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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0 15:07:36 制度 我要投稿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维护设施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5篇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2

  1.0目的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养护及修缮,满足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保证其使用安全及完好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修缮。

  本规程中的房屋本体:

  指房屋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公用排烟道、电梯、共用机电设备、防盗监控设施、本体消防设施及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本规程中的公用(共)设施:

  指区内道路、公用部位照明、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及设施、停车场、连廊、地下排水管等。

  3.0职责

  3.1巡逻岗秩序维护员负责公用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中控室值班员负责接受住户投诉及根据秩序维护员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维修技工发现问题自行填写《维修通知单》。

  3.2工程维修主任负责每月对房屋本体的巡视检查,负责按照《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上的要求组织对房屋本体设施的维护及保养。并负责所有中修以上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维修项目的申报和施工的现场监督工作。

  3.3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零星小修。并负责大、中修或改造、翻新项目的申报(包括报请业主委员会审批)及配合实施、验收。

  3.4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大、中修及改造、翻新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4.0程序要点

  4.1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执行;属房屋本体类的电梯及公用机电设备的管理,按照《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执行。

  4.2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标识

  4.2.1所有房屋须标识楼号名称。

  4.2.2大型公用设施应标明具体的场所或名称,如有必要还需说明其使用方法。

  4.2.3综合部负责建立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图纸档案及住户档案资料。

  4.2.4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档案的管理工作。

  4.3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监控

  4.3.1服务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每日对公用(共)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表》后上交服务中心值班员,值班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业主告诉的情况,填发《工作联系单》(业主室内)或《维修通知单》(公共区域),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3.2工程维修当班人员每天要对房屋本体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当天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应上报维修主任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4.3.3工程维修主任每月对房屋本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填写在《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维修通知单》,安排维修工进行维修。

  4.3.4对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缮,属保修范围内的,联系相应的保修单位按照相关的协议、条款及政府规定处理;对不属于保修范围且自身没有力量维护修缮的',可对外委托维修,填写《对外委托工作单》,费用在1000元以内,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超过1000元的,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如需签订委托合同,则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4.4房屋本体的维护、修缮原则

  4.4.1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4.2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前,须按相关程序提前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面(包括裙楼)及通道进行凿、拆、搭、占。在装修过程中,服务中心应派专人进行装修巡查,作好记录,发现有损伤大厦承重结构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4.4.3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4.4.4屋架、柱、梁、剪力墙等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修或拆换。不合理的结构,若影响安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尽量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4.4.5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等,应立即联系开发商、设计院查清原因,出具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固或拆砌。

  4.4.6玻璃幕墙安装牢固,接缝严密,气窗铰链刚度好,开关灵活且密封好,不渗雨水。发现有渗水现象,应立即更换铰链或密封圈或作防水处理。玻璃幕墙发生爆裂,应及时清除碎片,并尽快联系专业厂家修复。在未修复前,应以木板遮挡牢固,以防风雨及发生意外。

  4.4.7装修工程,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公共和室外部分,地面和墙面,发生损坏应按原状修复。对墙面,应定期三年刷新。问题严重的应拆补或重铺(费用出于维修基金)。

  4.4.8小区会所的主楼和裙楼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牢固的应加固。

  4.4.9屋面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造成渗水漏雨时,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若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4.4.10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4.4.11会所的室内公用部分墙面如有大理石破损,或内墙灰粉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若损坏超过一半以上,可铲除重抹。

  4.4.12会所的室外墙面,若有大理石或瓷片破损,应加以修复,如墙面渗漏雨水,应做防水处理。

  4.4.13木门、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造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4.4.14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均需填写《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

  4.4.15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见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4.4.16房屋完损等级一律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房屋完好等级的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房屋完好率计算公式为: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

  4.5公共设施养护和修缮原则

  4.5.1小修工程由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5.2公共设施维修均须填写《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

  4.5.3工程维修主任

  对日常养护、修缮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检查公共设施的维修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

  4.5.4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按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

  4.6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的费用支出,按照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5.0附件

  5.1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

  6.0支持性文件

  6.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6.2《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

  7.0质量记录

  7.1 《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1

  7.2 《公共设施日巡视检查记录表》--qp-09-06-f002

  7.3 《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qp-09-06-f003

  7.4 《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qp-09-06-f004

  7.5 《维修通知单》--qp-09-06-f005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外,由产权所属基层单位直接管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供电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变电所、配电间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施、电源设施由供电(电气)车间负责维护保养;现场设备(电机及操作柱、接地设施等附件)由生产车间承包人负责定期检查和外部维护保养,供电(电气)承包人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和内部维护保养。

  属车间装置管辖的现场设备、泵房、管廊、罐区等的接地设施由生产装置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属供电车间管辖的变、配电间、电缆桥架、独立避雷针、架空线等由供电(电气)车间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二级单位办公楼接地设施由供电车间负责。

  第十条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所属范围内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档案包括检查记录、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平面布置图等。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交供电车间汇总,形成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总图和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台帐。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台帐及防雷防静电平面图,保证档案资料与现场一致。

  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用cad绘图,标注各接地点位置和编号;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编号与平面图编号一致,并注明其类型和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明确责任人,做日常维护保养及防腐工作,腐蚀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接地点设永久防锈标志。

  第十三条每年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点全面检测一次或两次(防爆区)。应进行检测接地装置范围为过电压(内部及雷电过电压)保护接地、防静电保护接地的接地引下线和其他有检测要求的接地设施(如仪表接地等),其中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保护接地应每年于雷雨季节到来前测试一次。其他接地设施检测周期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和八月十五日前(防爆区)各二级单位上报本年度防雷防静电测试计划,经公司电气管理处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每年雨季到来前完成当年防雷防静电测试及测试不合格点整改工作,测试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时间安排视当年气象情况安排,一般不迟于五月十五日和九月三十日(防爆区)。不合格点的整改工作由所属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供电(电气)车间负责技术配合。

  第十五条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台帐进入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共享。各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具体测试工作,测试报告交各装置保存一份,供电车间和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保存本单位测试报告各一份。

  第十六条接地引下线与接地装置采用螺栓联接,接触面涂电膏,接触面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所有需测试的接地引下线必须设有断开点。断开点的.焊接和搭接面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新建、改造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一并移交给所属管理单位,资料不全不予验收。

  第十八条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遵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接地引下线的设置按设计图纸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改型、移位、取消等变动,由所属单位提出,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核算),按图施工,记入档案。

  第二十条不得破坏防雷防静电设施。施工过程中需对现有防雷防静电设施加以保护,如有破坏由责任单位负责无偿恢复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施工中确需暂时破坏或解开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与所属管理单位共同确认位置数量,写入施工方案,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恢复,工程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复查接地设施。

  第二十二条化建公司电气公司负责公司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测试工作。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管理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二级单位装置年度大检修、日常检维修中的试验项目,必须列入装置检修计划或当月的维修计划中。

  第二十四条测试人员在测试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部委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测试人、审核人,应对试验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测试报告的标准格式以公司规定格式为准,不得随意变动,应有本单位统一的报告编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等项目应与设备档案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十六条承试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保管体系,凡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必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记录。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侧门等出入口,教学楼上、校园内学生活动区域内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防盗报警系统:在档案室、专用教室、校长室、财务室等安装入侵探测器。

  3、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校长室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

  4、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一)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二)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治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六)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二)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五)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六)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八)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一)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二)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四)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5

  大学校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位置、状况要详细登记。

  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

  三、定期对各处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开展一次大检查。

  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六、故意毁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6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是公共娱乐场所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现象;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合理好用;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并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值班记录是否齐全,记录是否认真;

  7.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广播等消防控制设施、启动按钮是否完整好用,并处于良好状态;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与有关部门、人员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8.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厨房、灶间烟道是否经常清洗;

  9.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1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11.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门窗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营业期间有无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13.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14.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15.营业结束后,燃油、燃气阀门和非必要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有无遗留火种;

  16.灭火器配置数量是否充足,选型是否准确,放置位置是否明显、无遮挡并且便于取用;

  17.工作人员配备的强光照明手电筒是否完整好用。

  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防止之势扩大和蔓延。

  1.要结合场所火灾特点,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熟悉初起火灾的扑救程序和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各类灭火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要根据单位实际,组建火灾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有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织,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个梯队,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了解各部位、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3.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或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4.现场人员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报告的同时,要组织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后,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启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5.通讯联络组要多方搜集火场信息,保持与各部门、各战斗小组和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向公安消防队提供火势的发展和人员被困等情况。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疏散人员是第一要务。这些场所的员工,必须具有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组织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使员工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本区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时的任务;

  2.确认发生火灾后,音频控制室要将卡拉OK厅、包房内画面、声音切换成火灾警报,告知顾客尽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视情切断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电;

  3.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引导组要在灭火行动组开展灭火的同时,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导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导人员确认房间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做上标记;

  6.发生火灾时,要按照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多个防火分区的,要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7.疏散引导组要始终保持与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根据火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疏散路线;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迅速撤离;

  8.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必须保证火灾时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从内部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

  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三、职责

  (一)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三)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设备的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1)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二)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2)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3)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2、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4)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三)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6、生产部应定期抽检设备交接班规定执行情况。

  (四)制度的执行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9

  1.1生产部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1车间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1.1车间设施及工作环境主要包括车间现场办公室、更衣室、各生产车间、卫生间、仓库及各种生产设施等。

  1.1.1.2车间结合每月的安全检查,对上述设施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在《月安全检查记录》中记录,并及时上报生产部。

  1.1.1.3检查主要项目为建筑物内各电源接口是否完好安全;有无建筑物体的损坏(如门窗、墙面等);电脑运行是否正常等。

  1.1.2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2.1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包括原料库、成品库、半成品库及库内所有物料等。

  1.1.2.2结合每月安全检查对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内容与车间相同。

  1.2生产部环境的清洁

  1.2.1生产车间环境的清洁

  1.2.1.1不得在车间内随地乱扔垃圾,因工作关系而造成的废弃物应在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

  1.2.1.2爱护车间的场地,搬动原料等重物时,不得拖拽,以免在地表留下划痕,影响场地的整洁和地面的保养。

  1.2.1.3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标志牌、钳子等工具在指定的工具箱内拿取,用完以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既影响环境整洁又降低工作效率。

  1.2.1.4员工所使用的拖把、抹布、手套等物品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使用后放回原处或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乱放。

  1.2.1.5每天下班后,打扫车间的环境卫生,包括车间场地的清洁、休息室、办公室的清洁等。每周对车间墙面、门窗进行清洁工作。生产辅助设备定置摆放。

  1.2.1.6每周六下午下班后车间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环境大扫除,对车间总体环境进行清洁工作。

  1.2.1.7清洁标准:地面干净,无积水、垃圾;窗台无浮灰;玻璃干净。

  1.2.2仓库环境的清洁

  1.2.2.1不得在仓库内随地乱扔垃圾,因工作关系而造成的废弃物应在工作完毕后,由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干净。

  1.2.2.2应爱护仓库的场地,搬动重物时,不得拖拽,以免在地表留下划痕,影响场地的整洁和地面的保养。

  1.2.2.3员工在仓库内工作所使用的器械,用完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1.2.2.4员工在仓库内操作完毕后,应将相关区域清理干净。

  1.2.2.5如发现仓库内有蚂蚁、老鼠等痕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灭。

  1.2.2.6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将仓库打扫干净。

  1.2.2.7每月周六下午下班后对仓库进行大扫除。

  1.2.2.8清洁标准为:地面无垃圾和废旧器件残留;墙面清洁;玻璃窗干净;相应物品摆放整齐。

  1.3员工着装规定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0

  1、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了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长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主管安全副经理为项目部安全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部、综合事务部主任为本项目部防火负责人,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人为本队、本班组防火负责人。

  第四条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工作。

  第五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培训,做好全员的'消防常识宣传工作。

  第六条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八条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油库、气瓶房、仓库、发电房、变压房、配电房、电工房等场地禁止烟火。在危险易燃、易爆场所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牌,并配备消防器材。

  第九条危险场所进行电焊、氧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做好动火监控工作,焊割作业时还应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的电气设备。

  第十一条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并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条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不准使用铜丝或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禁止在仓库或禁烟区乱丢烟头、火种;禁止使用灯炮取暖或进行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第十六条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规定。木材加工场的刨花、木糠要及时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不准乱堆乱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纱杂物不准乱丢,地上油污及时处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围的易燃杂物。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1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2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

  (1)没办理安全检修证不修。

  (2)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3)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

  (4)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5)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

  (6)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和未经确认安全的不修。

  (7)没有有效隔绝有害物质来源的不修。

  (8)酸碱灼烫,腐蚀性和危险性物质未经处理不修。

  (9)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10)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4、检修前的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设备、管线等上面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合格,此项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对大修项目,检修工作就绪后,检修准备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会同检修部门与生产车间一起对检修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不符合安全检修规定的设施、工具、安全措施等,要求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后,方可施工。

  5、清洗置换方法及合格标准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爆炸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清洗和置换,酸碱等易烧伤的物料可用水清洗,对人无伤害即可。

  (2)进入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置换,其含氧量应在19-22%之间,有毒气体和粉尘及浓度应符合规定。

  (3)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入口阀门。

  6、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等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2)所有的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低位罐口必须装设栏杆和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后将栏杆立即装回。

  (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要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酸碱腐蚀等损坏部位应及时更换。

  (4)生产厂房作业场的照明,特别是有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电开关、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尤须光亮充足,作业者要备有手电,以备必要时使用。

  (5)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箱内,定期清除。

  (6)所有高温的管路、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7)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8)冬天厂房外,烟囱,水塔、楼梯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危险时,各部门的辖区应及时清除。

  (9)作业人员须干什么工作,应按安全规程及注意事项,穿戴什么作业服。

  (10)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系安全带,有人监视防止坠落伤人。

  7、设备的维护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

  (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的电机上、设备上、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4)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5)厂房外墙、烟囱、硫酸计量罐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切记恐高症、高血压、年岁大者、有病者禁止,作业时需有人监护。

  8、电工操作及安全作业措施,按电工手册要求进行工作。

  9、电、气焊工及汽车、吊车、拖土机、铲车司机作业,电汽焊操作技措、规程和注意事项按照行业规定工作。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3

  物业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会导致物业使用功能降低或丧失,为恢复其原有功能,必须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维修和日常养护工作。

  1.维修养护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修缮;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及时维修,保证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维修费用,最大限度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

  2.检查、鉴定周期

  正常情况下,安全管理部巡逻员对公共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每天巡视一次,综合管理部每周对房屋及公共设施逐项巡视检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况时,重点巡视检查;每年对房屋及公共设施勘查、鉴定一次,根据完损情况,制定年度修缮方案,分配年度修缮资金。

  3.建筑物维修养护项目及频率

  ①房屋本体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顶: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门厅: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墙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设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灯及线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车场:每日、每月

  d、沟、渠、池、井:每周、每季

  e、园林绿地:每日、每周

  f、公用标志设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转站:每周

  h、地下室管网: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养护效果:

  ①确保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时修补损坏建筑物及设施;

  ③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④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4

  学校校舍设施管理工作,是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校舍设施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总务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二)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①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②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卷材屋面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③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④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⑤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

  ⑥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⑦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按要求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标。

  ⑧水、电及网络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三)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①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共同负责。②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③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④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①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②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③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④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⑤露天体育器械由总务处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⑥对学生课桌椅,总务处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

  ⑦办公桌椅,总务处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⑧总务处要坚持一月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六)加强领导

  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①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②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学期末和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③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④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维护设施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管理职责

  3.1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4.4设备的保养

  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注塑机、铣床、电火花、车床、线切割、冲压机、喷油线等。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

  4.4.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年度维护保养。

  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4.4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日常点检表》,即制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等(允许值)。

  4.4.5操作人员根据《日常点检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清洁。

  4.4.7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订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交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4.4.8班组长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管理部设备科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4.10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4.4.11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

  4.4.12管理部设备科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如电动葫芦等),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安全主任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名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

  4.5设备的淘汰

  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

  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5、附则

  5.1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者,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罚。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6.相关记录

  6.1《设备日常点检表》

  6.2《设备维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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