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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4 10:17:17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5.3车辆燃油管理

  5.3.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加油卡,定点加油。如出现油卡余额不足的情况,需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审核费用时,应根据车辆型号、排气量大小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车辆故障造成损耗的,要马上检修;驾驶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报销并提请予以相应处罚。

  5.4车辆保险

  公司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单位进行投保。

  5.5车辆路桥费及其他费用管理

  5.5.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5.5.2公司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审验、登记,并送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5.6驾驶员管理

  5.6.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贯彻安全行车要点。

  5.6.2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加强驾驶技术学习,爱护车辆,文明驾驶。

  5.6.3驾驶员要依时办理驾驶证年审。

  5.6.4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须验证并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5.6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车辆使用状况及停放地点等情况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组织专职司机填写好《出车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数等的统计。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妥善保管车辆的各种证件、钥匙等。每辆车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购置附加缴费凭证、保险凭证等,必须复印备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专职司机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每月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公司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和控制,并做好费用统计,具体包括:油料、年审、保险、停车、保养、维修等费用项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结束,需填写好《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详见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违章、维修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每季度结束,需填写好《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六)及《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7车辆安全管理

  5.6.1车辆平时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要将车上各种证件带走,锁好车门及上好防盗锁,保管好车钥匙。

  5.7.2专职司机对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数定期检查,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5.7.3严禁用车人员强令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连续行车2小时或行驶200公里要安排驾驶员休息约20分钟,然后再行驶。

  5.8交通事故处理

  5.8.1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

  5.8.1.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5.8.1.2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及人事行政中心总监或上级领导,听候事故处理,并由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5.8.1.3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5.8.1.4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应即时上报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级领导,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5.8.2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5.9处罚规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盗、严重损坏等事件,当事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9.2工作用车时因未做足防盗措施造成车辆被盗的,公司要视具体情况,由驾驶员承担部分损失。

  5.9.3因车辆检查、保养不到位、事故隐患消灭不及时造成行车过程中的车辆损坏事故,由该车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间接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9.4凡驾驶车辆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支付罚款及其他费用。

  6.附录

  附件一:《车辆使用申请表》(另附);

  附件二:《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另附);

  附件三:《出车情况登记表》(另附);

  附件四:《车辆检查登记表》(另附);

  附件五:《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另附);

  附件六:《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另附);

  附件七:《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另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

  第13条 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

  第14条 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

  第15条 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21条 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22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3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24条 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 机务特车室制定并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一、用车管理

  (一)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海口市内办事可以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派车,申请市区以外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提前一个工作日递交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提前半个工作日递交申请。经理级以下人员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车,紧急情况可以经总经理特批后用车。

  (二)办公室派车视目前车辆情况,并依据申请人事务重要性,紧急性等安排出车。如提交申请时,遇无日常办公车辆或司机,则申请人自行搭车。

  (三)司机出车后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谁使用谁登记签字,司机不得代签),海口市内办理公务应请示办公室负责人。长途出车在出车前、到达目的地及返回时通报办公室,以便了解与掌握车辆运行情况;

  二、油卡管理

  (一)车辆燃油实行限额管理,实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需请示总经办负责人,说明原因和用油费用,索取正规发票报销。机动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规定车辆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车辆,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专用车辆的油卡由车辆使用人自行保管,财务部统一对油卡充值;公用车辆的油卡由办公室保管,司机加油时连同车钥匙一并领取,公用车辆加油要登记数量和里程。

  三、车辆证件检查

  车辆证件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出车前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车证件一般包括: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附加税、废气合格证、保险卡、燃油附加费等),如发现遗失、过期或需变更,司机应及时反映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因没有及时进行年审或者投保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管该车辆司机承担。

  四、司机必须凭办公室负责人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关好车门窗,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车辆私自驾离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在下班前上交到办公室,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司机按公司统一调度进行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公司没有派车而私自出车者,依据公司惩处制度执行,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司机出车回公司,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

  六、因司机违章而造成的罚款均由当值司机个人承担并交纳,如没有及时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本人承担。

  七、司机驾驶证超期未按规定审验的,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八、司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九、司机要按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公司领导或客人下车后,司机不得呆在车内抽烟或开空调;每周可到洗车场洗车一次,平时的车内卫生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十、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管理的原则,若因工作需要,驾驶人需要交换车辆,必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填写《车辆交接表》,凡车辆损坏责任不清者,由经手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司机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机,服从公司调度,如发现关机、不接听、转移或不在服务区内等状态,视情况严重性,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十二、司机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随意参与车上宾客的谈话,不得泄露车上领导或客户谈论的内容,不得查阅保存在车内的文字资料、电脑资料,不得打开保存在车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驾驶员需在入职时指定一名有正当职业的'非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义务对驾驶员在本公司期间的行为负责。

  十四、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车情况,包括各部门使用车量以及月油耗情况,以及专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将当月出车情况汇总成电子文档。

  十五、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不得串岗、脱岗,应在办公场所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十六、司机外出办理保险,或取车送车等非出车任务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车。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然后拔打报险公司电话,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如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八、司机(专用车辆使用人)要保证所负责车辆的正常运行,如有问题需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如因公司领导、客人用车时有问题(没有油或者车辆不卫生、车辆有异常情况等等)或影响公司运输任务而维修或临时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九、车辆维修和保养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均须在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维修前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点厂家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金额在500至20xx元之间的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标准为大修,车辆中修、大修均需咨询二家以上报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车辆检测维修时需两名人员到现场,与修理厂办理好交接(车内物品、油量、公里数等等)并双方签字,车辆维修时车内物品必须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车内,如因司机没有及时拿回而丢失,责任由司机来承担。司机不得因修车或其他名义,故意提高维修费用或者与修理厂一同赚取公司费用,一经查实,马上予以除名,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一、申请车辆。

  1、每日由用车部门发起用车需求申请。经部门主任审核后,送综合部和分管副经理签字。然后将派车单交付给车辆管理员进行派车。

  2、如需申请车辆于八点前出发去XX,需于前一天向车辆管理员说明,以便及时安排车辆。

  3、原则上,每日市场部用车3—4辆,网络部和综合用车1辆。

  4、车辆管理员,根据上月五个司机出车里程数,从少到多的顺序进行派车。

  5、车辆管理员,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分两次在“XX公司宣传群”内公布派车情况。

  二、车辆使用。

  1、员工申请车辆下乡走访渠道或者进行查勘、验收等工作,上午不得晚于8:30出门(如遇晨会,可延迟半小时),下午不得晚于2:30出门。

  2、员工申请车辆去XX,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务车交流群”内进行告知,以便捎带文件资料。

  3、员工出车时,在“XX公司宣传群”内进行说明,格式为“XX部门XX员工,乘用XXX司机车辆前往XXX地。”

  4、员工用车完毕回公司后,在“XX公司宣传群”内进行说明,格式为“XX部门XX员工,乘用XXX司机车辆,用车完毕,大家若有需求可申请使用。”

  三、考核。

  1、员工申请车辆后,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绩效5分每次。

  2、员工申请车辆后,未及时在群内发布用车动态,扣0.2分每次。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x—x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

  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

  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货车出门的,保安要登记车辆出厂时的公里数,去向目的地,车辆返厂时记录总里程,(一车一本登记簿记录)每月汇总。

  15.政府机关、财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车辆进出公司,无须填写《登记簿》。在进入公司的同时,保安应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条:物品出入管理

  16.外来物品进入公司(厂),客户携带工具或物品进入公司(厂)的,由客户在《登记簿》上注明所带物品,当客户离开时,保安门卫要核对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维修的公司物品、设备,由设备动力科填写维修联系单,并经生产制造中心副总鉴字,门卫凭单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需外发的原材料,门卫凭《出门证》放行。

  19.设备外借,《出门证》须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确认,门卫要作详细登记后才许放行。

  20.产成品出厂: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经核对无误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日常管理

  (一)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二)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三)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四)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五)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六)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七)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八)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九)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十)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十一)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十二)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十三)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第三条安全管理

  (一)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二)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四)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五)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

  a)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b)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八)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b)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c)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九)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a)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b)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c)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第四条维修管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第五条油料管理

  (一)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二)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三)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六条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a)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b)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c)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d)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e)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f)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g)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第七条个人用车

  (一)如公司使用员工车辆外出,员工可向公司申请报销油费等相关事项。

  (二)员工因个人需要外出拜访客人等情况,公司不予报销个人油费。

  第八条附则

  (一)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综合办公室行政专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综合办公室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综合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

  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专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综合办公室专员、车队长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专员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加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加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综合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行政专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专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专员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综合办公室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综合办。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车队长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公司驾驶员驾驶指定车辆,司机不经过允许不得随意调换驾驶车辆,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第二次扣罚两百元并追究责任,再犯则予以开除。

  (4)车辆进出码头、矿山均要遵守码头、矿山的有关纪律、制度在装、卸货时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再犯则予以开除。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如发现扣罚一百元。

  (6)司机不得得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如发现扣罚一百元。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人员。

  (8)司机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若发生交通事故,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9)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10)司机需于每月2号前上缴回单至财务室。

  (11)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则予以开除。

  (12)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则予以开除。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严禁酒后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能为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500元。

  (8)在运输作业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xx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出事故不得离开现场,肇事逃逸的一切后果有本人承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一、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公司车辆违章需根据行政办注明的每台车的驾驶员和使用起止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如果有违章但此时间段没有对应的派车记录的,原则上由该车专职司机和派车人员承担交通违章责任。

  2、派车人员和驾驶员将公车私用,不按派车单执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一律由该派车人员和驾驶员承担。

  3、行政办每月月底前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有违章记录的,书面通报给车辆专职司机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人承担;处理违章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两种情况酌情处理。无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50%公司50%,兼职驾驶员承担30%公司承担70%,有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100%,兼职驾驶员承担50%公司承担50%.

  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2),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9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货、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

  第10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12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4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清洗车辆。

  第四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

  第15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护应该最少每二周进行一次,同时填写附件4:《车辆维护一览表》。第16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

  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7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8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0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1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2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3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4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5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6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3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养护、年检等事务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专员担任车辆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司机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年检、保险等有关资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接待活动、各部门天津市区的公务活动、天津市区以外的长途公务出行及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中心调派公务车。

  第八条部门有紧要公务申请使用公务车时,需由各中心负责人提前填妥《用车申请单》,标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乘坐人员等,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确属派车范围的,给以合理调度,保障用车。各中心负责人外的员工无权申请用车。非紧要公务不能申请用车。

  第九条超过第七条范围的用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车。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洽谈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执行公务,不得搭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二)车辆应严格按预批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其他事务;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亦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如出现无证

  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一切违章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的一切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四)驾驶员用车结束后,应马上将公车钥匙交至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处,并认真填写完《用车申请表》,将用车时间和行车里数填写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为加强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专职司机在定点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里程或绕道时,要及时报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时需经同乘人签字证明,否则,油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长途出差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站点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故障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鉴定的,需要到有关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五条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报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再安排专职司机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的,管理中心总监核准后,须再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专职司机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要本着注重质量、价格适中、选择修理单位的原则进行。维修方必须对经修理的车辆必须保证质量。

  第十七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维修费超过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时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须有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车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应随车进行监督修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时间关,凡涉及需要更换材料的,大件、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回收。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及自身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专职司机负责适时清洗公司公务用车,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申请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进行加油。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次将《用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用车申请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第二十四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如不及时通知,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开通。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不得将自己驾驶的公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同乘人须迅速通知车辆管理员或管理中心总监,并在回到公司时立刻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管理中心总监。

  第二十九条管理中心总监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即派专职司机赶往事故地点勘查

  处理。

  第三十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驾驶员有肇事责任,由管理中心报请总经理审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应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一)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负担;并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

  (二)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予以辞退;经判决服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司法机关缉办。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

  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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