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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0 15:09:58 制度 我要投稿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护设施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5篇)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维护保养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护保养。

  一、为加强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的维护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公司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公司,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公司或友邻公司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xxx有限责任公司

  x年8月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2

  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设备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对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房、冷冻站、水泵房等重要设备房内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巡视、监控;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一时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设备主管报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班的准备工作有: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1、事故处理未完成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非正常身体状态而未找到其他顶班人时。

  4、交接班清楚之后,双方要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字。

  (三)报告制度

  下列情况报告设备主管:

  1、一般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件更换及修理;

  4、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下列情况报告总工程师:

  1、重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重要零配件更换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与上级或甲方监管部门的联系。

  下列情况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公司品质部及甲方监管部门;

  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影响大厦运行的设备出现故障并需要立即检修和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4、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电操作票制度

  l、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强电主管工程师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2、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五)五级保养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等级按以下分类进行(高等级检修包含登记检修全部内容)。

  1、日检:属巡视检查维护。对设备房及设备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数据。

  2、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

  调整,保证设备止常运行。

  3、季(半年)检:属维护性检查,对设备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4、年检:属恢复性检修。对设备局部解体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和精度,视状况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5、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主管应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提请设备大修报告,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甲方批准执行。

  (六)设备、设施三级检查监督机制

  1、工程技术部: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维修工作,以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整个过程的'组织、安排、实施和检查。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经济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一机电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我司所管辖范围内设备及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业务部门设备及设施保养维修情况及相关质量记录的巡查,审批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监督设备大修及重要维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并负责协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七)制订科学的设备操作维修安全规定

  1、所有机电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又要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2、新上岗、转岗的机电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熟悉所辖楼宇的设备情况后,才能上岗工作。

  3、设备房应该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电房配置绝缘手套,并认真保管。

  4、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内严禁吸烟。

  5、非电气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变、配电房。

  6、对于设备正常运行参数定时检查记录,如参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7、电气部分维修,必须严格按停电、验电、检修、检查无误后方能送电。注意严禁将金属物、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以防事故发生。

  8、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及步骤。

  (八)坚持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相结合的原则

  l、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以常处于良好状态。对所有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设备。

  '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对房屋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

  2、完善设备管理、定期维修和职业安全制度,制定科学的保养规程,完善设备资料和维修登记卡片制度。

  3、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设备维修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

  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维护前准备

  4.1.1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防雷设施

  4.2.4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竣工验收

  4.4.1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4.4.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5相关文件和制度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维护计划》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5

  1.0目的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养护及修缮,满足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保证其使用安全及完好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修缮。

  本规程中的房屋本体:

  指房屋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公用排烟道、电梯、共用机电设备、防盗监控设施、本体消防设施及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本规程中的公用(共)设施:

  指区内道路、公用部位照明、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及设施、停车场、连廊、地下排水管等。

  3.0职责

  3.1巡逻岗秩序维护员负责公用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中控室值班员负责接受住户投诉及根据秩序维护员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维修技工发现问题自行填写《维修通知单》。

  3.2工程维修主任负责每月对房屋本体的巡视检查,负责按照《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上的要求组织对房屋本体设施的维护及保养。并负责所有中修以上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维修项目的申报和施工的现场监督工作。

  3.3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零星小修。并负责大、中修或改造、翻新项目的申报(包括报请业主委员会审批)及配合实施、验收。

  3.4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大、中修及改造、翻新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4.0程序要点

  4.1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执行;属房屋本体类的电梯及公用机电设备的管理,按照《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执行。

  4.2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标识

  4.2.1所有房屋须标识楼号名称。

  4.2.2大型公用设施应标明具体的场所或名称,如有必要还需说明其使用方法。

  4.2.3综合部负责建立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图纸档案及住户档案资料。

  4.2.4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档案的管理工作。

  4.3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监控

  4.3.1服务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每日对公用(共)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表》后上交服务中心值班员,值班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业主告诉的情况,填发《工作联系单》(业主室内)或《维修通知单》(公共区域),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3.2工程维修当班人员每天要对房屋本体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当天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应上报维修主任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4.3.3工程维修主任每月对房屋本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填写在《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安排维修工进行维修。

  4.3.4对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缮,属保修范围内的,联系相应的保修单位按照相关的协议、条款及政府规定处理;对不属于保修范围且自身没有力量维护修缮的,可对外委托维修,填写《对外委托工作单》,费用在1000元以内,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超过1000元的,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如需签订委托合同,则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4.4房屋本体的维护、修缮原则

  4.4.1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4.2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前,须按相关程序提前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面(包括裙楼)及通道进行凿、拆、搭、占。在装修过程中,服务中心应派专人进行装修巡查,作好记录,发现有损伤大厦承重结构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4.4.3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4.4.4屋架、柱、梁、剪力墙等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修或拆换。不合理的结构,若影响安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尽量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4.4.5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等,应立即联系开发商、设计院查清原因,出具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固或拆砌。

  4.4.6玻璃幕墙安装牢固,接缝严密,气窗铰链刚度好,开关灵活且密封好,不渗雨水。发现有渗水现象,应立即更换铰链或密封圈或作防水处理。玻璃幕墙发生爆裂,应及时清除碎片,并尽快联系专业厂家修复。在未修复前,应以木板遮挡牢固,以防风雨及发生意外。

  4.4.7装修工程,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公共和室外部分,地面和墙面,发生损坏应按原状修复。对墙面,应定期三年刷新。问题严重的应拆补或重铺(费用出于维修基金)。

  4.4.8小区会所的主楼和裙楼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牢固的应加固。

  4.4.9屋面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造成渗水漏雨时,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若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4.4.10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4.4.11会所的室内公用部分墙面如有大理石破损,或内墙灰粉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若损坏超过一半以上,可铲除重抹。

  4.4.12会所的室外墙面,若有大理石或瓷片破损,应加以修复,如墙面渗漏雨水,应做防水处理。

  4.4.13木门、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造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4.4.14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均需填写《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

  4.4.15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见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4.4.16房屋完损等级一律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房屋完好等级的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房屋完好率计算公式为: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

  4.5公共设施养护和修缮原则

  4.5.1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5.2公共设施维修均须填写《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

  4.5.3工程维修主任

  对日常养护、修缮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检查公共设施的维修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

  4.5.4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按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

  4.6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的费用支出,按照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5.0附件

  5.1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

  6.0支持性文件

  6.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6.2《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

  7.0质量记录

  7.1 《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1

  7.2 《公共设施日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2

  7.3 《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qp-09-06-f003

  7.4 《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qp-09-06-f004

  7.5 《维修通知单》--qp-09-06-f005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6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各车间必须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正确维修。

  一、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 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 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 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 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 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 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 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管理职责

  3.1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4.4设备的保养

  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注塑机、铣床、电火花、车床、线切割、冲压机、喷油线等。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

  4.4.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年度维护保养。

  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4.4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日常点检表》,即制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等(允许值)。

  4.4.5操作人员根据《日常点检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清洁。

  4.4.7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订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交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4.4.8班组长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管理部设备科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4.10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4.4.11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

  4.4.12管理部设备科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如电动葫芦等),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安全主任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名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

  4.5设备的淘汰

  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

  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5、附则

  5.1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者,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罚。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6.相关记录

  6.1《设备日常点检表》

  6.2《设备维修申请表》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9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0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定期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到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不断完善分公司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有效防止与控制火灾事故,降低火灾风险,保障分公司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有通信生产局房、通信生产综合楼、通信客服用房、生产管理用房、营销渠道用房及通信基站等分公司自有及租用的各种房屋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第三条分公司所有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除应执行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本《实施细则》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凡因不执行本《实施细则》,未按时限要求检查、维护保养相关消防设施,致使消防设施(系统)失灵、实效,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分公司财产损失的,分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第五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职责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单位或部门对其工作场所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一)单位或部门独立使用、占用的通信机房(楼)、基站、营业厅(室)、办公室等生产、工作场所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含走廊、疏散通道),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

  (二)两个及以上单位或部门共用场所、区域内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含疏散通道),由使(占)用面积大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如无法判定区分,则按分公司部门排序,由排名在前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三)各单位或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所辖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对维护保养企业按责履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与评价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分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标准和规定,建立分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

  (二)根据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的要求,监督、指导分公司采购部门在集团公司指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范围内选择、招标,并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监督、考核维护保养企业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根据各单位或部门提交的对维护保养工作的结果确认与评价,以及日常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所掌握的情况,与合同有关约束条款进行核对,形成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履行合同责任情况的综合评定报告,并对支付维护保养费用的比例提出意见。

  (四)依据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分公司《实施细则》提请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和《实施细则》而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分公司财产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五)指导各相关部门建立并适时更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的档案文件。

  第三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及一般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的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必须保证其处于正常监控和运行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故障运行,并对下列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三)自动灭火系统;

  (四)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五)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六)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

  (七)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八)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九)消防供电和配电系统;

  (十)消防供水系统;

  (十一)建筑灭火器;

  (十二)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疏散门。

  第八条各单位选择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必须是集团公司指定的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各单位不得任意选择,遇集团公司调整入围企业时,各单位方可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相应调整。

  第九条各单位应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安排到本单位从事维护保养人员的资质证明进行检查验证。维护保养人员应持经过消防部门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及本单位所用消防(自动报警、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供应商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同时应持有其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员工的身份证明。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要按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本《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维护周期、检查内容及检测方法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表格。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的设备故障或工作不正常,应及时组织检测和修复。现场能修复排除的故障,应当立即修复排除;因故障、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系统的,需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且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修复故障,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消防设施故障需要由产品供应商修复排除的,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应修复排除故障;如故障严重,影响到系统正常工作,则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修复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合用、租用建筑内(基站)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在委托或租赁维护协议中,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的主管单位及责任,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消防设施维护单位应按时向设施使用单位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消防设施的检测和运行报告,并承担由于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维护要求:

  (一)消防设施的维护包括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和年终检测,消防设施使用单位要进行日常检查工作,专业维护保养企业承担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和年终检测工作。

  (二)通信基站内的消防设施每季度至少应进行一次巡检,由消防设施使用单位负责。

  (三)各单位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工作正常,对所有应监控的消防设施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设备故障和火灾报警。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对消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暂不能处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

  (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应提供消防设施的检测报告(分别以月、季度、半年、年终报告),综合评价消防系统的性能及改进措施,并报所属单位和消防设施被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确认、备案和存档。

  (六)每年由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通信生产局房、通信生产综合楼、通信客服用房、生产管理用房、营销渠道用房及通信基站等场所的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对不合格项进行及时整改。

  分公司安全工作主管部门,亦可以邀请第三方检测方式对维护保养企业的维保工作进行评估。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应保障通信生产设备的安全,不得损坏和影响通信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维护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的周期性检测应依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xx)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消防设施维护的检测工具和设备,参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xx)有关消防设施检测装备的要求配置。

  第十五条维护保养企业应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档案,同时应报送被维护单位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验收文件、消防产品及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二)消防值班室的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

  (三)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故障处理登记;

  (四)月、季度、半年及年终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七)和《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0年。

  第十七条超过生产企业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必须进行更换,严禁各类消防设施超期运转。

  第四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标准

  第十八条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应每周查看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的外观和运行状态;每周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crt图形显示器的运行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对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做报警功能试验,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和故障声光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信息显示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一)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选择部分回路进行报警控制系统模拟联动试验,检查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以及对联动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试验探测器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5%;每季度要分别采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的方式检查联动消防设备的启、停以及报警控制器上反馈信号的显示功能;每季度对消防设备电源进行1~3次主、备电源间的自动切换,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模拟联动试验,检测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记录试验情况。

  (五)维护保养企业火灾报警探测器投入使用两年后应进行清洗,以后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清洗并粘贴清洗标识。

  (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日常查看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数据,及时发现并处置故障和火灾报警;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和故障报警功能及其自检、消音、复位等功能;每季度应对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电源、消防联动机柜电源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查看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及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天应如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

  第十九条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每周查看探测器和显示器运行状态,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查看情况;维护保养企业用监控管理软件检查远程联网各分支系统的运行状态,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电源工作状态,试验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检查采样管网是否松动、倾斜、破裂,采样孔是否有明显的灰尘积累或堵塞;通过编程器或监控管理软件查看火灾报警和故障报警记录、原始气流及各采样管气流百分比读数,以决定是否要对采样管和采样孔进行清洗,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使用加烟器对每条采样管的任一采样孔做一次烟雾试验,检查探测器的性能以及相关的报警联动功能,查看显示器、编程器和监控管理软件的报警信息显示,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对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做全面的系统测试,通过烟雾试验检查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各项功能及其采样管网整体性能,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五)维护保养企业通过编程器或监控管理软件,每年至少对每个探测器的过滤器进行一次检查,以决定是否需要更换过滤器,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五)记录检查情况。

  (六)维护保养企业每年至少对每个探测器的采样管和采样孔进行一次清洗作业,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七)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做一次烟雾传输时间测试,记录每条采样管的烟雾传输时间;检测每条采样管的烟雾报警功能、远程联网功能以及监控中心对火灾、故障报警和相关的文字图形信息的显示功能,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六)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条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每周检查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有无机械损伤、锈蚀和镀层脱落,如存在缺陷,应及时报修申请更换,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检查情况;维护保养企业检查电磁阀与控制阀的连接导线是否完好,端子是否松动或脱落。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检查,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检查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压力或重量,若压力损失超过设计值的10%或重量损失超过设计值的5%时,应予以填充或更换;检查气体灭火保护区内报警系统、气体灭火控制盘、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的运行状态;查看管道和喷嘴是否完整无损,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测和联动试验。在各防护区进行探测器模拟烟温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和手动控制启、停的可靠性,报警及延时的准确性和各报警控制装置、电磁阀动作的灵活性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反馈信号显示功能等,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每周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状态和使用环境,重点检查系统组件,包括:各类阀门、报警阀组、喷头、管道、供水设施等设备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渗漏,系统工作环境或保护对象是否正常等,如存在缺陷,应及时报修申请更换,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维护保养企业检查喷淋泵控制柜的控制方式是否为自动运行方式;检查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每季度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部分管网进行检查,通过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查看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延时器、水力警铃及喷淋泵的状态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的报警或动作响应,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至少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试验,检测从供水管道至系统组件的全部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二条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室内消火栓、消火栓按钮、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标志,对被圈占、埋压、损坏、挪用的设备,一经发现及时恢复,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各安装使用单位每月对消火栓及其供水管道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消火栓周围的杂物;检查消火栓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栓口的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或丢失,消火栓的闸阀开启是否灵活,必要时应对阀杆加润滑油;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启泵按钮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检查各消火栓的出水情况,确保正常水压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四)设置在通信机房内的消火栓,应做封闭处理。

  第二十三条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机械防、排烟系统组件有无损坏、锈蚀的现象,正压送风口、机械排烟风口及其现场手动开启装置是否被遮挡,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手动开启、关闭正压送风口、排烟风口,防火阀,对每个防烟(或正压送风)分区进行动作试验,检验其灵活性和密封性,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测试机械防、排烟系统手动、自动启动功能及空调防火阀的关闭功能,检测各组件的运行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进行模拟报警试验,启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开启正压送风口和排烟风口,关闭空调和防火阀,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四条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防火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是否处于正常的开启或闭合状态,外观是否完好,及时清除上述设备附近影响其正常关闭和开启的障碍物。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对防火门启闭功能、防火卷帘门升降功能的手动启动、电动启动及机械应急启动做控制试验,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半年对防火门的铰链、闭门器及防火卷帘的轨道、卷门机轴进行润滑保养。

  (四)维护保养企业每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动防火门的开启或关闭功能、防火卷帘门的升降功能以及动作信号的反馈显示,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五条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手动切断市电,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启动,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通过报警联动对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检查,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六条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消防电梯的紧急按钮外观;查看消防电话主机、座机和电话插孔以及对讲机外观有无拆卸、改动、破损和脱落;查看应急广播功放、音源及扬声器外观是否完好,接线有无松动、破损和脱落。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迫降按钮的控制功能;使用主机、分机(包括插孔手柄电话)进行双向呼叫通话试验,检查电话主机功能和通话质量;检查对讲机功能和通话质量;检查手动选层广播和广播强制切换功能,检查扬声器广播质量和音量,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维护保养企业每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和消防广播自动切换功能;对消防通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通话检测,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七条消防供电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消防专用配电柜、开关柜及消防用电设备双电源末端切换箱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查看备用电源(eps、ups、自备发电机)的外观,查看自备发电机的储油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季度检查消防用电设备处双电源末端切换装置能否正常自动切换,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同时每年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八条消防供水系统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渗漏,启闭位置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管网控制阀门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发现水位不足时及时补充;检查各类常开、常闭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正常,每台消防水泵应每隔1~2周进行一次运转试验,检查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同时每年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九条建筑灭火器

  (一)各安装使用单位日常查看灭火器的数量和位置有无改变,其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标牌是否清晰,每周完成对全部灭火器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维护保养企业每月逐一检查灭火器压力值是否满足要求,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应委托专业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测,查看是否存在灭火剂失效、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情况,并张贴检测标志,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三十条消防疏散通道

  各单位每周应查看疏散通道(含疏散楼梯间、疏散走廊、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无阻碍物。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第五章维护保养合同及费用

  第三十一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中必须明确的约束内容

  (一)维护保养的工作方案、服务方式、项目内容、维护周期、工作标准、费用报价、服务承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维护保养企业不履行义务的罚则等。

  (二)维护保养企业应设专人负责受理故障申告,制定故障处理流程。在接到故障申报后,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当立即解决;没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产品供应商解决的,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做好故障申告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

  (三)消防设施维护期间,因检查不到位或巡检过程中发生误操作,造成人身伤亡、通信设备损坏及气体灭火制剂误喷等事故,维护保养企业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应对维护保养工作全面负责,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正常使用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维护保养企业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一)消防设施(系统)投入使用五年内,每年维护保养费用最高不超过消防工程造价6%;投入使用五年后,维护费用随设备的使用年限可适当增加,但维护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消防工程造价10%。

  (二)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加强通信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有关标准的通信基站,所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可按照地域分布不同,分别计算维护保养费用,但每个基站维护保养费用最高不得超过20xx元/年。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2

  大学校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位置、状况要详细登记。

  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

  三、定期对各处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开展一次大检查。

  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六、故意毁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3

  机关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不得将室内消火栓箱封闭,并应定期对消火栓进行试压、试水,凡发现箱门无手动紧急开启装置、栓体锈蚀、水管霉烂或漏水,水带及水枪缺少或消火栓无水等问题,要限期整改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应记录齐全。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4

  1、目的

  规范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在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需要对设备设施方面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进行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其附带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过程管理。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监总危化〔20xx〕225号)

  安全生产控制的目的就就是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与管理失效四大要素。

  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就是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正常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就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在做好设备设施管理的同时也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

  安全设施包括通用安全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三类。

  3.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装置: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报警装置,用于安全检查结合安全数据分析等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闭锁设施,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

  (4)作业现场防护设施:作业现场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与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3.2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与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

  (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等设施。

  3.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2)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

  (3)应急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与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5)劳动防护用品与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放烫伤、防腐蚀、防噪声、防辐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与装备。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设备供应商的选择,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各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日常保养定期维护等工作。

  4.3生产人员: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对设备进行日常的运行检查维护;

  4.5安全员(兼职):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运行过程中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负责联络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4.6采购部:负责生产设备(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应商以及维修零部件的选择、采购工作。

  4.7总经理:负责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维修维护的审批。

  5、管理程序

  5.1设备设施的状态管理

  设备设施就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公司经营营业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检修的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时,必须考虑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提供必要的检修计划,在检查经营活动的同时,同时检查检修计划与安全防护。总结评比业务计划与检修计划。在经营与设备设施维修发生矛盾时,应当根据“先维修,后经营”的原则合理安排。

  生产部对验收合格后登录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台账,汇总收集设备出厂随带的技术资料一同存入设备档案,对该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5.2设备设施的使用

  5.2.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生产部编制该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维护保养技术规程,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设备构造、安全设施附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常识、应急处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机操作。安全员(兼职)应识别并评价该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

  5.2.2工作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设备完好,安全附件、仪表齐全正常,操作系统灵敏可靠后方可开机,并在设备日常点检表中记录相关情况,下班后记录设备运行台时。

  5.2.3在工作过程中,设备操作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包括声音、震动、温升就是否正常,附件就是否完好,发现异常与故障应及时排查原因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机检查或向班组长报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3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5.3.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遵循“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设备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做到以下几点:

  a、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b、设备运行中避免进入异物;

  c、管道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d、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e、设备的易损零部件要及时更换,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f、保持设备清洁,环境卫生好。

  g、及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每班人员点检人员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单》。

  5.3.2设备维修工负责设备的计划维修与紧急抢修,设备维修以计划维修为主,紧急抢修为辅。

  设备管理根据设备运转情况与企业生产情况,制定设备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安全员(兼职)会签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各部门以及设备管理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填写《维护保养及验收单》。

  维护保养的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建筑设施;特种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自动消防报警系统;企业各单位设备外壳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器漏电手动测试;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等。

  5.3.3设备维护保养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保养需要按照设备服役情况基本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级保养按照设备服役情况基本原则每年进行一次,一级二级保养程度详见维护保养验收单。

  5.3.4维修保养前,维修人员应明确维修内容确定检维修方案,确定作业危险分析与控制措施,明确安全设施的检修保养要求,技术要求与施工方法,明确分工责任,并采取开具作业票、停车、拉闸、挂检修牌、安全监护等相应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5.3.5维修保养时,应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维修人员要按照所修设备的技术要求与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严禁野蛮操作。

  5.3.6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安全装置与安全设施。维修人员首先要认真检查维修工作有无遗漏,然后,管理好工具,清理维修现场,会同设备负责人、设备操作者进行试车验收,并做好维修记录,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

  5.4设备标识

  企业内重点设备作明确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状态(在用、停用、报废等)。

  5.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技术档案管理

  每台设备均应建立技术档案,设备管理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含设备自身附带的安全设施)的技术档案的建档、归档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员(兼职)负责对相对独立的安全设施建立技术档案,编制全面的安全设施台账,台账中应注明安全设施对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便于设备管理的综合管理。

  5.6安全设施管理与保养要求

  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备管理在编制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同时注明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检测计划。

  属于企业内的维护保养由维修工负责,安全员(兼职)进行技术支持,保养完成后共同验收。

  属于强制检验的设施与项目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联系外部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保存好相关书面资料。

  6、形成的文件与记录

  6.1设备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管理台账

  6.2设备设施履历表无编号

  6.3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无编号

  6.4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表编号:AQJL-06-01

  6.5维护保养及验收单编号:AQJL-06-02

  6.6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单编号:AQJL-06-03

  6.7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清单编号:AQJL-06-04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5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大部分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责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组织程序,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三、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防火检查、巡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防火检查的时间、频次和方法;确定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内容;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检查记录管理等要点。

  四、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隐患整改程序及惩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检查、月(季)度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记录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等要点。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控制室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操作人员的职责,执行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资格、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点。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火灾隐患的确定,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火灾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标准,所需经费保障等要点。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安全用电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违规惩处措施等要点。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预案制定、修改、审批程序,演练范围、演练频次、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总结和自评、预案修订等要点。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危险物品的贮存方法,贮存的数量,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危险物品的入口登记、使用与出库审批登记、特殊环境安全防范等要点。

  十一、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专职(志愿)消防队的人员组成,明确专职(志愿)消防队员调整、补充归口管理,明确培训内容、频次、实施方法和要求,组织演练考核方法、明确奖惩措施等要点。

  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内容及频次,确定电气设备检查、燃气管理检查的内容、方法、频次,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等要点。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实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考评目标、频次、考评内容(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考评方法、奖励和惩戒的具体行为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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