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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1 08:14:50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校园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温教办计[20xx]24号《温州市教育局消防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方针和组织机构

  1 、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温州市消防管理办法》等消防法规。各处室段等部门必须执行本专业的防火安全规定。

  2、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教处、总务处承担,在温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负责。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设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其它部门处室段等要设消防责任人,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4、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由本校部分教职工和校保安队员担任。

  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1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每年11月9日为“校消防安全日”。运用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临时人员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救灾逃生常识,利用火灾案例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适时组织各种防火、灭火、疏散演练。

  2、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监督、检查学校有关重点部位的安全,使大家有“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张贴防火宣传标牌、标语,营造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氛围。

  三、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

  1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常监督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确保责任人落实、规章制度上墙、防范措施到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师生员工懂得救灾逃生常识,杜绝火灾事故或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如司炉工、电工、弱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新建工程或房屋改建工程要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设计,工程竣工后,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有建筑均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不得随意挪动或挪作它用。

  4、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和私自增设电器设备;严禁在有火灾隐患的实验室做实验时离人。

  ⑵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严禁任意增大保险丝容量。

  ⑶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学校统一安装空调、淋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例外。

  ⑷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电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电炉的例外。

  ⑸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酒精炉、汽油炉;严禁坐(卧)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抛烟头和火柴棒。

  ⑹严禁在学生宿舍和临时工宿舍内违章用电,动用明火,使用蜡烛、应急灯。

  ⑺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在室内或走道焚烧杂物;严禁用可燃物作灯罩或用灯泡(管)烘烤可燃物。

  ⑻严禁封闭或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水带或其它消防器材;严禁擅自开启消防龙头或损坏消防设施。

  ⑼严禁随意焚烧树枝、树叶;在宿舍内做饭、炒菜、烧开水,要特别重视做好防火工作。

  四、消防安全监督工作

  1、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公安消防机关的重要指示,研究解决学校安全消防工作的有关问题。

  2、后勤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

  3、各部门处室段必须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监督,重视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重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其它

  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应高度关心和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校园火灾,任何人都有义务和责任迅速向校园报警中心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二、财物丢失责任追究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3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4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馆、阅览室、化学实验室、体育馆、美术、音乐教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馆(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实验楼禁绝明火。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八、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一万无一失。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5

  校园网信息发布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主页信息进行管理,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上网资源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一、网管中心负责全校的网络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

  二、对外信息发布。各处室可以申请网络域名和ftp站点(见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需要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填写“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审查后交由网管中心上网发布。(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

  件8)

  三、信息的阅览与查询。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备份并自觉销毁。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者。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6.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者。

  7.网络中心,属我校园网络重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6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7

  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二)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中心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并按月收集整理全局形成的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一式3张编号归档。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

  (八)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

  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8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总务处要定期对体育器械、设施、场地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体育老师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于不安全的体育器材要及时报修,甚至更换。总务处在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非运动区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确保所有住宿生有一个清洁、安静、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一)、寝室常规

  1、严格按政教处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值班老师许可,不得擅自搬迁转让或相互调位。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参加学习,按时到校,按时回室。

  3、安静就寝。午休、晚就寝时间内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如洗澡、洗衣、讲话、玩乐器、下棋、玩牌、打电话等。

  4、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好内务,日用品须按《内务要求》的要求摆放有序。

  5、住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认真打扫所在寝室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渍、门窗干净,窗台无灰尘,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寝室内无臭气,物品放置有序。

  6、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要节约用水、用电。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有请假的舍长出示请假条。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9、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0、爱护校舍校具,不乱涂乱踢门窗、墙壁。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和纪律处分。

  11、节约用水用电。不放“长流”水,不开“长明”灯。

  12、自觉服从老师、学生干部、门卫、长者的管理和指教。

  13、严禁抽烟、喝酒、打架骂人、打牌赌博、玩电游。

  14、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把非住宿生带入寝室,男生不得随便进入女寝室,女生也不得随便进入男寝室。

  (二)寝室卫生(内务要求)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蚊帐必须用帐钩挂起;被子折成四折方块,有棱有角,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上下整齐摆放规范,折叠整齐美观。枕头与被子相对,置于床铺另一侧。床单应整洁平整,床单外边与床沿平,垫被、草席以不露床单外为标准。床上无杂物。

  2、衣服须挂放在衣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袜子要及时洗净挂晒到阳台钢管上。

  3、鞋子统一放在床下,分类放置,鞋跟向外,放齐成一条线。床下不准堆放箱子及零星物品。寝室内不准放置球类器具,更不得在走廊和室内玩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4、热水瓶须统一放置在靠墙或靠窗一边。脸盆放置床尾下,嗽口用具要置于脸盆内。

  5、不准乱挂衣服,乱拉接绳子,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保持墙壁洁白无污迹,但可以适当美化,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可以挂些名人字画、小挂件或摆放盆景等。

  6、室内卫生保持一天二扫,周四大扫;保持地面干燥、清洁、无污物、痰迹;门窗干净、无灰尘;寝室内天花板和墙壁无蛛丝;寝室内无脏衣服、脏鞋、袜。

  7、洗发露、洗衣粉、肥皂、板刷等小件物品要求整齐摆放。毛巾叠好挂在晾衣架上,应整齐划一。

  8、各种学习资料放入书柜或衣橱的下层,要求摆放整齐。寝室床位号、衣柜号、桌位号应一致,不得调动。

  9、禁止向门、窗外倒水或扔纸屑、果壳等杂物。寝室门口、阳台上不允许堆放物品,保持阳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寝室内不准用餐、吃瓜子,不准拍球,不准玩扑克牌。

  (三)、作息制度:

  l、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或午睡时不说话、不打闹、不看书,保证睡眠。

  2、按时回舍,按时离舍,按时参加自习,课间不准进入寝室,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证明。

  3、进入宿舍后,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走。

  4、出操预备铃声响后,要及时离开寝室;早锻炼铃声响过后,宿舍铁拉门将关闭。

  (四)、安全制度

  1、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箱子、门窗必须上锁,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寝室,严禁打开消防器材,严禁在床上打闹、蹦跳、追逐等。

  2、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不带现金等贵重物品进入寝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不准睡在他人的床铺上。

  3、做到随手关门,不私留客人宿夜,夜间不准擅自离校或缺宿,若有事外出,必须办好请假手续。严禁偷窃和变相赌博。

  4、遇到照明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安全情况,不得私自检修,必须报生活老师,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修。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严禁在宿舍风扇上吊挂衣服或绳子。

  5、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钱财,贵重物品不带入校,100元以上现金要存入卡中或由相关老师代为保管。寝室要及时上锁。除早、中、晚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无故不准进入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寝室的必须由班主任假条批准方可进入。

  6、为保证宿舍安全,宿舍大门实行锁门制度不到开门时间一律不准进出,也不接待亲友。各室离室时要及时锁门。由各寝室长负责督促落实。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人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谐、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教育环境。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各职能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医务为组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工作。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成立安全护校队、抢险救治组,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安全第一、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责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条安全责任制

  (一)工作责任制

  学校每学期初与分管副校、处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部门与相关人员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受到伤害的或第一个接到险情报告的教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正在进行危险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制止,对受到伤害的学生要立即进行救助,对发现险情要果断处置或报告。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分别为开学、期中、)班主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初学寝室辅导员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每周安排班主任值周,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发现一起、登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校舍、围墙、体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设备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学校消防、电器、电线及防雷设施;学生活动、休息情况;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及其他安全检查事项。

  安全检查的要求:学校每次安全大检查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处室安全检查要写好检查记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处室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生发生不安全行为要预以登记教育。

  第八条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各处室负责任人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月和第四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负责召集。

  第九条安全考核制度

  实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和奖惩机制。每学年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处室进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德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他处室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法纪教育,全校教职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学生进行两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会。平时通过多途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墙报、广播、竞赛、演讲、演练等)。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与卫生安全教育、预防触电与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的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理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我救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扰的能力。

  第四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学校校舍、围墙、活动场所、防雷设施、教育教学设施、特种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对验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请相关部门进行勘验检查;对学校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要请气象部门进行检测;对学生频繁使用、易造成成损坏的教学楼梯道扶栏、橱窗玻璃、运动场体育场设施、教室内电器开关等要随时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场所、危房等,在隐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加强电源、电器、电线的检查,严防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管理,严禁将蜡烛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带入学生宿舍,禁止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严禁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务处要落实专人管理教学所用化学危险物品。采购危险物品必须到持有国家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质量合格产品,并索取详细使用说明书;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室;取用危险物品必须经管理处室主任审批,并做好详细取用登记。

  第十七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

  (二)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报告总务处维修。

  (三)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并填写《教学日志》下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并告知家长。缺课学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书面报、德育处、教务处,两天不到的,分别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了解特异体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五)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罚学生。

  (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第十八条课间安全管理

  课间安全管理指:早上课前、课间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放学、集会、晚睡时段学生安全管理。德育处是学生课间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值周班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楼层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员、保卫科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对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课间休息:教学楼各楼层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和学生,运动区域(值日领导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课前、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时段: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运动场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或体育教练)和学生。

  (三)学生入学放学时段:,德育处值周负责人负责,保卫科负责校门区域及校门外学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维护。凭有效证件出入。

  (四)课间操、升旗、集会:班主任随班维持班级学生安全秩序。德育处负责组织。其他集会或学生集体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处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值周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寝室卫生、器物摆放整齐、纪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攀爬摔伤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每天学生就寝时清查学生人数,发现未按时就寝的学生要及时报告,正确处理。

  (四)学生就寝期间,班主任要下寝室督促,并委派学生值日,辅导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全程值班,有异常情况随时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生活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其中食堂配备餐具专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贮存、加工、防蝇、防尘等必备的设备设施。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要立即解聘或停业营业。

  (三)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严格的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做到定点、索证和登记;加工食品要符合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做到分娄、分架、隔墙、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销售食品要坚持试尝和留样。

  (四)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检查,并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五)向师生提供的纯净水、矿泉水必须索取《饮用卫生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传染病预防

  学校校医是传染病预防工作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的职能部门,保安及相关人员对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具体负责。

  (一)无论是上课期间,还是节假日,学校保安均要落实门卫及校园治安巡视及守楼护院昼夜值班人员;上课期间的周六和周日,行政值日要落实值周教师轮流值班;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学校领导轮流值班。

  (二)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学生进出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公共财物随意带出校园、校内物品出校,末经学校相关处室或物主的许可,门卫不得随意放行;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将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违禁物品带入学校。

  (三)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十三条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按分工与职责要求,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遇分工调整,由接任部门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章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安全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措施不落实和不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审批,校长最终批准准予制度,并按“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第二十六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二)至少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并配备足够的管理教师。

  (三)出发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纪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环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格管理和检查,防止危及学生安生事故发生。

  第六章安全应急处理

  第二十七条晚自习停电应急处理

  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保卫科是晚自习停电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秩序的指挥。晚自习停电,启动《停电预案》,由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一般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在场教职工要立即对受伤害学生进行救助,并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处理;若属一般轻微伤害事故,则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级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保卫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递交事故发生,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若属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保卫、德育、教务、总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两日内写出事故调查、处理的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告县教育局。

  第二十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师生严重伤害或死亡、集体食物中毒、火灾及其他群体性伤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灾害、洪水灾害等事故。按《震灾预案》和《防洪险预案》进行处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各处室、各年级组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进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予确认,不称职并取消下半年评先、晋职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司法部门追究: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校内交通秩序顺畅,安全有序,防止发生校内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办做出以下规定:

  1.凡是进入校内的各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除外),一律限速在10公里/小时内,严禁驾驶员超速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因学校场地的限制,校内各校道、体育场等空地严禁师生驾驶机动车进行练习。

  3.全体师生须遵守校内道路交通规则,驾驶员要减速行驶,遇到路上行人要先让行人通过,不能与行人争抢校道,学生要靠右行走,遇到有车辆经过,也要避让,校道上行人不允许排成一排,以减少交通阻碍。

  4.凡进入学校的各种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好防盗保护措施。

  5.学校重大活动期间车辆的'停放,由安全办、保安队统一指挥。

  6.学生来往于华业楼之间的交通安全由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上下课时间统一行动,学校保安协助交警做好路上交通指挥工作。

  7.外宿生校外交通安全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履行协议。

  8.所有学生一律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到校上学。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确保学校楼道畅通,防止发生摔伤、碰伤、坠楼、拥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给学生创设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拐弯处安装照明灯和应急灯。

  2.在每一层楼梯口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标语牌。

  3.在每一层楼道、楼梯口安装紧急疏散指示灯牌。

  二、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各班要严格按照教导处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教导处要对教学楼的值日教师作出具体安排,并抓好落实。

  3.教学楼值日教师要认真履行学校《值日教师工作职责》,按学校作息时间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到校,推后15分钟离校,按教导处规定的值班区域维护好楼道秩序。

  4.值周领导负责对教学楼值日教师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落实楼道防范措施

  1.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准在楼梯、楼道追逐打闹和做不安全的游戏,不准抓着楼梯扶手滑行玩耍,不准攀爬楼梯围栏。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

  2.学生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慢行,不得拥挤。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3.学校举行升旗、集会等大型活动时,教学楼值日教师要在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护导位置,指挥学生安全有序地上下楼梯,及时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

  4.学生到操场集合、做课间操、放学、下晚自习上下楼梯时,值日教师及当堂任课教师一定要守候在楼梯口,不得擅离职守。

  5.教导处要对教学楼的值日教师作出具体安排,抓好落实。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6.总务处、安保处要经常检查楼梯扶手、台阶和照明设施,及时维修已损楼梯、照明灯、应急灯,确保楼道和楼梯间通透通畅。

  7.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必须立即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扩大,并向学校报告。学校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3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

  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部批准,并上报教务处。

  6、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实验课堂教学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室外课堂(体育课)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

  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四)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任课教师将负完全责任。

  此项工作制度由各年级部检查实施,教务处督查,值周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科研先导,科研兴校的治校方针已成为各个学校的共识,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是衡量学校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在全国上下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规范教科研工作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着重大的意义。教育科研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开展科研工作,努力形成成果,推动学科教育整体改革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应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制定长远的和近期的规划,要全面安排,突出重点,抓好热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规划。

  第三条、学校开展教育科研的骨干力量是教师,学校在政策上采取鼓励措施。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校教科研工作由校长室全面负责,领导全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五条、学校科研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编制全校教科研计划,制定教科研条例和实施意见。

  2、对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科研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实施。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和建立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负责评定教师科技成果奖和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或区级以上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组织学校年度论文评比,负责编辑年度论文选集。

  6、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

  7、负责学校教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

  第三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是教师综合评价(或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教师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

  1、分类登记,类型主要是:

  ①已经立项的各级教科研课题;

  ②已经在各级别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含高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③已经在各级别有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着(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④已经在各个级别(含内刊、资料集)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作品(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⑤已经在各级别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专题论文;

  ⑥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2、教师在各级各类杂志上发表的文章,须及时将其复印件交科研处备案。教师如不通过科研处途径而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比并获奖的,须及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交科研处备案。

  第七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科研处在登记、整理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分类存档。

  2、微机方式,将主要资料储存在计算机中。

  第四章关于年度论文选集

  第八条、年度论文选集为学校教师提供了教育科研、学术探讨的园地,是集中反映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的窗口。年度论文集的稿件由科研处初审,提交校长室审议录用,科研处组织编辑文印。对其中优秀课题或论文,由科研处负责推荐到有关刊物或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九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此基金。其管理制度是:

  1、基金使用范围

  ①教科研课题研究;

  ②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③教科研骨干教师外出交流等。

  2、关于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

  由课题申请人提出,科研处初审,经校长审定批复,由总务处下拨研究经费。

  第六章关于教师论文和课题的管理

  第十条、论文管理

  1、论文撰写的要求

  ①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制度”之规定,所有教师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教学专题论文,上交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五周。班主任、年级组长、心理辅导站长、安全保卫组长和德育主任等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德育专题论文,鼓励其他老师积极参与,上交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三周(如与上一级的德育论文评比时间有冲突,则作适当的调整)。

  ②科研处组织评委对教师的教育、教学专题论文进行评比。教学专题论文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取论文总数的7%,二等奖取论文总数的10%,三等奖取论文总数的15%。德育专题论文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取论文总数的8%,二等奖取论文总数的12%,三等奖取论文总数的20%。

  ③获奖者须将获奖论文的电子文稿交到科研处。

  ④校科研处将根据校级论文的获奖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的各类论文评比。

  2、论文奖惩制度

  ①学校对获奖论文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考核制度”,给该教师加相应的考核分。

  ②教师如未能按规定完成论文撰写的,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考核制度”扣除该教师相应的考核分。

  第十一条、课题管理

  1、课题的申报

  ①每位教师每两学年必须申报至少一项校级课题,上交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三周,课题的格式必须规范、详尽。教师如已有课题被立项且尚在进行的,不在此范围内。

  ②校科研处组织人手对课题进行评审,争取每学年有四至五个校级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立项课题在三年内结题,出成果。

  ③获校级课题立项的,申报者必须将电子文稿上交到科研处。

  ④校科研处将在校长室审核的前提下,择优推荐部分课题申报区级立项课题。

  2、课题奖惩

  ①获国家级课题立项的,学校将下拨给每个课题组1500元的课题经费,用以课题的研究。

  ②学校将分批下拨课题经费。课题经核准立项后即下拨50%,待课题结题,拿出成果后再下拨剩余部分。

  ③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课题组必须保存好相应的资料。

  ④如上一个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再申报另外一个课题。

  ⑤如未能按规定申报课题的,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考核制度”,扣除该教师相应的考核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由校长室会同相关部门讨论、补充。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5

  1.物理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物理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管理员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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