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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6 16:16:07 诗琳 制度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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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异常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1

  一、定义:

  本标准所指的生产异常事件是指造成生产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事件,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亦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

  1、计划异常

  因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导致的生产异常

  2、物料异常

  因物料供应不及时(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生产异常

  3、设备异常

  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生产异常

  4、品质异常

  因制程过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生产异常

  5、产品异常

  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生产异常

  6、电气异常

  因电、气等导致的生产异常

  二、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10分钟以上时,应填写《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一下项目:

  1、生产批号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制令号。

  2、生产产品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3、异常的发生单位

  填具发生异常的制造单位名称

  4、发生日期

  填具发生异常的日期

  5、起止时间

  填具发生异常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6、异常描述

  填具异常发生的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

  7、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

  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的人数、因异常而导致时间损失的影响度

  8、临时对策

  有异常发生的部门填具应对异常的临时应急措施

  9、填表单位

  由异常发生的部门经办人员或主管填写

  10、责任单位对策(根本对策)

  由责任单位填异常的处理对策

  三、使用流程

  1、异常发生时,发现异常的部门主管应立即通知技术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究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

  2、生产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责任单位采取异常的临时应急对策并加以执行,以降低异常带来的影响。

  3、异常排除后,由生产部门填写《异常报告单》并转给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填具异常处理的根本对策,以防止异常的重复发生,并将《异常单》反馈生产部。

  5、生产部接单后,将一联复印给财务部

  6、财务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向厂商索赔的依据及制造费用的会计凭证

  7、主管部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8、生产部应对责任单位的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四、相关规定

  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

  1)、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的状况规定影响度)

  2)、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要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

  3)、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

  4)、异常损失工时不足10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分析原因,不另行填《异常报告单》

  2、各部门责任的判定

  1)、开发部

  (1)未及时确认零件样品

  (2)设计错误或疏忽

  (3)设计的延迟

  (4)设计临时变更

  (5)设计资料未及时完成

  (6)设计需要修改,设计人员未得到相关负责人的确认就安排生产

  (7)其他因设计开发原因导致的异常

  2)、生产部责任

  (1)生产计划日程安排错误

  (2)临时变换生产安排

  (3)物料进货计划错误造成物料断料而停工

  (4)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未发制造命令

  (6)其他因生产安排、物料计划而导致的异常

  3)、采购部责任

  (1)采购下单太迟导致断料

  (2)进料不全导致缺料

  (3)进料品质不合格

  (4)厂商未进货或进错货

  (5)未下采购订单

  (6)虚报到货消息

  (7)其他因采购业务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4)、仓储科责任

  (1)料帐错误

  (2)备料不全

  (3)物料查找时间太长

  (4)物料发放错误

  (5)未及时对厂商来料入仓、登帐处理

  (6)其他原因因仓储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5)、生产车间责任

  (1)工作安排不当造成零件损坏

  (2)操作设备仪器操作不当造成故障

  (3)作业未依标准执行造成的异常

  (4)效率低下的前制程造成后制程停工

  (5)流程安排不顺畅造成停工

  (6)设备保养不力

  (7)他原因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6)、技术部责任

  (1)工艺流程或作业标准不合理

  (2)技术变更失误

  (3)其他原因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7)、品质部责任

  (1)检验标准、规范错误

  (2)进料检验合格,而实际上不良率超过合同约定标准

  (3)进料检验延迟

  (4)上工程品管检验合格的物料在下工程发现较高不良。

  (5)制程品管未及时发现品质异常

  (6)其他因工作疏忽导致的异常

  8)、销售部责任

  (1)紧急插单

  (2)接单后未及时下单

  (3)客户订单变更(含取消)未及时通知

  >(4)订单重复发布、漏发或发布错误

  (5)客户特殊要求未事先通知

  (6)交期变更未及时通知

  (7)其他因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9)、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导致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质部、计划科等责任部门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

  (1)交货延期

  (2)进货品质严重不良

  (3)数量不符

  (4)送错物料

  (5)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的异常

  10)、其他责任

  (1)特殊情况依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2)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的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任

  3、责任处理规定

  1)、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的异常,列入该部门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

  2)、供应厂商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商厂商评鉴,必要时应依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

  3)、损失索赔金额的计算:损失金额=公司上年度平均制造费率 损失工时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原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管理职能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设备限额和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限额和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检查与考核。发电部、燃料部负责发电设备限额及机组异常情况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备限额管理

  4.1.1设备限额管理的内容

  4.1.1.1设备运行参数变动的允许范围以及允许的变动速率。

  4.1.1.2设备异常运行时相应参数的报警值、自动跳闸或紧急停运值。

  4.1.1.3备用设备自动投用、停止的相关参数定值。

  4.1.1.4设备运行参数超限额或异常运行允许的持续时间和累积时间。

  4.1.2设备限额编制的依据

  4.1.2.1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联锁保护定值。

  4.1.2.2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运行曲线。

  4.1.2.3制造商的有关联系单。

  4.1.2.4设备调试报告。

  4.1.2.5设备技术改造或异动执行报告。

  4.1.2.6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4.1.2.7国内外同类型发电设备的运行经验。

  4.1.3设备限额的确定和管理职责

  4.1.3.1设备限额,由发电部、燃料部负责编制,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1.3.2设备限额与现场生产实际不相适应而需更改时,应由相应的运行专工提出书面更改意见,说明更改的原因和技术依据,经设备管理部审核,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助理)批准后执行。

  4.1.3.3设备限额更改后,应由运行专工负责对相应的运行规程和图纸资料修改,并联系、督促相应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定值修改。修改后的定值应及时公布和存档,同时将相应规程和图纸资料的修改情况,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

  4.1.3.4设备限额每年核对一次,发现不符合时应及时更改。

  4.1.3.5在集控室、煤控室、灰控室、化控室应有相应专业的设备限额标准本,值长处应有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限额标准本。

  4.1.3.6各控制室应设有设备参数超限额的专门记录台帐。

  4.1.3.7各控制室的生产过程监控计算机,应具备各运行参数的超限报警、记忆、超限时间记录以及相应的打印功能。

  4.1.3.8当运行设备参数发生超限报警时,运行人员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迅速处理,并做好超限记录。

  4.2机组异常情况管理

  4.2.1当机组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根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安全的原则进行处理。当值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应作出必要的指示,各岗位运行人员互相配合,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事故的处理情况应及时逐级汇报。

  4.2.2在事故处理中,各级运行岗位的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迅速而正确地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自行处理,事后立即向上级汇报。

  4.2.3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而交接班的签名手续尚未完成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应在交班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由交接双方值长或煤控班长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接班。

  4.2.4发生事故时,发电部或燃料部领导、运行专工应赶赴现场协助值长或煤控班长处理事故,对各岗位运行人员作出必要的指令,但所发指令不得与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的命令相抵触。若要改变运行方式,应同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协商,由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向运行人员发令操作。

  4.2.5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未经调查,不得任意变动(抢救受伤者例外),需要立即抢修时,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同意,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6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运行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交接班簿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下班后,当值值长或煤控班长和部门安全员,应立即召集当值人员尽快整理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对事故的发生、扩大及处理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并写出书面报告。

  4.2.7事故发生的有关原始记录,如操作报警记录打印件、流量、水位、压力、温度、振动等记录,未经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或部门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取走,更不得涂改。如需作必要的标记(如发生时间及其它记号时)必须有当值值长、单元长、煤控班长或部门安全员在场并同意。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3

  1、目的

  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控制事态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辖区内各种紧急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监控专员、消防专员、礼兵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3.2维修人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3维修人员负责水管爆裂、煤气泄漏和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3.4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各班组应急事件的处理。

  4、程序

  4.1匪警的处理程序

  4.1.1礼兵在执勤中(或接报)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强行掠取集体和私人财物或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分子时,要切实履行公共秩序管理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4.1.2凡持有对讲机的礼兵(除门卫外)在听到求援信号后,应立即前往案发现场,门卫礼兵要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1.3若发现犯罪分子作案后逃跑时,一人又制止不了,首先要一边监视,一边尾随并看清人数、犯罪分子身高、衣着、相貌、等明显特征,若使用有交通工具,要记下颜色,车型及交通牌号,迅速向门卫和领导汇报,并及时拨110报警。

  4.1.4保护好现场,在公安机关未到达前任何人不准破坏现场,应采取简易方法如:拉绳子、撒白灰或派礼兵小范围警戒。

  4.1.5抽出专人配合公安机关访问当事人,对提供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对失物要清点数量、特征及物品价值。

  4.1.6对犯罪分子逃离现场时遗留下的`足迹或做案工具、赃物,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提取,同时指定专人看护。

  4.1.7在现场发现有人受伤,要立即通知120或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和

  公司领导及受害人家属。

  4.1.8物业服务中心应对所发生的案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

  4.2 火警处理程序

  4.2.1值班礼兵发现火情或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集合携带灭火器材,跑步到达现场,根据火势采取扑灭措施,同时向119和公司领导报告。

  4.2.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派出礼兵对楼梯口、安全出口进行警戒,维持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及坏人混入打劫。

  4.2.3 所有员工(固定岗除外)听到火警信号后,应主动前往现场,按照领导的分工,各司其职。如现场住户家有人,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进行抢救。

  4.2.4 抽出专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发生的原因、损失进行调查和清理。

  4.2.5物业服务中心结合礼兵部应对发生的火灾原因、损失等情况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公司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

  4.3 设施设备突发事故的处理程序

  4.3.1 值班人员接到水管爆裂、煤气、暖气泄漏的报告后,迅速通知维修人员赶赴现场抢修,并记录在《维修任务单》。

  4.3.2当发生较大的停电事故时,如属管辖区供电事故,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维修人员赶赴现场抢修,并记录在《维修任务单》;如属供电局事故,应迅速通知供电局抢修,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4.4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4.4.1当接到电梯困人的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险情况发生,并记录在《维修任务单》。

  4.4.2人员解困后,维修人员应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

  4.5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对管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引起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情况时,相关责任区的礼兵应迅速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维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告相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5、具体情况可参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维修任务单》jw/jl-7.5.1-5-001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4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产品品质管制,使制造过程中品质异常得以顺利解决,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制定过程中发生的.品质异常处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异常处理规定

  2.1处理流程

  (1)由发现异常之单位(一般为制造单位或品管)提出《品质异常反馈单》,并先用口头、电话方式向发生单位与责任单位告知。

  (2)由制造单位或品管部提出临时对策。

  (3)由责任单位提出改善对策。

  (4)由品管部负责对策效果追溯、评估。

  (5)由品管部负责对品质异常进行统计、存档和其他管理。

  2.2品质异常反馈单

  《品质异常反馈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制造命令。

  (2)生产产品名称、规格。

  (3)客户。

  (4)发生时间。

  (5)发生场所。

  (6)异常情形描述。

  (7)不良率。

  (8)责任单位。

  2.2.2发生异常单位或品管部填写

  (1)不良原因分析。

  (2)临时对策。

  2.2.3责任单位填写

  (1)不良原因分析。

  (2)改善对策(根本对策)。

  2.2.4品管部填写

  对策效果追踪。

  2.3品质异常处理时效

  (1)责任单位应在接获异常反馈单后,于24小时内提出对策,并回馈至发现异常单位及品管部。

  (2)确因原因复杂未能于上述期限内完成时,应事先向发现异常单位及品管部说明。

  2.4异常原因分类

  异常原因分类以及责任单位如下:

  (1)技术原因,由开发部、生技部研究对策。

  (2)原材料原因,由品管部、采购部、供应部研究对策。

  (3)上工程原因,由品管部、上工程制造单位研究对策。

  (4)设备原因,由生技部研究对策。

  (5)作业原因,由制造单位研究对策。

  (6)其他原因,由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对策。

  2.5对策原则

  2.5.1临时对策

  临时对策以尽快恢复生产,在确保品质的情形下降低损失为原则。

  2.5.2根本对策

  改善对策(根本对策)以彻底纠正不良,具有巩固和预防之功效为原则。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发布

  3.2公司各部门

  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负责制定本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程序

  4.1获取途径

  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总经理部门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及时送交安全管理部门。

  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公司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进行危害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当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或发生事故后,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6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7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仓储库房、锅炉房、危险品库房、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要害部位。

  二、重点要害部位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标准、应急方案,并明文张挂。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重点要害部位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设库房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

  七、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犯有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8

  一、危险化学品由本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进行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购买危险化学品。

  三、采购人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与危险化学汽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要认真阅读和熟悉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提示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整齐防护用品。

  六、未成年人员和怀孕妇女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七、对剧毒品要制订“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领用审批等规定。

  八、对生产、维修、使用的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氢气、乙炔、氧气等)要专人保管,隔离存放,噪火种热源,防止曝晒。

  九、本单位所需的酸性,碱性蚀品,或互为禁忌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和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经过防蚀处理的.场所。

  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配备充足的消防器具。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9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建立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异常的责任制度,以减少效率损失,提高生产力,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异常发生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处理。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生产异常报告单

  2.1.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异常,系指造成制造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由此造成之无效工时,亦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

  1)计划异常

  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

  2)物料异常

  因物料供应不及(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异常。

  3)设备异常

  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

  4)品质异常

  因制程中出现了品问题而导致的`异常,也称制程异常。

  5)产品异常

  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或我机种异常。

  6)水是异常

  因水、气、电等导致的异常。

  2.2.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十分钟以上时,应填具《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项目:

  1)生产批号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之生产批号或制造命令号。

  2)生产产品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3)异常发生单位

  填具发生异常之制造单位名称。

  4)发生日期

  填具发生异常之日期。

  5)起讫时间

  填具发生异常之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6)异常描述

  填具发生异常之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

  7)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

  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之人员数量,因异常导致时间损失之影响度,并据此计算异常工时。

  8)临时对策

  由异常发生之部门填具应对异常之临时急措施。

  9)填表单位

  由异常发生部门经办人员及主管签核。

  10)责任单位对策(根本对策)

  由责任单位填具对异常之处理对策。

  2.3.使用流程

  1)异常发生时,发生部门之第一级主管应立即通知生技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拟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

  2)制造部会同生技部、责任单位采取异常之临时应急对策并加以执行,以降低异常的影响。

  3)异常排除后,由制造部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四联,并转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填具异常处理之根本对策,以防止异常重复发生并将《异常报告单》之第四联自存,其余三联退生产部。

  5)制造部接责任单位之异常报告单后,将第三联自存,并将第一联转财务部,第二联转生管部。

  6)财务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向责任厂商索赔之依据,及制造费用统计之凭证。

  7)生管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管制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之调度提供参考。

  8)生管部应对责任单位之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追踪。

  3.相关规定

  3.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

  1)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之状况规定影响度)。

  2)当所发生之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

  3)当所发生之异常,导致发生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也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

  4)异常损失工时十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不另行填具《异常报告单》。

  3.2.各部门责任的判定

  3.2.1.开发部队责任

  1)未及时确认零件样品。

  2)设计错误或疏忽。

  3)设计延迟。

  4)设计临时变更。

  5)设计资料未及时完成。

  6)其他因设计开发原因导致之异常。

  3.2.2.生管部责任

  1)生产计划日程安排错误。

  2)临时变换生产安排。

  3)物料进货计划错误造成物料断料而停工。

  4)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未发制造命令。

  6)其他因生产安排、物料计划而导致之异常。

  3.2.3.采购部责任

  1)采购下单太迟,导致断料。

  2)进料不全导致缺料。

  3)进料品质不合格。

  4)厂商未进货或进错物料。

  5)未下单采购。

  6)其他因采购业务疏忽所致之异常。

  3.2.4.资材部责任

  1)料账错误。

  2)备料不全。

  3)物料查找时间太长。

  4)未及时点收厂商进料。

  5)物料发入错误。

  6)其他因仓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5.制造部责任

  1)工作安排不当,造成零件损坏。

  2)操作设备仪器不当,造成故障。

  3)作业未标准执行,造成之异常。

  4)效率低下,前制程生产不及造成后制程停工。

  5)流程安排不顺畅,造成停工。

  6)其他因制造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6.生技部责任

  1)工艺流程或作业标准不合理。

  2)技术变更失误。

  3)设备保养不力。

  4)设备故障后未及时修复。

  5)工装夹具设计不合理。

  6)其他因生技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7.品管部责任

  1)检验标准、规范错误。

  2)进料检验合格,但实际上不良率明显超过aql标准。

  3)进料检验延迟。

  4)上工程品管检验合格之物料在下工程出现较高不良。

  5)制程品管未及时发现品质异常(如代用错误、未依规定作业等等)。

  6)其他因品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8.业务部责任

  1)紧急插单所致。

  2)客户订单变更(含取消)未及时通知。

  3)订单重复发布、漏发布或发布错误。

  4)客户特殊要求未事先及时通知。

  5)船期变更未及时说明。

  6)其他因业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9.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致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管部等内部责任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

  1)交货延迟。

  2)进货品质严重不记。

  3)数量不符。

  4)送错物料。

  5)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之异常。

  3.2.10.其他责任

  1)特殊个案依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2)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之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任。

  3.3.责任处理规定

  1)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之异常,列入该部门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

  2)供应厂商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厂商评鉴,必要时应依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

  3)损失索赔金额的计算:损失金额=公司上年度平均制费率损失工时

  4)生管部、制造部均应对异常工时作统计分析,于每月经营会议时提出分析说明,以检讨改进。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10

  一、通风方面

  1、加强异常区通风设施的施工、维修质量,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严禁不合理通风,避免串联风。

  2、采掘工作面风量满足规程的规定,局部通风采用双局扇,双电源做到自动切换自动分风,严禁风机喝循环。

  3、风筒吊挂做到平、直、稳、无破口,风筒出口到迎头距离不得大于4米,确保迎头风量将瓦斯浓度稀释在1以下。炮掘工作面备用风筒不得少于2节,机掘工作面备用风筒不得少于3节。

  4、局扇由施工单位设专人看管,确保风机正常运转,严禁停风。否则在门口设置栅栏、警标,严禁人员入内,待气体排放后方可进入,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

  5、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随时检查巷道、迎头及炮眼内气体,若迎头(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1%,严禁放炮;超过1.5%,严禁作业,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通防调度汇报。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米,若瓦斯浓度超过1.5%,立即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严格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及班中汇报制度,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三次并及时向矿调度、科调度及队汇报。严格瓦斯管理,出现空班漏检按严重“三违”论处。

  6、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

  7、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如果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制定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是,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

  二、综合防尘

  1、距炮掘工作面20米范围内安装远程喷雾,实行放炮自动喷雾,要求雾化好,能封锁巷道全断面,距迎头50米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并确保正常使用,雾化效果好。

  2、扒装自动洒水。在扒装过程中边扒边洒水。

  3、机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除尘风机。

  4、各转载点喷雾齐全,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5、放炮使用水炮泥。

  6、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7、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喷雾完好,无堵塞,水压符合要求,雾化程度高。

  8、锚喷必须采用潮料喷浆。迎头100米以内由放工单位负责冲尘,坚决杜绝积尘的存在。

  9、各类防尘设施由使用单位管理,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三、安全监测

  1、掘进迎头安设瓦斯自动报警装置,设定1%为报警点,1.5%为断电点。

  2、局扇安设开停传感器。

  3、主要风门安设语言报警装置。

  4、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迎头悬挂便携仪,悬挂位置:迎头1米左右,顶板下0.2米。

  5、确保光瓦、数瓦以及其它仪器的维修质量。严格不合格仪器带入井下。

  6、监测仪器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维修,对破坏的仪器,由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

  四、机电运输

  1、局部通风机采用双局扇、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2、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

  3、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每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五、其它

  1、炮掘工作面在放炮过程中必须做到:湿式打眼(孔),所有不装药的眼(孔)在放炮前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填实,严禁留有空隙炮使用水炮泥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不充填炮眼(孔),严格放炮。

  2、机掘中必须做到:综掘机内外喷雾使用安好,严禁综掘机割岩,防止产生火花。

  3、确保皮带运输系统安好,防止皮带磨擦起火。

  4、随意破坏风带给予违章登记处理。

  5、不经允许,随意破坏密闭,罚责任单位。

  6、瓦斯检查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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