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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8 19:28:05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5篇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

  办公电脑是为了方便教师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如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及了解国内外时事动态等。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备,为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以及校园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与维护

  1.办公室电脑由学校统一安装下发至办公室,使用人即为日常直接管理与维护人,有保持办公电脑正常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办公电脑的主要用途为查阅资料、电子办公、学生管理、家校联系等,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等)

  3.禁止在电脑运行时非法插拔电源,下班后应拔掉电源插座。长时间不用时应开启屏幕保护或关闭显示器电源(统一预设)。

  4.办公电脑软件为统一预装,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卸载,不得擅自修改相关设置(如ip地址等)。

  5.各办公室教师不得擅自拆卸电脑组件,如因失误操作造成电脑硬件损坏,将视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赔偿。

  6.教师应及时、定期备份个人重要资料至第三方存储空间(u盘、mp3播放器、网络存储空间、自有电脑等),养成良好使用习惯。

  二、故障处理

  1.教师在日常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信息技术老师咨询。

  2.因信息技术老师有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故不能保证迅速及时处理故障电脑。如需急修,请事先联系,并将电脑主机搬至电脑机房。

  3.故障电脑维修过程中,不保证机内数据的.完整,所以教师重要资料请定期备份在其他空间。

  三、其他事项

  1.由于不遵守上述相关制度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责任由相关使用人自负。

  2.办公电脑均可访问国际互联网,使用人在网络浏览过程中的行为与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责任自负。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2

  办公室配置计算机是为了方便老师学习计算机知识,浏览网络信息资源,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现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的上机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宜把装水的容器放在电脑主机附近。

  2、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能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下班后,最后使用计算机的教师要在关机后,关闭插座电源。

  3、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电脑位置,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如因此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4、使用u盘、光盘及移动硬盘时请注意病毒检查,避免病毒对计算机、校园网的侵害。

  5、办公电脑为教职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学科研之用。工作时间内,不得用于与教学无关的操作,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

  6、不要随意下载安装各类软件,修改系统的各项设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7、计算机资源紧缺时,请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由管理具体责任人解决相关事宜。

  8、计算机软件、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不私自改变ip地址,不修改有关计算机重要数据,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9、学校教职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法纪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活动。

  10、 梅雨季节、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放假前,计算机管理具体负责人要拔下插座的电源插头和网线插头。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3

  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必要准备,也是一切教学活动的起始阶段。高质量的备课是有效教学的基本保证,也是教师自我提高的有效方式。根据《鹿城区小学教师备课基本要求》。结合本校的教师和学科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教师备课要求。

  一、备课的基本内容

  1.制订学期教学计划

  (1)制订计划前,要认真学习课标、通读全册教材和配套的教师用书(含光盘),参加市、区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材备课会,准确把握教材。

  (2)结合学校和所教学生的具体实际,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内容包括:班级情况分析;本册教材内容体系及教学目标;教学措施;教学进度。学期教学计划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上交。教学计划要在教师独立思考和教研组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形成。

  2.制订单元教学计划

  各学科教师要树立单元主题教学的观念,先通读单元教材内容,明确单元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把单元教学目标贯穿教学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各单元教学内容的整合作用。单元教学计划内容包括:单元名称;单元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教学准备。

  3.制订课时计划

  课时计划不论详简,必须包括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准备、板书设计、作业布置等。

  具体内容做到:

  (1)独立钻研教材。要理解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编写思路,准确把握教材,确定课时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

  (2)设计教学过程。科学利用教材,有效利用资源,适度开发课程资源,合理创设问题情境,教师、学生活动环节明确,保证教与学的有效性。

  (3)课堂练习设计与板书。保证一定量的课内练习,练习要针对性,体现趣味性、层次性、思考性,适度开发练习题。板书设计要体现科学性、整体性和条理性。

  (4)课外作业设计。设计适量的课外作业,体现学科特点,作业布置要体现针对性、层次性和创新性。

  (5)确定教学环境。技能学科要有场地、器材布置,学生着装的要求,确保安全。

  二、备课的基本要求

  1.我校教师采取电子备课,教师必须提前三天备课,并通过课时教案的形式呈现。一周上传一次教案(教研组长),组长要在网络共享上建立个人文档,按照每课一案的word文档存入。

  2.刚执教新课程教材(不论年龄以及荣誉)的教师要求备详案,教龄不满五年的教师要有三分之一手写教案,35岁以上的教师至少有一个单元备详案。

  3.教研组应开展集体备课,优秀教案资源共享,(要求在精彩处划红色下划线,课后写反思或旁注;可在不足之处作个记号写教后心得)。

  4.跨年级段任教的.技能学科教师,每个年级都要认真备课,一般要求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详案。技能学科在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后教案要经过自己内化和调整后,形成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教案。

  5.兼任其他学科的教师在保证完成主科教案的基础上,兼任学科也要做到课课有教案,可以将优秀教案资源共享,但教案要经过自己内化和调整后,形成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教案。

  6.每学期教师要撰写占总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学反思。

  三、备课管理

  1.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个别抽查与集体检查相结合。教研组长在教导处的指导下开展备课?,教导主任在教研组长的基础上将优秀与典型教学设计、教学片段、练习设计、板书设计、作业布置等案进行交流与展示。

  2.检查标准与程序,实行打“星”制

  一颗“星”:能按时备课,认真钻研教材,将教案及时内化,按时上传课时教案。两颗“星”:能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有创造性的调整教案;教学反思达到一定数量,反思有针对性,体会深刻。三颗“星”:教案真正为教学服务,保证教学的有效性,课堂教学效率高,教学质量好。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4

  1、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以上。

  2、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听评课记录本。

  3、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4、各校每学期初制订集体备课与集体教研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好教研工作(教师公开课、教师间的听课、评课及各项教研活动的记录),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5

  根据我多年从事民办学校领导工作的、体会,我认为民办学校教师的管理策略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

  教师工作时间和空间的非限制性,决定了教师工作环境的非限制性。教师的学习提高、搜集材料、科研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延续,都不是仅在办公室所能完成的。在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显然已经不适宜再以传统的“坐班制”来管理教师。只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建立规范而又较为宽松的考勤制度、王作规则,给教师工作时间和心理空间以一定的“自由度”,才能最大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正如马克思所说:“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空间”。对教师工作时间与心理空间如果“抠”得过死,必将不利于教师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个性的充分张扬。

  2、在情感上,多给教师一些投入。

  学校管理者领导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总会产生一种情感联系。“以人为本”管理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情感管理。现代化的管理是具有高度水平的柔性管理,即利用非权力的影响力对人们产生潜在的说服力,从而去转变他们的行动。

  民办学校的教师都是从众多应聘教师中选拔出来的,很多人在原学校担任过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职务,有其独到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资历。对这样一个群体,学校管理者首先要特别注意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作同事,当作朋友,放下架子多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

  在这个群体中,大部分教师都有很强的进取心。学校的管理者要从情感上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需要,并注意给他们创造发展的机会。只要建立一个好的情感平台,大家就能“工作上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思想上互相理解,心理上互相依赖,行动上频繁往来”。今天教师的工作仍然是奉献大干索取的工作,尤其在民办学校,大部分教师都在超负荷“运行”。这更要求校长在管理中要多一些情感投入,来弥补他们物质待遇上的不足。

  3、让教师得到真正的公平。

  尽管职务、学历、年龄、性格等方面有差异,但是教师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学校管理者在教师管理中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来换取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而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并努力维护这种积极性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学校在管理中既要看教师的工作结果,更要看教师的王作过程,注意及时肯定每位教师在工作中的点滴成绩,使管理者的激励行为在公平、合理的轨道上及时得到强化。

  任何一所学校教师的修养水平及业务能力都是有差异的,民办学校也不例外。学校管理者的任务就是培训和发展每一位教师的素质与能力,使每位教师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为此,学校管理者要首先承认教师的差异。一般来说,学校管理者往往更会赏识业务能力强的教师,而另眼看待能力相对较弱的教师。“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其实,优秀教师也有不足之处,而一时显得能力较弱的教师也有他们的闪光之处。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完善的人,也不存在绝对无能的人。学校管理者要确定这样的原则:容人之短,用其所长;多尊重,少伤害,还要注意避嫌亲疏。一般来说,管理者与骨干教师在一起参加学术活动较多,而与一般教师接触相对较少,自然容易形成情感上、关系上的亲疏,所以学校的管理者要特别注意掌握公平原则,竭力保持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教师。

  4、给教师一个沟通顺畅的人际环境。

  学校的人际沟通主要有管理者与教师的上下沟通,不同学科教师的平行沟通。学校管理者要深入到教师中间,了解听取意见,发现教师日常教学中的好人好事及困难疾苦,增进彼此的尊重和理解。通过沟通让广大教师知道管理者想做什么、做了什么,使广大教师体会到管理者许多工作中的苦衷。平行沟通是让广大教师相互了解彼此的王作特点、困难及取得的'成绩,这有利于消除教师由于学科、年级段工作的不同而产生的误解和隔膜,这样的沟通有利于教师在提职、考核、晋升工资时的期望值和实现值的平衡,提高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于教师之间凝聚力的增强,从而提高教师群体的整体效能。

  5、给教师营造一种心理舒畅的氛围。

  如果说把管理建立在教师需要的基础上是为了激发教师内在动力的话,那么管理中营造一种令教师心情舒畅的氛围则是为了保证教师创造性得以发挥,并持续地得以发挥。一个学校如果没有一种好的氛围,制度会走样,情感会变味。可以这样说,不良的氛围,是任何一所学校内耗的根源。所以,管理者要在学校营造出一种好的氛围,其意义和作用非同小可。

  那么,怎样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呢?笔者认为,一是要扫除工作中的恶性竞争。管理者在鼓励教师正当竞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竞争进行正确引导,要用各种方式提醒大家,竞争是为了学校的进步,是为了大家的共同成功,而不是为成就一部分人,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二是要竭力防止出现拉帮结派现象,而努力建立一种公正平等的团结互助之风。

  三是要扫除吃吃喝喝、“你好我好”的油滑世故之风,建立严肃认真的人际关系。只有这样,才可能营造一种敬业、和谐、人人心情舒畅的氛围。

  6、请教师参与管理,使他们投入情感,产生心理认同。

  所谓认同是指个人对集体的一种态度。它既表现为个体对集体的关注,也表现为情感上的交融。实现管理目标不仅是领导者的事,更重要的是全体教职工的事。所以,制定学校管理目标必须要有教师的参与,使教师在参与制定目标的过程中受到激励,使管理目标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同,有助于教师主人翁精神的形成。通过广大教师的参与可以促使教师以做好学校工作为己任,自觉自愿地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通过参与认同,可以使管理者与群众之间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愉快的心理和相互推动的力量。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6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7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基本内容。为更好地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区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常规。

  一、备课

  集体备课

  1.学校要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要做到“五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持人、定主备人。并做到“三有”:有记录、有检查、有反馈。每两周开展一次备课组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两课时。

  2.集体备课时,主备人要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备课组成员要围绕知识建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深入进行研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形成集体备课教案。

  个人备课

  1.确定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要分高、中、低三个层次,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三维目标有机融合。每堂课至少要有三类不同的教学目的,以供同学们选择。

  2.分析把握学情。了解学生学习的态度、兴趣、习惯和学习需求,从学习水平、认知结构、已有的知识经验和生活体验等方面作全面分析,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3.编写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设计方案要具体到每一节课。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用具、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布置、教学后记等。教案编写要注重实效,从教不满五年的教师要写规范教案,其他教师要在规范教案的基础上编写特色教案。

  4.教务处要严把备课关,备课簿有教研组长或教导主任签字,签字后方可上课,要求一课一签,要有提前一周的备课量;

  教导处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检查至少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以上,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教导处要将检查的情况用书面形式及时向全体教师反馈,反馈材料要备案。

  二、上课

  1.认真做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案、了解学情,如要求学生预习的,要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检查。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2.强化课堂秩序管理。上课前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要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教学中教师不随意离开教学现场,也不能放任学生随意离开教学现场。

  3.教师讲授新课不得超过全堂课的'二分之一的时间(小学不得超过15分钟);课堂上学生动口、动笔、动手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课堂提问要照顾到不同层次的学生,每堂课学生发言不少于10人次;下课后10分钟,和学生一起活动,听取学生意见,及时反馈;每节课后,在教案上总结一句话(成功或成败之处)。

  4.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领导、教研(备课)组长听课20节以上,教师听课15节以上,并有听课、评课记录。学校教导处或教研室每学期要对教师听课、评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1.针对学生实际,留不同质量的作业,不增加学生的负担,杜绝惩罚性作业(力求作业的最佳值)。

  2.合理控制作业总量。每天的作业时间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内,即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初中各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以上均按中等水平学生完成的时间测定)。小学中高年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初中每学期作文不少于7篇。要有写周记、日记或小作文的要求。各学科作业量要互相协调,不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3.作业批改、反馈要及时。作业批改的形式应以教师批改为主,学生的互批互改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批改格式、书写要规范,提倡精批精改、对有困难学生的可面批面改。除作文外,作业应在该学科下一次上课前完成批改发还学生并做反馈讲评。活动类作业应得到辅导教师的及时检查和点评。

  4.教导处每学期对作业要全面认真检查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形式可多样)以上,并向全体教师书面反馈检查情况,书面材料要备案。

  四、课外辅导

  1.课外辅导主要包括学业类辅导、兴趣特长类辅导和身心健康类辅导等。

  ⑴学业类辅导要重视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热情关怀学困生,细心分析其产生学习困难的原因,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⑵兴趣特长类辅导要重视加强学科竞赛辅导,激发学习潜能,发展个性特长,力争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⑶心理健康类辅导要重视心理疏导,及时缓解学习压力,注重学生健康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的培养。

  2.课外辅导要做到“六定”:定计划、定内容、定主讲、定对象、定时间、定地点。

  3.课外辅导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以辅导为名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不得占用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及节假日休息时间;不得搞有偿辅导和有偿家教。

  五、考试与评价

  1、采取多元化评价形式(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评价要以鼓励为主,不得挖苦、谩骂、污辱学生,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规范考试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以考试为主,其他科目及实验、操作等以考查为主。每学段可由年级组或学校命题,组织一次考试或考查。考试方式一般以笔试为主,坚持笔试、口试或其他考试方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均采用等级制呈现。

  3、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新课程关于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各负其责,适时做好原始素材的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

  4、提高考试命题水平。任课教师要能自己独立命题,试题要科学编制、精选改创。试题难度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要加强对考试命题的研究,加强命题反思,提高命题质量。

  六、课后反思

  1、坚持多样化的课后反思。要通过课后反思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诊断,不断改进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后反思可以是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反思和在专家引领下反思等形式。课后反思的呈现方式可以是“课后记”、“教后感”、“教学札记”等形式。

  2、形成撰写课后反思习惯。每位教师每周要写不少于1/4新授课时的教学反思,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写一篇800字以上有一定深度和质量的教学反思,在学科组或校内交流。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中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民办中小学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40%,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50%。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

  (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50%。

  关联法规:

  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学校董事会成员和校长以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拟定学校的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七)自有教学场所的合法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发给《办学许可证》。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有独立规范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和“辽宁”等字样。

  第三章办学与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可以设立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学校在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推选、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经费与资产;

  (七)修改学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应届生中选聘教师;也可以从辞职、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中自主聘任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教师;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受聘任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职务、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及违反聘任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民办中小学按照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面向当地自主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设立分校或者校外办学点。

  第十七条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含招生简章,下同),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张贴、散发。

  出具证明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

  第十九条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前,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就学生人身安全、保健等问题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和学校办学积累的资产,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建立会计报告制度,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举办者不得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

  第二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同类别、不同条件学校每年对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执行标准,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领取收费许可证。

  民办中小学按照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超收;不得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储备金、办学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民办中小学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因其他情况需要退费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性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校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民办中小学的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必须达到《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标准。由政府支持征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变用途。

  第四章保障与扶持

  第二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中小学财产,不得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资格确认和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民办中小学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转到公办学校工作。

  第二十八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学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办中小学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章解散与变更

  第二十九条民办中小学不能实现教育目标,或者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解散。

  民办中小学解散,应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核准。

  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民办中小学,应当收回《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民办中小学解散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所欠债务由学校和举办者承担,提前收取的学费应当退还给学生,退还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民办中小学在进行资产清算时,应当首先留足安置学生的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学校所欠的债务。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举办者的实际办学投入予以返还。

  第三十一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解散时,审批机关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二条民办中小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或者需要变更学校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变更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擅自举办民办中小学,或者设立民办中小学分校、校外办学点,或者采取隐瞒、虚报、伪证等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经商办企业及其他校外投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滥发文凭的,由审批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第三十八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达到标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拒不改正或者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条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达到标准;拒不执行的,责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条侵吞、私分、携款潜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办学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校舍和房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民办中小学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对挂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9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落实20xx年上级培训方案,扎实搞好校本培训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使各项活动收到实效、特制定校本培训管理制度如下:

  1、培训期间,建立签到册,提前10分钟签到,按照中心校要求准时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因事因病需请假,必须有请假条,请假一天及以上由中心校主抓副职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者一律作否则按旷课处理。

  3、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做好笔记,每天记录笔记不少于800字,要向学校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教育教学工作反思,要求不低于300字,手写,不准打印。

  4、培训期间,不随便讲话,保持培训秩序。

  5、学习期间,保持培训场地清洁卫生。

  6、要求培训结束后向学校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工作反思,并存档。

  7、校本培训期间按照中心校培训考核制度要求。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0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与有偿家教。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3、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宗旨,教师应当在仪容、仪表上为人师表。男教师不准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宜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4、教师在教室内禁止抽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擅自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包括上网做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5、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得讲粗话。

  6、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遵章守纪、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

  7、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劝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1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2、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3、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改日期。语文习作可在两周内完成,语文作业一课一批改;数学作业须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随课批改。

  4、作业批改要正规、认真,全批全改,做到不错批、不漏批。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

  9、作业批改不及时,作业严重不足或严重超量,不全批全改、无批改日期,无激励性评语等按考核细则扣分。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2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室、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的`学习,专业理论的进修,职业技能的训练,文化素质的提升等。

  2、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从而全面推进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整体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每周集中1小时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等,有目标地促成教科研成果的产生并付诸于教学实践;制定教研组培训计划,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对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将此纳入教研组成员量化评估内容。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旷课处理。

  5、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6、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7、考核奖惩制度:学校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其它的进修培训,以及教学案例与论文,课题研究等纳入教师教学绩评价体系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教研组进行表彰和激励,对不认真参与教研与培训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学期考核中。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5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8:1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元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5

  一、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四、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五、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六、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八、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九、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十、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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