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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5 15:28:38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5篇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2

  一、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三会”,即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练操作使用。

  四、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保证设施、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器具的准确完好,损坏的.器具禁止使用,并应及时更换,保证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检查设备配备的辅助器材,使之达到完好状态,以备急用。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

  1、每季度(或每月),工程部经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填写《季度/月度设备设施检查记录》。

  2、每天(或每周),由设备专业主管人员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管理处主任汇报;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设备日检记录。

  3、设备责任人必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每天对设备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三、职责

  3.1运营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运营部、使用部门负责。

  四、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1)日常点检: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运行中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设备安全检查表》,特种设备应定期联系国家检验部门年检。

  (3)季节性检查:由于季节原因设备使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冻等。

  (4)定期保养:维修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1、维修前的`准备

  (1)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进行检修前风险分析并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2)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和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3)对维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应将检修现场的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3)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8)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9)设备检修人员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4.3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3)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有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份方可操作。

  2.生产设施的报废

  (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应填写《设备设施报废单》

  (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3)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示。

  (4)报批后由运营部统一办理报废。

  4.4新设备设施的验收

  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2、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监督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调试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采购部门,由设备采购部门联系并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由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五、附件

  《安全生产设施及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安全附件统计管理台帐》

  《设备设施验收单》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检查表》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检维修记录》

  《设备检维修计划》

  《设备检维修作业(交付/验收)单》

  《设备检维修安全交底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6

  一、各种教育设施及设备由保管员专人负责,对教师在教学中所借用的设备资料应先填好借用单,注明借用和归还日期。

  二、设备资料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对设备资料质量状况要进行检查和交待清楚,对借用中损坏的.应填报损单,主管领导视情况作出相应的意见进行处理。

  三、各种教育设施及设备应妥善保管,帐物相符,绝不允许流失或移作他用,出借校外的须经主管领导及管理员商讨同意,对未经同意,擅自流出校外的设备资料,一经发觉,必须及时追回,对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主管领导及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各种教育设施及设备资料行核对清查。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和施工机具。

  二、一般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公司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3)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1)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2)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机的验收必须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标准执行。

  3、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1)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2)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3)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4)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5)操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5)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6)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7)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9)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一)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二)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4)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三)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b、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c、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c、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d、利用设置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3)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a、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b、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c、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d、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e、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f、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4)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护

  (1)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2)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3)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4)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5)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2)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3)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4)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5)持证上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2)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4)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5)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置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6)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7)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置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8)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9)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10)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11、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2)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置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3)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12、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3)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4)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置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5)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d、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e、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f、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h、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i、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j、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k、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l、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m、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13、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1)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4)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5)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6)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2)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3)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4)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5)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7)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8)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1)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3)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1)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2)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3)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4)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2)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4)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5)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6)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7)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置。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3)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7)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置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9)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龙门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机》(jgj88-19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等。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3)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5)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1)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2)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3)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4)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5)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6)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许可证》分为一、二两极)。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8

  1.0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及设备使用率,以确保品质、延长其使用寿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装过程的控制。

  3.0职责

  3.1生产负责人

  a)负责编制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b)监督和检查各车间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c)负责在用设备的统一调配管理,提出设备的.购置计划。

  3.2生产车间

  a)负责生产设备维护保养;

  b)维护生产现场必要的工作环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门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验证设备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生产科(车间)应检查各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并作记录,对发现问题或有怀疑的设备,应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术人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持续稳定的运行能力。

  4.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与所从事的活动相适应,须经培训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应经生产科(车间)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各车间应注意工作环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购置生产/服务设备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新购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生产车间使用,并纳入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受控,设备资料由生产科(车间)建档,报办公室备案.

  4.5生产设备报废由生产科(车间)提出,质量负责人组织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办完报废手续后,即从生产设备一览表中将该设备删除。

  4.6应保存每台设备的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包括

  a.设备名称

  b.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

  c.设备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点

  e.接收时状态(新旧或改装过)

  g.检定或自校记录

  h.维护的详细情况或注意事项

  i.损坏.故障或修理的记录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9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后勤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保养计划,设备保养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000元。

  3)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 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 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0

  一、为了全面细致地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工作,必须对所有参加搅拌站工作的人员进行四位一体化管理(即:机运物资部、租赁公司、管理组、施工队)。做到操作程序化、监控制度化、扎实有效地把搅拌站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并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岗位对混凝土搅拌站的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选用专业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人作为搅拌站管理者。

  三、站长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秉公办事,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管理规定,合理安排搅拌站各项工作程序。

  2、组织、指挥和监督机组人员正确使用、保养和维修设备,认真做好使用前检查和使用后保养。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合理使用、认真保养、加强检查、充分发挥设备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完成定额指标、努力降低成本。

  5、检查《施工设备操作手册》填写情况,检查督促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组织机组人员学习技术,并对机组人员的技术考核,奖惩提出建议。

  7、搞好机组内外的团结协作和劳动竞赛。

  8、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四、混凝土搅拌站各项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操作设备。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纪录和交接纪录;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做到不漏项目,交待清楚,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交班。

  3、操作人员在值班时应集中精力,不得干与作业无关的事情,操作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严禁使用明火。

  4、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作业前先检查:、调整、注油、传动系统和称量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5、严禁在上位机上安装游戏及来路不明的软件,否则会影响上位机程序的正常运行,导致不可估计的错误与故障。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装置、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作用,对本公司车辆设备、设施物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配置、计划、采购、领取、维护保养、使用及报废更新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的待用状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运输的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

  3、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4、定义与分类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本公司的设备、设施主要是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5、管理职责

  5.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更新车辆及车辆设备、设施清单,并收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经总经理核准。

  5.2行政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和维护保养。

  5.3运输部负责车辆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6、工作程序

  6.1选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选购车辆时,应对车辆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积极性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

  6.1.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性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货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根据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6.1.4新车投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6.1.5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制造厂责任,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6.2车辆基础管理

  6.2.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准确。

  6.2.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配件更换情况,检测和使用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6.2.3按时参加年检和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鉴定。

  6.2.4做好车辆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按规定上报各种数据。

  6.2.5折旧资金应用于车辆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参见《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6.4设备的报废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6.4.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6.4.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6.4.3大修理虽能恢复使用,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6.4.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6.4.5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6.4.6其它应当淘汰的。

  6.4.7报废的车辆或气瓶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得转售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2

  (一)空调

  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2.有机组、设备操作规程,有运行值班工作日志、岗位责任制、岗位工作流程及标准等规章制度。

  3.机组、水泵、冷却塔、热交等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4.风机盘管无严重噪音,无滴水;温控开关完好正常。

  5.空调机房保持整洁,无积灰、杂物等。

  (二)供电(主要指变配电)

  1.配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操作维护人员均需持有高压进网许可证。

  2.有变配电值班工作日志、交接班制度、巡视记录、人员进出登记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定期维修、保养,并由供电局作电气试验,有记录报告。

  4.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各开关,仪表、指示灯完好,工作场地整洁。

  5.变配电室内应挂有单线一次系统图。

  (三)电梯

  1.所有电梯必须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全使用证和电梯安全检验报告。

  2.电梯保证运行正常,轿厢内干净,通风、照明良好,设施信号正常。

  4.电梯由专业队伍保养、维修,运行修理有记录。

  5.电梯发生故障,修理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修,电梯运行修理应做好记录,备用电梯随时能开。

  6.电梯二十四小时服务,监控室要加强监视管理并认真填写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供水、排水

  1.供水系统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水箱;无二次污染发生,卫生部门检查符合标准,有工作记录。

  2.饮用水过滤、消毒,定期保养,并作记录。

  3.水泵运行正常,定期保养,无漏水、漏油,有检修记录。

  4.用水有计划,按时抄录水表读数。

  5.各种排污管道无堵、无漏,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五)房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

  1.外观完好、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的装修和搭建;顶端无违章广告牌和其他装置。

  2.大厅或各楼层门厅有统一制作的.入驻单位标志牌,有明显的引路标志或示意标志;大厅、门厅等公共部位管理有序,无乱贴、乱挂、乱堆现象。

  3.房屋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房屋修理有报修、回访记录;零星小修、急修的及时率达95%以上,返修率不高于2%,并有回访记录。

  5.房屋档案齐全,包括产权清册、房屋维修养护记录等档案动态。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厂长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检修作业管理

  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大型吊装、交叉、其它危险作业等的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4设施交接

  1)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工作。

  (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2)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并复原。

  (5)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并记录。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5

  一、学校所有设备、备品均由总务处统一指挥管理。

  二、学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须有校长和总务处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备品无限期节约使用,各室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组长或负责人组织修理,确实无法修理的报总务处购买,如有丢失,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总务处。

  四、各科室备品,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串动,如需要由总务科统一调配。

  五、工作调动人员,在离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备品。

  六、备品要摆放整洁,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盗的安全工作。

  设备使用规定

  1、办公室、班级现有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

  3、任何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班级的`电源。

  5、办公室,班级电源电灯电器设备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务处,争取最短时间内把问题排除。

  6、阴雨天除外,办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灯。

  7、办公室,班级无人、放学后及时关好门窗,关好照明灯及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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