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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9 11:32:19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职工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职工管理制度(15篇)

教职工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 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 上下班要求

  (1) 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 2 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 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 2 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 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 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 防疫及卫生消毒

  (1) 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 4 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 15-30 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 20 秒。

  (2) 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 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 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4.教职工日常防控要求

  1. 上班途中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

  (2)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2. 入园前防控要求

  (1)进入幼儿园前佩戴口罩,在大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体温正常可入园工作。

  (2)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3. 入园后工作防控要求

  (1)佩戴口罩,与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2)根据岗位需求不同,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工勤人员进入幼儿园后要求换鞋,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按要求对户外和室内进行清洁和消毒;清洁厕所、垃圾桶和呕吐物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手套使用后立即丢弃,最后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区域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区域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要求更衣室换鞋,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 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清洗、切配食材和分餐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功能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功能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保健医生晨检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一切与幼儿的身体密切接触, 如有接触用 75%酒精擦拭消毒手套,晨检结束后及时脱掉手套,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进入班级和食堂检查工作,与幼儿和教师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接触发烧、呕 吐等疑似新冠肺炎教职工和幼儿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 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及时更换工作服和口罩。接待疑似患者时需要佩戴好口罩、手套,疑似患者需佩戴好口罩。接待疑似患者后立即使用肥皂水进行有效洗手,并使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

  教师进入教室前要求换鞋;接触幼儿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处理幼儿大小便或呕吐物时须佩戴一次性手套,最后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组织幼儿进行进餐和点心环节前后教师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按要求进行餐桌餐具的清洁消毒,佩戴围裙和一次性手套。

  行政教辅人员尽可能以电话、QQ 群、微信群等网络方式联系办公,没有特殊情况和工作需求,尽量减少不同办公室的教职工互相串办公 室。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3) 原则上不举行园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集会时与会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合理控制时 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4) 工作期间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第一时间电话告知部门主管领导和保健医生,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4.入园后进餐防控要求

  (1) 就餐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 不聚集在一起就餐,就餐期间避免面对面就餐和谈话交流同时缩短就餐时间。

  5. 离园前防控要求

  (1) 离园前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 在大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方可离园。

  (3) 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6. 下班后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下班。

  (2)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3) 按时下班,可以带回家的工作尽量带回家处理,如写教案,备课等,在家期间合理利用室内空间积极锻炼身体。尽量少出门,如需外出,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减少在外逗留时间。

  (4) 回家途中上下电梯时用纸巾代替手去按按钮,进门后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备注:正确处理废旧口罩,摘口罩前先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摘下后统一丢弃在幼儿园大门口的“口罩回收专用桶”,垃圾桶每天消毒两次。

教职工管理制度2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教职工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绩效工资发放提供准确依据,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南沟中心校各校实际,特制定南沟中心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中心各校教师请假首先要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要有镇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或诊断建议书(三天内),并向教导处提交请假条,待准假后方可按病假执行,请病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需向中心校提交有关手续,准假后方可执行(县级医院证明或诊断建议书)。七天以上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详细批注病因、休息时间(主治医生签名),经中心校准假报准联校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对待。

  2、事假要由请假人提前向学校教导处提出请假申请,并写出请假条(二天内),待学校批准后方可准假。

  二、凡正常请假一学期在三天(含病事假)之内的不扣其工资与考核分,一学期请假在三天以上的,则从第三天开始每多出一天扣0.1分(总分内扣含绩效考核和量化考核),上不封顶。一学期连续请假在七天之内的每天扣出30元上交学校财务,作为顶课教师的报酬,一学期连续请假在七天以上的则按其工资总额(不含绩效工资)的30%扣除上交财务,作为代课工资。一学期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则按全月扣除。连续请假在三个月以上(含星期六、日)则连续计算扣除,其中代课教师减半执行。

  三、一学期当中,两个早退按半天事假对待,三个迟到按半天事假对待。凡无故者第一次交学校60元(代课教师减半),如出现第二次无故者则停发其绩效工资(当年的),如有屡教不改者则劝戒谈话辞去工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四、婚、丧、产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如有与上一级教育部门有关教职工请假制度相抵触的`则按上级制度执行。

  另:

  1、凡借故小病大养,无病请假,无事生非的教职工一经核实,或有人反映则按无故处理。

  2、凡请假病假,开假证明或以其他“正当借口”请假而从事第二职业含做家务、帮工、经商者一经核实扣除其全年工资含绩效工资,停发下年度工资,并上报区教育局处理。

  以上制度实用于南沟中心全体教职工含代课教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说明:如确有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病假在半年以上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病例与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中心上报联校与教育局,可办理相关的病休手续。

  南沟中心校

  20xx.9

教职工管理制度4

  1、 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 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 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 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 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 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教职工管理制度5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教职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教职工管理制度7

  一、考勤项目:

  到离校、办公、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或活动。

  二、考勤时间:

  上午第一节课到第四节课

  下午第六节课到第八节课

  三、考勤要求:

  1.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无故迟到、不早退。早上凡迟于8:00进入学校、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教师一定要履行签名手续。

  2.教师办公期间要勤勉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参与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

  3.严格执行上课制度,无特殊原因不能迟进课室上课,不提前下课或途中离开教室,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不在教室抽烟。

  4.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时(如教研活动)需准时参加,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监考期间必须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教师不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需遵循请假制度。半天之内的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作好记载,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批准。凡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执行。请假人自行调课,如调课有困难,可申请教导处代为安排调课,假满回校后到教导处销假。

  四、考勤管理办法:

  1.上下班迟到、早退、外出办事的考勤有门卫监督,当天值日行政记录。

  2.教师上课、办公纪律考勤主要由教务处每天组织巡课检查,另外每周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师是否在岗进行一次大检查。

  3.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4.教研活动考勤由教研组长负责。

  5.学校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由组织者负责。

  6.对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的统计每月一次,学期汇总存档。

  五、考勤管理奖惩:

  1.教职工不履行签到手续或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2.办公期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的发现2次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考勤奖20元。

  3.严重违反上课制度(如出现空堂现象等)按旷课处理,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3。

  4.无故旷会一次扣考勤奖5元,不准时参加会议或活动超过3次算旷会一次。

教职工管理制度8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教职工管理制度9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的人口意识,进一步更好地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现制定我校计生管理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举措。

  二、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行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禁生育计划外二孩,坚决杜绝多孩多育。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做到调进调出人员的档案及时变动。

  四、将计划生育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各种表格准确及时地报上级计生部门。

  五、已婚育龄妇女,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准孕证、准生证,未获得两证者,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取得生育指标的新婚夫妻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六、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检工作,避免计划外怀孕。

  七、对实行晚婚、晚育和只生一个孩子的,给予奖励和照顾。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

  1、公假

  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安排的员工疗休养,按公假办理。

  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给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控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

  (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

  (2)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及时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须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

  (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

  (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

  (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

  4、婚假

  (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5、丧假

  (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往返路途假。

  (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6、探亲假

  (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

  (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殊情况按有关政策办理。

  (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往返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7、年休假

  根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8、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女员工生育期间,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计划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9、离职哺乳假

  (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需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

  (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

  10、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其他规定

  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骗者。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一、指导思想: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万德良、倪涛

  成员:杨宗胜、缪国梅、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班主任、下班教师(补充职责及其考核办法附后)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具体操作附后)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考核细则附后)

  五、 考核结果及使用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六、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了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学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简)。

  一、考勤形式:

  1、签到: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上、下午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可出现代签现象。

  2、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签到时间截止后,教职工因事确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办签发出门证。如是公事,教职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书面证明。

  3、校长室牵头处室、年级部、值周组组成检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全体教师或部分教师或个人,凡未经批准或未拿出门证强行外出的教职工,视为脱岗。

  二、请假制度: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者,凭通知到有关部门批假条。经校长室和教务处、年级部批准,后到校长办、考勤办备案,如是班主任还需要到政教处批假条。

  2、病、事假:教师到年级部、教务处,教辅后勤人员到教务处、总务处请假,待批准后,再交校长办、考勤办备案(班主任还需到政教处备案),如未到相关处室说明后果自负。教干请假还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需要持相关医院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长期请假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无医院证明视为事假或旷职处理。如请假2天要到分管校长处,3天或以上要到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

  3、婚假、丧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4、会议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教研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活动)。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长室或处室、年级部证明)。

  5、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原请假处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三、关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的考勤制度。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测试、自学考试和期中、期末测试以及阅卷工作、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裁判员和义务劳动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一、凡借阅学校档案者,必须按规定进行书面登记。

  二、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允许在档案室内进行。

  三、阅档者须承担所借阅档案的安全、保密责任,自觉、仔细地保护好档案,维护档案的本来面貌,不得涂改、勾划、裁剪、拆散、抽页、调换或擅自复印、转借他人,对损坏档案者,学校依据档案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复印档案,须经档案室同意,复印证件、绝密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五、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交接完毕后借阅人员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内人员借阅:

  1、学校各处室或人员查阅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档案可直接到档案室调阅,非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的档案查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校外人员借阅:

  1、持单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档案;

  2、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档案复印件。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1、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准时上课,准时参加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及其他通知规定应该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班主任必须坚持全方位管理,全面处理班级事务;职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课。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说明情况,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无书面假条的,仍按旷工旷课处理。

  3、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调课的,须经教导处同意,否则私调双方均以事假缺课处理。

  4、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好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按《教学工作常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教态、仪容、仪表,一般不坐着讲课,上课不会客、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师必须按规定上好辅导课,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成绩统计、工作总结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认真制卷、监考、阅卷、统计、分析。学期结束接受学生测评及学校考评。

  6、因公需外出,须提前1天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职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因拖拉积压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外突击者一律不作加班处理,不发加班费,贻误工作视为失职或教学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凡因病、事、丧、产等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请假条经各处室主任和领导审批同意后需交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一天之内的请假可先由各处室登记备案,月底交办公室。

  3、教导处坚持逐节进课堂考勤。凡通知临时代课或调课的教师,未经准假登记且不能及时到岗者,一律按正课的迟到或误课论处。

  4、大病恢复、带病工作等特殊情况,学校在其做好常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顾。

  (三)请假制度

  1、凡请病、事假(特殊情况除外)均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在各处室主任处(行管人员在办公室,后勤人员在总务处,教师在教务处)领取请假申请单,逐级报各处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假条(2份),一份交校长室、一份交相关处室主任保存。1天内由各处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4-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支委会集体讨论报市教育局批准。情况紧急,可先向分管校长请假,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假期计算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含双修日)。

  2、凡不请假者,或无书面假条,或不按程序逐级请假的均视为旷课或旷工。无病假相关证明的,视为事假处理。

  3、请假人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好续假手续,以便安排工作。

  4、学校及教研组,处室的各种活动、会议均为考勤时间。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请假期满,应及时向各处室主任销假。

  6、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时,应全面了解请假人的工作情况,协商工作调整方案(含调课处理意见),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领导。对准假后造成误课、误工的,将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假待遇

  1、婚假:职工晚婚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给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给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给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不给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7天。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遇寒暑假可顺延),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岁以上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III度会阴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计划生育严格实施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节育措施,带环受孕,人工流产(不满四个月)的给假15天。

  4、产假期满后,上班母乳喂养婴儿的,每天给上下午各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作正常出勤处理,独生子女不满5周岁患病住院可给予夫妇一方3—7天公假陪护。

  5、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内可给7天以内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学校将酌情另行处理)。

  6、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术,可请护理假2天。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7、因工作调动或拆迁需要搬家的,给予2天以内的搬家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学,一次性给予2天以内的护送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注:以上待遇假均为连续假,本市内一律不给路程假。对坚持上班,放弃待遇假的教职员工,学校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突出者学校将酌情给予奖励。

  9、在不连续请假,不影响工作(最多只能微调课表)的'情况下,工龄10——20年,或工龄20年以上的教职工,每学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计算

  连续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后仍不能上岗工作的,则应将假期计入病(事)假时间。

  (六)教学纪律在年终奖和工资津贴的体现

  1、教职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标准扣发,年终全勤奖按5元/天扣发。

  2、职工旷工,月工资津贴扣80元/天,年度全勤奖加扣40元/天。教师误课、私自调课,工资津贴扣40元/节,年度全勤奖加扣20元/节。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教职工无故不参加集会,一律按误课一节论处。连续旷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师上课无教案、接听手机和抽烟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年终奖加扣10元/次。

  5、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视误课一节处理;迟到5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5元/次;迟到10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早自习迟到5分钟以上,停发早自习津贴,无故缺席者视误课半节处理。迟到时间累计计入年终奖和年度目标考核中。

  6、教职工擅自拖延报表或计划总结等而影响学校工作进度的,月工资津贴扣15元/天;年终奖,视情节一项扣20元—100元。

  7、未经授权,任何人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除退回全部费用外,月工资津贴扣200元,并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终奖。

  8、体罚学生,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9、损坏公物(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收费失误者照价赔偿。

  10、吵架、打架的双方,或在校内骂人、无理取闹、恶意中伤他人或扰乱会场纪律者,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工资津贴扣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聘。

  11、违反计划生育者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

  12、违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注:违纪行为处理程序:部门调查——书面报告校长室——校办备案、按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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