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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4 16:10:1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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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查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3) 运转中检查。

  三、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2

  提高大型设备的维修质量,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大型设备的经济运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现就我矿使用的大型设备,实行包机到人,责任到人的包机制度,特制定如下包机制度:

  1、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进行检查、监督、督促班组月度定期维护、保养和总结工作。

  2、包机人需组织好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运行、检修,有计划的安排消缺、检修等维护工作。

  3、包机人除日常的'工作外,每周至少到所包机负责的机电设备区域检查巡视一次,并留有记录,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处理。

  4、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的备品配件库存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单机重点设备的易损件必须有合理的储备,若如备品备件及时申报审批。

  5、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值班长交接班记录进行不定时查看,及时了解人员交接班情况、设备运转状况、设备故障及隐患情况。

  6、包机人要认真督促好所包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并经常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不安全隐患,对于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矿长和集团公司机电部汇报。

  7、包机人在巡检过程中对生产操作人违章或野蛮作业要及时进行纠正

  设备包机检查管理制度

  并做好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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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设备管理制度3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对照执行。

  二、管理体制

  矿建立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运输部、通灭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负责人,机运、通灭系统各队队长、技术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矿机运部。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由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全面的对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指示不准,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安全设施损坏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更换,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指示准确,动作灵敏,很好地发挥其在设备运转中的监控保护作用。

  2.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周期检定、校验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精度,耐压等要求。

  3. 负责对不执行仪器、仪表、器材各项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队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日常检查维修

  1.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检查,发现有仪表指示不准确,外观破损,安全设施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人员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仪器、仪表、器材入库、使用前必须经矿计量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按《煤矿安全标志》要求,必须有煤安标志。

  4.对报废的不能修复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要及时交回物资供应部,不能和新仪器、仪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器材由维修单位负责检验,维修车间负责维修更换。

  6.对《规程》、《标准》要求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器材使用单位必须按期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上级部门进行鉴定、更换。

  7.负责指示类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工作,对指示不准确的坚持立即更换原则。

  8.落实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保护装置的实验整定工作,实验周期必须执行《规程》、《标准》要求,并记录清楚。

  注:仪器:瓦斯检查仪、瓦斯自动报警仪、经纬仪、矿压检测仪器。

  仪表:压力表、负压表、温度表、高压验电仪、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

  器材:安全阀、释压阀、灭火器、高压绝缘手套、胶靴、消防器材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5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再生干燥气——压缩机——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6

  1、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规划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8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9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九、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禁烟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0

  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XXXX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设备现场运行维护管理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检查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②检查管路、阀组是否串液、漏液。

  ③检查泵站压力是否正常。

  ④检查是否按制度规定保养设备,是否对设备润滑点按期加油润滑,是否按制度规定管理油脂。

  ⑤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⑦检查电缆电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技术整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⑧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规范。

  ⑨检查供电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接地系统是否定期校验,工作面供电设计是否规范,电器整定是否按设计执行。

  ⑩检查大型固定设备是否台台完好。

  其他:设备管理中心对实施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2、设备办对定期维修、定期点检和专项点检以及定期组织的`现场运行情况检查,必须形成定期维修、定期点检、专项点检、设备现场运行检查等记录,相关记录内容与表格等由设备办制定或修订。形成记录应及时存档保管。

  3、设备办每季度根据相关记录,对采煤机、掘进机、主副井提升机、前后部运输机、主胶带运输机等主要设备编制《设备现状综合评价表》,作为设备更新、设备项修、设备大修理及设备报废的主要依据。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第七条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九条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平。

  一、本制度所指设备为各生产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四、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值班人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报告车间主管人员,将列入检修计划。

  2、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岗位上的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师傅、是否及时、准确、整洁

  五、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车间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车间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2

  1、每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

  2、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列入包机范围内,由包机组每天进行维护、检查、试验。

  3、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继电器,开关线路等应定期进行整定、检查。

  4、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查后,应填写好记录。

  5、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严禁甩保护运行。

  6、如经试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修复。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3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4

  1、岗位操作工按所在岗位的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次数进行检查。

  2、维修工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有关对各类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的规定,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各有关单位分管设备管理的干部及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日对全矿井上、井下在用设备根据有关标准进行抽查。

  4、各采掘监区设有分管设备的生产辅助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对本单位分管设备的检查评比活动。

  5、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全面大检查。

  6、上述各类检查评比中发现的问题,须于当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同时下达扣罚通知单。

  7、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月抽查设备的综合情况与每月一次的全矿机电设备全面检查情况综合后,作为对各分管设备单位当月奖惩的'依据,于每月进行全矿全面考核奖惩时依照当前具体的“机电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兑现。

  8、机电科协助矿领导每年进行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总结,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奖惩评比表彰活动,对先进单位及个人隆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鞭策后进赶先进。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5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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