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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9 11:40:38 制度 我要投稿

【荐】停车场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荐】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1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维护区内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车场的交通秩序有专职人员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停车场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车场统一发放通行证,进入停车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停车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停车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停车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车场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园区车辆管理,维护园区交通秩序,提高车辆收费率,杜绝收费工作上存在的漏洞。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精良物业林海云霄项目的车辆收费与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财务专员必须定期抽查停车场收费工作,核对停车场收费报表;

  2、楼盘负责人对停车场具有监管责任;

  3、保安主管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培训与推进落实;

  4、保安中队长负责收费员的工作监督;

  5、收费员明确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并且认真执行任务。

  四、收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是依据市物价局统一规定的基础上,以部门审批价为准,由部门根据情况报价给公司审批,方可实行收费。

  2、停车场实行24小时停车收费服务,分别实行月保收费、临保收费两种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一。

停车场管理制度3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停车场管理制度4

  多年来,由我公司管辖的小区未发生过车辆丢失案件,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办法,比如'一车二卡'制度,每辆住户的车都备有两张卡,一张为车辆卡,一张为人员卡,只有两卡都无误才能够出小区。另外,在人员素质方面,我们也有特殊要求,安管员上岗前,必须熟知每辆车的情况,如果不能通过管理处的.车况(含司机)熟悉程度考核,则不能上岗,同时强调保管员高度的责任心及主管人员严格认真的检查检查制度。另外,我们将在xx国际社区建议开发商采用行进的读感示门禁系统,由感应卡开启道闸,无卡者将无法驾驶车辆离开停车场所。为确保三车不发生丢失案件,我们将对三车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自行车——建议开发商采用地锁式自行车保险停放架,彻底消灭撬锁盗车的案件发生。

  摩托车——建议开发商采用ic卡管理方式,并规定必须加装摩托车防盗器,同时按规定停放。装置闭路监视器加以严格控制。

  汽车——建议开发商采用读卡式门禁系统与人防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堵绝失车的任何漏洞。指定专门停车场对于小区内乱停乱放容易引起丢车的车辆一律采取锁车措施。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由客户服务部制定详细健全的xx国际社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以及紧急情况预案。

  在xx国际社区内设立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外来车辆严格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

  停车场设专职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入停车场的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受检查,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觉维护车场秩序

  车辆进入停车位,司机需主动出示停车证,接受检查。

  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重要文件、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管理员不负责保管,如造成损失,车主自负。

  车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加油、倾倒废油。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不得乱停放,不得堵塞车辆,违者锁车处理。

  对于长期在社区内存放的车辆,客户服务部与之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停车场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大楼停车场分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五条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六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七条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时,驾驶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场。

  第八条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小汽车或小型客货车,其余中大型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

  第九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十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第十五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六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七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条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政府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领取月保号牌;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管理规定

  1、值班室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停车场管理制度8

  1、指派专人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无关人员及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熟知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常识,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2、停车场内严禁烟火,进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防静电服、安全鞋。

  3、车辆在停车场内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km/h。

  4、车停车场内应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晒及剧毒设立专用停车区,车辆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驾驶员必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停放,车辆之间的间距为3m—5m。

  5、停车场的'消防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摆放,消防栓、灭火器、专用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损坏、遗失。

  6、停车场内必须保持清洁和整齐,不乱堆杂物场内的油污必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5、停车场内不得从事车辆修理、试车、装卸作业。

  6、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停车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停车场管理制度9

  一、车场管理

  1、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2、 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为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本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3、停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洗车和修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6、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7、车辆进入小区内禁止鸣笛,以免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8、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9、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10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车位的使用

  1、车位只限持卡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三、停车场出入卡使用规定

  1、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3、车辆在出入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通过,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不经挡车器抬起后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出入卡随身携带,做到车、卡分离,禁止置于车内,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办将根据本管理规定取消其停车场使用资格;

  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卡车辆不得入内,强行进入发生后果自负。

  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入车辆即视为认同上述管理规定并遵守上述制度。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南阳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1、 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 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 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 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10、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 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

  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一、 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二、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车场负责人;

  三、 出现系统故障时,立即启用《临时手工收费计费表》;

  四、 配备有发电机组的停车场要及时起动发电机组的运行工作;

  五、 车场负责人要安排人员到各主要出入口维持秩序(节假日请保安配合),加强安全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

  六、 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七、 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关闭停车场时必须上报公司管理部;

  八、 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 停车场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确保正常;

  2、 停车场应按规定做好对发电机组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加强停车场的卫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综合管理,维持停车场的良好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停车场各岗位的操作。

  (三)职责

  1、停车场带车岗安管员负责回收计时卡,开具停车票。同时兼顾指挥并监护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2、车场收费岗安管员负责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填写《车辆出入库登记表》。协助带车安管员维持车场治安消防秩序,并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四) 工作要求

  1、 总则

  (1) 停车于本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2) 停车场车位分两种:月租和时租。月租车位凭发放的停车证按指定的车位停泊。

  (3) 停泊时租车位(临停)的车辆应按停泊时间自觉交费,并接受证件核查。

  (4) 停车场只允许小型车辆停泊,禁止超高、超长、超宽及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之车辆进入车场,车场安管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车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5) 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不论有意或无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

  (6) 车辆停泊后,车主及司乘人员在离开前应锁好车门窗和尾箱等,若门窗未关好,致使车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管理公司不负任何鸪任。

  (7) 入场车辆应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检查记录,对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管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8) 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9) 无关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无故在车场逗留,以免影响交通及当值人员的正常管理。

  2、 管理及交通

  (1) 车场由管理处管理,具体由物业部负责实施。

  (2) 大厦车场共设两个岗位:出入收费岗和带车岗。

  A. 收费岗负责检查车辆证件,按规定时段收费,同时开据发票,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B. 带车岗负责指挥车辆停泊到指定车位,检查车辆状况和登记车牌及车辆巡查记录表。

  (3) 车辆进出场应限速行驶,并依照场内导向标识及安管员的'指引方位行驶和停泊。时租车(临停)不得停泊月租车位,若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纠纷及损失由当事者负责。

  (4) 所有车辆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阻塞交通,影响隔邻车位之泊车或损坏车辆,如果违反,当事车主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 安管员在停车场当值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经过,交接班的情况都应做好记录,对欠交停车费等情况的处理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说明情况。

  (6) 大厦已售车位禁止除业主外的任何车辆停放,在无车辆停泊的情况下,应设立障碍标志。

  3、 卫生及消防

  (1) 停车场属公共地方应保持良好环境,清洁公司及管理人员应定期、定时检查,并及时清理杂物。

  (2) 停车场之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由物业部消防中心负责监控和检查,任何人员不得损坏,任意启动或挪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该通道的紧急出口,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责任。

  (3) 若停车场发生火警、水浸或烟、温感损坏丢失等事故,车场安管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应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的程序消除险情。

  (4) 消防中心人员于每月中旬检查车场之消防装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设施正常。

  4、 治安及意外事件之处理

  停车场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伤亡、抢劫、斗殴、丢车等事件发生,安管员应保持镇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及公安机关,处理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

  (1) 车辆碰撞事故之处理。若在大厦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当值人员应及时求援,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处理。主管人员应积极进行协调与调解,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通知交警处理。对车辆碰撞事故引致的争执、斗殴等领导及派出所处理,主管人员应详细记录车辆牌号及损毁情况,填写"特别事件处理报告表"。

  (2) 车辆收费岗与带车岗应保持密切联络和积极协调,若车位已满,应立即将"车位已满"指示牌摆放于车辆出口位置。若因协调欠妥,致使车辆在满位情况下进入后无位停放而造成混乱,应立即向司机解释道歉,劝其尽快离场或进行调解。

  (3) 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事件之处理。车辆停泊车场后,管理人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提醒司乘人员关好门窗。如因车辆门窗未关好或门窗被撬而丢失财物,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及调查处理。

  (4) 附则

  A. 收费岗所收取的费用应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将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项上缴管理处财务人员,所有票据、发票金额等均应核对清楚。

  B. 车场管理人员之例休、补休、顶替岗位及病、事假等均应由物业部或管理处安排、批准,不得自行安排顶岗、窜岗及擅离岗位。

  C. 各岗当值期间不得睡觉、吸烟、饮酒、看报、看杂志等。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附:停车卡、证遗失确认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进出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机动车进出场有关手续。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停车场管理做好车辆的检查纪录。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5、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

  6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为公司校车且按照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疏散距离;

  2、车辆停放需与停车场的电路、管道、通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门开启良好,门锁完好,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4、车上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6、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7、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8、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9、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10、停车场(库)和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行驶、停放;

  11、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

  13、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4、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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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保证合理使用车位。

  3、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

  4、负责每日车场工作检查。

  5、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6、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8、定时向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自行车的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按规定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车辆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交警大队要求,车辆统一停车方向,对乱停乱放车辆及时劝阻改正。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清洁工作。

  (9)首先满足交警大队内部车辆车位,外来车辆必须作好登记,按照要求不得长时间在车场停留。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三、门卫管理制度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门卫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班长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班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凡需进入停车场的本单位人员和住户车辆,须按要求到门卫处办理停车登记,领取本单位车辆出入标识牌,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2)凡进入本单位的车辆,一律凭本单位标识牌进入停放,外单位或其他个人车辆不得入内。

  (3)进入停放的任何车辆必须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车头朝向统一;不得乱停乱放,占道停车,不准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任何车辆。

  (4)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不负责帮司机保管物品。

  (5)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遇上级检查,按要求指定空留车位,任何车辆不得占用,需移动的车辆应服从安排,将车移出,检查结束后方可使用。

  (9)住户亲朋好友来访车辆,如有空余车位情况下,需住户到门卫处确认后方可按要求停放。

  (10)因特殊情况,来大队处理事情的单位或个人车辆,经当值警官确认同意后,在门卫处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车位满时不得进入。

  (11)对违章暂扣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停放的,由当值警官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后进入另行停放。

  (12)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一、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以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技科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停车场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①、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具体来说主要分为:预防事故设施,如导静电拖地带、各种捆绑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设施,如紧急切断装置、电源总开关等;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如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运输作业安全性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所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维护和检测时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渗(洒)漏。

  要求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包括橡胶手套、防静电服、三角警示牌等,车辆尾部安装拖地带以导除静电。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备齐全。

  ②、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沙、消防池、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车场要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停车场须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③、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依据上述条款,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租赁停车场,租赁期限为5年,停车场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停车场是封闭式的,远离生活区和居民区,停车场内设有各种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消防砂、铁锨、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我公司停车场规模与专用车辆数量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6.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方能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放。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

  6.3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2)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4)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5)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停车场地严禁其它车辆和闲杂人员出入。

  6.4停车场内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6.5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6公司安排专人职守停车场,做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场。

  七、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等内容。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等内容。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管理,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水平,适应停车需求,维护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设置使用、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三)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用地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四)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

  (五)配建停车场,是指与建筑物配套建设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六)临时停车场,是指利用储备土地、待建土地、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停车场规划的编制、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审核停车场的规划方案并对停车场工程进行规划验收。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建筑工程建设行业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并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管理部门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交通影响评价,对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及路内停车位审批提出意见,配合停车站场主管部门做好停车场停放秩序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园林、环境保护、工商、税务、水务、公安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政府可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土地开发利用时,根据规划单独建设或配建的公共停车场,纳入公共资源管理。政府所有的公共停车场,推行停车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利用储备土地、人防工程、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临时停车场。建设和推广全市一体化智能停车管理与服务云平台,培育适应我市需求的.本地停车服务企业。各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创新城市停车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政府积极引导停车行业协会的成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车位对外开放。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交通运输、建设、公安、国土等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纳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建设、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编制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并应根据城市发展、停车需求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

  第八条、涉及停车场建设的土地开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应明确配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内容。

  (二)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并可进行商业综合开发。

  (三)在符合规划要求下,可利用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及人防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四)利用现有停车场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场的,在不办理产权证及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不征收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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