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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8 19:36:21 制度 我要投稿

养老院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院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养老院管理制度1

  一、严格执行养老院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

  1、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饭单、灶布要勤洗,要白净。

  2、环境卫生做到地面天天打扫干净,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各种菜类拣清洗净。

  4、餐具严格整洁堆放。

  5、生熟货源分开放,生熟枕墩分开用,执行货源采购,保管验收制。

  6、操作时,不吸烟,不用手抓熟食,开饭前要用专用水池洗手。

  二、开展优质服务

  1、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2、虚心接受就餐人员督促。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工作方法。

  3、热情接待来宾、来客分用膳。

  三、饭厅须知

  1、遵守食堂制度,保持饭厅整洁卫生。

  2、人人讲文明讲礼貌,不讲脏话,不骂人,不打人。

  3、保持桌椅摆放有序。

  4、保持地面整洁,剩饭剩菜杂皮杂骨倒入桶内。

  四、物资食物保管

  1、对食品的退库保管,严格遵守“五四制”,对不新鲜变质物品一律拒放。

  2、保管室为要害部门,闲人莫入,必须食品和物品分开堆放,并要

  求放齐放妥,要做好防火防霉蛀、防烂变质防鼠、防毒防盗工作。

养老院管理制度2

  根据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五版)》防控要点和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贺兰县中心敬老院封闭管理十项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封闭管理期间暂停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特殊情况入院严格落实“五必须制度”:必须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必须测量体温正常、必须验双码和24小时核酸、必须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并记录、必须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二、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封闭管理期间暂停工作人员轮班换岗,在院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特殊情况外出的,坚持只出不进,必要进入的执行“五必须制度”,并采取隔离措施。

  三、严格控制物品接触。所有物资物品实行无接触进入,设立物资交接区专人接收。物资在交接区消毒后静置30分钟方可拆除外包装,如层层包装须层层消毒,并做好送件人登记和接收登记。

  四、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和溯源关。严禁购买活禽野味和来源不明的'海鲜等冷冻食品,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五、严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封闭期间在院所有人员连续7天核酸检测,7轮核酸检测后抽检比例不低于20%,直至转入常态化防控。

  六、严格24小时值守制度。机构负责人不能离岗,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七、严格落实每日消毒制度。公共区域及门把手、扶手、开关按钮等重点部位,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及后勤保障设施每日喷洒或擦拭不少于2次。

  八、严格规范处理污物。及时清运垃圾并做好记录和消毒工作,每日向地漏加水,保持“水封”有效,长期不用地漏用保鲜膜密封。

  九、严格控制聚集活动。封闭期间暂停面对面集中交接班、暂停室内集体活动、停止集体用餐。

  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日向主管单位报送当日疫情防控和值班情况,发生突发情况(出现感染病例、老人意外事件、非正常死亡、突发火灾、食物中毒等)应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

养老院管理制度3

  院长责任制

  一、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范敬老院管理,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设施配套化,环境园林化,生活舒适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定期向民政办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安排好院民生活,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五、搞好院户挂钩,做好分散供养五保户的生活调查和服务工作,坚持定期走访制度。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和农业副业生产,不断增强敬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三、认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务,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达到窗明几净,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八、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顶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六、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五好老人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二、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四、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五、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院务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院民代表人数要达到50%以上。

  二、院务管理会成员参与院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生产、生活、财物、安全等方面的计划安排,负责实施民主监督。

  三、预先征求院民意见,订出每周食谱,确保早晚有稀饭馒头,中午有荤菜,做到膳食结构合理,荤菜搭配均匀、营养丰富。

  四、对购置的生活用品,实行工作人员与院民共同验收核实,对存放粮油等物品仓库,指定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公布。

  五、组织院民对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会议学习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会议,汇报、布置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每月召开一次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物资、卫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每季召开一次五保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分析散居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定期走访的内容,制定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四、每周安排一个学习日,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五保供养的政策和业务知识,院规民约,表扬好人好事。

  五、每次会议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

  值班制度

  一、院长负责院内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值班,负责老人出入院记录、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监督、查看各房间老人人数、身体等情况,做好当班记录。

  二、负责所有院民房间按时入睡,按时关灯,按时起床,保持老人有效睡眠。

  三、检查所有室内门、窗、自来水是否关闭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意特殊老弱病残老人护理检查工作,注重身体变化情况。

  五、严禁闲散人员在院内吃住。

  卫生制度

  一、饮食卫生:餐具坚持每周消毒一次,病号餐具分离消毒保管;切菜刀和砧板要生、熟菜分开;不购、不做、不吃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房间内不准烧、煮任何食物,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三、环境卫生:分片落实到人,天天清扫;每月组织一次全院大扫除,清除杂草杂物;不得在院内乱堆垃圾,公共厕所每日冲刷一次。

  四、内务卫生:对内务日理一次,确保房间卫生整洁,东西摆放有序;每半月大扫除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五、个人卫生:夏季坚持每天洗澡,换洗衣服;冬季坚持勤换、勤洗、勤晒衣被,每月洗澡不少于二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财物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月月公布,实行民主理财。

  二、对五保供养统筹经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农副业生产收入等,必须做到收支帐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健全会计制度。

  三、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四、坚持院长一支笔审核、民政助理或镇领导审批手续,所有财务开支以及购买物资要有人证明和有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会人员可以拒付。

  五、院办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五保服务中心活动制度

  一、以敬老院为依托,实行院户挂钩,重视和关心散居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建立健全散居五保户的档案资料。

  二、坚持定期走访散居五保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走访记录。

  三、协助民政办检查督促包护人认真执行包护协议,履行包护职责,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及时到位。

  四、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五、定期组织散居五保老人体检。

  六、不定期地组织分散五保老人和社会老人到敬老院,举办形式多样的自娱自乐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二、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应对安全工作能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对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院长要经常组织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刻按程序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县民政局。

  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楼道、主要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六、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七、不准吵嘴、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八、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九、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十、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

  十一、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十二、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养老院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制定《石板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算办法。

  敬老院财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专账管理。

  二、岗位设置。

  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由会核中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工作人员代理做帐,设会计1名,出纳1名,会计和出纳不能兼任,会计和出纳不能由财务审核人员兼任。

  三、资产管理。

  建立资产台帐,落实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管理人员变动要有移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台账与实物进行核对,清查盘点要有记录,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

  四、账户管理。

  敬老院开设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分开保管,不得放置一个人保管。

  五、收入管理。

  敬老院各项收入必须存入账户,不得座收座支,不得私自存入个人帐户。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六、支出管理。

  支取敬老院帐户资金支付各项开支,先填报支出审批单,要有由经办人,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副院长或院长为出纳时不能做审签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镇长审批,方可支取。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房屋和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应真实、准确,具有合法、规范的票据,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敬老院各项支出票据由院长一支笔审签,必须要有经办人签字。

  七、备用金管理。

  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不超过500元,由民政办负责监管。

  八、日常管理

  (一)日常管理要求

  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或院长(副院长或院长为经办人时不能做审签人签字)签字。

  2、敬老院内的进货实行送货上门或两人一起进货的方式办理,并填制进货明细帐单,由专管人员建立进货明细账。

  3、敬老院建立入住人员登记卡,及时核对入住人员信息,按规定申报调整补助标准,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补助。死亡人员应及时申报核销,一个季度内取消政策补助。凡外出一个季度以上的入住人员,敬老院应申报调整补助标准。

  (二)管理支出范围及标准

  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镇内出差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50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先请示镇长,经镇长审签同意后方可租车。凭租车正式发票据实报销。

  4、物资采购费,500元以下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核定;500元以上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采购。

  5、小型维修,先预算,报民政办同意,再报分管领导核实,镇长审批后安排实施。

  6、固定资产添置,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后购置。

  7、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敬老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按上级规定标准执行,按月支付报账;未经上级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项目列支奖金、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8、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30元,按月发放,院民零花钱的发放要造花名册,由经办人和副院长、院长签字。

  9、节假日为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由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

  (三)生产性支出范围及要求

  1、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实行定点采购,专人经手,专人保管,据实报账。

  2、养猪的饲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须取得发票或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和院长签字。

  九、专项支出管理。

  上级拨入专项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的款项,按资金要求,先报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十、账务管理。

  建立健全敬老院出纳和银行账,每月报镇会核中心做账,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数据真实、准确。报表经会计审核签字后一式两份,报镇主要领导,作为敬老院每月公开公示的依据。

  十一、加强监督。

  加强敬老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成立敬老院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为副组长,副院长、院长、会核中心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同时,敬老院建立伙食公示制度,每天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机构)财务行为,加强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政策以及财政部有关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县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本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保障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二)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含解释),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和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开展财务分析。

  (三)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维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第五条本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六条本机构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七条本机构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八条会计和出纳人员应实行岗位分设,不得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本机构财会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第十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备案的民政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本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含解释)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有条件的应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登记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本机构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本机构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单位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十四条本机构开立、变更银行账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应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本机构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会计核算使用,不得向其他个人或单位出借、出租。

  第十六条本机构所有财务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建立账外账。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本机构的收入必须合法取得。按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等。

  记账时应严格区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不得混淆,各项应税收入,要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八条本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不得强行或者变相摊派,不得接受附加利益回报条件的捐赠。

  本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当每年向民政部门报告接受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机构接受境外捐赠时,应作为重大事项向民政部门报告,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

  第十九条本机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条本机构各项收入除用于自身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应当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事业。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机构的费用可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机构的费用必须真实、合法,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必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属实后方可报销入账。不得用白条或不真实的发票入账。

  第二十三条本机构必须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明确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批程序和权限并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机构接收的政府补助(补贴)专项经费应按补助(补贴)名称单列明细科目核算,使用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和标准。期末结余列入限定性净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项目单列科目核算。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需要,按照本机构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支配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本机构接收的捐赠资产,应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与捐赠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用途进行使用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机构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机构的资产。

  第二十八条本机构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机构应加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的清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本机构应建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制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三十一条本机构的现金管理,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等规定。除发放工资、福利、劳酬、差旅费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限额以下的零星支出外,其余应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平台(微信、支付宝等)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本机构取得的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从现金中直接支付。

  第三十二条本机构的应收款项,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十三条本机构的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本机构应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账卡,完善固定资产购置、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单位应根据自身资产状况确认固定资产的金额标准。

  第三十五条本机构合并、分立的,应办理资产的清查、移交事项。

  本机构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小组,做好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单位章程的规定或者单位理事会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以上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的民政部门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六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本机构。

  负债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

  受托代理负债是指本机构因从事受托代理交易、接受受托代理资产而产生的负债。

  第三十七条本机构的各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受托代理负债应当按照相对应的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每一笔负债均应当按照债权人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负债应当及时清偿,确实无法偿付或不需偿付的负债,应及时清理,并结转至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销。

  第三十八条本机构收取入住服务对象的押金,应计入负债,作其他应付款处理,并按入住服务对象单独核算。押金应全部存入银行账户单独核算,不得挪作他用。收取押金时,为入住服务对象出具风险提示书。

  第八章净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本机构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净资产应当按照其是否受到限制,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净资产的使用直接设置限制的,该净资产亦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即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中所称的“限制”,是指由本机构之外的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比机构宗旨或章程中关于资产使用的要求更为具体明确的限制。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第四十条本机构收入抵减费用后形成的净资产不得分配或变相分配。

  第九章票据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机构的票据应专人管理,明确票据领用、保管、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专门序时记录登记。

  第四十二条本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本机构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活动如实开具正式发票和财政专用票据,不得开具内部收据,也不得多开、少开、不开正式发票。

  第四十三条本机构应加强票据使用管理,票据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收据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收款人的名章。

  第四十四条本机构收取费用必须使用专用票据。从事有偿服务型活动,必须使用印有税务机关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

  第四十五条本机构接受捐赠,应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本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本机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鼓励本机构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十一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本机构的财务工作应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本机构每年6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和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7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本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理注销清算之前,应当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6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养老院管理制度7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5、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6、成立膳食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养老院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本方案为养老院员工提供了系统的薪酬管理政策及程序,使员工在本地的薪酬系统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养老院所有正式员工。

  三、责任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方案的执行与管理,养老院总经理督办本方案的执行。

  四、原则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养老院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采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综合补助+绩效+护理津贴+福利+奖金–扣款”的薪资结构,调动养老院员工的积极性。

  五、薪资体系结构

  1、薪酬标准(见表一)

  员工底薪标准

  注:不同职级的人员月薪适用于不同的薪资段范围,每个薪资段分成若干薪资等级,用于人员的定薪和晋级。

  1.1底薪范围

  每一个职位分五个档差,相邻薪级之间的差额,称为档差。

  养老院对每一位新员工根据其过去经历、经验、所受的培训及教育确定相应的薪级。在特殊情况,如应聘该职位者具有特殊的才能或该职位在人才市场上难以聘到,或该职位要求任职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及知识,养老院将确定给其适宜的薪级。

  1.2薪资标准的执行

  1.2.1养老院每一职位都根据该职位的职务描述和职务名称而定。

  1.2.2通常新进员工起薪都在该职位薪资水平在4档以下。

  1.2.3员工薪资应在由养老院人事部制定的薪酬系统内被确定。

  1.2.4在得到养老院总经理的批准后,人事部可修改或建立所有新的职务级别,改动职务名称或薪资的等级。

  1.3底薪结构

  底薪=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综合补助+福利

  1.3.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1.3.2岗位津贴: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员工在与养老院服务期间可享受养老院给予的相应职务的补贴。

  1.3.3综合补助:是养老院每月为员工提供的伙食补贴等。

  1.3.4福利(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和养老院福利):

  国家法定福利,指养老院为正式员工购买的法定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和工伤。

  1.3.5各职级员工底薪结构明细表:略

  备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为固定值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就是薪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职级绩效工资不同,同级别绩效工资为定值。养老院人事部作为绩效考核和修改标准的执行单位,随着养老院的`发展可实施修改绩效工资标准,需报总经理确认后方能执行。

  绩效工资作为每月的变动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3、月薪划分

  由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为定值,月底薪的划分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补助依次划分。

  六、薪资调整

  为吸引并保留合格的人才,养老院将在与同行业企业的普遍薪酬范围内保持竞争力的同时,给予员工与市场基本相符的薪酬。养老院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福利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养老院在本地区行业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福利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养老院人事部将在总经理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

  1、薪资调整的依据:

  1.1养老院盈利状况

  1.2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1.3通货膨胀率

  2、薪资调整流程

  2.1相关报告

  工资调整说明表、部门工资调整补发表、员工个人工资调整说明表、员工个人调整审批表、工资级别调整单。

  2.2流程说明(见表三):

  薪酬调整流程说明

  2.3薪资调整流程示意图:

  3、员工薪资调整:

  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情况,养老院将对员工个人的薪资进行调整,职位变动包括:晋升、职别的调升、降职和平行调级。

  3.1晋升:员工晋升是职级调整至更高级别,对其职责、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及责任度都有更高的要求。与职别调整至更高相比,晋升指在工作职务,工作领域及其所要管理的范围都有变化。

  3.2职别的调升:职别的调升指员工在原来的较低职别中积累了一定的时间及工作经验后,其现在的职务从较低职别上升到较高职别,相应的工作技巧及责任度都要有所提高。通常的,职别的调升因其职务的名称,工作领域及管理范围的无变化而有别于职级的调升。

  3.3降职:为了避免员工被解雇或为了调整其薪金的竞争性,将员工从较高职级或职别调整至较低位置。此调整并非只是基于员工的个人绩效而进行。降职不一定是薪金的降低,但通常的在降职后员工的薪金应该在其新的职级或职别的薪金范围内。

  3.4平行调级:平行调级指员工从现处职级或职别调到一个相同水平的职级或职别上。通常情况下,其薪金的变化或无变化要根据其调级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的,在管理层还未做出正式决定前,员工将不会得到任何通知。

  3.5基于能力调薪:养老院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养老院业务需要的,养老院能够认可的。

  3.6其它的情况的调薪:比如,养老院对岗位重新评估,养老院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七、薪资的发放

  1、薪资月

  从每月1日到月底为计算薪金的时间。

  2、付薪日

  2.1养老院规定每月15日为养老院的发薪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2.2养老院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养老院管理制度9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确山县盘龙享乐园养老中心

养老院管理制度10

  一、养老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3、做好防火、防盗、防腐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炊事员的烹调技术,提高烹饪水平。

  5、每周拟定食谱并根据食谱采购粮食,油、肉、菜等原料。

  6、确保不出现采购霉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按时给院民开饭。

  7、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脱岗。

  8、拟定的.食谱,尽量适应老年人的口味。

  9、成立膳食委员会,由院民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二、养老院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厨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养老院管理制度11

  制度:保持所有消防安全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秩序并按照使用的法规检查这些设备。

  流程:

  1、管理者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保存一份所有消防安全设备的检查、测试和认证清单。

  2、关于适用法规的问题和要求的说明应该询问消防队长。与当地消防队长或消防部门的其他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3、在预防性维护记录上记载所有如下要求的检查、测试和认证(见维修制度和流程手册上的预防性维修部分)。

  烟雾探测器/消防警报系统:

  4、确保烟雾和一氧化碳警报器是否安装正确并每月按计划进行测试。

  5、确保消防警报系统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个人或公司要求增加次数。

  6、当一个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所需的系统测试时,公司应该向相应机构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行政管理文档里保存一份检查文书副本。该服务应载入预防性维修记录。

  7、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警报系统和烟雾探测器的的.任何问题应立即修复。进行系统检查的签约公司亦可负责必要的维修。或者,找专业的个人或公司及时进行维修。

  消防洒水系统:

  8、确保消防洒水系统由专业的公司或个人至少一年检查一次。将检查文件副本保存在行政管理文档中,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检查情况。

  9、如果消防洒水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

  灭火器:

  10、维修人员应确保将充满干粉的灭火器放置在所有指定位置并按照当地消防法规在灭火器上贴上标签。

  11、所有灭火器必须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测试和认证,或按照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进行检查的公司需向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所有灭火器检查情况。

  12、在发现有坏掉的灭火器后应尽快修理或更换。

  安全出口标:

  13、必须定时对安全出口标志进行检查以确保照明灯箱得到了妥善的修理且没有坏掉的灯泡。

养老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乡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会计法》和《五保供养条例》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全区乡镇敬老院。

  第三条乡镇敬老院法人代表由社事办负责人担任,社事办负责人变更后需及时办理敬老院法人变更。

  第四条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力求节约;及时、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加强核算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乡镇敬老院单独设置账套,各项收支纳入财政所指定账户管理,财务核算由财政所或社事办实行代理核算,不改变原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各乡镇敬老院设财务报账员1名,并对所有购买的实物建立台账。

  第二章收支管理

  第六条乡镇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拨入的五保供养资金、门诊医疗费等;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的各项资金;

  (三)自营收入,即敬老院种植、养殖、加工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收入资金管理:

  (一)根据《五保供养条例》第十八规定,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资金直接拨付敬老院。

  (二)集中供养老的五保户享受打卡发放的低保金等,卡由院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取出打卡的款项交回财政所,财政所出具收据,并存入敬老院。各财政所要明确款项交付时间,保证每月款项存入指定账户。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监督,及时公示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况。

  (三)敬老院其他所有收入资金直接转到(或存入)财政所指定账户,记入敬老院。

  第八条农村敬老院经费支出包括:五保人员供养经费、专项经费等。五保人员供养经费只能用于五保人员的各项生活费用,不得挤占和挪用。敬老院管理经费,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报刊征订费等,按原渠道报账。

  (一)五保人员供养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伙食费、衣被购置费、洗浴理发费、小额药费、按区规定标准发放的零花钱等;

  (二)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支出。

  第九条各项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交回财政所管理,取现、转账由财政所出具支票办理。各财政所根据敬老院日常支出情况核定备用金,开支后及时报账。

  第十一条支出票据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核实签字,交乡镇社事办负责人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审批。除从农村集市购买和收购院内自已生产的蔬菜和农副产品可用一般收据或自制凭据入账外(但必须附有明细清单和说明事由,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其它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求为合法票据,严禁白条及未经审批的发票入账。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乡镇社事办、财政所要协助乡镇敬老院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建立固定资产专账,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乡镇敬老院各类资产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必须进行资产核查。涉及房屋等不动产的处置,须经乡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批准,报区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须经乡镇政府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核销。各类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置收入上缴区财政。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各乡镇敬老院应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一要做到钱、账、物管理相分离,经办与审核(批)相分离。二是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财务收支监督。三要注意重大支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四要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每周公布一次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公布一次上月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敬老院管理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各乡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敬老院财务工作检查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的指导,每年组织一次对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确保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乡镇敬老院要自觉接受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和违规使用敬老院各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共同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亚市民政局于8月2日下发紧急通知,全市养老机构需立即按照《防控方案(第九版)》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五版)》的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暂停人员进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暂停服务。

  8月3日,市(区)民政局立即组织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实地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市民政局、海棠区民政局分别检查了海棠湾恒大养生谷服务公寓、三亚市养老服务中心,吉阳区民政局检查了海南康程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海南光大康程康养中心,天涯区民政局检查了高峰敬老院,崖州区民政局检查了保港敬老院,检查率为100%。通过实地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养老机构实际封闭管理的.落实;组织实行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目前,全市运营5所养老机构共计167名,其中工作人员91名,服务对象老年人76名,核酸检测率为100%。

  一是养老机构按照疫情期间防控指南,严格抓好封闭管理的落实。养老机构严禁人员进入,特殊情况下进入人员实行“五必须”制度,暂停开展聚集性文娱活动,并停止集体用餐。

  二是养老机构每天实行核酸检测,直至转入常态化防控。

  三是做好老年人就医、用药、转运等应急处置及特殊困难老人的救助、安抚工作。

  四是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养老院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乡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行,经乡政府研究,制定《XX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乡政府“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各项收支实行统管,专账核算,敬老院设报账员1名。

  二、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实物收支敬老院建立实物台帐,台账登记与实物保管分开,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

  三、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三资中心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由民政办和三资代理中心按照敬老院一个月生活费数额核定。

  五、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和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六、敬老院生活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2、节假日加餐、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预算,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行。

  3、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30元,按月发放。

  七、敬老院管理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乡内出行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六安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10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凭差旅发票据实报销。

  4、通讯费:敬老院宽带、电话、院长捆绑手机费每月固定129元,凭电话费缴费单报账。

  5、报刊费:由民政办统一征订。

  6、物资采购费:500元以下敬老院行管人员集体研究,500元以上报请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购。

  7、小型维修费用: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

  8、固定资产添置: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购置。

  八、 敬老院副业生产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实行定点采购,专人经手,专人保管,据实报账。

  2、院民生产补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参与院内劳动生产和经营活动,给于适当报酬。

  3、养猪人员工资,每月敬老院补助200元,并按出栏生猪肉价的'15%提成作为养猪人员工资,每窝小猪苗出产后补助养猪人员500元。

  4、饲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须取得发票或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九、专项款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上级各单位拔入、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按出资人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十、敬老院内博爱超市所有用品进货渠道在十五墩街道鑫叶超市,以批发价格让利和方便老人。进货实行送货上门或两人一起进货的方式进行,超市专款专帐。

  十一、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及支出手续。

  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由乡政府会议研究确定,按月报账支付;敬老院厨师和护理人员工资标准由敬老院集体研究,报民政办审定、分管领导同意,按月据实报账。

  未经上级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项目列支奖金、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十二、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院长签批后方可报销。。敬老院各项支出由经办人写明事由,民政办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支。报账员报账时应将手续完备的原始

  十三、 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按月报账制度凭证按支出项目进行分类,填制报账凭证和报账明细表。报账明细表经乡代理中心审核会计审核及中心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作为敬老院报账和公开公示的依据。

  十四、敬老院各项资产要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登记簿)。管理人员变动要有移交手续,严防资产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台账与实物进行核对,清查盘点要有记录,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

  十五、敬老院要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敬老院要成立由乡民政办主任为组长,院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1-2名有文化的五保对象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敬老院要每天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15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和局部聚焦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持续严峻。加之春节临近,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确保养老机构老年人安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1月14日起全市养老机构实行临时封闭式管理。封闭期间把握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封闭期间,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入院老年人。

  2.封闭期间,所有老人不得擅自离院,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院内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措施。所有养老机构必须设立隔离区,就医返院的老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必须隔离14天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呈阴性后方可返回生活区。

  3.封闭期间,我市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接受新的老年人入住。经评估确因无居住场所的急需入院(例如特困供养人员)时,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前报备并实行“14+3”制度,即14天隔离+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隔离期间每日上下午向市民政局上报一次体温情况。

  4.封闭期间,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每日实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好在院老人体温测量,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送医或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理。

  5.封闭期间,所有养老机构日常消毒工作要提高标准,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等多种消毒举措,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6.封闭期间,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一址两院的,应当按照要求为机构住养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对外开展服务。对内开展服务诊疗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构内感染控制。

  为创造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确保养老行业安全发展,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春节前后疫情形势变化,细化防控举措,一手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强化“外防输入、内严管控”,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一手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消除隐患,提升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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