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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3 18:25:29 制度 我要投稿

财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财产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看护点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看护点长是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看护点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看护点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看护点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看护点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看护点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看护点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5.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看护点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后勤部门、幼儿看护点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财产管理制度2

  一、医院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外)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分别负责实施管理。

  二、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必须建立健全账目,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应建立档案,规定专人采购、验收、入库、领发和保管,并实行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霉烂、被盗等。

  三、财产、物资一律实行计划采购、供应,各科室所需物资,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按月、季、年编制采购计划,并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购买,按计划供应,科室在请领物资时要办理请领手续,无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发放。属于回收的物资要坚持交旧领新制度。

  四、医院的被服、工作服、劳保用品等统一由总务科计划购置、加工、制作、发放、管理、统一编号、标记。发放到科室或个人的物资、用品,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五、一切财产、物资(含医疗仪器设备)等的.报损,要填写财产、物资报损单,经院领导批准上交库房,库房对报损财产、物资要进行妥善处理。

  六、医院的一切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重要财产和大批物资的报损、报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等,一律由总务科、设备科或信息科提出计划,报院领导讨论决定,万元以上需报区卫生局审批,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

财产管理制度3

  xx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的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和手段,用来完成各项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物资基础。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前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们将有更多的财产物资,为了科学地使用好人民群众幸勤劳动的'结晶,是它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综合利用,节约代用,防止损失、浪费。故特订以下管理使用制度和措施.

  固定资产管理使用:

  1、实行校级和部门二级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对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对使用者加强培训,帮助老师使用好教学设备,为教学提供优质的服务。

  3、定期有负责维修的教职工,对使用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4、通过领导宣传教育,统一全体教职工的思想,使大家认识到学校设备的使用效益与教职工的利益是分不开的。教育全校师生员工爱护校产设备,养成爱护校产设备的良好习惯.。

  5、对多功能室等专用室要求有详细的使用登记记录,加强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督促专用室教师认真做好使用记录。

  6.赔偿:

  (1)凡财产物资的非自然损坏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给予教育、赔偿(部分和全部)

  (2)凡教学必需品在使用时要办理好签收、借用手续换离岗或离校时不得擅自挪用校方任何物品,还清一切所借之物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出借制度

  一、教学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贵重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学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六、出借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归还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制度执行。

  赔偿制度

  一、教学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二、教学设备及器材,因不甚损坏可酌情赔偿。

  三、教学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五、赔偿办法,有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再有损坏者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财产管理制度4

  一、购物审批:

  1. 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 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 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 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

  1. 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 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 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 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

  1. 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 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4、. 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60%~20%

  5. 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

  1. 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 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 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 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和危险品专人保管制度:

  1. 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 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篇3

财产管理制度5

  一、 采取由班级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师或班级财产保管员负责检查,并做好清单检查记录的制度。

  二、 教室所有财产、财产代码编号(票贴)由各班包干管理。财产编号不能随意撕下,如有掉下应报总务处重新补上,对撕下编号不报者按损坏公物处理。

  三、 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重视爱护学校财产。

  四、 对无故损坏公物如殴气、打架或随意乱刻、乱写、撕下编号等现象按原价或修理价酌情赔偿,当公物损坏应查明损坏者及其原因,如查不出损坏原因则由班级集体赔偿。

  五、 班主任或班级财产管理员应对教室所有财产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好教室财产保管清单,如须修理应及时总务处填写保修单,由总务处派人修理。

  六、 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安全,对打破的玻璃要立既报总务处修理。放学后应关好门窗和日光等。

  七、 本制度从20xx学年开始执行,并纳入示范班、合格班评比内容之一。

财产管理制度6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财产管理制度7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校园文明,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全体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相互监督。向班主任举报损坏公物的行为,由班级予以奖励,并作为评优条件之一。

  三、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作价赔偿。

  四、每学期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学期末必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量化考核依据。

  五、班级财产赔偿标准:

  1、课桌椅每套120元,桌面100元、椅子面20元,乱涂、乱刻一次10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10—5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8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日光灯每盏4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15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门上玻璃每块30元。

  5、每扇门400元,锁子10元,钥匙每把5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300元。

  8、班牌20元。

  9、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电扇每套40元。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校行政。

财产管理制度8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一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

  各教师财产负责人为本人;

  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

  各专用室(含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语言室、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音、体、美、劳室、体育馆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

  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承包业主;

  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宿管员,田径场(含篮球、排球、羽毛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二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账并立下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

  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四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五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六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三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八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九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一条、校长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四章 赔偿制度

  第十二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分块负责班级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

  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

  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

  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四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十五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甘泉县高级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十六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八款 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九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填写离校通知单,最后校长签字后由校办公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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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财产管理制度10

  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我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原有《教职工手册》安全篇中的内容进行梳理、讨论,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使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安全工作各块面的管理要求,以及幼儿各生活环节中的安全制度等,更符合我园目前的情况,有利于安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一.安全管理制度

  (一).园所各安全管理小组网络图

  (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四).各岗位安全职责

  1.各岗位安全职责

  2.各岗位安全责任书

  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食堂安全工作制度

  1.规范化食堂管理人员网络图

  2.规范化食堂平面图

  3.规范化食堂管理员、操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4.规范化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5.规范化食堂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消防分管人员、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总则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4.消防器材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网络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网络管理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网络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四).技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技防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技防分管人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技防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五).园舍、户外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1.园舍、户外场地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图

  2.园舍、户外场地、分管员、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园舍、户外场地、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六).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财产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图

  2.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七).杂货电梯安全工作制度

  1.杂货电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杂货电梯分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杂货电梯操作人员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八).医疗设备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1.医疗设备、药品管理人员网络图

  2.医疗设备、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3.医疗设备、药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九).紫外线消毒灯安全工作制度

  1.紫外线消毒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紫外线消毒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紫外线消毒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十).幼儿一日生活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幼儿安全接送制度

  3.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4.幼儿午睡安全制度

  (十一).幼儿园维稳安全工作制度

  1.xx实验幼儿园家访谈心制度

  2.xx实验幼儿园节日值班制度

  3.xx实验幼儿园与周家桥社区的联系制度

  4.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财产管理制度11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年级、教研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寝室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教学机房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教具、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对全部财产负责,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1)购入、调入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账面原价、调拨价等记账。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等全部成本记账。

  3、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按照核定的人数统一到保管室领用。

  (三)财产的年核及移交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班级财产每学期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负责财产年(期)初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期)末核实验收工作。

  2、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一式二份),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管理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的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总务处在学期中对财产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4、财产的.年核方法及程序①暑期放假前一个星期,各处室部门、教研组和班主任要按照总务处配发的财产设施目录清单对责任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一次自查,之后总务处派人进行核实验收,并形成财产验收报告。②每个学期结束前,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保管员)要将所有领借、用图书资料或器材追回并整理盘点。学期结束最后一周教务处和总务处联合对以上部门进行财产验收年核,年核办法:查征订目录与实际数字是否相符;查配置帐单、入库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查财物保管、使用情况看是否有损坏。根据验核结果形成验收报告。③验收报告要写出财产遗失或破坏的数字和处理意见。(参照财产物资赔偿制度)报告一式三份,分别送办公室和财务室各一份。

  5、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必须到总务处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6、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等需要进行财产调整(或负责人变更)有关人员需到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凡是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追查原领用保管人责任。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由相关人员书面上报,总务处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室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变价处理在工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其收入要上交到学校专户。

  三、公物的借用与损赔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单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由当事人根据损坏的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学校教职工携公物出校门必须持总务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4、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四、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第一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进行协助。

  第二条: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经查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摆放、取用不当;

  2、收发失误;

  3、由于未采取恰当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腐烂、霉变、虫蛀、鼠啃等。

  4、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被盗。

  5、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

  第三条: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发到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与用品,包括各种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时,由领用人自行进行赔偿。

  2、各种财产使用年限:

  (1)电工工具:5年以上;

  (2)三角板、圆规:2年以上;

  (3)收录机:3年以上;

  (4)跑表、计算器具:4年以上;

  (5)办公桌椅:不能出现刻画痕迹,不得私自撬锁。

  (6)其他教学设备设施按照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2、公共物品损坏、丢失,该物品的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3、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学生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将其处罚事由通知家长(另见《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4、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相机、电脑、乐器等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由于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时,由责任人赔偿。

  5、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要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在办财产移交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

  第五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资产管理干事将有关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写成书面报告,交总务主任签字后,交财务室,并通知有关人员到财务室交款,或从其工资中扣回其应赔偿金额,如赔偿较大不能从当月工资一次扣回时,可以分月扣回每月扣款金额不能小于该责任人当月所发工资的50%。

  第六条:本校职工的亲属及来客损坏我校财产,由该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制度对职工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赔偿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赔偿款项,平时的款项应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室。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12

  xx实验幼儿园财产管理采取分级管理制度,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严格做好组室、教室的财产验收和交接工作。

  1.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办理。

  (2)凡需购物,务必先向财产保管员询问库存情况,再按要求详细填写购物申请单: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4)购物申请单必须有申请人、负责人、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5)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6)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7)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2.验收入库制度

  (1)采购员按购物申请单购物,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4)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3.造册登记制度

  (1)所有造册登记工作由财产保管员负责。

  (2)财产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3)半年按时结帐。

  (4)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5)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财产统计表格。

  (6)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4.领用制度

  (1)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财产。

  (2)个人或组室在征得财产管理员同意的情况内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各室物品不能随意挪放至他室。

  (4)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

  5.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用具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物品损坏先修理,不能修理的才可报废。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害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价在500元,累计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要报告财产负责人备案,在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修理采购基金帐。

  6.借用赔偿制度

  (1)教职工调动或离开要做好个人借用物品的归还、销账工作。

  (2)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制度赔偿。

  (3)赔偿办法由财产管理员填写赔偿单,经财产负责人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室交款。

  7.班级财产交接制度

  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严格做好组室、教室的财产验收和交接工作。

  1、交接时间:每年的7月

  2、交接人员:交接班级的四位老师

  3、监盘人:财产保管员

  4、交接流程:按照财产保管员当月出示的财产清单,对照自己交接班级内的资产进行逐个清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清点完毕四位老师在盘点人处分别签字确认,财产保管员负责监盘,清点完毕在监盘人处签字确认。

  发生盘亏、盘盈等情况,应双方交流查明原因,及时与财产管理员确认,并由直接责任人写出报告,以便核查,经查属实,将根据赔偿制度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学校财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减小财产损失,特制定班级财产管理责任制度:

  一、责任界限

  1、班级教室、班级所属学生宿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班级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班级师生共同负责,由班级师生共同赔偿,其班主任作为赔偿责任人。

  2、班主任对两室财产全面负责,应经常对学生开展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嘱学生管好财产,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责成当事人赔偿。

  3、总务处、政教处对两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应作好记录,上报情况,兑现赔偿,问题严重者,报校领导按规定处理。

  二、交付使用与验收办法

  1、学期初,学校总务处将教室、宿舍的一切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交付各班级使用,班主任核实并在责任书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政教处、总务处进行督促。

  2、学期中,政教处会同总务处对班级财产管理组织督查,每周班级财产专员应组织自查,并报告班主任和政教处。

  3、学期末,班主任必须向总务处申请,由总务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责任在班主任,除赔偿外并按规定处罚班主任。

  4、学期中,班主任如调整或离职等,应向政教处、总务处申请办理移交手续,方式同第2条规定。如果其他处室或个人借用班级财产,须经班主任同意,用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失,班主任应责成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班主任调整时,应提前36小时书面通知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如果班主任调整后,其班级财产没有按上述第2条规定办理移交者,总务处办事人员承担责任。

  5、如果政教处、总务处没有尽到检查、落实和管理责任,造成班级财产损失者,政教处、总务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予处罚。

  三、财产名录

  1、班级财产名册

  课桌张;椅子把;窗帘幅;

  讲台张;清洁工具把;监视器个;

  黑板面积;电视机台;吊扇个;

  门窗玻璃(完好、有损、缺等情况)其他情况:

  2、宿舍财产总册

  铁床张;桌子张;窗帘幅;

  椅子把;床板幅;

  水龙头;开并(插座)洁具(完好、有损、缺等情况)门窗玻璃(完好、有损、缺等情况)其他情况:

  四、检查验收

  1、财产检查验收,应填写详细记录,重要问题向上汇报。

  3、有损坏赔偿及需修理的情况,专报总务处。

  4、重大修缮项目,需直接报总务处。

  五、财产损坏赔偿

  1、一旦财产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主动上报,否则作恶意破坏处理,除赔偿外,加倍处罚。

  2、师生员工离校,由总务处责任管理员验收上报财产使用情况至学校主管领导最后审验,决定罚、赔金额,由财务执行。

财产管理制度14

  一、学校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审查和登记,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负责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出、维持校门周边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及学生单车不丢失、陌生人携带物品出校门要问核实后才能放行,门卫必须24小时值班,负责夜间校园内的巡逻,保证夜间学校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排除安全隐患,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如需请假应找人替代并报物业主任备案同意,方可离岗。

  二、节假日学校安全由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带班,教师轮流值班。主要时间段要24小时值班。夜班由门卫负责。

  三、实验、计算机、音乐、网络中心等室的管理员负责本室管辖的器材,进行简单的维护,帐、卡、物定期核查,随时关闭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触电、防漏水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品、贵重物品的管理。

  四、各办公室财产安全由各办公室人员自己负责,特别是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有直接责任。要随时关闭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防漏水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品、贵重物品的保管。因门窗关闭不好而丢失物品的.,追查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查不出时,记为集体责任。个人物品放在办公室或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而丢失的,由个人自行负责。

财产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养成教育,特制定《滨江中学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一、教室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建筑设施:门窗、玻璃、黑板、屋顶、地面、内外墙面。

  2、所配备的教学辅助设施及木器设施:投影仪、电视机、广播、讲桌、课桌、椅(凳)、三角板等。

  3、教室内供电照明设施:包括电风扇控制器及开关、灯架、灯管、镇流器、启动器、开关、插座及线线路等。

  4、窗帘轨道、窗帘、标志牌等设备。

  二、教室财产管理责任要求:

  1、教室财产的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班主任应负全部的管理责任,对财产的管理考核将纳入班级管理的考核中。

  2、总务处负责教室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3、教室财产均执行卡片制,每学年总务处按教室财产配备规定,统一修好配齐,并经班主任认可、签字.一式两份留存,做为考核依据。

  各班需维修的财产及时送交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

  (1)交费维修:

  ①课桌椅凳:发现损坏,填写报修单,并到总务处核实赔偿金额,按规定到财务室交款后,持报修单或财务室收款收据到总务处更换或维修。

  ②玻璃:由学校负责安装,程序同桌凳维修。

  ③电料:开关、插座、灯架开学初学校配齐,损坏交费后由学校电工负责维修,程序同桌凳维修。

  (2)不交费维修:属正常损坏的经总务处核对后直接找相关人员维修。

  三、每学年结束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按班主任签收单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教室财产管理各项具体要求及检查标准。

  (1)课桌椅凳:数量与实有学生数相符,无刻画、无断档、无报废。

  (2)灯具、电料:安装整齐,不移位,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4)玻璃:数量齐全无破损。

  (5)黑板:完好无破损。

  (6)门窗及配件:完好不缺部件,不变形,能正常使用。

  (7)墙壁、地面、顶硼:墙面、墙角、顶棚、地面完好无损。

  (8)水暖器材、配件齐全,支架不松动,不漏水,管道不变形。

  四、教室易损财产的配置为避免无限性,提高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对其中的一些用品限制最高使用数。对各班清扫用具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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