性质物品因相互接触、混合而可能引起的燃烧爆炸危险;二是要避免有些物品因存放条件变化 (如气温、气压等)而引起的燃烧爆炸危险。

  (3)危险物品贮存管理

  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诸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4)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6)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7)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存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3.热源的控制管理

  (1) 机械热源的管理

  1)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危险品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2)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3)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4)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气热源的管理

  1)危险品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5)危险品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6)危险品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7)危险品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火源的管理

  1)危险品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危险品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米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消防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危险品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危险品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危险品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危险品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危险品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院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院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 凡使用和保管危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和场所要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 危险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贮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仓库区要与教学区、生活区有适当间隔,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三)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条 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操作。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和使用。

  第六条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领取,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 存放、提运、使用危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晒、防火、防水措施,确保危险品不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严禁随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条 所领取实验用危险品、实验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况不能交回库房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核准后方可存放;实验室内应使用绝对安全的储存设施,严禁将危险品私处带出实验室。

  第十条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使用危险品的剩余废品和残缺、渗漏、变形、变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销毁,严禁随意乱放和丢弃。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领导对危险品的管理负总责,主管领导根据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责任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院和师生负责、对社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品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危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 15

  一、危险品仓库在主管科室领导、保卫部门的监督下,积极开展工作。

  二、危险品物资入库时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不得入库。

  三、库房应建立严格登记、入帐、保管、出库、使用制度,库存帐、卡、物相符,做到日清、旬结。

  四、库房选派管理人员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人、专柜管理。

  五、危险品入库后分类按架号、位号存放,保证该品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漏、不爆。

  六、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防盗、防火、防破坏,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七、物品发放时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发放要有编号,领、用、退各个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人监督和登记。

  危险品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 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

  2、 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 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

  (3) 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3、 装运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水泥船、制动系统不灵的汽车不得装运危险物品。

  4、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船。

  5、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高速行驶、不得超车,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6、 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装,运输液体危险品的槽车或气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二、 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1、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的场地,实行定人保管。

  2、 储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与其它货物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隔离存放,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 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 受阳光照射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或采取喷淋降温措施。

  5、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地点存放。

  6、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及场所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三、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1、 剧毒物品由使用者和仓库根据用量提出计划,经安全主管审核,报生产总经理批准,交采购员采购。

  2、 剧毒品领用时,应建立登记手续并注明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必须由有关人员(领用、保管、批准)签字。

  3、 危险品使用须做好防火、防毒、防泄漏、防静电工作。

  4、 分管领导和保管人员应定期剧毒物品、化学危险品的库存和领用情况。

  5、 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

  6、 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7、 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准备和检查好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

  8、 使用化学危险品应建立消防和急救组织。

  危险品管理制度 17

  1、凡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及腐蚀性试剂,均属此专项管理之列。

  2、凡购买上述药品,须填写专购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指定专人采购。

  3、剧毒及放射性试剂,设专帐,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保管,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与一般化学试剂分开保管。以上各类化学试剂不得放在实验室内。

  4、易燃、易爆气体的'高压钢瓶,按规定涂上颜色,钢瓶要固定。操作人员应经常对接头、阀门、管道进行检漏,以保证安全。

  5、存放与使用易燃、易爆试剂的场所附近,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并定期检查,如发现失效,过期的消防器材,应立即报告中心保卫人员更换。

  6、剧毒试剂、危险品领取、发放与使用,应详细记录和使用人员签名,用剩部分应立即退还保管员,要做到物帐相符。

  危险品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 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第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承运。

  第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四条 专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第五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六条 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七条 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第八条 严禁专用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第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第十三条 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第十五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危险品管理制度 19

  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危险品管理制度 20

  1、易燃易爆危险品实行专室、专柜、双锁管理。

  2、药品严格按要求存放,每周检查一次。

  3、药品实行限量购置,实验所用实行限量领用,并要求领用登记筌字。

  4、凡实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药品,实验员必须协助科任教师完成实验,对所余药品及时收回保管室。

  5、配备消防器材,定时检查。

  6、搞好实验室的通风、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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