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不断完善分公司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有效防止与控制火灾事故,降低火灾风险,保障分公司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有通信生产局房、通信生产综合楼、通信客服用房、生产管理用房、营销渠道用房及通信基站等分公司自有及租用的各种房屋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第三条分公司所有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除应执行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本《实施细则》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凡因不执行本《实施细则》,未按时限要求检查、维护保养相关消防设施,致使消防设施(系统)失灵、实效,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分公司财产损失的,分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第五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职责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单位或部门对其工作场所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一)单位或部门独立使用、占用的通信机房(楼)、基站、营业厅(室)、办公室等生产、工作场所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含走廊、疏散通道),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
(二)两个及以上单位或部门共用场所、区域内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含疏散通道),由使(占)用面积大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如无法判定区分,则按分公司部门排序,由排名在前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三)各单位或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所辖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对维护保养企业按责履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与评价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分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标准和规定,建立分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
(二)根据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的要求,监督、指导分公司采购部门在集团公司指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范围内选择、招标,并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监督、考核维护保养企业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根据各单位或部门提交的对维护保养工作的结果确认与评价,以及日常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所掌握的情况,与合同有关约束条款进行核对,形成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履行合同责任情况的综合评定报告,并对支付维护保养费用的比例提出意见。
(四)依据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分公司《实施细则》提请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和《实施细则》而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分公司财产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五)指导各相关部门建立并适时更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的档案文件。
第三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及一般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的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必须保证其处于正常监控和运行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故障运行,并对下列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三)自动灭火系统;
(四)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五)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六)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
(七)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八)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九)消防供电和配电系统;
(十)消防供水系统;
(十一)建筑灭火器;
(十二)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疏散门。
第八条各单位选择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必须是集团公司指定的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各单位不得任意选择,遇集团公司调整入围企业时,各单位方可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相应调整。
第九条各单位应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安排到本单位从事维护保养人员的资质证明进行检查验证。维护保养人员应持经过消防部门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及本单位所用消防(自动报警、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供应商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同时应持有其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员工的身份证明。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要按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本《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维护周期、检查内容及检测方法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表格。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的设备故障或工作不正常,应及时组织检测和修复。现场能修复排除的故障,应当立即修复排除;因故障、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系统的,需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且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修复故障,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消防设施故障需要由产品供应商修复排除的,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应修复排除故障;如故障严重,影响到系统正常工作,则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修复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合用、租用建筑内(基站)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在委托或租赁维护协议中,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的主管单位及责任,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消防设施维护单位应按时向设施使用单位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消防设施的检测和运行报告,并承担由于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维护要求:
(一)消防设施的维护包括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和年终检测,消防设施使用单位要进行日常检查工作,专业维护保养企业承担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和年终检测工作。
(二)通信基站内的消防设施每季度至少应进行一次巡检,由消防设施使用单位负责。
(三)各单位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工作正常,对所有应监控的消防设施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设备故障和火灾报警。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对消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暂不能处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
(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应提供消防设施的检测报告(分别以月、季度、半年、年终报告),综合评价消防系统的性能及改进措施,并报所属单位和消防设施被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确认、备案和存档。
(六)每年由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通信生产局房、通信生产综合楼、通信客服用房、生产管理用房、营销渠道用房及通信基站等场所的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对不合格项进行及时整改。
分公司安全工作主管部门,亦可以邀请第三方检测方式对维护保养企业的维保工作进行评估。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应保障通信生产设备的安全,不得损坏和影响通信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维护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的周期性检测应依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xx)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消防设施维护的检测工具和设备,参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xx)有关消防设施检测装备的要求配置。
第十五条维护保养企业应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档案,同时应报送被维护单位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验收文件、消防产品及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二)消防值班室的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
(三)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故障处理登记;
(四)月、季度、半年及年终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七)和《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0年。
第十七条超过生产企业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必须进行更换,严禁各类消防设施超期运转。
第四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标准
第十八条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应每周查看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的外观和运行状态;每周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crt图形显示器的运行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对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做报警功能试验,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和故障声光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信息显示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一)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选择部分回路进行报警控制系统模拟联动试验,检查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以及对联动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试验探测器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5%;每季度要分别采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的方式检查联动消防设备的启、停以及报警控制器上反馈信号的显示功能;每季度对消防设备电源进行1~3次主、备电源间的自动切换,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模拟联动试验,检测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记录试验情况。
(五)维护保养企业火灾报警探测器投入使用两年后应进行清洗,以后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清洗并粘贴清洗标识。
(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日常查看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数据,及时发现并处置故障和火灾报警;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和故障报警功能及其自检、消音、复位等功能;每季度应对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电源、消防联动机柜电源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查看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及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天应如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
第十九条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每周查看探测器和显示器运行状态,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查看情况;维护保养企业用监控管理软件检查远程联网各分支系统的运行状态,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电源工作状态,试验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检查采样管网是否松动、倾斜、破裂,采样孔是否有明显的灰尘积累或堵塞;通过编程器或监控管理软件查看火灾报警和故障报警记录、原始气流及各采样管气流百分比读数,以决定是否要对采样管和采样孔进行清洗,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使用加烟器对每条采样管的任一采样孔做一次烟雾试验,检查探测器的性能以及相关的报警联动功能,查看显示器、编程器和监控管理软件的报警信息显示,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对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做全面的系统测试,通过烟雾试验检查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各项功能及其采样管网整体性能,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五)维护保养企业通过编程器或监控管理软件,每年至少对每个探测器的过滤器进行一次检查,以决定是否需要更换过滤器,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检查情况。
(六)维护保养企业每年至少对每个探测器的采样管和采样孔进行一次清洗作业,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七)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做一次烟雾传输时间测试,记录每条采样管的烟雾传输时间;检测每条采样管的烟雾报警功能、远程联网功能以及监控中心对火灾、故障报警和相关的文字图形信息的显示功能,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条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每周检查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有无机械损伤、锈蚀和镀层脱落,如存在缺陷,应及时报修申请更换,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检查情况;维护保养企业检查电磁阀与控制阀的连接导线是否完好,端子是否松动或脱落。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检查,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检查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压力或重量,若压力损失超过设计值的10%或重量损失超过设计值的5%时,应予以填充或更换;检查气体灭火保护区内报警系统、气体灭火控制盘、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的运行状态;查看管道和喷嘴是否完整无损,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测和联动试验。在各防护区进行探测器模拟烟温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和手动控制启、停的可靠性,报警及延时的准确性和各报警控制装置、电磁阀动作的灵活性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反馈信号显示功能等,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每周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状态和使用环境,重点检查系统组件,包括:各类阀门、报警阀组、喷头、管道、供水设施等设备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渗漏,系统工作环境或保护对象是否正常等,如存在缺陷,应及时报修申请更换,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维护保养企业检查喷淋泵控制柜的控制方式是否为自动运行方式;检查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每季度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部分管网进行检查,通过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查看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延时器、水力警铃及喷淋泵的状态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的报警或动作响应,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至少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试验,检测从供水管道至系统组件的全部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二条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室内消火栓、消火栓按钮、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标志,对被圈占、埋压、损坏、挪用的设备,一经发现及时恢复,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各安装使用单位每月对消火栓及其供水管道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消火栓周围的杂物;检查消火栓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栓口的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或丢失,消火栓的闸阀开启是否灵活,必要时应对阀杆加润滑油;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启泵按钮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检查各消火栓的出水情况,确保正常水压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四)设置在通信机房内的消火栓,应做封闭处理。
第二十三条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机械防、排烟系统组件有无损坏、锈蚀的现象,正压送风口、机械排烟风口及其现场手动开启装置是否被遮挡,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手动开启、关闭正压送风口、排烟风口,防火阀,对每个防烟(或正压送风)分区进行动作试验,检验其灵活性和密封性,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测试机械防、排烟系统手动、自动启动功能及空调防火阀的关闭功能,检测各组件的运行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进行模拟报警试验,启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开启正压送风口和排烟风口,关闭空调和防火阀,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四条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防火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是否处于正常的开启或闭合状态,外观是否完好,及时清除上述设备附近影响其正常关闭和开启的障碍物。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对防火门启闭功能、防火卷帘门升降功能的手动启动、电动启动及机械应急启动做控制试验,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半年对防火门的铰链、闭门器及防火卷帘的轨道、卷门机轴进行润滑保养。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动防火门的开启或关闭功能、防火卷帘门的升降功能以及动作信号的反馈显示,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五条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手动切断市电,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启动,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通过报警联动对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检查,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六条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消防电梯的紧急按钮外观;查看消防电话主机、座机和电话插孔以及对讲机外观有无拆卸、改动、破损和脱落;查看应急广播功放、音源及扬声器外观是否完好,接线有无松动、破损和脱落。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迫降按钮的控制功能;使用主机、分机(包括插孔手柄电话)进行双向呼叫通话试验,检查电话主机功能和通话质量;检查对讲机功能和通话质量;检查手动选层广播和广播强制切换功能,检查扬声器广播质量和音量,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和消防广播自动切换功能;对消防通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通话检测,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七条消防供电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消防专用配电柜、开关柜及消防用电设备双电源末端切换箱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查看备用电源(eps、ups、自备发电机)的外观,查看自备发电机的储油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检查消防用电设备处双电源末端切换装置能否正常自动切换,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同时每年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八条消防供水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渗漏,启闭位置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管网控制阀门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发现水位不足时及时补充;检查各类常开、常闭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正常,每台消防水泵应每隔1~2周进行一次运转试验,检查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同时每年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九条建筑灭火器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灭火器的数量和位置有无改变,其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标牌是否清晰,每周完成对全部灭火器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逐一检查灭火器压力值是否满足要求,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应委托专业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测,查看是否存在灭火剂失效、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情况,并张贴检测标志,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三十条消防疏散通道
各单位每周应查看疏散通道(含疏散楼梯间、疏散走廊、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无阻碍物。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第五章维护保养合同及费用
第三十一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中必须明确的约束内容
(一)维护保养的工作方案、服务方式、项目内容、维护周期、工作标准、费用报价、服务承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维护保养企业不履行义务的罚则等。
(二)维护保养企业应设专人负责受理故障申告,制定故障处理流程。在接到故障申报后,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当立即解决;没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产品供应商解决的,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做好故障申告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
(三)消防设施维护期间,因检查不到位或巡检过程中发生误操作,造成人身伤亡、通信设备损坏及气体灭火制剂误喷等事故,维护保养企业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应对维护保养工作全面负责,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正常使用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维护保养企业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一)消防设施(系统)投入使用五年内,每年维护保养费用最高不超过消防工程造价6%;投入使用五年后,维护费用随设备的使用年限可适当增加,但维护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消防工程造价10%。
(二)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加强通信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有关标准的通信基站,所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可按照地域分布不同,分别计算维护保养费用,但每个基站维护保养费用最高不得超过20xx元/年。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保证我厂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氧气,特制定氧气设施维护点检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炼铁厂范围内氧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3点检内容
3.1定期检查管道焊缝、法兰连接处有无氧气泄漏,每月一次。
3.2定期检查氧气专用截止阀的阀杆外露部分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是否有灰尘和油污等的污染,“禁油”标记是否醒目,氧气截止阀门开度指示是否醒目,手轮上“开—关”方向的字样及箭头是否醒目,每月一次。
3.3定期检查氧气调压阀组平台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棉纱,油污等易燃物品的存在,每周一次。
3.4定期清理管道调节阀前过滤器上的积尘和杂物,半年一次。
3.5定期检查阀门的端法兰连接导线是否有腐蚀、断裂现象,每月一次。
4点检结果处理
4.1每次的点检结果要及时、如实的填写在所属区域的.《设备点检台账》上。
4.2在点检中,发现的可以自行处理的问题(如因螺栓上紧力不够引起的泄露),点检人员要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详细记录在小组的《设备点检台账》上。
4.3需要维修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设备点检台账》上,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列入周检计划,予以解决。
4.4对点检中发现的因管道泄露,压力、流量调整装置等故障造成的严重问题,必须休风处理的,要列入检修计划,并记录在小组《设备点检台账》和《设备隐患、故障和事故台账中》,按《氧气管道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
4.5对点检中发现的因管道泄露,压力、流量调整装置等故障造成的必须立即休风处理的问题,马上通知维修单位、设备科、调度及相关人员,经确认后,要紧急处理,并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账》和厂《设备点检卡》上。
5考核
5.1《设备点检台账》和《设备点检卡》及《反馈表》要及时填写,不准回忆填写,否则处罚责任人30分。
5.2《设备点检台账》记录要齐全、完整、认真,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记录的,扣除责任人30分。
5.3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的,扣车间责任人40分。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3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4
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
2、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
3、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5、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6、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各类仪表、阀门等,保证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7、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发现供水设施运行有可能影响到水质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8、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超过24小时未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9、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0、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1、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12、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要归档保存至少三年。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责任管理,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对所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三会是指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3、日常维护保养,由装置各班组进行,分为日保养和周保养。日保养每班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周保养每周末一次,每次1~2小时;每班保养工作由班长验收,每周保养工作由装置经理验收,验收标准为清洁、润滑、安全。
4、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保养内容:彻底擦拭外表的灰尘、油泥,检查油质、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设备各个内脏、配齐零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逐台做验收记录。验收标准:脱黄袍、清内脏、油路通、油窗亮、漆见本色铁见光,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5、定期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作业,保养内容:擦拭外表、检查油质、油量、清洗内脏、滤油器、检查易损件、电机、电路、接地线等,要求内外整洁、润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齐全、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保障对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设备、动力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各项管理,消防设备设施另有规定。
3、职责
3.1电工人员负责对本公司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做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落实情况,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3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有关保养记录等。
4、设备的保养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
4.1纳入定期保养的设备包括:生产用的较大及大型设备、动力机械设备、特种设备。
4.2凡纳入定期保养范围的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主任组织编制,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4.3设备必须经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但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时必须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设备日常保养及记录负责人。
4.4设备技术性能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老化、耗能高、效率低、无法维修或淘汰的设备,车间主管要及时报告总经理批准报废。
4.5危险设备(推台锯、剪板机、折弯机等)要张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关键部位的防护还要有防误动作措施。各类危险设备要安装有效的防护装置来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常检查防护装置的可靠性。
4.6根据劳动保护需求为危险设备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劳保用品,并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有效。
4.7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设备的安全隐患。
5、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
5.1设备日常保养
(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或由操作者本人直接负责。
(2)保养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
(3)保养的项目包括:对设备进行全面(专项)检查、擦拭和清洁、保持润滑、对防护性能检查及加固。
(4)设备的日常保养完成后必须要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并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更换新的记录表,同时将上一个月的记录表交安全主任存档。
5.2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要立即停止使用、尽可能地采取安全措施,及时报告车间主管,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以免产生危险。
(2)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3)维修设备时要关闭设备电源,悬挂警示标识,维修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不能关闭电源或开机检修时必须有人监护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维修人员要负责做好维修记录。
6、特种设备的管理
6.1本公司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电梯、叉车。
6.2由安全主任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台帐建立,及时申报检验;由电工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与保养;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使用规定及操作规程。
6.3要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一)当新购买特种设备时要收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二)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后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及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申报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送检、迎检工作。登记及检测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6.6本公司的压力容器由电工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检验,对压力表定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当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后要交安全主任存档。
6.7本公司的电梯由专门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每月保养和定期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本公司电工及其他人员不得私自维修,否则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6.8本公司的叉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验,并由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驾驶证的员工驾驶。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维护前准备
4.1.1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防雷设施
4.2.4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竣工验收
4.4.1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4.4.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5相关文件和制度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维护计划》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外,由产权所属基层单位直接管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供电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变电所、配电间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施、电源设施由供电(电气)车间负责维护保养;现场设备(电机及操作柱、接地设施等附件)由生产车间承包人负责定期检查和外部维护保养,供电(电气)承包人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和内部维护保养。
属车间装置管辖的现场设备、泵房、管廊、罐区等的接地设施由生产装置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属供电车间管辖的变、配电间、电缆桥架、独立避雷针、架空线等由供电(电气)车间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二级单位办公楼接地设施由供电车间负责。
第十条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所属范围内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档案包括检查记录、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平面布置图等。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交供电车间汇总,形成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总图和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台帐。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台帐及防雷防静电平面图,保证档案资料与现场一致。
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用cad绘图,标注各接地点位置和编号;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编号与平面图编号一致,并注明其类型和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明确责任人,做日常维护保养及防腐工作,腐蚀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接地点设永久防锈标志。
第十三条每年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点全面检测一次或两次(防爆区)。应进行检测接地装置范围为过电压(内部及雷电过电压)保护接地、防静电保护接地的接地引下线和其他有检测要求的接地设施(如仪表接地等),其中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保护接地应每年于雷雨季节到来前测试一次。其他接地设施检测周期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和八月十五日前(防爆区)各二级单位上报本年度防雷防静电测试计划,经公司电气管理处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每年雨季到来前完成当年防雷防静电测试及测试不合格点整改工作,测试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时间安排视当年气象情况安排,一般不迟于五月十五日和九月三十日(防爆区)。不合格点的'整改工作由所属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供电(电气)车间负责技术配合。
第十五条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台帐进入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共享。各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具体测试工作,测试报告交各装置保存一份,供电车间和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保存本单位测试报告各一份。
第十六条接地引下线与接地装置采用螺栓联接,接触面涂电膏,接触面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所有需测试的接地引下线必须设有断开点。断开点的焊接和搭接面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新建、改造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一并移交给所属管理单位,资料不全不予验收。
第十八条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遵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接地引下线的设置按设计图纸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改型、移位、取消等变动,由所属单位提出,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核算),按图施工,记入档案。
第二十条不得破坏防雷防静电设施。施工过程中需对现有防雷防静电设施加以保护,如有破坏由责任单位负责无偿恢复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施工中确需暂时破坏或解开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与所属管理单位共同确认位置数量,写入施工方案,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恢复,工程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复查接地设施。
第二十二条化建公司电气公司负责公司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测试工作。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管理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二级单位装置年度大检修、日常检维修中的试验项目,必须列入装置检修计划或当月的维修计划中。
第二十四条测试人员在测试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部委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测试人、审核人,应对试验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测试报告的标准格式以公司规定格式为准,不得随意变动,应有本单位统一的报告编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等项目应与设备档案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十六条承试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保管体系,凡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必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记录。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0
物业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会导致物业使用功能降低或丧失,为恢复其原有功能,必须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维修和日常养护工作。
1.维修养护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修缮;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及时维修,保证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维修费用,最大限度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
2.检查、鉴定周期
正常情况下,安全管理部巡逻员对公共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每天巡视一次,综合管理部每周对房屋及公共设施逐项巡视检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况时,重点巡视检查;每年对房屋及公共设施勘查、鉴定一次,根据完损情况,制定年度修缮方案,分配年度修缮资金。
3.建筑物维修养护项目及频率
①房屋本体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顶: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门厅: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墙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设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灯及线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车场:每日、每月
d、沟、渠、池、井:每周、每季
e、园林绿地:每日、每周
f、公用标志设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转站:每周
h、地下室管网: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养护效果:
①确保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时修补损坏建筑物及设施;
③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④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1
1、目的
规范管理中心给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给排水管道设施的维护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室外给排水管道
4.1.1室外给水管道:自城市进口总表后至各建筑物进口总分表(包括水表在内,无水表堵塞以总阀门计)。
4.1.2室外排水管道:自各建筑物室外第一个检查井至城市排水干管上的检查井止。
4.2区内室外给排水管道应每周巡视一次。
4.2.1检查管道是否有堵塞,渗漏现象,如有应及时排除。
4.2.2检查违章用水情况,发现应及时报管理中心。
4.2.3各种检查井盖是否盖好,有无损坏或丢失,如有应予以处理。
4.2.4水表装置是否完好,表封有无损坏,表针走动是否灵活,有无反转现象,有无障碍物影响抄表,修表,如有均应予以处理。
4.2.5沿途管道上部地面有无塌陷情况,发现情况应报管理中心。
4.2.6室外消防栓是否完好,周围是否有影响消防栓使用的障碍物,如有应报告管理中心。
4.2.7有台风,暴雨时,应对雨水管道每小时巡视一次,除按上述要求检查外,还应注意观察雨水排出情况,注意检查井处有无反水溢水情况,如有还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3每半年检查一次区内的阀门井,排水检查井。
4.3.1检查室外管道的.阀门是否灵活,是否有漏水,如有应加油,加填料。保证阀门灵活,不漏水,加油后应将阀门开关一次。
4.3.2检查阀门井,水表井有无积水,如有应排水检查。
4.3.3检查阀门及管道有锈蚀应除锈并刷漆。
4.3.4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有堵塞应及时排除,如堵塞严重应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安排处理。
4.3.5每次检查,均应填好《管道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检查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字。
4.4室内给排水管道
4.4.1室内给水管道:以建筑物的进口总表后起,全部建筑物公共给水管道及消防给水管。
4.4.2室内排水管道:室内卫生间排水管到室外第一个检查井的排水管道和雨水管。
4.4.3对建筑物内写字楼公共卫生间有漏水及管道堵塞现象,墙壁和地板有否渗漏现象。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4.4.4室外内公共消防水系统按消防法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5地下污水管井的清理
4.5.1污水检查井每半月清理一次。
4.5.2污水管道每半年彻底疏通清理一次。
4.5.3地下污水管井的疏通工作流程
4.5.3.1用铁钩打开检查井盖,人下到管段两边检查井的井底。
4.5.3.2用长竹片捅捣管内的粘附物。
4.5.3.3用压力水枪冲刷管道内壁。
4.5.3.4用铁铲把粘在检查井内壁的杂物清理干净。
4.5.3.5用捞筛捞起检查井内的悬浮物,防止其下流时造成堵塞。
4.5.3.6把垃圾用竹筐或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4.5.3.7放回检查井盖,用水冲洗地面。
4.6化粪池的清理
4.6.1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
4.6.2化粪池的清理工作流程
6.2.2.1雇用吸粪车一部(含5米长胶管三条,8米长竹杆一条)。
6.2.2.2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敞开七分钟后,再用竹杆搅化粪池内杂物结块层。
6.2.2.3把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粪胶管放入化粪池内。
6.2.2.4启动吸粪车的开关,吸出粪便直至化粪池内的化粪结块物吸完为止。
6.2.2.5盖回化粪池井盖,用清水冲净工作现场。
4.7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4.7.1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闸阀;
4.7.2尽快抢修爆裂的水管;
4.7.3确认一切正常后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管道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
5.2《化粪池清理记录》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 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四、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三、职责
(一)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三)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设备的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1)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二)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2)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3)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2、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4)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三)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6、生产部应定期抽检设备交接班规定执行情况。
(四)制度的执行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4
物业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会导致物业使用功能降低或丧失,为恢复其原有功能,必须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维修和日常养护工作。
1.维修养护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修缮;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及时维修,保证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维修费用,最大限度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
2.检查、鉴定周期
正常情况下,安全管理部巡逻员对公共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每天巡视一次,综合管理部每周对房屋及公共设施逐项巡视检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况时,重点巡视检查;每年对房屋及公共设施勘查、鉴定一次,根据完损情况,制定年度修缮方案,分配年度修缮资金。
3.建筑物维修养护项目及频率
①房屋本体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顶: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门厅: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墙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设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灯及线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车场:每日、每月
d、沟、渠、池、井:每周、每季
e、园林绿地:每日、每周
f、公用标志设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转站:每周
h、地下室管网: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养护效果:
①确保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时修补损坏建筑物及设施;
③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④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管理职责
3.1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4.4设备的保养
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注塑机、铣床、电火花、车床、线切割、冲压机、喷油线等。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
4.4.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年度维护保养。
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4.4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日常点检表》,即制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等(允许值)。
4.4.5操作人员根据《日常点检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清洁。
4.4.7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订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交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4.4.8班组长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管理部设备科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4.10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4.4.11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
4.4.12管理部设备科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如电动葫芦等),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安全主任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名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
4.5设备的淘汰
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
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5、附则
5.1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者,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罚。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6.相关记录
6.1《设备日常点检表》
6.2《设备维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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