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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5 19:11:33 登绮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境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境管理制度(精选20篇)

  环境管理制度 1

  一、防治水污染

  1、禁止任何人将污水,含有有毒化学药品的废水排放到水沟中;

  2、禁止任何人将垃圾、废油、废渣、有毒废弃物排放下水道;

  3、禁止使用渗井、渗坑处理工业三废;

  4、一切含油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

  5、严禁用稀释方法排放废液;

  6、为了防止充电液的流失,应随时检查维修充电池,同时消除处理废液,用硫中和法以减少油污污染;

  二、防止大气污染

  1、禁止在厂内梦烧沥清、油毡、橡胶、塑料油渣及其它可产生毒性气体的废物;

  2、经炉必须有消烟、除尘设备,以减少烟尘对大气的污染;

  3、汽车喷漆必须在厂房内进行,喷漆间要安装排风扇;

  4、喷漆作业采用硝基元苯稀释剂,并采用电动无气喷涂机;

  5、工厂贮藏的'油漆及稀释济,经常进行检查防止漏失妥善保管。

  三、防止其它污染:

  1、切实作好各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2、加强废油管理,凡是更换下来的废油一律贮存于专门的容器内(桶),统一管理、统一回收。

  3、砂轮机等产生较大嗓音的设备,经常注意检修,以减少嗓章污染确保安全。

  四、环保职责:

  1、为了搞好环保工作,设兼职环保员一名,在厂长指导下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认真执行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对工厂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对环保工作有违反的情况及时制止,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

  4、对严重违反环保系列的个人,要进行教育批评和经济处罚。

  环境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了准确掌握公司环保设备粉尘浓度排放情况,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保障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

  2.2环境监测管理是指公司内部日常检测和由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和公司委托检测。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送上级环保部门,临时性监测任务由安全生产部直接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监测,安全生产部对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检查的技术业务、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

  并负责监测数据的分析、上报、统计等工作。

  3.3技术动力部根据公司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组织公司内部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负责应急监测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3.4技术动力部负责组织对监测质量、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3.5技术动力部负责按环保法规的要求提出环境监测仪器的配备申请,并及时安排维修、更新。

  3.6物资供应部部负责监测仪器的采购工作。

  3.7化验室负责对公司内部采样进行化学分析,封存、报告、处置剩余的样品。

  4、监测范围

  4.1噪音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车间值班室、生产区、居民区等范围。

  4.2粉尘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收尘器出口、包装环节、喂料环节、卸料环节等范围。

  4.3废水主要检测生活区、循环水、余热发电冷凝水等范围。

  5、一般规定

  5.1安全生产部(车间)在生产设备停机过程中、检修、启机计划中,必须制定好污染临时排放方案,尽量减少排放。安全生产部职能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5.2有关车间配合监测采样工作。

  5.3技术动力部环境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度,凡没有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已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要按要求定期进行复查考试,审证。

  5.4技术动力部根据需要,制定并上报监测设备配置计划,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处理。

  5.5技术动力部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和任务进行定点、定周期监测。

  5.6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进行监测,由安全生产部委托上级环保部门验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7技术动力部建立预警制制度,凡出现监测数据超标的'及时报告安全安全生产部,由环保职能人员及时通知被测车间(岗位)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

  5.8公司内部监测数据当天报主管领导、安全生产部,内部监测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资料由技术动力部报告,年底一次性交档案室存档,上级环保部门检测数据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交档案室存档。

  5.9化验室对来样进行分析,剩余水样和分析过程的残余物等,要收集在专门的废物桶里,定期处理。

  5.10采样设备由车间负责管理,取样点必须在安全区域,各设备内的采样点不得随意挪动。

  环境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实验室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实验工作的生物安全和正常开展实验研究,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验室安全卫生以及废弃物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实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第二章实验室环境管理要求

  第四条【卫生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实验中应配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防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他防护用品。

  (三)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严禁穿着实验服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完成后,实验人员应将容器、玻璃器皿、实验台面等及时进行清洁;试剂、仪器、容器等使用后放回原处;工作台面除必需品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五)实验人员应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工作服应定期清洗。

  (六)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测,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保证随时可用。

  第五条【实验废物管理】

  (一)实验废物是指实验室在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实验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管理要有专门实验人员负责,并应当接受相关规章制度、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实验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实验人员应将实验废物放置在双层黄色垃圾袋中,不得超过垃圾袋容积的3/4,袋口封严。锐器应放置在专用的锐器盒中。

  (四)实验人员将实验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填写《废弃物交接记录》(见附件一)。

  第六条【废液管理】

  (一)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二)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可以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至下水道,其他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

  (三)对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尽可能正确详细标示内容物和组成成分,实验人员将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填写《废弃物交接记录》。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由公司总办会授权公司园区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的施行】

  本办法年月日起生效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环境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使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清洁生产:是指通过不断应用先进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管理组织

  (一)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应设置公司和部门、车间二级环保管理体系,公司层面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车间层面须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各级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环保职能、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

  (三)各协作单位,应对应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自己的环保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环境保护部

  1.负责编制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总量污染统计、减排与核算;

  3.负责对各类环保统计报表的审核、建档工作;

  4.负责制定环保专业宣传、培训计划并实施,污染治理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5.负责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环措项目实施情况、危废处置等方面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和环保审计,并考核;

  6.负责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负责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指导各单位环保管理工作。

  (二)车间环保管理部门

  1.负责办理本部门、车间的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和环保;

  3.负责审查本车间环保费用预算、环措项目实施、对所辖部门、车间管理与考核;

  4.参加公司级环保培训教育、组织车间内部环保培训教育;

  5.负责监督管理各自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各自的排污口及在线监测管理,在线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环保局季度考核监测;

  6.负责一般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到本车间的执法检查及调研、处理本车间相关的政府事务。

  (三)其他相关环保管理部门

  参照公司管理部门职责执行,管理好本单位的各项环保事务。

  第三章排污申报登记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须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必要时提供有关监测报告和技术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内容须经环境保护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上级环境主管部门。

  第八条各单位在排污申报登记后,如排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填报《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请表》上报区环保局,同时在环境保护部备案。具体要求按《排污申报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排污许可证管理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水、废气、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十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指标和规定的方法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各单位排污证的申办、管理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各单位新、扩、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一)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前,需要向审批项目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备案证或核准登记表,确定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的类型。

  (二)项目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被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中所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作为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管理依据,要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逐一落实并做到“三同时”。

  (四)建设项目投产前要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机关(省、市、县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五)建设项目试运行3个月内,要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机关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由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现场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产品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重新报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建设项目所有涉及的环评文本、环评批复、试运行及批复、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都应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十八条新建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在线监控设备联网与验收、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已列入“三同时”验收必备条件。

  第六章环境监测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年度排污监测计划,包括内部常规监测和委外监测两部分。年度监测计划要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负责人。年度监测计划经公司环境保护部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条各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出口,应进行内部常规监测。一般情况下车间的污染物排放口要求每月至少监测一次,污染治理设施出口及公司总排口每天至少监测一次。并建立环保监测台帐;没有监测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市环保监测站监测。

  第二十一条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一)环境监测的内容一是按照《环评报告书》中监测计划及所列监测项目制定,二是按照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各企业进行监测的各项常规指标及其他特征污染物。

  (二)环境监测的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和《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中规定的方法。

  (三)对某些不具备监测手段和条件的污染物,也可采用物料衡算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二十二条凡建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单位,必须配套建有能够监测本单位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设备,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各项监测必须做好记录,数据准确、可靠。环境保护部对各单位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排污口在线监控设备及环境监测设备要定期进行校验并保存校验记录,在线设备每季度自行比对工作按照公司《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监测或公司环境保护部的抽测,各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并对照取样分析,将监测结果存档。

  第二十六条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章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并维持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污染治理设施要随生产停产检修而检修,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若出现设备损坏不得已必须停用检修时,需要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必须说明设施停止使用的原因、天数及停止使用期间采取的其他达标应急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公司环境保护部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批评或处罚。

  第八章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第三十条识别环境风险,编制应急预案

  (一)存在污染物排放、产生或处置危险废物、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及其它潜在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制定相应处置和预防措施。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基本内容,还包括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介绍,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内容。

  (三)各单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应急专家评估后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环境保护部归档。

  (四)各单位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存相关演练记录,包括演练计划、演练预案、过程照片和影像资料、演练过程记录、演练效果评估及改进、文件修订记录。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和污染面的继续扩大。

  第三十二条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一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十四条事件调查与分析

  (一)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完成后,责任单位应向环境保护部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危害、采取的补救措施、处理结果以及遗留的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必要时环境保护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召开分析会,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止事件再发生的措施或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追究除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外,按照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突发环境事件发布信息或媒体采访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关系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环保现场检查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部有权随时对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有义务接受现场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现场检查内容

  (一)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二)建设项目环保合法手续、排污许可证持证及按证排污情况;

  (三)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四)危废申报、转移、暂存与处置情况;

  (五)应急演练、人员培训情况;

  (六)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

  (七)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

  (八)环境体系认证情况,对相关方施加影响、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操作不当,致使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违法处置等行为,依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对直接操作者按照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章清洁生产审核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四十条公司鼓励清洁生产,并将清洁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由技术部门牵头组织清洁生产推进工作,各单位环保管理部门、研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条各生产单位应开展有关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

  第四十二条各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根据需要对生产过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四十三条提倡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规定,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认证工作,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将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费用纳入年度全面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第四十五条清洁生产审核每五年一轮,新建项目在“三同时”验收满五年时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第十一章“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自行回收利用,如有必要转让给其他单位的,要仔细审核处置方的资质,并确保废物的最终处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物的转移。

  第四十八条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执行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排污费的缴纳和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与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要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并将排污费数额核定表、缴费收据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五十条环境保护部对公司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环保专项资金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种,各单位可根据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单位申请资金的正式文件;

  (二)填写《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目的、治理方案或者技术路线、总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资金使用方向、实施保障措施、预期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等;

  (五)项目备案、规划、土地及环评批复文件。

  第五十二条环境保护部根据有关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统一上报,如项目过多,则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筛选,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项目和申请资金的数量。

  第五十三条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专款专用,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实施效果,通过验收。

  第十三章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资料档案

  第五十四条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现场监管,规范环境管理,根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环保资料档案,有效期四年内资料。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产工艺技术资料;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永久);

  (三)各年度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排污费缴费单据;

  (四)危险废物材料(危废转移联单留存五年);

  (五)污染处理设施技术资料;

  (六)COD、氨氮在线监控资料;

  (七)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料;

  (八)清洁生产资料。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环境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标准。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贯彻执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三、项目安全员职责

  1、监督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四、施工员责任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配合安全员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区域内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

  3、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施工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五、办公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文明办公的有关规定,保持办公的正常工作秩序。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好值班记录。

  3、制止在办公场所进行聚赌,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六、生活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活动。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区内整洁、卫生、做好检查。

  3、贯彻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投放鼠药、并做好标示,夏季每月2次喷洒灭蚊药。

  4、贯彻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禁止未经许可留宿妇女、小孩,严禁超生现象。

  七、施工员职责

  1、认真学习、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内容。

  2、做好班组、上岗工人的班前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工作。

  3、加强现场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机具洁净。

  八、施工班组人员职责

  1、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维护文明工地形象,自觉遵守工地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做文明工人,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环境管理制度 6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小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1、公司环保组

  公司环保组织架构图如下:

  2、公司环保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3、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4、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7、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8、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组。

  9、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10、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1、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2、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3、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4、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5、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环境监测

  1、定期由公司环保监测室人员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组。

  2含铅废水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四、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着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环境管理制度 7

  为了保持本小区干净整洁,使居住者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a、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管理处保洁人员是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卫生保洁员必须做到:

  (1)每天清扫小区内公共场所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天早上6:30-9:00,下午13:00-15:00清扫绿化带、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场所二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两次,早上9:00-11:00,下午15:00-17:00各一次。

  (4)每天清扫擦抹楼道、扶手一次。

  (5)每天清洗垃圾桶及每三天清洗垃圾桶周边一次。

  (6)每周药物杀蚊、蝇、虫,春夏季二次,秋冬季一次。主要是垃圾桶、暗沟、排水、排污等处。

  (7)每季度疏通窨井一次。

  (8)卫生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较大,应立即向领导报告,组织人员进行清除。

  (9)管理处所有员工均有维护本小区卫生义务。对不卫生现象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视为失职,管理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到辞退。

  b、业主住户的责任义务

  本小区业主、住户、进入小区来访者和装修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小区卫生,必须遵守:

  (1)业主/使用人须将生活垃圾袋装,并系上结,于早上8点,中午1时前带到楼下投入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不得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好口,搬到楼下指定地点堆放,以便保洁人员及时清运。

  (2)严禁任何人员在小区内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瓜皮及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油漆存余物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主/使用人应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粉刷费用,如儿童所为,则为家长负责。

  (6)小区内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和无养犬证的家犬。

  (7)业主/使用人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能将废物弃置走廊、楼道或公共所。

  (8)小区内商业网点、娱乐场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间、走廊堆放物品扩大经营场地。应在适当地方放置垃圾桶,不得造成蚊蝇孳

  (9)业主/使用人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10)自觉遵守嘉兴市环境保护规定,控制噪声、噪音的产生,白天不得高于6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45分贝,在居民休息时间严禁制造任何噪音。

  (11)车辆进入小区装卸货物时,不得妨碍他人行走、行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装卸货物应保持清洁,不得将货物撒落在小区内。

  环境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推动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环境卫生及宿舍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三、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发布室、会议室、卫生间、招待室、茶水间等,由行政部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周。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门窗,节能灯开关,空调开关、电源开关由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天。

  四、办公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

  2、门窗,灯、空调、风扇电源开关的关闭情况。

  3、卫生间整洁干净。

  4、办公室走道,无堆积杂物垃圾。

  5、发布室、会议室、招待室、茶水间的桌面干净,电源开关、空调开关、环境卫生情况。

  五、办公室个人区域环境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禁止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食用早、中、晚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六、个人办公桌物品整理标准:

  1、各部门办公室布局要统一物品摆放方向,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2、办公桌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统一放置抽屉。

  3、文件资料柜要贴墙面摆放。

  4、物品摆放部位要体现顺手、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5、物品要分门别类,分出哪些物品常用,哪些不常用,哪些天天用;

  参考方向如下:中上侧摆放台历或水杯、电话等;右侧摆放文件筐(盒)、等待处理的管理资料;中下侧摆放需马上处理的业务资料;左侧摆放有关业务资料;

  七、工作椅摆放标准:

  1、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座位半推进;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座位完全推进。

  八、文件资料摆放标准:

  1、文件资料摆放合理、整齐、美观,各类资料、文件分类归档;

  2、文件夹应注明文件名,便于查找;

  3、机密文件应放于加锁柜内(如方案、合同类等);

  4、保持文件夹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清理、整顿。

  九、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乐捐措施:

  1、走道内乱扔垃圾杂物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2、办公室内乱摆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未按要求摆放,影响公司形象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3、不得在上班时间食用早餐,食用食物时请到茶水间,在办公区域内食用食物者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4、厕所内乱扔杂物,乱丢垃圾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造成厕所堵塞的乐捐100元/人。

  5、下班后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需检查灯,门窗,大门是否锁好。未锁好的.需锁好再离开公司,如发现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未关灯,未锁门的,每项乐捐200元/人,屡次再犯者双倍处理。

  6、如发现故意损坏公司财产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7、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空调、灯、风扇发现未关闭的,每项乐捐50元/人。

  8、行政部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卫生、办公桌面,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并视情况在公司群上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直接乐捐处理。

  十、附则

  1、本制度修订于20xx年7月20日。

  2、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环境管理制度 9

  一、校园环境管理

  1、提倡爱校如家的美德,自觉管理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为创建优美宜人的环境作贡献。

  2、杜绝乱摆乱放恶习,自觉做到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的地方,长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3、不随地堆放杂物,不随便晾晒衣服,不乱抛乱丢废品杂物。

  4、爱护花草树木,发现故意破坏者要制止,要报告,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处罚到位。

  5、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攀枝摘花,不在校内摆摊叫卖。

  6、注意仪表端庄,在教学区内,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高声嬉闹、追逐。

  7、上课期间,不准货运机动车入内,摩托车入内不准鸣喇叭。

  8、服从学校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强行进出,更不准翻越围墙,因此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各人负责。

  二、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常规管理

  1、成立主管校长为首的“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选用思想好,乐吃苦,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四化”工作,确保学校天天处于迎检状态。

  3、绿化区要发展常青树和珍贵树种,扩大草坪面积,力求树木花草合理种植,科学培育,使之树状美观,花形绚丽,为建设花园式学校做好每一项工作。

  4、面对学校实际,作好整体规划,做到一处一景,把树木、花草、盆景及各种路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风格各异、整体优美的格局,向高层次目标跨越。

  5、加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培训,要求依章养护管理。对卫生包干区负总责,该冲的冲,该扫的扫,该抹的抹,该擦的擦,确保长期整齐清洁。

  6、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校园环境管理负责,既管内,又管外。校内的杂物垃圾及时拖运,外面的干扰破坏要及时遏制。长期确保校园平安。

  三、校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校园的环境保护是“环境育人”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又关系到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政治影响,做好这项工作,利国利民,要舍得用人花钱。

  2、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要保持校园安静。不准有人大声吼叫,不准敲锣打鼓,不准燃放鞭炮烟花,违者要处以重罚,各班、住户保证该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

  3、全校师生家属不得乱倒垃圾,乱抛废物。因维修装饰要污染环境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处运,谁发生谁负责。

  4、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养家畜和宠物,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5、教师家属不得在校园空地随意开垦草地。

  环境管理制度 10

  一、环境卫生六无规定

  1、无四害

  2、无积尘

  3、无异味

  4、无蜘蛛

  5、无卫生死角

  6、无损坏残缺品

  二、环境卫生六无规定

  1、无四害

  2、无积尘

  3、无异味

  4、无蜘蛛

  5、无卫生死角

  6、无损坏残缺品

  三、度假村垃圾分类包装,分类处理

  度假村内的垃圾分类包括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可回收再利用垃圾

  (1)可降解利用的塑料类垃圾

  (2)纸类垃圾

  (3)金属类垃圾

  (4)可回收利用,不易腐无大异味的有机垃圾

  2、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

  (1)不可分解、无利用价值的塑料类垃圾

  (2)无利用价值的可分解有机垃圾

  (3)易腐有异味的有机垃圾

  3、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垃圾

  (1)农药物品类垃圾

  (2)医疗类物品类垃圾

  (3)废旧电池

  对垃圾进行专人负责处理,设立定点垃圾暂存处理区,分类包装、分类存放,用专用的.垃圾标认明确于分类垃圾的包装面,对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垃圾要特别分区存放,并当面知会外收垃圾的专业人员,每天对垃圾存放点进行早、午、晚三次的全面清理。

  环境管理制度 11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环境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管理制度 13

  为了保持xx花园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请住户将垃圾用袋装好,扎紧袋口,每日上午八时前置于各户门前,由保洁员收集清运。

  二、教育您的`家人,小孩爱护绿化带、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切勿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不要将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责任人住户需负全部维修费用。

  四、严禁在公共地方乱涂乱画乱贴,违者需负清洁、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公共场所严禁张贴广告、标语,乱竖广告牌。

  六、住户饲养宠物,须到政府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看管好宠物,宠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主人需清扫现场并恢复清洁。

  七、住户装修垃圾在清洁队指令地点堆放,装修施工时需负责门前公共区域清洁,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严禁将废弃物弃于走廊及公共场所。

  八、清洁队会尽力为住户提供干净的生活环境,请住户保护、爱惜。如违反本规定,经劝告不听,罚款50元。

  环境管理制度 14

  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下(不含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上),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管理制度 15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б苑牢O掌方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О括ㄋ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Ы唤影嗍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Р⑾晗噶私夤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Ы唤尤嗽辈坏美肟工作岗位。

  环境管理制度 16

  一、楼内公共区域:

  1、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清扫1次,每日拖擦1次;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周拖擦1次;大堂每日拖擦1次。

  2、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3日擦抹一次。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每月擦抹一次。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3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一次。

  二、楼外公共区域:

  1、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1次,其中花园砖地面每月拖擦或冲洗1次,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小时。

  2、绿地、明沟:每月清扫1次。

  3、共用照明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月擦抹1次(2米以上部分每3个月擦抹、除尘1次)。

  4、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三、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四、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1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五、垃圾的`收集与处理:

  1、生活垃圾每日清除两次。

  2、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六、定期灭虫除害。对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每半年灭鼠一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环境管理制度 17

  为维校园环境,更好的美化、绿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特制定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一)维护校园绿化的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各类车辆和进行体育活动,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二)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1~3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

  4、不准将学校花卉、苗木携带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2~5倍罚款。

  5、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三)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5%。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

  3、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

  4、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5、浇水施肥。按树木花草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春、秋施肥不少于两次,暑假由专人负责抗旱浇水或排涝。

  6、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7、检查评比。按照每个单位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一次,每期评比一次。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1、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2、清扫内容:包括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拣拾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3、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4、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总务处由学校派人处理。

  5、禁止在教室、走廊、道路、花坛、绿化地和操场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饭菜等。

  6、禁止在办公楼、走廊、教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7、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

  8、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垃圾等;垃圾分类处理,要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

  环境管理制度 18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办公桌面摆放必需物品,定期清理不用的杂物,做到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办公桌下严禁长期堆放杂物。

  第二条 办公椅按公司配置使用,严禁私自将会议室椅子变为个人会客用椅。

  第三条 文件架(带灯架):文件、书籍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档案盒或三栏文件架中,并整齐摆放。

  第四条 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第五条 每天打扫卫生,保持桌面、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无灰尘、无污渍。

  第六条 更衣柜定期打扫,个人物品一律放在柜内,不得将衣架、毛巾、鞋子等个人物品摆放在更衣室内公共区域。

  第七条 保证公共通道畅通,严禁摆放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第八条 部门公用办公柜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及日常清洁,顶部严禁摆放资料、文件、纸箱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第九条 部门内有暂时无人使用的办公桌,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按要求整理及日常打扫,严禁长期堆放杂物。

  第十条 部门会议室、仓库等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清理长期闲置的杂物并负责日常打扫。

  环境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校园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保洁人员或委托保洁公司具体实施。

  三、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群众性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不同形式,经常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与卫生管理的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护校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重环境与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保洁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校园环境管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所有广告、海报、消息等应一律张贴在广告栏内,严禁在校园墙壁、公共设施或树木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刻及钉挂物品。在校园内设置广告、标语牌、画廊、厨窗、标志牌及悬挂过街条幅等须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且应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由有关单位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六、因建设等需要挖沟破路、架杆走线、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施工的,须提前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护墙(栏)或者围布遮挡,有文明标识,护栏或围布以外不准施工或堆放物料。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运渣土,清理和平整场地。

  七、在校园内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书报亭应经学院统一规划、布置,校内严禁叫卖、饲养家畜家禽。

  八、禁止在校园内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

  十、校园内水电暖、通讯设施及道路、场坪等地,有关部门应经常巡视,及时维护,防止跑、冒、滴、漏,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校园卫生管理及设施建设

  十一、校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校内主要环境道路、人行道、花坛绿地及生活区,由后勤服务公司校园管理中心负责。

  (二)建筑施工工地由国资处负责,施工完毕应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交工验收。

  (三)学生宿舍卫生由学生处负责,学院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各单位负责。

  十二、校内道路及人行道等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清扫,做到全天保洁,清扫作业应避开师生员工上下班(课)和人流高峰时间。

  十三、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倾倒污水、垃圾、粪便;

  (三)乱扔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及包装纸盒、袋等废弃物;

  (四)冲洗车辆;

  (五)在会议室、办公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场所吸烟。

  十四、食堂、食品出售店(点)等饮食和服务行业的卫生工作,由公司相应中心负责管理。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的单位,必须根据市防疫站的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四章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理

  十五、校内生活垃圾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收集和倾倒,并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校内经营性或对外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位以及家属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收费清运,须向后勤服务公司交纳卫生管理费。

  十六、校内各单位、家属区住户在工程建设、维修和装修时应按规定交纳垃圾清运费或自行清运。

  十七、医院及有关单位产生的易燃、有毒和含有放射性及危险性的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随处遗弃、倾倒。

  十八、清运垃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

  (二)装运现场必须清扫干净;

  (三)清运中不得沿途遗撒。

  十九、对垃圾箱(桶)、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进行灭害消毒,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孽生。

  第五章工作质量标准

  二十、环境卫生

  1、主路面: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夏季雨后一天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一天内清完,中雪三天内清完,大雪五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得在路面堆积。

  2、人行道: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两天内清完,中雪六天内清完,大雪十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能在路面堆积。

  3、土地面:每天清扫一遍,保持干净。地面不能有废物堆积。更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

  4、硬化地面:干净无浮土,无垃圾堆积。雨后一日无成片积水,冬季无积雪。

  5、果皮箱:箱内垃圾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6、垃圾清运:垃圾道、桶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焚烧树叶、杂草等物。垃圾点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清运,无散落垃圾。

  7、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8、其它:校园清扫范围内所有地方保证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核,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无乱贴乱画,乱钉牌匾。

  二十一、楼内卫生

  1、厕所:地面、墙壁及瓷砖清洁,无污水、无污垢、无杂物;小便池清洁无尿碱、无异味、无水锈;大便池通畅,无污迹;门窗、窗台、玻璃、暖气、灯具干净;洗手池、墩布池清洁无污物;厕所内无跑、冒、滴、漏、堵;各种设施完好;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冬季(包括寒暑假期间)注意检查门窗,注意厕所室内保温,防止上下水系统冻结。

  2、楼道楼梯: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无污迹。门窗、玻璃、楼梯、楼道、扶手及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垃圾桶及时清倒,清扫工具放到指定位置,摆放整齐。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垃圾道无堆积、堵塞现象。

  环境管理制度 20

  一、校园环境管理

  1、提倡爱校如家的美德,自觉管理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为创建优美宜人的环境作贡献。

  2、杜绝乱摆乱放恶习,自觉做到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的地方,长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3、不随地堆放杂物,不随便晾晒衣服,不乱抛乱丢废品杂物。

  4、爱护花草树木,发现故意破坏者要制止,要报告,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处罚到位。

  5、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攀枝摘花,不在校内摆摊叫卖。

  6、注意仪表端庄,在教学区内,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高声嬉闹、追逐。

  7、上课期间,不准货运机动车入内,摩托车入内不准鸣喇叭。

  8、服从学校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强行进出,更不准翻越围墙,因此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各人负责。

  二、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常规管理

  1、成立主管校长为首的“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选用思想好,乐吃苦,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四化”工作,确保学校天天处于迎检状态。

  3、绿化区要发展常青树和珍贵树种,扩大草坪面积,力求树木花草合理种植,科学培育,使之树状美观,花形绚丽,为建设花园式学校做好每一项工作。

  4、面对学校实际,作好整体规划,做到一处一景,把树木、花草、盆景及各种路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风格各异、整体优美的格局,向高层次目标跨越。

  5、加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培训,要求依章养护管理。对卫生包干区负总责,该冲的冲,该扫的扫,该抹的抹,该擦的擦,确保长期整齐清洁。

  6、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校园环境管理负责,既管内,又管外。校内的.杂物垃圾及时拖运,外面的干扰破坏要及时遏制。长期确保校园平安。

  三、校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校园的环境保护是“环境育人”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又关系到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政治影响,做好这项工作,利国利民,要舍得用人花钱。

  2、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要保持校园安静。不准有人大声吼叫,不准敲锣打鼓,不准燃放鞭炮烟花,违者要处以重罚,各班、住户保证该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

  3、全校师生家属不得乱倒垃圾,乱抛废物。因维修装饰要污染环境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处运,谁发生谁负责。

  4、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养家畜和宠物,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5、教师家属不得在校园空地随意开垦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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